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革命史資料與研究》于1992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
《上海革命史資料與研究》雜志是一本專門研究上海革命史的學術期刊,致力于搜集、整理和研究與上海革命史相關的各種資料,以推動對上海革命史的深入研究和了解。雜志的主要內容是關于上海地區發生的各類革命事件和運動的歷史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歷史文獻、檔案、照片、書信、特定時期的報刊和刊物等,通過對這些原始資料的挖掘和整理,雜志為研究者提供了獨特的研究資源,使得對上海革命史的研究更加具體和詳盡。雜志還關注對上海革命史的研究方法和理論探討,學者們會對上海革命史的研究方法進行探討和交流,分享各自的研究心得和經驗,這有助于加深對上海革命史研究的理論認識,并推動學術界在這一領域的進步和發展。
該雜志作為一本致力于系統研究和探索上海革命史的學術期刊,通過搜集、整理和研究相關資料,提供專題評論和綜述,以及推動研究方法和理論的探討,該雜志為廣大研究者和歷史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全面、深入研究上海革命史的平臺。
Ⅰ、報道應采用新聞稿寫作形式,文章應采用論文的寫作形式。稿件內容須與行業緊密相關,健康向上、概念清楚、結構嚴謹、語言通順、數據可靠、論證嚴密、分析深入、結論合理。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史實考證、專題研究、人物述林、研究動態、紀念館工作、文獻與資料等。
Ⅲ、力求簡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不用縮略語和標點符號。英文文題不應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文題的含義應一致。
Ⅳ、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Ⅴ、文中圖、表要精選,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復或與文字表述重復。每個圖、表均應有簡明的圖題或表題及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的圖序和表序。
VI、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VII、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VIII、稿件需是本人獨創。如為多人合作作品,須征得本文全體作者同意,并注明全體作者姓名。因稿件著作權所引發的糾紛,由作者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IX、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間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代替。
X、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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