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24 10:35:1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法律思維與生活,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大學的四年里,學習了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了解和掌握國家的主要法律法規,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則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法學專業,并能運用法學理論,方法和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但是書本的學習較有限,于是參加了很多社會實踐和社團的工作,從事了大到組織策劃晚會、小到文秘接電話的工作,積累了很多了從失敗到成功的經驗。我認為實際操作能力和組織合作能力的學習更重要。對自己總體評價是為人熱情樂觀,真誠,工作踏實、易上手,遇到困難能迎難而上,不輕易放棄。
從大學一直下來,我感覺我學到了很多,特別是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工作經驗,雖然以前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從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則和處事的經驗對于現在的我來說,做事也變得成熟穩重了。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認真負責,有團隊合作精神,還有較好的交際能力。
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也許我的知識有限法學專業,也許我還太年輕,缺乏實踐經驗,也許在某些方面我無法像其他人一樣工作自如,但年輕意味著熱情與活力,我有生理缺陷(從初中起我的聽力就逐漸減弱,但并不妨礙我的學習、工作與生活,反而更能讓我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擾,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憑自己的能力和學習在畢業以后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中克服各種困難,不斷實現人生價值與追求的目標。
大學的四年里,學習了法理學、中國法制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了解和掌握國家的主要法律法規,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則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法學專業,并能運用法學理論,方法和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但是書本的學習較有限,于是參加了很多社會實踐和社團的工作,從事了大到組織策劃晚會、小到文秘接電話的工作,積累了很多了從失敗到成功的經驗。我認為實際操作能力和組織合作能力的學習更重要。對自己總體評價是為人熱情樂觀,真誠,工作踏實、易上手,遇到困難能迎難而上,不輕易放棄。
從大學一直下來,我感覺我學到了很多,特別是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工作經驗,雖然以前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從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則和處事的經驗對于現在的我來說,做事也變得成熟穩重了。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認真負責,有團隊合作精神,還有較好的交際能力。
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也許我的知識有限法學專業,也許我還太年輕,缺乏實踐經驗,也許在某些方面我無法像其他人一樣工作自如,但年輕意味著熱情與活力,我有生理缺陷(從初中起我的聽力就逐漸減弱,但并不妨礙我的學習、工作與生活,反而更能讓我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擾,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憑自己的能力和學習在畢業以后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中克服各種困難,不斷實現人生價值與追求的目標。
一、案例教學法在大學法學教育中的應用意義
作為重要的教學方法之一,案例教學法注重對案例的研討和分析,以提高學生的法學思維和知識應用技能為目的,在教學中的應用越來越受到重視,其重要作用表現在以下方面。1.推動課堂師生有效互動。案例教學中,任課老師往往需要提供豐富的案例材料,讓學生掌握充足的學習資料。同時,為妥善解決案例中的問題,師生之間需要有效開展交流互動,深化對案例的認識,把握每個學習要點,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也讓整個課堂教學充滿活力。2.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法學教育教學中,案例類型是多種多樣的,并且每個案例往往有著曲折的情節,豐富的人物形象,能調動學生思考和學習興趣。同時,很多案例還與學生日常生活緊密聯系,有利于學生積極主動融入學習和討論當中,滿懷熱情學習案例內容,推動教學活動順利進行。3.有利于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大學法學教育中,通過案例教學法的應用,能讓學生將理論和知識應用結合起來。有利于學生深化對理論知識的認識,加深印象。同時還可以利用所學知識解決案例中的具體問題,提高知識分析和應用技能。這對提高學生法律素養,讓他們利用法律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促進課堂教學效果提升也具有積極作用。
二、案例教學法在大學法學教育中的應用策略
作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滿足大學法學教育的需要,將其應用到教學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作為任課老師,應該認識其重要作用,把握每個要點,合理選擇教學材料,促進案例教學法更為有效的發揮作用。1.科學合理選擇教學案例。案例選擇是關鍵的內容,任課老師要注重案例篩選,考慮學生基本情況,結合法學教育教學目標,注重案例與生活聯系,與社會熱點問題聯系,確保案例真實性與開放性,這對提高教學效果產生重要影響。例如,民法基本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學習時,可以引入以下真實的生活案例:小明花2600元購得一件皮衣,回家后發現皮襯下面的皮革腐爛,要求商場退貨。試分析商場的做法違背了哪項原則?小明應該采取哪種措施維護權益?這種案例短小精悍,與學生的生活緊密相聯,有利于學生積極思考和討論,鞏固所學內容,提高學習效率,促進知識應用技能提升。2.注重對案例進行討論和學習。案例教學法的應用中,討論是非常關鍵的環節,不僅可以激發課堂活力,還能鞏固知識,促進知識應用技能提升。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時,可以引入以下案例:小明花了8000元購得一部單反相機,回家后懷疑是假冒偽劣產品而向商場索賠。商家卻拒絕索賠,給出的理由是,小明是無業人員,購買相機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消費,而是為了索賠。請思考和討論以下問題:小明購買單反相機的過程中擁有哪些權益?商家能否拒絕索賠?小明可以得到賠償嗎?通過這樣的案例引入,能夠幫助學生打破思維僵局,拓展學生思維空間,讓他們自由討論,充分發表意見和看法,并利用所學知識解答問題。不僅可以活躍課堂氛圍,還能取得更好的教學效果。3.增進案例與學生日常生活的聯系。大學法學教育與學生的生活密切相聯,因而案例教學中應該注重與生活的聯系,引發學生思考,提高知識應用技能。例如,公民基本權益學習時,可引入侵害公民通信自由案、侵害公民受教育權案等案例,讓學生知道公民的基本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應對措施。這樣既有利于學生深化對課文內容的認識,還能調動學習主動性,掌握正當的維權途徑,有利于促進學生知識應用技能提高。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整個大學法學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學法,不僅能推動課堂教學順利進行,還能激發課堂活力,調動學生的主動性,讓他們有效開展交流互動,促進教學效果提升。作為任課老師,應該合理選擇案例,科學安排教學流程,激發學生的興趣和熱情。并注重課堂互動和討論,讓學生利用所學知識認真分析案例,進而把握要點,掌握綜合技能,實現提高教學效果和學生法律素養的目的。
作者:代寒芳 單位:九江職業大學
參考文獻:
[1]吳凡.論視頻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J].云南農業大學學報,2010(2),53-55,67.
