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7 09:34:40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保護環境的問題,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關鍵詞:國際貿易 環境保護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彼裕瑖H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關鍵詞:國際貿易 環境保護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彼裕瑖H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關鍵詞:城鎮環境;環境管理體系;環保意識
一、城鎮環境保護中所面臨的問題
(一)環境基礎設施不足,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較嚴重
城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主要源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城鎮企業。由于城鎮企業數量多、規模小、涉及行業廣、技術水平低、管理較為落后,加之治污投入少,生產中排放的污水、廢渣大多未經處理,直接污染城鎮的生活環境和農業生態環境。二是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大多數城鎮沒有完整的市政排水管網,污水收集系統存在明顯缺陷,所有城鎮仍然是清污合流,產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大部分城鎮的垃圾收集營運跟不上城鎮的發展。三是面源污染日漸突出。化肥和農藥的過量和不合理使用,畜禽養殖產業的快速發展,導致城鎮環境逐漸惡化。四是監管不力。城鎮工業園區建設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有的園區亂設排污口,威脅飲用水安全;有的取消了環保前置審批手續;有的不按照規定報批環評報告,同時“三同時”的制度沒有落實。
(二)城鎮領導環保意識淡薄,重視經濟發展指標,忽視生態環境保護
由于政府對城鎮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各項工作責任還沒有真正落到實處,盲目的引進污染嚴重的生產技術,不考慮當地環境容量小,結果造成嚴重的污染而不得不停產。
(三)環境規劃滯后于城鎮的發展
大部分城鎮發展規劃中沒有將環境保護列入其中,有的即使列入其中,其內容也太多過于簡單,不具備可操作性和長遠性。有些城鎮環境規劃的實施,未與城建規劃同等水平、同步進行。較普遍的是規劃沒有環境建設硬指標,未能與較大范圍的規劃有機的結合起來。
(四)環保投入與環保工作需要不相應
經濟比較好的城鎮雖然剛剛對環保有所投資,但還遠遠不夠,而經濟欠發達的城鎮根本談不上環保的基礎設施,有的即使是勉強建了,也是運轉經費無依靠,只是開開停停,或應付檢查而已。環保投入資金瓶頸制約了環保行政執法能力的建設,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以及環境信息網絡建設嚴重滯后。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甚少,使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的建設步履維艱。同時,城鎮環保機構不健全,是環境管理的最薄弱環節之一。
二、城鎮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城鎮環境管理是指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和教育等手段,限制人類損害環境質量的活動,通過全面規劃,協調社會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處理各部門、各社會集團和個人有關環境問題的相互關系,使社會經濟發展在滿足人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時,又不超出環境的容許極限。
(一)環境管理體系是治理城鎮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
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法制和經濟調控手段不健全,城鎮企業為了占有市場,往往進行自發的、盲目的的發展;急于脫貧,急功近利,只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不顧社會整體利益,不從長遠角度考慮對環境和資源的影響,在決策上形成“盲區”,盲目的搞建設、上項目、上產品,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環境效益,“村村點火,處處冒煙”,形成點多面廣的污染源,使環境污染增加。同時,粗放經營型企業,生產技術水平低,工藝落后,設備簡陋,資源和能源利用率低下,產生大量“三廢”,也是導致各種污染物排放量過大的重要原因。
(二)環境管理體系是彌補目前體系不足的重要途徑
由于我國廣大城鎮交通不便、通訊手段落后,布局分散,規模較小,許多管理城市環境的成熟辦法難以實施。比如目前城鎮企業普遍是中小型工業企業,有的甚至是家庭手工作坊式生產,遍布全國各地,不可能普遍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或直接監測為依據執行排污收費制度。而且許多城鎮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人員素質低、技術設備的不完善等等問題,而傳統的依靠環保部門直接監控的環境管理體系對城鎮企業也收效甚微。面對嚴重的環境問題和管理的壓力,使城鎮企業建立起自己的環境管理體系也有著其必然性。
三、如何加強城鎮環境保護的措施
(一)加強開展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
編制城鎮環境規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環境建設、經濟建設、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2)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針對城鎮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環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合理確定城鎮產業結構和發展規模;(3)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并舉。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統一規劃、同步實施,努力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4)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以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和環境建設為重點,既要滿足當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又要為后代預留可持續發展空間;(5)堅持將城鎮傳統風貌與城鎮現代化建設相結合,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名勝古跡保護相結合,科學地進行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
