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的建議8篇

時間:2024-01-08 11: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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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氣候變化的建議

篇1

日前,“伍連德博士紀念大會暨第三屆寒地心臟病學會議”在北國冰城哈爾濱市隆重召開。在這次由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中國醫師協會心血管內科分會、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馬來西亞伍連德博士校友會等單位共同主辦,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承辦的學術會議上,來自國內外1000多位專家學者和與會代表除了以“紀念伍連德博士”為人文主旨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之外,還以提高寒冷地區心血管病防治水平為學術目標,在國內外第一次將寒冷地區氣候因素,人們的飲食、生活習慣與心臟病的發病率有機結合,對嚴寒天氣乃至極端的氣象條件如何推升高血壓、動脈硬化、心房纖顫、心力衰竭及血栓性疾病等心血管病的發病率、死亡率進行了深入探討和廣泛交流;并從此角度出發,呼吁國內外醫學同仁加大關注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的其他影響規律。

本次會議由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心內科主任、心血管病醫院院長、基礎醫學院病理生理學教研室主任、教育部生物醫藥工程重點實驗室副主任田野教授出任執行主席。會后,本刊記者對他做了深入采訪。

聆聽歲月,沿著先驅的步履重溫歷史

采訪前記者了解到,1879年3月10日出生于馬來亞(今馬來西亞)的伍連德博士,不僅是中國檢疫、防疫事業的先驅,還是中華醫學會和《中華醫學雜志》的創辦者與奠基者。在伍連德博士的竭力提倡和推動下,當時積貧積弱的中國收回了海港檢疫。他不僅先后主持興辦檢疫所、醫院、研究所20所,還創辦了哈爾濱醫科大學的前身——哈爾濱醫學專門學校。因此,采訪一開始,作為本次“伍連德博士紀念大會暨第三屆寒地心臟病學會議”大會執行主席之一的田野教授,首先回顧了一段塵封在歲月煙云中的伍連德博士拯救東北人民萬千生命的歷史往事——

田野教授介紹說,遠在1910年11月,一場突如其來的重大瘟疫從俄國傳入中國滿洲里,以哈爾濱為中心迅速蔓延,4個月內便波及5省6市,死亡達4萬多人。當時的清政府尚無專設的防疫機構,而沙俄、日本均以保護僑民為由,要求獨攬防疫工作,甚至以派兵相要挾。迫于形勢,清政府委派伍連德為全權總醫官,到東北領導防疫工作。 在內外交困的局勢下,伍連德博士臨危受命,急赴哈爾濱領導抗擊鼠疫。4個月后,那場吞噬了6萬生靈、被認為是20世紀最大規模的傳染病終于在伍連德博士的領導下被撲滅。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例以科學防疫專家實踐與政府行為相結合、有效控制大型瘟疫的記錄。伍連德博士不但拯救了無數生命,還將“防疫”、“公共衛生”等先進的醫學科學概念首次引入中國,為中國的公共衛生事業奠定了基礎。

“我們舉辦這次會議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弘揚伍連德博士赤誠的愛國精神、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執著的科學探索精神、忘我的獻身精神,回顧和研討伍連德博士史詩般輝煌的人生,重溫中國現代醫學的發展歷史,介紹國際先進的公共衛生策略、經驗和發展趨勢,推動我國公共衛生和心血管病事業廣泛、深入地開展,提高人類社會整體健康水平……”田野教授介紹說。

田野教授感慨地說:“在國富民強的今天,我們聚集在昔日災難的‘漩渦中心’哈爾濱,共同聆聽歷史,重溫歷史,分享大師的學術理念和人文精神,一起為中國公共衛生和心血管病事業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是我們對先輩最好的紀念。”

據田野教授介紹,在這次會議召開之前,為紀念伍連德博士的壯舉,由我國老一輩心血管學專家、原哈醫大一院心血管內科學創始人傅世英教授號召,由29位老教授共同倡議建立伍連德紀念館的建議書,獲哈爾濱市首屆“特等優秀人民建議獎”。2008年,這一夙愿成為現實:由哈醫大主辦、哈醫大一院承辦,成立了中國首個伍連德紀念館。“而在剛剛落幕的這次大會上,與會的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分別以《科學防疫,萬國景仰:伍連德博士在中國的工作和生活》、《踏海揚波,上下求索:伍連德博士在馬來西亞和英國的工作和生活》、《傳承精神,繼往開來:哈爾濱醫科大學發展歷程與伍連德紀念館情況介紹》、《全球公共衛生管理:伍連德博士傳奇》等為題,對伍連德博士的業績進行了追思和緬懷……

繼往開來,

聚焦寒冷地區心血管病防治研究

緬懷先輩、正視歷史,是為了激勵今人更好地擔負起呵護人類健康、捍衛生命安全的重責。對此,田野教授介紹說:“在伍連德前輩大醫精神的感召下,‘伍連德博士紀念大會暨第三屆寒地心臟病學會議’得到了國內外廣大同仁的熱烈響應,胡大一教授、霍勇教授、楊寶峰教授欣然出任擔任大會主席,大會執行主席分別由我和于波教授、李學奇教授擔任。同時,大會還聘請到了美國的Marie Wu教授等16名國際顧問擔任海外主席團。此外,海內外的1000余名專家學者和會議代表出席了會議……”

田野教授進一步介紹說:“在這次會議上,除開展了一系列紀念和緬懷伍連德博士的活動之外,會議還首次以提高寒冷地區心血管病防治水平為學術目標,第一次將寒冷地區氣候因素,人們的飲食、生活習慣與心臟病的發病率有機結合,對嚴寒天氣乃至極端的氣象條件如何推升高血壓、動脈硬化、心房纖顫、心力衰竭及血栓性疾病等心血管病的發病率、死亡率進行了深入探討和廣泛交流。”

田野教授接著說,“世界衛生組織曾的一則報告估計,近30年內,每500萬人將會有超過15萬人死于因氣候改變引起的疾病。全世界每年約有1710萬人死于心血管疾病,占全部死亡人數的29%;特別是在冬季及寒冷地帶,心血管疾病發病率及死亡率明顯增加。研究證實,氣溫與心血管病死亡率呈U型關系,寒冷地區氣溫每降低1℃,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增加1%。國外學者認為,大氣溫度每下降10℃,總冠脈事件的發生率增加13%,冠心病事件和死亡率增加11%,經常性事件增加26%。當平均每日氣溫低于零下26.2°C時,急性心肌梗死入院率將增加30% 到70%……”

田野教授進一步解釋說:“眾所周知,我國東北地區冬季漫長而寒冷,夏季短促而涼爽,南北溫差極大,甚至長冬無夏。作為我國最北部的寒地特大中心城市及世界三大冰城之一,哈爾濱一年之中有5個月是冰封期,冬季最低溫度經常在零下三十七八度。每年深冬氣溫在零下19度以下時,哈爾濱地區死亡人數隨溫度降低而顯著上升,約2.7%的人口的死亡可歸因于低溫寒冷,尤其是冠心病患者受寒冷刺激的沖擊最大。臨床中,由嚴寒所致的高血壓、心衰、冠心病、心律失常、血栓性疾病在黑龍江已相當普遍。其中,高血壓患病率省內為25.69%,而全國平均水平僅在18.81%。”

那么,為什么在冷空氣過境或在酷寒的氣候環境下,心血管疾病人群容易出現“井噴”問題呢?對此,田野教授介紹說:“人對氣象條件的適應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當遭遇過冷或過熱的刺激時,人體的熱平衡調節機制就將被打亂,進而產生不適、疾病甚至死亡。這其中,冠心病、心衰、血栓性疾病患者對溫度調節能力和溫度敏感性都很差,維持自身正常體溫的能力降低,人的血管收縮,血黏度變稠,冠脈血管阻力增加,很容易使血壓升高、心肌缺血缺氧,由此增大心血管疾病惡化的幾率。以寒冷應激與心力衰竭為例:心衰是心臟疾病的最后階段,盡管新的治療措施不斷涌現,但其確診后4年病死率仍高達50%。受寒冷刺激,心力衰竭在北方地區患病率為1.4%,而在南方僅為0.5%。研究表明,50%的心衰患者死于猝死,這是因為在氣候劇變時,血流動力學惡化和神經內分泌激活,誘導心肌缺血或突發的心律失常。專家推測,在寒冷應激導致心衰猝死的病理生理過程中,心肌細胞發生能量代謝障礙及心肌細胞凋亡壞死,可能在其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在此之前,原哈醫大一院心血管內科學創始人傅世英教授結合高緯度寒冷地區的氣候特點、心血管疾病的發病現狀,于2011年在國內外首先提出了‘寒地心臟病學’這一新的醫學概念,使人們對寒冷地區的心臟病預防治療有了全新的認識。”

田野教授認為:“本次會議即圍繞寒地環境因素對高血壓、動脈硬化、心房纖顫、心力衰竭和血栓性疾病等心血管病的影響規律,以及日趨嚴重的心血管疾病的防治問題,以報告會的形式進行了全面的交流和討論,受到廣大參會代表的一致好評。”

精彩紛呈,

各路專家縱論心血管病防治策略

據田野教授介紹,在“伍連德博士紀念大會暨第三屆寒地心臟病學會議”上,我國心血管領域著名專家胡大一、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分會主任委員霍勇、總醫院院長韓雅玲、南京醫科大學教授黃峻等,在研討“寒地心臟病學”之余,還就心血管疾病防治領域的其他問題,分別做了精彩講座。

霍勇教授在“‘中國急性心肌梗死規范化救治項目’2012年度總結”中介紹說:“早期再灌注治療能有效降低STEMI患者的死亡率,是STEMI治療的首要原則。與溶栓比較,直接PCI可以更為有效地使梗死的相關動脈早期、持續、充分地開放。然而,由于我國很多地區還不能開展急診PCI治療,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接受直接PCI手術的比例與歐美國家有很大差距。目前溶栓在我國STEMI救治中仍具有重要地位,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實施溶栓治療聯合轉運PCI的策略,將能進一步提高STEMI患者早期再灌注治療的成功比例。把握發病12小時內救治的黃金時間,將會大幅降低STEMI患者的死亡率。”

韓雅玲教授則對“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早期再灌注策略的再認識”這一問題總結說:“目前對于溶栓后早期PCI治療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探討,包括溶栓后PCI的最佳時間窗,最優的溶栓及輔助藥物治療策略,溶栓后早期PCI與直接PCI的優劣都需要進一步的臨床研究來回答。再灌注的獲益程度首先取決于時間,無論采取的方式如何,快速、持續、盡早地恢復梗死區域的動脈血供對于減少心肌損傷、改善臨床預后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溶栓可以補償PCI相關的時間延誤,為患者贏得早期持續再灌注的時間,而PCI可以提高再灌注成功率和持續再通率,彌補溶栓治療成功率不高及再閉塞率較高的不足。從目前的研究結果看,溶栓+早期PCI可以優勢互補、揚長避短,達到優化的較為理想的早期再灌注,為STEMI患者帶來益處,值得廣泛推廣和進一步深入研究。”

中國醫促會心血管病委員會副主委李為民教授就“頑固性高血壓的介入治療”問題做了精辟的總結:“目前對于頑固性高血壓的非藥物治療,主要包括兩種介入治療方法。一種是腎臟交感神經射頻消融術,其能有效控制頑固性高血壓,但其適應癥、安全性及遠期預后等問題仍需大規模臨床試驗進一步證實。另一種辦法是刺激頸動脈竇壓力感受器,這種方法對頑固性高血壓總體來說是一種療效好、副作用低的降壓方案,能有效降低心血管事件的發生。”李為民教授同時也指出:“目前的研究證實,壓力反射激活療法前景非常可觀。隨著裝置和植入技術的進步,盡管近期仍需外科手術將其植入,但是此操作是微創的,同安裝永久起搏器一樣安全。系統的自主調節效應和可逆轉性使BAT system在理論上是優于腎動脈交感神經消融術的。”

中國心律學會主任委員,中國心電學會主任委員郭繼鴻教授在“充分重視遺傳性心律失常診治”的報告中呼吁:“近年來,遺傳性心律失常逐漸成為引發心臟性猝死的主要病因之一,對患者、家庭及社會危害極大,必須給予充分重視。”

學科建設,

率先建立區域協同胸痛急救網

采訪前記者了解到,2013年1月20日,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對外宣布:在黑龍江省衛生廳的指導下,聯合黑龍江省急救中心,該院率先在黑龍江省建立了胸痛中心和區域協同胸痛急救網。當天,哈醫大一院胸痛中心由霍勇教授揭牌。

