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水利雜志收錄論文主要類型有:寒區(qū)水利、農業(yè)水利、水資源與水環(huán)境、工程施工與管理、等。
黑龍江水利雜志創(chuàng)辦于1984年, 是由黑龍江省水利科學研究院主辦的 一本水利類期刊。
國內刊號:23-1605/TV
國際刊號:2096-5419
雜志論文格式:
Ⅰ、對本書發(fā)表文章的任何轉載,收錄須經本書編委會同意;在其他刊物上發(fā)表的文章不得重復發(fā)表,由此造成的法律糾紛由作者本人負責。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科學研究、技術探討、寒區(qū)水利、決策建議、工程實踐等領域。
Ⅲ、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guī)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Ⅳ、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guī)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Ⅴ、文中插圖請用描圖紙黑墨繪制或由計算機打出,插圖要清楚,線條均勻,要有圖題;表格用三線表,要有表題;圖、表要有中英文對照的圖題和表題。
VI、稿件須有“摘要”(中、英文),用以準確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研究的問題、研究目的以及論點、論據和結論,字數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內。
VII、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VIII、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單位名之前加注相應的數字;作者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
IX、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X、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