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3 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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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城市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通過開展創建綠化達標居住區和單位活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為廣大人民群眾創造優美、舒適、健康、方便的生活環境,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計劃,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活動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機關團體、文化娛樂、體育、醫療衛生、教育、科研設計、工業、商業、金融、部隊、院校等單位,居民區、居住小區及居住組團等均應參加綠化達標活動。
三、申報程序
單位、居住區綠化達標評選活動每年開展一次,申報材料報送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市城管局),時間為每年的9月底前。當年的l0月份進行檢查考評,11月份命名授牌。
1、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綠化條例、規定及綠化達標的要求,統一制定單位、居住區綠化達標考評標準和申請表格。
2、由基本具備綠化達標條件的單位、居住區向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
3、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進行初步評審,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
四、申報材料
(一)填寫市綠化達標單位(居住區)申請表格
(二)附加下列材料:
1、簡短的文字介紹:包括單位(居住區)綠化概況、近年來主要綠化情況、綠化管理制度和今后努力方向。(A4紙)
2、綠化規劃、竣工平面圖紙。(A3或A4紙)
3、綠化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綠化施工合同以及工程量清單等復印件。(A3或A4紙)
4、綠化管理措施或辦法。(A4紙)
5、圖片資料。(A4紙)
(三)申報材料具體要求:
1、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報市城管局園林處創園辦,自留一份。
2、申請表格及所附材料裝訂成冊并附電子文檔。
3、相關材料上報時間為每年的9月30日前。
五、考評驗收
1、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請資料后,組織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根據考核項目對單位(居住區)進行實地考評、驗收。
2、經考評,符合綠化達標的單位(居住區)可申報“綠化達標單位”、“綠化達標居住區”;符合園林式單位(居住、區)標準的,可直接申報“市園林式單位”、“市園林式居住區”;達到省級園林式標準的,將直接向省建設廳申報“省級園林式單位”、“省級園林式居住小區”。
六、命名表彰
1、經考核驗收合格的單位(居住區),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命名為“綠化達標單位”、“綠化達標居住區”,并予以授牌。
2、在開展單位、居住區綠化達標活動中,市政府將表彰一批具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及個人,分別頒發綠化工作先進單位、綠化先進工作者榮譽證書。
七、復查管理
對已獲得綠化達標單位(居住區)稱號的,實行復查制,每兩年復查一次。復查合格的,保留稱號,復查不合格的,將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綠化達標單位、綠化達標居住區等稱號,并于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彰顯“杭州品質設計之城”豐富內涵,進一步促進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我市廣大青年工程設計人員在國際化大都市和美麗城鄉建設中的先導作用,發現和培養更多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2021年度杭州市青年設計師發現計劃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的選拔培養工作。
第三條 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選拔名額為8名,同一單位原則上不多于 1 名。
第四條 選拔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現受聘于我市工商注冊登記并依法取得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
2、在杭從事園林景觀設計累計工作5年以上(含5年),海外學成歸國人員在杭工作累計滿3年及以上(以單位出具社保單據為準);
3、年齡小于40周歲,即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風景園林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具備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風景園林設計領域取得一定成績,在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新技術推廣應用以及重大工程建設技術難題攻堅等方面,成績突出。
第六條 申請人及其主持的工程項目出現下列任何一款,取消其參評資格:
1、有違法違規行為,如非法掛靠、出賣圖章、圖簽等;
2、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相關處罰的。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成立“2021年度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本項活動,并最終確定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培養人員名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評審專家組及面試評委組。
第八條 辦公室設在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秘書處,負責選拔培養活動日常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預審。
第九條 評審專家組專家由協會秘書處廣泛聽取意見后提名,領導小組確認。專家組按照專業設立,同一單位的專家最多1人。
第十條 面試評委主要由領導小組成員和部分專家組成員組成, 面試評委負責對專家組提交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并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從中選拔出最終入選人員。
第四章 評選計分標準
第十一條 2021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選拔計分總分為100 分,包括:申報人初審資料的客觀條件得分、專家評選得分和評委面試得分。其中客觀條件滿分為25分,專家評審滿分為35分,評委面試滿分為40分。
第十二條 初審評分內容包括:學位學歷、技術資格、工程獲獎等3項;專家組評審內容主要包括:文章著作技術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詳見附件2:《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評分細則及記錄表一》、附件3:《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評分細則及記錄表二》
第五章 申報及評選程序
第十三條 申報:符合推薦條件的人員,應如實填寫《申報表》(附件 1),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將審核結果在本單位公示滿3個工作日。如無異議,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上報。
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表》從“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網站下載獲取,打印后裝訂成冊一份。
2、提供不少于3個由本人主持的設計項目,其中至少有2個項目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項目,并提供每個項目的文字說明、竣工或投入使用相關證明、實景照片、代表性圖紙(須有申報人簽名及單位蓋章),應按《申報表》中所填寫工程項目的順序,另裝訂成冊。
3、旁證材料: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畢業證、職稱證、社保單、各類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以及能體現其本專業設計水平、業績成果的其他材料,原件當場審核后歸還,復印件應依次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
4、以上材料均以 A4 大小裝訂成冊,同時需提供 PDF 格式的電子文檔一份,無論是否當選,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評選程序:
一、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推薦到下一輪評選。
二、評審專家組對符合基本評選條件的申報人進行初選。
1、對申報人材料中的文章著作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共計35分,進行詳細審查、逐項計分。
2、根據申報人的客觀得分、專家組評審得出總分,按得分排序選拔出前15名列入面試名單(原則上同一家單位參加面試的人數不超過2人)。
3、面試評委對上述列入面試名單的15人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40分。最后根據三項總分得分,評選出8名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重點培養名單。
三、領導小組最終確定培養名單。
四、公示:將最終確定的“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名單在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網站上公示 7 天,廣泛征求意見。對公示過程中反饋提出的問題,進行必要核實和處理。
五、公布: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核實處理后無異議的, 最終確定“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名單并行文公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一、評審依據
(一)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和業績成果條件,執行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粵人發[]8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林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8號)。
(二)論著、論文條件,執行粵人發[89號、粵人職[]18號和原省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300號)。
(三)學歷、資歷條件,執行原省人事廳《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177號)和《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
(四)職稱外語條件,執行原省人事廳《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120號)。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不再作為職稱外語條件的有效依據。
(五)計算機條件,執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號),免試范圍同時執行原省人事廳《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粵人發[]81號)、粵人發[5]177號。
(六)省外來粵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執行省人社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號)。
(七)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執行粵人發[]197號。
(八)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嚴格執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人職發[號)、原省人事廳《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號)、粵人發[號。
(九)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直接申報高、中級的人員需提供相應資歷要求的繼續教育證明。本年度申報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任現職以來至2011年的繼續教育證明,并全部填寫到《評審表》內。
(十)真實性證明,申報人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表七)、評前公示表(表八)、在現工作單位繳交今年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并在所有復印件上加蓋真實性的意見。
(十一)評審答辯要求,執行粵人社發號。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評審在專業組評審環節執行答辯制度。評審組認為其他級別個別評審對象的水平鑒定需要以答辯方式測試的,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通知申報人到會答辯。申報人如不按時到會答辯,其評審材料不提交評審會評審。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請使用新版(09版)評審表,用計算機填寫并打印。下載路徑為: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人事--下載中心--職稱評審--新版職稱評審表。只需紙質報送,暫不需網上報送。
(二)請按以下順序和要求提供并分類裝訂各類材料:
1.《 ( )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表一)若干份(依材料袋數而定),貼于材料袋的封面,并在頁首寫上申報人手機號碼。如有多袋材料,請在表一上標明,如3-1,3-2,3-3,并在表一中用加粗字體注明袋中內容。
2.《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表二)1份,請按表格要求走完所有程序,并簽名蓋章。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及業績成果情況,請將重要的排在前面。
3.《(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20份,其中原件1份。請將原件放在首頁,并將20份一起折疊,有字的一面朝外。不要填寫頁首的編號。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及業績成果情況,請用序號列明,并將重要的排在前面。
4.《 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表四)1份。時間請寫到月份,出生地請寫到縣一級,聯系電話務必寫明手機和辦公號碼。評委會(專業組為):廣東省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評審委員會(林業水產熱作組)、廣東省林業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林業、園林、森工)、廣東省林業工程技術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林業、園林、森工)。
5.《證書、證明材料》(表五)1份。
6.《業績、成果材料》(表六)1份。
(注:5.6中的材料除英語、計算機水平和2010年以來的繼續教育情況需提供原件,其它為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經辦人加蓋真實性的意見。論文原件無須裝訂。)
7.《貼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表七)1份。為方便使用,照片請小面積點貼。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表八)1份。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請相關人事、紀檢部門監督并加蓋意見。
9.《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表九)1份。請同時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蓋真實性的意見。
10.在現工作單位繳交今年度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1份。
11.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計算和所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2012年8月31日。
如無內容,請在表格內填寫“無”。請一次性提供送審材料送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并上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受理材料后,不得再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評審結束后,請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回材料和證書,逾期不予保管。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我省職稱政策和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要求,認真、客觀、如實地準備材料。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
1.審查申報材料的合理性。看申報材料是否符合所申報專業的類別和范圍。
2.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看申報材料是否屬實,并加蓋真實性意見。