記者問及此話題時,田野教授介紹說,胸痛中心是指采用先進的醫療物聯網技術和云技術,利用“扁鵲飛救”系統將120搶救現場患者的十二導聯心電圖、血壓、血糖、血氧、肌鈣蛋白、血氣等生命體征數據,現場的視頻、救護車運行軌跡信息通過3G或衛星信道實時傳到中心醫院監控云中心,實現患者未到、信息先到,讓中心專家與120搶救現場醫護人員,或基層醫院的醫生的協同救治,早期診斷,為院內救治準備贏得時間。當明確診斷時,立刻啟動心內科導管室,120救護車繞行急診科直接將患者送進心內科導管室。

田野教授進一步詮釋說:“胸痛中心和區域協同胸痛急救網的建立,實現了120院前急救與院內搶救的無縫銜接,大大縮短了患者的院前時間,為患者贏得了黃金搶救時間,開創了黑龍江省胸痛急救的新局面。通過建立胸痛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院內資源,優化流程,胸痛中心和區域協同胸痛急救網將縮短搶救時間30分鐘以上,提高區域整體救治成功率,使患者得到更大獲益,降低總體醫療費用,并將大大改善院前急救與院內搶救的銜接,實現中心醫院和基層醫院信息共享,協同救治,共同提高,這必將提升區域整體救治水平,更好地服務于黑龍江人民。”

另據田野教授介紹,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心血管內科是于1952年由著名心血管病專家傅世英教授創建,上世紀50年代參與建立國人心電圖正常值數據庫,開展心導管檢查技術;1959年至今進行了5次黑龍江省高血壓普查;上世紀70年代成功研制省內第一臺體外心臟起搏器及直流電除顫器,建立CCU病房; 1981年成為首批國家博士學位授權點。1987年黃永麟教授在國內率先開展PTCA;1992年在國內率先開展射頻消融術;1993年開展心率變異性分析等無創電生理工作。1995年孟繁超教授開展了先心病、周圍血管病及瓣膜病的介入治療。1997年李為民教授建立了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療綠色通道;2004年普遍開展了經橈動脈介入治療。該科歷經60年的不斷發展壯大,目前科室已有9個病區,387張床位,包括4個冠心病病房、2個心臟起搏與電生理病房、1個先心病與外周血管病病房、CCU及心內科綜合病房,年完成PCI例數3000余例。現為衛生部臨床重點專科、黑龍江省級重點學科,國家級博士點、博士后流動站,黑龍江省心腦血管病防治中心,衛生部臨床藥理研究基地,衛生部冠心病介入培訓基地,心律失常介入培訓基地,先心病介入培訓基地,衛生部黑龍江省冠心病介入質控中心,同時也是黑龍江省心電診斷科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以及黑龍江省電生理醫療質量控制中心。

田野教授進一步介紹說:“近幾年來,我科的冠心病介入治療例數逐步增加,2011年完成2623例,總例數位居全省第一,占全省總手術例數的四分之一,在全國排名第五。我們較早引進了非接觸型電生理標測系統,用于房速、房顫及特殊部位室速等復雜心律失常射頻消融治療,年射頻消融術近500例,起搏器年植入近200例。在先心病介入治療方面也積累了豐富經驗,年治療例數200余例。急性心肌梗死年急診PCI例數400余例,且90%為經橈動脈入路完成。2012年衛生部開展急性心肌梗死規范化救治項目,我們心內科作為全國首家開展單位,數量一直位居全國第一位,得到了國內外專家的一致好評……”

采訪到最后,田野教授的話題又回到了“伍連德博士紀念大會暨第三屆寒地心臟病學會議”上。他透露說:“作為伍連德博士的誕生地,馬來西亞檳州代表團專程赴哈爾濱參加會議。在此期間,馬來西亞檳城醫學院還與哈爾濱醫科大學簽訂了友好合作意向書,具體內容有:兩校公共衛生學院在科研項目、研究生公共衛生課程等開展全面合作;兩校互相接收學生到對方學校學習本科生課程、研究生課程、選修課程及實習;兩校間計劃聯合建立全球健康研究中心并共同促進東西方醫學教育發展……”

田野教授最后闡述說:“傳承和延續伍連德博士赤誠的愛國精神、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執著的科學探索精神、勇于開拓的創新精神,重溫中國現代醫學發展的歷史,介紹國際先進的公共衛生策略、經驗和發展趨勢,推動我國公共衛生和心血管病事業取得更大的進步,是本屆大會的主旋律;會議也因伍連德博士巨大的感召力而獲得了圓滿成功!”

篇2

關鍵詞:氣候融資;管理體制;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X196

一、氣候融資的內涵和范圍

因氣候融資在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處于至關重要的地位,首先我們應明確氣候融資的根源及其定義。

(一)國際公約和談判進程是氣候融資的基礎

氣候融資的確切定義和治理機制在國際社會仍然處于討論、探索和演變之中,給確切界定中國氣候融資的范圍和討論資金管理的體制帶來一定困難。《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及其它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和成果是建立國際氣候融資和資金治理框架的重要基礎和依據。

在公共融資方面(見表1),1992 年通過的《公約》為發達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融資機制建立了重要的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承諾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議定的增量成本”(《公約》條文4.3),以幫助后者從一個依賴化石能源的經濟發展軌跡過渡到一個低排放的、氣候適應型的經濟發展軌跡;作為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資金機制,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有力地支持了公約的實施。

在市場融資方面,1997 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和隨后的多次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達成的一系列共識和決定成為建立氣候融資基金機制的基礎。《公約》規定了附件一國家的減排義務,這些目標大部分成為《議定書》下確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1]。2008 年各締約方向《公約》下長期合作行動問題特設工作組(AWG-LCA)提交了履約資金應該是發達國家官方發展援助之外的額外資金的意見,得到了發展中國家和歐盟的承認。根據 2009 年《哥本哈根協議》,發達國家承諾2010-2012 年提供300 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并在2020 年實現每年1000 億美元的資金支持目標。2010 年坎昆會議不僅確定了這些內容,還決定建立“綠色氣候基金”作為《公約》資金機制之一,管理這些資金的應用。截至目前,“綠色氣候基金”已經決定落地韓國,其管理和治理架構正在建設當中,隨著管理體制的建立和資金的逐步到位,該基金將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框架下最主要的國際氣候融資平臺。

在過去的幾年里,氣候融資的渠道和數量在不斷增加,這同時也增加了受援國使用這些資金的一些具體挑戰。國際社會缺乏有效的工具和體制去監督報告資金來源、使用及使用效果,給未來相關資金的籌集帶來不利影響。隨著許多現行基金和資金機制將會出現新的變化,綠色氣候基金框架的建立及其治理體系正成為國際氣候融資問題關注的焦點。

(二)中國氣候融資和資金需求的定義

結合《公約》和擴大的氣候融資定義,考慮到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采取的一些實際行動,本文所討論的氣候融資界定為應用于減緩和適應項目并直接產生減排和適應成果的資金。從來源上看,它應該包括國家公共資金、國際合作資金和廣泛的資本市場。

從資金用途上看,根據中國氣候變化國家戰略以及目前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已經確立的國家發展戰略重點和目標,應該包括:

第一,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新能源發展、淘汰落后產能等減緩氣候變化活動的資金投入;

第二,農業、森林、水資源、更具氣候適應能力的基礎設施建設、人體健康等領域采取的適應氣候變化活動的資金投入[2];

第三,支持氣候變化應對技術研發和提高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和能力方面的資金投入;

第四,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開展的氣候變化相關國際合作的資金投入。

充足的資金投入是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保障。繼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提出的2020 年GDP 碳強度比2005 年水平下降40%~45%等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后,中國政府又確定了“十二五”時期碳強度將比“十一五”末下降17%等階段性系列目標。

為實現上述減排目標,同時增強各領域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政府需要引導大量的資金投入到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第二次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中指出,要實現中國提出的減排目標,2010-2020 年總共需要新增投資大約10 萬億元人民幣[3]。目前已有多個研究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資金需求進行了測算(見表2),雖然各研究對中國未來能源和經濟的發展形勢、以及對低碳情景的設定不盡相同,但可以確定的是,實現預定的碳減排目標對中國意味著大量新增的額外投資。

從這些研究機構對實現中國經濟低碳轉型的近期和中期目標所需資金的估算可以看出,潛在的資金需求量巨大,各機構的估算也是差異較大;同時,無論是政府還是研究機構,對中國目前和未來在適應方面的資金需求都沒有能夠做出相應的估算,一方面是由于適應相關問題的復雜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整個國際社會對適應問題的理解和界定仍然缺乏深度。事實上,中國在節能減排和發展新能源產業方面已經開始了大規模的資金投入。

“十二五”節能減排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僅就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需投資約2.7萬億元[5]。在氣候變化適應領域,中國政府也給予了大量資金投入。例如,為加強天然林保護,中國在過去十年間投入1078 億元,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6]。在未來,要實現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目標,需要拓展資金來源,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利用公共資金和市場的力量,撬動更多私營資本共同投入到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中。

另外,還要對資金投入的領域和方式進行統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以最適宜的資金規模實現最大程度的減排目標及增強適應能力。

二、中國氣候資金管理現狀和存在的挑戰

本部分重點分析了中國氣候融資治理體系的現狀以及目前所面臨的各種挑戰。具體內容如下:

(一)現狀

實施應對氣候變化戰略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中國政府一向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制定了全面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框架,并在“十一五”期間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減排效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綱要》)中把應對氣候變化擺在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明確強調要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要求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目前,中國氣候融資資金來源主要有國際合作資金、國家公共財政資金、金融機構及私營資金、碳市場融資⑦四種主要方式。財政資金作為解決公共產品供給的關鍵,是我國目前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資金來源。

財政預算內資金的分配去向是基于已有財政支出科目來確定的。中央財政支出科目分為三級,其中類級科目綜合反映政府的職能活動,款級科目反映為完成某項職能所進行的某方面工作,項級科目反映為完成某方面工作所發生的具體支出事項。按照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相關規劃和工作部署(見圖1),政府相關部門已經開展一些方面的工作,這可以在中央財政本級支出科目中得到體現(見表3)。其中,中央增加了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補助資金和基本建設等支出,使得決算中的污染防治、能源節約利用科目均超額完成預算,增強了減緩行動力度。但是,同時也可以看到,某些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安排在科目中出現了交叉,或并未在科目中有明確體現。

為補充中央財政資金的不足,國家還設立了多項政府性基金(全國政府性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活動,如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等。財政預算外資金獨立于預算內資金,因而這些支出安排未在財政科目中直接體現出來。

目前,中國通過財政資金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途徑主要有:通過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建立落后產能淘汰機制,支持氣候變化的監測、評估、研究工作;安排財政資金對某些行業進行技術改造;通過在財政預算中安排節能減排支出為經常性支出,用財政補貼、財政貼息、政府采購等財政支出手段支持節能減排項目;通過政府直接投資支持節能減排企業和項目的發展、農業基礎設施節水改造、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加強海洋氣候監測等等。這些資金通過不同的分配工具,在國家財政科目下,被上述各主管部門從不同渠道分配至各個具體活動和項目,從而發揮其功能(見表4)。

中央財政近年來在氣候減緩方面規劃了大量預算,并保證財政投入穩步增長。從全國財政角度來看,2007-2011 年在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資年增長率高于25%,大大超過GDP 的平均增速。穩定的財政投入是“十一五”期間基本完成能源強度降低目標的重要保障。根據2011 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十二五”規劃期第一年,全年中央財政的節能環保支出達到1623 億元,主要用于節能減排方面,包括鼓勵經濟欠發達地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強化重點節能工程建設,推廣成熟先進節能技術;加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力度;以及推進新型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加強建筑節能改造。2012 年中央財政預算中的節能環保項預算為1800 億元,在2011年實際投入金額1600 億元的基礎上繼續增長,值得注意的是,相對于減緩而言,適應相關的項目帶有更鮮明的公共性,財政投入所占比例更大,也更為分散。通過專項資金、財政補助、補貼和對地方轉移支付各種途徑,中央財政實施了多項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城市增強適應能力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投入量非常巨大。

氣候變化及其影響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從長遠考慮,為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國家的減排和適應目標,需要建立一個能有效結合財政政策手段與市場手段的框架和長效機制。公共資金作為氣候變化融資的一個主要來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來自金融市場、私營部門和碳市場的資金,作為公共資金的補充,漸漸成為氣候變化融資的重要來源。