(二)加強領導,提高環境監督管理水平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鎮的環境保護和建設,加強對城鎮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落實力度,拓寬環保資金渠道,加大環保投入,確保城鎮生態的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資金落實。更要積極探索適合當地特點的環境保(下轉第405頁)(上接第402頁)護基礎設施建設的新路子,加快城鎮排水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合理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發展少污染低污染的產業和產品,積極推進清潔生產,把污染消除在生產過程中。
(三)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和參與意識
在城鎮工業發展過程中,造成城鎮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人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不強,觀念淡薄。一方面城鎮領導、企業負責人只管經濟發展、企業擴張,追求的是經濟效益,不關心企業對環境產生的什么樣的破壞。另一方面,城鎮居民的環保意識不強,環境受害者缺少環境保護意識。所以要加強環保教育,可以利用電視、報刊等方式來加強公眾環保意識的教育??梢哉f,公眾對于環境問題的參與,有力地促進了有污染企業環境的污染的治理工作。因此,需要形成一種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化的機制,通過當地居民的參與來制約城鎮工業的污染行為。這一措施的前提是加強環境宣傳,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
What Can We Do for the Environment
Hello, everyone. I'm Li Hua. It's nice to speak about what we can do for the environment, and I think each of us can do a little bit to help with this problem.
The first thing we can do is to use cloth bags in stead of plastic bags when we go shopping. It help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e second thing we can do is to reuse the old textbooks as possible as we can. We should also never forget to turn off the lights when we leave the classrooms in order to save energy. What's more, it would be better if we walk or ride a bike to school. We should try our best reduce pollution and waste.
In fact, even the simplest everyday activities can make a real difference to the environment. I believe we can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o live in.
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參考譯文】
我們能為環境做些什么
大家好。我是Li Hua。很高興談論我們能為環境做些什么,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做一點點來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可以做的第一件事是用布袋代替塑料袋當我們去購物。它有助于保護環境。我們能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盡可能地重復使用舊課本。我們也不應該忘記關燈,當我們離開教室,以節省能源。更重要的是,這將是更好的,如果我們步行或騎自行車上學。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減少污染和浪費。
關鍵詞:石油化工生產;環境保護問題;分析與探討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從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198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法》證明中國對環境的重視。眾所周知,我國是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如果不注重環境保護工作,造成了環境的嚴重污染和退化,不僅影響了人們生活與工作的環境,而且會危害我國社會與經濟的發展。因為,自然資源的退化和破壞將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首先,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人民不僅對物質生活有較高的要求,而且對生活與工作環境的要求愈來愈高,如果環境污染嚴重將會引起人們的不滿,從而影響人們的心情;其次,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需要一個美麗的環境,在某種意義上說,搞不好環境保護也就難于實現現代化生產。因此,我們要運用現代環境科學技術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分析與研究破壞環境的根源和危害,從而保護環境,預防環境質量的惡化,控制環境污染,促進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隨著社會與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社會越來越依靠能源,石油占據著最重要的地位。隨著石油化工生產的發展迅速,由石油化工生產而引發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石油化工生產中產生的有害物質的量很大,危害人類生活和環境,因而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環境保護成為當今社會的焦點。筆者認為,在石油化工生產中應樹立環保意識,加強環境保護,我們必須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建立一個綠色化工、綠色地球的理念。通過對石油化工中的廢水、廢渣、廢氣的處理,降低對環境的污染。對石油化工生產中環境保護問題的分析與研究,已經成為我們石油化工工作者的任務。筆者根據多年的實踐,對石油化工生產中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以及石油化工生產中環境保護的途徑進行分析。
