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07 16:31:34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三農的重要性,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城市化與新農村建設的互動關系
1.城市化發展對新農村建設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迅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速度達到同期世界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兩倍,但是2000年中國城鎮化水平為36.1%,不僅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比發達國家低38.9個百分點),比世界平均低10.9個百分點,而且比發展中國家還低3.9個百分點。不僅低于發達國家在同一工業工業化水平時的城鎮化率,也低于目前在同一發展水平上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城市化發展水平之后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工業化發展水平這種局面,已經成為嚴重制約我國綜合實力提高和國家競爭力增強的“巨大瓶頸”。城市化滯后不利于農村工業化的進程;削弱了城鎮吸納和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使農村非農產業市場需求狹小,制約了國內需求的持續增長;延緩了農村社會現代化的進程。2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的“民工潮”正是農村城市化滯后導致農村發展落后綜合癥狀的集中表現。如果在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基礎上,使我國農業生產率接近和達到世界先進水平,那么13億人口每年所需的4.8億噸糧食,最多需要4000萬農業勞動人口。在這種情況下,轉移和安置農村剩余勞動力將成為中國未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大難題。
2.新農村建設對城市化發展的影響。按發展經濟學的觀點,在預期收益高、城市勞動力需求充分的情況下,由于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而導致的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是可以通過轉移到城市得到解決的。但當前我國的情況卻不盡如人意。因此,新農村建設應該跳出農村農業找出路,而城市化也不能僅在城市找出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跳出“三農”來解決“三農”問題的新思路,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新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建設新農村是城市化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沒有農村的健康發展,城市化也無法持續健康的推進。新農村建設不斷積累起城鎮化、城市化所需要的經濟社會動能,而城市化是新農村建設的高級形態和必然趨勢。通過新農村建設,一方面可以增強城鄉之間的互動,促使農村富余勞動力朝城市轉移。我國農村人口數量巨大,隨著新農村建設成果的不斷豐富,農村富余勞動力會不斷增加,不僅大中小城市需要不斷發展以提高其承載力,而且還需要建設一些新城鎮。因而新農村建設推動了我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速了城市化的步伐。另一方面,通過新農村建設,可以提高農民的素質和競爭力,使其能夠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從而加快城市化的進程、農村經濟振興和社會進步,是城市化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新農村建設還能夠擴大內需,提高城市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對農村教育投入的重視有助于加快城市化的有序發展。新農村建設將帶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興起,促進城鎮化發展。
二、協調新農村建設與城市化建設的相關政策建議
1.改革二元戶籍管理制度。我國的現有的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直接影響城市化的進程,阻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因此必須對現行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進行改革。要逐步取消現行戶籍制度,建立和實行城鄉一體的戶籍管理制度,從以身份管理為主向以職業管理為主轉變,實行城鄉就業的公平競爭、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制度,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逐步取消限制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人為因素,增強城鄉之間的互動,降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成本,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城市轉移。只要進城農民有固定職業、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都可以以市民身份進行登記。
2.加強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農民的素質對新農村建設至關重要,農民受教育程度、接受職業技術培訓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著農民收入的增加,直接影響到農業及農村經濟的發展。高素質的農民一方面將極大地促進新農村的建設,另外也會加快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為城市提供更多高素質的人才,推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因此國家和社會應該繼續加大農村教育的投入,努力實現城鄉教育資源共享,縮小城鄉教育質量的差距,加強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不斷提高勞動力素質。
