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03 1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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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文化;文化產業;企業管理
1引言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多元化發展的步伐,現代科學企業管理助益文化產業,尤其是企業文化的科學管理與應用,將大大提高企業競爭軟實力,使其在瞬息萬變的全球經濟狂潮中更好的生存與發展。約翰•科特曾表示,“企業文化對企業長期經營業績有著重大作用,它已經成為決定企業興衰的關鍵因素”。
2企業文化與文化產業
企業文化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通過在實踐經營中長期的沉淀和創造,塑造出自己特有的企業文化,在引導、激勵、內在認同等方面發揮著優勢。價值觀又是企業文化建設的重中之重,而企業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屬于企業文化的外顯形式,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等則是其物質承載者。文化產業屬于社會文化中的經營性文化部分,是文化的經濟屬性的集中表現。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中,堅持創新驅動,促進重點行業全面發展,其中包括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游戲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文化旅游業、工藝美術業、藝術品業、文化會展業、文化裝備制造業等,這些囊括大部分的文化產業內容。文化產業發展如火如荼,它的研究重點包括文化產業理論、創意產業以及具體的文化產業實踐;企業文化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核心,但它更多的研究是在企業文化理論與微觀企業文化應用上。在針對文化產業與企業文化的研究中,只有一些企業文化在具體文化產業企業管理中的實例,比如易旭明、喻蘭淳的《迪士尼傳媒企業文化管理研究》,兩者相兼的研究較少。筆者認為,企業文化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3文化產業企業管理中企業文化現狀分析
企業文化在文化產業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按規模分為大、中、小型企業,其企業文化重視程度不一、管理規劃水平參差不齊。3.1管理者對企業文化的意識與認識。工業企業管理經過長期發展已經系統化,文化產業卻是年輕的。文化產業理論與內容的研究和實踐已有大量成果,企業文化在文化產業中的應用卻備受忽略,企業管理者缺乏對企業文化的深入認識和強烈意識。大型企業對企業文化已有一定的意識和認識,但時展會賦予企業文化新的內涵,這是一個持續過程。中小型企業對企業文化認識不多、意識不足,更有甚者缺乏意識或存在錯誤的認識。3.2企業文化制定與管理。工業企業在其成熟的現代管理中,已經能夠對企業文化進行量身制定與科學管理。文化產業內企業文化的制定與管理尚處于“求關注”及“初學中”的狀態,水平也參差不齊。文化產業內,大型企業有完整、科學的企業管理系統,企業文化有所建樹,但大多缺乏靈活性,并“一勞永逸”;中型企業多關注企業長期生存發展,企業文化制定與管理往往重形式輕內容;小型企業更是為了存活,幾乎顧不上考慮企業文化,更別提企業文化構建了。3.3企業文化培訓與參與度。企業領導者和高級管理層、企業中層管理者及負責企業文化宣傳的部門、企業的普通員工,既是傳播主體也是受眾。此外,與企業有聯系的顧客,以及有可能接觸企業的社會普通大眾,都是企業文化的受眾。然而,大多數企業缺乏企業文化培訓,企業文化構建參與程度低、參與面窄。企業員工僅在入職培訓中了解企業文化,在工作實踐中貫徹企業文化內涵。樂觀地說,企業員工及客戶通過產品及企業宣傳,接受隱性企業文化培訓;企業員工及客戶通過企業調查研究受眾需求,間接參與企業文化構建。
4文化產業內企業文化管理拙見
文化產業內企業文化構建與管理應符合企業發展定位,充分考慮文化產業及企業自身的獨特性,發揮行業與創意優勢,并能對企業中長期戰略發展及短期具體目標具有指導意義。4.1增強意識,增強認識。優秀的企業文化能夠引領文化產業良性發展,并具有引導、激勵、內在認同等積極作用。新一代員工,他們的牽絆更少、訴求更純粹,更加看重企業的組織氣氛和企業文化。文化產業內企業客戶也非常看重企業文化賦予產品的品牌文化和積極內涵。這就要求企業管理者提高對企業文化的重視程度,避免缺乏認識或錯誤認識帶來的消極影響。同時也應意識到,企業文化具有時代特征,要根據企業長期戰略而適時調整企業文化內涵與管理。4.2制訂計劃,科學管理。企業管理者應提高自身企業文化管理水平,擺脫“求關注”與“初學中”的狀態。對企業文化的制定與管理,首先要對企業及企業文化進行綜合分析,確定自身特色價值觀。價值觀是清晰的、獲得廣泛接受的,員工知道自己應該做什么以及組織對他們的期望是什么,他們就能夠做出快速應對以解決問題。同時,對文化產業內企業文化的構建,不能只局限在企業或行業本身,要提升到世界格局,構建生態、健康的企業文化。4.3積極培訓,全員參與。大多數企業僅將企業文化針對文化產業企業內部員工及客戶,這難免局限。企業管理者、企業文化及內部相關部門、企業普通員工、企業客戶,以及接觸企業的社會大眾,都可以是企業文化的受眾。對員工及客戶進行企業文化培訓及鼓勵參與企業文化構建,是提高員工與客戶忠誠度及歸屬感、避免企業文化流于形式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企業文化積極作用、培養吸納相同價值觀員工與客戶的有效途徑。
5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文化在文化產業企業管理中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本文簡要分析了文化產業中企業文化的現狀,從意識與認識、規劃與管理、培訓與參與度三個方面談起,提出企業文化在文化產業企業管理中構建的拙見。
作者:于燕 單位:廣西藝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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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曉明,肖春曄.藝術管理[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1.
[3]陳致中,王肖莉.企業文化的傳播機制分析——基于5W模式的視角[J].現代管理科學,2016(7).
