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22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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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應用;維護管理
1 引言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綜合了我國目前土地利用現狀管理的各種實際應用需求,涵蓋了土地利用數據庫管理、土地利用變更管理、查詢統計、報表管理、歷史數據管理、圖件管理、系統管理等一系列的業務,系統功能強大、使用簡單、穩定可靠,具有兼容性、規范化、可擴展性、可操作性、數據的共享應用、數據的一體化管理、影像的高度壓縮和快速還原顯示等顯著特點。建設和維護好縣級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為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土地利用規劃修編、土地資源評價、建設用地審批等提供快速、高效、準確、直觀地服務。
2 數據庫建設
2.1 數據庫結構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由主體數據庫和元數據庫兩部分構成。其中主體數據庫由空間數據庫和非空間數據庫組成;元數據庫則由矢量數據元數據、DOM元數據、DEM元數據和其他元數據組成。縣級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邏輯結構如圖1所示。
圖1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邏輯結構圖
2.2 數據庫內容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主要存儲矢量、柵格、統計表格、報告文本、掃描文件等數據,具體內容有:1)測量控制點、行政區、行政區界線、等高線、高程注記點、坡度圖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2)地類圖斑、線狀地物、零星地物、地類界線等土地利用數據;3)宗地、界址線、界址點等土地權屬數據;4)基本農田保護片、基本農田保護塊等基本農田數據;5)DOM、DEM、DRG和其他柵格數據;6)矢量數據元數據、DOM元數據、DEM元數據等元數據;7)其他數據。除此之外,建庫單位還可根據具體需要,依照《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要求進行數據庫的結構設計,對屬性數據結構表等內容進行擴充。
2.3 數據庫應用功能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應用功能有:信息查詢功能、專題圖制作、統計匯總、土地利用變化分析、基本農田分析、日常更新與年度變更、歷史數據管理等功能。可完成自定義查詢、組合查詢等多種查詢功能,實現日常土地管理有關圖件的快速查詢及圖屬互查;不同專題圖的制作功能可實現基本農田分布圖、耕地坡度分級圖等多種專題圖制作,并能生成規范所要求的統計匯總表,具有表格的統計、匯總、查詢、編輯、打印輸出等功能;能對不同區域、不同時間段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用地結構和占用基本農田情況進行土地利用結構、土地利用動態分析;具有農村土地調查數據日常更新,年度變更數據批量處理等功能,并生成年度變更上報數據;可完成圖形與屬性歷史信息的存儲、查詢和追溯等。
3 數據庫在縣級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應用
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體現了各行業用地的權屬、結構、數量和分布,是政府各相關部門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辦事效率、進行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參考。其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依據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屬于宏觀土地利用規劃,是各級政府依法組織對轄區內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治、保護所作的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隨著“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和新一輪產業結構的調整,土地資源的供需矛盾將更為明顯,這就需要進行新一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實現國家對土地的宏觀調控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科學、合理將直接影響到“十二五”規劃的目標能否順利實現,而二次土地調查建立的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中準確、翔實的土地數據將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保障。新一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以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中的地類為依據,通過對轄區內的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和基本農田等各種圖斑的地類、質量、面積和分布等進行分析,合理制定農業與非農業之間的配置以及農業與非農業內部的配置,從而達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切實有效保護耕地和實現不同產業之間合理配置的目的,力求轄區內經濟的長遠發展。
3.2 為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提供基礎數據庫
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是在第2 次全國土地調查基礎上,全面查清年度土地利用現狀和變化狀況,滿足國土資源日常管理的需要,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可靠的土地基礎數據和圖件等資料,是國土部門對國土資源進行實時、科學、有效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的建立以二次土地調查數據庫為基礎,以前后兩個年度的遙感影像和年度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內業提取的變化圖斑為依據,通過外業實地核實調查,確定圖斑實地的地類、位置和面積;根據城市建設用地審批資料,確定建設用地的類型;根據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資料,確定新增耕地來源類型等屬性信息,內業再利用土地變更調查軟件按要求逐圖斑和線狀地物進行變更,建立新的土地調查數據庫,提取年度土地利用變化信息,匯總輸出各種土地利用變更匯總表格和圖件,從而可以掌握年度土地利用變更情況及各種地類之間的流向變化信息。
3.3 為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立項提供科學依據
不搞強制全面推進
加強農村土地利用供給精細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負責人介紹,我國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為國家、省、市(地)、縣、鄉(鎮)級。雖然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對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進行了安排,但由于比例尺較小、內容安排相對粗疏,一些地區需要通過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進一步細化、規范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
當前,農村情況復雜多樣,發展不平衡,資源分布不均,需求有緩有急。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要充分考慮上位規劃定位是否明確、村“兩委”班子是否團結、基礎條件是否良好、村民意愿是否強烈、規劃編制經費是否有保障等因素。因此,編制工作要因需而為,不宜強制全面推進。
《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型r村社區建設、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保護的地方,應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其他地方要明確推進時間表,結合實際有序開展。
此外,鼓勵各地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總體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規劃為依據,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加大力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重點支持農村產業發展;有序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優先安排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指標;用好土地綜合整治平臺,引導聚合各類涉地涉農資金,整體推進山水林田湖村路綜合整治。
