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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崔曉磊,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研究方向:刑事偵查;劉偉,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6-206-02
在社會轉型的背景下,流動人口不斷向城市涌入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具有重大進步意義的歷史趨勢。通過研究這一時期的流動人口犯罪問題進而探索出針對流動人口犯罪的訊問方法,對預防流動人口犯罪和準確及時破獲流動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義。
一、城市化進程中的流動人口
城市化進程中的流動人口是指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工業化的興起,人口像城鎮集中,城鎮人口增加,城鎮數目增多,城鎮規模擴大,城鎮人口在總人口數中的比例不斷提高,這就是農業人口轉化為城鎮人口的城市化過程。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流動人口的實際意義也不同:從行政管理角度來看,流動人口是指離開了戶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從經濟結構方面來看,流動人口是指游離于農業生產而在其他產業中沒有穩定職業的人;從流動的功能來看,流動人口是指背井離鄉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間為城市化建設作出巨大貢獻的一群人;另外,還可以從社會政治、流動的目的等多角度來看流動人口。 我國流動人口主要是由農村流向城市,由偏遠貧窮落后的中西部地區流向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人們為了能過獲得更好的收入、社會保障、醫療條件、教育條件,而離開自己居住的地方,來到更大的城市來工作和居住是流動人口形成的原因。
二、 城市化進程中的流動人口犯罪
要探索針對流動人口犯罪的訊問方法,我們必須分析研究流動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點,下面就其情況簡單介紹一下。
(一)流動人口犯罪成因
1.個人原因。農民是我國流動人口的主力軍,他們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質較低,除了一些農業技巧又沒有其他勞動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競爭中處于劣勢。另外在戶籍、勞動就業、子女上學以及醫療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視等等,其中一部分人會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產生逆反心理,特別是在金錢、物欲的誘惑下,甚至采取與法律制度和道德準繩相悖的手段,以實現快速致富的愿望,進而導致違法犯罪的發生。
2.社會原因。在城市激烈的競爭中處于劣勢的流動人口往往從事又臟又累的工作,工資卻少得可憐,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業、醫療等方面經常受到限制、歧視和排擠,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事件頻繁發生。當前我國有關流動人口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還不能適應當前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滿無處宣泄,導致流動人口鋌而走險,采取極端手段通過違法犯罪行為來發泄心中憤恨,達到報復的目的。
3.經濟原因。我國現存的城鄉二元制使社會服務中一系列政策都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經濟、文化、衛生、教育等方面外來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對待。在城市中流動人口大多從事臟、累、重的工作,同時還有一部分人處于失業半失業狀態,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農村家庭重擔使之與城市人口產生相對剝奪感,成為刺激流動人口犯罪的重要誘因。
4.文化原因。社會是不斷向前發展進步的,社會文明也隨之有所更新和發展,新的文明必將取代舊的文明成為主流,而在文明生長發展過程中必然會產生文化沖突。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其核心內容就是追求現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體亞文化的沖突、主文化和亞文化的沖突。
(二)流動人口犯罪特點
流動人口犯罪具有流竄性的特點,流動人口由于本身的屬性就具有流動的特點。一部分居無定所的人往往抱著碰運氣的心理,游蕩于街頭巷尾,車站碼頭,城鎮鄉村,尋找犯罪目標,捕捉犯罪時機。由于流動人口密集,臨近地區的犯罪量也相應較大。這就需要犯罪的流竄性來提供支持,越來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為他們的犯罪流竄性的特點提供了支撐。
流動人口犯罪具有團伙性的特點,城市流動人口主要來自農村,進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親戚,這使得流動人口帶有濃厚的鄉土觀念和地域觀念,這為團伙犯罪提供了客觀的條件,從而形成了諸多如盜竊團伙、搶劫團伙等種種的犯罪團伙。從沈陽市的流動人口的結構來看,這種勞動人口來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進了犯罪的團伙性。
流動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點,流動人口來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賺錢。所以一部分流動人口會為了賺錢而從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搶劫、搶奪以及故意傷害常發生于生活處于困境或報復性沖動的情況下,一般來說,盜竊、搶劫、詐騙這三類案件比重較大。
流動人口具有低齡化的趨勢,流動人口本身就以青壯年人居多,他們當中又有許多未成年人。這批本應享有受教育權利的適齡青少年往往離開家鄉到大城市闖蕩,由于自身文化素質較低又不具備勞動技能,只能從事報酬低、工作條件差和工作時間長的勞動,這使本來就處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強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別是受到社會不良現象的影響,心智尚未成熟的他們難以辨別是非,喪失理智,不計后果,最終誤入歧途走上犯罪。
三、城市化進程中流動人口犯罪的訊問
(一)交替式訊問法
1.交替式訊問法是指在一起案件偵查中,由兩組或兩組以上偵查員對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輪流訊問,最終以多組不同訊問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獲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種訊問方法。由于流動人口居無定所,熟悉多個地區的風土人情地理風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機關抓獲后往往只供述當地案件,此時專案組可調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偵查員組成區域不同的訊問小組,對號入座,依次訊問,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營造不同環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從而促使其供述。 2.訊問時重點把握心理技巧――點而不破、寬嚴相濟。(1)在初查尚未獲得流動人口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充分證據時,如果證據鏈條上出現缺口,客觀上給犯罪嫌疑人翻供、證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機,造成訊問困難的局面。偵查人員在審訊中的引而不發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陳述事實的基礎上,適時插話打亂其思路,利用其陳述中的事實矛盾,進行緊迫式訊問,步步緊逼,使其不能自圓其說,讓犯罪嫌疑人誤認為偵查人員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實和證據,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2)在審訊時,應采取以寬嚴相濟的策略,所謂嚴,就是以進攻性的提問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謂寬,就是采取啟發、教育、爭取、指明出路等比較緩和的審訊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悅誠服地交代犯罪事實。流動人口犯罪以青年人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緒不穩定,可塑性大,在審訊中應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復述訊問法
1.利用城市化進程中流動人口犯罪的團伙性、利欲性特點,各個擊破。這種訊問方法必須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個性特點的前提下并結合現場氣氛,編造與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夠觸動犯罪嫌疑人。流動人口犯罪利欲性特點決定他們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個性,在團伙內常常出現分贓不均的矛盾,在訊問中,應當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個性,達到分化瓦解,各個擊破的目的。
2.訊問時重點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勝。(1)在流動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認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機關證據不足,抱有很強的拒供心理。首先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通過對某一細節進行追問及反復訊問法,讓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偵查人員把我關鍵問題給予犯罪分子致命一擊,讓其自亂陣腳;其次針于流動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團伙成員之間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贖罪的心理,進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謂的“攻守同盟”把握時機各個擊破。(2)辦案人員必須準確判斷嫌疑人負隅頑抗的客觀條件,把握其心理狀況,以便出奇制勝。應采用聲東擊西法指的是審問流動人口犯罪嫌疑人時,偵查人員避開犯罪情節,以聊天的訊問方式讓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時在暗中埋伏陷阱,誘導其進入偵查人員設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偵查人員在告知其真實情況,打亂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達到出奇制勝的效果。
(三)情感影響法
1.根據流動人口犯罪形成的個人因素、社會因素及流動人口犯罪低齡化趨勢的特點。通過喚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滅的良知和惻隱之心,引發其負罪感和悔過之心,是一種極具感染力和說服力的論說方法。通過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極的負性的情感情緒因素的不良影響,引導激發積極的正性的情感情緒因素來實現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進供述動機的強化,特別是那些有著強烈的道德意識,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點,尤其是作案時的心境和訊問中的態度;對情感型嫌疑人較容易被訊問人員的言行所感動,所以可以通過行為特征來識別。
