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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的風險就是公司納稅籌劃目標不能實現的可能性。由于國家政策法規的多變、稅務部門的認定、公司的財務人員的素質高低以及內外部環境的變化等各種原因致使納稅籌劃方案的實現充滿著變數。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政策法規引起的納稅籌劃風險
這方面的風險包括納稅籌劃人對國家政策法規理解不透造成的風險、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帶來的風險和政策法規不完善帶來的風險。納稅籌劃人對國家政策法規研究不深、把握不準導致納稅籌劃依據與實際法律規定南轅北轍,將會致使納稅籌劃失敗。如某珠寶公司將購進的珠寶玉石經過簡單加工或鑲嵌后零售出去,2000年10月份該公司發生從商業企業購進價值100萬元的珠寶玉石。當月月初庫存的外購珠寶玉石價值25萬元,月末庫存外購珠寶玉石價值為45萬元。該公司當月銷售珠寶玉石120萬元,貨款已全部收訖。當月末該公司財務人員計算出應納消費稅稅款是4萬元[20×10%-(100+25-45)×10%],但稅務機關審核后確認為該公司當月應繳納消費稅12萬元。因為根據稅法規定,允許扣除已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僅限于從工業企業購進。公司在運用稅法條款時不了解這一政策,致使比預期多納稅8萬元。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帶來的風險是由于公司按照原來法律法規設計的納稅籌劃方案因為新法律政策的變更而作廢,或者因為時效性沒有及時調整而不被稅務部門認可。政策法規不完善帶來的風險是指對稅法企圖包括但由于這樣或那樣的理由而未能包括的范圍、內容和實施細則不細等漏洞空白加以利用所帶來的風險,如納稅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課稅對象金額上的可調整性、稅制上的差別性、起征點的存在、稅率在不同地區的差異性、稅收負擔沉重、稅收制度的模糊性規定等可能誘發納稅籌劃,而這種納稅籌劃不被稅務部門認同,從而引起納稅籌劃效果的不確定性。
二、分公司自身原因引起的納稅籌劃風險
分公司自身原因引起的納稅籌劃風險主要包括:第一,由于公司財務人員在財務會計、金融、法規等各方面掌握知識和技能不扎實、不全面、不精通,致使稅務部門認可的大部分避稅、節稅和稅負轉嫁等納稅籌劃方法不能運用,不能拿出穩妥可靠的納稅籌劃方案,不能為公司最大利益服務。第二,只顧納稅籌化,不顧財務風險。如因顧及負債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享受減稅的好處而忘記負債過多會招致到期不能支付本息、引起多種訴訟甚或破產清算。第三,忽略納稅籌劃只是公司一種理財手段,并不是唯一目標。如果有更大公司目標,并且與納稅籌劃相沖突,完全可以犧牲納稅籌劃方案。如某公司可采用加速折舊方法計提折舊,但是公司想在二級市場配股融資,如果繼續采用加速折舊方法計提折舊;利潤是1億元,達不到配股要求的凈資產收益率三年平均10%、每年在696以上的條件。如果采用直線折舊方法,利潤則為2億元,凈資產收益率就可以達到配股條件。按照10配3股,12億總股本,每股配股價4元計算,公司就可以融集14,4億元的資金。對于多交3300萬元的所得稅而言,還不到14.4億元的零頭,稅務部門也樂于接受,犧牲納稅籌劃方案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第四,不講究成本效益原則,盲目納稅籌劃。如某個大的分公司一年要交各種稅款共計24億元,這時就很有必要好好策劃一下;對于一年只交一兩千元定額稅收的小企業來說,就沒有必要進行納稅籌劃了,因為籌劃成本很可能大于籌劃收益。第五,避稅的特點是非違法性、有規則性、前期策劃性和后期的低風險性,因此在理解稅法條款和實施細則的應用上企業與稅務部門、總公司很容易產生分歧,加上我國納稅籌劃涉及各稅法及實施細則、具體會計準則、會計佑、證券法;公司法、借貸法和國際會計準則等,不僅法規內容存在著很多模糊之處,而且財務會計規定和稅務法規之間也有一些沖突或摩擦,即使是專業人士有時都難以準確把握,致使納稅籌劃方案不能實施或拖延木舉。總公司在專業人才、國家政策法規的解讀、戰略戰術把握等方面都具有優勢,分公司應經常向總公司匯報請示,取得總公司的把關、指導和支持,有利于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三、稅務部門不認可公司納稅籌劃方案的風險
【關鍵詞】 企業所得稅 稅務籌劃 企業利益
所謂稅務籌劃,就是企業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國家提供的多種納稅方案,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進行選擇,從而讓企業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實現。而企業稅務籌劃并不等同于非法的偷稅漏稅,這兩者具有本質的差別。偷稅漏稅是國家明文禁止的違法行為,會受到國家的嚴肅懲處。而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稅務籌劃,它是一種積極的納稅行為,是國家所提倡的。通過稅務籌劃降低了企業納稅的數額,從而讓企業為自身發展提供了更多的資金,國家也會因為企業發展而擴大了稅收的基數,所以在長遠來企業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是有利于國家稅收增長的。現在企業的各種納稅種類當中,企業所得稅在企業納稅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所以正確對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也成了各個企業稅務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對企業的重要意義
企業納稅的種類很多,如營業稅、生產稅、印花稅等等,而在這些稅種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影響最深遠的莫過于企業所得稅了,因為企業其他稅種的稅務籌劃遠遠不像所得稅這樣與企業的實際所得利益掛鉤,只有在企業扣除了所得稅之后,才是企業真正的收益。比如:企業的生產獲益是100萬,通過稅務籌劃降低了30萬的應繳稅額,也就是說為企業增加了30萬的收益,但是這一部分收益還是會被算到所得稅的納稅基數里面。而如果直接籌劃所得稅數額,結余了30萬,那么結余下來的30萬資金,就不會再參與其他稅款的征收,就是企業真正獲得的節稅收益了。
二、稅務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1、以合法為原則
我國是法治社會,不論企業運用什么樣式的稅務籌劃,都必須要以合法為原則。企業領導者要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建設,稅法中允許的可以盡量做得充分一點,但是不允許做的就堅決不能做,而法律規定應該要做到的盡量保證實施,法律規定不應該做的事情的就應該盡量的避免,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只有嚴格在國家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的稅務籌劃方案,才是國家允許和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才有可能變成現實。
2、要堅持全局統籌的觀念和原則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擴大企業的經濟利益,實現企業總體的財務管理目標。所以在稅務籌劃當中,企業的總體納稅額也要作為重要因素加以考慮。不能狹隘地只為了減少某一種稅種的納稅額而匆忙籌劃,卻在無形間增加了其他稅額的數量,企業進行這樣的稅務籌劃是達不到從根本上降低納稅總額的效果的。而且進行稅務籌劃還必須要有對企業長遠發展的預測性眼光,要為企業將來的健康發展打下基礎,如果為了節約眼前稅款,而對企業的后續發展造成了額外的障礙,從而影響了企業長期發展,這樣的稅務籌劃也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對企業具有巨大破壞力的行為。所以企業稅務籌劃要堅持統籌全局的原則,在籌劃一種稅種的過程中要橫向兼顧其他稅種,而且還要縱向兼顧企業的現狀和企業的未來發展,這樣的稅務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也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
3、控制籌劃成本的原則
稅務籌劃與其他經濟行為一樣,在運作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之前,必須要了解稅務籌劃活動需要的成本和可帶來的收益,進而比較兩者之間的關系。如果是收益大于成本支出的,那么這樣的籌劃活動值得大力推行,但是如果支出成本還大于收益了,那么這樣的籌劃活動不但起不到增加企業收益的目的,反而會加重企業的經濟負擔,應該予以放棄。
4、要遵循從企業實際情況出發的原則
我國企業開始實行稅務籌劃的時間并不長,而成功的例子也不是非常多,所以對于剛開始實行稅務籌劃的企業來說借鑒一些成功企業的籌劃案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注意企業稅務籌劃關系到企業自身的發展,所以在借鑒成功案例的同時,也要注意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不能盲目相信成功案例的效果,更加不能教條主義。而我國有關于稅務籌劃所運用到的法規政策也有時常有更新,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也需要根據法規的變化而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從而達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三、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探討