一、創設生活化教學情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從深層面來講,道德與法治知識源自于生活,同樣也為現實生活提供服務,其中道德是對人們行為進行約束的精神力量,而法律則是對人們行為進行規范的準則,而兩者都與我們的現實生活密切相關。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教師要清楚地認識到這一特性,進而有意識地將教學內容與生活實例相聯系,有效創設生活化的教學情境,打破學生潛意識中對道德與法治知識的疏遠感,使其能夠以生活視角審視這一知識點,從而激發其學習興趣。為此,教師應當有效整合教學資源與生活資源,對教材中深藏的生活元素進行深度挖掘,從而找到教材與生活的契合點。
比如,在講解“平等、尊重與寬容”相關內容時,為了能夠提高學生對該知識點的學習興趣,教師便可創新教學方式,讓學生通過表演將現實生活中出現的矛盾、摩擦表現出來,進而引導學生結合生活經驗去解決表演內容中的問題,以興趣點的激發去導入道德與法治知識的講解,并共同探討平等和諧班級文化的構建。
二、結合社會熱?c新聞,強化知識與生活的貼合度
對于初中學生而言,其意識形態的建立更多以現實生活為基礎,而生活同樣也是提高學生認識能力的關鍵。因此,在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教學當中,為了促進學生道德素養與法治意識的養成,結合生活實際則顯得尤為必要,并且可適度引入社會的熱點新聞,以此去強化教學內容的說服力和實效性。通過對熱點新聞的深入解析,學生對教材中的理論知識會產生更為深入的理解,一定程度上也使其意識到道德與法治理論知識與現實生活的內在聯系。
比如,在講解“承擔責任”相關內容時,教師便可為學生舉出最為直觀的參考實例,讓學生能夠直觀感受到“任何人都應為自身行為負責”的這一法治常識,以真實發生的熱點新聞去促進學生構建責任意識,能夠用法律知識對自身行為進行約束。
三、布置生活化作業,鞏固道德與法治知識
生活是道德與法治課程的源泉,脫離了生活的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則像是枯燥知識點的堆積,毫無生氣可言。因此,生活化思維除了在課堂教學中有所滲透之外,還應在學生的課后生活中有所體現,讓學生能夠將所學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事例當中,去解決生活中碰到的一系列現象,因此布置生活化作業顯得尤為必要[2]。同時,課后作業作為鞏固所學知識的有力手段,也能夠加強學生對知識的理解。
比如,在講解“愛在家人間”的相關內容時,教師便可布置幫父母做家務、看望祖父祖母等生活化的課外作業,通過學生與家人的相處,在愛意氛圍中感受家人的珍貴。這種極具生活化的作業布置讓學生感受不到負擔,并且能夠從作業完成的過程中感受到成就與滿足,有助于初中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
四、緊密聯系生活,實現課內外一體化教學目標
除了布置課外作業,生活化的課外活動也極為必要,作為初中教師,應當對生活資源進行積極的開發與利用,做好課外延伸工作去實現課內外一體化教學目標,響應新課改號召。而在課外活動的開展中,為有效發揮生活資源的功能價值,則可組織學生去進行課外的科技活動或調研活動,進而確保課外教學的生活化,提升學生的知識運用能力,拓展其知識面。
關鍵詞:高校;法學教學;案例教學法
中圖分類號:D90-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03-0239-02
從課程特征上看,法學既是一門基礎性學科,又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廣泛應用于社會各個行業的綜合性學科。[1]在高校法學教育中,教師的授課目標不僅僅在于提高學生的法學基礎水平,幫助他們扎實基本技能,同時也在于為社會培養高水平的法學專業型人才,幫助學生將批判性與創新性的法律思維應用到生活當中,以此獲得更好的生活水平。簡言之,法學學習的關鍵不僅在于理論也在于實踐。學生想獲得更好的實踐成果,讓所學知識不再只是一紙空文,就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實踐中來,學會應用法學。
一、 傳統法學授課方式中存在的弊端
受教學經驗及外部環境的限制,多數高校的法學教學依然采用板書式授課,這種教學方式雖然有著其自身的優點,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學生主動學習能力的養成,不利于豐富課堂內容、提高課堂氛圍。
(一)授課內容陳舊
法學是一門積累性較強的學科。學生想在法學學習中獲得更好的成績,就必須加強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了解,不斷深化自己的法律修養與法律意識,逐步實現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2]
授課過程中,教師會要求學生記錄一些法學理論內容,并將這部分內容與所學的知識聯系起來進行了解,以此實現理論與實踐的聯系。然而,由于授課內容相對枯燥,課本更新速度偏慢,經常出現法學教學內容與實際相脫節的情況,此時,學生雖然可以學會法律知識并將其應用在日常生活中,但這種知識的應用已經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也不能用作法律判斷的全部依據。事實上,法官和律師在進行案件審理和評判過程中經常會吸收采納一些更新鮮的案例,并不斷更新評判和辯護的依據,以此實現法學原理與生活實際的緊密結合。因而,授課方式與授課內容的陳舊不利于法學使用價值的發揮,也不利于學生今后的就業求職。
(二)理論與實踐相脫離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它不僅應用在法律案件的審理方面,同時也出現于社會生活的每個角度。從教學目的上看,高校法律教育就是為了培養實務型的法律人才,讓這些基礎扎實、能力較強、有豐富經驗的學生能在畢業之后投身到法律建設事業中來,為社會主義法律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傳統法律教學模式中,教師以課本內容為授課依據,將期末考試與司法考試中可能涉及的內容作為授課重點,強調學生對法律法條的硬性理解和記憶。這種教學模式以考試成績作為學生能力評判的標準,忽視了對學生能力的綜合判斷,不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不利于他們法律實踐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此時,學生分析問題理解問題的能力存在不足,對法律法條的應用也較為死板,這使得他們無法將所學知識與問題聯系起來分析,也無法用法律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可以說,理論與實踐的脫離讓法學的實用價值大大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的法律學習興趣,讓法律教學更加死板,趣味性也更低。