3.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看申報材料是否完整提交,表格是否填好,工作負面情況是否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的資格是否如實填報。
4.審查申報材料的時效性。論文、工作業績、工作經歷、英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學歷(學位)等取得時間是否在今年8月31日前。
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對評審材料進行評前公示,《評審登記表》、單位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要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供查驗。申報人所在單位還須對表二(繼續教育情況、工作負面情況說明、單位考核及綜合評價、評前公示情況)、表三(評前公示情況、單位審核無誤并承擔責任的申明、單位審核評價意見)和表八加蓋意見,對所有復印件加蓋真實性的意見并注明經辦人。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注明原因并退回申報人。評審結束后,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協助評委會對申報人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并及時反饋情況。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當地政府人社部門要認真審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審核材料是否符合申報專業的評審范圍和評審條件。主管部門要在表二(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審核意見)及表(上級人事/職稱部門意見)中加蓋意見。當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要分別在表二(縣/區人事部門審核意見、省直主管部門/市人事部門審核意見)中加具意見。
(四)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省林業廳人事處)受理評審材料。
(五)評審結束后,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協助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申報人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并及時反饋情況。
(六)省人社廳專技處審批后,由我廳人事處發放職稱證書和申報材料。
四、評審收費
按照《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35號)收取評審費。正高級評審費由我廳人事處代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非稅系統繳交,其他級別評審費在省林業廳非稅系統繳交。每位申報人只可申請開具繳款通知書1次并盡快繳款,繳款時限為2012年9月15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繳款,請及時致電省林業廳人事處。
五、受理時間和地點
受理時間:8月16日至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辦理。請于送材料前先致電預約。
受理地點:廣東省林業廳人事處(廣州市荔灣區中山七路343號509房)。
聯 系 人:段孟涵、曾國技、孔華清
聯系電話:
附件:1.《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119號)
2.《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粵人發]89號)
3.《關于印發廣東省林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8號)
4.《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300號)
5.《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178號)
6.《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177號)
7.《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197號)。
8.《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120號)
9.《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176號)
10.《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粵人發[]81號)
1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306號)
12.《<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人職發[]17號)
13.《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301號)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精簡、統一、高效、便民”的原則,最大限度地優化審批環節,切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并聯審批服務效能最大化,為建設單位和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二)工作原則
一是一窗受理的原則。建設單位在資料準備完備后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請,窗口組織人員在規定時限內對并聯審批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對符合送審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對不符合送審條件的進行退回并告知原因。
二是同步辦理的原則。受理后,窗口向建委機關相關科室、單位發放并聯審批審查表并分派相關資料,建委機關相關科室和單位受理申報材料和并聯審批技術性審查表后,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技術性審查意見并按照工作程序返回窗口。
三是責任到位的原則。建立配套的并聯審批各項管理制度,要求窗口、相關科室和單位確定專人負責,做到嚴格按時限取件、閱件、審件、送件,對填報的各類表格進行整合歸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時辦理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確保窗口內部、窗口與相關科室、單位運行規范高效。
四是限時辦結的原則。嚴格按照辦理時限,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發證。在規定審批時間內,相關科室、單位沒有及時反饋技術性審查意見的,窗口視為技術性審查通過。
五是一次性告知的原則。在建設單位首次到窗口時,窗口工作人員要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的申報要求;在建設單位申報的施工許可資料初審不合格時,要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資料初審不合格的原因和事項;在各科室、各單位反饋的技術性審查意見為不合格時,應在審查表中注明不合格原因和事項;在建設單位申報的施工許可審批不合格時,要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審批不合格原因和事項。
二、并聯審批內容
將原來分別到多個科室、單位辦理的施工許可審批的8項前置辦理事項,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8項前置事項具體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2、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明;3、建筑工程安全報監;4、建筑工程質量報監;5、市政配套責任書;6、園林綠化配套建設申請手續;7、市區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8、省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責任書。
三、并聯審批流程
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從建設單位完成工程招投標階段工作后開始接受申報,分受理申報、并聯審批、辦結發證三個步驟:
(一)受理申報。建設單位在市建委窗口領取施工許可一次性告知清單,根據清單要求準備相關申報資料,資料準備齊全后,提交建委窗口。市建委窗口在收到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料后對資料進行初審。經過初審,決定受理的,打印受理通知書;對資料不符合要求尚需要增補修改申報資料的,決定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打印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補齊的材料。