隨著文化產業興盛時代的即將到來,文化管理和文化產業管理的成敗得失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顯得迫在眉睫。同時,因為藝術是文化的杰出代表,所以我們能否做好藝術管理的研究對文化管理和文化產業管理的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前瞻作用和開拓意義。當然,要想清晰地搞懂和弄透藝術管理并非易事,藝術管理是一個龐雜的系統,能否準確地構建出藝術管理的理論框架是我們探究藝術管理之謎的第一步。
一、有關藝術的諸種管理
藝術管理作為一個龐雜的體系包含很多種管理,其中藝術行政管理、藝術經濟管理、藝術產業管理、藝術中介管理的概念是掌握和理解藝術管理所必須定義和解決的問題,因此在深入和全面探討藝術管理之前,我們先來對藝術行政管理、藝術產業管理、藝術經濟管理、藝術中介管理的概念做一個簡單的論述。
1、藝術行政管理。要理解藝術行政管理首先讓我們先來認識一下文化行政或文化行政管理的概念。文化行政或文化行政管理就是文化行政機構(在我國當前,有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廣播影視部等)依據所屬國家和地方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章,對各項文化事業(廣義的事業)實行規劃、組織、調控等行政職能。如果把藝術作為廣義文化的一部分,藝術行政管理當然可以并入文化行政管理,如果藝術有必要從廣義文化中獨立出來,那么藝術行政管理借用文化行政管理來幫助理解基本還是可靠的,即把上面定義中的“文化”字樣換成“藝術”字樣就可以了。藝術行政管理的主體是政府或政府的代表,客體是發生在本政府管轄范圍內的一切藝術性活動,管理的依據就是法律規章。事實上,西方對藝術演出團體已形成非常嚴密、科學的管理機制,對這些藝術演出團體的管理推動了一門新興學科——“藝術行政管理學”的蒸蒸日上。
2、藝術經濟管理。與藝術行政管理一樣,藝術經濟管理也是一個交叉理論:藝術學、經濟學、管理學、市場營銷學的交叉組合。早先,已有人提出建立藝術經濟學,他們認為藝術經濟學研究的重點是藝術經濟和市場的問題,為的是尋求出藝術商品經濟活動的一般規律,從而做出哲學上的思考和認識。藝術經濟管理雖然與藝術經濟無論在稱謂還是實踐上都有一定區別,但藝術經濟管理無疑也應該是以藝術市場為中心陣地來研究一切藝術經濟活動的管理行為。藝術經濟管理是一種多主體管理行為(后面詳論),藝術經濟管理的客體是一切藝術經濟活動(包括經濟政策、藝術生產、廣告宣傳、藝術商業、藝術消費、工商稅收等)。
3、藝術產業管理。何為藝術產業,這里我們可以借用趙玉忠先生對文化產業所做的表述:所謂文化產業,是指以企業組織方式從事文化商品生產和文化服務經營活動的行業。文化產業在本質上屬于非物質生產部門,因而它隸屬于第三產業即服務業。至此,我們可以認為藝術產業即指以企業組織方式從事藝術商品生產和藝術服務經營活動的行業,首先它屬于第三產業中的文化娛樂生產業,其次它還應該屬于商業,是一種從事藝術精神生產品買賣和流通的密集式商業經營活動,這里的“密集式”表示活動之多、參與者之眾、方式之繁榮。單體與單個之行為不能稱之為產業。對這種密集式生產和商業經營活動的管理就是藝術產業管理,它與藝術經濟管理的區別就在于它強調對群體性產業活動的管理,而藝術經濟管理的客體既包括群體經濟活動也包括個體經濟活動。
藝術中介管理。從經濟角度來講,藝術中介就是居于藝術生產方和藝術消費方之間的藝術介紹和傳播者,即在藝術市場上專門從事藝術流通和買賣的中間機構。藝術中介應該包括藝術經紀人(art broker)、藝術人(art dealer)和藝術信托人(art trustee)。簡而言之,藝術中介就是藝術商人,包括個人和組織。藝術中介作為商業企業對自身的經營行為進行的管理活動就稱為藝術中介管理,其管理主體特指藝術中介本身的管理層,其管理客體是指中介企業本身的經營活動。準確地講,藝術中介管理與藝術行政管理相去甚遠,因為管理主體截然不同,管理客體也差別較大;藝術中介管理從屬于藝術經濟管理,并且是其中一小部分的微型化;雖然藝術中介管理是藝術產業管理中最重要的一支,但又與藝術產業管理在層次上分道揚鑣,因為藝術中介管理強調單個企業的微觀管理,藝術產業管理強調企業群的行業性管理活動。藝術管理。包括上述四種管理的復合式管理,是由上述四種管理建構的龐雜的管理體系,是一切涉及藝術活動的管理的總稱。
二、藝術經濟管理的深入釋疑
對于藝術管理的分類問題,孫儀先曾有這樣的描述:“藝術管理可分為藝術經濟管理和藝術行政管理兩大類,都屬于研究社會精神文化的管理學范疇。”這一認識在目前的學術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實這個結論頗有令人生疑的地方。問題的關鍵就出在對藝術經濟管理的定位研究上。
上面已經談到,藝術經濟管理是以藝術市場為中心陣地來研究一切藝術經濟行為的管理活動。筆者認為,在藝術市場中,藝術經濟管理可以有三種分類:宏觀藝術經濟管理、中觀藝術經濟管理、微觀藝術經濟管理。即政府對藝術市場和藝術經濟活動的管理就是宏觀藝術經濟管理(主體最大,范圍最廣,是產業與事業的結合,等級最高);藝術行業協會、藝術產業機構、民間藝術組織、藝術企業群對藝術市場和藝術經濟活動的管理活動就是中觀藝術經濟管理(主體龐雜但位居中游,比政府小又比單個企業大,范圍的中心主要放在產業性操作上,等級其次);藝術企業即藝術中介對自身的市場和經濟活動進行的企業化管理就是微觀藝術經濟管理(主體最小,為單個的藝術企業,管理范圍最窄,局限于單個藝術企業的生產運營活動,等級也最低)。藝術經濟管理的分類情況用下圖表示就是:
從上面的圖示可以看出宏觀藝術經濟管理同時又屬于藝術行政管理(政府性管理),中觀藝術經濟管理同時又屬于藝術產業管理(行業性管理),微觀藝術經濟管理屬于同時又藝術中介管理(企業管理),這就是說藝術經濟管理與藝術行政管理的關系息息相關,根本無法截然分開,而把它們作為藝術管理截然分開的兩個類別看來是不合適也不客觀的。
三、藝術產業管理的重新建模
在2002年第四屆中國藝術產業論壇上,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明確提出文化產業包括七個部分:文藝演出業、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游業、藝術培訓和藝術品業,這一劃
分已寫進了十五期間文化部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文化產業司還指出藝術產業作為文化產業的門類之一,其地位是十分重要的。這種文化產業的分類法現在也帶有一定的普遍性,筆者卻有不同的看法。藝術產業作為一個重要的門類在文化產業規劃中已經縮減至藝術培訓業、藝術品業了,這樣的界定值得重新商討。事實上,藝術包括美術、音樂、舞蹈、文學等諸多形式,這樣的認識是建立在人類幾千年藝術史和藝術理論研究的基礎之上才流傳至今的,藝術產業也應該遵循這樣的共識而謹慎確立。綜上所述,藝術產業應該是包括美術品業、文藝演出業、影視業、文學出版業的復合型產業,而不應該是它們中的平等一員,否則就會犯“鳥和麻雀”對等的語義混亂的錯誤。我們可以用下圖來表示藝術產業的內容:
由此可知,藝術產業管理實際有兩種理解:①政府對美術品業、音像業、影視業、文學出版業、舞臺表演業的政策性管理;②藝術產業內部企業化的管理。由政府擔當管理主體從事的管理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行政管理或政策行為,我們大可以稱之為藝術產業政策管理,因為政府對產業進行的管理行為在國外早就有比較合理的稱謂:產業政策。日本經濟學家貝冢啟明在上個世紀的70年代出版一本書叫《經濟政策之課題》,在該書中,他把產業政策定義為:“產業政策為通產省執行的政策。”其實就是通產省的政府部門對該區各種經濟產業從事的行政干預與調控。后來美國學者布萊昂·辛特利說得比較明確:“產業政策是裝有政府直接影響產業結構的措施的皮包。”美國社會經濟學家埃利斯·霍利的說法更為犀利:“產業政策是(國家)為了實現國家的經濟目標而發展或抑制某些產業的政策。”這一認識基本已得到世界各國的認同。當然,這里的藝術產業政策同樣屬于藝術行政管理,畢竟它是一種政府行為。而各類藝術產業自身自為的管理就像經濟管理、企業管理、工業管理一樣更容易確定為經濟組織自身的經濟行為管理、企業內部的產銷行為管理、工業化組織機構的經濟、生產性活動管理,類似于藝術企業管理或藝術中介管理的集束性組合。事實上,藝術企業管理或藝術中介管理已越來越成為藝術產業管理的重頭戲,我國在計劃經濟時代曾經風光一時的文化藝術產業政策管理如今已風光難再,其在產業管理中實質性、操作性的干預地位也越來越為淡化。雖然藝術產業政策管理尚不能完全退出藝術產業管理的歷史舞臺,但它只能在文化藝術行政管理領域更能大顯身手,在藝術產業管理領域已屬強弩之末,這是政府放權后、市場高度自由發展的必然結果。就像如今人們觀看電影、電視、閱讀文學作品可以跟隨市場宣傳、社會名聲、自己的欣賞口味而趨之若鶩,對政府為弘揚革命精神、宣揚政治主旋律、倡導同一價值觀的做法不再興趣昂然甚至有些反感一樣。在藝術生產、藝術消費呈現個性化、多元化大發展的現實背景下,藝術產業管理的理論模式應該如下圖所示:
藝術中介管理在藝術產業管理中的定位在上面的藝術產業管理模式圖中其實已經大致明曉了。藝術產業管理通過對藝術產業內不同行業運營活動的管理(包括行業協會、行業組織、企業群系對內對外的企業化管理)繼而傳達至具體的、單個的藝術中介機構、藝術企業的管理,再進而總結為藝術中介管理。藝術產業管理像大類管理,藝術中介管理頗似個體管理;藝術產業管理是宏觀認知,藝術中介管理即微觀分析;藝術產業管理是上位概念,藝術中介管理自然就是下位概念。但藝術產業管理的主體部分和藝術中介管理都是對藝術產業經濟、藝術商業行為進行的企業化管理,這一點是確定的。所以兩者有時才有了互換重疊的可能。如中國在清代時,藝術產業化的管理就比較普遍了,其中名叫“老郎廟”的戲曲藝人組織就是這樣一個行業組織——“老郎廟”是一種藝人行業組織,其基本職能是:對內管理藝人的日常事務,調和各個戲班之間的關系,維護當地演出秩序;對外則作為藝人的代言人參加社會事務,維護藝人的共同利益。老郎廟與明清時期的商人行業組織——公所、會館相似,具有壟斷和調節演出市場的權力。顯然,老郎廟的管理就是對某地區戲曲行業的管理,我們稱之為戲曲產業管理;而該地區每一個戲班自己對自己的管理就屬于個體行為的藝術中介管理。
