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研究》于2006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國內刊號為:22-1387/G4,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
《語文教學研究》雜志以“扎根于語文教學實踐,引導語文教學研究方向,推動語文教學改革,提升語文教師素養,服務廣大師生”為宗旨,是我國語文教育研究領域的重要期刊之一。雜志的內容主要涵蓋了語文教育的各個領域,包括課程與教學理論、教材與教學資源、課堂教學與實踐、考試與評價等。該雜志發布了許多知名學者和一線教師的文章,為推動我國語文教育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做出了重要貢獻。該雜志的特色是關注語文教育的熱點問題,深入探討語文教育的本質和規律,提倡學術爭鳴和百花齊放,反映了我國語文教育研究的最新進展和最高水平。
《語文教學研究》雜志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廣泛影響力的語文教育專業期刊,為推動我國語文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廣大師生提供了學習和交流的平臺。
Ⅰ、初審稿不對體例作統一要求,但須包含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作者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所有引文務必詳細注明出處。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與中小學語文教學結合方面的研究論文、教育改革和發展等方面的文章。
Ⅲ、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篇名),不應含有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Ⅳ、正文用五號字,行距為固定值,20磅,各一級標題居中,一級標題為小四號,加粗,二級標題居左,縮進兩個字符。其他正文用5號。
Ⅴ、圖表: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資料應注明來源。
VI、內容摘要與作者單位全稱間空2-3行,要求摘要內容青簡意賅,嚴謹活潑,體現全文主題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話的重復摘錄。
VII、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VIII、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IX、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X、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有關規定,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的參考文獻請在正文中用方括號和阿拉伯數字按順序標在引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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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雜志是一本具有雙刊號的期刊,該雜志的國內刊號是:22-1387/G4,國際刊號是:1009-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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