(二)存在的挑戰

從中國情況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雖已經取得初步成效,但作為能源消耗大國、制造業大國、人口大國,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實現中國政府對世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的承諾,還面臨著許多管理體制和工作措施上的挑戰。

第一,缺乏統一的公共氣候資金管理機制或總體協調機構。目前用于應對氣候變化各類型資金審核和管理部門分散在各個部委,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對氣候融資進行統一的監測和管理。應對氣候變化的直接對口部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的氣候司,作為司局級部門,與其他各部委的決策層次不同,在統籌和協調相關項目安排、調度財政撥款和外來資金、協調資金分配及使用等方面,都具有相當的局限性。

第二,現有資金投向領域分散,未能集中體現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已明確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根據減緩相關的規劃、目標、重點領域,目前財政科目對應減緩相關工作有較好的反映,適應方面仍處于相當分散的局面。整體而言,財政欠缺氣候變化科目,不能直接和充分反映出政府在“十二五”規劃和“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明確提出的目標任務,與國家戰略目標不相匹配。

第三,氣候融資市場監管體制和服務體系尚不完善,綠色信貸、碳排放權交易等氣候融資政策及市場工具還未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撬動更多私營資本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流動。目前國家缺乏對企業和項目的節能減排信息進行統計和監測,金融機構還較難將企業/項目的節能減排效益作為重要的考核標準,并根據相應的信息給予項目資金和政策支持。

第四,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進程中的下一個角色還未清晰,相應的融資協調機制和監管統計體系尚未完善。國際合作可以帶動國內更大的資金流,更多利用市場機制撬動私人資本投入;氣候變化領域的“南南合作”將給中國帶來更多的國際市場機遇,對共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國際進程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角色和制度的不明確可能會阻礙中國獲得更多的市場機遇和產生更大的國際影響力。

第五,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目前中國在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減緩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行動和資金支持方面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這與國家的應對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兩方面并重的目標不符。由于適應領域很難在短期內給予投資者帶來顯性收益,目前大部分的氣候資金都投向減緩領域。中國在適應方面的資金投入主要來自于國家財政撥款及國際贈款,投入資金量明顯不足并未能更大規模地撬動私人資本投入市場。適應氣候變化的因素也還未明確納入城鄉發展藍圖,城鄉發展面臨的氣候風險未獲得充分保障。針對中國的實際,最關鍵的問題,是要充分運用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氣候融資管理體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增加資金供應量,拓寬對外合作的領域,從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保障上,確保中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取得新進展。

三、建立和完善中國氣候融資管理體制機制的政策建議

在借鑒國際經驗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礎上,為完善中國融資管理體制和機制提出了以下建議:

(一)中國發展氣候融資管理體制機制的兩個情景

基于以上分析和結論,著眼于改進中國氣候融資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議了以下兩個情景,供國家發改委、國家財政部和其他關鍵國家部門參考:

1.近期改進情景

改進情景是指在中國已經開始實施的行動及“十二五”國家規劃中已經明確了的體制和機制安排基礎上的進一步改善,包括:在目前現有的管理體制設置下,建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小組提出清晰的中國氣候融資總體目標及規劃;建議改善和優化氣候資金管理及使用部門的協調機制;建議財政部設立氣候變化財政科目并設其各項子科目,明確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財政資金安排,設立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建議盡快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工作;建議國家設立國家氣候基金,明確財政部或國家開發銀行為其管理單位,發揮國際國內氣候資金的協同效應;建議設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專項基金,安排國家發改委氣候司主持和管理。

2.中長期的創新情景

創新情景指難以在短期內實現的、需要納入政府部門體制機制改革的一些行動,包括: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氣候變化法》和完善的氣候融資管理辦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組織管理氣候融資的相關部門及其具體職責;建議在國家機構改革的遠期規劃中新增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立氣候變化和能源部級機構或直屬局;并設立國際發展署專門負責(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國際合作;建立氣候資金的統計、評價和監測體系;制定有關氣候變化資金的績效評價方法和工具;在國家氣候基金的基礎上組建或設立專門管理氣候融資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如中國綠色投資銀行)并增加其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融資及投資功能,為中國綠色投資的長期發展服務;建議組建成立碳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地位

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地位應結合以下兩個方面:

1.順應中國戰略轉型,提升氣候融資的決策高度

建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加快制定完善的氣候融資管理辦法,加強氣候融資機構的管理,設立清晰和系統性的氣候融資管理和政策框架,明確氣候融資的主管單位,實現資金統一監管、有效使用。

第一,改善和優化資金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出臺氣候變化法律以明確組織管理氣候融資事宜的機構地位和具體職責,保證以事權為基礎劃分的機構職能和管理權限。

第二,在國家機構改革的遠期規劃中,建議新增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立氣候變化部級機構或直屬局,履行綜合管理國家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的職能,負責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的實施、資金的統籌管理和相關方案、項目的執行。

第三,強化“碳減排”和“適應效果”在氣候融資的決策、判斷、監督、評估中的關鍵地位。把“碳減排”和“適應效果”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和國際合作的管理體系中,在國內投資、海外投資、援助、合作過程中設立氣候要素標簽,作為項目選擇和評估的重要依據。

2.將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作為中國國際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努力引導國際合作資金與國內氣候資金相結合并投入到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發揮資金的協同效應和最大化資金的使用效果,是中國廣泛開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目的。建議國家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上升到國家的國際戰略;建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協調政策性及商業銀行盡快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擴大對外宣傳、疏通對外融資渠道,專門負責引進國際資本支持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第一,為促進中國更積極地參與國際進程,承擔好氣候資金的出資者和受援者的雙重角色,建議設立國家氣候基金。引導國際資金與國內財政資金相結合支持氣候變化領域的減緩和適應項目,統一進行監測和評估,并向國內和國際社會定期通報國際氣候資金的運用情況,為國內氣候融資提供參考。

第二,在國家機構改革的遠期規劃中,設立國際發展署專門負責(氣候變化相關的)國際合作。獨立的國際開發署將在協調多個政府部門、制定對外援助計劃、實施“走出去”戰略、提高國家軟實力、保障資源環境安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搭建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新平臺。建議國家發改委及相關部門會商G20 集團中其他成員,參與并動員國內相關金融機構參與現有國際合作平臺,例如G20 集團目前已經啟動的政府—私營部門有關增加氣候資金、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的“全球綠色增長行動聯盟”。以吸引國際投資流向中國,并同時充分利用相對中性的國際合作平臺,實現中國國際合作的全球戰略目標,同時促進G20 成員國之間的技術互利和減排義務的分擔。

第四,規劃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建議加強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的戰略性、前瞻性工作部署,建立清晰的指導原則,理清需求和資金的關系,確切了解達成目標的成本。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規劃,出臺相應配套政策和措施,設立相應協調機制,選擇重點合作國家和重點合作領域,集中資源開展合作。可考慮首先重點開展與周邊國家、非洲、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國的“南南合作”。

(三)完善氣候融資的管理監督機制

完善氣候融資的管理監督機制包括,實行氣候資金統計、監測及績效評價的機制,設立氣候變化國家財政專項科目和專項資金,撬動更多私營資本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相關的投融資機制試點工作。

1.實行氣候資金統計、監測及績效評價的機制

國內財政資金中還未列入專項的氣候變化資金,國內金融市場及私有部門投向于氣候變化領域的資金也未有相應的統計制度。國際資金中目前除了來自國際碳市場的補償資金可核證與監測外,國際金融組織的多邊貸款、國外私有部門的投資等資金都未進行相關的統計,不利于我國對國際氣候資金的監測、核算與管理。

國家財政對應對氣候變化投入了大量資金,各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也給與了相關配套資金。要有效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衡量其對節能減排指標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的貢獻,就需要對資金的使用績效進行評價。目前中央層面還沒有出臺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辦法。

第一,建立氣候變化資金相關的統計和監測體系,能夠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到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中,并更合理地配置資金,實現各分領域的發展目標,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建議財政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框架下,制定有關氣候變化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專門指導方法,建立統一明確的資金績效評價機制。

第三,目前在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方面的財政投入已經實現了快速地增長,未來應當繼續優化財政資金的投向,尤其應當注重對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示范帶動等方面的投入。

2.設立氣候變化國家財政專項科目和專項資金

進一步強化國家財政支出對應對氣候變化資金的導向功能,加大中央財政的支持力度。建議財政部會同相關氣候資金管理使用部門,討論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的財政專項科目并明確子科目,創新財政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機制,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在目前氣候變化資金大多投入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的基礎上,強化對適應領域和其他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更明確的投入。

第一,建議財政部設立應對氣候變化財政專項科目,并從節能環保、農林水事務、交通運輸和海洋管理事務等財政項目中,將隸屬于氣候變化領域下的科目歸口;適當增加對應于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科目。

第二,建議財政部創新財政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機制,并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增設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考慮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要求,建議國家財政規劃適當比例應對氣候變化資金用于此專項,明確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每年撥付占可支配收入3%~5%的專項資金,作為國家和地方應對氣候變化的剛性支出,納入氣候變化專項基金的管理,由發改委作為氣候融資主管單位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聯合管理,加強檢查和監督,并上報上級政府備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每年組織專項抽查和評價。

3.撬動更多私營資本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私營資本是氣候融資的最大來源。其中,綠色信貸政策和碳市場建設是現階段撬動金融及私營資本的兩個重要工具。

銀監會目前已完成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的設計并將在近期公布,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也積累了多年開發綠色信貸的經驗,但對公共資金的放大效應卻仍不明顯。建議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提供激勵政策,提高商業銀行提供綠色信貸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刺激綠色信貸的發展。

第一,加快環境和氣候風險評級標準制定,為金融機構選擇項目時提供環境和氣候風險評估,以及信貸管理政策指導工具,提高綠色信貸措施的可操作性。建議銀監會會同發改委、環保部、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建立企業/項目節能減排信息庫,建立信息溝通共享機制,向銀行提供企業節能減排信息查詢服務,使得銀行金融機構將節能減排效益作為授信程序中重要的考量指標。

第二,設立綠色信貸擔保基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公共資金為銀行的節能環保貸款提供第一損失的擔保,以鼓勵銀行開發更多的支持節能減排的項目。

第三,建議財政部和發改委對綠色信貸的融資資金進行貼息(1%~3%)并支持其形成綠色信貸產品,提高金融機構的收益率,從而擴大綠色信貸的規模。

京都議定書確定的碳市場機制不僅推動了節能減排技術和項目的發展和實施,并為其帶來了可觀的資金支持。中國已基本形成了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但是,目前還沒有針對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建立碳市場的專門性法律,缺乏實施碳交易的法律保障。建議國家發改委在建立全國性碳市場的探索過程中,考慮以下幾點內容:

一是加緊研究頒布明確碳排放權有償取得和排放交易的法律,制定碳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證管理、排放權配額分配、拍賣和排放交易等法規,規范碳市場的交易行為。

二是排放權配額分配要兼顧各行業的實際情況。參考 EU-ETS 的配額分配原則,不同的地方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基礎的差異應體現在排放總量的差異上。因此,各地方應具有較大的主動權設立本地區的排放控制總量和參與交易的產業、每個企業的排放配額等。受控排放源選擇上應采取分階段遞進式,以確保體系建設計劃的順利進行和市場向低排放的平穩過渡。

三是開放的碳市場能帶來巨大的環境和經濟效益,為所有減少的碳排放和增加的碳排放訂立統一價格,有助實現以最低成本達到指定減排目標。參考EU-ETS 有效連接各國的碳市場,中國建立可互相交易的區域性碳排放市場,使中國的碳價格趨向統一。在制定國內市場機制時,交易單位應符合國際標準與規則,并采納國際認可的會計標準與統一測量、報告、核查標準,與不同碳市場和市場機制接軌,可以為日后連接國際碳市場奠定基礎。

四是國家信息通報作為一項國家履約活動具有重要意義,是 MRV 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與國際MRV 機制相銜接,也將為優化產業結構提供依據。盡快完善MRV 的技術支撐平臺,包括登記注冊系統、交易系統等硬性平臺和排放數據監測報告核查指導手冊等軟規范。

4.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相關的投融資機制試點工作

目前,中國適應氣候變化的活動和資金安排是分散在各個相關部委的,缺乏國家戰略層面的統一部署和各部委的協同推進。因此,國家發改委目前著手制定《中國適應氣候變化總體戰略和試點方案》,根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總體戰略部署,將形成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總體戰略和工作方案,選擇13 個省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示范試點工程,以點帶面扎實推進,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工作。針對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相關建議有:

第一,建議國家發改委盡快出臺《中國適應氣候變化總體戰略和規劃》用以指導中國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的活動,加強政策扶持力度和資金投入,安排主管機構并歸口、籌措相應資金。

第二,建議國家發改委協調科技部、氣象局等相關部委開展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性與風險分析,評估已經發生的氣候變化以及全球持續升溫情景對各領域和區域的綜合影響,并開展我國部門、行業、區域適應理論與方法學研究,開發適應決策支持系統,評估適應資金與技術需求,為開展相應工作提供技術基礎。

第三,建議國家把適應氣候變化納入城鄉發展藍圖,在城鎮和基礎建設的選址、規劃、設計過程中加入對氣候變化影響的考慮。在評估城市表現時,加入對氣候變化抗御能力的指標。

第四,建議國家發改委盡快出臺并實施適應氣候變化的13 省份試點方案。方案應從符合當地實際的特點的氣候變化適應具體項目入手,在涉及領域、適應方式、資金的來源和投入、適應成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努力體現“一省一策”的個性化特點,及時總結經驗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四)實施關鍵措施的一些具體建議

實施關鍵措施的一些具體建議是:建立國家氣候基金及其主管單位,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專項基金以及設立碳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

1.建立國家氣候基金及其主管單位

為提高籌集國際氣候資金總量,統籌管理國際合作資金,引導流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并帶動更多國內資本投入,應加強對相應資金的管理,建議設立國家氣候基金,打破目前專款專用的形式,引導這些資金與國內財政安排的資金相結合,支持國內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項目,統一進行監測和評估,向國際社會公布MRV 信息。建立國家氣候基金,幫助籌集和分配資金,有利于統籌安排國際國內同目標的資金,發揮資金的協同效應,更經濟地開展實現國家減排目標的活動。

除參考《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外,結合該基金的主要功能,考慮其管理體制設置,給出以下幾點具體建議:

第一,在近期內,根據基金的資金來源屬性,該基金可由國家財政部負責管理,或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后者具有豐富的管理國際資金和政策性項目的經驗,可以融合公共、私營和來自國際的多邊、雙邊資金共同用于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項目,發揮資金的協同性。在中長期內,該基金可托管于新成立的氣候融資開發性金融機構,或由后者直接融合該基金的功能。

第二,組建基金指導委員會,對該基金的管理、監督和資源分配評價負責。委員會成員可以來自政府、國家經濟和政策性開發銀行、地方政府、非政府組織、科學界等領域。委員會需提供年度預算提案和工作方案,并向國內和國際社會公布;基金的金融主管單位負責資金的集中管理、分配和評估。

第三,該基金可有贈款和貸款兩種形式的援助。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管理;項目贈款可以由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管理,項目也可依照機構職能經由這兩個機構和其他國家部委執行。所有的項目活動將由指導委員會批準后執行。資金的接收者負責準備年度執行報告。

2.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專項基金

加強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南南合作”是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戰略所要求的。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增強了受援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也為中國爭取了氣候談判中發展中國家的共同立場和氣候變化領域相關產業的廣闊市場,實現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雙贏。建議國家設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專項資金,逐漸擴大其融資來源和分配渠道,為充分開展相關工作、加深工作力度和廣度提供持續的資金保障。

該基金的來源和用途可以考慮為:

(1)資金來源。該基金的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私營資金、費用征收和國際資金幾種。2011 年,國家新設立了“南南合作”專項經費兩億元用于能力建設和節能產品贈送等項目;建議每年新增一定量的(比如5 億)人民幣的專項經費納入到“南南合作”專項基金中。基金通過引導和鼓勵多樣化渠道的技術輸出籌集部分資金。該基金還可以向參與項目的相關技術提供方收取一定的咨詢費用用于相關技術平臺的建設。最后,中國與其他發展中國家合作執行的氣候變化項目,還可以從國際氣候融資框架中尋找一部分資金支持。

(2)資金用途。此專項基金目的在于提高受援國的自主發展能力,除應用于促進節能減排氣候友好的技術轉移外,還包含提升受援國的防災減災等適應氣候變化方面的能力建設,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政策規劃、資源調查、技術咨詢等服務,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準備《國家適應行動計劃》(NAPA),協助發展中國家科研界參加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評估報告有關工作等。“南南合作”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可主要為國別交流與合作、國際科技合作、適用技術轉移、適應能力建設、人才交流與培訓等。

3.設立碳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已經在 2012 年初啟動了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7 個地方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并將在“十三五”期間逐步建立起全國性碳市場。在此基礎之上,建議設立中國碳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碳監會),在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監督管理全國碳交易市場,并設立地方碳交易監管部門。碳監會將主要履行以下幾項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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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內工作;啟示;建議

中圖分類號 P9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4)05-0014-05

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與危害(Loss and Damage)已經威脅到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每年奪去近40萬人的生命,全球變暖的經濟影響也已經造成每年超過1.2萬億美元的損失,相當于全球GDP的1.6%[1]。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多邊治理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的減緩與適應進程進展緩慢,因此氣候變化導致的損失與危害急需更加直接的解決方案[2]。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遭受海平面上升、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等造成的損失與危害十分嚴重,為維護國家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以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為代表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正推動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公約)下建立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國際機制,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共鳴[3]。我國部分區域對氣候變化高度敏感,加之近年來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發,氣候變化帶給我國的損失與危害也逐年加劇,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失與危害問題已經成為關系國內民生的重大問題。因此,研究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的背景與內涵,尤其是梳理出這種國際機制對于國內相關工作的啟示,對于推動國內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工作具有借鑒意義。

1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的背景與涵義

1.1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的由來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是在《公約》下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議題談判中逐步形成和演變而來。2007年,巴厘行動計劃要求締約方考慮特別脆弱的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相關損失與危害的方法與策略[4]。2008年在波茲南會議(COP14)上,小島國聯盟首次提出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多窗口機制[5]。2010年第十六屆締約方大會(COP16)的《坎昆協議》中決定建立一項旨在考慮特別脆弱的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相關的損失與危害方法的工作計劃[6]。2011年第十七屆締約方大會(COP17)的《德班協議》中提出締約方之間開展討論以加深對損失與危害問題的認識[7]。2012年,由于IPCC《管理極端事件和災害風險推進氣候變化適應》特別報告的推動[8],以及發展中國家利用發達國家急于關閉巴厘路線圖授權的有利機遇,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在損失危害問題上提高要價、尋求突破,使損失與危害問題突然升溫,在多哈舉行的第十八屆締約方大會(COP18)上,成為影響大會能否成功的關鍵議題之一。最終,《多哈協議》決定在第締約方大會(COP19)上建立應對損失與危害的機構安排[9]。

1.2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的涵義

學術界尚未對損失與危害問題形成統一的定義,但基本認同氣候變化的損失與危害是人類通過減緩或適應未能避免的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10],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由于政治決策與行動遲緩、資金技術缺乏等限制導致減緩或適應行動不能完全消除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存在“殘余的損失與危害”;二是某些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是當前人類無法采取適應行動的,如海洋酸化;三是按照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成本-效益”的原則,采取行動的成本大于收益而放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形成的損失與危害。由于當前人類應對氣候變化實踐的現狀決定了氣候變化的損失與危害已不可避免,因此建立專門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機制就成為必然選擇。目前,最具代表性的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國際機制――多窗口國際機制主要通過保險、恢復與賠償、風險管理應對損失與危害:保險部分支持小島國聯盟、最不發達國家和其他特別脆弱的發展中國家,通過創新性的保險工具,幫助管理、傳播、對沖、減少和轉移與氣候變化相關災害的經濟風險。恢復與賠償部分用于應對漸變事件的不利影響,比如海平面上升、溫升、海洋酸化。由發達國家出資建立“國際保險基金”補償小島國聯盟、最不發達國家和其他特別脆弱的發展中國家因漸變事件造成的損失與危害。風險管理部分通過發展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工具,加強減少風險措施的實施,增加技術和資金支持來減少與氣候變化極端事件和漸變事件相關的風險[5]。

2 國內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相關工作的現狀

目前,我國沒有建立針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應對機制。但現有的自然災害應對機制為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提供了基礎,主要有三種:一是國家財政轉移支付,二是社會捐助制度,三是自然災害保險。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實現各地公共服務水平均等化為主旨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與服務,不僅是現代國家在民理念的重要體現,而且是國家政權及其財政合法性的基礎和來源。因此,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具有穩定器的功能,是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關系、實現各地財力均衡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制度安排。自1994年以來,我國財政轉移支付中的專項補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災害的救濟費用。如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 000億元,財政部、民政部下撥災后重建補助資金300億元。同時,通過地方政府對口支援建設的形式,實質上形成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11]。

社會捐助是慈善的一種最常見的表現方式,是我國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過程中的重要資金和物資來源機制,汶川地震災區接受的社會直接捐助超過100億元。目前,我國的社會捐助制度尚在發展過程中,經常性的社會捐助制度正在建設。

逐步由一種零散被動的行動演變為經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活動,創新型的社會捐助制度

正在建設。目前已經建立運行的是經常性社會捐助公示制度。但與先進國家對比,仍存在捐

贈與需求之間信息不對稱,社會捐贈的市場化程度較低,捐助來源單一,缺乏相應的激勵機

制等問題。在進一步發揮民間組織在社會捐助中的作用,明確社會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社會

捐助違法行動的法律責任,提高捐贈款、捐物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等方面仍待提高

[12]。

自然災害保險是運用市場機制,增強社會和個人對自然災害承受能力的良好做法。在市場機制發展較好的國家普遍應用于包括氣候變化在內的自然災害損失與危害的風險轉移。

減輕政府救濟和居民自救壓力。我國習慣運用行政手段進行災害管理和救助,但政府在重大

自然災害補償中的比例不高,大約在3.5%左右,居民自我負擔比例約為90%以上。同時,

盡管社會存在對自然災害保險的強烈需求,但國內保險市場的自然災害保險產品極度匱乏。

一般保險公司不提供巨災保險,財產險均將洪水等自然災害作為免責條款,被保險人無法從

保險公司獲得相應賠償。如汶川地震后獲得保險業的賠付只占全部經濟損失的0.21%。因此,

進一步加強和推廣自然災害保險,建立全國性的自然災害市場化應對機制對應對氣候變化的

損失與危害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宜興、蘇州等地區正在開展農業自然災害保險的試點,

嘗試適應農業自然災害不平衡發生的規律,具有自我調節、自我平衡的功能,在補償災害損

失、恢復生產、保障災民生活、保持農業可持續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并且為全國自然災害

保險機制的建立積累經驗[13]。

3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對國內相關工作的啟示及建議

3.1 構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損害框架系統

我國氣候災害涉及面很廣,受災程度較深,僅依靠個人、家庭和企業難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損失與危害,若借鑒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建立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系統將可能極大的推動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借鑒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的框架,將氣候災害損失與危害通過商業模式、政府分擔和社會力量援助等形式,損失與危害實行分級、分層分擔,有助于受災人群和地區的快速重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機制尚未成形,建議從三個方面進一步探索:一是適度調整政府過度承擔的災后重建模式,將財政轉移支付由災后應急的、臨時的和隨機的模式轉向災前系統的、穩定的、長期的災害防治機制;二是探索制度化、規范化的災害捐助制度,加強捐助過程的公開、透明、高效和公平,引導社會資源有效的參與到自然災害的重建和恢復過程;三是逐步建立和擴大自然災害的保險制度,通過公共和私營資金的合作,減少自然災害對經濟社會運行的沖擊,最大化的減少氣候變化導致的損失與危害。最終,形成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相關的政府財政轉移支付、救災捐贈體系和農業災害保險等的整合機制。

