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資料·高中版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應是Word格式,正文用五號宋體,表題、表格正文、表注用小五號宋體,行距1.25倍或1.5倍。來稿不要分欄。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針對高中教育領域的學術問題進行研究和分析。
Ⅲ、各級標題一律左起頂格書寫,1、2、3級標題分別按1,1.1,1.1.1編號,引言編號為0,一般標題層次為三級,最多不超過四級。
Ⅳ、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Ⅴ、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VI、圖表: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資料應注明來源。
VII、稿件需是本人獨創。如為多人合作作品,須征得本文全體作者同意,并注明全體作者姓名。因稿件著作權所引發的糾紛,由作者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VIII、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IX、參考文獻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同一文獻在文中被反復應用則用同一序號標識,凡屬著作均應在文中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
X、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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