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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4-188-02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面臨的內外部競爭日趨激烈,尤其是后WTO時代的到來及外國商業銀行的搶灘登陸,給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特別是風險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金融全球化發展加大了金融市場的波動,增強了銀行經營的不穩定性,而我國金融自由化發展和金融體系改革的深化也給銀行帶來了更多的表內表外風險。因此,面對當前復雜的經濟金融環境,借鑒西方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經驗,實行全面風險管理和構建適合自身特點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是溫州銀行改革的方向和發展趨勢。
一、溫州銀行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溫州銀行成立以來,對商業銀行面臨風險的認識日益深化,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借鑒國際國內先進商業銀行經驗,并結合自身情況,實現了風險管理的發展。
(一)溫州銀行面臨的風險由單一向多元發展
隨著區域經濟的飛速發展和金融一體化、全球化進程的不斷深入,以及各種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溫州銀行經營的環境和業務發生了重大變化,導致溫州銀行面臨的風險隨之演變。由原本客戶違約風險為主的單一風險向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乃至聲譽風險的多元風險發展,同時,風險的復雜性、防范難度和造成損失的潛在可能性都在上升。
(二)溫州銀行風險管理總體處于風險控制階段
針對風險日益突出的矛盾,溫州銀行啟動了內控建設,制定了一系列風險防范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授權授信、審貸分離、民主決策、責任追究等基本制度,有效地防范了信用風險,實現溫州銀行風險管理的一次飛躍。但是,總體比較,溫州銀行風險管理水平與國外先進銀行和先進的風險管理模式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溫州銀行總體上處于風險控制階段,風險管理職能分布在各個業務部門,經營層面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四個專業風險控制委員會和內部控制等七個委員會在管理中還存在兼容現象,亟需構建一個全面整體的風險管理系統。
(三)溫州銀行已進入全面風險管理的探索階段
2008年末,溫州銀行初步建立了矩陣式風險管理架構,初步確立了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方向,正式進入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探索階段。與此同時,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三方面風險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全面啟動。針對操作風險,成立內部控制委員會,并出臺包括《專項審計管理規定》、《非現場審計管理規定》、《信貸業務合規監督管理規定》等自律監管規章制度,加強了內部審計工作;針對市場風險,計劃財務部門依據經濟資本考核辦法引導分支行對利率風險等的規避。在這個階段,溫州銀行需要制定清晰而詳細的全面風險管理戰略,進而指導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
二、溫州銀行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現實意義
(一)全面風險管理是溫州銀行風險管理的戰略轉型
全面風險管理,既是巴塞爾資本新協議的要求,也是溫州銀行參與市場競爭的應對策略。全面風險管理戰略為溫州銀行實現長遠經營目標規劃了藍圖,明確了奮斗方向,充分調動管理層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溫州銀行管理層對外部條件變化的彈性適應,并以此來理順風險管理體系內外各種關系,增強風險識別的預見性,把握風險管理的主動權,減少乃至避免經營管理的隨意性與盲目性,提高溫州銀行在金融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二)全面風險管理是溫州銀行跨區域經營的有力保障
經營地域的限制對于溫州銀行而言,存在諸多弊端:區域規模過小,僅僅定位于本地市場,難以實現長遠發展。借鑒北京銀行、寧波銀行跨區域發展的成功經驗,溫州銀行應當在立足本地市場的同時,迅速提高周邊市場的占有率,將盤子做大。溫州銀行目前在異地已開設三家分支機構,初步實現區域性經營的跨越。根據銀監會《評級內部指引》的要求,溫州銀行要鞏固跨區域經營的成果,擴大跨區域經營的規模,必須在加強消化歷史不良資產基礎上,落實全面風險管理。
(三)全面風險管理是溫州銀行上市經營的根本要求
改制上市是溫州銀行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之一。商業銀行在改制上市過程中,除滿足《公司法》、《證券法》、《商業銀行法》以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上市條件外,還應滿足風險管理方面的相關標準。資產風險指標尤其是不良資產指標,是城市商業銀行上市經營的重要監管標準。引入先進管理經驗以后,溫州銀行在IT水平、風險內控管理能力、營銷能力及經營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全方位的進步,但不良資產的比重偏高、風險管理水平較低是其謀求上市經營的首要瓶頸。溫州銀行的不良資產既有一定的歷史因素,又與其風險管理水平息息相關。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是溫州銀行不斷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消化不良資產,進入上市輔導期的根本要求。
三、溫州銀行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構想
為了構建健全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溫州銀行應制定全面風險管理戰略作為銀行在較長時期內的總體性謀劃,對銀行體系的運行、機構的經營活動以及監管部門的工作起到指導意義和保證作用。同時,溫州銀行需要在綜合分析外部環境、內部風險管理狀況以及同業比較的基礎上,提出一整套風險管理中長期發展目標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所采取的行動方案。溫州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戰略可以分為戰略目標、實現路徑和體系建設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全面風險管理戰略目標的確定
根據西方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戰略的實施經驗,溫州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戰略目標可以分解為戰略愿景、階段性戰略目標和主要發展指標等細項。
1.戰略愿景。在溫州銀行的風險容忍度以內,建立以風險調整后的資本收益率為核心,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在內的全面、有效的風險預防與控制管理體系。
2.階段性戰略目標。在未來某一時間段內,為溫州銀行設置公司治理結構、管理模式、各項業務發展、風險控制、人員管理等領域希望實現的階段性戰略目標。
3.主要發展指標。為增強可操作性,可以將溫州銀行階段性戰略目標分解為主要風險指標,使目標進一步細化和量化。
(二)全面風險管理戰略實現路徑的選擇
溫州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各項工作必須緊緊圍繞戰略目標展開,保證實現路徑的高質量和高效率。根據確定的戰略目標,結合宏觀經濟形勢和溫州銀行實際,重點關注信貸風險、操作風險和貨幣政策變化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對組織架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五個方面逐一提出工作的深化建議和實現措施,有目的、有計劃、分層次地逐步推進,達到與溫州銀行遠期風險管理戰略愿景相一致的最終目標,為溫州銀行實現由地方性銀行向區域性銀行、小型銀行向中型銀行、傳統型銀行向現代型銀行的轉變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構想
1.調整溫州銀行授信管理體系。加強垂直化、派駐式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推行信用風險執行官制度,先在三家分行試行該制度,在試行過程中逐步加以完善,時機成熟時在面上繼續推廣,逐步建立獨立的授信風險管理和評審體系,加強對授信風險業務的垂直管理。
2.探索構建溫州銀行總分支管理架構。積極探索和推進溫州轄內支行區域整合方案,成立“片區管理總部”對所管轄支行進行管理;并根據新的管理架構適當調整溫州銀行管理部門設置及其職責。
3.調整溫州銀行經營層面各委員會的職能。目前溫州銀行經營層面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四個專業風險控制委員會和內控等七個委員會在管理中存在兼容現象,采取虛實同步運行,條件成熟時逐步將內控等七個委員會按照相近原則歸到四個專業風險控制委員會。
4.完善信用、市場、操作、流動性風險管理等多方面措施并舉。一是推進風險監測指標體系管理系統的建設;二是進一步完善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有章可循;三是逐步構建全面完整的風險管理系統;四是加強對各方風險進行崗位職能分離和人才儲備方面的完善。
[關鍵詞]基層商業銀行 信貸風險 定價 預警
2008年,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銀行業開放過渡期結束已有一年多,中國銀行業賴以生存的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面對機遇和挑戰,國有商業銀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經營與監管環境下,各家銀行已將風險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貸風險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對比西方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模式,我國商業銀行需要改革和借鑒的地方還很多。
一、中外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差異
目前我國一些商業銀行,正在推進的風險管理體制改革是在解決公司治理結構的風險治理結構問題,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過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經營管理架構。但就信貸風險管理理念、方法、方案、體系來講,與國際先進銀行間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
(一)管理理念對比
對照國外信貸管理的先進經驗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近幾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確實是相當先進的,現在我們對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價格、經濟資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們對這些理念的理解還是比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實踐運用主要體現在編制和營運經營計劃方面,能夠領會基本要義的人員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數參與編制經營計劃(含相關部門)的人員,對于業內大多數人來講,甚至可以說還是處在理念的普及階段。而國際先進銀行無論在整體風險管理理念還是在具體業務層面,對資金和服務的科學定價(利率、費率)用以響應不同的資金轉移價格、資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風險類別等具體方法的運用,對與信貸風險和資本占用相關的貸款定價和風險進行計算,都貫穿于單筆業務、每條產品線、市場區間和業務單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與工具的使用
