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與調解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Ⅱ、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Ⅲ、引用全部以參考文獻形式呈現,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須符合《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要求。無須提供注釋(包括文中注釋與腳注)、電子資源類型參考文獻。
Ⅳ、同一篇文章有無圖序須統一。圖序和圖題用5號黑體,圖注、圖字和分圖題用6號宋體。圖序與圖題中間空一格,圖題末尾不加標點,居中位于圖下方。
Ⅴ、文題應準確、具體;簡潔、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題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元素符號、分子式等。
VI、審稿: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如作者與某位審稿人存在學術上的不同見解,可申請審稿回避。
VII、提供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工作單位(寫到二級學院)、職稱或職務、主要研究方向或學科特長或從事何種專業技術工作、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系電話。
VIII、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IX、來稿應符合欄目要求,要求原創,并體現求實、創新、嚴謹、規范的學風和文風,力求觀點鮮明,論據可靠,數據精準,文字練達,具有前瞻性、實用性。
X、研究論文(包括研究簡報)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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