與此同時,傳統的高校法律教學忽視了對學生法學思維的培養,使學生過分關注個別案例,而忽視了對案例之間關聯的尋找。[3]這種情況下,學生僅能處理較為單一的案例,對于一些內容復雜或課本上未曾涉及的案例則缺乏處理經驗,這使得他們的實踐能力被大大局限,綜合分析能力不足。換言之,傳統教學模式只為法學理論和案例建立了單向性聯系,這導致了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學習與生活的脫節、個案與規律的脫節,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三)削弱了學生的課堂主體地位
傳統法學教學模式下,以教師口述法律知識為主的授課模式已經為諸多高校所慣用。這種模式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很難得到提高,他們也很難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讓法學課堂的教學效果進一步被削弱,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逐漸喪失。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傳統的法律教學方式只注重學生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而忽視了理論基礎與實踐應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能力的有機結合。這使法律學習的過程成為了知識的死記硬背過程。另外,由于學生的專項能力無法得到有機整合與全面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與知識體系也很難得到建立,這令高校法律教學難以收獲預期的效果,課堂的整體效率也可能出現下降。
(四)經驗性色彩濃厚
在教學活動中,一些年齡較大、專業知識豐富、在法學領域較為權威的教師通常是學生學習和敬仰的對象,也通常是學校教學計劃的制定者。此時,濃厚的經驗性色彩逐漸成為了高校法律教學的明顯特點。[4]
二、 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應用的意義
(一)培養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
在案例教學法的應用過程中,教師和學生必須明確自己在課堂上的定位,正確處理師生關系,以此獲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作為教學活動的引導者,教師必須拋棄課堂主體的地位,為學生提供合理的引導與科學的指揮。在備課環節,教師必須充分考慮學生的整體水平,并選擇合理的教學案例,以此為學生創造科學、愉快的學習環境。而作為教學活動的主導者,學生將直接參與到課程設計與安排中來,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知識掌握能力來設計課程,以此實現教學效果的最優化處理。在案例教學活動中,學生要積極參與討論,并以小組的形式對案例進行綜合分析,從多個角度對案例進行全方位解讀,以此加深對所學知識的了解。可以說,案例教學法引導了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讓他們學會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并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突破個人極限,實現法律綜合素養的整體性提高。
(二)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案例教學法將法學原理與生活案例相結合,借助鮮明真實的事件來激發學生的好奇心與探索欲望,讓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勇于提問、不斷挑戰自我,最終實現學習興趣的全面提高。傳統教學方法中對案例的分析是較為枯燥的,案例教學法則將案例從課堂中的陪襯轉變為教學主體,讓事件取論,讓學生對那些真實發生的、新近發生的案件進行全方位的理解和把握,并不斷領悟其中蘊含的法學理論。可以說,這種教學方式充分考慮了社會發展的速度,讓法律教學保持足夠的新鮮感,并以此為契機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在探索案例的過程中,學生的興趣不僅在于對理論的正確應用,同時也在于將自己得出的結論與既定判決相對比,從中發現不足。
三、 案例教學法在高校法學教學中的應用
從案例的選擇上看,教師應盡量選擇有代表性的、新近發生的案例作為討論對象,以此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他們在經典案例的學習過程中加深對所學知識的印象和理解。真實性與典型性是案例選擇的基礎,主要選擇那些有代表性的、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件,才能保證案件結果的真實性與規律性。
從課前準備環節來看,教師不僅要做好案例的全方位分析,還要明確案例與法律理論的關系,并在重點環節對學生進行引導和教育,以此深化案例教學法的意義和價值。在課前準備環節中,學生應初步了解案例并以小組為單位完成信息搜集工作,發掘案例中可能蘊含的法律原理,并對案件中自己感興趣的方面進行提問。合理的課前準備能加深學生對案件的印象,讓他們明確如何運用法律,如何解決法律中可能存在的爭議焦點。
課程進行中,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對案例進行二次分析,并對討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信息交換。在班級討論過程中,每個小組都應選派一名代表對分組討論的結果進行表述,并對其他小組的討論結果進行點評。在意見的交換過程中,學生可以吸收他人的優點,實現個人法律能力的提升。
四、 小結