客觀地講,我國商業銀行在硬件技術方面與外資銀行相比,并不遜色,但技術水平的應用與國際先進水平卻存在明顯的差距:在風險的衡量和判斷上還不能借鑒先進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計量的各種模型、系統及工具,無法對各類風險分門別類地進行自動、動態、組合計量從而實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應取舍;數據庫的建設尚處于初級階段,數據積累不足;尚不能運用先進技術建立科學的業績價值管理體系,而這些才是信貸風險管理的真正精華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標。
(三)產品定價方面
由于受我國利率管理體制的限制,我國商業銀行在產品定價的探索方面長期處于空白狀態,而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各家銀行在信貸產品定價方面發生了積極的變化:在定價行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規范;對貸款利率定價的管理方式方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定價行為已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體操作中仍存在著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價方式簡單粗放,缺乏科學性;信貸業務流程中定價環節被忽視;信貸產品單一,定價方式方法創新不足等。而外資銀行在產品定價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風險理念,值得我們去借鑒與推廣。
(四)風險預警機制的建設方面
在市場經濟中,任何行為主體之間都不可能擁有相同的信息,即現代經濟學所說的市場信息的不對稱。信貸市場的環境更為復雜,在現實的銀行與企業之間,由于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存在著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即包括外部市場信息,也包括內部交叉信息,它給銀行的風險管理帶來極大的難度。面對這種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需要銀行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預警系統。我國商業銀行實施審貸分離業已多年,但銀行相對于借款人、風險管理部門(信審人員)相對于經營部門(客戶經理)兩個層面的信息不對稱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難題。而發達國家銀行經過多年的演變,已形成較為清晰且實效性很強的風險預警機制.
二、我國基層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信貸風險管理理念和實踐,與國際一流銀行呈現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總部集中風險控制的趨勢,消除差距的許多方面基層行可能無法作為(如內部風險評級等各類系統、風險模型、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數據庫、可自動計算的違約率及損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層行還是能夠有所作為的(如定價、績效考核、貸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可以借用四個“基于”來表述我國基層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價值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點,基于價值的財務管理必然要求基于價值的風險管理。換言之,信貸風險管理或者資產質量控制要緊緊圍繞價值創造進行,我們與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從而創造價值的水平差異體現在:我們的風險管理是比較淺層次的(單一風險貸款的營銷、發放、管理、回收、處置等),而先進的更積極的風險管理方式是用風險來推斷借款人的信用額度,進行信貸組合管理,且貸款是可以買賣的、同時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買賣使風險得以“轉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夠及時擁有大量新的信息,對風險的計量和應對真正做到動態。
(二)基于風險的產品定價
我國商業銀行進行產品定價時往往對風險估計不足,或是沒有相應的風險評估機制,因此樹立風險理念對產品定價顯得尤為重要,從基層行處的角度出發,樹立下列風險理念對商業銀行而言更為實際:
1.從貸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簡單的存貸款利差,而是作為對銀行給相關借款人發放貸款所承受的相應風險的補償。
2.信貸回報是不對稱的,上行空間有限,下行空間相當大。
3.貸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資那樣會有額外收益,相反它會造成額外負擔外損失;
4.要把對中長期貸款的風險評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設性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其中現金流分析至為重要。
5.把整體風險管理和決策結合起來的主要工具有兩個:用資金轉移價格來分配利息收入(作為計算單筆業務、每條產品線、市場區間和業務單元利息收入的參考,將利率風險控制在既定的額度內的同時讓資本最低化和投資回報最大化);用資本分配系統用以分配風險。
6.通過合理定價信貸(產品和服務)定價,確保從客戶所賺取足夠的收益,足以彌補損失準備和保證獲得相應的資本回報率。
7.小額信貸損失是無可避免的,因此,銀行要把小額信貸損失作為銀行業務普通成本來處理;中小企業和地產企業借款人比大企業借款人的損失機率則較大。
以上風險理念的樹立將使商業銀行在具體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據,從而保證其在定價時更科學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風險預警
在實行審貸分離后,信審人員所掌握的信息應多于送審人員所提供的信息。面對信息不對稱這一難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以下方面對于有效釋緩信息不對稱之困具有借鑒之處:
1.貸后管理從單個風險和組合風險兩個層面同時進行。
2.充分重視市場風險管理:專門的機構(部門)對貸款進行盯市估值,edfs每天更新(適用于上市公司客戶);對質押、抵押品的估值及隨后的盯市監控;樹立違約點意識。
關鍵詞:基層商業銀行 信貸風險 定價 預警
2008年,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銀行業開放過渡期結束已有一年多,中國銀行業賴以生存的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面對機遇和挑戰,國有商業銀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經營與監管環境下,各家銀行已將風險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貸風險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對比西方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模式,我國商業銀行需要改革和借鑒的地方還很多。
一、中外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差異
目前我國一些商業銀行,正在推進的風險管理體制改革是在解決公司治理結構的風險治理結構問題,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過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經營管理架構。但就信貸風險管理理念、方法、方案、體系來講,與國際先進銀行間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
(一)管理理念對比
對照國外信貸管理的先進經驗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近幾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確實是相當先進的,現在我們對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價格、經濟資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們對這些理念的理解還是比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實踐運用主要體現在編制和營運經營計劃方面,能夠領會基本要義的人員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數參與編制經營計劃(含相關部門)的人員,對于業內大多數人來講,甚至可以說還是處在理念的普及階段。而國際先進銀行無論在整體風險管理理念還是在具體業務層面,對資金和服務的科學定價(利率、費率)用以響應不同的資金轉移價格、資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風險類別等具體方法的運用,對與信貸風險和資本占用相關的貸款定價和風險進行計算,都貫穿于單筆業務、每條產品線、市場區間和業務單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與工具的使用
客觀地講,我國商業銀行在硬件技術方面與外資銀行相比,并不遜色,但技術水平的應用與國際先進水平卻存在明顯的差距:在風險的衡量和判斷上還不能借鑒先進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計量的各種模型、系統及工具,無法對各類風險分門別類地進行自動、動態、組合計量從而實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應取舍;數據庫的建設尚處于初級階段,數據積累不足;尚不能運用先進技術建立科學的業績價值管理體系,而這些才是信貸風險管理的真正精華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標。
(三)產品定價方面
由于受我國利率管理體制的限制,我國商業銀行在產品定價的探索方面長期處于空白狀態,而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各家銀行在信貸產品定價方面發生了積極的變化:在定價行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規范;對貸款利率定價的管理方式方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定價行為已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體操作中仍存在著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價方式簡單粗放,缺乏科學性;信貸業務流程中定價環節被忽視;信貸產品單一,定價方式方法創新不足等。而外資銀行在產品定價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風險理念,值得我們去借鑒與推廣。 (四)風險預警機制的建設方面
在市場經濟中,任何行為主體之間都不可能擁有相同的信息,即現代經濟學所說的市場信息的不對稱。信貸市場的環境更為復雜,在現實的銀行與企業之間,由于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存在著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即包括外部市場信息,也包括內部交叉信息,它給銀行的風險管理帶來極大的難度。面對這種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需要銀行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預警系統。我國商業銀行實施審貸分離業已多年,但銀行相對于借款人、風險管理部門(信審人員)相對于經營部門(客戶經理)兩個層面的信息不對稱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難題。而發達國家銀行經過多年的演變,已形成較為清晰且實效性很強的風險預警機制.