村民擁有主體地位
該負責人強調,要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讓村民真正參與到規劃編制各個環節。
為此,《意見》明確了工作流程:通過實地踏勘、入戶調查等方式摸清村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各類資源利用狀況,了解村民實際需求和發展愿景;在規劃成果編制中充分考慮村民意愿,合理安排各類用地規模、布局和時序;規劃成果要通過征詢、論證、聽證、公示等多種途徑,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和建議;規劃成果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納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法定程序報批。
關鍵詞:土地管理;規劃管理;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農村土地用地管理日益重要,對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規劃管理是新農村建設的核心內容,在提高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水平、強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和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目前農村土地規劃管理與經濟發展相矛盾,無法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土地規劃管理還存在規劃方法落后、耕地保護不足、道路網布局不合理等問題,這不僅影響到農村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我國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因此,政府部門應清晰認識到土地規劃管理的重要性,通過分析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采取必要的解決措施,以提高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水平。
1 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動態的經濟發展與靜態的規劃之間存在矛盾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項帶有戰略性的長期規劃,其年限少則5年,多則10年、20年。在這期間,一切事物都在不斷地發生變化,而規劃制定的各項內容和重要指標是指令性的,是靜態的。這樣一來,動態性的經濟發展和靜態性的規劃內容和指標之間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一致,出現矛盾。但1999年國家作出西部大開發和退耕還林還草的戰略決策,才事隔一年就明顯感覺到這個規劃不適應客觀形勢的變化。試想,如果通過改變規劃的有關內容使之適應形勢變化的需要(類似這種情況會不斷出現),那么,就需要不斷地修改規劃,其結果使規劃失去了它的嚴肅性;如果不修改規劃,又顯得規劃與實際脫節太大,造成規劃失真,同樣會使規劃喪失其使用價值。這表明我們現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至少在科學預見性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陷,所以,如何使規劃能夠盡量切近現實,尤其切近不斷變化著的客觀現實,使其偏離客觀實際最小,這是土地管理部門和規劃工作者需要認真思考的重要課題。
1.2 規劃方法滯后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傳統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經驗判斷為基礎,在對客觀事物觀察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制定出規劃指標,然后進行各種數據推算,最后達到綜合平衡。客觀事物是十分復雜的,土地問題既是經濟問題,又是社會問題,加上它自身的自然屬性上的特點,所以研究土地問題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然而,由于人們對客觀事物認識所固有的局限性,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根據這種認識所作的判斷往往不是恰如其分的或者完全符合實際的。由于傳統規劃方法本身所具有的靜態性特點,所以規劃年限越長,這種判斷與現實之間的誤差也就越大,規劃也就越遠離現實。在經濟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傳統規劃方法的這個缺陷表現得還不明顯,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局限性就越來越明顯,越來越顯得不能適應客觀實際發展的需要。一個由缺乏預見性的指令性指標為重要內容、并被作為硬性任務采用行政手段層層分解下達而完成的規劃,在客觀現實面前不僅顯得蒼白無力,而且其科學性受到質疑。規劃方法的革新是目前制定起宏觀指導作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前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
1.3 沒能有效保護耕地
在縣、鄉(鎮)級規劃制定過程中,把交通方便、條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農田,把條件差的、位置偏遠的農田劃作基本農田,即人們常說的“保劣不保優、保遠不保近”的現象相當普遍。地方上這樣作的目的在于,待以后進行非農建設時,可以比較方便地辦理“農轉非”的審批手續,減少麻煩。但這樣作完全背離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護耕地的初衷,使《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1.4 對農村居民點和農村道路網布局重視不夠
當前農村產業結構正處在調整階段,農村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如果通過總體規劃把保護耕地、節約用地與農村居民點布局調整、農村道路網布設結合起來并使之成為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一定會收到“一石兩鳥”的良好效果,既實現了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目標,又推進了農村城市化進程。
1.5 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不高
利用規劃及其計劃管理主要涉及到縣鄉兩級國土管理部門,在編制實施規劃等具體管理上又集中到縣級規劃管理的相關科室,使得鄉鎮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員缺乏專業的土地規劃的知識,導致了規劃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2 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對策
2.1 改進規劃方法
一是改定性分析方法為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二是改靜態分析方法為動態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根據人們在長期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理性認識,對某一事物的未來發展作出判斷。這種判斷可以用語言的形式進行描述,也可以用許多數據進行表述,這兩種表述方法都屬于定性分析的范疇。這里雖然也采用了數據(包括一些數據的推算)說明問題,但其實質仍然是定性分析的方法。這是以往人們常采用的規劃方法。如果把對一些問題通過分析作出的判斷用數學關系式、數學模型等展顯出來并進行推算分析,這就變成了定量分析的方法。顯而易見,這種定量分析方法是以定性分析為基礎的,實質上是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靜態分析方法是對某一事物在某個時點、某一特定空間上的狀況進行分析并作出判斷,以此為依據進行規劃的方法。人們知道,經濟和社會現象是一個過程,土地利用問題同樣也是一個過程,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著的過程,所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本身也應該是這種動態變化過程的反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標是追求在土地利用過程與經濟發展過程同步變化情況下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規劃必須是動態的,能夠反映某一時段因經濟發展而帶來的土地利用動態變化。所以,要想求得具有動態特點的規劃方案,必須采用動態的規劃方法。