隨著社會法制化進程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意法律對生活的影響,并開始加強自身的法律修養。與此同時,法律意識的深化也對高校法學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時,必須深化案例教學法在高校法律教學中的應用,才能更好地發揮法律教學的真正效果。
參考文獻:
[1] 張波. 淺析刑法課堂中案例教學模式的開展[J]. 學理論. 2013(33):11.
[2] 楊瑞仙.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軟件工程教學改革探討[J]. 電腦知識與技術. 2013(10):3-4.
從課程特征上看,法學既是一門基礎性學科,又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廣泛應用于社會各個行業的綜合性學科。[1]在高校法學教育中,教師的授課目標不僅僅在于提高學生的法學基礎水平,幫助他們扎實基本技能,同時也在于為社會培養高水平的法學專業型人才,幫助學生將批判性與創新性的法律思維應用到生活當中,以此獲得更好的生活水平。簡言之,法學學習的關鍵不僅在于理論也在于實踐。學生想獲得更好的實踐成果,讓所學知識不再只是一紙空文,就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實踐中來,學會應用法學。
一、 傳統法學授課方式中存在的弊端
受教學經驗及外部環境的限制,多數高校的法學教學依然采用板書式授課,這種教學方式雖然有著其自身的優點,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學生主動學習能力的養成,不利于豐富課堂內容、提高課堂氛圍。
(一)授課內容陳舊
法學是一門積累性較強的學科。學生想在法學學習中獲得更好的成績,就必須加強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了解,不斷深化自己的法律修養與法律意識,逐步實現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2]
授課過程中,教師會要求學生記錄一些法學理論內容,并將這部分內容與所學的知識聯系起來進行了解,以此實現理論與實踐的聯系。然而,由于授課內容相對枯燥,課本更新速度偏慢,經常出現法學教學內容與實際相脫節的情況,此時,學生雖然可以學會法律知識并將其應用在日常生活中,但這種知識的應用已經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也不能用作法律判斷的全部依據。事實上,法官和律師在進行案件審理和評判過程中經常會吸收采納一些更新鮮的案例,并不斷更新評判和辯護的依據,以此實現法學原理與生活實際的緊密結合。因而,授課方式與授課內容的陳舊不利于法學使用價值的發揮,也不利于學生今后的就業求職。
(二)理論與實踐相脫離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它不僅應用在法律案件的審理方面,同時也出現于社會生活的每個角度。從教學目的上看,高校法律教育就是為了培養實務型的法律人才,讓這些基礎扎實、能力較強、有豐富經驗的學生能在畢業之后投身到法律建設事業中來,為社會主義法律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傳統法律教學模式中,教師以課本內容為授課依據,將期末考試與司法考試中可能涉及的內容作為授課重點,強調學生對法律法條的硬性理解和記憶。這種教學模式以考試成績作為學生能力評判的標準,忽視了對學生能力的綜合判斷,不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不利于他們法律實踐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此時,學生分析問題理解問題的能力存在不足,對法律法條的應用也較為死板,這使得他們無法將所學知識與問題聯系起來分析,也無法用法律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可以說,理論與實踐的脫離讓法學的實用價值大大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的法律學習興趣,讓法律教學更加死板,趣味性也更低。
與此同時,傳統的高校法律教學忽視了對學生法學思維的培養,使學生過分關注個別案例,而忽視了對案例之間關聯的尋找。[3]這種情況下,學生僅能處理較為單一的案例,對于一些內容復雜或課本上未曾涉及的案例則缺乏處理經驗,這使得他們的實踐能力被大大局限,綜合分析能力不足。換言之,傳統教學模式只為法學理論和案例建立了單向性聯系,這導致了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學習與生活的脫節、個案與規律的脫節,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三)削弱了學生的課堂主體地位
傳統法學教學模式下,以教師口述法律知識為主的授課模式已經為諸多高校所慣用。這種模式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很難得到提高,他們也很難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讓法學課堂的教學效果進一步被削弱,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逐漸喪失。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傳統的法律教學方式只注重學生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而忽視了理論基礎與實踐應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能力的有機結合。這使法律學習的過程成為了知識的死記硬背過程。另外,由于學生的專項能力無法得到有機整合與全面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與知識體系也很難得到建立,這令高校法律教學難以收獲預期的效果,課堂的整體效率也可能出現下降。
(四)經驗性色彩濃厚
在教學活動中,一些年齡較大、專業知識豐富、在法學領域較為權威的教師通常是學生學習和敬仰的對象,也通常是學校教學計劃的制定者。此時,濃厚的經驗性色彩逐漸成為了高校法律教學的明顯特點。[4]
二、 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應用的意義
(一)培養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