二、我國基層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信貸風險管理理念和實踐,與國際一流銀行呈現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總部集中風險控制的趨勢,消除差距的許多方面基層行可能無法作為(如內部風險評級等各類系統、風險模型、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數據庫、可自動計算的違約率及損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層行還是能夠有所作為的(如定價、績效考核、貸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可以借用四個“基于”來表述我國基層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價值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點,基于價值的財務管理必然要求基于價值的風險管理。換言之,信貸風險管理或者資產質量控制要緊緊圍繞價值創造進行,我們與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從而創造價值的水平差異體現在:我們的風險管理是比較淺層次的(單一風險貸款的營銷、發放、管理、回收、處置等),而先進的更積極的風險管理方式是用風險來推斷借款人的信用額度,進行信貸組合管理,且貸款是可以買賣的、同時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買賣使風險得以“轉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夠及時擁有大量新的信息,對風險的計量和應對真正做到動態。
(二)基于風險的產品定價
我國商業銀行進行產品定價時往往對風險估計不足,或是沒有相應的風險評估機制,因此樹立風險理念對產品定價顯得尤為重要,從基層行處的角度出發,樹立下列風險理念對商業銀行而言更為實際:
1.從貸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簡單的存貸款利差,而是作為對銀行給相關借款人發放貸款所承受的相應風險的補償。
2.信貸回報是不對稱的,上行空間有限,下行空間相當大。
3.貸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資那樣會有額外收益,相反它會造成額外負擔外損失;
4.要把對中長期貸款的風險評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設性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其中現金流分析至為重要。
5.把整體風險管理和決策結合起來的主要工具有兩個:用資金轉移價格來分配利息收入(作為計算單筆業務、每條產品線、市場區間和業務單元利息收入的參考,將利率風險控制在既定的額度內的同時讓資本最低化和投資回報最大化);用資本分配系統用以分配風險。
6.通過合理定價信貸(產品和服務)定價,確保從客戶所賺取足夠的收益,足以彌補損失準備和保證獲得相應的資本回報率。
7.小額信貸損失是無可避免的,因此,銀行要把小額信貸損失作為銀行業務普通成本來處理;中小企業和地產企業借款人比大企業借款人的損失機率則較大。
以上風險理念的樹立將使商業銀行在具體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據,從而保證其在定價時更科學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風險預警
在實行審貸分離后,信審人員所掌握的信息應多于送審人員所提供的信息。面對信息不對稱這一難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以下方面對于有效釋緩信息不對稱之困具有借鑒之處:
內容摘要: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關系到商業銀行的未來發展和收益以及競爭力問題。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是風險管理的一個基礎平臺,而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和目的。因此研究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與風險管理的關系,對提升商業銀行的治理水平和面對國際國內同行競爭具有重大的意義。本文旨在通過對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加強風險戰略的研究,進一步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銀行戰略性風險。
關鍵詞:商業銀行 公司治理 風險管理
過去20多年來,公司治理問題受到廣泛的討論和前所未有的共識,公司治理問題已凸顯為關系到全球經濟金融穩定與發展的核心要素。而對商業銀行來說,公司治理更有獨特的重要性與特殊性,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問題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關注。盡管這幾年來,很多專家和學者對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進行了研究,但是到目前為止,對于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還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因此,進行這方面的研究,顯然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
文獻回顧
(一)國內研究基本情況
由于亞洲金融危機的警示,以及國內各家銀行面臨的嚴峻的不良貸款問題,中國的經濟學家們在近年來也開始對銀行風險進行了不少研究。王慶華(2000)指出商業銀行新的風險管理系統要以加強內部和外部監管為核心,把握住三個方面:加強外部監管力度,改善金融總體環境;以有效的內控制度加強銀行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對風險的控制;采用多種金融技術手段防范市場風險。李輝(2004)研究了商業銀行風險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管的協調,指出商業銀行的內部風險管理與外部監管本質統一于風險的管理與控制,但由于內部驅動力的差異、激勵與約束相容的困境以及監管的成本等問題,兩者又存在矛盾與沖突,因此協調二者之間的關系必須充分發揮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前提作用。
(二)國外研究基本情況
國外關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研究比較成熟,已形成一套完備的風險管理理論和應用體系。從銀行治理研究的國外進展看,理論性文獻的基本思路是從商業銀行與一般公司相比較所體現出的特殊性著手來研究銀行治理問題,這類研究的目標主要是確立適合于銀行治理的理論架構。Amihud and Lev(1981)開創性地從道德風險的角度研究了公司治理對銀行風險控制的影響,隨后Brewer and Saidenberg(1996)等都遵循同樣的思路作了進一步研究。這種觀點的主要思想是,在存款保險制度下,作為貸款主要決策者的銀行股東存在追求更高風險以最大化自身價值的動機,并由此引發道德風險。與此不同,隨后興起的“公司控制論”認為,所有者―管理者之間的問題才是20世紀80年代美國銀行風險增加的主要原因,因為高管人員是銀行貸款的真正決策者和風險控制的關鍵之所在(Gorton and Rosen,1995)。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的關系
(一)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是實現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公司治理是實現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有效提升風險管理的制度性保證。商業銀行的風險伴隨銀行業務而生,貫穿銀行業務的全過程,由于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 需要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制度安排來保證。首先,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運行機制、流程的效率、信息透明度等,都是公司治理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風險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制衡和效率,公司治理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制衡與效率。歐美和日本的銀行管理模式都出現過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咎于制衡出了問題。歐美模式客觀上導致少數人控制公司,日本模式中存在大量的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徹底,這反映出公司治理中缺少制衡,所以出現了風險。
為了使全面風險管理能有效運行,屬于公司治理范疇的組織機構中,必須有和全面風險管理對應的功能部門,否則,全面風險管理就缺少運行的載體。從這個意義講,公司治理中的組織機構是全面風險管理的硬件平臺。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中的制度安排,為全面風險管理提供了暢通無阻的信息傳遞渠道和科學決策的環境,同時也是減少操作風險、降低道德風險的必要手段。董事會是銀行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對風險管理承擔最終責任,并通過其風險管理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層負責執行風險管理制度。董事會和管理層有責任和義務設置重視風險的公司文化基調,協調業務目標和風險容忍度,通過激勵機制,保證全行對風險充分重視,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一致實施。
(二)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銀行業務的本質決定了它必須承擔各種風險,所以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是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近10年來,許多組織和機構都對銀行公司治理展開了專項研究,其中也提出了風險管理的體系和方法,如2004年OECD的《關于公司治理原則》修訂版,COSO的《企業風險管理綜合架構》,2006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加強銀行公司治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對銀行風險治理也提出了詳細要求。許多銀行業監管機構也制定了專門針對銀行的公司治理要求,如英國金融管理局的《公司治理綜合條例》,以及我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提出的《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及相關監管指引》等。OECD關于“治理”定義是:“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一整套關系”。這套關系所要協調的目標,是確保董事會、經營管理層所有的活動,要滿足股東利益。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通過制訂公司戰略、確保實現這些目標的方式以及執行情況的監督等手段來構成治理架構。具體到“風險治理”,它不僅包括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析,還包括風險相關的決策及執行如何在不同參與者之間展開,風險涉及相關人員部門如何分工、目標和活動如何協調和調解。