(二)并聯審批。受理后即進入審批程序。行政許可窗口向相關科室、單位發放《并聯審批審查表》,并分派相關資料,同時通過網上審批程序,分配審批任務。相關科室和單位在收到申報材料和《并聯審批審查表》后,不需要考慮各相關科室、單位間相互前置條件,而是實施并聯審批,同步辦理。期間,需現場踏勘的由行政許可科組織相關科室和單位進行一次性現場踏勘,填寫現場踏勘意見。行政許可科匯總各相關部門和科室意見反饋,如需申請人補充資料或整改等,由窗口統一通知申請人。在資料齊全合格、現場整改達標后,報各分管領導審批。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具體審查意見,簽字蓋章后送到窗口匯總。在審批流程中,要充分利用市行政審批中心電子審批系統辦理許可審批事項,做到從受理到審核、批準、辦結全過程的網上審批,確保審批效能規范化、高效化。
(三)辦結發證。并聯審批完畢后,審查合格的項目在市建委窗口即時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證書》、《建筑工程安全報監》、《市政設施配套建設責任書》、《園林綠化配套建設責任書》、《園林綠化配套建設申請表》、《省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責任書》、《市區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等相關并聯審批的證件。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和需要改正的事項。
四、并聯審批申報資料
建設單位應一次性提交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階段相關的申報資料如下: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綜合申報表,主要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營申請表》、《房地產項目開發合同書》一式兩份、《建筑工程安全報監書》一式四份、《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安全評估表》一式四份、《市市政設施配套建設申請表》一式三份、《市政設施配套建設責任書》一式兩份、《園林綠化配套建設申請表》一式三份、《園林綠化配套建設責任書》一式三份、《市城市建筑垃圾處置申請表》一式兩份、《省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責任書》一式兩份、《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申請表》一式四份;上述表格均可以在(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首頁“行政審批模板下載”、(市行政審批中心)網站直接下載使用。
2.土地使用證;
3.用地紅線圖;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總平面圖;
6.建設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7.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意見書、經審查合格的綠化工程施工圖紙;
8.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施工單位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9.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及監理單位資質證書、項目總監資格證書;
10.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意見書;
11.經審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圖紙、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1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13.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及臨時設施搭設(設置)計劃(提供臨建設施阻燃合格證,檔設置方案);
14.建設單位已預付給施工單位所需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相關記賬收據憑證復印件及支付計劃;
15.專項安全施工設計(方案、措施),有深基坑的基礎用提交具有專業設計資質的設計方案(圖紙),基坑支護圖紙審查意見書及支護、開挖專家論證;
16.已安裝塔吊的檢測合格證書;
17.建筑施工企業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單復印件;
18.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19.監理單位提供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20.經審查合格的總平面圖、管線布置圖、道路豎向定位圖;
21.工程項目各單體建筑的中水設計圖,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防汛設施施工圖;
22.施工區域的綜合地下管線圖和《地下管線技術數據證明書》;
23.建筑垃圾運輸申請企業與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24.運輸企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25.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和道路散流物體運輸營運標志牌復印件;
26.消納場所管理單位出具的同意消納證明;
27.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憑證;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網上并聯審批
在私營企業、港澳臺僑獨資企業、民營科技企業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在市、縣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基本條件
1、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工作滿半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中專、高中、初中畢業后擔任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2、工程師(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后,擔任助理級職務滿三年以上;專科畢業后,擔任助理級職務滿四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后擔任助理級職務滿五年上。
3、高級工程師(高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職務工作5年以上;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免冠彩照5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四、評審專業類別
(一)我市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符合《市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修訂試行)》(泰職辦〔2016〕3號)要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在崗、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正式合同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退休專業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二)申報專業:建筑材料、建筑學、城鄉規劃、結構、暖通、電氣、給水排水、燃氣、巖土、風景園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樁基檢測、房屋安全鑒定、城市照明、道路與橋梁、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建設工程管理、測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3年以上。
4.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4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以下學歷(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參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2.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本專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在企業工作,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資格的,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或人事機構核實后直接申報。