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和動態變化功能的諸多規劃方法中,以PD—PLUS最為適用。PD—PLUS方法的最大特點主要不是謀取一些規劃的具體數據,而是著重研究分析事物的發展趨勢。然后,再在這種發展趨勢下確定相關的規劃指標,從而把制定規劃指標與相關事物發展的總趨勢聯系在一起。當然,“相關事物”是復雜的,例如,耕地保有量、建設占用耕地指標等與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狀況、城市化水平有關;而經濟發展、城市化水平又涉及到人口、社會消費水平、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等等。PD—PLUS方法能夠有效地解決這個比較復雜、而又回避不了的問題,因此能夠解決重要指標的動態變化問題,可以克服當前規劃中出現的在規劃期內只有一個數據的現象。當前的規劃,由于只有一個規劃期末的數據,無規劃期間內每一個進程的數據,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規劃期間劃分成幾個時段,每個時段有明確的指標要求,對實施者來說就容易把握,規劃也就容易落實。
2.2 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內容
認真做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調整劃定工作,將城鎮、村莊周圍、鐵路、公路兩側的耕地及其它區域質量好、產量高的耕地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將規劃指標具體分解落實到保護區和保護地塊,實行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保護制度,切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把農村居民點布局調整和農村道路網規劃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使零散村莊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完善農村道路網,為促進農村城市化進程創造條件。
2.3 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不斷創新規劃管理制度
根據科學的發展觀的思想來對耕地資源實施保護。依照城鄉統籌的具體要求做到產業進園、農民進鎮,土地要向業主集中的發展模式。在一些耕地比較缺乏的地區,人們對土地的掠奪性使用導致了土地承載力不能承受,使生態效益產生危機,違背了土地的開發利用要符合自然規律和生態規律的原則。依據社會、經濟、生態相統一的科學的發展原則來進行生態的建設,使農業用地以及生態環境有一個恢復和休養生息的時間。此外要加強人們珍惜土地資源的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的改變耕地的用途,并且還要加強區內耕地的質量保護,以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對于農業經濟的需求。
2.4 建立完善的土地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
對于土地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對從事土地利用規劃工作人員的學識、技術和能力進行嚴格的考核。規劃崗位執業的人員必須持有土地規劃師證書,并且是具有一定的規劃業務素質的人才能進入,由此來保證規劃工作的質量。其次,必須明確了土地規劃師在相關工作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只有持證并經注冊的土地規劃師的人員才有資格主持規劃設計工作,獲得規劃成果的簽字權、經辦權等等,同時必須提高規劃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社會責任感,形成良性的人才競爭機制,來不斷提高規劃管理的工作水平。
3 結束語
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著許多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步伐。因此,政府部門對土地規劃管理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發現并分析規劃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同時通過強化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工作,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解決措施,并且建立健全農村土地規劃管理運行機制,從而提高農村土地規劃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問題研究
引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落實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據,是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的重要舉措。土地規劃管理,尤其是農村土地規劃管理是農村城鎮化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保證我國糧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國早在九十年代就已經開始對土地進行宏觀規劃管理了,尤其對于占我國土地面積多數的農村地區,對于其土地的計劃管理更加重視,隨著過去一段時間我國土地的整頓和計劃,土地管理趨于科學化和有序化,但是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和不斷發展,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逐漸暴露了出來,為了做好宏觀調控,達到土地的可持續發展,研究更好的進行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工作勢在必行。
一、農村土地規劃管理的原則
(一)保障農村土地質量和數量原則
由于我國隸屬農業大國的現實情況,因此保證耕地質量和數量是我國的基本國情,雖然我國現在在國際社會屬于“第二大經濟體制”,但是現實情況也不容忽略,農民人數占我國人口比例大部分,要保證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可以滿足其生活的條件的同時,也應該最大限度的讓土地為農民以及我國帶來最大收益,所以在農村土地規劃管理的時候要遵循的一個原則就是保障土地的質量和數量,以此保證農業收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節約土地原則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人民的生活質量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對于居住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房子越來越大,占地面積自然也就會增大,無形中就會增加土地壓力,我國雖然占地面積廣,但人口眾多,導致人均面積減少,因此如果房子面積占的過多,耕地面積就會減少,因此在農村土地規劃管理中應該要遵循節約土地資源的原則。
(三)因地制宜的原則
我國由于南北發展有較大差異,對于土地的規劃管理也有較大區別,在農村土地規劃管理事業中應該正視地域差異,盡量做到不同地區不同對待,將土地資源利用率發揮到最大水平,減少因為地域差異引起的規劃不合理造成的土地資源浪費,因此在土地規劃管理中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
二、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體系不完善
土地作為一種必備的生產要素無時無刻地不參與社會經濟活動,而且土地利用還擔負著社會性,因此,必須以政府干預調控土地利用,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理。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形式是總體規劃加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但是在總體規劃之下的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略顯不足,造成這個原因主要是由于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相對總體規劃來說不具備強制性,因此在執行的過程中就會出現偏差。
(二)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低
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鄉鎮部門為主,由于我國土地所有制的問題,在土地規劃管理問題中,主要涉及縣、鄉鎮兩個級別,而且其中總體規劃由縣級執行,導致在具體的土地規劃管理中,鄉鎮府部門對于各個過程的工作落實不到位,而且表現出來在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也不夠高,這也是因為鄉鎮部門對于規劃管理工作不能落實造成的。
(三)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的城鄉統籌不足
由于我國城鄉發展水平的差異,再加上地域差別也較大,因此在土地規劃管理問題中,表現出來的問題是經濟水平越是落后地區對于土地規劃管理的水平就越低,不能很好的對土地資源進行利用,導致資源浪費。
(四)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區域差異巨大
由于農村經濟滯后于城市地區,科學技術也存在差異,因此在土地計劃規劃管理問題中,農村地區對于管理系統、硬件設施、人員配備、資金投入都表現出了不足,甚至人們對于土地計劃規劃管理意識都存在較大的地域差異。