1、合理成立子公司、有效降低企業納稅數額
根據我國相關方面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分為分公司和子公司兩種,而根據國家新出臺的關于企業所得稅納稅標準來看,所得稅納稅人是以公司法人為限定的。而總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以分公司的一切權利義務都要由總公司一力承擔。總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根據稅法規定,單獨履行納稅義務。所以集團公司等大型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采用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形式,來降低所得稅納稅數額,或者降低企業辦稅成本,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但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選擇,不是固定不變的,設立什么性質的子公司需要根據設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稅率水平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當地稅率較低,那么設立子公司則可以享受當地低稅率的好處。
現在市場經濟正在快速發展,而對于即將進一步拓展市場的大型企業而言,設立子公司是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由于拓展市場的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成本,而直接設立子公司就要作為獨立法人履行納稅義務,總公司就無法將設立子公司所投入的成本拿來抵消銷售盈利,不利于降低總公司所得稅的納稅數額,所以應當先設立分公司,讓所有的納稅責任都由總公司承擔,這樣可以將分公司設立的所有費用歸結到總公司名下,用總公司的成本開支,抵消掉利潤所得,以此降低公司所得稅的納稅數額。等到市場開拓完成進入穩定時期之后,再將分公司登記為子公司。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讓新成立的子公司享受稅法對新成立公司減免稅的優惠政策,能有效地整體降低小集團應納所得稅的納稅額度。良好地實現了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目的。
2、利用國家優惠政策,降低整體負稅率
現在國家為了鼓勵企業發展和創新,所以我國在成立的幾個經濟特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都實行了企業所得稅15%的規定。國家為了大力發展經濟,在經濟亟待發展的地區如發展水平相對較落后的中西部地區也都實行了稅收減免政策。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建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從而享受國家的優惠稅收政策,達到總體上降低納稅額度的效果。
3、對納稅基礎的籌劃
所謂納稅基礎,就是企業所得稅納稅數額的衡量依據,所以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時候最主要的工作應該放在盡量縮小納稅基礎上面,這種縮小納稅基礎的籌劃方式就叫稅基籌劃。納稅人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方式來縮小稅基數額,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效果。一般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稅收額度和納稅基礎成正比關系。按照會計核算規定,屬于進貨中的合理損耗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屬于銷售中的合理損耗計入營業費用;屬于盤點中的合理損耗計入管理費用。但是,不管計入哪個科目,都是加大了成本費用,減少了利潤。
4、對企業所在地實行稅率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企業所在地的稅率。企業想要有效地降低納稅額度,就要充分考慮到國家對某些產業、項目和產品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積極跟隨國家的稅收優惠調整產業結構,享受優惠政策,這種籌劃方式就是稅率籌劃。所以在稅基一定的情況下,有效地掌握稅率籌劃的方法能夠降低企業納稅額度,企業可以根據這個原則,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低稅率行業投資來達到降低納稅額度的目的。
(1)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
現在有些大型集團公司都在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進行稅務籌劃,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是指在有經濟聯系的企業之間以非正常的價格進行交易,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均攤利潤或者轉移利潤,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的。這種轉移定價的行為在母子公司和總分公司之間運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過對人力、物資、無形資產等的互惠均攤等途徑實現。
(2)籌劃低稅率,降低納稅額度
為了國內經濟都能夠均衡快速的發展,我國政府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地區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優惠稅收政策來引導投資人的投資方向。在我國實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當中,也規定了比如國家重點扶持項目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節能節水項目的納稅優惠政策,有的政策規定前幾年免征所得稅,從第幾年到第幾年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企業如果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利用這些低稅率項目發展生產,就能夠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作用。
(3)對應納稅額的籌劃措施
企業可以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度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負稅壓力或者接觸納稅義務,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減免稅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企業如果購置并使用符合規定的環保節能設備等,可以按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前的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而且如果地面額度不及設備投資10%的,還可以把剩余份額轉移到下年度結算。企業應當積極響應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置辦符合標準的機器設備,不但可以改善企業的生產力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還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稅繳納額度,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辦法,但要注意的是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四、結束語
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手段多種多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但是所構想的稅務籌劃方案是否符合國家規定還是要根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籌劃方案的審查而定。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則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高標準和最基本原則,所以不管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違法,那么稅務籌劃不僅不能實行,連同企業也會被稅務機關處以重罰,付出沉重代價。所以那種不顧實際情況,為了避稅而避稅的做法,只是一廂情愿而已,任何籌劃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許為原則,否則結果肯定會適得其反。
【參考文獻】
[1] 李春妮: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J].財會通訊:理財版,2008(12).
[2] 蒙強: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途徑與思考[J].會計之友,2008(34).
[3] 郭秀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探析[J].現代商貿工業,2009(23).