當然,藝術產業管理與藝術中介管理雖然都重企業化的管理,但藝術產業管理是對整個企業界的管理做出的宏觀性研究,包含政府的產業政策指導,也重視某類藝術產業界自身自為的管理;藝術中介管理卻是追尋藝術產業界中單個藝術企業實體的企業化管理,它并不具體考慮政府的任何宏觀干預,它就是狹義上的、純凈的企業管理。如畫廊是美術品業中的一支,唱片公司是音像業的具類,電影制片廠是影視業的個例,美術館是藝術展館業的單體等等,藝術中介管理就是這種“一支”、“具類”、“個例”、“單體”自身自為的企業化管理。藝術中介管理之于藝術產業管理就像獨木與叢林、水滴與大海、石塊與高山、星粒與星空,而恰恰是這樣的獨木、水滴、石塊、星粒卻構成了藝術產業管理最為重要的部分。五、藝術管理的理論框架
本文的第一幅圖向我們揭示了藝術經濟管理宏觀上屬于藝術行政管理,中觀上屬于藝術產業管理,微觀上屬于藝術中介管理,這對傳統認為的藝術管理分為藝術行政管理、藝術經濟管理的結論產生了強大的沖擊,而藝術經濟管理的這種分類與消解把藝術管理實際分成了藝術行政管理、藝術產業管理、藝術中介管理。因為藝術中介管理實際上是藝術產業管理中具類、單體的管理,所以,筆者認為藝術管理分為藝術行政管理和藝術產業管理更加合適。這樣,藝術管理的理論框架也就形成了,我們可以稱之為“風鈴式”理論框架:
通過風鈴式框架結構圖,我們可以發現,雖然藝術經濟管理被分解消融了,但這種分解消融并不是要把它排除出藝術管理,而恰恰是還復了它應該具備的較高的理論地位,也就是說藝術經濟管理實際貫穿著整個的藝術管理。藝術行政管理、藝術產業管理、藝術中介管理最直接的目標都是要推進文化藝術產業的發展、促進文化藝術市場的繁榮、拉動文化藝術經濟甚至整個國民經濟的騰飛,可能推進產業、促進市場、拉動經濟不是唯一目標,但絕對是整個藝術管理最為重要的目標之一。因此,藝術經濟管理應該是藝術管理中散布最廣的管理內容之一,它融入到了藝術管理所有的領域,已經不可能與其他藝術管理類型割裂分離了。傳統的藝術經濟管理與藝術行政管理并列分類的觀點,實際上人為割裂了經濟與行政脈脈相通的學理關系,而主觀、想象性地讓藝術經濟與藝術行政產生了對立意識。
四、結語
通過對藝術管理理論框架的構建,我們發現對文化藝術產業、文化藝術活動的管理應該采取藝術行政(政府管理)、藝術產業(政府或行業管理)、藝術中介(企業管理)相結合的三位一體式或三級交錯式的綜合管理方式。法律規章與政策引導相結合、行業規范與市場競爭相結合、適應時代與傳統承襲相結合,這是政府、行業、企業各自發展而又協調合作,共建和諧性文化藝術社會宏偉大廈的必由之路。通過政府、行業、企業共同的努力,文化藝術產業將會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關鍵詞:文化產業 管理 發展 就業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進一步推進,“文化產業”一詞最近逐漸為人們所熟悉,下面就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就業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見解。
一、文化產業的存在意義以及在我國的發展和就業
1.文化產業的存在意義
“文化產業”這個詞最早在20世紀初的英國提到過。但是在當時文化產業僅僅是代表文化產品的生產,貯存以及銷售,更多的是為了發展經濟,還并不是一種意識。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也深深地影響的人們的生產生活。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形式,文化產業也漸漸地和“文化軟實力”一詞相關聯,成為國與國競爭的重要因素。在一定的范圍內可以說文化產業等同于“文化軟實力。”
2.文化產業在我國的就業前景
我國“十二五”規劃后高校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在國家的大力扶植下開始茁壯成長起來。目前已經有多所高校設置學科來發展文化產業,例如:中國文化史、文化市場營銷、文化產業管理政策等。“文化產業”這一學科最突出的特點是強化學生的專業基礎的同時注重學生的文化素質培養,這樣的設置為以后的發展和就業提供了更廣泛的空間和就業渠道,在行政職能管理部門中也能有一個很好的出路,甚至在以后的高校或者國家科研事業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文化產業學科在我校的設置和發展
我校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隸屬于音樂學院,為我們學習音樂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在學校設置的文化史、管理學這些課程中文產業學科的設立為他們提供了更專業的管理方法。
可以說文化產業存在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或許我們不會發覺但我們不能否認我們每天都在和它接觸。我相信文化產業在我國政府的大力扶植和廣大人們的共同努力之下其生命力會愈發強大,慢慢地成為除經濟和政治外又一大提高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支柱。
二、文化產業在我國的價值以及認知程度
1.政府對文化產業的扶植和政策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文化產業也越來國際化。文化產業的多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我國政府清晰地認識其重要性,近年來加大對教育為主的文化產業扶植和支持,孔廟在世界大范圍的建造;中俄文化年,中日中韓的歌友交流會等這些無疑對我國的文化事業是很好的補充,國家還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來改變和發展文化產業,像我國在“十五”期間擬投入40億元開發軟件產業,使文化產業與信息產業的對接又提供了可能。
2.我國文化產業的消費市場和潛在危機
據統計,我國每年文化消費可達4800億元,但是我們實際份額卻只有1800億元。原來我國雖是世界第一引資大國和消費大國,但這些資本都是國內人民消費國外文化產品帶來的效應,并不是我國獨立的產品,所以也不存在我國巨大的文化市場消費了,而這些也是國外人士投資所看重的。兩個數字代表了不同的概念,我們不難看出中國文化市場的巨大潛在力,但是我們也要清晰地認識到通過合資、參股方式大量注入國際文化資本是對我國文化發展的極大損害。
3.我國對本民族文化的認知以及采取的行動
我國擁有燦爛的五千年文化怎能因為西方的百年文化而被消磨呢?回答一定是不可能的。面對我國文化安全的挑戰,國家在啟動“非物質遺產工程”保護的基礎上,加快制定保護本民族文化的法律。而這些法律和政策也必須要靠文化產業來實現。從近年來我國加大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和設立文化遺產保護區不難看出我國的文化保護意識在逐漸提高。更深層次說,經濟制度和法律的制定中都有文化因素在發揮著驅動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化產業是經濟強化劑。因此,積極發展文化產業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代意義。
三、文化產業的挑戰和資源的利用以及人才培養
1.文化資源在民間的投資和利用
我國文化資源豐富,底蘊深厚,傳統戲曲、民間藝術異彩紛呈,構成我們燦爛的中華文化。從2011年10億元的投資增長速度來看,文化正能能量正在釋放。文化產業的確立,為國家增值提供了新的渠道。就像現在湖北省黃岡市里的遺愛湖公園的建設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雖然還未完成但已經吸引眾多的游客甚至國外游客的廣泛好評。文化資源一旦得到挖掘,就會顯露出巨大經濟意義。新的元素和內容加入市場,誕生了文化產業;將新的產品投入到旅游市場,形成了旅游文化產業。這就是很顯著地體現。
2.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和就業
文化產業興起的背后當然是眾多的新型人才。管理方向培養更多具有現代管理的專業人才;基礎知識方向培養高素質有能力的人才;文化傳播上產生更多富有創意的應用型人才。如果這些都不能成為我們理想的就業崗位,我們還可以選擇繼續考研或者出國深造。我們可以選擇一個具有文化產業性質突出的專業去考,當然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是必不可少的。文化產業管理的就業還可以選擇考經紀人資格證書當經紀人;考出版社這種部門的專業資格證。都是很好的選擇。
3.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面臨的優勢和挑戰
文化產業的繁榮是一個時代的鮮明特征。我國正在向發達的社會邁進,文化產業作為朝陽產業,正有待發展。僅從文化市場來看,我們就能看到文化產品供給不足;文化資源利用率還比較低;國內的學士人才交流不夠廣泛;文化元素不充分。這種狀態的中國在走向國際化的征程中,充滿荊棘和無限的可能。加速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是我國政府及全廣大人民身上的重大責任。世界以后的經濟發展會重新加入新的血液,文化的概念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細胞,為了細胞更好地繁殖和生長我們須為此做出巨大的努力。