三、提高農村土地規劃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體系
針對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體系不完善這個現實狀況,有關部門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結合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應該充分認識到每個級別在土地規劃管理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進行總體規劃的時候,要對于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進行細化部署,并采取強制措施,保證規劃可以有效進行。
(二)完善管理機構設置,提高管理人員專業水平
在土地規劃管理中,直接管理者是鄉鎮部門,因此對于鄉鎮部門的責任劃分應該具體化,在縣級政府總體規劃之后,鄉鎮部門還應該對于土地規劃管理進行編制、實施、以及一些后續工作,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管理,防止制度和政策走空的現象。另外,針對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不高的問題,在土地規劃管理的過程中,政府部門在組建規劃小組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到專業水平,并且要盡量熟悉當地土地形式的成員,而且要對小組成員進行專業培訓,對他們提出的規劃管理計劃要進行評估,不能盲目實施,避免出現問題。
(三)統籌城鄉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
由于我國經濟水平地域差別較大,在土地規劃管理的問題中,一些經濟水平落后的地方表現出來管理不足的現狀,要改善這些地區的土地規劃管理水平,需要政府部門加大管理力度,同時借鑒經濟水平較發達,土地管理水平較高地區的先進經驗,也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這些經驗進行調整改變,以此發展本地區特色的土地規劃管理。
(四)減小土地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區域差異
針對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區域差異巨大這個問題,有關部門應該引起重視,從宏觀調控上進行改善,在土地規劃管理的過程中,上級部門要專門針對經濟落后地區制定專門的計劃,并且要在經濟上給予支持幫助,為他們配備先進技術和專業人才,解決硬件設施不足導致土地規劃管理問題的情況。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于經濟落后地區人們土地規劃管理的意識,要讓他們意識到土地資源的寶貴,在建造房屋的時候要盡可能選取不適宜耕地的土地,盡量不破壞原有的耕地,而且要控制房屋的建筑面積,不能因為房屋占用過多土地資源,而造成我國耕地面積減少,導致農業收益降低。
結束語
土地是生命之源、萬物之本,也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是否可以有效實現可持續發展完全取決于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綜上所述,土地規劃管理是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確保農業收益,并且遵循保障農村土地質量和數量原則、節約土地原則以及因地制宜的原則,應該做到完善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體系、完善管理機構設置,提高管理人員專業水平、統籌城鄉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以及減小土地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區域差異,通過這些切實提高我國農村土地規劃管理水平,為經濟建設提供基礎保障。
參考文獻
關鍵詞:耕地保護 綜合整治 科學用地 合理布局 統籌發展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038-02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大幅增加,尤其是工業項目用地。由于交通條件、地理位置、經濟基礎等各種原因,這些項目用地主要都集中在城鎮周邊,幾乎沒有什么項目在偏遠鄉村選址。這樣一來,使得城鎮周邊的大量優質耕地被占用。盡管各地開展農村土地開發整理,有效地促進了耕地保護,但隨著可開發整理的土地資源的日益枯竭,我們守住18億畝耕地這條紅線的任務越來越艱巨。為此,中央及時出臺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政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具體地講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復墾,最終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標。通過科學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不僅可以有效地緩解用地壓力,促進經濟的發展,而且有力地支持了新農村建設,走出一條依法管地、科學用地、合理布局、和諧發展的新路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解決了耕地保護“缺動力”、工業化城鎮化“缺土地”、新農村建設“缺資金”、城鄉統籌“缺抓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臺”等一系列難點問題。
為了使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真正成為得民心、惠民生、合民意的仁政工程,筆者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以城鄉統籌發展和促進農業現代化為導向,不斷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從根本上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1.不斷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2.始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農業發展和農業現代化,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發展;要在增加耕地數量的同時努力提高耕地質量,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集約化水平。
3.嚴格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改善環境的原則,以農田整治為重點,立足提高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比重,進一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設,與散亂、廢棄、閑置、低效利用的農村建設用地整治相結合,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充分發揮其經濟、社會、生態綜合效益。
4.必須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依法推動、群眾自愿、統籌兼顧、因地制宜。要依法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體地位,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切實做到農民自愿、農民參與、農民滿意。
二、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堅持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的原則,穩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
1.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農民新居、城鎮發展等土地整治活動,合理設置建新、拆舊項目區,確保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有減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積有增加、質量有提高,實現以城帶鄉、以工補農,城鄉統籌發展的目標。要堅決扭轉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重建新、輕拆舊、重城鎮、輕農村、單一解決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的傾向,堅決糾正少數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等偏差,堅決制止實施過程中脫離發展實際、侵害群眾利益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2.在推進農村新居建設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設等工作中,凡涉及城鄉建設用地調整使用的,必須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嚴禁擅自開展建設用地置換、復墾土地周轉等“搭車”行為,防止違規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