3.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高城市化水平就是要將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和城市,實現這個目標的制度保障就是要消除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種種結構和制度限制因素。按照市場化、社會化的要求,取消對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種種不合理的限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區域內、區域間城鄉勞動力市場網絡建設,打破城鄉分割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勞動力市場,實行城鄉勞動者憑學歷、技能自主擇業。優化農村的就業環境,增強城鄉之間的人才互動,為農村輸送優秀的基層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并因此而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1]。農村留守兒童因為地域關系,可以理解為因父母長期外出留守農村地區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因地域、家庭、父母的收入等差異而不同,與生活狀況相比,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普遍堪憂。一般而言,教育是家庭、學校與社會共同之責,家庭教育在其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結構功能。“三生教育”,就是通過教育的力量,使被教育者接受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樹立正確的生命觀、生存觀、生活觀的主體認知和行為過程。也就是通過整合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力量,激發學生的主體認知和行為實踐,最終達到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目標過程[2]。因此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在“三生教育”中的重要位置。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因家庭結構的不同分類也不同:(1)缺乏型。缺乏型的家庭教育主要表現為,父母雙方都外出兒童單獨留守,兒童雖然有一定的生活能力但主要靠鄰居或是其他親屬提供幫助,家庭教育完全缺失。(2)殘缺型。父親或者母親長期外出,兒童依靠留守家庭的一方教育和生活。(3)隔代型。父母雙方外出留下兒童與老人生活,家庭教育也呈現隔代性。(4)寄宿型。父母雙方均外出將兒童寄宿于親屬家中,親屬進行事實上的家庭教育。誠然,家庭成員在家庭結構中的角色不同,在家庭的教育中起的作用也不同,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的缺少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心理發展等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
(一)生命教育的質量不足,農村留守兒童缺乏正確的“生命觀”
農村留守兒童對生命的認知模糊,無法正確理解生命對家庭的重要性、生命的親人的重要性、生命的社會的重要性。家庭成員的長期離散,使農村留守兒童扮演家庭成員的角色到社會成員的角色轉換沒有過渡期,從而使留守兒童缺乏通過家庭認識自我、認識社會的途徑。從更寬泛的角度看,農村留守兒童對“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將要到哪去?”的生命哲學知之甚少,并且缺乏對生命的認同,無法完成本我、自我、超我的生命過程。
(二)生存教育的質量不足,農村留守兒童缺乏正確的“生存觀”
家庭結構對于兒童的生存至關重要,一方面,家庭是兒童生存的物質基礎,安居的場所。另一方面,父母的早期教育是兒童原始技能習得的重要途徑。農村留守兒童由于缺乏家庭教育,生存教育僅僅依靠社會模仿來獲得,存在許多不確定性。“生存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生存的適應能力、發展能力和創造能力,樹立正確生存觀念”[3],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教育僅僅完成初級的適應能力,后續的發展能力和創造能力非常薄弱。
(三)生活教育的質量不足,農村留守兒童缺乏正確的“生活觀”
在個人生活方面,農村留守兒童很容易形成自卑傾向,很難融入到群體生活中;在家庭生活方面,農村留守兒童缺乏必要的關愛與照顧會形成心理創傷;在學校生活方面,農村留守兒童對教師的依賴嚴重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在社會生活方面,農村留守兒童缺乏社會交際的綜合素質很難融入到社會生活中去。農村留守兒童對“認知生活、了解生活、實踐生活”具有局限性,很難樹立正確的生活觀。一言以蔽之,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的缺乏是造成兒童無法形成正確的生命觀、生存觀、價值觀的根本原因。農村留守兒童的特殊性決定了學校在“三生教育”的重要性。
二、農村留守兒童“三生教育”的重要性
(一)生命教育的基礎性
生命是生存、生活的基石,生存、生活是為生命而服務。生命教育的基礎性主要體現在:生命認知、生命認同、生命價值。根據“生命認知”的界定及本質特點,可從“知”、“情”、“意”三大取向對其進行劃分:“知”是強調個體對生命過程和死亡現象的看法和理解;“情”是注重對生命過程和死亡現象的體驗和感受;“意”則指個體對生命價值及其意義的探索和領悟[4]。農村留守兒童對于生命認知,“知”意味著對自己作為生命個體的科學認識,“情”表達出對于自己生命的珍惜與尊重,“意”可以理解為生命對于自己、家庭與社會的意義。就生命認同而論,生命認同是個體認同的基礎,個體認同是集體認同的先決條件。生命教育對于生命認同的教育包括:生命的合理性、生命的發展性、生命的社會性幾個方面。最后,生命價值在生命教育中的其中升華的作用,如何提升生命的價值不僅僅是“存在感”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生命價值是人自我發展的指引力量。
(二)生存教育的必要性