3.2 充分利用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機制中的保險工具

保險工具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損失與危害機制的核心作用點,在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設計中充分突出保險作用的創新性模式,給國內保險相關領域潛力開發帶來啟示。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中的保險部分包括無法采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行動來應對的中等或很高氣候變化風險,分為兩條線:對中等頻度和低影響程度的氣候風險,氣候保險援助機制通過公共或私人保險,以及其他社會保障體系支持脆弱的地區。比如,對農業的宏觀保險、國家的風險基金。對低頻度高影響程度的氣候風險,提供金融安全網來應對[14]。國內氣候保險、特別是農業災害險已經初具規模,在近年氣候災害的應對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仍面臨機制創新不足、市場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參與程度有限等問題。國內應該通過借鑒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中創新的保險機制,如加勒比海地區颶風災害基金、慕尼黑氣候保險計劃等[15],發展具有我國特色的氣候災害風險分擔機制,充分發揮我國氣候保險在應對災害、維護農民生計、社會穩定方面的獨特作用。建議針對氣候災害的特點,重點發展巨災類保險產品的研究與開發。在現有農業災害險、財產險的基礎上,發展氣象災害保險/再保險,建立完善的保險產品體系系統設置,適度增加政府的引導和財政支持力度,不斷擴大氣候災害保險的覆蓋度和受益度。

3.3 加強國內重點區域和領域的氣候變化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可有效減少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失與危害,啟示國內重點區域和領域需要加強風險管理以更高效地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氣候變化變化損失與危害國際機制中風險管理模塊主要通過發展風險評估和管理工具,加強減少風險措施的實施,增加技術和資金支持來減少風險。如英國應對海平面上升和洪水風險的泰伍士河大壩、荷蘭綜合管理洪水災害風險和淡水供給的三角州地區治理機制、歐盟的城市地區綜合應對熱浪、洪水和水資源短缺風險的組合行動等,均有效減少氣候變化對區域和領域的風險[16]。國內農業、水資源、林業等領域,城市、海岸帶等區域面臨較高的氣候變化風險,通過風險減少措施,特別是增加技術和資金投入,加強對重點區域和領域氣候變化風險的管理。建議加強重點區域氣候災害風險管理,對城市、海岸帶等氣候災害高風險區域加強管理,通過建立完善的風險預估、災前預警、災中救助和災后恢復等機制,有效降低重點區域的氣候災害風險,維護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安全。

3.4 開展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機制的科學基礎研究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機制存在科學不確定性,國內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工作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相關科學基礎也急需加強。首先,由于《公約》下氣候變化的定義是狹義的,特指工業革命以來由于直接或間接人類活動排放溫室氣體改變地球的大氣組成導致的氣候變化,不包含氣候的自然變率。現有科學認識無法準確的區分氣候自然變率和人類活動導致氣候變化在遭受的損失與危害中的貢獻[17]。其次,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失與危害的空間范圍巨大,涉及的類型和種類多樣,幾乎全球所有國家都面臨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失與危害,廣義上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文化和社會傳統等[18]。國內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工作也需要加強損失與危害的定義和范圍等基礎理論研究。第三,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機制需要堅實的數據基礎。同樣,國內也需要建立具有共識的氣候變化損失與損害的科學評估方法,還需要收集、獲得全國范圍內準確的損失與危害的數據開展評估。建議系統開展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應對機制的研究,探索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歸因,深入分析損失與危害問題的內涵,加強損失與危害評估理論、方法和數據獲取等方面的研究,增強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問題的科學基礎。

3.5 警惕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機制帶來的出資壓力

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的機制仍在設計與談判過程中,由于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長,存在為損失與危害補償方面出資的壓力。雖然,《公約》第4.3條中關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責任認定是非常明確的,發達國家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17]。但近年來,美歐等發達國家竭力逃避和轉嫁自身責任,強調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所有國家在氣候變化面前都是脆弱的,在國家驅動的原則下,損失與危害是各國自己的問題,應該由各國對自身的損失與危害負責[19]。同時,發達國家向新興的發展中大國施壓,讓與發達國家“具有同等能力”的發展中國家在損失與危害補償方面出資,承擔出資義務[20]。小島國聯盟在損失與危害機制中提出“污染者付費”原則,也不符合《公約》由發達國家承擔歷史責任的宗旨,有向發展中國家轉嫁責任的風險。建議應對氣候變化損失與危害談判工作需要早做準備,明確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定位,不能承擔與發達國家“具有同等能力”的責任,并制定損失與危害機制談判中“污染者付費”責任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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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一、中國100強碳信息披露的總體情況

根據CDP的2014年《中國100強氣候變化報告》,中國企業在低碳排放領域逐步與國際接軌,但是,由于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才剛剛開始,中國企業在氣候變化認知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還有待加強,特別是在潛在風險認知和整體績效水平方面。具體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的變化。

1、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意識提高

企業逐漸意識到披露環境信息的重要性,披露的企業數量和回復質量也隨之上升。2014年CDP問卷回復情況進一步改善,2008年回復企業只有5家,2013年是32家,到2014年是45家,回復企業數再創歷史新高。42家企業還通過其他途徑如企業年報、其他合規性文件等披露其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表現。CDP問卷涉及超過80個問題的回復質量比往年有了較大的提高,體現在披露信息數量更多、更準確、更全面、更系統和結構化,與公眾和投資者的溝通越來越積極。

2、企業應對氣候變化主動性提升

企業從應對氣候變化管理與戰略、風險與機遇和排放數據等3個層面披露相關信息,從回復企業數量(45家)和回復質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直接反映了企業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動性進一步提升。對內,71%(32家)企業有董事會指定的個人或委員會總體負責氣候變化事宜,80%(36家)企業把氣候變化風險整合到公司綜合風險管理流程中,近90%(40家)企業把氣候變化整合到公司商業戰略,從組織結構和戰略制定層面,把氣候變化放在了突出位置。對外,企業加強與政策制定者、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的溝通,提高自身政策影響力和競爭優勢。

3、企業碳管理體系有待優化

隨著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不斷深入,企業將面臨越來越多的政策變化風險,直接影響企業競爭優勢。從戰略層面整合資源建立一個有效的碳管理體系,系統化制定碳目標,管理節能減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是企業轉風險為機遇的前提。回復結果顯示,雖然節能減排項目和應對氣候變化舉措在減碳結果上一致,但絕大多數企業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在目標、組織結構和戰略層面上并未統一。少數企業正嘗試把這兩個目標及其應對措施統一起來,但現階段結果并不理想,企業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二、中國100強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問題分析

經過對CDP報告的分析發現,中國100強在公開信息、與利益相關方溝通方面表現出了積極與透明的意愿,但在企業具體的碳數據披露方面則相對含蓄。

1、從披露比例看

在2014年,全球共4540家企業向CDP披露了氣候變化數據。中國企業100強中,有45家對CDP進行了回復。雖然聯交所樣品總量不到上交所樣品總量的一半,但是回復數量卻僅比上交所少7家,占聯交所樣品總量63%,而上交所回復數量僅占其樣品總量的37%。同樣,42%的H股回復企業愿意公開其向CDP披露的信息,而A股企業低于8%。這說明了,聯交所上市企業對應對氣候變化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比上交所高,也從側面反映了聯交所監管力度和投資者影響力較上交所大。

總體上2014年我國對CDP的回應率為45%,回復率再創歷史新高,提供信息的企業呈上升趨勢。但仍然不足總體比例的一半,可見披露的比例總體偏低。

2、從披露行業來看

作為高排放企業,公共事業、基礎材料、工業和消費者非必需品等4個行業的回復率持續走低,不利于政策制定者、投資者和消費者了解其應對氣候變化情況。而雖然2014年金融行業企業樣本量略微下降(6.45%),但回復量卻是2013年的1.7倍(17家)。這些金融企業主要包括銀行(10家)、保險業(3家)、房地產(3家)和綜合金融企業(1家)。他們直接參與了中國企業環境投資及服務的過程中,如綠色信貸和環境相關保險產品開發和提供,對應對節能減碳政策變化和企業需求更加敏感,也更強烈地意識到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在中國的重要性,因此積極參與CDP應對氣候變化信息披露項目。

3、從披露的內容來看

文字性信息披露較多,定性描述多,數據性的、涉及實質性具體行動的內容較少,傳遞的信息量不夠充分。如回答問卷中在管理與戰略、風險與機遇兩個部分,企業回復率較高,但在排放情況披露模塊,企業持保守態度,回復率小于20%,愿意公開數據的企業數量則更少(僅3家),披露和公開數據的公司也主要為低排放企業。這主要因為,上市企業普遍認為具體排放數據很有可能會影響投資者決策,尤其是工業、能源、基礎材料等行業的高排放企業,由于其單位產業增加值能耗和排放量數據較高,在能源成本、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方面存在較高風險,在披露相關數據是會更加謹慎。而對于信息技術、金融等低排放行業的企業來說,數據披露的風險相對較低。從另一個側面,也可以看出哪些企業對自身應對氣候變化成效(主要體現在減排量和排放強度上)、風險控制能力和投資者溝通等能力更有信心。

三、改進我國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建議

由CDP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調查以及對我國部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分析可以看出,近些年來,社會公眾和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意識逐步提高,在環境保護、證券監督管理等部門的積極推動下,中國環境信息披露機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環境信息披露的機制、尤其是碳信息披露的機制還不完善,存在諸如信息披露的內容、形式不規范;政府信息缺乏強制性和法律保障等等。參照國際碳信息披露(CDP)制度,結合我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現狀,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完善法律法規

(1)建議環境保護部、中國證監會等相關部門盡快共同制定出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進一步明確碳信息披露的具體要求。(2)修訂《環境保護法》、《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等法律的相關內容的規定,通過法律確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制度,特別是對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地位和作用給予重視,使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有法可依。

該辦法除了統一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方式、范圍、內容,以及強制性公開和自愿公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具體內容外,還可對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管理事務,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環保機構、證券監督機構以及媒體等相關方的權利和責任,公司內部和第三方核查程序,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機制,獎勵處罰措施等作出具體要求。

本人通過研究港股上市公司香港利豐集團(股票代碼494)2014年年報發現,其辟有專門章節披露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用電、用水、用紙的總量,從2009年起落實全面可持續發展的策略,每年確定減排各項目標。因為,2008年香港特區政府推出了《香港建筑物的GHG排放及減除的核算和報告指引》,強制要求企業披露碳信息。

我們高興地看到,上交所金融創新實驗室2014年了《滬市上市公司碳效率分析與產品開發研究》,報告建議監管機構盡快出臺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規則,從自愿性、鼓勵性披露逐漸轉為強制性披露。

總之,辦法應同時具有自愿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節能減排不力的上市公司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資本風險,推動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向更透明、更公開、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2、建立碳管理的合作機制

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監管具有跨部門性,無論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還是監管工作的具體執行都需要環保、發改與證券等相關部門的相互配合。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主要由證監會負責,但碳管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環保部門、發改部門作為碳管理的政府監管部門,在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中也應當扮演重要的角色。

為保證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環保部門、發改部門與證券監督部門應加強合作,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協調部門間的相關信息通報,協同進行核查,協同做出決策,并執行相應的獎勵與懲罰措施。

3、建立有效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

碳信息的披露要以準確可靠的數據為基礎,沒有數據,量化就無從談起,碳信息的披露更是難以實現。從部分上市社會責任報告的分析中不難看出,即使同一行業或相近行業,碳信息的披露口徑也尚未統一,這就造成了不同企業之間披露的碳信息缺乏可比性,信息價值大打折扣。因此,我國必須盡快建立起適合中國企業的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和計量的方法,主要來自ISO 14064溫室氣體核證標準和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我國企業可以參考國際上通用的方法,結合國內現狀,摸索建立適合中國企業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及核算體系。

篇5

摘 要:我國在歷史發展的階段中,在國際會上已經采取恰當的方式應對氣候變化下對推動成像規劃理念的轉變工作,是當前相關部門值得思考的一個話題。隨著成像規劃理念的不斷深入,一定要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路線,從而采取節約資源以及調節能源兩個方面來探討此話題。

關鍵詞:氣候變化;城鄉規劃;理念轉變;分析

由于氣候變化作為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的一個難題,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還是對人民群眾的利益都有著重要的意義。而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也是推動城鄉規劃理念轉變的關鍵所在。基于此,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從而提出合理化建議,提供給相關人士,供以借鑒。

1 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

從應對氣候變化的本質上看,應當堅持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同舉并重。應對氣候變化同各國發展階段、生活方式、人口規模、資源稟賦以及國際產業分工等因素密切相關。應對氣候變化絕不能僅僅就環境v環境,就能源講能源,而應該且只能在發展過程中推進,也只能靠共同發展來解決。

需要強調的是,應對氣候變化應當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堅持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可持續發展。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對于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環境、減排溫室氣體、應對氣候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當前,國際能源供需不均衡的區域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甚至于產生國際社會的沖突。各國經濟發展都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能源市場格局變化與價格波動的影響,因此發展可再生能源也是各國共同面臨的挑戰,是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領域、促進經濟轉型、擴大就業的重要選擇。