四、結束語
可以說文化產業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載體,對滿足大眾群體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動經濟結構的轉型和社會主義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從當前的現狀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與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還不適應。以上的種種形勢表明不管文化產業朝著哪個方向發展,我們作為祖國的新一代青年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國家的繁榮貢獻自己的力量,為了中國的文化產業建設乃至現代化建設貢獻我們應得的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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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惠林.《文化產業概論》.云南大學出版社,2005
[3]趙玉忠.《文化市場概述》.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4
【關鍵詞】高等院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發展
文化產業作為21世紀發展最快的朝陽產業之一,已經成為西方許多國家的經濟支柱產業。我國的文化產業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影響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專業人才的缺乏。為了培養合格的文化產業管理人才,必須加快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建設,更快的適應我國文化產業的飛速發展。
一、高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設置背景
文化產業是近幾年來我國新興的一項產業,該產業主要包括:廣電影視、演藝娛樂、文化貿易、網絡游戲、報業出版等。文化產業以“文化創意”為核心,綜合現代科學技術以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該產業被公認為“21世紀朝陽產業”、“21世紀最后一塊暴利蛋糕”。2006年1月,國務院頒布了《中國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大力提倡并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同年6月,山東(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在濟南舉行,國家和地方發展文化產業的呼聲日益高漲。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對專業人才的需求也應該越來越迫切,于是更多高校紛紛開設“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該專業成為這幾年炙手可熱的搶手專業。
二、高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2006年博士與碩士研究生招生中,該專業的報名人數遠遠高于其他專業,成為當之無愧的“熱門專業”。然而,令人尷尬的是,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卻十分不樂觀,并且這種現象已經持續了好幾年。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學生除去考研的部分人外,其他都面臨著就業的壓力,“文化產業有前途,文化產業最缺人”的說法在現實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實眾多調查顯示,文化產業領域是缺乏人才的,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局面呢?這個問題值得深刻思考。
首先文化產業作為一項新興產業,它所需要的是既懂文化有懂市場的“復合型”人才,這是業內人士達成共識的看法,事實也是如此。這樣高校培養人才的目標就顯而易見了,就是培養具有豐富的文化知識又懂得市場經營運作的人才,然而令人沮喪的是,很多高校在人才培養這一塊做得很不到位,主要表現在:
2.1人才培養體系不合理
從目前的文化產業教育層次結構情況看,尚未形成高職(高專)-本科-研究生這種“金字塔”式的人才層次結構,而文化產業發展的現實要求、企業人才當務之急的需求是需要大量的操作型文化產業人才和綜合素質強的高級管理型人才。
2.2專業培養定位不明確
文化產業涉及的產業包括:新聞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網絡文化服務;演出表演團體、表演場所和文化經紀與等。面對這樣一種紛繁的文化產業對象,導致許多高校很難對文化產業進行準確的專業定位。有的高校提出以全球化、系統化的理念培養通曉國內外文化產業發展規律的國際型、復合型文化產業管理人才,而有的高校又旨在培養媒介、會展、娛樂等領域中從事管理、策劃、經紀、營銷、公關等方面的應用型專門人才。培養目標的不明確,使得人才培養受到了較大的局限。
2.3師資力量匱乏,教材缺位
師資力量不足成了文化產業專業發展的瓶頸,這種局面的出現,主要原因固然可以推到新興學科的先天不足身上,但長期以來形成的“高校、科研機構中的不少專家學者習慣于抱殘守缺的心態也有很大關系”。實際上,我國高校原有的師資配備中,文化、藝術、經濟、管理、旅游、傳媒、信息技術等專業的教師都與文化產業專業相關或相近,如果能彼此之間加強知識的整合與交流,互相吸收對方的專業特長,其知識結構是符合文化產業人才的復合型和實用型要求的,也完全有能力勝任文化產業專業的科研和教學工作。但他們或是對新知識缺乏興趣,或受習慣驅使,依然固守著以前的課題和研究,不愿意轉型;而作為新興專業,又沒有多少本專業的師資可引進,特別是教師的實踐能力較缺乏。這樣,文化產業專業的教學質量必然會受到影響。
教材缺位實質上是與師資匱乏緊密相關的,而文化產業專業綜合性和多學科交叉的特點,更增加了教材建設的難度。目前文化產業專業教材的狀況一是數量少,二是水平參差不齊,真正有水平且能夠大規模應用的不多。雖然一些高校也使用一些相關教材,但這些教材大多是從傳統的專業和教學模式平移過來的,如“文化市場營銷”與“市場營銷”、“文化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的區別分別是什么,沒有說清楚;有些教材嚴格意義上講并不符合文化產業專業的實際教學需要。文化產業專業教材建設仍然任重而道遠。
三、對高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3.1關于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
毫無疑問,文化產業管理學科的建設要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要深層次反映學科發展的內在規律。據有關學者的研究,當前,我國文化產業人力資源的整體現狀是專業藝術類、行政類出身人員所占比重過大,經營管理類出身人員所占比重過低,因而造成文化產業領域專業化力量有余、經營管理能力不足的局面,這嚴重影響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部門目前不缺具體的編導制作人員,缺的是既懂文化又懂觀眾市場,既有寬廣的人文視野,又有精深的產業理念的復合型的策劃、管理人才。
因而,將文化產業管理學科方向確定在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之上。在學科建設中要充分體現復合性、應用性,要圍繞培養具有縱貫古今的文化視野,具有現代產業意識和經營思路的策劃、經營、管理人才這個目標,構建起文化產業管理學科發展的科學架構。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掌握經濟學、文化學、管理學基本理論與方法,具有良好的文化視野和文化素養,具備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能在各類文化企業及政府文化管理機關、文化事業單位和其他相關企業從事文化經營管理、文化營銷與市場拓展、文化項目設計與策劃以及企業文化建設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人才。
3.2關于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
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是人才培養模式的主導路徑,構建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必須首先解決課程體系的問題。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不能延續舊有的政府公共管理角度下的“文化藝術管理”專業的培養口徑和培養模式,在當今文化產業迅速勃興的時代,要有專業人才培養新的定位。要根據新興的文化產業領域內文化企業的經營管理需求,培養既懂文化又懂文化市場,既有寬廣的人文視野,又有精深的產業理念的經營型、應用型、復合型的文化產業經營管理和策劃方面的人才。根據文化產業的特點,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要特別強調其復合性與應用性,要符合文化產業實踐性的要求,加強應用性的課程、調整理論性過于強的內容。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主要可分為三類:
3.2.1文化基礎與文化資源類課程,如文化學導論、中國文化簡史、西方文化概要、文化人類學導論、文化資源概論、藝術基礎、美學概論、宗教文化、民俗學等;這一課程群要為學生奠定文化學方面的堅實基礎,使學生明了文化的規律與特質,熟悉文化的過去與未來,并引導學生有效地拓展文化學科方面的學習,形成寬廣的文化視野和深厚的文化素養。
3.2.2管理類及文化產業管理類課程,如管理學、文化產業管理學、文化營銷學、文化市場調查方法、公共部門公共關系學、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項目策劃實務、文化產業人力資源管理等;這一課程群要使學生掌握管理學方面特別是文化產業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為從事文化產業具體的市場營銷、品牌運營、人力資源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從理論和實踐上做充分的準備。
3.2.3經濟學類課程如文化經濟學、文化產業概論、文化資源概論、文化企業融資與資本運作等;這一課程群要使學生深入認識文化產業的經濟學屬性,通曉文化產業的運作過程及規律,并掌握基本的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
3.3關于文化產業管理人才培養模式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教育過程中,由于所涉及的學科基礎廣泛而分散,最容易形成各個來源學科各自為政、各門課程之間互不協同的問題,難以形成專業教育的合力。具體表現為三個脫節:幾個課程群之間的脫節,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脫節,課堂教學、課外活動、社會實踐之間的脫節,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人才的復合性要通過知識的拓展與融合方能實現。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課程體系由文化類課程、經營管理類課程組成,要解決好兩個方面課程之間的協調和協同的問題,以形成課程之間的合力。要求擔任不同課程的專業教師克服認識上的偏見,明確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教育的中心目標,緊緊圍繞文化產業經營管理這個核心來組織教學內容,引導學生的專業學習。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和經營型文化管理人才,還要求我們必須解決好第一、第二、三課堂之間的協同配合問題,尋找到切實可行的路徑。
3.4關于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實踐教學
復合型、應用性是文化產業管理人才的突出特點,懂經營、善策劃,熟諳文化營銷與市場拓展,是文化產業管理人才的設計長項。為了更好地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我們還應當緊緊圍繞培養目標,以調研能力、策劃能力、宣傳推廣能力、品牌塑造等方面能力為主線,將相關課程的內容及教學、社會實踐活動、專業實習、文化企業實習和畢業實習緊密聯系起來,使學生能夠在課程學習和第二、第三課堂活動中目標明確、任務清晰,真正學有所專、學有所長。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課程應當更多的體現實踐性、操作性的特點,應當使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更多地接觸文化產業管理的社會現實。因而,要特別強調實踐性的重要意義,要求所開設的課程,特別是專業主干課程增大實踐性的內容、增加實踐性的教學時間,突出專業調研、文化企業考察等方面的活動內容。
參考文獻:
[1]王任,王福鑫.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特色建設的依據_內容與路徑.當代教育論壇.2009年第10期.
[2]孔羽.對高校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幾點思考.中國電力教育.2008年12月.
關鍵詞:文化產業;發展;路徑選擇
1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
自黨的十五大首次將提出大力發展文化產業以來,我國文化產業取得快速的發展,并初具規模。根據相關部門的統計,從2004~2010年,我國文化產業每年以超過23%的增速增長,在2010年甚至突破了1.1萬億人民幣,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8%。文化產業整體的發展,帶來的是新聞出版、演繹、廣告等多個分行業的快速發展,并成為拉動我國GDP增長的新引擎。但是,與國外相比,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還存在著很大的距離,如文化產業對美國的共享率占到整體GDP的27%,英國則占到了11%,還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間。
2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暴露的問題
2.1 區域發展不平衡
文化產業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成為當前區域經濟發展的“催化劑”。各級地方政府都將發展文化產業作為文化建設的重點,甚至通過設立專項資金的方式發展文化產業。通過政府的大力努力,極大的促進了地區經濟發展和文化的繁榮,部分省市文化產業對GDP的貢獻甚至超過5%。以文化產業比較繁榮的北京為例,北京文化產業在2004年到2007年之間,其文化產業每年以接近23%的速度在增長,占到北京地區生產總值的10%左右。但是,與我國相對發展比較落后的中西部地區來講,文化產業的發展則相對比較落后,以我國最西邊的云南、貴州等省份為例,文化產業對GDP的貢獻占整個GDP發展的0.2%,貢獻非常低。
2.2 缺乏系統的法律體系
由于行政法規指定的主體不同,各部門之間缺乏統一性與協調性,難以實現對文化產業的管理與引導。加之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對于同一時間往往有不同的解釋,出問題以后又相互推卸,責任不明確,這極大的阻礙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要使我國的文化產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就必須要實行法制化的管理,進行公平、公開的競爭。
2.3 管理體制構建不全
管理體制作為文化產業運行的基礎,也是關鍵。而從微觀的角度來看,當前我國文化管理體制相對比較混亂,其關鍵的因素在于政府對文化產業的干預。在文化產業中,政府一方面對文化產業的產品和計劃任務進行管理,另一方面卻缺乏對文化產業的監管,導致政府在整個產業發展的過程中都處在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其一則為在文化產業的發展中,發展門檻、產品質量和市場規范問題是政府應該花大力氣進行解決和管理的問題,但是在這方面的監督和管理遠遠不夠。同時因為監管制度缺乏靈活性,導致文化產品不能快速的進入市場;同時因為管理體制缺乏,過多干預政府認識,而后續的人才保障制度卻跟不上,導致不能吸引優秀的人員。
2.4 文化產品缺乏創新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靈魂,也是產業發展的根本。對文化產業而言,創新是保持產業發展的關鍵。但是,通過總結發現,我國文化產業在創新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如創新意識缺乏,跟風問題非常嚴重。以古裝劇和抗戰劇為例,自從《漢武大帝》被熱播之后,在屏幕之上則開始出現了各種不同的古代皇帝;而以軍隊為題材的《士兵突擊》熱播后,則開始出現了各種以軍事題材的電視劇。導致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還是在于產業內部缺乏創新意識,一味的跟風。
2.5 觀念滯后,管理人才缺乏
我國的文化產業工作者大多是在舊體制下成長起來的, 在行為上還有著很深的舊體制的痕跡: 重行政指令, 輕市場反映; 重傳者意圖,輕受者需求; 重固有經驗, 輕創新精神。
3 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路徑
3.1 政府引導大力扶持