在案例教學法的應用過程中,教師和學生必須明確自己在課堂上的定位,正確處理師生關系,以此獲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作為教學活動的引導者,教師必須拋棄課堂主體的地位,為學生提供合理的引導與科學的指揮。在備課環節,教師必須充分考慮學生的整體水平,并選擇合理的教學案例,以此為學生創造科學、愉快的學習環境。而作為教學活動的主導者,學生將直接參與到課程設計與安排中來,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知識掌握能力來設計課程,以此實現教學效果的最優化處理。在案例教學活動中,學生要積極參與討論,并以小組的形式對案例進行綜合分析,從多個角度對案例進行全方位解讀,以此加深對所學知識的了解。可以說,案例教學法引導了學生的課堂主體意識,讓他們學會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并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突破個人極限,實現法律綜合素養的整體性提高。
(二)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案例教學法將法學原理與生活案例相結合,借助鮮明真實的事件來激發學生的好奇心與探索欲望,讓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勇于提問、不斷挑戰自我,最終實現學習興趣的全面提高。傳統教學方法中對案例的分析是較為枯燥的,案例教學法則將案例從課堂中的陪襯轉變為教學主體,讓事件取論,讓學生對那些真實發生的、新近發生的案件進行全方位的理解和把握,并不斷領悟其中蘊含的法學理論。可以說,這種教學方式充分考慮了社會發展的速度,讓法律教學保持足夠的新鮮感,并以此為契機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在探索案例的過程中,學生的興趣不僅在于對理論的正確應用,同時也在于將自己得出的結論與既定判決相對比,從中發現不足。
三、 案例教學法在高校法學教學中的應用
從案例的選擇上看,教師應盡量選擇有代表性的、新近發生的案例作為討論對象,以此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他們在經典案例的學習過程中加深對所學知識的印象和理解。真實性與典型性是案例選擇的基礎,主要選擇那些有代表性的、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件,才能保證案件結果的真實性與規律性。
從課前準備環節來看,教師不僅要做好案例的全方位分析,還要明確案例與法律理論的關系,并在重點環節對學生進行引導和教育,以此深化案例教學法的意義和價值。在課前準備環節中,學生應初步了解案例并以小組為單位完成信息搜集工作,發掘案例中可能蘊含的法律原理,并對案件中自己感興趣的方面進行提問。合理的課前準備能加深學生對案件的印象,讓他們明確如何運用法律,如何解決法律中可能存在的爭議焦點。
課程進行中,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對案例進行二次分析,并對討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信息交換。在班級討論過程中,每個小組都應選派一名代表對分組討論的結果進行表述,并對其他小組的討論結果進行點評。在意見的交換過程中,學生可以吸收他人的優點,實現個人法律能力的提升。
1法律的生態化基本范疇
本體論范疇是對法的存在及其本質認識和概括,反映法是什么,不是什么,何以是此而非彼,法內部的構成要素和結構形式,法的存在形式,法的調整機制,法的基本功能。[2]13為了解決經濟法的生態化的本體論問題,首先要解決經濟法學界和環境法學界爭論已久的法律生態化的本體論問題。本文所要解決的是法律生態化是什么以及法律生態化內在特征的問題。
1.1法律生態化概念之考辨關于法律的生態化,法學界至今亦尚未形成統一的概念或解釋。但歸納起來有兩種觀點。
(1)立法理念說。該學說認為法律生態化作為一種立法的理念、精神或指導思想,即強調應在各部門法中確立尊重生態自然的立法精神或指導思想。在我國最早引入法律生態化觀點的是北京大學的著名環境法學家金瑞林教授。他指出:“‘法律生態化’的觀點在國家立法中受到重視并向其他部門法滲透。在民法、刑法、經濟法、訴訟法等部門法中也制定了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新的法律規范。”[3]隨后,我國著名環境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馬驟聰教授亦指出:“在前蘇聯時期,蘇聯的生態法學家就提出了‘法律生態化’的概念和主張,即認為對自然環境的保護不僅需要制定專門的自然保護法律法規,而且還需要一切其他有關法律也從各自的角度對生態保護作出相應規定,使生態學原理和生態保護要求滲透到各有關法律中,用整個法律來保護自然環境。”[4]我國環境法學家、武漢大學的王樹義教授亦撰文指出:“所謂立法的生態化,即是指各種不同的法律部門在立法的過程中,均應考慮國家在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合理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方面的生態要求,都要制定相應的法律規范對生態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目前,國外許多國家在國家立法的過程中非常注意各法律部門立法的生態化,以俄羅斯聯邦為例,俄在其《所有權法》、《聯邦投資活動法》、《外國投資法》、《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私有化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中都有關于生態要求方面的規定。另外,在俄羅斯聯邦的行政立法、民事立法、刑事立法和其他立法中也有關于調整生態社會關系方面的法律規定。俄羅斯聯邦上述這些法律部門立法的逐步生態化,有力地推動了俄羅斯聯邦生態立法的發展,促進了俄羅斯聯邦生態法律體系的形成。”[5]最近,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著名環境法學家蔡守秋教授則進一步對法律生態化提出獨到的見解,認為其是“對傳統法律目的、法律價值、法律調整方法、法律關系、法律主體、法律客體、法律原則和法律責任的綠化或生態化。它以環境正義、環境公平、環境民主、環境效益、環境安全和生態秩序為自己的價值取向,以明確主體人和客體自然之間的法定關系、賦予人和非人物種的特定法律地位為特色途徑”[6]。