(一)稅務籌劃。所謂“稅務籌劃”,即納稅前,企業在符合稅法、合理安排財務管理的情況下,適當接住各種優惠政策“節稅”的活動,可以在企業正常經營的同時以減少稅負來提升經濟效益。錢主要遵循的原則有三:其一是“合法性”,稅務籌劃合法性的保證的稅務籌劃的前提,不可觸犯相關法律。其二是“整體性”,稅務籌劃要結合企業狀況,在分析企業財務管理現狀、發展前景之后方可開展稅務籌劃。其三是“利益最大化”,即從降低稅收出發并提前籌劃,避免出現巨大的經濟負擔。
(二)煤電企業財務管理和稅務籌劃之間的關系。企業財務管理中,利潤、成本、資金的最重要的三個因素,稅務籌劃類屬“資金”部分。其能夠有效地提升財務管理、經濟效益。煤電企業減輕稅收方面的盈利來源主要有二――其一是反復核對財務,其二是稅務籌劃。在其中需注意者在于,稅務籌劃所要減輕的稅收負擔在于偷、漏稅之類行為,在開展籌劃時首要應注意其合法性,否則往往會造成企業難以為繼。
(三)煤電企業財務管理對稅務籌劃可行性的分析。近年來煤電企業一直在吸納專業人才開展稅務籌劃,并明確了其前提在于保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觸犯。中國大陸的稅收制度至今還處于不斷完善中。
二、煤電企業稅務籌劃方法的選擇
(一)企業投資時采取的稅務籌劃方法。企業發展各個階段中都貫穿著稅務籌劃,其在在企業投資時多以如下兩點開展:其一為安投資地區加以選擇,不同地區的有著不同的稅務優惠政策,故而在投資時先行的市場調研不必可少,其次則是以企業組織形式作為選擇稅務籌劃的基礎。
(二)企業經營時采取的稅務籌劃方法。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時,應列支所有相應的費用,及時入賬費用,并寫清存貨的損壞、壞賬之類情況,由于煤電企業固定資產占比較大的特點,故而固定資產折舊這一狀況也就很大程度上對企業經濟水平會產生巨大影響。籌劃時應考慮不同的折舊方法、年限對企業的影響。由此可見,稅務籌劃的科學性會很程度上影響企業經濟水平。
三、煤電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
(一)不能違背國家相關法律。財務管理者應擁有較強的法律常識、專業素質,在其工作過程中,首先要保證其合法性。在稅務籌劃工作的實際進行過程中,為數不少的企業都很看重其經濟效益層面的作用,卻對法律法規的約束有意無意地有所忽視,甚至偷、漏稅行為屢見不鮮。作為煤電企業,應意識到偷、漏稅行為被公開后,往往會對企業聲譽產生直接的消極影響,并對今后的發展產生制約作用。盡管會獲得暫時性利益,卻難以對企業持久、健康發展產生好處。
(二)保證稅務籌劃方案的及時性。稅務籌劃方案制定過程中,有必要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對其加以調整。由于中國大陸稅收政策的“動態性”,若企業沒有以稅收政策作變動的依據,往往會造成稅務籌劃方案和法律法規相互不配合的情況,以此造成難以可靠實行的狀況。同時稅收優惠政策也是出于不斷調整完善中的一種活動,稅務籌劃工作的出發點就在于希望借助稅收政策的優惠性來對企業納稅額加以降低,若難以保證稅務籌劃及時,往往就會造成難以第一時間獲得優惠政策,并由此造成經濟效益的降低。
(三)科學論證稅收與非稅收籌劃方案。煤電企業的稅務籌劃往我那個會和很多種因素相互涉及,不同的政策和法律往往會有各具特點的規定。此時就需要財務管理人員的科學論證,并從中“篩選”出最適合企業的方案。
四、煤電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務籌劃的技術方法
(一)減稅。所謂“減稅”,指的是借助于稅務籌劃來對納稅額在遵守法律法規基礎上加以減少。在計算減稅額時無需大量計算,同時此技術只和特定人群有關,故而其具備操作簡便、適用范圍小的特點。
(二)免稅。即針對大型公司中經濟效益較大者的高風險項目,其使用范圍同樣較小,盡管相關企業也可獲得此待遇,但其承受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
1.企業稅務籌劃中存在的目標風險
稅務籌劃所要達到的目標:最小化的稅負、最大化的稅后利潤和最大化的企業價值。如果企業把最小化的稅負作為稅務籌劃的目標,就有可能造成片面性的企業稅務決策。因為很多情況下企業稅務籌劃制定的方案是針對特定的經營項目,當同時存在若干個方案可供選擇時,如果僅以最小化的稅負為標準,造成的結果是:企業投入的成本的上升或者獲得的利潤減少。最主要的是各種籌劃方案的風險在這種稅務籌劃目標并沒有得到考慮,而當前企業競爭激烈的形勢下,風險的控制是企業經營首要要考慮的因素。因此,最小化的稅負目標在稅務籌劃中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些風險。
2.企業稅務籌劃方案中存在的風險
隨著經濟的發展各國都在頻繁的調整宏觀經濟的稅收政策和制度,同時企業的外部經營環境也在發生著很大的改變。如果企業在制定稅務籌劃的方案時缺乏一定的靈活性,當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籌資活動不適應新的政策和制度時,企業原先的稅務籌劃方案就會給企業帶來風險。因為稅務籌劃方案就是根據政策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無論是特定的經活動發生了變化還是這些特殊性的政策發生了變化,這都會導致稅務籌劃方案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結果產生一定的偏差,就會導致籌劃失敗的風險。
3.企業激進擴張中存在的風險
國家每年都會出臺一些政策是為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進而給我國企業的發展和轉型提供良好的條件。但有一些企業在擴張中過于盲目,造成了許多的稅務籌劃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由稅務戰略的缺乏而遭受的風險。當企業對異地環境不了解的情況下進行擴張,不熟悉異地的稅收政策和稅收制度,進而就不能夠制定出比較合理的稅務籌劃戰略計劃,因此,這樣的擴張企業不能形成良好的整體效益,可能加大企業擴張失敗的風險。第二,由異地法律稅收政策差異造成的風險。當企業在異地進行擴張時,異地的稅收政策和制度、法律和本地區的稅收政策和制度、法律存在一定的差異,若稅收籌劃人員對異地的稅收政策、法律不了解或著錯誤的理解或著任然按照本地區的稅收政策進行籌劃,就會導致籌劃方案無法再異地實施進而造成各種各樣的損失,極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4.企業稅務籌劃系統性風險
由于企業的不斷發展和轉型,部分業務將被放棄,同時會對原有的一些業務進行重組或者會新增一些業務。此時,企業的稅務籌劃人員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就需要從整體上對各個業務進行仔細的考慮,以期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如果稅務籌劃人員沒有從企業的整體上考慮,而只是對個別業務進行適當的籌劃,這種稅務籌劃在局部上可能是最優的但在整體上達不到最優的效果,還會對其他業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如果企業的某兩種業務在同一稅收籌劃政策上存在一定的沖突,此時只考慮其中一種業務就有可能對另一種業務的稅收就會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只考慮單個業務稅務籌劃很可能會對企業的整體優勢造成不良的影響。
二、減少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控的一些對策
1.制定良好的稅務籌劃戰略
企業對總體發展目標的謀劃的方法是企業戰略,它一定程度上決定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和興衰。把稅務籌劃作為一個分戰略納入到企業的發展戰略中,就可以使企業的財務目標和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保持一致,并在一定程度上服從于企業發展戰略。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我們就可以站在企業的整體高度來制定稅務籌劃戰略,將各項業務納入到統籌范圍內,從而就很好的避免了由于僅僅考慮局部業務而損害企業的整體效益。
2.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目標
企業目標應包括以下幾點:最小化的納稅成本、資本的時間價值和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企業最小化的納稅成本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有的情況我們完全可以犧牲一定額度的短期納稅成本來維護企業的長期利益。其次,企業在制定稅務籌劃時應盡可能的將納稅的時間向后推移,根據貨幣時間價值改變,之后的同等的貨幣價值是小于現在貨幣價值,其差額隨著時間的延長而加大,這樣做的優點就是可將企業現在的投資作為無償融資,進而在危機時段幫助企業順利度過難關。最后,我們從契約方面來看,利益相關者中的一個集合就是企業,如果企業在制定稅務籌劃時能夠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那么就很容易實現納稅共贏,從而為企業的發展壯大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同時企業的價值也在無形中得到一定的增加,企業在不斷的發展和轉型中得到很大的幫助。
3.增加稅務籌劃靈活性
稅務籌劃的靈活性就是要求稅務籌劃方案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做適當的調整。增加稅務籌劃的靈活性首先應做到企業應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來制定稅務籌劃方案,不同時期國家可能有不同的宏觀經濟政策,企業的稅務籌劃者只有順應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才能最大化的獲得稅務籌劃的效益。