生存是生命的保障,生存也是生活的基礎,因此對兒童的教育起著必要性的作用,對于農村留守兒童亦是如此。生存教育對于農村留守兒童的必要性主要表現為:(1)物質“需求—獲取”的獲得。農村留守兒童物質需求并不是簡單的習得“貨幣與物品的交換”,“物品到食物”是一個非常重要技能。對食物的獲取是教育的實踐性問題。通過生存教育的開展,使留守兒童學會“獨立生存、健康成長”是生存教育的一個重點;(2)社會“交往—適應”獲得,農村留守兒童交往的需要是社會化的重要途徑,通過生存教育對其進行交往技能的培養來融入社會、適應社會;(3)精神“需求—滿足”的獲得。相對于城市的兒童,農村兒童的精神文明建設更加困難,對于農村留守兒童的精神文明建設尤為重要。精神文明雖然對于物質生存就有依賴性,但通過生存教育使得留守兒童立德、明德是“三生教育”的應有之義。
(三)生活教育的實踐性
生活教育是對生活方式、生活態度、生活價值的教育過程,對于農村留守兒童而言,培養留守兒童的自立、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的能力。通過生活教育使得農村留守兒童學會自立的生活方式;在生活態度上培養自尊、自愛,在實踐中既要引導兒童在社會生活中尊敬他人、關愛社會,同時自己又要保持尊嚴的獨陳慶淵:農村留守兒童三生教育立性和自愛的合理性;在生活價值上培養兒童的自信、自強,自信意味著留守兒童對生活的主動性,自強則意味著留守兒童堅韌與不屈。自立、自尊、自愛、自信、自強實踐能力的建設有機統一、渾然一體,農村留守兒童因為種種因素可能會帶有某些負面情緒產生消極的生活觀,通過生活教育引導和培養兒童健康向上、和諧生活來樹立積極的生活觀。對于農村留守兒童而言,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都必須以實踐為基準。當然,在農村“三生教育”面臨著許多挑戰,特別是留守兒童聚集區,學校資源和社會資源表現出急缺性。同時,如何處理應試教育和“三生教育”的平衡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通過發展的眼光看兩者關系,“三生教育”應該放在首要的位置。
三、加強農村留守兒童“三生教育”的對策
農村留守兒童的“三生教育”既是教育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留守兒童的“三生教育”是一項復雜的教育工程,需要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力量共同構建教育體系,共同加強留守兒童的“三生教育”。從宏觀方面來看,農村留守兒童的“三生教育”需要政府的政策、人力和財力的支持,協調學校、家庭和社會力量來進行有效幫扶;從微觀上看,農村留守兒童的“三生教育”應該以學校為中心,統籌兼顧、有序教育。本文側重于從微觀上討論對策問題。
(一)健全學校寄宿制,營造大家庭
寄宿制在農村中小學普遍存在,但大多數寄宿制存在質量上的不足,即僅僅解決食宿和初級管理。寄宿制下的學生與教師更多的是師生關系,無法彌補農村留守兒童長期缺乏親情形成的心靈創傷。因此,我們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還要側重于培養校園親情關系。一方面,學校的“三生教育”不僅僅只停留在課題上,學生的學校生活是“三生教育”的重要問題,既要突出學生對生命的自愛性,也要教會學生的獨立生存能力,亦要求教師輔導學生的生活技能具有安全性;另一方面,在“三生教育”的視野下學校寄宿制應該營造學校家庭氛圍,留守兒童應該學會分享、互助和承擔。同時,師生關系應該加入更多的親情教育,使學校教育彌補家庭教育的缺失。
(二)建立視頻“見面會”,營造虛擬家庭教育
學校通過網絡技術搭建遠程的父母與子女的見面會,使農村留守兒童能與父母通過視頻進行交流和溝通(比如3天一次,每次1個小時)。父母可以遠程進行家庭教育,引導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留守兒童也能經常看到父母,避免分離的相思之情。當然,學校和父母也應該創設每次視頻交流的議題,在關愛兒童的同時進行必要的家庭教育,使留守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三)設立“三生教育”輔導員制度,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實際問題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命、生存、生活,必須引入“三生教育”專職輔導員。這是因為:(1)“三生教育”的系統性,既要引導兒童對生命、生存、生活的價值素養,也要輔導兒童生存技能和生活常識;(2)單純以“三生教育”的理論教師或是班主任來兼任輔導農村留守兒童的日常生活,會顯得有心無力、顧此失彼;(3)“三生教育”專職輔導員的綜合能力要求較高,文化教育、心理疏通、道德引導都必須要求教師具備較高的能力素養。何況,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背景各不相同,心理素質也不同,教育上必須因地制宜、對癥下藥。
(四)引入社會公益基金,建立定期“探親”制度
農村留守兒童長期見不到自己的父母,對兒童的健康影響頗深。比如會產生自閉、不安全感等。引入社會公益基金讓孩子每個季度或者假期回到父母的身邊至關重要,因為大多數農村家庭的經濟能力無法實現此目的。社會公益基金的引入,一方面可以解決個別孩子家庭困難帶來的困擾,也可以援助父母與孩子見面的家庭夢。
四、結語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農民自發組織產生的,是農業生產經營體制中的一個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近來在我國興起的一種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其是農業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提高市場效率,促進農民增收,解決日益擴大的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依托力量;是落實國家有關扶持政策,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和生產單位保障機制,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化、產業化、商品化和生態化水平的重要載體;是實現農村生產資料優化配置,土地合理流轉的必由之路;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中堅力量。