4.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參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區)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取得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市(區)級以上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市人社部門2012-201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4門公需科目合格證;未參加公需科目學習人員,可登錄“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或“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進行網上學習、考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取得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必須完成三個科目(模塊)的考試,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應用基礎”為必考科目(模塊),其他科目(模塊)可任選的合格證(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4.截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三、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或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參與承擔完成市(區)級以上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1項以上,或縣級以上城市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等3項以上,或主持(組織)并完成鄉鎮、村莊的各類規劃5項以上。
(3)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并已頒布實施(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2.從事工程(建筑、結構、巖土工程、裝飾裝潢、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建筑材料等)設計(設計審查)、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4項以上。
(4)獨立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1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作為參與人,參與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2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5)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6)作為完成人,獨立完成5個類別以上的專項檢測項目(除見證取樣類檢測外的)和備案類檢測項目檢測工作,或2項大型、5項中型、10項小型以上工程項目質量檢測方案(含樁基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的制定并全過程實施。
3.從事工程(結構、巖土工程、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維護維修或技術改造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2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3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
(4)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5)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4.建設投資管理、施工、中介咨詢(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全鑒定、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等)及建設管理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有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要求的,必須具有該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承擔其中1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參與其中2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的全過程的科技管理;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全過程的科技管理。
(3)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并完成1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參與完成2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
(4)從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或獨立完成1個中心地震避難場所或2個固定地震避難場所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
(5)解決了建設工程管理中疑難問題,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議。
(6)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7.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關部門、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二)業績、成果要求
符合規定學習、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區)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優秀科技工作者。
3.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取得顯著成績,2次以上受到市(區)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者。
4.市(廳)級以上優秀設計和勘探方案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2項以上的參與完成人。
6.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參與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7.解決建設工程管理中復雜的疑難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或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區)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認可或推廣。
8.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1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參與完成人,取得2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實施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本條(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獲獎項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員,須有獲獎單位和本單位的證明。
(三)論文、著作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發表、出版、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專業文章等,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以上。
2.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有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印)一式2份。
3.“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人填寫1份)。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退休人員的單位聘用合同。
6.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
7.2014年、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經歷、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證明材料
10.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復印件。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的“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填寫的內容應與一覽表、簡介表的“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一致。表格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用騎馬釘式從中間裝訂。