3.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業生產、城鄉建設、農田水利建設、林業保護利用和生態建設等有關要求,科學編制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合理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規模、布局和時序。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4.要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業產業發展相適應,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人口轉移相協調,遵循城鎮發展規律,區分城鎮規劃區內、城鄉結合部、空心村和閑置宅基地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漸進。涉及農村拆遷安置的新居建設,應該為農民提供多種建房選擇,保持農村特色和風貌,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和景觀價值的傳統建筑。要尊重農民意愿并考慮農民實際承受能力,防止不顧條件盲目推進、大拆大建。
5.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必須舉行聽證、論證,充分聽取當地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涉及土地調整互換使用的,未征得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同意,不得強行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必須按照明晰產權、維護權益的原則,合理分配土地調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確受益主體,規范收益用途,確保所獲土地增值收益及時全部返還農村,用于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防止農村和農民利益受到侵害。
三、依照耕地分等定級技術規范和標準,嚴格進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質量的評定和驗收,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
1.大力推進以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建設為重點的農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條件、提高質量的要求,以提高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比重為目標,大力開展土地平整、田間道路建設、農田防護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級技術規范和標準,嚴格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質量的評定和驗收,有針對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穩步提升新增耕地產能,經整治的耕地要劃定為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要切實防止投入散、項目小、新增耕地質量偏低,以及重建設輕管護等問題。
2.規范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整體推進的原則,以耕地面積增加、建設用地總量減少、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為目標,規范推進以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內容的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設。未批準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地區,不得將農村土地整治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給城鎮使用。整治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首先應復墾為耕地,規劃繼續作為建設用地的可作為農民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農村非農產業發展用地。避免以整治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杜絕在農村土地整治中,違法調整、收回和強迫流轉農民承包地。
3.積極組織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學論證、集中投入、分步實施的要求,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實施《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確定的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進國家糧食核心產區和戰略后備產區建設,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基礎性保障。要切實加強配套工程建設,落實配套資金,強化工程監管,防止和糾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資金不落實等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整合和使用管理,保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順利進行
1.以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地方政府主導、國土資源部門搭建平臺、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落實責任,通力合作,準確把握工作要求,加強全程指導和有效監管,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并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
2.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融資重點向多元化資金投入、市場化運作轉移,整合各類資金,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導、社會多方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耕地開墾費和土地復墾費等資金為主體,引導和聚合相關涉農資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變,實行專賬管理,統籌集中使用,切實提高各項資金綜合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收益要優先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定,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主要用于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
總之,只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立足于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認真總結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就能確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規范、健康、有序開展。
關鍵詞:兩規;差異;協調;建議;長沙市
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27-0154-02
一、現實意義
“兩規”既有聯系,又有較多差異。計劃與規劃的不協調是“兩規”不協調的根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分別體現著計劃與“規劃”的特性。“兩規”都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依據,進而分析和研究用地布局,進行土地資源優化,合理實施征地和流轉,切實提高集約利用效率,實現城市建設和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因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提出,耕地紅線、土地利用規劃等詞匯隨即擺上臺面,故理清“兩規”的差異,實現“兩規”相互協調和銜接,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
二、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差異
合理利用兩個規劃,在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和環境的宏觀規劃的目標上是一致的。但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在特定的焦點上還是有一定差異。