農業現代化、工業化、城鎮化協調發展,是中國走向富強的必由之路。三化協調發展的基礎是農業現代化,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依托農民專業合作。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是勞動成果交換的商品化,經濟越發展,科技越進步,社會化分工越細,生產的專業化越強。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也是社會專業化分工在農村商品經濟中發展到一定水平的產物。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基礎上實現農業現代化只有走專業合作化道路。農業現代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精細化的分工協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能實現現代化農業需要的土地、林地、草場連片開發的現代農場化運作,有利于發揮規模效益。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大型農業現代化機械耕作提供了條件,為大面積病蟲害防治(如農藥噴灑、生物治蟲)提供了可能,同時大大降低耕作與管理成本。在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實行的30年中,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中國“石油農業”時期到來,高科技種植技術應用,復種指數提高,高產良種推廣,耕作實現了機械化、標準化等,生產力的發展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提出了嚴竣挑戰。總之,從生產領域新技術的應用到新品種推廣,從實現大機械化、標準化耕作到實現農業生產資料優化配置,從土地連片開發到推動土地流轉實現規模效益,從流通領域農資采購供求,到農產品銷售的“農超”對接、“農校”對接,都必須有一個新的經濟組織形式取代家庭承包經營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應孕而生。建立農業專業合作社,能夠有效地解決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政府“統”不了、部門“包”不了、農戶“辦”不了或“辦”起來不合算的難題,有效地解決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連接的交易費用和風險成本高的問題,對于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集體耕地權、林權、水權等制度改革的成果將產生重要作用。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抓手。農業生產經營周期較長,適度規模經營有利于按照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實現良性循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突破家庭小規模、分散經營格局,發揮規模經營的優勢,推進農業標準化、產業化、信息化、生態化發展,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耕地產出率;有利于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帶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一、公證服務“三農”的現狀
(一)農村中法律權威和法律信仰的淡漠
由于歷史的原因,加之各方面的因素,使得國家對鄉村基層的管理控制力度達到了史無前例的規模和深度。政府的權力和政策在鄉村基層管理取得的成效很好,這就造就了政治權力在國家社會管理中的威信力,這在農村又具有不一樣的權威,具體來說,就是政治權威。與此同時,由于文化領域中的各種因素,在農村形成了以傳統、習俗以及活動等為特性的“社區文化”。由于人們一直生活在這個“社區”中,其發展和改變已經成為一種生活常態,同時這也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們進行交流、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從而使得人們淡漠了法律權威。出現矛盾、沖突時,絕大多數人愿意利用“托關系”“私了”等非法律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政府部門沒有充分認識到公證在“三農”發展中的作用
現階段,國家與農村相關的各個部門在對“三農”進行管理時,其關鍵還是依賴于行政權力,沒有認識到法律的效力和法律服務的作用與影響力,沒能認識到發揮公證服務在“三農”方面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在政府政策頒布時,沒能把公證服務設定為依法行政、構建和諧社會必不可少的流程。
(三)公證行業自身的原因
公證服務自身存在的問題,導致其在“三農”發展中存在不足。具體體現在以下兩點:
第一,公證服務人員的意識不強,認為公證服務在“三農”方面的市場發展空間是有限的,其中涉及到的問題難度大且繁多,產生的經濟效益不理想,使得公證服務人員產生了消極應對想法,在開展農村公證市場的過程中沒有全身心地投入,缺乏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
第二,當前縣級公證機構整體實力不強,基于地區性角度來說,公證服務“三農”實際上是涉及到鄉村基層,甚至更加偏遠的地區,由于公證服務需要的各項投入非常大,而縣級公C機構通常經濟實力有限,且公證服務收費又比較低,導致各方都不愿介入。
二、探索公證服務“三農”的新途徑
(一)順應大局,增強公證服務“三農”的責任感
要正確認識到服務“三農”的重要性和影響力。近年來,國家不斷增強對農村工作的關注度,并出臺了很多支農、惠農政策,為解決“三農”問題注入了強大動力。此外,還要充分認識到法律措施的重要性,運用其緩解和處理在農村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摩擦以及利益關系。而這些矛盾大都直接關系到處在基層的農民群眾的利益,同時還伴隨著諸多法律問題。公證服務具有諸多優勢,譬如:防范能力、貼近鄉村基層以及費用低等,這些都可以預防和解決農村基層沖突、矛盾,從而維護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社會的和諧。
(二)創新公證宣傳模式
健全和完善公證信息聯絡員體制。開辦公證機構能夠培養一些具有一定法律常識、文化修養以及有威望的基層群眾,可以向村民講解公證法律知識、常識,開展相關知識培訓,讓其成為“公證明白人”,再讓他們在與其他群眾日常接觸過程中宣傳相關的公證法律常識。除此之外,還可以將發展起來的“公證明白人”培養成為公證服務方面傳達信息的聯絡員,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公證機構,公證機構根據此問題制定相應的解決措施,以便提供更有效的服務。
(三)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開展公證服務“三農”工作