關鍵詞:建筑企業;所得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建筑企業所得稅的逐年增長使所得稅的地位不斷提高,逐漸成為我國的主體稅種。因此所得稅的繳納不僅對國家產生重大影響,就企業而言,所得稅的籌劃也是十分重要的,每個企業都十分重視該稅的籌劃[1]。由于建筑企業所得稅的稅源大,稅負的強性也很大,因此具有較大的納稅籌劃空間,是每個建筑企業開展納稅籌劃的重點,因此應該引起每個企業的重視。建筑企業若能在籌資過程、投資、生產經營過程和利潤分配過程中合理選擇、進行納稅籌劃工作,必能給建筑企業合理合法的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同時增加稅后收益帶來好處,促進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2]。本文主要從建筑企業在籌資過程、投資過程、運營過程來談如何進行納稅籌劃,希望能夠給建筑企業提出一些策略。
一、籌資過程中的建筑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籌資是建筑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無論是剛建立的還是需要擴充投資經營的建筑企業都必定會涉及到籌資問題[3]。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企業可以從不同渠道獲得所需資金,不同的籌資渠道或籌資方式氣稅負水平是不一樣的,因此如果選擇不一樣的籌資渠道,最后給企業帶來的收益也是不一樣的,企業所承擔的稅負多少也不一樣,即所得稅的繳納多少也不同。
其中利用銀行貸款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建筑企業減輕所得稅的重要途徑之一,因為建筑企業在歸還利息后,它的利潤略有降低,實際所得稅稅負會比給銀行所支付利息小[4]。假如金融機構和建筑企業之間能夠達成某種協議,讓金融機構提高部分利率,建筑企業在最后計入成本的利息就會增大,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建筑企業所承擔的稅負。金融機構再以某種形式將企業所支付的高額利息返還給建筑企業或者為企業提供更方便地貸款等,也能達到避稅的目的。從企業納稅的角度來看,如果自己積累籌資資金所承擔稅負將比企業與經濟組織間拆借所承擔的稅負要重得多,但是相互融資的稅負又比社會融資的稅負要重。因此,從建筑企業角度來看,社會籌資達到的效果最好,因為這樣可以使企業的納稅利潤規模得到降低。
二、建筑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的所得稅納稅籌劃
(一)所得稅納稅籌劃之投資方向選擇
建筑企業在進行投資之前必須先明確投資方向,選好投資行業或領域。不同的行業或區域,最后得到的投資收益會大不一樣[5]。就納稅方面來說,我國為了優化產業結構,確保經濟能夠健康穩定發展,國家會對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國家政策的投資,會給予建筑企業減免所得稅稅收等方面的待遇。為了改善我國目前的經濟布局,對中西部地區的稅收政策比較優惠。因此建筑企業應盡量選擇那些有稅收優惠的行業或地區投資。
(二)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之投資結構選擇
為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國家會對不同行業、性質、用途的項目給予一些稅收優惠待遇。比如國家現在為了促進農業發展,會對農業有關的項目進行扶持、優惠[6]。但為了分散風險,投資者最好不要將所有資金投放于一個地區或行業,這樣就產生了優化組合投資結構的問題。不同的投資結構最后肯定會形成不同的應稅收益過程,最終影響投資者的所得稅負擔。
三、建筑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所得稅納稅籌劃
(一)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之折舊方法選擇
折舊作為生產成本的組成部分之一,建筑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和年度總和法等。當我們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計算出的折舊額也不一樣,這樣分攤到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會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折舊方法的選擇必然影響成本大小,最終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和稅負輕重。因此,建筑企業便可以利用折舊方法上的差異,選擇合適的方法開展納稅籌劃工作[7]。
(二)所得稅納稅籌劃之壞賬損失處理方法選擇
我國的稅法、《企業會計準則》、財務制度等規定,建筑企業可以選擇備抵法或直接沖銷法來處理建筑企業中的壞賬損失[8]。我們在選擇不同的壞賬損失處理方法將會對所得稅額的多少產生影響。通常選擇備抵法要比直接沖銷法使建筑企業獲得更大的稅收收益。大多數建筑企業選擇備抵法來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壞賬損失,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減輕企業稅負,企業能獲得延遲納稅或增加營運資金的好處。
(三)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之長期投資核算方法選擇
建筑企業對長期投資通常采用成本法、權益法來進行核算。成本法是企業 “投資收益”賬戶的反映,當投資企業所持有股份比被投資企業全部股份的25%要小時,投資企業便就可選擇成本法來核算長期投資,并將投資收益投放在被投資企業的賬面上作為資本積累,這樣可以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最后在有利時機將投資收益收回,達到減輕所得稅稅負目的。
四、結論
建筑企業要是能在籌資、投資、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選擇、進行納稅籌劃工作,必能能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收益。但是,建筑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必須權衡各方面因素,然后才能作合理的抉擇,在抉擇過程中不能片面地看問題,把眼光只盯在稅收上,要以實現企業權益最大化為目標,選擇最優的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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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稅務體制 納稅籌劃方法 研究分析
近年來我國稅收體制為適應經濟發展而進行改良,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很多企業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按照預定好的納稅籌劃方案,在適當時期以及位置進行經營活動,能達到良好的效果,帶給企業諸多好處。如果籌劃進行不當,就會給企業造成損失,即造成企業稅務負擔。企業稅務明細化的發展讓其稅負轉變成企業發展的活動空間,尤其是在有關財政部門進行緊收或者是稅務局發票催收的情況下。因此企業正確開展稅務籌劃活動就變得尤為重要。
一、什么是新稅務體制的企業納稅籌劃
在新稅務體制下,為了自身更好地發展很多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工作。企業納稅籌劃是一種操作性強、綜合性也很強的企業納稅運作技巧。它只在企業的經濟活動業務中出現,拋開企業經濟活動業務討論納稅籌劃就是紙上談兵,涉及不到納稅籌劃的實際應用。由于納稅籌劃是一種預先行為,企業應在經濟活動業務出現之前就要根據企業正常運營的各個環節或者是經濟活動業務各個流程的有關納稅方面問題,通過總結并加以研究論證來設置納稅籌劃大體方案和詳細的設計思路。對企業整體納稅籌劃大體方案的設計是把熟知財務稅務等相關法律作為基礎,對財務、稅務和相關運作管理流程加以整合,加強稅務檢測,以免涉稅風險。企業把握好納稅籌劃是相當有必要的,需全方位考慮納稅籌劃的前期、中期、后期方面。
一要對國內納稅籌劃存有的局限性有所了解,從而能夠更好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提升納稅籌劃的效率和完成效果。企業納稅籌劃的局限性體現在以下方面:稅務法律法規與有關的會計法律法規在內容上有某些的差別;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有不確定因素,以致影響籌劃方案;企業納稅相關籌劃人員的素質較低,并不能做出高水準的籌劃方案;征收稅務的一方與繳納稅務的一方二者所處的地位存在很大的差異等等。
二要在全面認識企業納稅籌劃的局限性的基礎上明白怎樣改進企業納稅策劃方案才能達到節約企業稅務成本有效企業納稅策劃。可通過以下方法對企業納稅策劃進行該進:充分研究并了解有關稅制變化的規律;掌管好企業納稅籌劃與企業避稅、偷稅的差別和界限;企業納稅籌劃要擁有超前的意識并且具有高瞻遠矚的目光;整個過程中體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理念。
三要明確企業納稅籌劃的目的,在進行企業納稅籌劃時要有這樣的一個問題:為什么企業要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根據實踐效果,我們得出,良好的企業納稅籌劃可為企業帶來以下效果:直接對企業稅務負擔有所減緩;籌劃過程沒用相關稅務風險;得到企業資金合理應用的價值;完成企業的財務目標。
二、新稅務體制下的企業全過程納稅籌劃方法及有關分析