(2)趨勢說。該觀點以中國環境法學會副會長陳泉生教授為代表。此學說認為:與其說法律生態化只是一種立法的理念、精神或指導思想似不夠完整,不如說法律生態化是一種法律發展的趨勢似更為全面。其既將法律生態化作為一種立法精神或指導思想予以囊括,又指出了這一立法精神或指導思想確立后必將推動法律朝著生態化方向不斷推移的發展趨勢,從而較為全面地概括了法律生態化的內容和較為科學地體現了法律生態化的特征。法律的生態化趨勢是以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將法律生態化的理念注入立法體系之中,從多維視角探究生態與法律的關系,對傳統的以當代人為本位的法律思想、法律觀念、法律價值取向、法律重心、法律救濟、立法傾向等進行深刻的反思,以嶄新的符合環境時代要求的法律思想———生態主義(即強調人類與生態共同利益為中心的思想)、法律觀念———生態本位(即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法律價值取向———當代人與后代人,人與自然、法律重心———保障環境權、法律救濟———利益衡量、立法傾向———預防優先等予以取代,并在此基礎上構建符合環境時代要求的法律制度。[7]
本文認為,法律生態化是一種范式。法律的生態化是生態文明時期的產物,其順應21世紀生態文明社會變革發展而產生的。隨著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人類文明形式由工業文明向生態文明的轉變;世界經濟形態由資源經濟和物質經濟向知識經濟和循環經濟的轉變;社會發展道路由非持續發展向可持續發展的轉變,世界各國的法律已呈現出一種趨同的傾向,即各國的立法均秉承了可持續發展理念,以應對生態危機的挑戰和順應環境時代的要求,從而使法律朝著生態化的方向不斷地推進。不論“理念說”還是“趨勢說”,法律生態化的實質還是以可持續發展為邏輯起點,以生態主義為法哲學主張,以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最終目的,全面構建法律的理念和體系,使法律適應生態文明發展需要。因此筆者認為法律生態化與其說是一種立法精神、立法理念,或者說是一種趨勢,還不如說是一種范式。范式概念是由美國科學哲學家托馬斯•庫恩最早提出的。庫恩認為科學界是由一個流行的范式所控制的,那個范式代表科學發展觀,它指導和決定問題、數據和理論的選擇———直到另一個范式將其取代。依據庫恩的范式理論,著名法理學專家張文顯在其《法哲學范疇研究》一書中把范式定義為:“范式是包括規律、理論、標準、方法等在內的一整套信念,是某一學科領域的世界觀,它決定某一時期的科學家觀察世界、研究世界的方式。”具體而言,范式的要義大概包括:1)范式是一種全新的理解系統,即有關對象的本體論、本質與規律的解釋系統、“理論預設”、“合理性或可解釋性的標準”;2)范式是一種全新的理論框架,即構成該學科群體的研究基礎、概念系統、基石范疇和核心理論(理論硬核);3)范式提供的是一種全新的理論背景,即是一個學術共同體、學術活動的大平臺、論壇,“高層理論背景”;4)范式是一種方法論和一套新穎的基本方法;5)范式表征一種學術傳統和學術品格標志著一門學科成為獨立學科的“必要條件”或“成熟標志”。[2]370-371法律生態化作為一種動態的法律變革,以可持續發展理念,對法學方法論、各部門法進行全新的理解、構建和升華,成為法學研究的一種方法和視角。因此,法律生態化是一種范式。
1.2法律生態化的特征作為一種范式的法律生態化是生態文明時代的產物和反映,具有與傳統法律所不同的特征。
(1)生態性。作為一種范式的法律生態化體現的是人與自然相和諧發展的生態性特征。要求在自然環境的承載力內發展經濟,以便把環境保護與社會經濟活動全面、有機地結合起來,按照生態持續性、經濟持續性和社會持續性的基本原則規范人類的一切活動,從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可見,法律的生態化改變了傳統法律的以人類為中心的價值觀念、經濟發展模式、法律價值取向等。以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傳統法學理論予以超越,對法學理論進行創新,提出嶄新的符合生態文明時代要求的法律思想、法律觀念、法律價值取向、法律體系等。
(2)代際性。法律生態化所包含的可持續發展理念關注的是人類社會永久發展,認為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享資源”,是包括當代人和后代人的人類的共同財富,具有顯著的代際性特征。其要求人類把有限的自然資源合理開發、使用,摒棄殺雞取卵的攫取資源的經濟發展模式,為子孫后代造福。在以可持續發展理念梳理當今生態文明時代的法律時,不僅考慮代內公平還要考慮代際公平。
(3)協調性。法律生態化作為一種范式,體現在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上應是協調發展的關系,具有協調性。傳統法律因建立在“非持續發展模式”基礎上,單純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從而忽視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相互協調,造成環境污染嚴重、資源枯竭等生態問題,而這些生態問題又反過來遏制經濟的發展。因此生態文明下的生態化法律則要在經濟效率與經濟公平、經濟安全之間尋找平衡點,強調二者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關系,法律制度配給上充分體現其協調發展的特征。
2經濟法生態化的范疇界定
2.1經濟法生態化的基石范疇:可持續發展理論范疇及其體系是人類在一定歷史階段理論思維發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門學科成熟程度的標志。我國的法學在與其他學科的溝通、對話、合作上之所以存在一定的障礙,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提煉和傳播法學范疇不對。從范疇的層次來看,在法學范疇體系內部,由于各個范疇反映法律現象的深度、廣度以及科學抽象化程度的差別,亦即由于范疇所包含的知識量和機構量的差別,可以劃分為普通范疇、基本范疇、中心范疇和基石范疇等不同層次。基石范疇是中心范疇中的主導范疇,它構成整個法學范疇體系的邏輯起點和基石,并進而構成了整個法學理論體系的基石。[2]14-15因此,如果說市場與政府的關系是經濟法的基石范疇,那么貫穿法律生態化核心主線———可持續發展理念應是包括經濟法在內所有法律生態化的基石范疇。