真正地理解和掌握基層農民公證服務方面的訴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公證服務。這就需要公證人員深入基層調研農村情況,在實際調研過程中對相關的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發現問題的根源,采取針對性的應對措施,進而真正掌握基層農民在公證方面的訴求,根據現階段新農村建設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公證服務工作。譬如:在開展農業技術、項目改造期間,其牽扯到相關的項目在資金貸款方面的公證等。這些工作都需要公證機構有效的介入,才能夠提高公證服務“三農”的針對性。
三、結語
關鍵詞:氣象服務;“三農”;生產;影響
中圖分類號:S16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1033169
內黃縣是1個氣象災害多發縣,每年都因干旱、大風等氣象災害給農業生產造成重大損失。農村氣象服務體系建設滯后,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覆蓋率不高,僅靠現有的電視、手機短信途徑獲取的氣象服務信息已很難滿足全面預防氣象災害的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業氣象服務和防御體系建設,既是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舉措,也是做好農村災害防御工作、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途徑。
1充分重視氣象在“三農”中的重要性
氣象服務的好壞,對于“三農”的影響深遠。氣象災害每年都對農業生產造成嚴重危害,使糧食生產數額大幅下降。農村作為農業生產的主要場地,是抵御氣象災害能力最薄弱的地區,因此由氣象災害引致的大量的人員傷亡事故也多發生于此。氣象服務的優良,直接決定了農業的高效生產,農村的快速發展,及農民生活的大幅提高。由此可見,通過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使之更好地服務“三農”,對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農民個人收入的增長,以及推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具有極高的現實價值。
2積極提高氣象的保障性
2.1加強現代農業氣象服務工作
作為氣象部門,應積極在農事季節和生產環節的關鍵部分做足準備,對干旱、暴雨等嚴重威脅農業生產的氣象災害的出現,做出準確而及時的判定,并通知給農民。地方政府也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立現代農業氣象示范基地,購置氣象觀測設備和儀器,使得農業氣象服務設施進入現代化與信息電子化階段。同時還要大力開展特色農業氣象服務,強化其系列化的特點。聯合各個相關部門就防災減災一事進行會商,以最佳的方案來指導針對農村的農業生產氣象服務工作,減輕農業災害損失。
2.2開發農業氣候資源的生產潛力
加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突出主導產業的地位,并引領主導產業的發展。強化災害風險評估力度,并使之滲入到城鎮建設,重大農業工程建設,及基礎設施建設中,以求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對農村可用資源進行積極評估,增強對于農村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充分認識空中云水資源在抗旱問題上的巨大作用,完善人工降雨的裝備及人員,使得人工降雨在農田抗旱、水庫蓄水、高溫降除、生態改良等方面得到有效發揮。
3全面提高農村氣象災害防御水平
3.1健全農村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
防災減災的成功與否,關鍵要看防災減災過程中組織體系的運作情況。因此,建立一整套農村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分外緊要。對此,不僅要保證每個鄉鎮,同時也要保證每個行政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都有明確的氣象災害防御責任人和氣象信息播報員;要對農村干部及相關人等進行氣象災害預防培訓,建立一支具有扎實理論基礎,同時又有深厚防災、減災經驗的隊伍;制定應急預案,進行氣象災害預案演練,加強農民預防氣象災害、躲避氣象災害風險的能力。當被氣象災害攻擊時,農民也能夠在自助的基礎上可以幫助他人脫離困境;加大氣象知識在農民范圍內的宣傳,使得氣象防御知識普及到更多的農民。通過流動車,高音喇叭等方式,循環播放相關氣象知識;針對農村雷電災害高發現狀,加強農村防雷安全管理,積極引導農民按照防雷規范建造房屋,減少減輕農村因雷擊造成的災害損失。
3.2拓展農村氣象信息渠道
保證農村氣象信息的及時,實時,同時也要完成氣象災害信息在農村的大范圍覆蓋。氣象部門要采取多種途徑,與多個部門緊密合作,共同來完成氣象信息的和傳播。
4做好為“三農”服務工作的保障措施
4.1細化組織職能
只有各個地方政府充分認識到氣象服務對于“三農”的重要性,并在實際工作當中,努力做好農村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才能使得氣象服務對于農業生產應有的功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因此,各個部門,要互相配合,彼此交流,共享資源,集各方力量于一股來著力推動氣象為“三農”服務的進程。
4.2提倡科學研究
各地政府的相關單位要積極探索,深入研究,通過實踐和理論相結合的方式,對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綜合防御進行實際考察,并在考察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予以實時解決。同時規劃試驗基地,積累氣象數據,為農民的個人收入提供科學保障。
4.3加大資金投入
大家知道,生產力要素包括勞動者、勞動工具、勞動對象和科學技術。勞動者是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勞動工具、勞動對象和科學技術是由勞動者所掌握和利用的。農民是農業、農村的生產者和創造者,農業現代化、農村城鎮化也必須主要依靠農民的勞動和創造才能實現。因此,農民居“三農”的主導地位,離開了農民這個主導,農業、農村也就無從談起,故而農民應當位居“三農”之首。
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三農”位次正確排列的重要性。我們說“三農”問題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大問題,是我們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業的基礎地位是任何時候都不能改變的。現在,我們把農民排到“三農”的首位,可以說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求,是客觀實際和大局的需要。這樣做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觀念,首先解決農民的問題,進一步調動和發揮農民的積極性,協調好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進而促進農業、農村的發展,從而才能從戰略全局的高度,把我國建設成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社會主義國家。