2.訊問時重點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漸進。在審訊時,辦案人員不可一開始就觸及問題的核心與實質,而是先把案件有關情況訊問清楚,由淺入深,逐步縮小包圍圈。然后,根據訊問進展情況,適時訊問主要罪行和關鍵情節,造成一種使犯罪嫌疑人無法掩蓋已承認的事實,對核心問題又推脫不了的態勢,迫使其在主要問題上徹底繳械。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訊問一定要做到循序漸進、一鼓作氣,發問時言詞要簡潔,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沒有”的問句為主,不給犯罪嫌疑人絲毫回避問題的機會。同時擇時進行施壓,反復出示證據,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臨城下”之勢,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實。
(四)使用證據法
一、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一)犯罪主體方面。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就是流動人口青少年犯罪的主體,主要的內容包含兩方面:一個是犯罪主體為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另一個是犯罪主體是流動人口中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青少年。
(二)犯罪客體方面。對于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所侵犯的客體屬于法律保護范圍內的財產權,還有法律保護范圍內的社會管理秩序等,比如,以侵害公民財產權的盜竊犯罪行為、搶劫犯罪行為,再比如,以影響社會管理秩序的群眾斗毆、聚眾鬧事等等。
(三)主觀方面。主觀方面是以故意犯罪為主,在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犯罪問題很多都是故意犯罪,作為犯罪嫌疑人,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其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犯罪,但是在主觀意愿方面還是存在明顯的故意心理。比如,在青少年盜竊犯罪中,很多嫌疑人的主觀目的就是能夠偷盜東西賣錢,其犯罪故意相當明顯。
(四)客觀方面。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犯罪沒有什么規律性可言,偶然性的情況比較多,根本沒有辦法預料。在社會轉型的今天,社會現實發生了變化,新的社會體制誘發了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對社會建設產生了很大的隱患。其中,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犯罪具有很大的團伙性質,對社會腐蝕性和危害性極大,青少年犯罪活動的囂張,給人民群眾帶來恐慌不安心理,使生產、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干擾。
二、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對策
(一)提高經濟發展水平,縮小城鄉差距。改革開放以后,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開始進城打工,流動人口變得非常普遍,一部分流動人口中青少年在面對城市的泛化景象的時候,容易被迷惑,其世界觀就開始出現問題,出現了自相矛盾的價值觀和世界觀。隨著多元化文化思潮的涌入,青少年出現了選擇方面的困惑。他們正處在人生觀容易松動的時期,閱歷還不深,辨別是非的能力不是特別強,也沒有很好的自我控制能力,特別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形成好逸惡勞的思想品格。事實上,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推動因素就是經濟,只有經濟發展各項制度才能更加完善,人們群眾才會更加注重教育問題。讓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就能讓青少年在進入社會的時候能夠具備一技之長,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取生活來源。只有經濟生活水平提高了,流動人口中青少年侵占財務類的犯罪率才會明顯的降低。
(二)注重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的學校教育。學校是青少年通向社會的橋梁。青少年在學校接受教育,是為了更好的接受知識,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念。中小學是青少年成長的關鍵時期,具有很強的可塑性。對于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來說,由于其流動性,上學的學校相對比較多,頻繁的轉學可能就會導致其產生厭學心理甚至自卑心理。就會出現學生逃課、打架等現象。還有一些流動人口中的學生講所謂哥們義氣,打架斗毆等,不但違犯學校紀律,這種風氣會影響全校教育。所以,學校也要重視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問題,積極改革中小學思想道德教育,結合流動插班生的特點,采用學生易于接受的方式進行教學,不斷的組織流動插班生參與道德實踐活動,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可以把思想道德教育作為一門課程進行考核,在學校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根絕學生的喜好,可以把法制知識編制的漫畫或者宣傳海報,這樣一來,學生能夠更好的接受這些知識。
(三)注重流動人口中青少年的家庭教育。而對于流動人口中的青少年家庭教育來說,家庭是青少年社會文化的最初場所,也是社會化發展的主要場所之一。在一些流動人口青少年家庭教育中,家長在教育的時候,要么過渡溺愛孩子,要么實施棍棒教育,很少注重孩子思想的培養。有的家長一味追求升學率,讓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受到了挑戰,導致他們荒廢學業,失去家人的支持,離家出走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除此之外,那些家庭困難的學生,由于家庭條件限制上不了學,就會過早的攤入社會,被生活所迫,也可能走向犯罪道路。作為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長對孩子教育要采取正確的方式,從約束自身行為做起,杜絕使用暴力進行孩子的教育,提倡和諧民主的家庭氛圍。不能只顧掙錢忽略了孩子,對于孩子出現的思想波動,要進行及時的疏導。
(四)逐步完善流動人口青少年社會保障機制。對于流動人口來說,是城市化進程中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把他們一味的排斥在社會保障體制之外,必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問題。所以,要逐步建立流動人口青少年人口社會保障機制,對于在某個地區居住達到一定年限的青少年在教育、居住、醫療等方面都要有相關社會保障。特別是流動人口青少年教育方面,必須要保障義務教育。就當前情況來看,在我國農村范圍內已經實施了免受中小學學費制度,這就很好的解決了學生因為經濟問題導致了上不起學的現象,保證青少年能夠完整的接受義務教育,避免他們過早的進圖社會。此外,為了避免一部分流動人口因為過早的進工廠打工沾染不良風氣,還要在完成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對于那些不想繼續的升學的學生進行職業技術培訓,鼓勵他們運用合法手段來實現自己的價值。
【關鍵詞】 電信大數據 流動人口 價值分析 判定
一、引言
流動人口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直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對某個城市而言,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人口的流入和流出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也對當地造成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影響,包括人力資源的分布變化、對公共設施配備的需求增加、對城市建設的影響等。目前常用的流動人口統計方法主要包括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構建流動人口信息平臺等方法,缺乏實現快速動態監測、短周期內流動人口規模測度統計的有效方法和策略。若要對某城市實現以上統計目標,需實時獲取城市范圍內所有人員有關原戶籍、現所在地等個人信息,傳統方法很難在短時間內獲取相關數據,而這對電信運營商來說卻是易于反掌,原因在于移動的基站系統和實名制注冊要求。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截止2015年4月,我國移動用戶數總規模接近12.93億戶,而全國總人口為13.6億人,移動電話普及率已達95.07部/百人,接近人手一部手機。對于流動人口而言,無論其流動方向而言,總會通過移動通信與家里留守的親人保持聯系,這使得流動人口的統計特征與移動通信數據保持基本一致,為應用電信大數據統計流動人口提供了較強的理論和數據支持。
二、電信大數據的類型分析
電信運營商的數據具有十分寶貴的研究價值,包括用戶身份信息、設備終端數據,出于對在網客戶進行服務計費的需要,運營商實時記錄用戶上網數據、所在位置數據、通信數據等內容。
(1)用戶身份信息:包括用戶姓名、年齡等個人信息,業務訂購,積分獲取等數據。在逐步實施用戶實名制之后,運營商擁有了較為準確全面的用戶個人資料,身份證號信息提供了用戶的出生地信息,是進行流動人口統計的主要數據基礎。(2)設備終端信息:主要記錄用戶終端的數據信息,包括品牌、型號以及手機終端的性能信息。(3)用戶行為數據:記錄用戶的通話、數據上網、收發短信等行為,以通話為例,記錄是否主被叫,通話時間、時長,是否漫游,對方號碼歸屬地等信息。由于流動人群大多數存在頻繁與戶口所在地進行通信的現象,因此通話行為數據可被用來作為統計流動人口的依據。(4)用戶位置數據:為保證用戶能接打電話,手機終端需要與移動基站不停地進行呼叫通信,運營商可根據通信基站確定用戶所處的大致范圍,而隨著用戶位置的改變,網絡會進行基站切換和位置更新,這就形成了特定時間內用戶位置的移動軌跡。研究檢測用戶在某個時間范圍內的位置變化也是流動人口研究的統計依據。綜上所述,電信用戶入網登記的身份信息,在網期間所產生的行為數據和位置數據對統計流動人口有重要的應用價值。
三、流動人口電信數據的表現特征
對某一特定區域而言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在身份信息、行為數據和位置數據方面表現出不同的數據特征,以下將分別進行分析:(1)流入人口的數據特征分析。1、身份信息:實名認證客戶的身份證信息中前六位所對應的出生地區域代碼與電信運營商所在地不一致,可根據其統計流入人口的來源地區分布;2、位置信息:在春節、五一或國慶等節假日期間,出于與親友團聚的目的,運營商檢測到的流入人群所處基站位置信息發生明顯變化,顯示區域與身份信息所在地一致;3、用戶行為數據:流入人群與其身份證記錄的外地區域客戶有頻繁的長途通話、收發短信等行為。節假日期間,流入人群在身份證顯示區域有漫游通話的情況。(2)流出人口的數據特征分析。1、位置信息:流出人口的身份證出生地信息顯示為本地;2、位置信息:在春節等節假日期間,流出人口有回流情況,即所在基站位置與出生地一致;3、用戶行為數據:流出人口與本地區域客戶有較高頻率的長途通話;節假日期間,客戶漫游地區與本區域一致。
總結:電信運營商在提供移動通信業務的過程中, 獲取了海量真實的客戶歷史數據, 客觀反映了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和消費行為,結合流動人口的消費、移動等行為特征,本文研究分析了流入、流出人口電信數據的特定表現特征,為進一步應用電信大數據統計流動人口數量提供了參考依據。
參 考 文 獻
[1] 智勇,盛昭翰. 基于移動通信信息資源的人口流動趨勢研究[J]. 山東社會科學, 2009(11).
