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師》于1984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
《天津律師》雜志是一本以法律為主題的期刊,專注于報道天津地區的法律發展和法律界動態。作為天津地區司法和法律行業的權威媒體,旨在提供給讀者最新的法律知識和法律信息,推動天津的法治建設,內容豐富多樣,涵蓋了天津地區最新的法律動態、政策變化和重大事件等,關注度高,及時報道;介紹了天津地區的典型案例,分析案件爭議和解決方案,為讀者提供實踐案例和參考;通過對重大法律問題和熱點問題的解讀,深入剖析法律原理和規則;關注天津地區優秀律師的業績、經驗和成就,展示律師團隊的實力和專業水平。該雜志通過優質的內容和嚴謹的編輯制度,獲得了廣大讀者和業界的認可和贊譽,不僅是天津地區法律從業者的必讀刊物,也是法律愛好者和公眾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參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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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對法律案件、司法程序、審判實踐、法律應用等方面的研究和探討。
Ⅲ、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Ⅳ、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Ⅴ、文章中使用的物理量、單位、符號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定標準”。附圖盡可能簡明清晰。
VI、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腳注形式。
VII、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VIII、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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