(一)企業在正常運行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對高薪的認定要格外注意,因為近年來國家稅務部門越來約為嚴格。如果一個工廠要從某段時間啟用節水節電節氣,綠色環保、安全生產專用機器設備來抵免工廠所得稅的申報工作,就應該高度重視這一環節,把節稅重大項目當做工廠運營的重點來抓,對財務相關人員進行組織學習,仔細研究有關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根據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機械設備所得稅的優惠目錄,盡可能收集、整合、檢查符合條件的機械設備,并列出清單統計,相關設備購買合同及發票、設備型號以及以及相關機械設備質量性能數據等方面的資料,按照國家有關財政機關的要求,多次改進和完善所申報的材料,經過于當地稅務局反復的溝通了解,達到工廠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因此,廣大企業要提升自身創新能力與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為積申報地面企業所得稅做好充分的準備,進而向企業良好的發展提供適當的稅務空間。
(二)在收益分配的企業稅務籌劃
作為一個企業分配自身利潤的最主要的方式,企業收益分配也是企業稅務的主要源頭。根據新稅務體制的有關規定,相關條款明確了納稅人與企業資產在重組時的營業稅問題。企業收益分配方面,在納稅人員與企業重新組合資產過程中,可按照進行出售、資產置換、合并、分立等有效方法。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把全部或是一部分實物的資產和與其有關的債務、勞動力、負債權轉讓給其他企業的行為過程中,涉及到不動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就不在營業稅征收范圍內。這樣推動企業之間兼與重組,對體制機制進行深刻整改,可促使企業科學技術的發展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拋卻落后的生產技術,強化節能減排,提高企業在社會市場上的競爭力。所以,企業在收益分配的活動當中,應該對資產重組進行合理的應用,達到降低整體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目的。
三、結束語
基于以上論述,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市場經濟的競爭的不斷加劇,在新稅務體制下,企業通過有關措施進行全過程納稅籌劃,針對企業有關面臨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實際出發,解決企業稅負問題,減少企業經營的壓力,通過稅收籌劃控制支出的稅收,讓企業有余力進行發展壯大,在競爭中占據優勢,因此企業進行全過程稅收籌劃工作非常必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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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具有以下意義:
(1)進行改制重組的企業依法進行稅務籌劃,可以享受稅收政策的種種好處,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增加自身利益。
(2)企業根據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考慮改制重組方案,客觀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落實國家經濟政策的作用。
(3)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可以極大地提高企業的納稅籌劃水平,增強企業納稅意識,強化稅法觀念。
(4)可以規范企業的改制重組行為,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服務。
(5)能促進國家稅法的改革和完善,并能促進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
二、改制重組稅務籌劃的可能性
一部分改制重組的發生,是出于企業稅收最小化機會方面的考慮。稅務因素影響著重組的動機和過程。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在實務中是完全可能的。首先,不同企業的納稅差別形成不同的稅收收益。其次,不同重組出資方式造成納稅金額和納稅時間的差別。
企業的稅收收益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根據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的納稅額得到減免或抵扣;二是依據稅法規定,納稅人的納稅期限得以遞延。稅收優惠的目的主要是通過減免部分稅收,鼓勵一部分納稅人投資于國家急需的行業和部門,或者是政府通過放棄一部分稅收收入而向特定的納稅人提供無償資助。稅收抵扣指的是稅法規定的可以在稅前作為扣除項目的各種費用支出。扣除項目與稅收優惠同所得稅稅金是互為消長的關系,企業可以按照稅法的導向,采取各種有效的經營方法,其其決策與國家政策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獲得稅收利益。納稅的遞延本質上不會減少企業的稅負,只是使稅款延遲支付而已,但從貨幣時間價值角度上考慮,遞延納稅相當于企業得到了一筆無成本資金,有利于收益增加。
三、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的內容
許多企業在正常經營狀態下無法獲得稅收收益,但是,通過改制重組活動,就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的待遇。改制重組的稅收優惠具體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1.與重組出資方式無關的稅收收益
(1)納稅主體選擇及納稅地位變化。我國現行稅制對同一經濟行為在不同納稅主體上實行差別對待,尤其是在所得稅制度上,因而不同主體的稅收收益不同。企業進行改制重組,相應引起納稅主體的改變,由非優惠企業成為優惠企業,就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好處。此外,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虧損企業免交當年所得稅,在5年之內可用其稅前利潤補虧,并且當稅前利潤低于3萬元時適用18%的稅率,3萬至10萬元時適用27%的稅率,高于10萬元時適用33%的稅率。這樣,盈利水平高且發展穩定的優勢企業,如果購并一家虧損企業,整體的納稅地位會顯著改變,通過購并,虧損企業成為購并企業合并納稅的一部分,其虧損可以抵減購并企業的應稅所得,購并企業可以享受減免稅的好處。如果合并納稅中出現虧損,購并企業還可以享受延緩納稅的好處。購并虧損企業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兼并的方式,不采用新設合并方式。因為新設合并的結果,被并企業的虧損已經核銷,無法抵減合并后的企業利潤。但此類購并活動必須警惕虧損企業可能給購并后的整體帶來不良影響,特別是利潤下降給整體企業市場價值的消極影響,甚至會由于向目標企業過度投資,可能導致不但沒有獲得稅收抵免遞延效應,反而將優勢企業也拖入虧損的境地。
因此,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納稅主體發生變化而引起的稅收待遇變化及得失,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科學地選擇納稅主體的性質及改制重組的形式。
(2)資產轉讓。①資產轉移的稅收問題。企業改制重組必然伴隨資產的轉移,而資產轉移就要涉及流轉稅和轉讓所得稅。現行稅制中關于資產轉移中的流轉稅方面大都采用較優惠的稅收政策,如對關聯企業之間相互轉讓資產進行資產重組、購并時的不動產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被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并免征土地增值稅;對存貨等流動資產出讓應作為貨物交易行為繳納增值稅;對貨物性質的固定資產轉讓,如果轉讓價格超過原值,應按轉讓價格4%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資產轉讓實現的收益,如轉讓機器、設備、房地產實現的所得,被視為資本利得。世界上許多國家對資本利得采用低稅率或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來鼓勵資本流動,活躍資本市場,并且按資產持有期長短將資本利得分為長期資本利得和短期資本利得,在稅收上區別對待,形成對長期投資的激勵機制,在此基礎上,對用于再投資的資本利得有減稅、免稅、延緩納稅等優惠措施。按照我國有關企業資本利得的課稅規定,企業取得資產轉讓收益,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收待遇與生產經營所得同等,按同一比例繳納企業所得稅,沒有專門的稅收優惠規定,其相應的損失,從當期所得額中扣除,稅收上沒有形成對存量資本流動的激勵機制。②轉讓資產增值后的折舊扣稅效應。購并理論中的稅收效應理論認為,目標企業資產價值的改變,是促使購并發生的強有力的納稅動機。絕大多數國家的稅收法律規定,折舊的計提以資產的歷史成本為依據。在資產當前的市場價值大大超過歷史成本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常會發生,尤其在通貨膨脹時期),通過購并交易將資產重新估值,購并企業購買目標企業資產后,其資產稅基將增加,享受的資產折舊扣稅額超過原目標企業在同樣的資產上所享受的折舊扣稅額,并且原來企業所有者也可以通過收購者支付的購并價格而獲得一部分相關收益。
