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與社會矛盾問題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基金項目。如果是省級以上基金項目研究成果,請注明(包括課題名稱和編號)。
Ⅱ、文稿中的小標題請依次使用: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Ⅲ、稿件的參考文獻采用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要求,同時在文中對應,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標注為上角標。
Ⅳ、摘要:以100-200字為宜;關鍵詞:2-3個,以空格相隔。
Ⅴ、論文正文后附作者簡介,格式參照: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位,單位,研究方向,聯系電話和郵箱。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信訪 | 408 | 翟校義;陳小君;李棟;耿卓;句華 |
社會矛盾 | 147 | 翟校義;袁迎春;馮慶林;朱力;梁理文 |
信訪制度 | 81 | 李程偉;唐軍;李棟;王世柱;王書娟 |
社會 | 77 | 李程偉;周芳苓;唐軍;朱志玲;楊軍劍 |
法治 | 75 | 章志遠;駱梅芬;朱濤;李娟;李棟 |
信訪工作 | 71 | 駱梅芬;李娟;句華;喬會芝;張秋黎 |
社會治理 | 64 | 盧春龍;唐軍;田麗麗;侯小伏;楊軍劍 |
信訪矛盾 | 62 | 翟校義;歐書陽;李德;田阡;向青山 |
化解 | 55 | 翟校義;周芳苓;孫元明;句華;歐書陽 |
學術 | 54 |
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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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行政機關以信訪之名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思考——兼論信訪處理行為的可訴性
關于群體性涉訴信訪糾紛綜合治理的調查研究
信訪案件評估及責任追究機制探析
北京市海淀區以政府公眾責任保險防范社會風險的實證研究
第三屆“全國信訪制度理論與實踐研討會”在深圳召開(上)
中法西人民權益保護制度論壇在滬召開
北京市信訪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榮獲2017年度中國智庫最佳研究報告特等獎
提升國際話語權,讓世界傾聽上合組織的聲音
以科學的態度對待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