一、石油化工生產中存在的環境保護問題
(一)環保意識不強,宣傳不到位。不少石油化工生產企業只重視生產,傾向于經濟建設重于環境保護,沒有真正樹立環保意識,在環境意識中具有很強的“依賴政府型”,不少石油化工生產企業管理者認為政府在環保方面應負更多的責任,認為保護環境主要是政府的責任。不少石油化工生產企業管理者環境保護意識模糊,在對環保事業中作用的認識上,認為政府應負最大責任。因此,“誰污染,誰治理”的環保責任意識需要進一步加強,以增強企業的環保自律和自覺行為。首先,不少石油化工生產企業沒有成立專門的環保機構,沒有配備專門的人員。筆者認為,環保機構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沒有機構就很難開展工作。石油化工生產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環保機構,抽調專業人員,可以從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抽調,包括應急指揮、環境風險評估、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組織管理、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醫療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和企業內部、外部專家,對人員進行職責分工,制定任務和工作計劃。其次,缺乏資金的投入。環境保護需要花錢,有些企業不愿意把錢花在這方面,因為當前我國企業向政府交納排污費的數額要比企業投資治理污染的成本低得多,大約為企業投資治理污染成本的1/4~1/5。這就造成企業寧可被政府罰款也不愿購置設備治理污染。這時,政府罰款已不是懲罰性質的收費,而是企業變相向政府購買污染權,由此可見,企業的環境保護也就成了紙上談兵。
(二)缺乏完善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與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雖然我國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頒布實施國家級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6部,與環境有關的資源法9部,環境保護行政法規29項,制定環境標準364項。但是,隨著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健全與完善。不少石油化工生產企業缺乏完善的環保管理制度,而環保管理制度是環境保護的基礎,只有完善環保管理制度,然后進行落實,才能把環境保護工作做好。
(三)石油化工生產對水與空氣污染嚴重。國家對水污染的治理非常重視,不僅在1984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為防治廢水對環境的污染,制定了標準;而且國家每年都會投入大量的資金。眾所周知,石油化工生產對水的污染相當嚴重,因為不管是石油的開采還是石油加工,都需要大量的水。在開采石油的時候需要水,石油加工的時候更需要水對裝置的沖洗,所以在此過程中便產生了水污染問題。同時,在石油的運輸過程中,有時會由于一些主客觀原因,造成石油在運輸過程中的泄露,也會污染水源。在石油的提煉生產過程中由于需要大量的熱量,所以會排除大量的氣體,含硫量較大,造成大氣的污染,并且早有研究報道石油化工產生廢氣對兒童的呼吸功能有影響。
二、對石油化工生產中環境保護的舉措
(一)提高環保意識,加強環保宣傳。筆者認為,石油化工企業的管理者與職工應進一步提高環保責任意識,增強企業的環保自律和自覺行為。企業要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加強環保宣傳,利用每年的“六?五”環境宣傳日組織各種各樣的環保宣傳活動,提高全廠職工自覺保護環境的意識。同時,企業管理者要高度負責,定期組織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對環保工作進行組織與安排;經常對環保工作進行小結,總結經驗與教訓,落實各部門的環保職責。
(二)健全與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與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頒布了國家級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6部,與環境有關的資源法9部,環境保護行政法規29項,制定環境標準364項。但是,隨著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有些法律法規已經不適應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需要修訂與完善。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健全與完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管理體系,開展經常性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活動,嚴肅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罰代刑等違法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加大環保投入,實現達標排放。環保投入在重視企業發展的同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理念和可持續發展觀念,積極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做到增產減污。首先,要加大環保投入。石油化工企業要利用各種形式籌措資金,實行??顚S?,切實加大環保投入;其次,要利用先進技術與現代化手段,搞好環境保護。對還未建立遠程在線監控系統的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測,確保做到穩定達標排放。要優選工藝流程與優化工藝操作,在廢物的處理上,結合現在的生物技術,利用生物分解,提高分解酶的含量,提高分解率,降低污染。還可以用堆肥法降低廢棄物的污染。污泥焚燒常用的設備有固定焚燒爐、多段爐、回轉爐和硫化床焚燒爐等設備。對于無特殊危害的石油化工固體廢物,可采用衛生填埋的辦法,該法主要有溝渠法、地面法和斜坡法等。溝渠法用于不存在地下水問題的地方;地面法用于地下水離地面較近的地方。地面法是將廢物撒在地面上,壓實,然后撒上覆土,栽種植物。而斜坡法則是前兩者的結合。
綜上所述,目前工業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是越來越重,我們應該加強自身的環保意識,提高現場檢查頻次,在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持續改進生產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量。采取有效的手段,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
(作者單位:河南油田油建公司)
主要參考文獻:
[1]汪勁.環境法律的理念與價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
[2]周旺生.立法學.法律出版社,2004.