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個代表”的重要內容和落腳點,也是體現我黨宗旨的重大問題。農民是占廣大人民中絕對比重的重要組成部分,把我國農民問題解決好了,那么廣大人民的利益就解決了一大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也就貫徹落實好一大半。全國廣大農民都能實現小康,“三個代表”也就真正得到貫徹落實。
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又把農民增收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講到不斷增加農民收入是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的關鍵。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一大半,如果農民不富裕,農民不走上小康,全國就不能實現小康。現在全國上下都一致認識到,“三農”問題是全國性、長期性和戰略性問題,其核心是農民問題。把農民排列到“三農”的首位,也就意味著全國黨政上下一致決心解決“三農”問題,并從中先抓好“三農”的核心農民問題,這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就會一定加快,其偉大目標就一定能夠盡快實現。
第一,我國中央財政對“三農”的總支出在近幾年中逐年上漲;農業生產指出、促進農村教育和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等支出呈現逐年升高的趨勢;補貼支出在前3年呈上揚趨勢,第4年有所放緩,第5年又逐漸上漲;農產品儲備費用和利息等支出始終在同一水平線(580億元)上波動,變化不明顯。第二,財政支出增長率逐年下降,且降幅較大,由此可知: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近年來國家對“三農”的支出投入越來越多,導致基數越來越大,這是導致財政支出增長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第三,根據表格數據可猜測,今后,中央財政對“三農”支出的絕對額還會大幅增加。這充分表明了“三農”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以及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關注和重視總體可見,我國各級財政正在加大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落實惠農惠民政策體系,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農民大幅增收、農業現代化。
二、與美國農業相比
美國對農業的支持力度有目共睹的。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政府用于維持農業收入穩定的財政支出每年就超過150億美元,美國農業部平均每年支出達650億美元,占聯邦支出的3%~4%。現在,美國平均每個農場擁有30多萬美元的生產性固定資產,每個農業勞動者占其中的18.1萬美元。與美國、印度這樣的世界農業大國相比,中國的農業還存在許多問題,比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緩慢,基層組織缺乏活力;農民經濟來源單一,拉大了城鄉差距;農業沒有得到良好發展,現代化水平低。而用于農業發展的財政支出在投放環節監督不夠嚴密、體系不夠完善,使中央對“三農”的撥款大打折扣。
三、解決“三農”問題的措施
(一)發展轉型與結構優化
盡管國內早已認識到,傳統的耕作模式已不能適應日益增長的農產品需求量,但轉型一直不夠深入。所以健全工農結合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扶持“三農”政策、著力加快農業結構優化顯得尤為重要。而在轉型優化過程中,必須從戰略主導產業、區域優勢產業、地方特色產品等各個層次入手,最終實現農產品產量與質量的飛躍。
(二)發展勞務與拓寬收入
促進農民收入增長、拓寬農民收入渠道,是切實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善農村發展現狀的關鍵。要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必須引導農民參與第三產業,進入新行業;加大鼓勵政策力度,增大錢物支持;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不忘根本,最終實現農村勞動力有效利用。
(三)科教興農與政策扶持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去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鎮各相關部門通力協作,我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全面鋪開,開辦的險種類別、覆蓋面均創歷史新高。實踐證明,開展政策性“三農”保險,有利于減輕農民因災害造成的損失,對于增強農民生產自救能力,促進農業穩步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縣各有關單位要從推進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大局出發,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農民自主自愿”的原則,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扎實推進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創新支農方式,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統一標準,認真落實政策性“三農”保險保費補貼
2012年,按照全省統一規定,全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繼續開展能繁母豬、水稻、農房和外出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等4個險種。中央和省、縣財政通過保費補貼的方式,引導和鼓勵農戶、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愿參加保險,增強抗風險能力。
