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教學學刊》于1995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主要內容涉及漢語語言學及相關交叉學科的研究。它不僅關注漢語本體研究,也涵蓋了語言學及其交叉學科領域的基礎性、前沿性和應用性學術研究。本雜志的核心理念是推動漢語語言學領域的學術進步。它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為漢語語言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支撐和實證依據。雜志內容廣泛,包括漢語語音、詞匯、語法、語用等各個方面的學術成果,并深入探討了漢語自身的語言特點和規律。同時,它還通過對比分析,揭示了漢語與其他語言之間的共性和差異。
此外,該雜志還關注語言學領域的新興和交叉學科,如心理語言學、社會語言學、計算語言學等,推動語言學研究向更廣泛的領域拓展。它緊跟國際學術前沿,積極引進國際先進的學術理念和研究方法,致力于提升漢語語言研究的國際化水平。雜志實行嚴格的審稿制度,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篇來稿,確保學術質量和標準。它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探討和交流的平臺,致力于促進學術界對漢語語言的深入探討和研究。漢語語言學雜志是一個綜合性強、覆蓋面廣的學術期刊,對于漢語語言及相關領域的學者和學生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學術資源和交流平臺。
Ⅰ、稿件接受后,所有作者須親筆簽署《罕見病研究》論文著作權轉讓協議,將原件掃描/拍照后上傳至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編輯部對授權文章具有匯編權、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翻譯權、網絡傳播權、發行權及許可文獻檢索系統或數據庫收錄權。
Ⅱ、臨床研究應在實施前于WHO或中國臨床試驗注冊中心注冊,研究性文章推薦參照國際醫學研究報告規范進行撰寫,包括《生物醫學期刊投稿的統一要求》(普適性)、CONSORT聲明(針對隨機對照試驗)、STARD聲明(針對診斷性試驗)、STROBE聲明(針對觀察性研究)或PRISMA聲明(針對系統綜述和Meta分析)。
Ⅲ、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Ⅳ、題目: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和代號等,如必須使用,應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對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說明。
Ⅴ、擬刊登的稿件,編輯部會及時將錄用通知單及修改意見反饋給作者,作者應及時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超過3個月期限未修回,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VI、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VII、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VIII、參考文獻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期公開發表的文獻為準(內部資料、待發表等不得列入),論著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10條,綜述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30條,其他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5條。
IX、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X、圖表上符號要清晰注出,所視部位與背景對比度要大。圖上符號與正文完全一致,函數圖的縱橫坐標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稱、代表符號及法定計量單位(與坐標位置平行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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