關鍵詞:環境變化環境污染 環境保護
Abstract: Chinese city of speed and its global impact has been or will soon become the world's largest event of twenty-first Century, in the near future ten years, China's city level will reach 65% from the current 37%. ... but in small town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has led to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ecological damage, seriously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ecological agricultur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an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Keywords: environment pollu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299.22]
小城鎮建設是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核心,小城鎮的發展迅速地推動了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但由此產生的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使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和壓力,為此,環保部門應積極探討我國農村小城鎮建設可能引發的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及其治理對策。
一、小城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生態環境變化
就實質而言,小城鎮建設是社會經濟系統中各個要素的聯系與組合發生不斷變化,是農村產業系統的不斷優化和資源配置的不斷優化。從系統論來看,生產要素和經濟活動在地域上集聚的結果,會割裂生態系統內部的一些既存的聯系。用農業生態系統理論來解釋,農業生態問題可以理解為“流”的問題,即農業系統中的物質流、能量流、價值流、人口流高度密集。如果系統外界的物質流、能量流等過多地流入系統,而系統內的物質流、能量流向外界輸出過少,物質和能量在系統內滯留或釋放到生態環境中,就會形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機;如果系統內的物質流、能量流等過多流向系統外,而系統外的物質流、能量流向系統內輸入過少,系統得不到應有的物質和能量補償,將產生嚴重的資源和能源耗竭問題。農村小城鎮建設所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目前更多的是緣于前者,即“流”的過分集中。一般來講,城鎮化過程中所可能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人口的聚集所引起的有機物生態循環系統的改變。生態系統的循環存在一個內在的平衡機制,由于城鎮建設使農村人口聚集于城鎮,而城鎮的有機排泄物及其他廢棄物又不能有效地進入農田生態系統,這樣就割斷了有機排泄物及廢棄物與原來的農田生態系統的聯系,從而生成兩個環境問題因素:一是城鎮的有機排泄物和廢棄物的集中,造成了城鎮環境的有機物污染,如目前各種類型的城市共同存在的生活垃圾處理和環境污染問題,就是具體表現;二是農田生態系統的有機投入物減少,為了保持生態系統投入與產出的平衡,就必須用各種替代物如化肥等替代有機物投入,而農田大量注入化學肥料,必然會形成生態問題。
(二)農村工業生產活動的集中所引起的“外部性”。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農村工業的發展促進了我國農村城鎮建設的形成,農村小城鎮既是農村居民相對集中的場所,又是農村工業相對集中的生產經營基地。受鄉村自然經濟條件的影響,絕大多數鄉鎮在工業化進程中忽略了環境規劃和治理,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等隨意排放,致使空氣污染、水質污染、農田污染等,造成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
二、小城鎮建設導致的環境污染及其危害當前,我國小城鎮建設導致的環境問題十分突出,不少小城鎮的大氣污染和水污染情況嚴重,垃圾圍城現象普遍,生態惡化趨勢加重。突出表現是:
(一)城鎮周邊農村及農業污染嚴重。隨著農業的發展,農藥、化肥對農產品的污染及農膜產生的“白色污染”大量增多,村鎮居民產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焚燒秸稈造成大氣污染,規模化養殖及水產養殖造成的污染也愈加嚴重。特別是以化學肥料替代有機肥料造成的農田污染日益嚴重。目前,我國耕地化肥施用量約每公頃375kg(發達國家化肥施用水平約每公頃200kg)。氮素化肥過量施用,會流失進入水體。研究證明,嬰兒發生亞硝酸鹽中毒或變性紅血素癥以及成人消化道內由于形成亞硝胺而致癌的現象,都與飲用硝酸鹽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關系。磷肥含有多種有害物質,過量的施用磷肥,使這些有害物質在土壤中不斷富集,進入“食物鏈”。
(二)鄉鎮工業污染不斷加劇。改革開放帶來了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帶動了農村小城鎮的復蘇和興起,但由于鄉鎮企業的發展具有布局分散、規模小和經營粗放等特征,使得周邊環境污染嚴重。鄉鎮工業廢水化學需氧量、粉塵和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占全國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過50%。農村工業中從事汞制品、砷制品、鋁制品、鉛制品等產業,由于技術工藝落后,設備簡陋,管理和各種制度不健全,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允許排放標準的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直接危害群眾健康。許多水庫也開始進入富營養化狀態,城郊水庫的富營養化問題最為嚴重,給城市供水帶來嚴重危害。
