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與治理雜志目前被知網(wǎng)收錄(中)、等數(shù)據(jù)庫收錄。
廉政與治理雜志基本信息
級別:省級期刊
周期:半年刊
國際刊號:暫無
國內刊號:暫無
出版地區(qū):江蘇
雜志社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號A樓
郵編:210009
雜志主要欄目: 上篇廉政建設70年的理論探討、下篇新時代廉政建設的江蘇探索、等。
雜志獲得的榮譽: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
雜志特色:
Ⅰ、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Ⅱ、文稿需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shù)據(jù))和結論4 部分,各部分用第三人稱撰寫,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需標引3~5 個關鍵詞。
Ⅲ、圖、表和公式應通篇順序編號,圖題、表題應有中英文對照。表格應采用三線表形式,內容以中文表述。具體要求請在本刊網(wǎng)站下載《撰文書寫要求》。
Ⅳ、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Ⅴ、注釋:是作者對文章某一內容或詞語的必要解釋或說明,其內容或詞語應以加圈數(shù)字的上標形式順序標出,注釋性文字按順序置于參考文獻之前。例:機聯(lián)網(wǎng)絡①。
VI、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VII、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VIII、擬刊登的稿件,編輯部會及時將錄用通知單及修改意見反饋給作者,作者應及時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超過3個月期限未修回,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IX、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X、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2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