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體社會工作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摘要300字左右,應簡明、確切地表達論文的重要內容,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
Ⅱ、計量單位與數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單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定》。阿拉伯數字使用應遵循得體與前后一致的原則。
Ⅲ、中文標題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盡量避免用英文縮寫。
Ⅳ、自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個月內未獲用稿通知,即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一經錄用,編輯部有權出于版面需要對稿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Ⅴ、作者應標明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電話、E-mail等,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VI、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VII、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VIII、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IX、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X、來稿須符合學術規范,必須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學術性,有獨到見解和學術價值,重復率檢測高于15%者恕不錄用;一旦發現有套改、抄襲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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