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實踐與服務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文稿應具有科學性、邏輯性、先進性,并有理論和實踐意義,側重實用。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藥學、藥物與臨床、藥物化學、藥物分析、藥劑學、生藥學、藥理學、藥物評價、新藥研究、醫院藥學、生物藥物等內容
Ⅲ、來稿文字要求精練緊湊,通順準確,重點突出,層次清晰。論著文稿一般勿超過5 000字,綜述文稿勿超過6 000字,其他文稿請勿超過4 000字。
Ⅳ、摘要及關鍵詞 除藥物不良反應個案報道外,所有來稿均需附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摘要采用結構式(含目的、方法、結果、結論)第三人稱撰寫,不分段,不用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300字以內。
Ⅴ、材料和方法 藥物、試劑、動物、植物、主要儀器應說明來源及規格。藥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最新版本、《中國藥品通用名稱》(藥典委員會辦公室編)和《化學名詞》(科學出版社)等為準。
VI、必須緊緊圍繞本研究結果進行深入分析,揭示事物本質。應討論本研究的新發現及得出的結論和觀點,并交代本研究的不足之處。
VII、量的單位符號、詞頭符號及阿拉伯數字用正體;圖、表中的量符號及量單位,應量名稱符號在前,量單位符號在后,其間加斜線表示。
VIII、來稿請勿一稿兩投,或抄襲別人稿件。本刊對疑似學術不端(與已公開發表的文章有15%以上的相似性)的來稿將不予錄用。綜述性文稿必須有近5年的國內外參考文獻內容和進展資料,有自己的見解。
IX、參考文獻在文中采用順序編碼制,其序號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以阿拉伯數字標注,用方括號括上,并置于右上角。
X、電子文獻類型標識是由[文獻類型標識/載體類型標識]組成。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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