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學信息》于1980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國內刊號為:15-1167/C,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
《蒙古學信息》雜志主要刊發有關蒙古族及其相關民族的語言文字、歷史文化、社會生活、民間藝術、經濟發展、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研究論文、綜述和學術評論,一直致力于推動中國蒙古學界的發展和繁榮。雜志的主要特點是包容性強,不僅包括對蒙古族本身的深入挖掘,也包括對周邊各民族的研究。正是由于這種格局的構建,雜志成為了中國蒙古學領域中的重要學術期刊。雜志還關注讀者的反饋,積極與讀者交流,提高了該雜志的可讀性和影響力。該雜志涉及蒙古歷史文化的本體問題和歷史演變,涉及各種歷史文獻的語言考釋、文字研究、史料整理和學術論爭等方面;涉及蒙古族社會生活的各種層面,如政治、經濟、宗教、教育、語言等問題,旨在深入挖掘蒙古族社會生活的演變和特點;對蒙古族各種傳統文化和民間藝術的探究,如音樂、舞蹈、戲曲、工藝美術等。第四,蒙古族發展研究;探究蒙古族近現代社會和經濟發展變化,分析蒙古族地區政策措施的實踐效果,為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參考。該雜志對于推動文化交流、增進人民友誼、促進學術交流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也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內涵,為蒙古族與中華民族友好合作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Ⅰ、文責自負,編輯部有權對稿件做技術性、文字性修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進行實質內容的修改。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蒙古語族語言、方言、古文字、現代文字等方面的研究。
Ⅲ、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等,或者采用1、1.1、1.1.1等,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Ⅳ、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Ⅴ、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VI、圖表每幅圖、表應有簡明的題目,題目需雙語呈現。合理安排表的縱、橫標目,清楚表達數據的含義;表內數據同一指標保留的小數位數相同。
VII、論文應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職稱、學歷、工作單位名稱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郵政編碼,需注明電話、電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聯系方式。
VIII、注釋序號用[1]、[2]、[3]……標識。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IX、稿件的參考文獻采用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要求,同時在文中對應,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標注為上角標。
X、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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