由于種種原因流動人口的數量越來越多,它為城市帶來了廉價的勞動力,并且加快了城市化的進程。但是另外一個方面它也給城市的治安方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流動人口犯罪問題解決的緊迫性和困難性也日益映入人們眼簾,想要快速治理流動人口犯罪的問題,對于流動人口犯罪特點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流動人口犯罪具有哪些特點呢?流動人口具有流竄性的特點,流動人口由于本身的屬性就具有流動的特點。一部分的流動人口懷著碰運氣的心理,游蕩于街頭巷尾,尋找犯罪的目標和時機。同時,流動人口大多數的居住位置大多是在城市的邊緣,這是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帶,這個特殊的地理環境為他們提供了犯罪的客觀條件,這就更加增大了他們犯罪的欲望,從而引發了犯罪行為。沈陽市流動人口的流竄性體現的尤為明顯,沈陽市的流動人口犯罪從統計數字上看,南站、太原街、北市和西塔4個地區的流動人口案犯就高達601人,所占比例為流動人口案犯總人數的45.2%從城鄉結合部來看,和平區長白地區的流動人口案犯達11人,所占比例為流動人口案犯總人數的8.5%。因為在城鄉結合部,有大量的中、小型私營、集體企業,為外地來和平區人員提供了較多的就業機會,因此形成了以城鄉結合部為中心的若干個流動人口聚居地。流動人口犯罪具有團伙性的特點,城市流動人口主要來自農村,往往靠親戚朋友介紹流入城市,從而形成了諸多如盜竊團伙、搶劫團伙等種種的犯罪團伙。從沈陽市的流動人口的結構來看,在1327名案犯中,共涉及23個省、自治區,其中案犯人數在20人以上的有9個省和自治區,人數共計599人,占案犯總人數的45.1%,在和平區犯罪的遼寧省內,主要涉及的撫順、鐵嶺、錦州、阜新、朝陽、本溪一、丹東、鞍山,人數共計528人,占案犯總人數的39。7%。這種勞動人口來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進了犯罪的團伙性。流動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點,流動人口來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賺錢。所以一部分流動人口會為了賺錢而從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其中,錢、財、物是流動人口犯罪的主要襲擊目標,流動人口多以小偷小摸、順手牽羊式的盜竊以及沖動性搶劫、搶奪和斗毆傷害為主要形式。如沈陽市于2012年春節前后所發生的工廠原材料被盜一案所表明的一樣,該案件發生在沈陽市李相、深井子派出所的管轄區域內,報案人表明近一段時間連續發生了多起工廠原料被盜案件。經過縝密偵查,最終將目標鎖定在江蘇籍來沈陽打工的梁某等人身上,經調查梁某是因為要回家過年,苦于一年的收入頗少,于是于年末的時候盜竊原料加工場,獲取錢財而后再回家。流動人口具有低齡化的趨勢,流動人口本身就以青壯年人居多,他們當中又有許多未成年人。這批本應享有受教育權利的適齡青少年往往成為童工,從事報酬低、工作條件差和工作時間長的勞動,這些青少年在強烈的物欲或其它欲望的刺激下,加之本身自我控制能力差,易感情用事,特別是受到社會不良現象的影響,喪失理智,不計后果,很容易誤入歧途走上犯罪。
二、流動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
(一)個人原因流動人口的素質與文化水平相比于城市原著居民是偏低的,辨別是非和自控的能力也比較差,除此之外流動人口也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法制教育,對法律的了解很少,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不懂用法律保護自己,甚至已經觸犯了法律,自己還不知道。在遇到正常的權益受損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樣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經濟上的弱勢狀態是青年農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年農民作為農村中的年輕群體,抱著追求自身發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夢想流向了城市,看到別人的生活品和自己的經濟狀況的巨大落差使其內心失衡,極易產生一些攻擊性、報復性和其他心理,最終借助非法手段謀取個人經濟利益成為選擇,經濟弱勢是導致犯罪的重要原因。精神上遭受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進城人員由于個人的文化水平、受教育情況與城里人相比使處于弱勢的,并且在城市中從事一些重體力活動容易讓城市中的一些人瞧不起。高強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不平等的待遇這一切都促使了一個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會原因城市與農村的經濟差距的不斷加大,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國現階段所處的特殊的歷史階段,決定了我國當前農村與城市之間,大城市與小城鎮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所以流動人口中幾乎全部是那些由于經濟壓力從農村向城市流動的農民②,城鄉巨大的經濟反差,會使他們產生強烈的自卑感,并且會誘發犯罪。在對外開放的過程中,資本主義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也趁機侵入,造成許多人價值觀念出現混亂,甚至對我國現行的社會關系及規范產生否定傾向。流動人口再進城之后有很多的想法都是剛剛接觸,他們處于多元的文化包圍之中。文化沖突導致他們的行為失去了原有規范的束縛,評價善惡的標準也失去了統一的尺度,當他們的亞文化與主流文化發生沖突時,違法犯罪便不可避免。③
三、流動人口犯罪的預防
(一)積極調整社會政策,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政策是指國家為了有效地管理社會秩序,令社會始終處于一個良好的可控的環境下,能夠讓社會現代化達到預期的目標,所采取的最重要的方法。結合當前我國流動人口犯罪現象的實際情況,要做到有效預防和治理,就必須積極調整與流動人口的利益息息相關的諸如戶籍管理政策、社會管理政策等,使之拉近城鄉距離、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的距離,減小差別。就如沈陽市于11年出臺的政策:“沈陽市公安局將設立農民工居住證辦理綠色通道,用工單位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屬地派出所3日內登門集中辦理,對農民工到暫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手續、信息采錄完備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同時,向農民工公開派出所長和社區民警的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對涉及農民工的合理訴求,第一時間處理。
(二)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流動人口中占主要部分的是農村人口,因此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是防控流動人口犯罪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要從兩個方面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一是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經濟。二是大力發展農村第三產業。做好這兩方面的發展,對于流動人口問題來說是很好的防控。沈陽市于十二五期間依據《沈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重要精神所制定的加快現代農業發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農業結構優化工程。深入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大力發展工廠化、精品農業,結合中低產田改造,繼續發展設施和高效特色農業,加快發展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等重要任務,是沈陽市在農村經濟方面為流動人口問題解決所做出努力的重要體現。
(三)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強化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外來流動人口管理機制,在外來流動人口較多的地區,應建立城市中各個有關部門都參與進來的管理機構。同時,在外來流動人口聚居地,建立一個完整的層層有人抓,級級有人管的管理網絡。二是建立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責任制。按照“點面結合”的管理原則,強化用工單位對于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責任,簽訂治安責任書,并按責任書上所規定的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承擔義務;只有形成縱橫交錯完整的治安責任制體系,才能使外來流動人口真正有人抓,有人管,達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發生的目的。三是要突出管理重點,提高動態管理水平,排查統計流動人口中的重點對象,列入重點人口管理,著重管好那些無正當職業,無固定住所、行蹤不定、交往人員復雜、經濟來源不明及有前科劣跡流動人口,列入重點管理視線,加強布控。就如沈陽市的各個有關部門從本地的治安形勢入手,深入研究調查研究,將中小型的旅店、出租房和文化娛樂場所作為工作的重點,不間斷的組織清查,對可疑人員逐人通報協查,僅2011年一年就破案3000多起,查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4100多人,并抓獲一批逃犯。(本文來自于《法制博覽》雜志。《法制博覽》雜志簡介詳見)
(四)全面提高流動人口的綜合素質要想有效遏制流動人口犯罪,提高流動人口的綜合素質是關鍵。當前,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和用工單位要采取各種易于被接受的形式,根據不同對象,有重點、分層次、分步驟地加強教育,真正把提高流動人口的綜合素質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④一是要提高流動人口的思想素質。首先應對流動人口進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教育,使得他們認識到什么是黨提倡的,什么是黨反對的;還要對他們進行法制宣傳,進行遵紀守法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制水平,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二是要努力提高流動人口自身的文化水平。針對農村流動人口文化程度不高的特點,政府有關部門可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成人高校、夜校等方式來提高流動人口的文化素質。
四、結語
一、現階段我國流動人口的特點
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工作,首先要掌握流動人口的基本特征和生育狀況。近年來,我國流動人口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具體表現為:
(1)流動人口的規模不斷擴大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的流動人口規模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根據1990年“四普”數據估算,我國流動人口數量僅為2135萬人,2000年“五普”數據顯示,流動人口已經達到1.02億,2010年“六普”時達到2.21億人,《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5》顯示,2014年末我國流動人口達到2.53億人,年均增長800萬人,年均增長率為3.39%[1]。
(2)流動人口中高齡孕產婦的數量增多
在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前,流動人口中部分從業人員受到獨生子女政策的限制而未能生育二孩;“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以往不能生育二孩的流動夫婦獲得了生育機會,這就導致受前期政策影響的一孩夫婦的生育勢能得到釋放,高齡孕產婦在數量上將大為增加,給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內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流動人口的婚育年齡推遲
2014年的流動人口發展報告顯示,流動人口的婚育年齡在推遲。2012年流動婦女平均初婚年齡為23.7歲,平均初育年齡為25.5歲,與2000年相比分別提高1.3歲和1.6歲。這與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和受教育年限變化有很大關系。
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面臨的問題
流動人口呈現出的新特點,側面反映出了現階段我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面臨的新問題,突出表現在計生服務供給與實際需求不一致的矛盾上。
(1)計生服務供給能力難以滿足流動人口不斷擴大的服務需求
“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加劇了短期內對婦幼健康、孕期保健、托幼等計生公共服務的需求。隨著流動人口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增多,計生服務供給能力明顯不足,主要體現在資金投入不足上。
盡管近年來流動人口專項經費連續增長,但是大多用于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對免費技術服務的經費投入反而有所下降[2]。“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還僅僅停留在文件上面,流動人口還難以享受到充足的、內容更加豐富的計生公共服務。資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計生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不能滿足不斷擴大的實際需求,嚴重影響到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
(2)計生公共服務保障程度難以滿足流動人口最基本的服務需求
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結婚、生育的現象已然成為一種“常態”,但所需的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卻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我國對于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存在著“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服務觀念的缺失則是造成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難以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
(3)計生服務運作機制難以滿足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一盤棋的需求
盡管國家對公共服務均等化做出了有益嘗試,但在推進落實的過程中,由于缺乏合理的運作機制和統一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模式,“一盤棋”式服務機制建設尚未形成,現居住地與戶籍地之間常態化、動態化的長效合作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部門協作機制的不健全是造成基本公共服務缺乏的主要原因之一。政府各職能部門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往往各自為戰,責任分工不明確,缺少必要的溝通,統籌協調能力弱[3]。當前,地方政府較少有單獨的管理部門來統一協調、負責流動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工作。
三、促進流動人口計生服務均等化的建議
針對我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的供需狀況及存在的諸多問題,為實現我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財政投入,擴大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
以中央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各級地方政府分級負擔;同時,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財權和事權,建立與之相匹配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政制度。
加強對城市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支持力度,要以社區為依托,將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納入社區服務之中,為流動人口實行“一站式”管理,提供“一條龍”服務,讓流動人口能夠獲得平等、便捷、實惠的計劃生育服務。
關鍵詞:流動人口;犯罪原因;預防治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4.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2-104-02
1流動人口概述
對于流動人口的概念學術界和實際部門尚未有一個統一的界定,往往從自身所處不同的角度進行定義,比如人口學、人口經濟學、行政管理學等角度。筆者比較贊同的是申月霞的觀點,即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籍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行政轄區, 在某地暫住、滯留、活動,并在一定時間內返回其常住地的人口。我國現今正處于社會大變革時期,經濟的蓬勃發展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基于各個方面的因素,數以千萬計的龐大的人員流動產生,給各地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動力與血液。伴隨這大量的人口流動,城市的犯罪率也不斷攀升。流動人口也成為了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毒瘤。
2流動人口犯罪現狀及特點分析
筆者僅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所掌握的數據進行了分析,得出流動人口犯罪的現狀以及特點加以分析:
表一:杭州市某基層院流動人口犯罪在普通刑事犯罪總量中所占比例情況表:
圖一:(單位:人數)圖一、圖二、圖三、圖四、圖五數據均為審查逮捕案件數據。
從以上圖表所顯示數據分析我們可以不難看出流動人口犯罪的現狀和特點:
2.1流動人口犯罪在違法犯罪人員中所占的比例較大且存在不斷增大的趨勢。以筆者所在的城市為例, 20072009年6月流動人口犯罪人數始終為普通刑事犯罪人數的主要部分,且其所占的比例正在不斷的提升。
2.2以侵財型案件為主,盜竊案件居多,其次是詐騙、搶劫案件。從筆者對其所在的檢察院2008年受理審查逮捕案件的情況看,侵犯財產案件達到了67%,而在這67%的案件份額中,盜竊案件占了絕大部分。
2.3涉案流動人口文化程度偏低。對2008年涉案流動人口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進行分析后,可以看出,小學文化占了總數的35%,初中文化59%,文盲2%,初中以上文化的僅僅為4%,流動人口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
2.4涉案犯罪嫌疑人年齡偏小,青少年犯罪問題突出。根據筆者的不完全統計,我們可以看出14-17周歲的流動流動人口犯罪占了8%,18-30周歲的則占了60%,也即青少年犯罪人數占了總的流動人口犯罪的68%左右。
除此之外,流動人口犯罪還存在犯罪目標相當隨機盲目、犯罪動機貪婪低級、地域性較強等特點。
3流動人口犯罪的原因分析
3.1流動人口犯罪的表層原因
3.1.1流動人口犯罪的個體原因:(1)文化技能低劣。文化程度的低下,技能的匱乏,導致他們在城市中升學無門、找工無著,在生活無可靠保障和緊張、煩躁不安的壓力下,流動人口容易產生挫折感,繼而走上犯罪的道路;(2)法制觀念淡薄。城市流動人口中大多數人的文化層次較低,許多人的法制觀念淡漠,甚至根本不懂法;(3)心態失衡。流動人口大多數處于社會較低階層,自己艱苦努力也沒有城市人生活的輕松,造成城市流動人口有一種強烈的不平衡心理。
3.1.2流動人口犯罪的環境原因。(1)經濟原因。經濟社會環境轉變,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成為誘發犯罪的根本動力。當前城市農民工工作和生活條件普遍較差,為了使得自己可以走上所謂的“發家致富”的道路,輕松的獲取物質上的享受,流動人口往往會走上犯罪的道路;(2)環境不友善。分散城市低收入人群就業機會,受到嚴重歧視,所處環境的不友善導致流動人口犯罪;(3)文化原因。由于流動人口多數是來自貧困落后地區, 文化素質相對較低, 而且不同地區的風俗習慣、道德標準的差異廣泛存在, 形成了不同于經濟較發達地區的文化價值觀念。他們在認識上、價值觀念上與經濟較發達地區存在強烈的沖突, 因而常處于矛盾和困惑狀態, 容易受到不良文化影響和不良行為人的誘導。特別是青少年的情況則更加的嚴重。
3.2流動人口犯罪的深層原因
3.2.1城鄉發展不平均。截止2005年底,我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493元,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3255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3.22:1。農村的收入又無法滿足新一代農民的收入要求,如何去實現這個自己的財富夢想,唯一的出路就是流入城市,但是由于自身存在的不足,他們往往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和挫折,同時也誘發更多的犯罪。
3.2.2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屏障。流動人口混跡與城市社會,卻擁有不平等的身份地位,使得他們產生強烈的社會不公感。流動人口要獲得資源,而城市卻對其持排斥態度,將他們視為影響城市穩定的不安定因素,限制他們得到的資源。這必然導致二者的矛盾,矛盾激化,就產生犯罪。
3.2.3管理體制不健全。政府對人口的流動缺乏應有的宏觀調控措施,對流動人口的快速增加缺乏足夠的準備,人口流動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無序性,從而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的不良連鎖反應。另一方面,建立在計劃經濟基礎上的戶籍管理制度,對市場經濟所引發的城市流動人口的管理顯得捉襟見肘,甚至無能為力。另外,管理部門沒有建立起流動人口救濟基金。為了生存,一些人被迫淪為乞丐或鋌而走險,進行違法犯罪。
