中國水運·航道科技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個月內未接到錄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不擬用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航運科學技術理論研究、新技術開發以及成果推廣應用。
Ⅲ、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等,或者采用1、1.1、1.1.1等,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Ⅳ、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Ⅴ、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使用。計量單位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
VI、來稿論文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表的文獻、圖版和數據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VII、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VIII、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IX、作者簡介應包含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位、單位、職務等,聯系方式請寫明詳細的通信地址、郵編、常用電話及電子郵箱。
X、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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