1.兩規的核心支撐法規體系差異。城市總體規劃法規體系由《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條例》等組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規體系是由《土地管理條例》、《土地管理法》、《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等組成。
2.兩規的規劃管理體系差異。由“兩規”產生的規劃管理體系在中國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行政規劃系統。現在,不同的部門分別負責規劃,發展改革部門管理著社會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土地規劃又由土地部門管理,城鄉規劃部門負責建設與管理,交通專項規劃、水利、農業、電力分別由各自的部門負責組織。
三、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的內容
依據《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和《長沙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指標(見表1)。
1.加強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基于功能區土地利用的劃分,進一步明確了四類建設用地(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管制分區的建設,并明確區域規則,提出了這四類功能區土地使用要求。(1)允許建設區主要用于城市、鄉鎮工業發展,按照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具體安排土地。(2)有條件建設區在不突破允許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情況下,土地面積可用于布局調整規劃,或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潛力指數施工中的應用。(3)限制建設區內,應該大力開展土地整治特別是基本農田建設的綜合整治,促進耕地質量的提高,提高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4)禁止建設區內,土地主要用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建設,嚴禁在禁止建設區內進行與主要功能不符的建設活動。
2.強化區域統籌和城鄉統籌的銜接。城市總體規劃中將逐步增加城市的區域規劃強度和農村地區的統籌力度,在確保健康和諧發展的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指導思想逐步確立。通過對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協調發展,城市支持農村,實施工業反哺農業,促進工業向園區集中,向產業集中,郊區和農民向城市集中,構建了一個完整的服務體系。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潔,民主管理,鄉風文明的原則,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嚴格保護基本農田的基礎上,對農村土地流轉循序漸進地實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導農村土地流轉為城市建設用地,加強城市反哺農村,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3.加強建設用地總量調控。調控城市和農村建設用地的過程中,全面推進城市建設用地的結構不斷優化,實現土地集約利用的規劃目標。在長沙市建設用地總量的測定中,不僅要充分考慮基本農田和其他要素的保護,也可根據不同地區的土地用途管制和發展的要求,從總量和空間分布角度,與城市總體規劃充分協調,確保實現城市總體規劃與實施。
四、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建議
1.建立兩規相協調的規劃法規體系。(1)法規體系的完善。協調“兩規”先協調“兩法”,即協調《城市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因此,需要修改兩部法則的部分內容,從而協調兩法的關系。其次,制定區域規劃法。編制區域規劃是協調兩規最好的方法,若把城鎮體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當作區域規劃的兩個專項規劃進行編制和協調,那么矛盾也將不復存在。建立完善的區域與城市規劃法體系,制定區域規劃法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區域規劃法作為區域規劃的法律依據,就會導致相應的規范缺位。(2)用地分類標準的完善。針對用地標準分類的差異,應以《全國土地分類》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中的一套為基調,對另外一套進行協調,使兩套分類標準同時具有較強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兩規相協調的規劃編制體系。(1)規劃指標的協調。第一,要研究人口及人口規模。在人口統計方面,統計、公安、計生等部門應制定可操作性強的方法和措施,對本地區流動的人口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并結合人口普查數據進行更新。同時,對于環境容量應加強研究能力,使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達到在人口規模上的同一水平。第二,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劃分。對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劃定時,城市總體規劃不應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范疇,而且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建設內涵上必須保持一致的定義。為了保證城市用地在內涵上的一致性,以及保證在用地指標上兩個規劃的一致性,在兩個規劃的用地分類時應盡可能地對建設用地的分類保持內涵上的定義相同,建設用地這一大類下的各中類的外延和內涵至少要保證相同。(2)“兩規”在編制內容上進行明確分工。“兩規”在編制內容上有很多相似或者相同點,因此務必明確各自的編制重點,避免在同一編制內容上的重復。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應放在糧食安全的確保上和耕地的切實保護上,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等非農用地。
本市城市總體規劃應樹立整體觀念,統一規劃行政管轄范圍內的各種類型的工業園區、開發區、城鎮、村莊和集鎮建設,明確各級、各類產業園區和城市開發區的用地規模、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
3.建立兩規相協調的規劃實施體系。(1)區域規劃體系的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空間區域規劃上的具體實施,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則是進一步深化,銜接兩者的路途還很遙遠,除了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設用地規模以外,區域范圍內的資源環境保護問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各類產業園區和農村居民點布局等都是兩者協調須首要關注的問題。(2)整合區域規劃管理權利。法定的權威機構與區域規劃工作的開展是密切相關的,它可以是負責組織規劃的編制和審核,并監督實施規劃,使各部門、行業、區域位置的觀點和立場相互融洽,并及時調整發展過程中的新問題,進一步修改和評價計劃。
五、結語
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問題牽涉多個方面,而且規劃布局也是因地制宜,空間概念很強,今后可以從獲取基礎圖件、3S綜合運用等方面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1] 魯春陽.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研究[J].平頂山工學院學報,2007,(4):1-2.
[2] 張瑞平.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發展研究[D].蘭州:蘭州大學碩士論文,2006:20-25.
[3] 王素萍,杜艦.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矛盾與協調[J].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04,(12):6-8.
[4] 唐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方法研究[D].天津:天津大學博士論文,2012:33-37.
[5]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S].2012.
[6]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沙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3―2020)[S].2013.
[7] 蕭昌東.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發展規模相協調探析[J].城市規劃匯刊,1999,(2):36-37.
[8] 蕭昌東.“兩規”關系探討[J].城市規劃匯刊,1998,(1):29-33.
