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檢察論壇》于1996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是一份專注于檢察理論與實踐的專業性雜志,不僅刊登了來自一線檢察官的實際案例分析、創新工作方法和研究成果,還涵蓋了最新的法律法規解讀、政策導向以及上級院的重要指示精神。雜志特別關注了沿黃九省(區)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協作配合,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等內容。
創刊以來,河南檢察論壇已經成為河南省檢察機關內部以及廣大法律工作者、法學研究者交流思想、分享經驗的重要平臺。雜志致力于推動檢察理論的研究與發展,同時為提高檢察官業務素質和促進司法公正貢獻力量。每篇文章都需經過匿名評審,確保其學術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此外,雜志還特別強調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在選題上既考慮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也注重解決具體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作為一份專業的檢察工作指導性讀物,對于提升檢察人員的專業水平,推進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是檢察系統內部溝通的重要媒介,也是外界了解河南檢察工作的窗口。
Ⅰ、參考文獻按照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以方括號[1]、 [2]、 [3]連續編碼,統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標注時,如果位于句尾,則需要放在句號里面。
Ⅱ、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Ⅲ、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Ⅳ、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號,禁止使用小圖片代替有關符號。
Ⅴ、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VI、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VII、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VIII、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IX、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X、作者限于主要參與論文的寫作、實驗操作、數據采集和處理,并能對文稿內容負責、解答有關問題的責任者。作者的排列順序由供稿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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