3.2.4有效打擊犯罪分子難度大。當前公安機關在打擊處理外來流動人口犯罪中存在“五難”。一是案件偵破難;二是調查取證難;三是追贓難;四是抓捕難;五是口供突破難。由于存在上述困難,導致不能有效打擊犯罪分子,他們長期逍遙法外,極易滋生新的犯罪。
4流動人口犯罪預防、治理措施解讀
4.1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文化控制,有效遏制犯罪高發態勢
4.1.1加強文化控制,首要步驟應放在教育上。這里所指的教育不光包括最基本的文化知識的普及,尤其應包括法制思想的教育、道德品質的教育以及職業技能的培訓。
4.2.2加強文化控制,就是要加強主導文化的傳播。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必須關心他們的業余生活,盡量安排他們開展有意義的讀書活動、文娛活動,以此來加強對流動工的業余時間管理,防止他們的犯罪傾向。
4.2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體制制度
4.2.1制定流動人口管理法規。國家和省級權利機關應根據當前流動人口管理的實際情況,對正在實施的關于流動人口管理的有關法規進行清理,并加以修改補充完善。
4.2.2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促進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動。政府應成立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機構,對跨地域流動人口的流量、流向、流速等勞動力市場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傳遞和控制,協調處理區域間勞動力供求關系、數量和矛盾,制定并落實勞動力跨地域流動的政策法規,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詢、職業介紹、培訓教育在內的社會化就業服務體系。
4.2.3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機制。一是要建立健全以戶籍民警主管、專管員專管和治保會、工會單位、協管員協管的管理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制;二是要突出管理重點,提高動態管理水平;三是加強旅館業、公共復雜場所和居民區的治安管理,做好查驗居民身份證工作;四是提高流動人口管理的現代化,科學化水平。
4.3多措施并舉,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4.3.1加強利益保護。必須用法律法規來保護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了。
4.3.2 開展法律援助。為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減少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受侵害后因無助感而產生的報復性違法犯罪,相關部門應該定點定期開展法律援助活動。
4.3.3努力探索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對穩定農民隊伍和農業生產、保護農民利益、推行計劃生育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將對農村剩余人口的城市化和城市流動人口犯罪問題產生深遠的影響。
4.4強化司法機關特別是公安機關職能,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健全預防與打擊體系
4.4.1要依靠群眾,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是一項經常性的、艱巨的工作,僅靠突擊整頓清理是難以長期奏效的,因此必須將此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做好日常管理。
關鍵詞:身份認同;北京市;青年流動人口;年長流動人口
中圖分類號:C9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149(2013)03-0043-10
作為“首善之區”,北京市一直是很多流動人口向往和最終駐足之所。據統計,2011年北京市常住外來人口達到742.2萬人,他們構成了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推動力量。那么,北京市不同代際、不同戶籍的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和結果具有什么特點、面臨哪些困境、受制于哪些要素、與其他地區不同代際和不同戶籍的流動人口之間是否存在差別,地域、戶籍、年齡、態度、行為等結構性、制度性要素以及人力資本等主客觀要素在流動人口的認同方面起到什么作用。這些都是具有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的重要問題。本文利用2011年“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數據,基于比較的視角,考察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情況。通過比較青年與年長流動人口,了解年齡和時代的影響;通過比較城-城流動人口與鄉-城流動人口,了解戶籍類型的影響;通過比較北京與外地的流動人口,了解地區(及結構性)因素的影響;通過比較流動人口和本地市民的態度,了解主觀因素的影響。
一、文獻梳理與理論假設
身份認同是指流動者與本地人及家鄉人之間的心理距離、歸屬感及對自己是誰、從何處來、將去往何處的思考及認知。不少學者從社會學、心理學的角度對流動人口(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身份認同問題進行了多方面、多層次的探討。大量的研究表明,長年在外生活使得流動人口深感身份迷惘。流出地社會把他們看成是“客人”,流人地社會又把他們當成是“外地人”,于是他們就成為哪里都沒有歸屬的“邊緣人”。換言之,城鄉社會空間和群體記憶的互動使流動人口對自己身份的認知和評價呈現出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內心自我矛盾性。他們既難以認同流人地社會,又不愿認同流出地社會;既無法融入流入地主流社會,又難以回歸流出地社會。流動人口不斷陷入“我是誰,從何而來,到何處去”的追問,從而導致認同困境與身份焦慮的出現;而且,他們在歸屬感上表現出一種矛盾、不和諧的態勢,即對流人地在地域上的強歸屬和群體心理上的弱歸屬、意愿上的融入與實際身份的游離。流動人口身份認同的這種不確定性、困擾與彷徨是包括代際差別、朋輩效應、制度固化、區域分割、態度排斥、社會交往等在內的多種要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代際比較可提供時期特點和年齡隊列對不同世代流動人口的影響。不少研究探討了代際之間身份認同的差異,得出了具有共性的結論:青年流動人口對流入地有更強的認同感和融入意愿。不同代際流動人口成長的宏觀環境、家庭結構、教育背景均不相同,故社會化經歷、過程和結果都會有別。青年鄉-城流動人口的務農時間較短,在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出生在流人地,對家鄉的認同遠不及對流人地的認同。同時,他們的性格和行為更為豐富、更加多變、更富個性,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特點突出。他們希望擺脫土地的束縛,摒棄農民身份;希望在城里安家落戶,并最終融入城市。相反,年長流動人口在家鄉生活時間較長,土地和親情成為與家鄉聯系的“臍帶”。雖然他們來到流入地工作,但他們更多可能只是將工作視為增加家庭收入的手段,而非改變身份的途徑,故而對流人地難以產生很強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當然,現有研究在共性之中也有差異。比如,2009年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五城市開展的重點地區流動人口監測試點調查數據顯示,與年長流動人口相比,青年流動人口對流人地有強烈的向往,但就普遍公認的對流入地社會的認同感而言,青年鄉-城流動人口卻低于同齡城-城流動人口及年長鄉-城流動人口。這種差異說明,認同意愿與認同結果之間是有差異的。換言之,身份認同至少涵蓋兩個方面:一是認同意愿,二是認同結果,二者不可等同。青年流動人口也許比年長流動人口有著更強的融入或認同意愿,但從意愿到實際認同之間存在較長的時滯期,諸多中間要素推動或制約著意愿的實現。認同意愿是達到認同結果的前提條件。現存研究中,所謂的身份認同多是指認同意愿,而非認同結果。本文也僅關注認同意愿。
在考察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時,同輩比較可考察同齡人中的戶籍差別。與青年鄉-城流動人口相比,青年城-城流動人口對城市的觀念和行為方式等都比較熟悉,故總體而言會對流入地產生更為親切的感覺。綜上所述,在此我們提出假設1:與年長流動人口相比,青年流動人口對流人地有更強的認同意愿;青年城-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超過青年鄉-城流動人口。
所謂制度固化,最主要的是戶籍制度的固化。身份認同似是一個虛空的概念,但有著實在、固有的制度性根源。戶籍制度包括戶籍類型、戶籍地點兩個維度,而戶籍類型對身份認同的意義更大。這主要是因為,盡管城-城流動人口也是外來人身份,在流入地可能也會受到各種不利于他們的身份認同的結構性制約,但他們畢竟與本地市民擁有同樣的戶籍類型,有著與生俱來的先天優勢和自致資質,與流入地市民有著更多的相似性,故而在流入地有更強的認同意愿。相反,“農民”原本只是一種職業,是戶籍類型將“農民”身份化。中國的鄉-城流動人口始終被看做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原本只是中性稱謂的“農民工”被制度和觀念建構成一個社會類別;實際上否定了流動人口作為城市居民的現實身份,夸大了其流動性而抹殺了其定居性;而且,由于使用了“農民”身份標志,使得歧視性的身份制度在城市空間中得以延伸、再生,并進一步強化、固化了“農民工”身份,使得他們不得不認同自己的“農民”身份,進而導致他們的職業身份與角色身份出現錯位。于是,鄉一城流動人口既不完全等同于農民,又不等同于市民,是離開了土地的農民卻未融入城市的市民。他們不鄉不城,亦鄉亦城,不農不工,亦農亦工,身份極為尷尬。這無疑也會影響到他們的認同意愿。因此,我們提出假設2:鄉-城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意愿低于城-城流動人口。
區域分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各地區流動人口身份認同的差異,二是指流動所跨越的行政區劃帶來的身份認同差別。這里只論前者。制度性要素往往具有全國普遍性的特點,但各地不同的經濟結構可能調節制度因素的效果,使流動人口的經濟社會生活呈現明顯的地區差異性。北京市作為特大城市,其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是否與其他地區存在顯著差別?是否具有一般特大城市的共性?同時,作為首都,它是不是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特大城市的個性、對外來人口更為包容和接納呢?在此,我們提出假設3:與其他絕大多數地區的流動人口相比,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可能不同于其他地區,甚至可能超過上海、江浙、廣東等地。同時,認同意愿存在地區、戶籍和年齡互動。
與制度固化密切相關的是流人地居民對流動人口的心態與行為。一方面,身份認同不是簡單地通過流動人口自身努力就可以達到的;與經濟等客觀融入維度相比,該主觀維度更涉及流人地居民的接納或排斥態度。特權意識與身份優越感在他們的軀體和意識中積淀成為一種社會慣習,故城鄉分離的二元社會結構不僅僅是一種制度安排,更是一種基于利益差別的心理結構。社會心理構建使得流動人口從一開始就處于邊緣化狀態,且這種狀態被逐漸內化,形成內卷式的身份認同。另一方面,流動人口與本地居民之間的相互接觸、互相交往也是影響其身份認同的重要因素。隨著流動人口與本地市民交往頻度的增加、交往深度的延伸,他們逐漸由陌生人群變為相互認可的鄰居、同事、朋友,行為的交往帶來心理的感情和身份的認同。我們在此提出假設4:本地人的排斥態度降低流動人口(尤其是鄉-城流動人口)對流人地的認同意愿,與本地人的交往能夠增強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