(三)農村工業企業占用和毀壞了大量農田,給農業生產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損害。人地矛盾一直是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如今我國可以開墾的荒地所剩無幾,而現有耕地卻被大量侵占,其中農村工業的占地面積是驚人的。自1979年以來,農村工業的占地面積已經達到1億多畝,如農村磚瓦業就是占耕地的大戶。農村工業還污染和破壞了大量農田。據統計,全國每年因工業廢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億多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而減少的糧食超過了100億公斤,直接經濟損失125億元,其中因為農村工業污染和破壞而引起的達47%以上。
三、加強小城鎮建設中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
1、加強小城鎮規劃注重環景保護。城市化的過程是一個要素集聚的過程,隨著人口和產業的集聚,必然帶來污染的集中排放。要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把環保規劃納入城鎮建設整體規劃。要注意規劃的超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盡量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生態環境的特點,環境規劃要有具體的工程項目支撐。樹立規劃的權威性,規劃經審定批準后就必須嚴格實施,不能輕易變更,并且要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規劃的分步實施和環境質量的改善。
2、要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推進城市化進程的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小城鎮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采取多元化籌資方式,積極拓寬籌措社會發展資金的渠道,建立廣泛長效的投資機制——政府舉債、民間投資、輕負擔、長時效的投資機制,并逐步實現基礎設施有償使用和市場化運作。以此解決環?;A設施建設和運行經費問題。
3、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進行經濟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依靠技術進步,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產業科技含量,將以勞動密集型及低加工度、低附加值為主的產品和產業結構逐步升級為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高加工度和高附加值的產品和產業結構;引導股份合作經濟逐步向規范的股份經濟、現代企業制度發展,以提高企業結構層次和產業發展層次。實現環境與經濟“雙贏”
關鍵詞:城市規劃;環境保護;解決措施
1 前言
近年來,由于我國的各種城市建設不斷增加,城市在不斷的升級和更新,在城市變得越來越現代化的同時,城市污染正以與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擴展。過度的擴張已經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環境的不良反應,威脅到城市的發展與城市發展規劃,因此解決城市中的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了城市規劃中不可缺少的問題之一。但我國主要負責各個縣市城市規劃的規劃局在城市建設上面對環境的管理比較缺乏,城市規劃局大都是從整個城市的整體規劃上著手考慮,但是對城市建設而帶來的各種環境的污染,水污染的不斷產生,空氣污染的增強、噪音污染的增加,對于這些造成的環境破壞的各種問題都沒有詳細進行考慮。都是帶有當環境問題發生了惡化在去解決的態度進行規劃城市的發展,但是等待環境已經惡化在解決的方法,需要花費比在建設初期就注意環境問題更多的成本與社會資源。因此,如何在城市規劃初期就解決城市中的環境問題,成為了城市環境保護的重點。
2 城市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城市是人類社會文明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它的產生和發展決定于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受上層建筑的影響。近幾十年來,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長和經濟的高速發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環境問題。
2.1 水體污染問題突出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劇增長和工業的飛速發展,大量的污水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而直接排入水體,致使水環境遭到嚴重的破壞。我國的水體污染近期呈上升趨勢,全國有監測資料的1200多條河流中,850多條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遼河、海河、淮河污染嚴重,在統計的138個城市河段中,有133個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國范圍內78%的河段不適宜作飲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許多城市也出現了供水危機。據估計,我國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達400億元。
2.2 城市大氣質量嚴重惡化
工業和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將粉塵、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質排人大氣層,使大氣質量嚴重惡化。我國大氣污染屬“煤煙型”污染,全國城市空氣中總懸浮微粒濃度普遍超標,平均濃度達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濃度水平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當嚴重,北方城市平均值達到83微克/立方米。我國的本溪市也曾經因煙霧彌漫而被稱為“衛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氣中硫化物、氮氧化物業重超標導致了全國大部分地區出現酸雨,宜賓、長沙等城市酸雨出現頻率大于90%,長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達到3.54,酸雨的降落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而且加劇建筑物、鐵道、橋梁的腐蝕與破損,給工農業帶來巨大的損失。而由大氣污染引起的溫室效應和臭氧層破壞更是直接地威脅到人類的生存。
2.3 固體廢物泛濫成災、垃圾圍城現象嚴重
