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符號》于2016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專注于語言和符號學領域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旨在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一個高水平的交流平臺,推動語言與符號學的發展,并促進相關學科間的交叉融合。此外,期刊也關注應用符號學的研究成果,例如在傳媒、文學、藝術、教育以及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應用,力求反映該領域最新的學術動態和技術進展。
為了確保文章的質量,編輯部鼓勵作者提交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并對來稿有如下要求它對于從事語言學、符號學及相關領域工作的研究人員、教師及學生來說是一個不可或缺的信息源。通過定期發布最新研究成果,語言與符號促進了學術界內外的知識分享和技術交流,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學習資源和發展機遇。還積極組織和參與各類學術活動,如專題講座、研討會等,加強了與國際國內同行之間的聯系與合作。期刊希望通過持續的努力,成為連接理論研究與實際應用之間的橋梁,在推動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語言與符號學的進步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Ⅰ、一律采用結構式摘要,中文一般不超過300字。內容包括本文的目的、方法、結果(包括主要數據及統計學意義)、結論,并附相應英文摘要。
Ⅱ、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Ⅲ、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Ⅳ、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Ⅴ、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VI、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種文獻,則使用首次出現的序號,并在序號的[]外直接著錄引文頁碼(不加括號或P)。
VII、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VIII、結果要真實、準確地表達研究所獲得的數據。所有數據必須經過統計學處理。表達形式可用文字、圖和表,但三者內容不能重復。不要引證他人資料,不展開論證。
IX、請提供作者的詳細通信地址(工作單位及所在地、郵編)、作者簡介、聯系方式(電話、郵箱),來稿處理結果,本刊將通過電子信函或電話通知作者。
X、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同一項目(指標)數據要求小數點后位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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