二、數據與方法
本文采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1年“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以下簡稱“監測調查”)數據來檢驗這些假設,分析北京市青年流動人口身份認同的現狀、特點、影響因素和影響機制。關于數據的具體情況,請參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的2012年《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這里不再敘述。數據的總樣本量為128000個,其中北京市的樣本量為4000個。
1.變量的定義
調查詢問流動人口是否同意以下說法:“我喜歡現居城市”、“我關注現居城市的變化”、“我愿意融入流人地”。本文基于這三個問題構建因變量。顯然,這些問題反映的并非認同結果,而是認同意愿。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在這三項上都表現得非常積極:分別約有90%以上的流動人口都選擇了肯定的答案。這充分表明,流動人口對流人地具有強烈的融入意愿,這與定性訪談的結果較為一致。北京市流動人口中,分別有96.7%、95.3%、93.9%的人表示喜歡北京、關注北京的變化、愿意成為北京的一員。這與全國平均水平相當。對于這三個問題,本文通過因子分析方法,將它們集合為一個綜合性因子。因子分析結果表明,三者的關聯度超過0.83,且潛在的線性因子可解釋它們方差的73%。這說明將它們進行整合是合理的。整合后的綜合因子為本文的因變量,得分介于0~100,取值越大,表示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越強,反之表示認同意愿越弱。
與前述4個假設相對應,本文有5個關注點:年齡效應、戶籍效應、地區效應、態度效應、網絡效應。故此,本文有5個主要自變量。①年齡隊列(1=青年流動人口,定義為29歲及以下)。②戶籍身份(1=鄉一城流動人口,定義為在調查時為農村戶籍)。③流入地區(定義為9類: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武漢、江蘇、浙江、廣東、其他地區)。數據分析一方面單獨使用這些變量,另一方面使用它們的合成變量,即三者的互動項。為了簡潔且突出主題,這里僅展示一個含有八個分類的互動變量的模型分析結果:北京青年鄉一城流動人口、北京年長鄉一城流動人口,北京青年城一城流動人口、北京年長城一城流動人口,外地青年鄉一城流動人口、外地年長鄉一城流動人口,外地青年城一城流動人口、外地年長城一城流動人口。④態度輕視(1=覺得受到過本地人的排斥,0=沒有感到排斥)。⑤交往局限(1=流動人口主要與本地人交往,2=主要與老鄉交往,3=主要與其他人交往,包括其他外地人、無人交往等)。
此外,本文控制一系列其他要素,以探討上述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獨立關系,包括流動特征、人口和社會經濟特征、流入區域等諸多要素。本文使用的所有變量都具有足夠的變異。
2.研究方法與分析步驟
因變量“融入意愿”指數為線性測量,可采用線性回歸模型。“監測調查”在全國1151個縣(市、區)或樣本點進行:一個樣本點最多調查2000個樣本,最少調查20個樣本。北京的樣本來自13個區縣:其中,一個區縣最少調查40個樣本,最多調查1080個樣本,平均調查約307個樣本。這種情況就導致了數據的聚類特性,即在各樣本點之間,流動人口的融入意愿可能存在較大差別,而在同一個樣本點之內,融入意愿可能更為接近。這使數據可能不符合常規線性回歸模型的兩個基本假定(一是樣本之間的獨立性,二是隨機誤差項相互獨立),從而導致常規的線性模型難以得到有效的估計結果。換言之,常規模型的分析結果可能低估標準誤、高估自變量的重要性,從而增加犯I類錯誤的概率。此外,除了獨立性的假定難以滿足外,它還放棄了對不同組群之間差異的考慮,使很多原本由分組帶來的差異被解釋為個體的差異,從而丟失大量的群體信息。所以,對于多層次結構數據,常規的線性回歸有其自身的局限。使用多層模型處理具有層次結構的數據,能夠糾正由于同一層次內樣本的相似性而引起的參數估計誤差,改善置信區間和顯著性檢驗,降低犯I類錯誤的可能性。因此,本文使用多層線性模型分析流動人口的融入意愿,將縣(市、區)作為高層單位,受訪個體作為低層單位。
首先進行無條件平均模型(即不包含任何自變量的空模型)分析,了解在不同區縣,因變量是否顯著不同,從而決定是否必須使用多層模型。其方程式為:
γij=βoj+εij (1)
其中,γij為j區縣流動人口樣本i的結果;βoj為截距(即平均值),下標j為每個區縣擁有各自的截距,是區分多層模型與普通模型的標志。將截距分解為固定成分和區縣層次的隨機成分,則方程(1)分解為:
γij=γoo+δoj+εij (2)
其中,γoo為總均值或總截距,是固定參數;δoj為區縣層次的隨機變量,是j區縣的截距到總截距的距離;εij為流動人口個體層次的隨機變量,即分布于j區縣的樣本i到該區縣截距的偏離。正是由于隨機變量δoj的存在,該方程式才成為多層模型。
然后,在模型中納入自變量,探討個體和群體因素對因變量的影響。在常規模型中,一個模型只有一個截距,而在多層模型中,一個模型包含數個截距,即因變量的截距隨群體而異。我們使用隨機截距模型進行分析,其方程式為:
γij=(γoo+γ01G1j+γ10X1ij+(δoj+εij) (3)
式(3)與式(2)的不同之處,固定效果部分包含了個體和群體變量。Gij為區縣(群體)特征;γ01為群體特征系數;X1ij為個體特征;γ10為個體特征系數,代表個體因素對因變量的影響。該模型將因變量解釋為個體特征和區縣環境特征的函數。δoj為未被觀察到或無法觀察到的區縣層次的隨機變量,該變量為同一區縣內所有流動人口個體所共有。無條件平均模型的分析結果(本文沒有展示)表明,融入意愿的確因不同的樣本點而異(系數的取值為8.64,標準誤為0.22,高度顯著)。說明高層次因素對因變量的解釋能力不容忽視,使用多層模型技術分析數據是合適的。
三、單變量和相關分析結果
表1描述了全部樣本和北京市流動人口中雇員的基本特征。在全國和北京市樣本中,青年流動人口的比重基本相同,均在46%上下;但鄉-城流動人口所占比重差別較大,北京市鄉-城流動人口比重低于全國的相應比重,二者分別約為71%和83%。在全國流動人口雇員中,近三成的人感到受到過本地人歧視,而北京市的這個比例更遠遠超過全國的平均水平;全部樣本中近1/4的流動人口認為,自己的主要交往對象為本地人,而該比例在北京市不足1/5;據此判斷,北京市本地市民似乎對流動人口的接納情況并不如意。在這個樣本中,北京市的流動人口均為跨省流動人口;而在全國樣本中,超過一半的流動人口為跨省流動,約30%的人為跨地區流動,其余約17%的人為地區內跨縣流動。流動人口平均在北京市的居留年份超過5年,比全國樣本長1年多;感到老家有困難的流動人口在全國樣本中的比例也高于北京市樣本的比例。全部樣本和北京市樣本的人口學特征差別不大,但人力資本特征和勞動就業特征卻有較大差別: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北京市流動人口中僅受過小學及以下教育的比例只有全國相應比例的一半,而受過大專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6個百分點;在就業行業方面,全國流動人口在制造業和建筑業就業的比例都超過北京市流動人口的相應比例,尤其是制造業的情況更加突出,在其他行業就業的比例則大大低于北京市的相應比例。此外,北京市流動人口的經濟地位和社會保障情況都好于全國平均水平,但居住狀況較差。近一半的流動人口流入到東部地區,也有三成的人進入西部地區,中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流動人口比例較少。就因變量而言,全部樣本的認同意愿為79.5分,表明流動人口對流人地都較為向往。其中,年長城一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得分最高,為82.08分,其次為年長鄉-城流動人口(為79.99分),再次為青年城一城流動人口(為79.15分),最后是青年鄉-城流動人口(為77.98分)。
圖1和圖2描述了主要自變量與認同意愿的相關關系。所有變量兩兩之間的關系都高度相關(p
就地區、戶籍、年齡復合變量而言,北京年長城一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最強,外地青年鄉-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最弱。在這些主要自變量中,差別較大的是本地人對外來人口的態度:若流動人口感到本地人輕視他們,則認同意愿將會比沒有受輕視感的人低近10個百分點;此外,若流動人口主要與本地人交往,則其認同意愿也顯著提高(見圖2)。
我們也分析了認同意愿與控制變量之間的關系,結果都高度顯著。限于篇幅,這里未予介紹。這種關聯性表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的確是多種要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下面進行模型分析,以考察代際差別、朋輩效應、制度排斥、區域分割、態度輕視、交往局限及其他因素對因變量的獨立作用。
四、模型分析結果
表2展示了全部樣本和北京市樣本的認同意愿的多層線性模型回歸分析結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為全部樣本分析結果,但模型1使用獨立的戶籍、年齡和地區變量,而模型2則突出北京市不同戶籍、年齡流動人口與外地相關人群的比較。模型3是北京市樣本的分析結果。
模型1顯示,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鄉-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顯著超過城-城流動人口,而青年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顯著低于年長流動人口;與流入北京市的人口相比,除重慶市以外,其余地區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都較低,尤其是廣東、浙江、上海、江蘇的流動人口。若流動人口感到本地人對他們懷有偏見,則其認同意愿大大降低;若他們主要的交往對象為本地人,則認同意愿顯著提高。這表明,對于兩個其他條件相同的人,農村人對流人地具有更強的認同意愿。顯然,該發現了前面提出的有關制度排斥的理論假設(即假設2)。這可能與城-城流動人口和鄉-城流動人口對流入地的預期和參照對象有關。而且,青年流動人口對流入地的認同意愿亦顯著低于年長流動人口,也不支持有關代際差別的理論假設(即假設1),這與現存其他研究得出的結論相悖。地區差別的結果支持理論假設3。同樣,理論假設4也得到模型結果的檢驗。若在流入地受到歧視,則其認同意愿顯著且大大地降低;而與本地人較多的交往則會提高其認同意愿。
若同時考慮地區、戶籍、年齡的互動對認同意愿的影響,則可以發現北京市青年鄉-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低于年長鄉-城流動人口,但超過其他六類人群,尤其是顯著超過外地青年城-城流動人口。這表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的確與地區、戶籍、年齡之間存在互動。
就控制變量而言,盡管系數的大小略有差別,模型1和模型2展示的結果模式幾乎完全一致。就流動跨越的區域而言,跨越的行政區域愈大,其認同意愿越低;就流動時間而言,在流人地居留的時間越長,其認同意愿越強;若在流動期間,老家遇到困難,其認同意愿會顯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這些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可能存在雙向的因果關系。
從流動人口的人口學特征來看,模型結果并未顯出顯著的性別、民族差異,但在婚的人的認同意愿強于不在婚的人。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動人口的融入意愿越低。該發現與我們對行為參與和經濟融入的分析結果(受教育程度與行為參與、職業地位、收入水平、社會保障、總體經濟融入水平等有很強的正向關系)完全相反。不同因變量有差別的分析結果表明,心理上的融入的確具有不同于客觀融入的特點。流動人口的勞動就業特征與其認同意愿密切相關:在制造業就業的人的認同意愿顯著低于在其他行業就業的人,雖然與在建筑業就業者之間的差別不顯著。隨著經濟地位的提升、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條件的改善,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也相應提高,即認同意愿可視為對流動人口整體的社會融入程度具有明顯指向作用的經濟社會地位、行為適應的深層體現。此外,流人到不同的經濟帶也帶來不同的認同后果:流入西部地區、東北地區的人比流人東部地區的人擁有更強的認同意愿。