3.1.1 制定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管理的混亂、不成體系的問題都是需要改進的地方。要想發展好文化產業就必須把這兩點改進好。其一,要做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與衡量標準把責任規劃到人努力做到沒有“球”可打。其二,要考慮到我國的國情,從實際出發制定一套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的發展路線。第一鑒于我國文化企業規模較小,技術相對于落后,因此我們就要注重名族文化的發展,以特色為中心出發去開發一條戰略路線。第二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力的都是一些大規模的、具有雄厚經濟實力的、管理方式靈活多變的大集團。所以我國要想脫穎而出就必須走整合路線。
3.1.2 制定文化產業發展。想要文化產業的發展健康就必須要用法制來管理、公平競爭才能得到實現,我國的文化產業方面的法律不夠完善,從生產者、消費者到管理者法制觀念都相對于落后,所以才會制約著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所以要想發展好文化產業就必須要做到這幾點,一是加強立法,使得管理者有法可依,雖然這幾年制定了《著作權法》、《電影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這些條例基本上可以讓管理者有法可依,但相對于廣大的文化市場只是一絲牛毛,文化市場還是不夠規范全面,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統一的文化產業法,不單單是針對某個行業的行為準則。
3.2 打造專業團隊,增強核心競爭力
先進的文化的創造和傳播的前提都是需要優秀的人才來推動和開發的,是文化產業原始的動力,文化產業不僅僅是一個創造產業,也是知識、智力密集型的產業,所以說僅僅具有創造力的人才是不夠滿足文化產業的持續發展的,它還需要有經營理念和技能的復合型人才的配合。每一個優秀的文化企業的團隊是這個文化企業的核心。所以說我們要培養現有的人才、提高文化產業人員的個人素質,再來就是敢于招攬一批有創造性技術性的人才。同時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培養合適的生活規律,增強企業魅力對文化人才的吸引,留住人才。
4 結語
作為一種新型的產業,由于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起步比較晚,導致我國在規模、管理體制等各個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著很大的距離。因此,要進一步的發展好我國的文化產業,必須加快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加快對文化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專業團隊建設等,才能更好的實現我國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王文.英.文化體制改革與文化產業建設[M].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
關鍵詞: 德陽市; 文化產業; 發展;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G1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6-0095-02
新的歷史時期,發展文化產業成了文化工作的重要課題和戰略任務。德陽市文化產業起步于改革開放初期,在黨的十六大以來呈現出加速發展的態勢,現已初步形成了文化娛樂業、新聞服務業、演出展覽業、網絡文化業、藝術教育培訓業、影視音像業、印刷出版發行業、文化藝術品制造與經銷業、文化旅游業等相關產業。到2008年底,全市文化產業經營單位近4000家,從業人員3.5萬人,全市文化產業年銷售收入總值23億元,文化產業國內生產總值6.8億元,占全市GDP的1.3%。以三星堆、綿竹年畫、三國遺址、市雜技團、舞蹈學校、鎣山數碼DVD光盤復制、藍劍印務為龍頭的門類較齊全,投資多元化,發展較健康的文化產業格局基本形成,對于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提供就業崗位,推動經濟發展,構建和諧德陽作出了積極貢獻。為了更好地貫徹十六大、十七大關于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決策,合理開發利用德陽市豐富的文化資源,促進全市文化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我們針對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深入調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建議,為德陽市政府制定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德陽市文化產業近年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但同其他地市相比,德陽市文化產業整體上仍處于起步、探索、培育、發展的初級階段。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很不充分,總量規模偏小,市場機制不完善,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和效益都需要有一個較大的提高,總體競爭能力相對較弱,有許多深層次問題和原因需要盡快解決。
(一)認識不足,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戰略目光
長期以來,各級各部門對發展什么樣的文化產業和如何發展文化產業認識不明確,對于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文化產業對經濟拉動的現實性認識不足,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戰略目光。一是長期以來對文化載體雙重屬性缺乏完整全面的認識,只強調其意識形態屬性而忽視其經濟屬性,對探索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途徑沒有明確的思路和有力的調控手段,嚴重影響了文化產業的全面發展。二是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了管理文化事業單位的思維定勢和思維慣性,習慣于用管理宣傳的思路和方式進行行業管理,使文化單位要么無所適從,要么無法操作,要么疲于應付,增加了工作難度,降低了工作成效。三是一些職工包括部分領導干部,對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曲折、矛盾和困難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分析,對文化體制改革的方向、途徑感到困惑和迷茫。一些人員對市場化模式和產業化發展缺乏信心。
(二)規模不大,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知名品牌
德陽市文化產業規模小、總量少,知名品牌不多,結構不合理。到2008年底,全市文化產業企業國內生產總值約6.8億元,僅占全市GDP的1.3%,在省內排在成都市、綿陽市、樂山市之后,低于全國3.15%的水平,也低于全省1.34%的水平,與德陽的經濟社會發展地位不相適應。在文化產業結構上,除文化旅游、文化娛樂、新聞出版、網絡文化、印刷業發展勢頭較好外,演出展覽業、音像發行業、文化藝術品制造與經銷等行業發展滯后。德陽市文化產業知名品牌少,產業水平低,質量效益不高。德陽市文化產業除了三星堆、綿竹年畫、三國遺址等文化產品知名度較高外,其它企業的產品知名度較低或沒有知名度,龍頭企業少,市場占有率低,產業鏈和產業群還沒有完全形成。德陽市文化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不充分,文化資源優勢還未轉化為文化產業優勢。
(三)政策滯后,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政策保障
德陽市文化產業政策不完善,立法層次低,統計指標體系不健全,專門人才塊乏,文化產業政策落實不力,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政策保障。中央、省、市出臺的關于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如對新興文化產業項目實行零稅率,對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業實行所得稅返還等政策沒有完全落實。德陽市雜技團、德陽市川劇團、德陽市舞蹈學校面臨著規模擴張的瓶頸制約,征地問題遲遲未能解決;德陽藝術宮改制成本無法解決,使其舉步維艱,生存困難。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投資者、消費者的信心,遏制了我國文化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四)體制不順,缺乏文化產業發展必要的管理體系