因此,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既應從生產經營需要的角度考慮轉移哪些資產,也要從節約稅金支出的角度來決定轉讓哪些資產、按多大的價格轉讓資產,從流轉稅、轉讓所得稅及資產折舊節稅額等方面綜合考慮資產轉讓問題。
(3)不分紅企業的正常收益轉化。有些國家的稅法規定,對高額的盈余留存可以征收懲罰性所得稅。有著許多投資機會的成長型企業,為吸引一批喜好不分紅政策的股東,通常采取不分紅的策略。當增長速度減慢,投資機會減少,不分紅的企業積累的大量收益面臨被稅務部門征收懲罰性所得稅的風險。通過購并,在購并企業對目標企業的購買價格中就包含了對這部分高額留存收益的討價,目標公司的股東就可以只就資本增值部分繳納所得稅,而無需繳納紅利的所得稅,因而購并可以從總體上降低目標公司股東的稅收負擔。
(4)關聯企業之間的轉讓定價。由于有關所得稅法規對利潤水平較低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辦第三產業等實行減免稅優惠政策,因此關聯企業之間的稅收待遇存在著差別。如上市公司所得稅稅率統計資料所示,1998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337家上市公司除7家未披露稅項外,只有9家中央直屬企業的公司執行33%的所得稅稅率,其余321家上市公司分別享受0%-18%的10檔優惠稅率,其中有165家公司適用15%的稅率,110家公司征33%,返還18%.改制重組后,關聯企業間不同的稅收優惠待遇為關聯企業運用轉讓定價,減輕稅負提供了方便。通過轉讓定價,企業可以將利潤從所得稅適用稅率高的企業轉移至適用稅率低的企業,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這方面,我國現行稅制沒有嚴格限制。企業在改制重組時,關聯企業業務設置及業務往來的轉讓定價等問題都是稅務籌劃需要考慮的,不同的籌劃結果會帶來不同的節稅效果。
2.與重組出資方式有關的稅收收益
在稅收法律的立法原則中,對企業或其股東的投資行為所得征稅,通常以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收益為稅基;對于沒有實際收到現金紅利的投資收益,不予征稅。這就給購并企業提供了免稅購并的可能。
(1)免稅購并類型及其納稅狀況。免稅購并實際上就是指購并企業以自身的有投票權的股票,降價換取目標公司的資產或普通股股票,是一種用股票出資的方式。
根據交易的對象和交易后目標企業的地位變化,免稅購并可以分為三種類型:①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吸收合并方式下,目標企業的股東用其所持有的目標企業的股票換取購并企業的股票,成為購并企業的股東,目標企業不再存在;在新設合并方式下,目標企業和購并企業的股東都將其持有的股票換取新成立的企業的股票,成為新設企業的股東,原兩個企業都不再存在。②相互持股合并。即購并企業與目標企業進行股票交換,購并企業與目標企業成為相互持股的關系。通常由于購并公司的持股比例更大一些,可以對目標公司管理決策施加更大的影響。在相互持股購并中,目標企業既可以通過清償進入購并企業而不復存在,也可以仍然作為獨立經營的實體而存在。③股票換資產型合并。目標企業將資產出售給購并企業以換取購并企業的有投票權股票,然后目標企業清償,將購并企業的股票交給其股東以換回已被注銷的目標企業的股票。一般情況下,購并企業要按照目標企業財產公平市價的80%進行收購。
在稅收法律規定既對現金紅利征稅,又對資本利得征稅的情況下,免稅購并從本質上說,只是納稅時間的延遲,而不是稅收的真正免除。在免稅購并過程中,如果目標企業股東只接受股票作為交易收益則無須納稅,只有當他們賣出這些股票時,才需要確認可能的收益而繳納所得稅。而在許多國家(包括我國),稅法規定只對現金紅利征稅,而對資本利得不予征稅,這種情況下的免稅重組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免稅作用。
由于交易方式的差別,三種類型的免稅購并會計處理上有購買法和權益匯總法兩種方法。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下,對重組資產確認、市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等有著不同的規定,影響到重組后企業的整體納稅狀況。
在購買法下,購并企業支付目標企業的購買價格不等于目標企業的凈資產賬面價值。在購買日將構成凈資產價值的各個資產項目,按評估的公允市價入賬,公允市價超過凈資產賬面價值以上的差額在會計上作為商譽處理。商譽和固定資產由于增值而提高的折舊費用或攤銷費用,減少稅前利潤,會產生節稅效果,其數額為折舊或攤銷費用的增加數中相應的所得稅費用減少數。股票換資產型購并采用這種會計處理方法。
權益匯總法僅適用于發行普通股票換取被兼并公司的普通股。參與合并的各公司資產、負債都以原賬面價值入賬,購并公司支付的購并價格等于目標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存在商譽的確定、攤銷和資產升值折舊問題,所以沒有對購并企業未來收益減少的影響。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以及股票交換式購并采用的就是這種會計處理方法。
購買法與權益匯總法相比,資產被確認的價值較高,并且由于增加折舊和攤銷商譽引起凈利潤減少,形成節稅效果。但是購買法增加企業的現金流出或負債增加,從而相對地降低了資產回報率,降低了資本利用效果,因此稅務籌劃要全面衡量得失。
(2)不同重組出資方式的稅收效應。重組的收購方式不同對納稅效應的影響是不同的。
免稅交易中,在股票換資產型合并方式下,資產評估價值往往高于賬面價值,因而購并企業可獲得增加的折舊扣稅額。而在目標企業的資產賬面價值大于其市場價值的情況下,購并企業傾向于采用股票換股票的免稅購并方式,使目標企業的資產原封不動地結轉給購并企業。如果購并企業將目標企業的股票轉換為可轉換債券,經過一段時間后再將它們轉換為普通股票,企業支付這些債券的利息可從稅前利潤中減去,從而可減少購并企業的所得稅繳納。免稅重組下,目標企業的股東不需要立刻確認形成的資本利得,因而不需繳納所得稅;只有在免稅重組中,購并企業才可以獲得凈經營虧損,并用來沖減未來的收益,但不能用來收回已繳納的稅額。如果在股票交換型購并后,目標企業仍保持獨立經營實體,則可以遞延的虧損只能保留在目標企業內,沖減目標企業的贏利,而不能轉移給購并企業。只有在目標企業清償后,購并企業才可能獲得遞延的凈經營虧損,而清償會導致目標企業被迫收回過度的折舊及其他不利的稅務后果。
與免稅交易相對應,應稅交易指購并企業以其現金或其他非股票資產購并時,目標企業股東在收到相應資產時,需要繳納所得稅,而無法取得免稅或延遲納稅的優惠。應稅重組中,購并企業可以享受到可計提折舊資產稅基增加的好處。但同時,目標企業股東必須迅速確認可能獲得的資本收益。在雙向交易的原則下,購并方的利益通常和目標企業股東的利益相沖突。高的資產市價所帶來的稅基優勢似乎會以目標公司高的股價來反映,這樣目標企業才能有資本收益。此外,目標企業由于過多折舊形成的收益將被重新作為普通收益,而不是作為資本收益來繳納所得稅,具體數額視特定資產的特性而定。應稅重組中,凈經營虧損消失,無論是購并企業還是目標企業都無法獲得。應稅交易還可給購并方負債融資收購帶來便利。大多數國家稅法規定,企業因負債而產生的利息費用可以作為稅前費用列支,因而負債融資具有節稅效應。購并企業在進行融資規劃時,采用大量舉債融資方式,籌集重組所需的資金,可以在總體上降低企業的所得稅費用。但是應注意收購負債水平如果過高,短期內可能會難以完成購并企業的改造和整合,更難以應付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導致購并失敗。
四、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改制重組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除了應考慮以上所述的稅務因素對目標公司選擇、納稅主體定位、雙方股東利益、關聯交易轉讓定價及出資方式選擇等方面的影響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稅務籌劃要樹立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種稅基之間相互關聯,某種稅基的縮減同時會引起其他稅種稅基的增大;某個納稅期限內免稅,可能會在以后一個或幾個納稅期內多繳稅;總體稅負減輕可能引起其成本費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業在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實際操作中應綜合考慮,除了要考慮充分利用稅法中的稅收優惠、納稅遞延來獲取稅收收益外,同時還要考慮這種稅收收益對其他相關效益的影響,在所有相關利益中尋找均衡點,以獲取整體利益最大化。稅負最輕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稅務籌劃的最佳方案,只有考慮了企業總體利益最大的稅務籌劃方案才是最優的。
2.深入研究掌握現行有關稅法政策和稅制變化規律
改制重組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必須學習、研究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以便在籌劃實踐中充分運用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家出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需要會相應地調整稅收政策。因此,企業在進行改制重組的稅務籌劃時,不僅應考慮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應重視研究稅制變化發展規律,把握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動趨勢。目前,從1994年開始實行的稅收制度與當前我國經濟面臨的主要矛盾及WTO的規則要求之間已出現明顯的不適應,稅制改革、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已勢在必行。對此,企業在改制重組稅務籌劃中應給予充分考慮,以達到實現企業稅負最優化的目的。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 稅務籌劃 方法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有關收稅籌劃的概念也隨之興起,逐漸成為企業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我國加入WTO之后,越來越多的投資經營者對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有所認識。而高新技術企業作為推動我國經濟迅速增長的主要力量,在生產經營過程之中如果無法正確處理好納稅問題,那么則會導致企業背負沉重的稅負壓力,無法促進企業得到創新發展。那么如何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征為企業的發展制定一套符合實際要求的稅務籌劃方案,是現階段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所面臨的難題之一。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點