人類的生活和生產產生了大量的固體廢物,目前我國每年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為6.6億噸,其中有害廢物為3000―4000萬噸,累積量超過64億噸,侵占5億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為1t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長。由于我國的固體廢物露天堆積,全國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處于垃圾的包圍之中。
3 城市規劃中環境保護的整治措施
3.1 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一個現代化的城市沒有現代化的城市基礎設施,一日都無法運營。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是指與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是城市保護環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氣系統、集中供熱、集中城市污水處理廠及污水截留管網,垃圾收集、運輸及無害化處理設施綠化等等。
3.2 環境保護與優化產業結構
當前我國正處于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時期,經濟發展必然對環境有一定的壓力,不同產業結構的環境壓力有很大的差異。第二產業的發展,特別是能源、化工、原材料等重污染行業的發展,對環境的潛在壓力大,第三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清潔生產對環境的潛在壓力要小得多,產業結構決定了環境保護難易的程度。
3.3 污染物總量控制
污染物總量控制要將污染物總量――環境質量――項目――投資四個環節有機地聯系起來,具體來講,是以空氣和水環境的質量為目標,控制各類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將治理措施落實到具體的項目上,具體的項目還要進行技術經濟核算,列出經費需求和規劃的籌資渠道,進行可行性分析。
3.4 水污染綜合整治規劃。該規劃首先強調對水污染現狀進行調查,并加以分析,通過受納水體的環境容量計算,獲得有關最大允許排放量的數據,從而確定最佳的治理策略。根據城市水污染的具體情況,通過落后生產方式的改革是水污染綜合整治規劃是首要途徑,同時應當采用少廢、無廢工藝,加強清潔生產工作,應當提高污水處理效果和資源化利用率,減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處理設施,力口強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
3.5 固體廢物綜合整治規劃。該規劃的重點在于,根據環境目標導向,將各類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與處理,處置指標體系加以落實,從而制定最終的治理方案。目前,許多城市都處于固體廢物包圍之中,解決固體廢物已處于非常緊迫的時期,固體廢物綜合整治規劃的目的是依據城市的經濟承受能力。
3.6 制定治理措施,大力保護生態環境
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速度。加快植樹種草速度,提高成活率,加強管護。在棄耕退耕的土地及荒坡上,應本著適地適草的原則,大力營造水土保護林。蓋沙區應發展以灌木為主的防風固沙林。其余地方都要種草,增加土壤植被。
3. 7 圍繞發展經濟林和畜產業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的經濟效益。一是根據不同坡向、高度進行植樹種草。如在風沙區營造以經濟林為主的通風型結構林帶;在迎水坡面種植枸杞、沙棘等;在背水坡發展桑樹等。二是以沙打旺為主,改良天然草場。三是重點發展以肉羊為主的畜產品,改變飼養方式,由放牧逐步改變為;家庭舍飼,減塵對林草的損失,以利于增加植被,促進生態系統向良性循環轉化
4 城市規劃中的編制
根據我國實際,城市規劃與環境保護的整合非常關鍵,同時需要以現時的技術手段,從以下幾個角度將城市規劃與環境保護實現更深入的結合:
4.1 城市總體規劃或次區域規劃層次上,首要問題是解除環境限制,同時廢除城市或區域發展等限制性因素,并對環境限制因素進行分析,合理去除潛在的污染源,對城市的規模加以合理界定,選擇適合的用地和人口分布交通運輸方案。
4.2 對于城區重整和改造的規劃,必須盡量對環境質量進行改善,努力完成基礎設施的配套,實現過高的容積率和人口,居住密度的降低,通過新增城市空間和綠地,消除用地布局不當,例如工業對居住的環境干擾問題。
4.3 在郊區發展問題上,強調對非建設性用地的功能區劃,以確定生態保護區,同時對敏感區、景觀敏感區進行劃分,保護其免受城市化的不負面影響。
4.4 在市政詳規的問題上,應當將污水管網的設計、污水廠與環境影響評估結合起來。在審批管理過程中應根據地塊的區域位置、地質條件以及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既要給居民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又不浪費土地資源,使土地的利用價值最大化,這樣才能建設出一個人與自然相和諧的城市。此外,需要圍繞改善人居環境的關鍵領域,加強科技創新。城鎮是人口和經濟活動的集聚地,也是各類污染集中的地區。建設科技工作必須圍繞人居環境質量的改善,研究氣象環境與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建設與生態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關系,努力控制城鄉建設活動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資源化、建筑節能、化學建材、建筑用鋼、智能交通、住宅產業現代化等影響和制約入居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的幾個關鍵領域,加強科研攻關,加強技術集成,加大技術推廣應用力度。
五 結語
城市環境是城市居民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是城市經濟得以持續穩定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標志城市社會文明的象征。在實際的城市規劃各種污染上,我們需要具體問題具體解決,對城市污染中的大氣污染、水資源污染、固體污染、噪音污染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與解決。運用現代環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深入認識和掌握污染和破壞環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計劃地保護環境,預防環境質量的惡化,控制環境污染,促進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環境規劃指南 國家環保局計劃司.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