作為經濟法生態化基石范疇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思想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它作為20世紀人類社會發展的最偉大研究成果之一,是在對傳統的工業文明和發展模式進行深刻反思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新的發展觀和發展模式。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于1987年在《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中首先提出“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按照該報告的解釋:“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首先特別強調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要求平衡人類發展與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的利益關系;其次強調資源環境與人類發展的持續性、內在性、互動性和共存性,注重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子孫后代根本利益的保護。因此,“可持續發展”就是在不超出生態系統承載能力的前提下,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應當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后代人需求構成危害。它包括兩個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上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應將此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限制”的概念,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8]盡管概念是抽象的,然而不可否認《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對可持續發展模式的勾勒是清晰的。結合這一重要文件和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通過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的精神,國際社會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本內涵簡要歸納為三個方面:(1)人類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權利。可持續發展要求滿足全體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給全體人民以機會去追求較好的生活。社會從兩方面滿足人民需要:一是提高生產潛力,一是確保每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但這些權利必須通過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爭取。(2)當代人在創造與追求自己的發展時,應承認并努力做到使自己的機會和后代人的機會平等。(3)為了今世和后代的利益,環境必須成為發展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持續的發展不應當危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統,環境與發展同等重要。[9]
中國國務院于1994年3月25日通過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確立了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它從中國的人口環境與發展的具體國情出發提出了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一是以經濟發展為核心,通過完善市場機制,發展科學技術,加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促進經濟持續發展;二是通過控制人口數量和提高人口質量,發展教育,改善衛生和健康狀況,改善社會福利制度,消除貧困等,實現社會的持續發展;三是通過對自然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和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實現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2經濟法生態化的概念及意義
范疇(category)與概念(concept)作為人類認識成果的結晶,作為人類思維的形式,它們之間沒有實質區別。[2]2我國著名哲學家高清海對兩個概念做出了清晰解釋:“范疇是內容更為抽象、概括性也更大的概念”。[10]因此,學界經常對范疇與概念不加區分的使用。然而,范疇及其體系作為人類在一定歷史階段理論思維發展水平的指示器,對促進法學變革具有重要意義。所謂的經濟法的生態化,是指以生態主義為法哲學主張,以可持續發展理念,構建經濟法的基本范疇及其體系。英國學者馬斯特曼指出,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關于范式20多種[11],可大致歸納為以下三種基本含義:一是作為一種信念、一種形而上學思辨,這些信念和思辨成果不從屬于某個個體,而是共同接受世界觀、本體論、方法論、價值觀等;二是作為一種科學習慣、學術傳統、一個具體的科學基本成就,其主要內容是科學共同體共同接受的學科基礎性原理,該學科的其他理論進步通常建立在這些原理之上;三是作為一種依靠本身已經成功確立地位的工具、一個解疑難的的方法、一個用來類比的圖像和范例。他更多地體現了范式在共同體中的應用和工具層面。范式需要一種承載它的主體,即一種科學共同體。庫恩在《必要的張力》一書的前言中指出:“范式與科學共同體的概念就如同一個硬幣的兩個面。科學共同體接受某一范式后,便在范式指導下展開科學研究活動。范式是科學共同體形成了研究的聚焦,是科學研究成為有目的的活動,大大提高了研究的效率。在范式遭遇反常時,共同體可通過改進范式,將反常的東西化解為范式能預期的內容。”[12]
關鍵詞:職業院校;關聯性;教育
一、正確認識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