所謂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是指進行各類高新技術研究、生產以及開發的經濟實體,具體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是連續開發與研究高端技術的一種轉化活動,在此基礎上開展各種經營活動。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特點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集型企業
一般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均屬于智力活動型,往往對人才需求量比較大,需要人才利用技能以及知識推動企業的發展,促進生產經營的有序性。在高新技術企業中所生產研究的產品均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技術含量,所以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高水平、高素養、高能力的人才加入。
(二)高新技術企業是競爭激烈型企業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過程之中只有具備高收益性才能夠促進自身的發展,現如今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高新技術行業競爭激烈,尤其是人才方面競爭激烈,只有具備高素質與高技能人員才能給高新技術企業帶來新的產品,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具備競爭激烈性。
(三)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企業
從本質上而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在產品開發上具有不確定性,并且產品成功的概率非常小,需要不斷進行研究與實驗,會花費大量的資金與成本。此外,高新技術企業所開發與研究的產品具有非常短的生命周期,并且具備比較高的附加值,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帶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動力,實現跨越式發展,所以高新技術企業具備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的基本特點。
(四)高新技術企業是市場創造性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所研發出的產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并且依據產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創新性在市場中可以占據相應的比例與份額,并且也會獲得高額的利潤。原本比較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能夠實現在短時間內完成大型高新技術企業的轉變。
二、現階段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之中所存在的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收法制
從目前我國稅收現狀分析,稅收環境問題成為了制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有序開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比如,現階段為了大力扶植高新技術產業,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免稅期的稅收政策,該政策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是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屬于高風險、高收益的產業,往往需要長期投資,所以國家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免稅期政策并無法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發展,反而會導致高新技術產業無法針對自己發展現狀,無法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政策。
(二)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過于薄弱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比較薄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財稅管理人員基本素養欠缺,無法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準確核算,導致高新技術企業財稅問題面臨非常大的風險;其二是高新技術企業缺乏完善的財稅核算內部控制體系,無法進行合理稅收籌劃,無法有效規避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會面臨比較大的財稅核算業務,也會涉及到退稅、申請減稅等問題,因此需要高新技術企業針對稅務進行規劃。
(三)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務籌劃意識
現如今我國稅收征收政策中有部分內容是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尤其是部分營業稅政策、所得稅政策以及增值稅政策,我國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對稅務籌劃工作中缺乏籌劃意識,往往將過多的精力放在手續審核或者企業融資方面,并且利用稅務籌劃空間聘請相關稅務顧問針對性的進行稅務籌劃,從而無法享受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所提出的各項優惠政策,也無法為企業的財稅核算帶來良好的發展前景。除此之外,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組織機構調整之后便開展稅務籌劃工作,但是卻忽略了組織機構調整之前的稅務籌劃工作。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
之所以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的原因包括兩點:其一,從財務角度分析,稅務籌劃是一項涉及到企業全面發展的專業性活動,如果無法全面掌握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那么則無法保證稅務籌劃的全面性與準確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經營內容比較復雜,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將大量的時間以及精力花費到企業經營狀況之上,導致對稅務籌劃認識程度過淺。其二,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中,由于缺乏具備專業知識的稅務籌劃人員,所以企業在稅務籌劃活動中所開展的力度有限,嚴重消弱了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場之中的競爭力,減少高新技術產業的經濟效益。
(五)高新技術企業缺乏財務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作為稅務籌劃的關鍵內容對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從當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現狀分析,其財務管理呈現出混亂性。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存在不規范現象,比如會計處理流程不規范,會計處理不夠正確等,這一系列的問題會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難以開展。其次,與其它企業相比較,高新技術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會導致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設計到涉稅業務,只有高素質、高技能會計人才才能正確處理涉稅業務,才能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活動,如果財務會計人員素質欠缺,無法進行正確財務核算,則無法合理實施稅務籌劃。除此之外,高新技術企業財務核算控制體系不夠健全,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財務風險的出現。