制定風險戰略是商業銀行發展戰略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核心內容就是確定銀行的風險偏好和容忍度。風險偏好和容忍度就是明確銀行能夠承受多少風險或者多大的資本耗用,即能做哪些業務,不能做哪些業務,并要控制在什么程度之內。董事會作為所有者的代表對銀行的資產安全負最終責任,其有責任制定銀行的風險戰略,設定銀行的風險偏好和容忍度。銀行的風險戰略應反映宏觀形勢、同業競爭形勢的變化,與銀行所處的發展階段和自身能力特征相適應。在風險戰略確定以后,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推進,就必須以風險戰略為依托,將董事會所設定的風險偏好和容忍度分解到各種不同的風險類別中去,并以此為依據將風險戰略體現在銀行的資本管理等各個方面。
完善商業銀行治理機構推動風險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我國獨特的政治、經濟、文化、法治和金融生態環境,決定了我國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與西方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存在較大的不同。我國的銀行多為國有或國有背景的銀行分立、持股或改制而來,經營模式多從國營改制而來。各級干部多從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或國有背景企業改制而轉入、調入、跳槽。行政化的一元思維方式還根深蒂固地存在著,沒有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概念。職業經理人市場和體系不完善。由于組織機構和內部設置制約,內控管理往往存在分工不明、責任不清、控制不力的情況,可能導致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不能形成協調與制約機制,這也必然導致風險管理過程的薄弱,造成銀行風險。
所以對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進行改造,建立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加強風險管理的前提。重點在于,加強股東大會作為權力機構,董事會作為決策機構,監事會作為監督機構,管理層作為日常經營管理機構的分責、分權、制衡的體制,加強總行對全系統、上級行對下級行的集中管理與監督。
(二)建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構建全面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是推行全面風險管理的組織保障。要推行全面風險管理,減少地方政府和分行管理層等其它利益相關者對風險管理的不正當干預,就必須要改變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以地區分行為主體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總行主導的、垂直管理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模式。這種風險內控管理組織結構的設置能夠保證銀行風險管理中事前授權審批、事中執行和事后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從組織形式上體現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程序性和獨立性原則。
(三)建立激勵約束與內部監督機制
激勵約束機制是銀行所有機制中最具有導向效應的機制,激勵機制應該與全面風險管理相適應。一方面,銀行在對各業務條線、分支機構進行績效考核和激勵時,需要更加注重對風險因素的考核,要對風險戰略的執行情況和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重點考核,并在薪酬激勵中加以體現。有效手段就是在經濟資本計量的基礎上,引入RAROC(風險調整后資本收益率)考核,不僅僅考核銀行業務單元當期的收益,更將銀行獲得收益所承擔的風險成本和資本成本納入考核中去。另一方面,要強化對風險責任的追究。無論是決策層、執行層還是監督層乃至操作層都必須履行相應崗位所需承擔的風險管理和內控職責。本質上看,銀行經營的核心,不是資金,而是風險。所以,對管理層影響資本安全及與承擔風險相匹配的收益的執行情況需要進行持續監督。同時,需要管理層有良好的風險自控機制,由各業務部門自發主動地去識別和控制風險。目前,國內銀行風險管理部門有很多關于當前資產情況的報表和報告,但這僅能說明銀行過去和現在的風險管理現狀,從董事會的角度來說,還需要建立確保業務部門將來開展業務也不偏離目標的持續的風險自控機制。
(四)建立銀行風險文化
董事會和管理層有責任和義務設置重視風險的公司文化基調,樹立起良好風險文化氛圍,為整個銀行更好地經營和管理風險創建一個良好的土壤。
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文化是由知識、制度和精神三個層面所構成,風險管理理念屬于風險管理文化的精神層面,它是風險管理文化的核心。一個銀行的風險管理理念是一整套共同的信念和態度,風險管理理念是用來指導、規范一個銀行的組織和員工有效識別和管理風險的理念和方法,它是風險管理文化的最高層次。它決定著該銀行從戰略制定和執行到日常的活動都應該如何考慮風險。風險管理理念反映了銀行的價值觀,影響著它的經營風格,并且決定如何應用企業風險管理的構成要素,包括如何識別風險、承擔哪些風險,以及如何管理這些風險。風險管理理念中的價值標準、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可以通過員工的觀念世代相傳,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長久地體現銀行的風險管理風格。
董事會與管理層是風險管理文化執行的推動力。董事會和管理部門的誠信和對價值觀的承諾會影響企業的優先選擇和價值判斷,被認為是行為標準。管理誠信在實體活動的所有方面都是道德行為的先決條件。誠信和道德價值是環境的核心要素,影響著設計、管理和監管其它企業風險管理組成部分。銀行高級管理層的使命就是創建并推行企業文化。在風險管理文化的創建和推行方面,高級管理層首先要在其經營思想中貫徹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管理價值觀,通過對風險價值觀念的提煉和風險管理文化建設方案的策劃,為銀行風險管理文化的構建指明方向。
綜上,公司治理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金融機構保持穩定發展的關鍵要素,公司治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決策科學化,推動公司價值持續的提升。銀行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存在著密切的聯系,銀行應該從提升核心競爭力的角度來不斷完善其公司治理,通過不斷的完善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來防范治理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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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erton,R.C.An Analytic Derivation of the Cost of Deposit Insurance and Loan Guarantees.Journal of Banking&Fi-nance.1977,1
關鍵詞: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商業銀行;風險預警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1
前言
在我國近年來的金融業界發展中,事關銀行的大案要案屢有發生,這些案件的出現充分暴露了我國銀行業中風險管理的混亂與風險預警機制的不成熟。而針對我國銀行業的發展現狀,我們有必要在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理念框架的基礎上進行商業銀行的風險預警機制構建,從根本上杜絕商業銀行在日常發展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一、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理念
在全球知名的銀行監管委員會中,其制定的巴塞爾協議將銀行日常經營中面臨的金融風險分為八類,這八類風險分別是信用風險、國家和轉移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與聲譽風險。在這八種商業銀行經營風險中,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是其主要面對的經營風險種類,而在這三種商業銀行勉勵的呢風險中,信用風險是其中帶來危機最大的一種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中,銀行壞賬、不良貸款上升、資產質量下降等等銀行遇到的不良經營狀況都會影響對導致其自身信用風險的不斷加深。在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風險中,隨著我國近年來人民幣國際化程度的加深,商業銀行業應格外關注市場價格、利率與匯率的實時變動,并通過隨時改變自身經營策略的方式隨之采取最好的辦法進行相關的應對,以此保證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而在商業銀行面臨的操作風險中,由于商業銀行自身內部程序的不完善、由于人員操作問題帶來的相關損失所造成的商業銀行風險逐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以上三種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主要金融風險都在銀行資本金的約束范圍內,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相關辦法進行具體的計算[1]。
隨著近年來國際金融業界出現的巨變,國際銀行監管委員會根據目前國際金融形勢,提出了新巴塞爾協議。在國際銀行監管委員會提出的新巴塞爾協議中,其對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中所面臨的風險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此外,在國際金融系統中,由美國人提出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相關理論已經初步完場,且取得了不小的實踐成果,這就給全球的商業銀行業界的相關安全發展指明了一條新的道路。
二、基于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構建的相關研究
(一)正確認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商業銀行需要將自身經營中勉勵的風險、收益、風險偏好以及風險策略多種風險要素進行緊密結合,并將這些要素結合成一個有機整體,以此減少商業銀行因操作失誤帶來的金融損失,增強商業銀行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相關商業銀行的管理人員應重視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過程,并發動商業銀行的全體員工共同參與構建相關預警機制,從而將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幾率降到最低[2]。