(一)水稻保險。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保險費率7%,按季每畝保費14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40%,每畝5.6元;省財政承擔25%,每畝3.5元;縣財政承擔10%,每畝1.4元;農民承擔25%,每畝3.5元。
(二)能繁母豬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費60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80%,每頭48元;養殖戶承擔20%,每頭12元。
(三)農房保險。為全縣“兩屬兩戶”(持證的農村軍屬、烈屬和低保戶、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提供農房保險,保險金額為每戶3000元,保險費率3‰,每戶保費9元。其中:省財政承擔70%,每戶6.3元;縣財政承擔30%,每戶2.7元。
(四)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信息,并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每人保費5元,保險金額4萬元,保費補貼由縣財政負擔。
三、強化措施,確保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有序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三農”保險涉及面廣,工作復雜,各鎮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因工作需要,縣政府今年調整了全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委農辦(財經辦),具體負責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定期通報各鎮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下設3個工作專班,水稻、能繁母豬工作專班由縣農業局、畜牧局牽頭;農房保險工作專班由縣民政局牽頭;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專班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財政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等相關部門派員分別參加3個工作專班開展工作。建立全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縣委農辦(財經辦)為召集單位,縣農業局、畜牧局、財政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鎮要比照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領導力量,繼續完善鄉鎮“三農”保險辦公室建設工作。各鎮要明確分管領導并成立相應工作專班,迅速召開動員會議,充分調動鎮、村、組基層力量,層層簽訂責任狀,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落實獎懲兌現,力爭全縣水稻種植保險、能繁母豬保險應保盡保,“兩屬兩戶”農房承保率、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率均達到100%。全縣水稻保險要在5月10日前完成承保簽單、農戶收費工作;外出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要在6月20日前完成簽單工作;“兩屬兩戶”農房保險要在8月30日前完成簽單工作;能繁母豬保險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承保簽單、農戶收費工作。
(二)認真落實各項保費補貼資金。縣財政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要求,切實落實好應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人保財險支公司要及時將保單及農戶繳費清單進行匯總后,按險種報農業、畜牧、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縣財政局要據此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應由縣級財政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并在此基礎上將已簽訂保單、農戶已繳費清單、財政已足額撥付應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等情況匯總后報省級財政部門。財政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保單結算、據實補貼”的辦法,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政策性“三農”保險真正惠及“三農”。縣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開展督辦檢查。
(三)認真執行保險合同條款。保險合同條款是由省級保險經辦機構、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報保險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后的。各地要嚴格按照全省統一規范的保險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擅自更改。在投保人繳付保費、經辦保險機構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后24小時內合同即生效。
(四)建立風險防范機制。人保財險支公司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從服務“三農”的大局出發,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積極穩妥地做好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努力實現“農民滿意、政府滿意、保險機構滿意”的目標;要按照保險合同條款的要求,積極為農戶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一旦出險要及時受理、及時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