德陽市文化產業結構調整乏力,社會化、市場化程度低。一是企業按事業管理,如德陽日報廣告中心、德陽日報印刷廠、川劇團、藝術宮等文化產業部門屬于文化企業,但仍按事業單位管理,企業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沒有充分的資產使用、處置、經營權、人事、財務權和獎罰權,不能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進行產業經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這種體制束縛了產業發展的手腳,無法應對外來挑戰,也無法抓住發展的機遇。二是對文化產業理解存在分歧,產業管理體制不健全。從客觀上講,國家還沒有對文化產業的門類和統計指標體系作出科學界定,對文化產業的理解有過窄過泛之嫌。有人認為文化產業僅指文化部門管理的下屬企事業單位;也有人把教育、自然旅游(如動物園、游樂、風景游)等全部納入文化產業的范疇,致使文化產業管理體制和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難以科學界定,現有管理體系及工作機構不能適應文化產業的發展。
二、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發展文化產業對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增強中華文化凝聚力、創造力、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為了實現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有必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戰略舉措。
(一)提高認識,制定科學可行的文化產業發展規劃
文化產業是21世紀的新興的朝陽產業,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經濟已達GDP的40%以上。德陽市則僅占1.3%,文化產業前途無限,因此各級黨政領導都應樹立文化是魂,經濟是形,把文化產業經濟的發展列入黨政工作的重要議程,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德陽市文化產業經濟的發展。一是制定文化強市、文化產業興市的戰略決策,盡快出臺《以文化立市、建設文化強市的實施意見》,用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和文化產業經濟三駕經濟馬車拉動德陽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二是盡快確定德陽市文化產業的發展目標。建議按照省委提出的“四川文化產業一年整體推進,三年整體突破,五年實現跨越發展”的要求,按照市委提出的“兩年有新突破、四年上新臺階”的具體奮斗目標,制定科學可行的德陽市文化產業發展目標,把德陽市建設成為與其經濟地位相適應的西部地區文化強市。
(二)深化改革,建立科學的文化產業發展管理體制
加快制度創新,發展完善文化產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是創造文化產業發展的良好的外部環境的客觀需要,也是當前發展文化產業迫在眉睫的任務。體制改革是文化產業發展的第一推動力。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實現“三大轉變”,即政府從辦文化為主向管文化為主轉變,從主要管理國辦文化事業單位向管整個文化事業單位轉變,以及以行政手段為主向以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為主轉變,理順文化產業管理部門關系,完善文化產業管理機構,建立科學的文化管理體制。一是在保持現有市、縣(市、區)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應完善領導小組的管理職能和功能。二是充實領導小組辦事機構人員。建議充實市委宣傳部文化產業處,設立1―2名專職管理人員,市文化局下設文化產業科,設專職人員1―2名。三是以德陽日報為基礎成立德陽報業集團,新聞服務業務進行產業化經營。
(三)完善政策,繼續加大政府對文化產業扶持力度
推進文化產業發展要全面落實中央、省政府關于發展文化產業經濟政策,對新興文化產業項目實行零稅率,對民族的大眾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實行低稅率,對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業實行所得稅返還等。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由市委分管領導召集宣傳、文化、旅游、發改、財政、稅務、國土等部門討論制定《關于發展德陽市文化產業經濟的辦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促進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政府除了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入外,還應適當加大對文化產業如三星堆、文化旅游、廣播電視等產業的投入。可按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政策解決市雜技團、川劇團、舞蹈學校的建設用地,支持德陽市藝術宮按照市場化的辦法改革,解決政府無法進行資金投入支付其改革成本問題。盡快落實《德陽市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建議市財政每年安排100―3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發展,并用部分資金定期獎勵文化產業先進單位和個人。
(四)因地制宜,不斷壯大有德陽特色的文化產業
關鍵詞:文化產業;制度建設;體系構建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6-0071-02
一、文化產業的界定
文化產業一詞在理論界屬于新興的一個術語,國際上更習慣稱其為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是以創意和知識為核心的產業。除卻近幾年基于網絡數字技術發展而產生的新興產業外,服裝設計、博物館管理、展會等非傳統文化產業也發展迅猛。只是在知識經濟的背景下,部分產業因其迎合當代社會的發展而格外受到廣泛的關注,因而被集合在一起重新命名。
我國臺灣稱文化產業為“創意產業”,這是近幾年來,得到普遍認可的一種界定。它根源于歐洲的“創造性”產業的概念,其所認知的創意文化產業的范疇有:
第一,文化藝術核心產業:如舞蹈、音樂、戲劇性表演藝術;繪畫、雕塑、裝潢設計等視覺藝術;傳統的民俗藝術等。
第二,應用藝術:如家居、服飾、流行音樂、廣告、游戲軟件設計、廣告創意設計、圖書出版、影視和音樂制作、手工藝品等等應用于生活的產業。
第三,創意支持與周邊創意產業:支持上述產業的相關部門,如展覽演出經紀、展覽設施經營、舞臺設計、出版發行、影音媒體、廣告企劃等行業[1]。
因此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界定文化產業的范疇,應形成這樣一種認知:在知識經濟背景下萌發的文化傳媒、傳統教育、旅游等產業依然是文化產業的核心構成;傳統的文學、藝術是文化產業近年發展的前沿產業;網絡服務和廣告咨詢產業是未來文化產業發展的新領域。
二、我國文化產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1.文化產業市場經濟觀念淡薄,政府觀念轉變不夠徹底
我國政府雖然樹立了文化強國的意識,但這種意識還遠遠沒有傳達到國家機器的各個部分,很多地區還停留在完成任務的層面上,沒有將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其他產業發展平等對待,在重視程度上遠遠不夠。一直以來,文化產業資金來源由政府財政投入,產出和效益等問題沒有引入市場機制進行引導,在定位上被等同于公益事業,這種運營方式阻礙了文化的產業化發展。
2.文化產業市場管理體系不發達、管理方式無針對性
文化產業市場發育程度不高,導致了管理體系也不發達,管理的規范以及相關制度存在較大的欠缺,典型的表現就是執法的非常態性。這種狀況直接導致已有和文化相關的法律規范難以準確適用,也間接地致使文化產業方面的法律更新、完善缺乏有效的反饋機制,最終形成了文化產業整體管理體系混亂的局面。
另外文化產業的管理方式欠缺針對性。現有的管理方式多數都是從其他產業的管理經驗中借鑒過來的,而我們現有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不靈活、太具體,與文化、藝術發展規律相悖。尤其是現有文化管理制度制定了量化的指標,這種方式導致很多應景之作,不利于文化產業的長遠發展。
3.行政主體交叉執法的狀況阻礙文化產業的發展
目前文化市場分屬于不同的部門,執法依據和機構數量眾多。現有的文化產業管理部門竟達到十多個,這種行政管理權力過于分散的情況顯然會使文化產業的參與人陷入一種無所適從的狀態,以網絡營業場所為例,對于違法經營行為文化局只具有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等一般性處罰權力,至于取締和關閉的職權主要在工商部門,而在我國工商部門對于幾乎所有的營業性行業都有監管責任,它和其他部門的協同執法行為往往由于監管范圍過寬難以進行行之有效的配合。更不要說數個部門執法協同會有多難了。
4.文化產業的扶植力度不夠
政府扶植文化產業的導向已經很明確,但是目標配套措施的落實情況卻堪憂,僅以稅收為例:現在我國對同屬文化產業的不同行業實行差別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都有不同,以營業稅為例:文化體育業、游覽場所稅率為3%,旅游業、廣告業、美術、錄音錄像、轉讓著作稅率為5%,歌廳、舞廳、音樂茶座等娛樂業適用5%~20%浮動稅率),但其中的規定還不夠科學,使得稅負分擔不夠均衡合理。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扶植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內容必須落實到從政策到法律層面的微調上,使文化政策目標能夠真正地落到實處。