[2]我國環境規劃的回顧與展望 環境科學 2005年
【關鍵詞】: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建議
中圖分類號:D92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由于制造行業本身飛速發展,導致工業生產廠數量不斷擴大,而相當一部分企業為了能夠擴大利潤,提高生產效率,違規使用廉價工業原料,并且隨意進行排放,使得越來越多的環境污染問題暴露出來。而環境保護工作本身是應當要由公眾共同參與的,但實際情況所呈現出的卻是相關機構管理不當,造成了生產行業與民眾之間的敵對。而這些社會現象的出現,應當要引起深刻的思考和重視。
1、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問題
1.1、公眾缺乏參與環境保護意識,參與程度低
近年來在相關部門的調查中發現,我國公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是較低的。在調查中發現處在城鎮中的公民有一定的環境保護意識,在農村中的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較低。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是較低的。在調查中發現有60%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應該由政府完成,同時大部分的公眾對參與環境保護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這些調查充分說明了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較低,缺乏參與環境保護的主動性。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1.1我國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開始相對較晚,許多的政策和法律不健全,這些不健全的法律政策體系使得許多的公民參與環境保護制度沒有法律依據,這樣就大大大降低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1.1.2相關部門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的宣傳不足。在相關的調查中發現許多的政府部門只是對公眾參與環境報進行相關的宣傳,但是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方法沒有進行詳細、準確的宣傳,從而使許多的公眾對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途徑了解甚少,從而造成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較低。
1.1.3許多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部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所以對環境保護沒有意識。同時由于我國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相對較少,當公眾的受到環境污染時缺乏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造成公眾的環境維權意識較低。同時在我國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當中缺少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方法,從而造成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程度較低,大大影響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1.2、法律體系建設缺少公眾參與
在我國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當中規定公眾有權利對國家政府制定的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相關的管理和監督,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申訴、控告等。同時在2002年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但是從整體上看我國公民參加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建設的程度是相對較低的。我國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的制定絕大部分都是相關的部門制定完成之后進行實施的,很少有公眾能夠參與環境法律法規的制定,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性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雖然提取了公眾的意見,但是在具體的制定和實施當中卻沒有對公眾的意見進行相關的考慮,施工中參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建設成為一只空文,使得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沒有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建設層面上形成良好的體系。這種缺乏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的立法體系建設大大降低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質量,使得環境保護與傳統的環境保護沒有區別。
1.3、制度不健全
1.3.1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不健全
實現環境信息公開化,保證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前提和基礎。我國目前有關環境信息公開的制度規范大多零散地分布在各種法律文件中,立法上并未明確規定公民有獲取環境信息等方面的權利,更缺少有效的程序性規定和相關制度保障。有些行政機關甚至以法律制度未明確規定民的環境知情權為由拒絕公開相關環境信息。環境知情權無制度保障,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礎。
1.3.2環境決策的民主化和監督制度不完善