2.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要求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情況。
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反映專業能力和業績的項目建議書、設計圖的圖簽(含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反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材料、項目(課題)鑒定報告、竣工驗收資料、預決算書及審計報告、監理實施細則、分項或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招投標文件、房屋鑒定資料、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報告等。
5.論文、論著。在季刊雜志發表的論文、論著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
6.報送的紙質材料除本文第三條1、2、3項外,均須按檔案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膠裝),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有反映材料內容及頁碼序號的目錄。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報送材料要認真把關,審核人必須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7.申報材料須經公示程序。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機構要將申報者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及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8.申報材料全部打印,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報送程序、時間
各單位將申報人員的材料匯總后報市建管局綜合科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5月20日。
報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聯系人:
六、收費標準
一、創建工作總體目標
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級考核、分類指導、典型示范”的原則,以加強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和督查考核為基礎,以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構建數字化城市管理體系、實現長效管理為目標,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斷破解熱點、難點問題,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實現城市管理水平和群眾滿意度的全面提升,促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創建工作涉及區域
省優秀管理城市的創建主要涉及我市建成區,包括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閘街道、云亭街道、城東街道的管轄區域,城鄉一體化等方面涉及的相關街道。
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部門工作職責
為確保成功創建省優秀管理城市,決定成立以副市長封曉春為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吳鋼、市城管局局長陳衛東為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農機局、市文廣新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園林旅游局、市工商局以及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閘街道、云亭街道、城東街道、青陽鎮、新橋鎮等單位、部門分管負責人為組員的市創建省優秀管理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省優秀管理城市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迎檢等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衛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相關部門、街道要圍繞《市創建省優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務責任分解表》(見附件),進一步明確職責。
市政府辦:負責做好創建迎檢的統籌協調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與省住建廳對接,協調相關部門、街道把創建的具體工作落實到位。負責統一收集、匯總、裝幀創建的臺賬資料。負責創建工作報告的起草、各類會議材料的準備、電視宣傳片的制作、檢查線路的安排,以及其他城管職責范圍內的創建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和創建工作經費的落實保障。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全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并提供相關資料。
市建設局:負責對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市區主次干道、相關市政設施的管養工作和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
市園林旅游局:負責做好城市綠化管養工作,負責做好建成區綠化點的現場迎檢準備工作和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
市公安局:負責主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信號設施等的管理,負責做好主要道路路牌、門牌等的設置以及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
市工商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街道做好農貿市場等管理和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
相關街道:負責轄區內的優秀管理城市創建工作。加強對轄區內的路容路貌、鎮容鎮貌全面巡查管理,積極做好迎檢工作和相關創建迎檢臺賬資料的提供。
其他部門、單位圍繞《省城市管理優秀城市檢查考核細則》(試行)(以下簡稱《考核細則》)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創建迎檢的各項工作。
四、創建工作步驟
“省優秀管理城市”創建申報工作,應從組織機構建設與制度保障、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數字化城管、依法行政和作風建設等方面,分別建立和完善包括文件、工作計劃、實施情況、考核結果、數據匯總等的本底資料臺帳。去年我市已順利通過市城管局初驗,市人民政府已向省住建廳申報。今年是我市創建省優秀管理城市的關鍵年,具體申報、考核驗收流程為:
(一)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此項工作已完成。
(二)初審
省住建廳接受申報后,將根據《考核細則》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形成初審意見。
(三)現場調研
省住建廳將于2012年上半年組織專家組對我市進行現場調研指導。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現場隨機抽查等方式,對照《考核細則》(評價基礎達標分為90分),分組對我市建成區進行考核打分;委托社會調查機構發放“省優秀管理城市群眾滿意情況調查表”,對群眾滿意率進行統計,全面客觀評價我市創建工作取得的成效與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形成書面調研意見,向我市反饋,并由我市根據調研意見落實整改。
(四)考核驗收
現場調研后,省住建廳將組織專家組對我市進行現場考核驗收。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現場隨機抽查等方式,對照《考核細則》,全面評價我市創建工作情況,形成考核驗收意見,向我市反饋。
(五)社會公示
通過考核驗收后,省住建廳及市城管局將分別在省建設信息網和政府網站等相關媒體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六)命名
通過考核驗收與公示后,將由省住建廳命名為“省優秀管理城市”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相關部門、街道要高度重視,明確目標責任,切實加強對省優秀管理城市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要迅速行動起來,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成立創建工作班子,對照創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扎實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好相應的臺帳資料,確保各項創建措施落實到位。