(二)培育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土壤與文化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企業文化中植入風險管理理念的方法,為商業銀行中風險管理預警機制的構建提供生長的土壤。在商業銀行相關人員對風險管理理念進行貫徹時,應將相關風險理念在全體員工中形成一種相對思維與處事的方式,以此保證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構建的更好落實[3]。
(三)建立并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必須確定相應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商業銀行在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問題的出現。在具體的實施中,商業銀行應借鑒國外成型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并根據我國具體國情,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四)建立并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制度體系與法律體系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的制度與法律體系至關重要。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在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中,只有具有規范的相關制度、嚴格的風險管理手段才能真正的適應商業銀行發展的而需求,最大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中所面臨的種種風險[4]。
三、結論
隨著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與完善,我國在世界經濟中所發揮的作用也在不斷增強,在這種經濟環境的趨勢下,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重大的機遇與挑戰,這也就使得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成為了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的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田遠,劉寧.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J].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1:108-113.
[2]劉.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預警與緩釋:基于全面風險管理視角[D].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0.
論文摘要:WTO過渡期結束后,我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內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形勢日益嚴峻,因此,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設計一個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對銀行具有重要意義。權變理論的基本觀點是有效組織的設計取決于環境的特性,不存在一個最佳的組織結構模式。基于權變理論,我們通過考察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環境因素,并借鑒國際先進模型和參考巴塞爾委員會有關規定,認為設計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應遵循原則。
一、引言
2o06年12月l1日,按照“人世”承諾,五年過渡期結束,中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中外銀行之間的競爭將更加劇烈。而風險管理能力是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之一,一些國際活躍銀行之所以幾十年甚至上百年長盛不衰,是因為這些銀行在風險管理上積累了豐富經驗,特別是它們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隨著競爭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革,為風險管理奠定了牢固的基石。而國內銀行業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和國際一流銀行相比,差距明顯,尚存在很多問題。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落后將帶來競爭上的明顯劣勢,因為,落后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帶來的是風險管理手段的落后,而風險的失控對銀行的發展無疑是致命的。因此,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設計一個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對商業銀行有效管理面臨的各類風險,持續地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然而,國內關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研究文獻卻相當缺乏,直到近幾年才陸續有文章發表。但這些文獻有的只針對管理某一類風險的組織結構進行研究分析,缺乏全面風險管理的視角f李志剛,2003;蔣東明等,20o4;賈曉菁,2005;黃明喜,2005;劉永兵,2006);有的雖然著眼于整個銀行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構建,卻主要是從實務角度出發,缺乏應有的理論基礎(王雪梅,2005;李正旺等,2005)。本文基于權變理論的研究視角,對構建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進行了探索以期能為我國商業銀行組織結構變革提供借鑒。
二、權變理論概述
權變理論產生于20世紀60—70年代的美國,強調權變的理論和方法,即強調隨機應變之意。權變理論的基本觀點是有效組織的設計取決于環境的特性。洛什在6o年代首次提出權變方法(Conitngency-Approach),其核心觀點認為在企業管理中要依據企業所處內外環境隨機應變,而不存在“普遍適用、一成不變或最好的”管理理論和方法。代表人物之一盧森斯指出權變關系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變數所對應的一種“IF—THEN”函數關系。在具體的管理實踐中,環境是自變量變數,如組織外部的社會經濟條件、內部環境等,對應“IF”;而管理的模式、手段、技術,則是相應環境下的因變量變數,即“THEN”。特定的管理情境對應不同的管理方法,并且后者的有效性隨前者的不同而變化。不存在既適應于特定環境而又能普遍應用于各種環境的最佳方法。
根據權變理論,組織結構按內外環境的特點來設計,可分成不同的結構模式。伍德沃德在其著作中指出,每種有類似目的和工藝技術的生產系統,都有其獨特的組織模式和管理原則。伯恩斯和斯托克的研究認為:企業按照目標、任務、工藝和外部環境可分為“穩定型”和“適應型”兩大基本類型。前者適宜采用“機械式”的組織形式——強調嚴格的組織規范、明確的任務、與權力對等的責任。后者則應采用強調權宜應變、系統內部的相互關系、技能和經驗的“有機式”組織形式。洛什和勞倫斯在前任研究基礎上提出分類法,強調外界環境影響,用“分化”來表示一個企業適應于外部環境而劃分為各個小單位的程度,“綜合”或“整體化”來表示協作和管理的統一。比較而言,整體化程度(集權程度)適應于外部環境的企業往往較為成功。赫爾瑞格和斯洛坎則進一步按市場變化、工藝、產品特性等條件將集權程度分為四種模式:事業部制、矩陣結構模式、直線職能結構以及總店控制式。權變理論強調,在進行組織和管理時不存在一個最好的方法。分權并不一定比集權好;官僚機構也并不都壞;明確清楚的目標也不是總好;民主參與式的領導風格也可能不適合于某些環境;而嚴格的控制在某些時候也可能是適宜的。總而言之,這完全取決于很多相互作用的內部和外部的變量。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必須根據組織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具體情況而靈活選用,并隨著環境和條件的發展變化而隨機應變。權變理論的最終目標是提出最適合于具體情景的組織設計和管理活動。在一種環境條件下所運行的組織運作模式可能不適合另一種環境條件,不存在一個最佳的模式。
權變理論對商業銀行組織設計的意義非常大。現代商業銀行面l臨的是一個迅速變化的外部環境,市場的風云變幻會迅速地影響客戶的行為抉擇,銀行的經營方略必須不斷調整,以順應外部環境的變化,這就要求銀行的組織結構設計應符合這一基本要求。
三、基于權變理論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設計
(一)主要的環境影響因素
銀行環境指的是存在于銀行邊界之外的并對銀行具有潛在的或部分影響的所有因素,是環境中對銀行敏感的和必須對生存做出反應的某些方面。近些年來,隨著我國金融乃至整個經濟體系市場化和國際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所面臨的環境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市場環境的變化和監管環境的變化。
1.市場環境變化。市場環境變化包括市場風險環境變化和市場競爭環境變化兩個方面。首先,從市場風險環境角度看,近年來,構成金融機構風險環境的三大風險變量——利率、匯率和股票價格已實現或基本實現了市場化,其波動性和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正在發生很大變化。其次,從市場競爭環境角度看,20o6年WTO過渡期結束后,我國銀行業全面開放,由此而帶來的國際競爭使得我國金融機構經營環境的風險更大。這一方面是由于競爭必然導致市場創新,而創新又必然伴隨著更大的風險。另一方面,由于產品創新和風險管理方面的顯著差距,我國金融機構可能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從而被迫進入市場中風險較大的一些領域,尤其是風險承擔難以得到充分回報的那部分市場,因而風險環境可能更加惡化。