如模型3所示,盡管具體的系數取值大小有別,顯著性水平也有差異,北京市樣本的分析結果與全國的平均水平十分一致。比如,北京的青年流動人口的融人意愿低于年長流動人口,鄉一城流動人口的融入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動人口,盡管組與組之間的差別沒有統計意義。同樣,若北京市流動人口感到受到本地人的歧視,則他們的融人意愿會顯著降低;若他們的主要交往對象為本地人,他們的融入意愿就會顯著提高;在流人地的居留時間提升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融入意愿;老家有困難之人的融入意愿顯著降低。在人口學特征中,只有在婚與因變量的關系是顯著的。同樣,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人力資本與因變量呈不顯著的負關聯。這表明北京流動人口中的雇員與全國的同類人群一樣,并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認同意愿就越高。此外,隨著經濟地位的提高,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顯著提高,保障水平和居住狀況都不與因變量有顯著關聯。
五、總結與討論
盡管從現實的角度看,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不如就業、居住、社會保障等重要和急迫,但認同是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問題。在市場經濟的宏觀背景下,較強的認同度將促使流動人口在流入地長期居留,這是不以流入地社會的意志為轉移的。那么,流入地相應的工資待遇和權益保障、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以及城鄉之間和地區之間公共資源的配置等一系列問題也需要進一步加以解決。本文通過對具有時效性的、大規模的調查數據的分析,運用多層模型技術,對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意愿的現狀、特點和影響因素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考察,并將他們的認同意愿與全國同類人群的平均水平進行了對照。分析結果得出以下結論和政策啟示。
其一,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超過其他地區流動人口。這表明作為首善之區的北京,被流動人口寄予了更多的向往。但同時,現實情況是,北京市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和認同結果之間依舊存在很大差距,這就對北京社會發展和北京精神的實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從實際出發,打造融入的平臺,組織合適的活動,增進人群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實實在在地為流動人口提供所需服務,扎扎實實地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
其二,年長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超過青年流動人口,鄉一城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動人口。北京和外地都是如此。本文的研究結果與現存的其他研究得出的一些關鍵性結論有別,也不支持本文的理論假設。年長流動人口閱歷相對豐富,更愿意在一個合適的地方安頓下來;同時,他們的參照對象是流出地人群,追求的目標主要是生存,但凡只要流人地生存狀況好于流出地,就可能對流人地有較強的認同意愿。城一城流動人口多以本地市民為參照對象,他們在流出地并非找不到工作,只是找不到更理想的非農工作,他們來到流入地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發展機會,而不是為了解決生存問題。在北京的青年城一城流動人口中,近2/3的人受過大學及以上教育。外地的戶籍使他們無法享受與北京人同等的待遇,故他們失落感嚴重,難以產生認同感。然而,從長遠來看,未來城市的發展將在很大程度上與青年流動人口的貢獻密不可分。他們對流入地不高的認同度,無疑會制約其在該地作出的貢獻。因此,各級部門應該適當地通過各種反饋渠道,關注青年流動人口對城市的態度,努力增進他們對城市的認同和感情。
其三,本地市民的態度和兩個人群的互動交往對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至關重要。融合是雙向的、互動的,也是漫長的、艱巨的,需要逐步推進。身份認同屬于主觀意念,但這種意愿能否實現,流動人口能否真正成為流入地的一員,不僅需要流動人口本身的努力,還需要本地人的接納。但是調查數據顯示,北京市流動人口認為受到本地市民輕視的比例高達46%,遠遠超過全部數據的平均水平(26%);而訪談資料也表明,除經濟貢獻外,在諸如社會治安、居住環境、公共設施利用、社區衛生等方面,北京市民對流動人口的看法都比較負面。這顯然與北京市倡導的包容接納精神相違背。一方面,戶籍居民要尊重外來人口,使他們感受到當地政府、市民的親近與友善;另一方面,流動人口也應主動與本地市民交往和交流,使戶籍居民感受到流動人口的尊重與感激。雙向的交流與互動將提高流動人口的歸屬感,從而促進其實現身份認同。若本地市民對流動人口的刻板印象和排斥行為不變,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一視同仁,流動人口就很難成功地融人流人地社會中。社區是流動人口進入城市后的落腳點,也是他們必然接觸到的小社會,故我們可從社區人手,通過加強社區建設,強化社區功能,使社區成為流動人口與本地市民交流溝通的平臺,從而達到增進雙方理解與包容的目的。
其四,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存在顯著的地區差別。本文從兩個地區視角考察區域分割:一是流動跨越的行政區劃,二是流入區域。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跨越的行政區劃越大,認同意愿越低;就區域而言,融入意愿由強到弱依次是西部、東北、中部、東部地區。可見,認同意愿較強的流入地幾乎都處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而進入發達地區之人的認同意愿較弱。作為衡量融入水平和流入地制度性、結構性、觀念性等要素的一項綜合研究,這樣的結果或許暗示,意愿與物質財富的多寡和社會文明的進步關系不大。盡管從理論上看,作為主觀認知的認同意愿需要勞動保障和收入保障等物質條件為其提供基礎(經濟不發達、政府公共服務水平低下等難以讓流人人口產生認同),但主客觀之間并不是完全一致。東部地區的流人人口之所以認同意愿低,一是這些地方勞動就業機會多,許多流動人口來到這里主要是為了賺錢;二是地區越發達,制度性、結構性、觀念性要素的排斥就越強,而這些都在時刻提醒流動人口作為“外來人”的身份。這表明,認同意愿不是僅僅由流入地的經濟發展、文明程度、行政級別、規模與名氣能夠完全決定的,一些“軟”的要素也至關重要。因此,各地需要在改善流動人口生存發展狀況的同時,采取相應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地增進流動人口的認同意愿和結果。比如,北京、上海、廣東、江浙等經濟發達地區,應加大宣傳力度,從文化上、心理上、感情上采取措施,增強流動人口的歸屬感。
【關鍵詞】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改革
一、我國流動人口管理的內涵
流動人口管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由政府出資、順應市場發展,組織和管理好流動人口,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以群眾的需求為出發點,合理地利用和配置社會資源,以適應市場的發展和群眾的需求,全面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人口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它具備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實施的主體是國家;二是主要宗旨是實現國家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目標。因此,要把管理落到實處,使管理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加強服務,服務可以促進管理,管理可以帶動服務,二者有機融合,才能實現流動人口協調發展的總體過程。
二、我國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體制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流動人口管理方面,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規定和辦法,有力改善了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的工作格局,但由于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流動人口的服務仍顯薄弱,管理工作仍有待進一步改進。
(一)戶籍基本管理制度功能弱化
由于人口流動自由的實現,越來越多的人離開戶籍所在地,人戶分離現象越來越普遍,已很難再依據戶籍信息進行人口管理。其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遷移、居住、就業等方面與戶籍的高度關聯已經弱化,人們已能在不改變戶籍前提下進行遷徙,到異地居住、就業,因此通過戶籍制度調節人口流動和人口分布的作用明顯減弱。第三,由于戶籍制度附著了相當的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的分配功能,不僅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出現資源與福利分配的差距,更造成人口遷徙的不徹底,由于“人戶”的分離,使得相當一部分人雖在流入地,卻不能享受流入地的公民待遇,使其在流入地的生活頗為不便,并帶來就醫難、上學難等問題。
(二)城市流動人口管理格局有待優化
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等各類社會問題的出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關部門在流動人口管理問題上缺乏主動性、針對性、時效性。主要表現在:第一,由于現行體制下管理主體較為分散,難以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形成合力,服務主體又相對單一,不能對本來就處于弱勢的流動人口群體提供良好的服務;第二,現有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著管理責任不明確的問題。部門之間的職能劃分不清晰,工作難免懈怠,從而影響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第三,現有的流動人口管理手段并沒有隨著社會變遷而及時更新,仍舊是“以證管人”、“以房管人”。這些手段,由于沒有抓住流動人口管理的關鍵,投入大、效率低,即使依賴行政力量強制推行,也無明顯改觀。
(三)城市流動人口動態調控機制尚未建立
流動人口最基本的特征是動態變化,但目前對外來流動人口的微機化、網絡化管理也做得不夠,管理信息溝通渠道不暢,部門間協作配合不佳。造成不能及時全面掌握流動人口信息,主要表現為流動人口信息采集率低,流動人口信息掌握不及時,流動人口信息共享程度低等。另外,對流動人口的調控也有待完善。主要表現在對流動人口的前期調控不足和對流動人口流動過程調控不足。