城鄉規劃工作者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轉變城鄉規劃理念、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性,應當統籌協調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

2 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的理念研究城鄉規劃理念的轉變

2.1 新的發展模式下城鄉規劃應當遵循的原則

從以往的角度來講,相關部門在生產的時候大部分都會傾向于怎樣控制排放情況的角度進行考慮的,當前在面對氣候變化的形勢下,筆者建議相關人員要依賴于消費的角度去對新型產業進行不斷研究,研制出可以滿足未來發展的行業,這樣就不能僅僅只對消耗情況引起重視,還需要從消費理念做好深入分析,從而對資源環境問題做好詳細的分析。從這個角度來看,對于城市規劃的理念來說,應當遵循系統原則的方向發展,并且始終堅持科學的態度,對城市規劃的發展做好認真的分析,不管是在編制方面還是在管理工作中,都需要盡可能將消費形式以及政策手段不斷優化。

無論是對城鄉編制還是在實際施工的時候,僅僅呈現出單一的概念以及原則的認識是不科學的。應當始終堅持科學態度,并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倘若只是傾向于某一單一目標,那么不但不能處理好問題,而且還會存在炒作的嫌疑。在這里筆者建議,系統原則作為城市規劃理念的原則,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手段一定也是系統的。

2.2 清潔生產、綠色經濟、概念辨析

綠色經濟是在生態經濟學的基礎上,強調人類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資源的相互依賴以及人類經濟活動對氣候變化的相互影響。在全球經濟危機時,聯合國環境署呼吁制定全球綠色協議,鼓勵各國政府支持本國經濟向“更綠“的經濟轉型(UNEP,2008年10月22日)。一般認為綠色經濟是指人們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通過正確地處理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高效地、文明地實現對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從而使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和生活質量持續提高的一種生產方式或經濟發展形態。

清潔生產是推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建設的最基礎的工作,是長期以來世界共同關注的問題。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本質上是在不同角度討論地球容量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在經濟活動中注重防治生態過度惡化帶來人類和自然界生物生存環境惡化的過程。無論是清潔生產、綠色經濟、低碳經濟還是循環經濟,都是把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協調起來,通過污染防治、發展可再生能源、節能減排來實現人與自然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實現生態文明。

3 能源結構調整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將主導城鄉規劃的理念轉變

3.1 促進城鄉規劃的理念轉變的具體行動

第一,對經濟結構及其能源供應方式加以優化,從而促使其得到低碳生產的效果,利用產業結構調節以及發展形勢的轉變,能夠維持經濟增長以及就業機會之間的聯系。相關部門應當加大處理好新型產業發展中具有的限制,積極促使新型產業可以在技術上不斷創新,最大程度發揮出自身的價值,將低碳能源在總體結構中的比例不斷提升,促使城鎮化發展中可以使能源效率得以優化。

第二,從建筑發展的角度來看,應當始終堅持以綠色建筑為主的理念。盡可能起到節約資源的作用,靈活使用太陽能等可以再生的資源。相關人員需要對經濟政策及其市場體制進行深入探討,并把新型能源朝著有發展前景的方向發展,最大程度使用區域可再生能源具備的優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設計方案,無論是在設計方面還是在材料的使用方面都應當使用可再生資源加以充分利用。

3.2 科學規劃、因地制宜、探索和實踐我們的理念

隨著當前城鎮化腳步的日益加快,不管是對城市也好還是對鎮也罷,所消耗的能源數量一直上升。處理好城市、鎮發展中所產生的能源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并依據城、鎮的實際性質以及功能進行確定,對其評估手段以及指標系統加以明確,充分了解城鎮生產以及消費的具體情況,從而找到問題原因,給出科學的評價方法,減少資源過度的消耗。積極促使使用新能源的試點工作。不斷開發新能源產業,從而建立一個清潔的能源系統,最大程度發揮出城鄉規劃的價值,有效落實新能源推廣理念,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從而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結束語

通過以上內容的論述,可以得知:即使得到主題研究的結果在實際落實中會使一個非常艱難的任務,然而從當前的發展形勢來看,需要處理好城鄉發展中的一些問題,并鼓舞規劃人員行動起來,不斷的努力,做好反思,進行深入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夠妥善面對氣候變化下所形成的新挑戰,確保城鄉規劃工作可以達到前瞻的效果,為城鄉規劃工作的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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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應對政策;公眾認知;中美比較

0、引言

近年來極端惡劣天氣頻發,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破壞,造成數以億計的經濟損失。科學研究認為,氣候變化的趨勢主要是氣候變暖。近100多年來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升高了0.3℃~O.6℃,海平面平均升高了10~25厘米。而導致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化石燃料的燃燒、大規模的工業污染、森林砍伐以及土地用途改變等種種人類活動造成了大氣中溫室氣體的積聚。這些氣候變化現象及其引發的后果越來越引起人類社會的關注和各國政府的普遍重視,關于氣候變化的研究也已經不僅僅局限于科學家們在科學層面上的探討,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于氣候變化帶來的有關政治、經濟以及倫理問題的關注與思考。富國是否對解決氣候變化問題負有特殊的義務,發達國家是否對很大比例的歷史排放負有責任,排放所產生的成本是否已經不成比例地降臨在窮國?世界各國應如何公平地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責任和義務正成為熱議的話題和爭論的焦點。

中國和美國是全球氣體排放量最多的兩個國家,根據目前的國際談判情況,兩國都面臨著巨大的碳減排壓力。中國進行碳減排的重點在于轉變高耗能的生產方式,美國進行碳減排的重點則在于轉變高消耗的生活方式。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中國和美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如何,采取的政策與措施是否積極有力,對于國際社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同時,兩國政府的態度與應對措施對國內民眾關于氣候變化的認知也有著極大地影響,民眾對氣候變化的認知直接影響著他們的應對行動選擇,直接影響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落實與實施效果。因此,比較中美兩個碳減排大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分析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認知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有利于為兩國制定合理的減排政策提供依據,有利于促使兩國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1、中美兩國應對氣候變化國策的比較分析

盡管氣候變化問題存在諸多爭議,但國際社會普遍認為各國應該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利益以及氣候變暖的現狀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了若干國策。美國與中國是世界上兩個碳排放大國,這兩個國家碳排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影響著整個世界碳排放的趨勢,而兩國推行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也有所不同。

1.1 搖擺、消極的美國氣候變化國策

美國是一個多元化的法律與政策實體。政策制定的主體有聯邦政府與州政府。聯邦政府在制定氣候國策時表現出了搖擺不定,在減排與經濟發展兩方面的比較中選擇經濟發展優先于應對氣候變暖的戰略。具體表現為:①早年美國在推進全球氣候問題的對策研究上相當積極,1992年美國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成員國,并且成為第四個批準該框架公約的國家。②1997年7月25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伯瑞德一海格爾決議,標志著美國進入氣候變化政策的消極時期。該協議的中心思想是美國將拒絕簽署任何與《公約》有關的協議。2001年3月28日,小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京都協議書》。自1997-年2005年,美國聯邦政府鮮有法律或政策的行動,美國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總體上處于最消極時期。③2005年,俄羅斯加入《京都議定書》,美國感受到了來自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國際壓力。同年的卡特麗娜颶風等嚴重自然災害也使得美國開始重新審視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嚴重影響。2007年美國聯邦政府推出《氣候安全法》,其目標是2005年的排放量作為2012年的總量的控制目標并逐年減少。④奧巴馬政府就職后,應對氣候變化成為奧巴馬政府內外政策中僅次于推動美國經濟盡快復蘇的優先議程。2009年6月26日,美國眾議院通過《美國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表明美國的氣候政策邁出了積極一步。

1.2 持續、積極的中國氣候變化國策

近年來,由于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中國碳排放總量已經超過美國,成為碳排放總量第一的國家。中國碳排放國策是世界矚目的焦點。中國在氣候變化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國際上普遍認為中國的減排對于全球控制氣候變化的進程具有決定性作用。中國在減排國策的制定上一直持積極的態度。①1993年1月5日中國批準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公約》推動了中國各職能部門間政策協調的發展。自《公約》于1994年生效后,中國政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履行在《公約》下做出的承諾。2002年8月,中國核準了《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議定書》生效后,中國又建立了清潔發展機制(CDM)領導和管理體制。中國專家積極參加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工作,為相關報告的編寫作出了貢獻。②中國認真履行本國在《氣候公約》和《議定書》下的義務,于2004年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并于2007年6月《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專項行動》。在《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中國提出了到2010年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目標,即: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到2010年比2005年降低20%的能源密集度。③2008年6月9日,中國央行公布的國內排放貿易計劃,包括從溫室氣體排放到水污染的每一項,加快國家對“綠色”推動增長的初步輪廓。“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顯示,中國“十二五”時期將著力發揮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中國政府面對氣候變化,在國際上積極參與支持國際合作,在國內組織籌建應對氣候變化的組織機構,并主動采取政治、經濟手段等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動應對氣候變暖。2中美兩國公眾應對氣候變化認知差異性比較分析

2007年,由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美國促進委員會(AAAS)以及非營利組織組成的工作組撰寫的報告《氣候素養:氣候科學的必要原則》中正式提出“氣候素養”這一概念,即指個人或者社會團體對氣候的理解,該理解包括人類活動對氣候的影響和氣候對人類生活和社會發展的影響。一個具有氣候素養的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理解地球氣候系統的主要規律原則;知道如何科學的評估哪些關于氣候的信息是正確的;有目的的了解并與其他人交流有關氣候和氣候變化的問題;對于有可能影響氣候的問題,能夠做出有效和

負責的決定。國民氣候素養的形成一方面依賴于教育的實施,另一方面決定于政府推行的政策、態度及大眾媒體的導向。

如上節所述,中美兩國在氣候變化國策方面有較大的差距,那么這種差距在兩國民眾的氣候素養上是否有所體現呢?對于這一問題,我們通過一些調查數據來進行分析和判斷。美國的調查數據來自于喬治梅森大學與耶魯大學的聯合小組(以下簡稱“聯合小組”)和皮尤研究中心的問卷調查,中國的數據來自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問卷調查。“聯合小組”于2011年4月23日至2011年5月12日在美國做了關于氣候素養狀況調查。調查涉及1010人,樣本的總有效率為95%。美國皮尤研究中心于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4日開展相關的問卷調查,調查涉及1500人,樣本的總有效率為95%。南京信息工程大學于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4月20日對網民、大學生以及縣域居民開展了調查。對于網民與大學生采取網上問卷調查的方式,對于縣域居民采取實地問卷調查的方式。參與調查的網民為3599人,問卷總有效率為96.97%;參與調查的大學生為6750人,問卷調查的總有效率為98.15%;參與調查的縣域居民為1513人,收回有效問卷763份。

2.1 中美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認同度極其相似

有關氣候變暖的問題最早出現在文獻中是19世紀末。對于氣候變暖的問題,科學界爭論不斷,兩國公眾是如何認識這個問題的呢?調查結果見表1。中美兩國公眾對氣候變暖持肯定態度的人數比例驚人的相似。中國公眾贊同氣候變暖的比例為65%,美國公眾贊同氣候變暖的比例為64%。持否定觀點的民眾比例差距較大,中國公眾認為氣候沒有變暖的比例為8%,而美國公眾持否定觀點的比例為18%。

2.2 科學結論對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認知影響更大

2.2.1 科學家的結論對美國公眾認知的影響程度高于對中國公眾認知的影響程度

應對環境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由于全球環境問題的復雜性和相互依賴性,使得決策者在應對這些問題的時候不得不向相關領域的科學家尋求建議。調查結果見表2。美國公眾非常相信科學家確認全球變暖的比例為21%,中國公眾非常相信的比例為10%,美國公眾相信程度要遠遠高于中國公眾。由此可知,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確切認知主要來自于科學家的結論。原因是:一方面美國政府較早以前就非常重視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也得到了很多權威性的結論。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為了推行其保守的氣候政策,采取有目的系統性行動操縱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及結果,而不是采取行政手段,使得美國公眾得到了更多的來自科學研究的信息。

2.2.2 歐美嚴寒對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認知有所影響

自2009年末到2010年初,歐美各國先后出現暴雪、暴雨等極端天氣,這是繼2009年11月中下旬出現嚴寒天氣之后,西歐部分地區和美國東部又出現降溫天氣。這種極端天氣現象的出現對于氣候變暖的觀念來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調查結果見表3。美國公眾對氣候變暖持非常懷疑態度的要高于中國公眾10個百分點。可見切身感受會影響人們對于氣候變暖的認知。但我們還要看到,盡管經歷了嚴寒,仍有23%的美國公眾對氣候變暖一點都不懷疑,這個比例高于中國公眾13個百分點。說明美國公眾對于科學結論的信任程度非常高。