2.監管環境變化。自2O世紀9O年代中期以來,風險監管成為西方各發達國家金融業監管的主流,主要表現在風險資本監管和風險監督檢查兩個方面。前者是基于資本約束風險承擔和業務擴展的基本功能,以敏感反映金融機構風險承擔和風險管理水平的監管資本要求來促進金融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后者則對金融機構識別、衡量、控制和檢測風險的整個風險流程和組織架構提出監管要求并進行持續的監管檢查。風險監管的發展突出反映在2004年出臺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新協議使得“巴塞爾協議”作為風險的國際協議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它通過提高監管資本要求對銀行風險的敏感性,并利用內部激勵、監管檢查和市場約束三種力量來促進銀行加強風險管理。新協議覆蓋了金融機構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反映了國際金融領域全面風險管理發展的需要。新協議首次將包括法律風險在內的由人員、系統和業務流程以及外部事件引致的操作風險納入到資本要求框架,使得資本協議所覆蓋的風險范圍由1988年的信用風險和1996年的交易賬戶市場風險進一步擴展到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盡管我國宣布暫不實施新協議,但新協議畢竟是國際金融市場上重要的游戲規則,只要我們繼續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和國際競爭,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它的影響,甚至制約,在銀行業全面開放的環境中更是如此。
總之,當前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影響最大的環境因素是WTO過渡期已經結束,中外銀行競爭漸趨白熱化以及《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所代表的更加嚴格的國際銀行業監管。基于這些環境因素的影響,我們認為,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設計應充分借鑒國際上先進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經驗,并適當參考巴塞爾委員會關于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問題的有關規定,只有這樣才能為風險管理構建牢固的基石,盡快縮小與國際活躍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差距,以期與外資銀行在競爭中一決高低。
(二)國際經驗借鑒
根據組織設計理論,組織結構的整體設計包括三方面內容:需要完成的工作活動、報告關系、部門組合。一是規定的工作活動。設立部門的目的是為了完成對組織有戰略意義的任務。為了完成組織認為對其實現目標有價值的任務,往往需要設立特定的部門。二是報告關系。通常也稱作指揮鏈,是一條連續的權力線,它將組織中所有的成員連接起來,并顯示誰應該向哪位主管報告工作。三是部門組合方式。部門組合的方式包括職能型、事業部型、矩陣型、橫向型以及網絡型結構等,每種類型的結構都適用于不同的情景條件,滿足不同的需要,都是幫助管理者改進組織效果的一種工具,其有效性如何取決于特定情景條件的要求。下面我們將通過分析巴塞爾委員會和全球風險專業人員協會(GARP)和關于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模型或規定,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供我國商業銀行借鑒。
1.巴塞爾委員會關于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問題的相關規定。
巴塞爾委員會對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規定散落于委員會出臺的幾個文件之中,如1997年9月《利率風險管理規則》等,見表1.
經過分析可以發現,巴塞爾委員會關于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有關規定側重于操作層面,它把風險管理組織看作一個由不同子系統組成的有機系統,而每一個相關部門只是這個有機系統中的節點。因而,一個風險管理組織的有效與否既取決于每一個節點的正常運作,又取決于整個有機系統的健康運行。具體來看,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借鑒。
(1)強調職責清晰、權責明確。委員會特別強調要在銀行內部建立起一個職責清晰、權責明確的風險管理機制。這既包括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的明確權責分工,又包括具體的風險管理部門、業務部門、監督部門獨立的、明確的職責規定。在強調清晰的職責的同時,巴塞爾委員會還強調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審計機構之間要進行充分的交流與合作。
(2)強調風險管理的系統性。委員會將有效的風險管理組織看作一個由決策系統、信息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系統組成的有機體系。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完善與否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所包含的各個子系統是否健全和有效運作。任何一個子系統的失靈都有可能導致整個管理框架的失效。
(3)強調銀行內部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流動。委員會特別強調要建立一個完善的信息系統,進而在銀行內部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包括信息上報、信息下達以及內部信息的橫向流動。一個正確的風險戰略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其所能獲得的信息是否充分。而風險戰略能否被正確執行則受制于銀行內部是否有一個充分的信息溝通渠道。對于審計監督部門來講,沒有充分的信息就不能對風險管理部門的成效進行準確評估,很難找出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效的信息溝通可以確保所有的工作人員都能充分理解其工作職責與責任,并保證相關信息能夠傳遞給適當的工作人員,從而使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正常運行。銀行內部信息的順暢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銀行信息系統是否完善。因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信息系統是有效風險管理框架的基礎和前提。
(4)強調對風險管理進行必要的監督。委員會認為銀行業是一個動態的、快速變化的行業,銀行面臨的風險也是不斷變化的,因此,銀行必須不斷改進風險管理體系以保持其有效性而這就需要銀行根據不斷變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對風險管理進行持續的監督和評估。鑒于此,委員會突出強調銀行內部應建立一個獨立的第三方來對風險管理進行評價和監督,以確保風險管理戰略得到貫徹落實,并對風險管理的成效作出獨立的評估。’
2.GARP關于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模型及啟示。風險管理的組織模型是風險管理基礎中的基礎。GARP在對傳統的風險管理組織模型進行分析后,提出了一個改進模型(見圖1)。
GARP推崇的風險管理組織模型特別強調四個方面的要求。第一,強調了董事會在風險管理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一方面,突出了董事會在風險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強調了首席風險官對董事會的緊密責任關系。第二,強調了首席風險官對各種風險的統籌管理,各種風險管理部門(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領導對首席風險官有直接的匯報線。第三,強調了操作風險管理的重要性。第四,強調了風險組合分析的重要性。從職責上來看,風險組合分析除了負責風險政策制定之外,還負責檢查較差的風險問題以及對資產配置、風險調整性能測量或新產品進行分析。
從全球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來看,GARP所提議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正被越來越多的銀行所接受,并被逐步印證。GARP在設計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和安排風險管理職責時遵循了三項原則,即穩健性、系統性、分散與集中相統一。
(1)穩健性。GARP認為,風險管理框架的穩健性源自于它的簡樸和自上而下的風險解決辦法。風險管理系統一定要確保透明、可信、及時和可操作才能實現穩健性。為此,風險管理系統不能過于復雜,系統愈復雜,信息的傳遞速度愈慢,信息失真的概率就愈大,出現問題的可能性也就愈大。
(2)系統性。一個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絕非單純的一個模型就可實現。它是一個融合了策略、程序、基礎設施和環境四方面因素的有機系統。因此,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與否除了取決于框架本身,還要受到基礎設施和環境因素的制約。
(3)分散與集中相統一。GARP認為,為了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應由不同的部門來負責。這就是分散管理。與此同時,該組織又強調不同的風險管理部門最終都應直接向首席風險官負責,由首席風險官統籌規劃,即實現風險的集中管理。風險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關部門集中力量將各類風險控制好,而風險的集中管理則有利于從整體上把握銀行面臨的全部風,從而將風險策略與商業策略統一起來。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當實現分散與集中的有機統一。
(三)設計原則
基于以上分析,一個有效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應該涵蓋銀行所有業務和所有環節中的一切風險,能夠識別銀行面臨的一切風險。
2.一致性原則。銀行在構建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時,應確保其風險管理目標與業務發展目標的一致性。風險管理的目的在于為業務發展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和內部機制,而不是抑制業務的發展。
3.獨立性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風險管理職責的獨立性、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獨立于業務部門、獨立的風險管理評估監督部門。但獨立性原則并不排斥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4.權威性原則。風險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評估監督部門應具有高度權威性,盡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擾,以保持其客觀、公正。
5.垂直管理原則。要求商業銀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充分認識到自身對內部控制所承擔的責任。要求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應保證相關信息能夠自上而下及時傳遞給適當的工作人員。
6.互通性原則。要求銀行建立一個完善的信息系統,在銀行內部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包括信息上報、信息下達以及內部信息的橫向流動。
7.程序性原則。要求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應當嚴格遵循事前授權審批、事中執行和事后審計監督三道程序。
8.分散與集中相統一原則。要求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應由不同的部門來負責,與此同時,不同的風險管理部門最終都應直接向高層的首席風險官負責,由首席風險官統籌規劃。