(六)高新技術企業并購重組時容易出現漏洞
近幾年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并合分立對企業自身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國家也頒布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企業實施并合分立,但是從現階段分析,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資產重組或者并合分立的時候能夠產生非常大的籌劃空間,但是卻沒有開展納稅籌劃工作,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僅僅對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財務所造成的影響進行重視,但是卻忽略了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稅務所造成的影響,無法利用國家稅收政策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發展空間。
三、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幾種方式探究
(一)積極利用稅前扣除項目減少納稅所得額
其一,合理列支工資等費用,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制定比較完善、規范的薪金制度,并且要對實際所發放的工資、薪金采取代扣代繳的業務,還要對企業所發放的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計入研究開發費用之中,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企業需要建立明細賬并進行單獨核算,讓職工培訓費用進行全額扣除。其二,對于研究開發的費用需要進行專賬管理[5]。其中企業必須要對研究開發費用實施專賬管理,并且要對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進行分析,在進行匯算之后向上級部門進行申報。另外企業還要利用加速折舊所得到的優勢與好處,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方法,這樣不僅可以增加稅前扣除費用,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并且能夠提前收回資金。
(二)人員錄用和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嚴格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得知,高新技術企業在對人員進行錄用的時候,需要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并且要針對性的開展分析,比如像哪類崗位比較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錄用人員的培訓成本、工薪問題以及勞動生產率之間存在哪些差異,相關單位要積極做好勞動合同的簽署工作。除此之外,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需要積極摒棄計稅工資制度,可以將比較合理的工資在進行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這種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職工工薪所得稅的重復性,并且能夠減少納稅籌劃的風險。但是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企業在將工資薪金在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的時候,需要對同行業正常工資水平進行分析與考慮,避免產生不合理商業目的的稅收費,導致整個稅務機關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進行調整,致使整個后果不容樂觀。
(三)積極利用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實施納稅籌劃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支出有80%以上是應用到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產品的研發之中。在依據稅法規定得知,企業在積極開發新工藝、新產品的時候所產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如果沒有形成無形資產計入到當期損益,在嚴格按照據實扣除的相關內容中,需要根據研發費用的50%進行加計扣除。對于形成無形資產的,需要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分攤。因此,企業在積極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時候的支出需要與企業的其它支出進行劃分界限,實施單獨核算,這樣一來才能進一步實現加計扣除。
(四)廣告業務宣傳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稅法條例中得知,廣告費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按照15%的比例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企業不能對廣告費用進行無條件進行扣除。另外,對于業務宣傳費用以及廣告費用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經超過扣除的部分積極轉移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所以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可以不用再去考慮委托廣告公司所制定的廣告宣傳途徑,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在進行納稅的時候符合相關的廣告費用,并且要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五)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
業務招待費用同樣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關鍵內容,是是是納稅籌劃的重點因素,企業在實施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對會務費用、差旅費用與業務招待費用進行區別。其中業務招待費用主要是指納稅人為業務以及經營支付相應的酬勞費用。另外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核算的時候,避免將會議費用、差旅費用納入其中。近幾年,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注意兩方面,其一是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記錄,其二是要將業務招待費用積極納入到費用列支的限度之中。
(六)延期納稅
延期納稅的方法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要將實現的利潤積極準入到低稅負的子公司內,并且不予進行分配,此外還要積極降低母公司納稅所得額,從而實現延期納稅的基本母的。二是在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按照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進行預繳。其中對于繳稅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金額的四分之一,如果預繳方法確定,那么則無法進行隨意修改,納稅人可以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利潤實際情況進行預測,如果預測今年的效益要優于去年,那么可以按照去年所得額的比例進行繳納。
四、結束語
自我國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以來,企業逐漸成為了推動社會經濟的關鍵因素,而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與普通企業呈現出區別與不同,對構建和諧社會、穩定社會、繁榮社會做出重大貢獻。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是關系到自身發展的關鍵因素,是實現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的基礎載體,但是由于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呈現出諸多弊端,針對于此,筆者結合對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理解與認識,從稅務環節出發,對稅務籌劃中的弊端與不足進行探究,提出六點建議,實現高新技術企業經濟利益的有效化與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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