2.3 中國公眾對于碳減排政策的支持比例遠高于美國公眾

有關對碳排放政策的支持情況調查,結果見表4。美國公眾支持實施碳減排政策的比例為50%,反對的比例為38%,不知道或者中立的占12%。而中國公眾支持碳減排政策的比例為76%,遠高于美國公眾。選擇反對的比例為3%,遠低于美國公眾。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碳減排政策得到了更多的公眾的支持,政策制定的空間比較大,而美國政策制定受到的阻力則會比較大。因此可以看出,美國碳減排政策的出臺將會是個漫長且困難重重的過程。同時也可以看出奧巴馬政府雖然重視氣候變化問題,但是要想通過參議院達到2020年削減以1990年為基礎的碳排放量4%的目標是非常困難的。

2.4 中美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原因認知存在較大分歧

在問及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時,中美兩國公眾認知存在較大差異,見表5和表6。我國公眾中有27%的受訪者認為是由于自然環境的因素造成的,73%的人認為是由于人為活動帶來的,其中36%的受訪者選擇了溫室氣體排放,有24%的人選擇大氣污染物增多,13%的人選擇了城市化。美國公眾中47%的受訪者認為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這個比例遠遠小于我國。而有35%的人認為是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

2.5 中國公眾對于重要的氣候政策更為了解

為了考察公眾對國家氣候政策了解程度,我們設計了“您知道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內涵嗎?”這一題目對我國公眾進行測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我國在國際社會進行氣候談判時中國維護本國利益的一個基準點,是我國國際談判的基礎。相對應的,美國在碳減排方面最重要的原則是“總量控制與交易”。我們用“您知道什么是‘總量控制與交易’嗎?”這一題目測試美國公眾的政策了解程度,結果見表7。美國公眾對于非常重要的氣候政策“總量控制與交易”表示不知道的比例達到55%,而中國公眾中對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表示不太了解或根本不了解的人僅為17%。有46%的中國公眾對于這個原則表示知道很多。由此可見,中國公眾在對國家氣候國策的了解程度要遠高于美國公眾。

3、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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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經濟學;減緩;適應性

一、導論 氣候變化經濟學及經濟政策是一個剛剛起步的研究領域,伴隨著科學家們對氣候變化認識加深和國際社會特別是聯合國的大力推動,初步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研究內容。目前氣候變化經濟學一般包括全球變暖、節能減排、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等內容。 氣候變化經濟政策的研究主要是在三個框架中進行的。一是收益一成本框架。氣候變化政策成本即減少溫室氣體或增強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的機會成本。氣候變化政策的收益指削減排放以降低氣候變化風險以及在增強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方面所得收益。Cline (1992)和Stem (2007)認為富裕國家需支出其GDP的2%來采取行動。二是國際公共品框架。氣候變暖源于跨國外部性效應的影響,但氣候變化問題并不是傳統外部性問題的一個簡單拓展,一個國家的行為使其他國家獲利或受損,無法通過市場來進行彌補( Sandler&Hart-ley,2001)。因此,氣候變化需要國際間有效合作。“京都議定書”就是國際合作的一項成果。三是博弈論框架。該框架主要用于國與國之間氣候變化責任與義務的確定,強調每一個參與主體都是自利的,只有一個有效合作博弈才是對所有參與者有利的策略( Schelling,2005;Carraro&Siniscalco,1993)o

氣候變化政策分為適應性氣候政策和減緩性氣候政策。前者強調用低成本政策來適應氣候的變化,后者強調用低成本政策來減緩氣候變化( Stern,2007)。減緩性政策研究較多的是碳稅和限額,限額有助于達到預定的政策目標,碳稅則有利于減少碳排放價格的波動(Metcalf,2009;Ka-plow,2010);適應性政策主要是在改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氣候變化信息,調整產業結構和調整經濟的地理分布等方面展開( Stern.2007)。

近年來國內直接針對氣候變化的研究有所增加,但集中在氣候變化對敏感性行業的影響上(呂亞榮,2010;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2010;劉恩財等,2010),經濟政策方面的研究集中在財政和貨幣政策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性以及相應思路。

氣候變化對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正在形成應對氣候變化的新的國際經濟和貿易規則。廣西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農業占GDP比重較大,是氣候變化的敏感地區。近50年來,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 69℃,冬季氣溫上升趨勢明顯。1986年到2009年間,廣西經歷16個暖冬。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強度不斷增加。研究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經濟政策,主要是希望通過制定合理有效的財政、金融、產業政策,減少排放,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促進廣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廣西抓住機遇、實現經濟和外貿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氣候變化對廣西的主要影響

(一)氣候變化影響廣西農林業

氣候變化對廣西農業生產的負面影響正在顯現,農業生產不穩定性增加。廣西局部干旱和洪澇的頻率有所增加,危害不斷加大。氣候變暖引起農作物發育期提前,暖冬現象加大了病蟲害現象。氣候變化對廣西農業未來的影響雖有正面效應,但可能仍以負面為主。氣候變暖以及降雨量分布變化引起的干旱和洪澇將減少甘蔗的產量、蠶桑生產的產量和使其質量下降,水稻和玉米也可能以減產為主。廣西農業生產布局和結構將出現變化。土壤有機質分解加快,農作物病蟲害出現的范圍可能擴大,畜禽生產和繁殖能力可能受到影響,畜禽疫情發生風險加大。

隨著全球變暖,亞熱帶、溫帶北界北移,物候期提前,未來廣西大部分地區可能進入熱帶地區,部分地區林帶下限上升,廣西北部的林業種類將發生變化,廣西動植物病蟲害發生頻率上升,分布變化顯著。

未來氣候變化將使廣西生態系統脆弱性進一步增加,主要造林樹種和一些珍稀樹種分布區縮小,森林病蟲害的爆發范圍擴大,森林火災發生頻率和受災面積增加。廣西境內湖泊將進一步萎縮,濕地資源減少、功能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

(二)氣候變化影響廣西漁業和水產養殖業

廣西是海洋大省,氣候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加劇,引發海水入侵、土壤鹽漬化、海岸侵蝕,損害了濱海濕地、紅樹林和珊瑚礁等典型生態系統,降低了海岸帶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和海岸帶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引起的海溫升高、海水酸化使局部海域形成貧氧區,海洋漁業資源和珍稀瀕危生物資源衰退。 人類食用的水生動物絕大多數屬于變溫動物,水溫升高能夠明顯地影響到動物的新陳代謝、生長速度、繁殖情況以及對于疾病和毒素的抵抗能力。氣候變化使廣西依托海洋的水產養殖業將受到較大影響,可用于水產養殖的海域萎縮,養殖品種減少。由于氣溫升高,海水蒸發速度加快,表層海水中的鹽分不斷增加,引起魚類的生理發生改變,進而影響到水產養殖業的種群和數量。

(三)氣候變化影響廣西的水資源分布

氣候變化已經引起了廣西水資源分布的變化。就全國來看,近20年來,北方黃河、淮河、海河、遼河水資源總量明顯減少,南方河流水資源總量略有增加。廣西洪澇災害更加頻繁,但由于降水量分布不均,干旱災害更加嚴重,極端氣候現象明顯增多。氣候變化加大了水資源年內和年際變化,氣候變暖使得中國西部地區的冰川融化加速,未來廣西干旱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

(四]影響廣西人的健康

氣候變化對廣西人健康的直接威脅包括由熱應力引起的疾病和死亡、傳染病(瘧疾和登革熱)、與水有關的疾病如腹瀉和營養不良。氣候變化會間接造成傷害甚至死亡,如泥石流、山洪爆發和熱帶氣旋(強風)造成的結果。因日益惡化的空氣污染造成的呼吸系統疾病也可能是氣候變化引起的。

三、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思路

(一)加大對氣候變化問題科學研究的支持

科學研究是應對氣候變化決策的基礎和依據。現有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理論分析主要以適應和減少排放絕對量為目的,且宏觀層面討論為主,這為進一步研究應對氣候變化經濟政策提供了良好的視角和方法。然而,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一定要考慮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廣西的實際情況討論氣候變化的影響及相應的對策,才更具適用性。因此,廣西要積極開展有關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相關科學研究,盡快取得相應的研究成果和基礎數據,為政策決策服務,并在此基礎上,制定適合廣西自身特點的政策措施。

(二)抓緊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

隨著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不斷累積,全球氣溫呈緩慢上升態勢,極端天氣發生的概率不斷加大,世界各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合作將不斷加強,節能減排的政策措施將不斷強化,能否降低能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將成為廣西能否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目前,國際合作框架內,主要集中在減緩性行動,如發展低碳經濟、減少碳排放。此外,廣西應對氣候變化既是國際、國內壓力的體現,更是廣西經濟發展的一種內生要求。隨著氣候的不斷變化,廣西的發展環境正在不斷變化,為了可持續發展,廣西必須制定合適的政策措施,并不斷地進行調整。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氣候變化作為一種外部性,在時間和地域上已超出了經典經濟學范圍,需要用一種更大的視角進行研究。市場仍是配置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的基礎性方式,廣西應抓緊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影響和優化資源配置。由于氣候變化的外部性特點,僅僅依靠廣西自己并不能有效遏制氣候變化,通過適應性政策影響資源配置,在較小的政策成本下,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尤為重要。

轉貼于 (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推動減緩性行動

當前,全球將主要精力集中在減緩性行動上,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低碳經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隨著北部灣經濟區和“兩區一帶”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區正處于資本密集型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階段,投資規模在我國乃至世界歷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別是資源富集區經濟發展的加快,大的鋁、錳等有色金屬的冶煉廠的建設和擴能,能源消耗總量不斷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加大。如果只按傳統常規技術的建設模式,一經投入,便有一個投資回報期技術和資金的鎖定效應,將來大規模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我國未來發展技術路徑的選擇,對國家乃至全球節能減排、減緩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在節能減排的歷史潮流面前,不論從對全球負責的角度,還是從實現我區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都必須積極探索節約發展、低碳發展之路,從法規制度、經濟結構、能源利用、技術創新等多個層面,加快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以實實在在的事實,展現廣西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決心和魄力。

(四)把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放在突出位置

自氣候變化問題提出來以后,在聯合國的推動下,國際氣候的努力主要集中在減緩,即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防止危險的氣候變化。廣西也在外在壓力下把發展低碳經濟、完成減排任務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重中之重。實際上,由于氣候變化的外部性特點,減緩性氣候政策的效果取決于國際合作程度,哥本哈根、坎昆氣候大會進展緩慢,“巴厘路線圖”的談判至今沒有完成,“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實質性內容并未落實,國際氣候談判越來越艱難。此外,根據斯特恩報告,即使全球停止排放,由于氣候變化的慣性,十年內全球氣溫仍將上升0.5 -1度,減緩性行動不能根除氣候變化問題。而且,減緩性行動的不斷推進需要適應性的行動支持。在這樣的背景下,廣西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要考慮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以促進廣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政策建議

(一)加快結構調整步伐,切實轉變發展方式

廣西應加快結構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大力發展服務業,推進循環工業,改善農業效益,提高林業的固碳效果。具體來說,廣西應綜合利用財稅、產業、金融政策,積極推進產業結構,不斷提高服務業的比例,降低工業比重。工業內部,應著力發展低碳經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體措施包括淘汰落后設備和產能,建立健全和完善節能、清潔生產、綜合利用的各項機制,落實各級政府成立節能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節能工作常態化、市場化等。同時,積極承接東部沿海的高技術和高附加值、低能耗的產業必將向廣西轉移,如技術密集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新興產業等。大力發展林業,提高固碳效果。

(二)加大財政資金在氣候變化研究領域的投入

廣西應對氣候變化,關鍵依靠技術進步,通過新的技術降低排放,通過新的技術發展清潔能源,通過技術進步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有關氣候變化問題的科研工作在廣西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科研資金嚴重不足,研究成果較少,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基礎數據和資料嚴重缺乏,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新技術創新能力不足。廣西應設立專門的研究資金,通過政府委托形式進行專題研究,加快共性技術進步。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企業發展實用技術。同時,在各類科研經費的分配中,向氣候變化問題的研究傾斜,提高廣西區內關于氣候變化的科研能力,為制定適合廣西特點的氣候變化政策打下良好基礎。

(三)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

廣西應利用經濟政策,優化氣候變化的資源配置,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一是要加快氣候變化趨勢和影響相關知識的研究。目前,對氣候變化最大的共識就是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即氣候變化對經濟所產生的影響及對未來氣候變化的預測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氣候變化政策的成本和收益難以確定,政策評價和選擇變得非常困難。加強對氣候變化趨勢的研究,給公眾提供更多的氣候變化信息,有利于公眾做好準備,提高自我適應能力。二是財政資金大力支持適應性技術的研發。如開發耐干旱的品種、推廣(下轉第28頁)(上接第11頁)適合較高溫度的物種,通過新技術應用,提高應對極端天氣條件的能力、提高對自然災害的監測能力等。三是加大適應氣候變化的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對敏感地區和敏感行業,如加強農田灌溉設施、加高沿海的防水墻,激勵和補貼農村建設儲水設施等。四是推行有關氣候變化的保險,以加強經濟系統應對氣候變化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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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calf,G.E.”Cost Containment in Climate Change Poli-cy: Altemativc Approaches to MitiS;ating Price Volatility [ Nl. NBER Working Paper 15125, 2009.