道德和法律兩者都作為規范人們行為準則的一個方針,兩者具備一定的共同點,但是前者是人們在實際生活中不斷總結產生的,后者則是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文獻,從這點上看,兩者又有所區別。簡單來說,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最基本的道德,是對是非觀念的根本判斷標準,也是必須遵守的規章;道德是法律的升華,是以法律為基礎形成的,是在是非觀念正確判斷的基礎上,對于自己行為的進一步約束。雖然因為文化、地域、民俗等不同,道德和法律在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內容要求,但是其本質是一樣的,都是對于人自身的反省與約束,對于真善美的宣傳與升華。法律始終存在于國家頒布的規章制度中,道德則在人心中、行為習慣中以及社會的廣大輿論中。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又與道德與法律不同。道德與法律的本質是對于人自身的反省與約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則是將相關的規章制度寫成完整的教學體系,讓學生進行學習。同時,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也是我國所特有的一種教育體系,具備一定的教學意義和教學屬性,在教學過程中更加強調道德多于法律,但兩者都屬于思想政治教學的范疇中。
二、關于道德與法制教育關聯研究
1.道德與法制教育在實際教學中的共性問題
(1)偏重于道德教育
職業院校在長期的教學活動開展過程中,對于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存在一定疏忽的,教學內容也往往更加側重于道德教育,因此出現了很多學生對于道德準則的要求很高,卻沒有形成“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思想;雖然積極揚善,但是對于惡勢力,卻往往不能夠及時的認清,或者抱有同情的心態,沒有較強的法律觀念。這種現象是應該杜絕產生的,但實際上,這種現象卻比比皆是,教師過于強調道德教育,使得很多學生在生活中出現這樣的現象,雖然對于自己日常行為很注意,并能夠幫助周圍的人,但是對于時事政治不敏感,甚至一問三不知。很多學生知道上公交時給老人讓座,卻在校園中出現了打架斗毆致使同學受到重傷或者心理上的創傷。這些現象的出現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學校一味重視道德教育,致使學生法制觀念薄弱。
(2)對法制教育的錯誤理解
教師對于道德教育偏重,還有一個原因是對法制教育的不正確認知,即不少學者認為法制教育僅僅通過思想政治教育,難以自成體系,法制教育不因屬于思想政治教學的內容,法制與道德是有所區別的,不能混為一談。其實不然,法制教育不是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相關專業針對該專業教學要求,對法律展開系統理論的學習,而法制教育是為了讓學生具備一定的常識,形成正確的思維,從根本上提升學生的道德素質,實現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目標。因此,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要始終正確的看待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開展教學活動,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學生對于自身的道德行為規范準則,實現學生個人的突破和發展。
2.針對共性問題的相關對策探討
上文中提到,道德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而法律則是最低底線的道德。因此,在實際教學活動的開展過程中,教師首先要扭轉自己的思想,對道德與法律、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形成正確的思想觀念。具體到實際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將法制放在道德之前,先法制后道德,先成人后學禮,讓學生先認識到法律本身,了解法律,然后再展開道德教育,并對兩者的關聯性進行反復強調,提高學生的道德與法制觀念。其次,道德與法制教育不可能通過一個課堂,一個科目完成學習,道德與法制觀念是在長期的生活實際中累積起來,是來自院校、家庭、社會乃至國家共同的努力,是一個逐步累積成長的過程,盲目躍進反而可能會造成學生的不適,讓學生覺得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教學枷鎖而不是道德觀念。所以,在開展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提高職業院校學生道德素質與法制觀念的同時,要注意將學習與生活實際緊密聯系,實現理論與實際的有機結合,幫助學生認識道德與法制的相同與不同,接受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從而培養學生形成正確的法制觀念,養成良好的道德準則。
三、總結
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是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的,兩者既有共同點,也有不同點,要正確認知兩者的關系,區分法律教育與法制教育的不同,并積極開展相應的教學活動,始終圍繞學生為核心,通過多元化,多形式的教學,并與生活實際緊密聯系,才能夠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思想觀念,養成良好的道德準則,逐漸靠近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宗旨,最終讓學生成為祖國未來發展的優秀棟梁,成長為合格的“四有”人才,做祖國合格的接班人。
作者:毛曉明 單位:長垣烹飪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陸訸.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現狀及改進對策[J].才智,2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