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高中理科雜志收錄論文主要類型有:卷首語、學海拾貝_名家故事、政策解讀、獨家策劃、直通高考、趣味數學、課程與教學、名家故事_學海拾貝、學海拾貝_科普知識、科普知識_學海拾貝、等。
考試·高中理科雜志創辦于1992年, 是由光明日報社主辦的 一本教育類期刊。
國內刊號:11-2939/G4
國際刊號:1006-5962
雜志論文格式:
Ⅰ、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教學理念、教學模式、教學方法、教學策略等。
Ⅲ、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Ⅳ、正文內容要求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具有學術性、創新性和實踐性。
Ⅴ、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VI、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單位、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必須區別明顯。
VII、作者姓名置于標題下一行。作者單位等內容置于姓名下一行(單位全稱,院系,所在省市,郵政編碼)。
VIII、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序號在注釋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①②等表示。
IX、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X、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