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藝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2]、[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Ⅱ、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Ⅲ、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Ⅳ、論文作者姓名按照作者承諾簽署順序列舉于題名下方通欄居中排列。多個單位的作者用逗號分隔,通過姓名右上角數字在篇首頁腳中標識各自所屬單位。
Ⅴ、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VI、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VII、表格:表格應出現于相應正文段落之后,表應按統計學的制表原則設計,三線橫表力求結構簡潔,數據單位明確。橫、縱標目間應有邏輯上的主謂語關系,主語一般在表的左側,謂語一般在表的右側。
VIII、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IX、文章內容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論證嚴謹、數據真實、引用準確、文字精煉,有一定的學術性、思想性和創新性。
X、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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