【關鍵詞】土地規劃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開展了土地利用規劃與管理工作,20多年來,土地總體規劃與管理工作對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強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盡管如此,土地布局尤其是農村土地布局依舊混亂并且被破壞的程度越來越嚴重,土地利用率不斷下降,進而影響農業生產,經濟穩定和人們生活。因此,日漸明顯的土地規劃與管理問題急需解決。
1現階段中國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的任務
面對土地供需的嚴峻形勢,土地規劃承擔的任務十分繁重。一是要為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提供土地保障。土地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動性的特點,因此土地利用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統籌協調解決好各行業用地矛盾,通俗的講就是要解決好“四子”問題,即米袋子、菜籃子、錢袋子、好房子。任何一項沒有解決好“四子”問題的規劃都不是一個好規劃。二是要統籌土地利用與布局(五個統籌)。國家提出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發展、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的戰略方針。在規劃的編制過程中要自始至終給予體現。三是要參與宏觀調控。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將土地和金融作為調控經濟發展方向和結構的兩個重要手段,土地規劃是實現這一手段的重要方式。如何更好地發揮土地的調控作用是土地規劃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
2當前土地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 規劃缺乏權威性,得不到有效的執行
規劃實施中的最大問題是規劃得不到有效的執行,還存在“規劃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錯誤思想。有些地方迫于政策的壓力,雖然將土地規劃的文本做得四平八穩,但土地的實際利用狀況與土地規劃文本上的內容相差甚遠。無視土地利用的布局,往往在規劃的農業用地區內建起了工廠,規劃大片工業用地區的地方,也僅僅在沿路地帶建設了少部分的工礦,造成用地布局的混亂。在個別地方甚至被認為是阻礙了經濟的發展,使得土地規劃社會地位和法律地位都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權威性得不到充分體現。
2.2 規劃調整的隨意性得不到有效遏制
在縣、鄉(鎮)級規劃制定過程中,把交通方便、條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農田,把條件差的、位置偏遠的農田劃作基本農田,即人們常說的“保劣不保優、保遠不保近”的現象相當普遍。地方上,在招商引資中,開發商或投資者為了降低投資成本,往往選擇拆遷量少,交通便利的農田進行投資開發;這樣可以比較方便地辦理“農轉非”的審批手續,而實際這種做法完全背離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護耕地的初衷,使《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2.3 規劃方法滯后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傳統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由于傳統規劃方法本身所具有的靜態性特點,所以規劃年限越長,這種判斷與現實之間的誤差也就越大,規劃也就越遠離現實。在經濟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傳統規劃方法的這個缺陷表現得還不明顯,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局限性就越來越明顯,越來越顯得不能適應客觀實際發展的需要。規劃方法的革新是目前制定起宏觀指導作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前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
2.4 規劃編制過程中,重編制,輕實施,缺評估,實施責任主體不明確
缺乏強制力與約束力,靜態的規劃觀念根深蒂固,缺乏動態的評估調整機制,規劃的社會公眾知曉度和透明度不高,沒有得到公眾的充分理解和認可,影響了公眾對規劃的監督、維護。
2.5 對農村居民點和農村道路網布局重視不夠
當前農村產業結構正處在調整階段,農村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如果通過總體規劃把保護耕地、節約用地與農村居民點布局調整、農村道路網布設結合起來,并使之成為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一定會收到“一石二鳥”的良好效果,既實現了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目標,又推進了農村城市化進程。
3 加強土地規劃管理的對策思考
3.1 改進規劃方法
一是改定性分析方法為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二是改靜態分析方法為動態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以往人們常采用的規劃方法。如果把對一些問題通過分析作出的判斷用數學關系式、數學模型等展顯出來并進行推算分析,這就變成了定量分析的方法。顯而易見,這種定量分析方法是以定性分析為基礎的,實質上是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靜態分析方法是對某一事物在某個時點、某一特定空間上的狀況進行分析并作出判斷,以此為依據進行規劃的方法。人們知道,經濟和社會現象是一個過程,土地利用問題同樣也是一個過程,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著的過程,所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本身也應該是這種動態變化過程的反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標是追求在土地利用過程與經濟發展過程同步變化情況下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規劃必須是動態的,能夠反映某一時段因經濟發展而帶來的土地利用動態變化。所以,要想求得具有動態特點的規劃方案,必須采用動態的規劃方法。
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和動態變化功能的諸多規劃方法中,以PD―PLUS最為適用。PD―PLUS方法的最大特點主要不是謀取一些規劃的具體數據,而是著重研究分析事物的發展趨勢。然后,再在這種發展趨勢下確定相關的規劃指標,從而把制定規劃指標與相關事物發展的總趨勢聯系在一起。當然,“相關事物”是復雜的,例如,耕地保有量、建設占用耕地指標等與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狀況、城市化水平有關;而經濟發展、城市化水平又涉及到人口、社會消費水平、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等等。PD―PLUS方法能夠有效地解決這個比較復雜、而又回避不了的問題,因此能夠解決重要指標的動態變化問題,可以克服當前規劃中出現的在規劃期內只有一個數據的現象。當前的規劃,由于只有一個規劃期末的數據,無規劃期間內每一個進程的數據,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規劃期間劃分成幾個時段,每個時段有明確的指標要求,對實施者來說就容易把握,規劃也就容易落實。
3.2 規劃的重點應由保護耕地向保護國土資源轉變
前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突出強調了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新一輪規劃應全面把握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堅持自然資源的全面保護,堅持區域發展的公平性、發展過程的持續性、人和自然的和諧性等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規劃中制定全面保護政策措施。
3.3 堅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
做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調整劃定工作,將城鎮、村莊周圍、鐵路、公路兩側的耕地及其他區域質量好、產量高的耕地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將規劃指標具體分解落實到保護區和保護地塊,實行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保護制度,切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3.4 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內容
把農村居民點布局調整和農村道路網規劃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使零散村莊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完善農村道路網,為促進農村城市化進程創造條件。規劃的內容體系應由指標控制體系為主向宏觀控制加空間布局相結合的方向轉變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土地利用成為國家調控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弱化單純的指標控制和分配的功能,強化布局結構優化和用途管制的功能。對土地利用布局研究不只是前兩輪規劃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也是土地用途管制難以嚴格履行的重要原因。本輪規劃要認真研究建設用地布局,市級以下應同步編制,落實到具體的地塊,使建設用地布局規劃與實際用地需求盡可能相符合。還要研究基本農田和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用地布局,使其保得住、保得好。規劃圖件的編制可采用以行政境界為整體的規劃掛圖與分幅大比例尺規劃圖等相結合的模式,編制規劃圖集。
3.5 構建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