5.法律制度保障不完善,尤其是知識產權的核心保障地位沒有體現出來
我國現有文化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數量上已經初具規模,如《商標法》、《電子出版物管理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拍賣法》、《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但是,與種類繁多、需求旺盛的文化行業相比,法律規范的數量過于單薄,健全的文化產業法律部門框架也尚未真正形成。法規的出臺和實施政策的補充仍顯單薄無力,其仍不完善的現狀無法滿足其日益發展的需要[2]。
文化產業以知識產權為核心,其發展的關鍵在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而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的情況,更遑論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文化產業長遠發展的保障性作用了。現階段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不發達具體表現為:首先,普遍存在對文化產業中的知識產權認識不足的現象,忽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導致我國居民乃至企業對知識產權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意識都比較薄弱。其次,文化產業中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體系不健全,執法力度小,特別是一些新興的文化產業領域和較為冷門、生活中不常接觸到的文化產業行業,更是亟須加強保護。最后,我國還未形成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中介性質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尤其缺乏。
三、文化產業法律保護體系的構建
1.確定文化產業法律的基本框架
出臺規制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可有效防止各個領域的分別立法所導致的立法效率低下、立法領域重疊、立法利益沖突的現象[3]。作為管理和支撐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石,基本法律要從宏觀上確定文化產業發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則,其框架應該具有明顯的系統性和綱要性,應對于文化產業基本范疇有清晰的界定,明確發展的目標,確定政府在發展文化產業過程中的權、責,更要對于各類主體參與文化市場的進出制度有詳盡的設計,還要涉及文化產業行業協會的建立、文化環境的培育等諸多問題。
2.分門別類制定文化產業的具體部門法
依筆者看來,正是因為文化產業在每一大門類的基礎上又包含若干小的門類,而每一個小的門類又具備自身特點,所以在大的基本法涵蓋之下而建立分門別類的部門法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這些具體的行業法律和文化產業的基本法律之間的關系是一般法和特別法的關系,在形成科學的法律框架前提下,用具體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作為框架之間的有效銜接,在整體上形成覆蓋面廣、法律規則齊全的文化產業部門法,有效地對不同類別的文化行業實施具體管理。
3.完善文化產業的市場準入和登記制度
主體的準入和登記是形成有序、健康市場環境的關鍵,和其他產業相比,文化產業作為新興的行業有吸收借鑒成熟行業運營經驗的優勢。如果從一開始就將文化產業的市場規制放到比較高的規格上,其投入小、增值空間大的特點將更易發揮。國家可以通過參與文化市場主體的控制實現文化產業區、文化產業帶、文化產業強國的戰略目標,有意識的引導投資和適度進行開發是準入和登記制度的重要價值。由于文化產業具有特殊性,它的準入和登記制度不能和其他行業的準入和登記完全雷同,對于銜接性的關鍵標準應做靈活的調整。例如,常規公司的出資方式可以分成貨幣、知識產權、實務、土地使用權出資等方式,而文化產業企業的文化品牌、商譽等無形資產是否可以作為出資的方式?類似的文化產業特點和現有法律銜接不上的情形還有很多,應及時地在主體介入市場前完成法律的調整。
4.完善文化產業市場管理的法律制度
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涉及稅收、宏觀調控法、競爭法等法律部門。從現有的這些部門法來看,這些法律規范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文化產業的迅猛發展,以反壟斷法為例,文化產業極易形成壟斷現象,而且壟斷行為也是文化產業企業做大、做強的必經階段,現有的反壟斷法僅僅以市場占有份額為標準測算壟斷規模的做法很顯然不適合文化產業。傳統的市場管理法中,許多法律規定已經沒有辦法涵蓋文化產業的特殊屬性,甚至文化產業還需要專門的市場管理法律來對其發展進行約束,這都是未來完善文化產業市場管理法律的重要工作內容。
5.建立健全文化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大量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公約、條例已經為國內法主體適用,但是我國知識產權領域存在的諸多現實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對于關乎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知識產權問題如地理標志的商標法保護、傳統技藝和專利的銜接問題、傳統文化資源的著作權問題等等都沒有得到實質上的保護,大力發展文化產業,除了必要的經濟、政策、文化條件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同樣是文化產業發展必不可少的保障和基礎,應當針對現有立法的缺陷認真著手構建新時期的文化產業知識產權法制體系[5]。
參考文獻:
[1]趙嬌美.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D].武漢:華中師范大學,2009.
[2]張曉玲.完善我國文化產業法律環境的思考[J].經濟縱橫,2007(3):41.
[3]李林志.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D].西安:長安大學,2010.
前些年,在文化產業政策的推動下,已經有資本開始關注這個領域,華誼、華策、奧飛等民營文化企業上市愈發引起資本對文化產業投資的興趣。很多專注于傳統行業的投資機構開始轉向文化產業,但是多數投資者離文化產業距離越近,越感到撲朔迷離。文化產業看上去很美,但真正挑選到優質項目非常困難。雖然資本對于文化蠢蠢欲動,但距離真正的投資成功還有相當的距離。對于目前的市場情況,大多數文化企業認為投資人不懂文化,擔心創意被竊取,對投資方懷有不信任甚至排斥;投資人對文化產業缺乏深入認識,多停留在工業化時代,無法判斷預期收益。結果是加大了文化產業與金融資本對接的難度,是文化產業的發展無法提速。
認識判斷企業的資產主要看人的創意、作品的版權、傳播的增值。如果缺乏對這個行業的認識,全憑文化企業的人員講動聽故事打動投資人,就無法在運營中達到預期的收益。舉個實際的例子:前幾年,有家投行要投一家動漫公司,動漫公司說自己原來是做電視劇制作發行的,有很好的發行優勢,不愁制作的動畫片賣不出去,僅靠電視臺就可以收回制作成本。實際上,動畫片的發行是無法靠播出回收成本的,有的電視臺還要收取制作單位的占頻費。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很多融資的文化企業在沒有搞清楚行業特點時就去“游說”投資人。因此,投資者需要深入了解相關行業情況,除了自身不斷完善與提高專業技能,還要提升對整個產業包括股權、經營權、知識產權、經營管理的深入理解和認識。但是,目前投資者的行列中少有文化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指導,導致文化企業很難與投資者對話。投資者最終的結論是認為文化產業風險大、缺乏理性,不予投資。但當某一文化項目大獲成功時,投資者又后悔自己錯過了那班車。另外,很多文化產業的從業者緊緊依靠理想和激情在從事文化行業,一旦作為企業的經營者,既要負責創作又要進行管理和市場銷售的時候,大多經營不善最終虧損倒閉。
面對以上困難,我認為需要專業投資人的介入來解決這些問題。專業投資人是指既懂得投資又了解文化行業。這就需要專業投資人提前介入進行專業咨詢指導,發掘文化企業的優勢資源和盈利模式,實現資本介入之前的業績增長,從而有利于企業的融資。例如演出經紀公司需要預付演出方費用,企業就需要融資解決現金流的問題。從投資者角度看,未來演出票房存在著不確定性,對于預期收益難以估值。但如果熟悉演出行業,就會了解演出內容的品牌號召力和以往演出的票房情況以及演出當地的消費能力等相關因素,將投資人存在疑慮的問題通過數字說明清楚。專業投資人可對演出經紀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設性意見,對于演出預期收益部分通過演出贊助、票務預售等方法盡可能實現部分兌現,降低不可抗力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