四、結語
【關鍵詞】 商業銀行 全面風險管理 對策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內外競爭環境日益嚴峻,一方面,隨著后WTO時代的到來及外國商業銀行的逐步進入,使得國內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日益國際化和多樣化,給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特別是風險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戰。另一方面,隨著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的加快推進,使得全球金融市場的關聯度日益增強,增大了銀行經營管理的不穩定性,而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深化和金融自由化發展也給銀行業帶來了更多的潛在風險。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要想提高自身生存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必須盡快適應新的競爭形勢,加快構建適合實際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自身風險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國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風險管理文化落后,風險管理的意識不強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的風險意識有了較大程度的提升,但風險管理還沒有作為高度自覺內在認同和自我約束植根于各個層級的員工心中,也沒有很好地貫穿于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全過程。不少商業銀行的一般員工對于銀行風險的來源、內涵、類型等認識不夠深入,無法系統分析和把握銀行風險的關鍵點,對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也缺乏應有的了解,普通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相對較弱,并在實際工作中形成了不少錯誤的觀念和想法,影響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全面有效推行。
總體來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文化還比較落后,很多商業銀行對于風險管理側重于后臺管理,沒有將其作為信貸決策、風險評估、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同時,部分員工將風險片面的等同于違規案件和損失,或者簡單的將風險管理理解為控制和約束,甚至錯誤地把風險管理擺在業務發展的對立面上,認為風險管理是為難相關業務人員,未能把風險管理和商業銀行的經營業績和利潤有機地統一起來。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相關風險管理人員也無法較好地將風險管理與市場營銷、市場拓展有機結合起來,缺乏差別化的風險管理理念,有的甚至把防范風險與發展、內部控制與經濟效益對立起來。
2、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不合理,風險責任不夠明晰
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設計來看,我國很多商業銀行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一個全面的風險控制和防范體系,也缺少一個真正以風險管理部門為中心,具備集中審批權限和獨立運行的風險管理體系。雖然很多商業銀行都成立了相應的風險管理部門,但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如信貸部、國際業務部和相應的分支機構內部并未設置受上級機構風險管理部門垂直領導的風險管理部門或崗位,使得總行風險管理部門無法實時準確地獲取全行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類風險信息,也無法實施及時有效地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處置。
此外,一些商業銀行的高風險業務運作流程缺乏應有的監督和制約,造成風險管理的效果受到較大影響。雖然我國商業銀行都普遍實行了信貸業務的審核和方法相分離的制度,但信貸部門一方面負責相關信貸信息的調查和業務拓展,另一方面又負責已有貸款業務監控和催收,使得信貸部門有可能在信貸業務的激勵機制模式下采取以新貸抵舊貸、對相關數據進行人為加工和修改等手段實現短期績效,從而使得風險管理的相關措施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受到干擾和影響。
3、風險管理的基礎薄弱,外在環境和條件不夠成熟
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還沒有形成完整的全面風險管理平臺。從商業銀行內部管理流程來看,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識別、評估、處置、監督和控制風險的全過程,主要包括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垂直管理和決策,健全的風險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操作流程、高質量的風險計量、測算和監控模型、高效的風險管理內控機制和機理機制等。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還不具備全面風險管理所要求的各項條件,在信息收集和處理方面缺乏系統化的合作機制,相應的風險識別、計量和監測手段比較欠缺,無法有效地獲取相關分析數據,從而影響到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決策。
此外,我國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約,影響了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技術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推廣和應用。目前,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相關企業或者個人的相關信用信息和數據都不夠全面和準確,極大地影響了風險評級的準確性和可信度,也難以達到國際認可的技術和管理標準。與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內部評級的方法、結果的檢驗、數據庫建設以及組織結構設計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影響到了內部評級在揭示和控制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4、風險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人才比較匱乏
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更多地偏重于定性分析,在風險管理的定量分析方法和技術手段方面相對比較欠缺,特別是在風險的識別、度量等方面還不夠精確,與國外商業銀行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的內容上主要采用一些靜態的財務數據進行比例指標的分析和管理,分析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賬面價值分析法,也有少部分銀行采用市場價值分析法。雖然少數銀行業根據自身實際開發了相應的風險管理分析模型,但相比國外的風險管理數理統計模型來看,無論是在分析模型的復雜程度還是在測算的準確度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差距。
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對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要求較高,技術性和創新性較強,要求相關風險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并且必須經過特別嚴格的專業訓練和實戰鍛煉。由于我國風險管理起步相對較晚,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也相對比較匱乏。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人員的數量較少,在整個銀行體系中占的比重較低,大部分風險管理人員都是半路出家,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都比較欠缺,特別是精通銀行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性人才極為短缺,還沒有形成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無法有效滿足我國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發展的需要。
二、改進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1、樹立先進的風險管理文化,強化風險管理意識
先進的風險管理文化的構建和完善是有效推行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的有效推行,必須滿足兩個方面的條件:一個是全體員工認同的風險管理文化,另一個是系統化的風險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風險管理的制度、流程要想得到有效的貫徹和落實,必要要靠先進的風險管理文化影響下的員工來執行。風險管理理念是風險管理文化的核心,是商業銀行對于風險的相關信念、態度、價值觀等的系統化認識和思考,能夠用來指導和規范銀行相關部門和員工有效的識別和應對各種可能的風險。
風險存在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無論相關的風險管理規章制度如何健全和完善,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隨時可能帶來各種潛在的風險。為了在商業銀行內部形成先進的風險管理文化,應著力提高全體員工的法制觀念,引導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堅決做到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規定,增強員工的自我約束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此外,還應通過開展風險管理教育培訓和各種類型的主題學習活動,引導員工認識和重視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增加其對各類業務風險的識別能力和敏感度,時刻警惕相關風險的發生,將風險管理貫穿于銀行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2、優化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明確風險管理的責任主體