規劃實施工作應由構建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入手。以規劃乃至整個國土資源管理的業務流程重組為核心,全面推進規劃實施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進規劃管理的信息化,能夠提高規劃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能夠加強對規劃的宣傳,有效地實施政府和社會公眾對規劃修編、調整和實施的監管;能夠全面提高規劃為公眾服務的水平,進一步改善國土資源部門的形象,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和各項建設。規劃信息系統的建設應全面貫徹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標準》和《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指南》的要求,確保共享和網絡互聯。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中,還要處理好內網與外網的隔離和匹配工作,構建省、市、縣、鄉統一的管理網絡。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節約集約;規劃;管理
中圖分類號S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100-0131-02
敦化市地處長吉圖為開發開放先導區的中間地帶,是物流、商貿、交通和通信樞紐,全市轄4個街道、16個鄉鎮和1個經濟開發區,總人口48萬。近年來敦化市國土資源局以處進長吉圖發展為契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積極探索適應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城鄉同發展共繁榮的良好局面,還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引導、調控,實現土地資源集約合理利用
1)盡快編制敦化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有長期性和戰略性,因此,我們要加快規劃的修編工作,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長吉圖發展規劃綱要有機結合起來,尋求最佳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進行統籌安排,確保規劃的實用性;
2)強化和突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我市城市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的編制和制定做到了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在開發和利用的過程中嚴格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規劃的調控作用,不但保證長吉圖規劃中重點項目用地指標,而且科學確定了城市和村鎮發展規模,實現了“企業向工業區集中、土地向規模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發揮了土地資源集聚利用效益,提高了城鎮品位;
3)地方政府嚴把土地供應閘門。需進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強化管理,堅決杜絕土地違法違規的供地情況發生。合理控制工業用地的盲目擴張,《禁止供地目錄》、《限制供地目錄》中的項目做到不供或少供地。同時充分發揮土地督察機構的作用,擴大宣傳力度并加大懲處土地違法行為;
4)合理分配建設用地指標。合理調控土地利用方式和規模,建立和健全用地機制。一是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二是實行問責制度。三是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
2完善土地調控的手段、方式和機制,節約集約用地
1)嘗試擴大有償使用范圍,提倡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土地。應該控制用地規模,從嚴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供地,逐步縮小劃撥用地范圍和數量;加快盤活低效土地,抓緊處理閑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的利用集約度;保持調控政策不放松,繼續執行從緊的土地調控政策,鞏固調控成果。2009年后敦化市對已劃撥的國家機關辦公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產業)、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各類社會事業用地開始逐步推行有償使用;
2)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四大節地工程”、推行“節地舉措”,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的倒逼約束機制、政策激勵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和共同責任機制,以用地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用地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約化水平。
3充分盤活全市存量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整合存量的國有建設用地
一是由政府牽頭,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土地轉讓、改變土地用途、土地置換等合理方式,走規模經營的路子。在建設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上轉變思維拓寬視野,給予優惠用地政策。二是經依法批準利用原有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開發建設的,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價款。三是借助“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三個改造項目,合理調整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積極配合城鄉統籌發展政策和產業政策,通過規劃、計劃、審批、供應、執法等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向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和民生項目傾斜,優化資源在空間上和產業間的配置,以供地結構調整和利用方式轉變來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土地利用價值,提升區域經濟綜合實力。
2)協調處理好閑置土地
按照“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無償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等相關土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批而未用土地調整盤活力度。對依法批準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因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批準地塊不能使用、原地類狀況未發生改變的土地,要盡快調整用地區位,切實解決當前用地不足的矛盾。
4 加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1)強化農村村莊建設管理。按照統籌規劃、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結合我省新農村建設要求,堅決貫徹執行“一戶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農村新增宅基地要優先使用村內空閑地、廢舊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新曾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我省規定的標準330平方米。凡村莊內有空閑地、廢舊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不批準新增宅基地占用農用地;
2)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整治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我們在部分鄉鎮開展實施了土地整理項目,實現田、水、路、林、村“五位一體化“的綜合治理,改善了農村土地利用環境,提高農村土地節約集約水平。
5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節約集約用地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1)建立健全規章知制度
依舊《中化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出臺《敦化市工業用地預審制度》,促進了我市節約集約用地。
2)完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管理
為了及時向社會公開土地利用動態信息,我們實行每周五錄入制,將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公告、土地供應結果和轉讓、出租、抵押等二級市場交易的宗地數據,包括位置、出讓日期、面積、來源、用途、供應方式、出讓年限、土地使用權人、出讓價款等指標錄入中國土地市場網,接受社會的監督,達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的。
3)切實加強對建設用地的監督管理
各類建設用地嚴格必須按照批準的建設用途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一經發現,依法從嚴查處。
4)嚴格執行批后驗收收制度
項目竣工投產時,對項目建設規定的投資強度、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各項指標進行檢查驗收。凡投資強度、規劃建設條件未達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通過項目竣工驗收。
總之敦化市節約集約用地一些做法和經驗,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要求,也符合長吉圖規劃綱要實施需要,今后我們將節約集約用地步伐,努力提高敦化市節約集約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