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語言學研究》雜志在推動國內外教育語言學研究的深入發展,提高該領域的研究水平和學術影響力。是一本具有廣泛影響力和學術價值的學術期刊,致力于推動教育語言學領域的深入發展,提高該領域的研究水平和學術影響力。更是一個權威、專業的學術平臺,旨在匯聚國內外教育語言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分享研究成果、交流學術思想、探討前沿問題。雜志內容涵蓋了教育語言學的多個方面,包括語言教育政策、語言教學理論與實踐、語言習得與認知發展、語言評估與測試等,旨在為讀者提供全面、深入、前沿的學術信息。
該雜志注重學術質量和創新性,嚴格把控稿件質量,確保所發表的論文具有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同時,該雜志還積極推動教育語言學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國內外知名學術機構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系,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流機會和合作平臺。讀者群體廣泛,包括教育語言學領域的專家學者、研究生、教師、語言教育工作者等。它不僅是教育語言學領域學者進行學術交流的重要平臺,也是廣大教育工作者了解最新教育語言學研究成果、提高教學水平的重要參考。
Ⅰ、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實用性和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煉,圖表簡明,統計學處理方法正確、規范。
Ⅱ、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Ⅲ、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內。
Ⅳ、同一種參考文獻多次引用,要標為同一序號,文后不得多次著錄;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文內序號后用上標括號內分別標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頁碼,文后著錄不再標識頁碼。
Ⅴ、為避免審稿資源浪費,請勿一稿多投,并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倫理,如涉及抄襲、剽竊等問題,文責自負。
VI、書寫規范,物理量和單位符號的使用要符合國家標準,稿中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及白,黑體;上、下角標的位置應區別明顯。
VII、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VIII、如論文屬于某科研課題或基金項目,在首頁地腳處寫出項目名稱及編號;在首頁地腳處寫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
IX、論文應在15000字以內,部分高質量稿件可酌情放寬。
X、來稿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并以附件形式發送論文,同時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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