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通訊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文獻按出版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外文書名以斜體書寫,實詞首字母大寫;外文論文篇名以正體書寫,僅篇名首字母大寫。每條頂格寫,回行時空兩格。
Ⅱ、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使用。計量單位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
Ⅲ、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即無主語句。不要出現“本文”、“筆者”、“我們”等字樣,應一律寫成“對××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現狀”,“進行了××調查”等。
Ⅳ、本刊統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Ⅴ、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VI、凡本刊錄用的文章,其與本刊相關的匯編出版、網上傳播、電子和錄音錄像作品制作等權利即視為由本刊獲得。如有特殊要求,請在投稿時說明。
VII、一般三至四級標題為宜,不超過五級。正文字號字體均為五號宋體,行間距為固定值20磅。一級標題應加黑居中。
VIII、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2,3……;三級標題使用1,2,3,……。
IX、作者及其工作單位中姓名、單位均居中單列。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及部門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應以逗號分隔,用圓括號括起。
X、來稿須包括:篇名、作者姓名、工作或學習單位、單位所在城市、郵政編碼、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英文篇名、英文摘要及關鍵詞等。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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