為了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我國商業銀行應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其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使得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其經營管理架構實現完美匹配。通過對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以地區分行為主體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結構進行調整和優化,建立和完善由總行主導的、垂直化管理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模式,有助于減少地方政府和各級分行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不正當干預。要建立風險管理部門的垂直化管理體系,實行由首席風險官統一領導的垂直化管理模式。應提高風險管理組織的獨立性和信息傳遞的實時性,確保商業銀行能全面掌控和及時處理各類風險。
在全面風險管理的過程中,相關風險管理部門應強化對各個業務流程和重要風險源頭的全方位監控,實時分析各種類型的銀行業務和操作流程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確保對業務流程的監督和控制不留死角,并明確具體風險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人員在整個風險管理過程中職責和權限,做到責任主體明確、激勵和處罰機制透明化。在風險管理的實際執行過程中,應加快形成以業務流程監督和控制為中心的風險管理監控體制,引導相關業務部門逐步設計獨立的風險管理崗位,使得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進一步扁平化,提高風險管理的響應速度和辦事效率。
3、完善風險管理的體制和機制建設,確保風險管理的規范化
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和激勵機制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基石,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風險的管理通常采用的是“亡羊補牢”式的處置方式,缺乏完備的內部控制機制和對業務操作流程、風險管理職責、風險管理的權限的明確規定,也沒有建立內控檢查報告等方面的具體操作規章,造成了內控體系的低效率。我國商業銀行應根據中國銀監會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體系,實現對自身風險管理內控體系的全面優化和完善。
良好的風險控制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也是商業銀行推行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一環,通過對風險控制行為進行分析和評判,并依據考核結果對優秀的風險控制行為給予相應的激勵,對風險控制過程和結果存在嚴重問題的行為進行必要的懲罰,能夠在商業銀行內部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風險控制考評機制。在風險控制的考核過程中,要通過改進和優化制度設計,使得各級經營管理機構認識到日常工作中的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此外,還應該對風險控制的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考核和激勵,形成對風險控制責任人的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4、提高風險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培養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
當前,國際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過程中正逐步采用量化管理的模式和方法,采用金融工程技術和數理統計模型的定量分析作為其風險管理決策的依據。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對風險管理的控制和處置主要基于定性分析和簡單的定量分析,并且在實踐中高度依賴于高層管理人員的風險識別能力和主管判斷。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積極學習和借鑒國際銀行業的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在內的分析系統,借鑒和吸收國外商業銀行采用的科學方法和模型的經驗,并逐步運用到我國銀行業的風險分析中去。
此外,除了提高風險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我國商業銀行還應積極培養和吸納更多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構建我國商業銀行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我國商業銀行雖然初步建立了風險經理制度,但現有的風險管理人才的素質和水平還無法完全勝任全面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要求。高素質的風險經理隊伍是全面風險管理的關鍵要素,我國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合理的篩選和評價機制,吸引具有良好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員工加入風險管理的行列。同時,應不斷強化對風險管理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培訓,實現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的有機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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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董事會責任
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與董事會的關系
銀行運用的是資金,撬動的是信用,經營的是風險。因此,風險治理和風險管理是銀行管理的頭等大事。銀行風險治理的重要性在次貸所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機之后日益凸顯出來。金融危機所暴露的銀行管理一個重要問題是,受年度業績壓力、績效考核、薪酬機制的影響,高級管理層在很多情況下往往過多地追求短期利益-在此情況下,如果董事會不能代表股東發揮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指導和監督作用,股東的長期利益便很難得到保障。金融危機中很多出現問題銀行,其沒能很好管理和控制風險的根源之一便是董事會在風險治理中沒有發揮其最主要的和最終的風險指導和監督的職責。因此,建立或完善良好的風險治理機制,加強、完善和提升董事會在風險管控中的作用,是包括中國銀行在內的全球金融業刻不容緩的事情。
1.風險管理與董事會的關系
1999年,由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簡稱ICAEW)以尼格爾.特恩布爾維主席的十人工作小組公布的《內部控制:綜合準則董事指南》首次將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相提并論,為公司及其董事會提供了明確、具體、可行性強的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例如,“風險管理是董事會的集體責任……董事會最終要對內部控制負責”等。2003年,特雷德韋委員會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討論稿,將風險管理定義為:企業風險管理是由企業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共同參與的,應用于企業戰略制定和企業內部各層次、部門識別可能對企業造成影響的事項,并在其風險偏好范圍內管理風險,為企業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
風險管理做不好,董事會負有相當大的責任。2002年美國《財富》雜志調查美國企業失敗的原因,大部分都與董事會及CEO的決策失誤密切相關。由此可見,一般企業中(特別是西方國家)風險管理成為了進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環,負有決策與監督職能的董事會在其中起著提綱挈領的關鍵作用。
2.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特殊性
金融機構是風險的“聚居地”,商業銀行尤為突出。風險管理早已是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中的重要部分,滲透入銀行的各個方面。商業銀行本身就是經營風險的機構,要承擔風險,并從風險中獲取收益,同時承擔風險也有損失的可能,所以利益相關各方的責任、權力和利益都包括在風險治理這個概念里面。
一般地。商業銀行不但面臨著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法律風險、國家風險等市場上普通企業都將遭遇的風險類型,由于其經營貨幣流通的特殊性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形式表現顯著,歷來是有關商業銀行研究的重點。從內部機制上嚴格控制風險的滋生與擴散是銀行管理的重要課題,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對風險管理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
二、商業銀行董事會的風險管理責任分析
為了同時在制度與機制控制、職責履行上貫徹風險管理,并基于商業銀行的內部治理機制考慮,筆者認為,商業銀行董事會的風險管理責任可以主要從內部組織體系與職責分配兩方面加以實現。
1.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制下的組織體系
一個合理、科學、風險嚴控的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可以被分為三個層級:第一層,董事會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是風險管理的最高層,制定和處理有關風險的戰略級事務,決定和引領管理層和基層的風險管理工作方向-第二層,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的、獨立于日常交易管理的實務部門,作為專門的組織負責具體金融風險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工作的協調、實施,它的兩個分部――戰略組和監控組,分別負責風險管理政策、制度、風險度量模型和標準的制定及具體管理實施,監督控制經濟主體內部金融風險和評估各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業績等,第三層,業務系統,與整個經濟主體的金融風險管理狀況直接相關,具體負責本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操作,它既與第二層級的風險管理部相獨立,又與其建立有機聯系。執行風險管理不制定的有關風險管理制度和策略,并給予支持和協助,如及時向風險管理部匯報、反饋有關信息等。
2.銀行董事會的風險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