從我國環境立法的規定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過程主要是末端參與,即在環境污染、環境破壞行為已經發生,并且危害到自身利益之時,才通過檢舉、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環節主要集中在對環境違法行為的事后監督上,在環境決策的初期并無公眾參與的環節,所謂環境決策僅僅是政府決策者單方的、片面的決定。這種末端參與的方式不僅低效、滯后,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群眾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利。這種環境決策程序很可能導致事后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1.3.3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缺失
環境公益訴訟是指當環境作為一種公共利益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時,允許公眾作為環境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對侵權行為人提訟。但在我國現行的訴訟制度中,環境公益訴訟卻寸步難行。原因有二:其一,在實體法層面上,按照“直接厲害關系說”,只有當環境受到的侵害給公眾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或身體傷害,公眾才具有提訟的資格;其二,在程序法層面上,我國訴訟法對原告“直接利害關系人”的資格限制,導致公眾無法全面地參與環境保護,只能依靠政府。顯然,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在我國處于嚴重缺位狀態。
2、環境保護中公眾參與的完善措施
2.1、進一步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首先,提高公眾環保意識應從提高公眾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感做起,政府要主動邀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或者為公眾提供更多的維權渠道,以提高公眾的主人翁意識,激發大家的積極性。其次,要加強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可持續發展觀的宣傳,在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職業領域以不同的方式廣泛而深入地開展環保知識教育,使人們正確地認識和理解環境保護,并掌握和了解解決環境問題的基本技能。同時,應在群眾中廣泛地宣傳“綠色消費”觀念,開展深入的綠色意識、綠色標志、綠色消費行為的教育和倡導工作,號召大家從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從維護自身周邊環境做起。最后,要加強公眾的法制觀念,加強維權教育,使公眾在充分了解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勇于、善于使用法律武器來進行環境維權。
2.2、建立健全相關法規與制度
針對相應的法律責任體系進行持續性的完善,尤其是要對于環保部門、建設單位、規劃部門等不嚴格遵守意見征詢的行為進行規定,落實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除此之外,在進行環境保護法律完善的過程中,還應當依據實際情況,來對于公眾對于環境方面的訴訟條款加以完善,如此一來,任何沒有經過公眾參與同意項目,公眾便能夠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環境。
2.3、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2.3.1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借鑒國際上保障公民環境知情權的法律規定,對環境信息的公開范圍、公開程序、救濟措施及豁免事由等予以詳盡規定。同時拓寬政府的信息公開渠道,充分利用熱線電話、新聞媒體、網絡等媒介,定期向公眾公布環境信息,接受公眾的質詢,傾聽公眾的心聲。除此之外,政府在公布環境信息時應盡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確保公眾對環境信息及環境決策有準確、科學的認識,從而真正發揮其建議和監督的作用。
2.3.2建立環境決策聽證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了公眾在相關環境規劃審批前有參加聽證的權利,但在實踐中對于權利怎么實現、公眾怎樣參加、參加聽證的程序等均未做出具體規定。首先應明確公眾參與聽證的范圍,允許更多的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其次應明確公眾參與人在聽證會上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公眾參與人能真正表達自己的意愿和訴求;最后應完善聽證會意見征集和反饋機制,充分聽取聽證參與人的意見,及時解答聽證參與人的疑惑,并就決策過程中是否采納某些意見做出說明,充分發揮聽證會在環境決策中的作用。
2.3.3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一,應適當放寬原告資格,突破我國傳統訴訟法上的“直接利害關系說”的限制,賦予公民個體、社會團體或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第二,應取消環境公益訴訟時效的限制,這是由于環境問題不同于其他權利侵害,其所造成的損害后果可能會在環境侵害行為發生之后很久才顯現出來,此時往往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限。第三,應合理地分配舉證責任、承擔訴訟費用。根據不同的訴訟主體分配不同的舉證責任,檢察機關等具有公權力的訴訟主體應承擔比公民個人訴訟主體更多的舉證責任;在訴訟費用上,當原告敗訴時,完全由其承擔高昂的訴訟費用會挫傷公眾提起公益訴訟的積極性,可考慮由相關各方分攤。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環境保護工作之中,公眾參與的發展,實際上就是環保措施的科學、民主發展。公眾參與不應當僅僅只是局限在環境影響評估上,更應當適用于涉及到環境的決策、保護工作上。在日前經濟飛速發展的過程中,雖然說我國的環境保護措施已經有了長足進步,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操作主觀性等,導致實際工作呈現出的效果并不離校。因此,要使得我國真正朝著可持續發展的節約型社會發展,就必須要對于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公眾參與制度進行深入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