(二)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市相關部門、街道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嚴格按照《考核細則》,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確保創建工作有力推進,為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形象、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近年來,我局積極助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不斷優化涉林企業營商環境,服從服務于全市經濟建設發展大局。現根據市發改委《關于報送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情況的函》要求,就本單位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林業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
(一)提高行政服務效能,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市林業局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精神,全力優化林業營商環境。一是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個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則,將審批過程中涉及中介服務收費、不合理設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入行政服務大廳,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結,為企業減輕負擔,為我市重點項目審批開啟綠色快速通道。二是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按照便民、高效、規范、廉潔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崗位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實行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辦事大廳和局網站上及時公布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實施對象、審批依據、許可條件、申報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和承辦時限等,全面實現林業行政審批運行流程標準化、規范化、優質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業行政權力運行體系。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標準,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作了運行流程圖,完成“兩單一圖”更新工作。全市林業系統完善行政權力清單166項,其中:行政許可14項、行政處罰88項、行政強制18項、行政征收4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獎勵9項、其他行政權力30項。
(二)打造“市級林業龍頭企業”撫州樣板,扶持非公企業快速發展。
啟動市級龍頭企業評選是我市發展林業產業的一個“創新樣板”,通過連續開展三屆評選市級林業龍頭企業,我市林業企業爭創市級林業龍頭企業積極性越來越高,市級林業龍頭企業已從2013年首次評定的3家發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撫州市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數量共86家,包括2家國家級林業龍頭企業,44家省級林業龍頭企業,40家市級林業龍頭企業。 通過積極申創林業龍頭企業,有效帶動了產業扶貧,林農增收。特別是近幾年在全市開展“四進四聯四幫”精準扶貧活動中,我市市級林業龍頭企業通過“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及訂單農戶等形式與農戶結成利益聯結,在產業扶貧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積極幫助涉林企業爭創“龍頭企業”等榮譽同時,企業也將享受銀行貼息貸款等林業政策支持。
(三)組建“林業專業合作社”,助推非公企業快速發展
以林業優勢產業和特色林產品為依托,圍繞“扶持”下功夫,積極引導林農走聯合經營的道路,組建各類林業專業合作社,順利實現了林農“小群體”對接“大龍頭”和“大市場”,加快了林業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進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業專業大戶、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1011個,其中國家級林業合作示范社5家,省級示范社13家,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縣被評為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市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10家,參與林下經濟發展的農戶數17.95萬戶,初步顯現了“不砍樹也能致富”的良好態勢。在大力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方面,林業部門主動為合作社找路子、尋機遇、上項目,逐步實現合作社與市場、項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機融合。
(四)科技創新帶動非公企業轉型,助推民間投資政策落地生根。
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林業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可迅速做大或者帶動產業發展的產品或項目,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引導涉林企業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支持申報地理標志、無公害綠色食用林產品等資格認證。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業被評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別為:江西省舒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撫州蒼源中藥材種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縣味味黃花菜專業合作社。獲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證書的單位,可在其生產或銷售的可食林產品的包裝、標簽、產品說明書以及產品宣傳上使用認定證書,大大提高了企業品牌知名度和產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樣激活了民間投資的熱情。
二、優化營商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涉林企業比較優勢不強。主要表現在資源型企業多、高新技術企業少,產業結構不合理、產品結構單一,多數企業位于產業鏈的前端和價值鏈的低端,產品附加值低,自我創新能力不強,知名企業和品牌還比較少。
(二)民間融資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由于規模較小,管理不規范,財務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創新,產品同質性多,導致融資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瓶頸”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壯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們走訪調研了幾家園林景觀企業,他們在爭創行業龍頭企業上積極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觀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級農業龍頭企業,江西藝景園林發展有限公司是省級林業龍頭企業。但在獲評龍頭企業頭銜后,在實際享受貼息貸款、爭取項目資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為我市口碑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綜合性園林企業,在享受當地花卉苗木采購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沒有功能齊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專業市場。
三、優化營商環境及引導民間投資政策建議
(一)健全運行機制。全面梳理和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運行、工作考勤、績效考評、責任追究等長效管理運行機制,科學規范管理;理順和完善審批與事后監管的協調運行機制,做到有效銜接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