篇8

關鍵詞:氣候變化經濟學;減緩;適應性

一、導論 氣候變化經濟學及經濟政策是一個剛剛起步的研究領域,伴隨著科學家們對氣候變化認識加深和國際社會特別是聯合國的大力推動,初步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研究內容。目前氣候變化經濟學一般包括全球變暖、節能減排、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等內容。 氣候變化經濟政策的研究主要是在三個框架中進行的。一是收益一成本框架。氣候變化政策成本即減少溫室氣體或增強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的機會成本。氣候變化政策的收益指削減排放以降低氣候變化風險以及在增強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方面所得收益。cline (1992)和stem (2007)認為富裕國家需支出其gdp的2%來采取行動。二是國際公共品框架。氣候變暖源于跨國外部性效應的影響,但氣候變化問題并不是傳統外部性問題的一個簡單拓展,一個國家的行為使其他國家獲利或受損,無法通過市場來進行彌補( sandler&hart-ley,2001)。因此,氣候變化需要國際間有效合作。“京都議定書”就是國際合作的一項成果。三是博弈論框架。該框架主要用于國與國之間氣候變化責任與義務的確定,強調每一個參與主體都是自利的,只有一個有效合作博弈才是對所有參與者有利的策略( schelling,2005;carraro&siniscalco,1993)o

氣候變化政策分為適應性氣候政策和減緩性氣候政策。前者強調用低成本政策來適應氣候的變化,后者強調用低成本政策來減緩氣候變化( stern,2007)。減緩性政策研究較多的是碳稅和限額,限額有助于達到預定的政策目標,碳稅則有利于減少碳排放價格的波動(metcalf,2009;ka-plow,2010);適應性政策主要是在改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氣候變化信息,調整產業結構和調整經濟的地理分布等方面展開( stern.2007)。

近年來國內直接針對氣候變化的研究有所增加,但集中在氣候變化對敏感性行業的影響上(呂亞榮,2010;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2010;劉恩財等,2010),經濟政策方面的研究集中在財政和貨幣政策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性以及相應思路(劉晨陽,2010;張麗賓等,2010)。

氣候變化對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正在形成應對氣候變化的新的國際經濟和貿易規則。廣西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農業占gdp比重較大,是氣候變化的敏感地區。近50年來,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 69℃,冬季氣溫上升趨勢明顯。1986年到2009年間,廣西經歷16個暖冬。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強度不斷增加。研究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經濟政策,主要是希望通過制定合理有效的財政、金融、產業政策,減少排放,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促進廣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廣西抓住機遇、實現經濟和外貿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氣候變化對廣西的主要影響

(一)氣候變化影響廣西農林業

氣候變化對廣西農業生產的負面影響正在顯現,農業生產不穩定性增加。廣西局部干旱和洪澇的頻率有所增加,危害不斷加大。氣候變暖引起農作物發育期提前,暖冬現象加大了病蟲害現象。氣候變化對廣西農業未來的影響雖有正面效應,但可能仍以負面為主。氣候變暖以及降雨量分布變化引起的干旱和洪澇將減少甘蔗的產量、蠶桑生產的產量和使其質量下降,水稻和玉米也可能以減產為主。廣西農業生產布局和結構將出現變化。土壤有機質分解加快,農作物病蟲害出現的范圍可能擴大,畜禽生產和繁殖能力可能受到影響,畜禽疫情發生風險加大。

隨著全球變暖,亞熱帶、溫帶北界北移,物候期提前,未來廣西大部分地區可能進入熱帶地區,部分地區林帶下限上升,廣西北部的林業種類將發生變化,廣西動植物病蟲害發生頻率上升,分布變化顯著。

未來氣候變化將使廣西生態系統脆弱性進一步增加,主要造林樹種和一些珍稀樹種分布區縮小,森林病蟲害的爆發范圍擴大,森林火災發生頻率和受災面積增加。廣西境內湖泊將進一步萎縮,濕地資源減少、功能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

(二)氣候變化影響廣西漁業和水產養殖業

廣西是海洋大省,氣候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加劇,引發海水入侵、土壤鹽漬化、海岸侵蝕,損害了濱海濕地、紅樹林和珊瑚礁等典型生態系統,降低了海岸帶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和海岸帶生物多樣性;氣候

變化引起的海溫升高、海水酸化使局部海域形成貧氧區,海洋漁業資源和珍稀瀕危生物資源衰退。 人類食用的水生動物絕大多數屬于變溫動物,水溫升高能夠明顯地影響到動物的新陳代謝、生長速度、繁殖情況以及對于疾病和毒素的抵抗能力。氣候變化使廣西依托海洋的水產養殖業將受到較大影響,可用于水產養殖的海域萎縮,養殖品種減少。由于氣溫升高,海水蒸發速度加快,表層海水中的鹽分不斷增加,引起魚類的生理發生改變,進而影響到水產養殖業的種群和數量。

(三)氣候變化影響廣西的水資源分布

氣候變化已經引起了廣西水資源分布的變化。就全國來看,近20年來,北方黃河、淮河、海河、遼河水資源總量明顯減少,南方河流水資源總量略有增加。廣西洪澇災害更加頻繁,但由于降水量分布不均,干旱災害更加嚴重,極端氣候現象明顯增多。氣候變化加大了水資源年內和年際變化,氣候變暖使得中國西部地區的冰川融化加速,未來廣西干旱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

(四]影響廣西人的健康

氣候變化對廣西人健康的直接威脅包括由熱應力引起的疾病和死亡、傳染病(瘧疾和登革熱)、與水有關的疾病如腹瀉和營養不良。氣候變化會間接造成傷害甚至死亡,如泥石流、山洪爆發和熱帶氣旋(強風)造成的結果。因日益惡化的空氣污染造成的呼吸系統疾病也可能是氣候變化引起的。

三、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思路

(一)加大對氣候變化問題科學研究的支持

科學研究是應對氣候變化決策的基礎和依據。現有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理論分析主要以適應和減少排放絕對量為目的,且宏觀層面討論為主,這為進一步研究應對氣候變化經濟政策提供了良好的視角和方法。然而,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一定要考慮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廣西的實際情況討論氣候變化的影響及相應的對策,才更具適用性。因此,廣西要積極開展有關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相關科學研究,盡快取得相應的研究成果和基礎數據,為政策決策服務,并在此基礎上,制定適合廣西自身特點的政策措施。

(二)抓緊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

隨著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不斷累積,全球氣溫呈緩慢上升態勢,極端天氣發生的概率不斷加大,世界各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合作將不斷加強,節能減排的政策措施將不斷強化,能否降低能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將成為廣西能否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目前,國際合作框架內,主要集中在減緩性行動,如發展低碳經濟、減少碳排放。此外,廣西應對氣候變化既是國際、國內壓力的體現,更是廣西經濟發展的一種內生要求。隨著氣候的不斷變化,廣西的發展環境正在不斷變化,為了可持續發展,廣西必須制定合適的政策措施,并不斷地進行調整。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氣候變化作為一種外部性,在時間和地域上已超出了經典經濟學范圍,需要用一種更大的視角進行研究。市場仍是配置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的基礎性方式,廣西應抓緊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影響和優化資源配置。由于氣候變化的外部性特點,僅僅依靠廣西自己并不能有效遏制氣候變化,通過適應性政策影響資源配置,在較小的政策成本下,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尤為重要。

(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推動減緩性行動

當前,全球將主要精力集中在減緩性行動上,廣西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低碳經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隨著北部灣經濟區和“兩區一帶”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區正處于資本密集型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階段,投資規模在我國乃至世界歷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別是資源富集區經濟發展的加快,大的鋁、錳等有色金屬的冶煉廠的建設和擴能,能源消耗總量不斷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加大。如果只按傳統常規技術的建設模式,一經投入,便有一個投資回報期技術和資金的鎖定效應,將來大規模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我國未來發展技術路徑的選擇,對國家乃至全球節能減排、減緩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在節能減排的歷史潮流面前,不論從對全球負責的角度,還是從實現我區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都必須積極探索節約發展、低碳發展之路,從法規制度、經濟結構、能源利用、技術創新等多個層面,加快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以實實在在的事實,展現廣西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決心和魄力。

(四)把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放在突出位置

自氣候變化問題提出來以后,在聯合國的推動下,國際氣候的努力主要集中在減緩,即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防止危險的氣候變化。廣西也在外在壓力下把發展低碳經濟、完成減排任務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重中之重。實際上,由于氣候變化的外部性特點,減緩性氣候政策的效果取決于國際合作程度,哥本哈根、坎昆氣候大會進展緩慢,“巴厘路線圖”的談判至今沒有完成,“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實質性內容并未落實,國際氣候談判越來越艱難。此外,根據斯特恩報告,即使全球停止排放,由于氣候變化的慣性,

十年內全球氣溫仍將上升0.5 -1度,減緩性行動不能根除氣候變化問題。而且,減緩性行動的不斷推進需要適應性的行動支持。在這樣的背景下,廣西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要考慮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以促進廣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政策建議

(一)加快結構調整步伐,切實轉變發展方式

廣西應加快結構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大力發展服務業,推進循環工業,改善農業效益,提高林業的固碳效果。具體來說,廣西應綜合利用財稅、產業、金融政策,積極推進產業結構,不斷提高服務業的比例,降低工業比重。工業內部,應著力發展低碳經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體措施包括淘汰落后設備和產能,建立健全和完善節能、清潔生產、綜合利用的各項機制,落實各級政府成立節能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節能工作常態化、市場化等。同時,積極承接東部沿海的高技術和高附加值、低能耗的產業必將向廣西轉移,如技術密集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新興產業等。大力發展林業,提高固碳效果。

(二)加大財政資金在氣候變化研究領域的投入

廣西應對氣候變化,關鍵依靠技術進步,通過新的技術降低排放,通過新的技術發展清潔能源,通過技術進步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有關氣候變化問題的科研工作在廣西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科研資金嚴重不足,研究成果較少,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基礎數據和資料嚴重缺乏,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新技術創新能力不足。廣西應設立專門的研究資金,通過政府委托形式進行專題研究,加快共性技術進步。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企業發展實用技術。同時,在各類科研經費的分配中,向氣候變化問題的研究傾斜,提高廣西區內關于氣候變化的科研能力,為制定適合廣西特點的氣候變化政策打下良好基礎。

(三)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

廣西應利用經濟政策,優化氣候變化的資源配置,提高廣西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一是要加快氣候變化趨勢和影響相關知識的研究。目前,對氣候變化最大的共識就是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即氣候變化對經濟所產生的影響及對未來氣候變化的預測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氣候變化政策的成本和收益難以確定,政策評價和選擇變得非常困難。加強對氣候變化趨勢的研究,給公眾提供更多的氣候變化信息,有利于公眾做好準備,提高自我適應能力。二是財政資金大力支持適應性技術的研發。如開發耐干旱的品種、推廣(下轉第28頁)(上接第11頁)適合較高溫度的物種,通過新技術應用,提高應對極端天氣條件的能力、提高對自然災害的監測能力等。三是加大適應氣候變化的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對敏感地區和敏感行業,如加強農田灌溉設施、加高沿海的防水墻,激勵和補貼農村建設儲水設施等。四是推行有關氣候變化的保險,以加強經濟系統應對氣候變化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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