(四)城市流動人口管理協調機制有待改進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地域、部門之間的有機配合、上下聯動。隨著社會的發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工作內容越來越多,牽涉的部門越來越多,涵蓋了戶籍、教育、就業、計劃生育、社會保障、治安等諸多方面,涉及公安、勞動、司法、交通、工商、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多個部門,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相關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就顯得越來越必要。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量也因流動人口數量增長越來越繁重,更加凸顯了不同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的緊迫性,但從目前來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協調配合并不理想,缺乏部門間、系統內、區域間的協調。
(五)流動人口融入機制缺位
從文化心理層面看,流動人口的城市適應和社會滿意度普遍不高,對所在城市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不強,城市融入程度較低。第一,缺乏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引導。流動人口面臨著由流出地向流入地的生活方式“轉型”問題。他們對城市生活的期望值很高,渴望融入城市社會。但期望與現實的巨大落差,往往讓他們在城市中體驗到了更為強烈的剝奪感,對城市社會的不滿情緒和對立情緒非常嚴重;第二,缺少流動人口與當地人口的互動。有互動,才能有互信,但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卻缺乏有效互動,彼此存有戒備之心,人際關系趨于緊張;第三,流動人口很少參與當地事務管理。參與當地事務管理,是流動人口融入流入地最好的途徑,能增強他對流入地的歸屬感、責任感,同時密切與常住人口的交流,但是,流動人口很少參與當地事務管理,很少有流動人口發表意見、表達訴求的機會,他們只是被動的接受者。
(六)城市流動人口服務機制尚未建立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在政治體制改革中逐步顯現。不斷完善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盡快消除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享受服務方面的不同,是流動人口的正當要求,是社會公平的內在體現。另一方面,為流動人口提供相應服務,也有利于幫助流動人口更好、更快的適應流入地生活、增強對流入地的認同,更自覺的遵守當地社會秩序。然而,改善對流動人口的服務雖已呼吁多年,全國各省市在這方面雖有所努力,但仍不理想。
(七)流動人口管理的政策法規建設相對滯后
新時期的流動人口問題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性和多元性。面對這樣的新情況、新問題,現有的流動人口管理政策法規呈現明顯的滯后性,主要表現在:一是法規的針對性不強,一些現有的法律、政策體系對外來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的要求,無法突出管理重點,不利于依法行政;二是法規的規范性與系統性不強,流動人口管理規章政出多門,規章條例之間缺乏協調和聯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法規、規章之間的矛盾和不一致的現象,系統的、統一的權威性法規亟待建立;三是部門間的法律法規約束性不強,目前全國還尚未形成對公安、計生、勞動等職能部門產生共同法律約束的外來流動人口政策法規。
三、我國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體制改革的路徑和建議
(一)建立流動人口融入機制
改革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的最重要方面,就在于改變以往把“流動人口當成流動人口看”的態度,建立流動人口融入機制,積極引導他們融入流入地,適應新的社會生活。第一,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探索有利于促進流動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戶口登記制度,給予流動人口公正、公平的國民待遇。第二,認真落實完善居住證制度,居住證持有人可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多項權利,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第三,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引導,可以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困惑和心理上的不適應,防止個別流動人口因思想糾結、心理失衡而產生一系列社會問題。第四,相關部門可組織有流動人口、常住人口共同參與的活動,增進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的互動,對于消除他們之間的心理隔閡,增進了解,促進社會和諧大有好處。第五,鼓勵流動人口參與當地社會事務,既是保障他們民利的具體體現,也有利于為流動人口流入地的發展更廣泛地集思廣益,更有利于引導他們通過正當途徑表達訴求,在決策時充分照顧他們的正當利益,促進決策科學合理,從而維護社會穩定。
(二)優化城市流動人口管理內涵
優化城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格局,是改進流動人口管理的重要環節,針對流動人口管理存在的問題,需從以下幾方面努力優化流動人口管理格局。第一,管理主體多元化。作為社會管理的一部分,城市流動人口管理也必須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要求,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的作用。第二,管理手段的規范化。優化管理手段是提高流動人口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高效地采集流動人口信息。要充分利用流動人口信息平臺,通過對掌握流動人口信息分析,對流動人口進行分門別類的、精細化的管理,避免粗放式流動人口管理下對流動人口正常生活的過度影響所導致的流動人口對管理的抵觸。第三,管理責任明晰化。要立足于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的新要求,根據各自特點,重新界定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各主體的工作職責,以解決現有機制下因職能劃分不清或職能劃分不合理所造成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漏洞及工作缺乏有效銜接的問題。
(三)建立城市流動人口動態調控機制
首先,提升流動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流動人口信息化服務管理制度,充分借助和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流動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化,有效整合常住人口、暫住人口、租住房屋人員、旅館住宿人員、洗浴場所留宿人員、出入境人員等人口信息,建立流動人口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各類人口信息與案件、車輛等信息之間的關聯互訪、碰撞對比、分析研判,及時掌握人口的流動軌跡和活動動態,提高服務和管理效能。其次,提升對流動人口的前期和過程調控能力。對流動人口進行有效的前期調控,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口集中流動、過度集中所帶來的交通、就業、環境緊張等問題。強化過程調控,是確保人口有序流動的重要環節。如對于目的地較為集中的流動人口,可以組織人員、運力,開辟專線,集中流動,提高人口流動的組織化程度,減少人口流動中的周轉,進而提高人口流動的效率。
(四)構建城市流動人口管理協調機制
第一,強化部門間協調。流動人口數量龐大,流動性強,群體結構復雜,服務管理工作涉及面廣,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第二,強化系統內協調。一是實現系統內橫向各部門間協調,主管部門定期組織下屬部門就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會商,互通信息,協調關系,以實現在互有分工的基礎上密切合作。另一方面,是實現系統內上下級間協調,上級部門從人、財、物等方面充實基層,同時給予下級部門適當工作自,真正實現工作重心下移,以充分發揮其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中對下級部門的工作指導作用。第三,強化區域間協調,發揮地緣區位優勢,推進毗鄰、交界地區服務管理聯動,形成無縫隙覆蓋、無漏洞服務管理的工作格局。
(五)建立城市流動人口服務機制
城市流動人口服務機制中最薄弱的就是服務機制。因此,改革城市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體制,最需強化的就是建立城市流動人口服務機制。要為城市流動人口提供平等服務,完善服務機制,比如強化流動人口就業服務、加強社會保障等。逐步完善流動人口的住房服務體系,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住房為主,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經濟適用房為輔,并采用適當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切實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六)推進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立法工作
依法管理是保障流動人口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合法權益,實現管理目的的根本手段。立法機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出發,逐步制定完善統一、權威的流動人口法律體系,將以行政手段為主的流動人口管理方式逐漸向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轉變。要使流動人口管理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要根據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的特點以及各地實際情況,就流動人口管理的機構、經費、編制等做出具體的規定。同時,要建立和完善與流動人口有關的住房、就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政策法規體系。
總之,做好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各級政府基本職責所在,因此必須充分認識到新形勢下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不斷創新理念思路、完善體制機制、改進方法手段,積極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著力提升新形勢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的效率、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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