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行政管理8篇

時間:2023-10-07 08: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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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行政管理

篇1

一、行政強制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對行政相對方人身及財產自由、行為等采取的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總和。包括日常行政管理需要采取的行政手段、對涉嫌違法行為采取暫時控制性的強制措施、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等。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拒不履行法律規定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和行政決定設定的新的義務,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的特征:

1、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行政強制執行以行政相對方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行政機關依法設定的新的義務為前提。

2、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有兩類,一種是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對行政相對方直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另一種由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由人民法院執行。

3、行政強制執行的客體:行政強制執行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人。

4、行政強制執行不允許進行執行和解。所謂執行和解就是指在指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和被申請執行人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從而終結執行程序。在民事強制執行中,執行和解是法律允許的,但是行政強制執行,法律則不允許執行和解。

行政強制是推進行政監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強制執行是實施行政強制的根本保障,我國現行的行政強制制度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為主,行政機關自己直接執行為輔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強制執行只有加處罰,有條件地將查封、扣押財物拍賣抵繳罰款,個別規章規定對拒絕、拒絕行政監督行為實施處罰等少量的措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強制執行中的困惑和問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肩負著監管市場的重要職責,為預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的發生,必須確保其行政強制行為的有效實施。筆者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基層執法人員,在實際的執法中,感到行政強制執行難,困擾著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履行,行政強制執行在制度上和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

1、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權不明確。設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強制措施的有法律、法規和規章,在部門規章中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比較多,行政機關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行政強制措施作為行政機關重要的職權,在部門規章中自我設定行政強制措施顯得有些尷尬,如國家工商局頒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暫停銷售,聽侯檢查,不得轉移、隱匿、銷毀有關財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視情節給予處罰的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就感到有些名不正言不順,而且在這樣一部規章中的條款能否作為執罰的依據尚待商榷。對拒絕、抗拒工商行政管理的給予直接制裁,具有少數部門規章中有規定,法律、法規一般都沒有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定該項權利。這種由部門規章自行設定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做法,使行政機關行政強制權大打折扣。

2、行政強制的設置零亂。工商行政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市場管理部門,涉及法律法規多,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散見于多個法律、法規和規章,由于不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時期和背景的不同,貫穿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因此而造成對違反市場秩序的行為,因主體的不同,違反的法律不同,而依法能夠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不一致。這種不一致不但沒有必要,而且又易造成實際運用的差錯。如屬于《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范登記管理的企業,如抗拒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則可以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給予處罰,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不自覺繳罰沒款的,可以依據該細則通知銀行,予以劃撥。其他性質企業的登記管理法規無此類規定,現在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企業已很少,更多的是公司類企業,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卻沒有似的規定;《打擊投機倒把暫行條例》設定了查封、扣留、凍結銀行帳號、強制劃撥銀行存款等行政強制措施;《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產品質量法》、《商標法》設定了查封、扣留的財物的行政強制權,《反不正當競爭法》設定了對抗拒執法的處罰權,但對拒絕監督檢查的予處罰的規定不全面。大量其他法律、法規很少有查封、扣留、凍結銀行帳號、銀行劃撥、對拒絕和抗拒監督檢查行為給予處罰等很有必要的行政強制權的設定。《銀行法》實施后,實際廢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規章賦予的銀行凍結、銀行劃撥的強制執行權。面對如此零散、零亂的行政強制權的設定和或強或弱的行政強制權,執法人員容易憑經驗、憑感覺、憑需要而不是根據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造成亂作為。

3、行政強制行為缺乏應有的法律的保障。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有關當事人應當接受和給予協助,但在實踐中拒絕檢查、抗拒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實際中登記保全、封存、查封等行政強制措施無法正常實施,對此有關法律沒有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抗拒監督檢查行為直接給予制裁的權力,面對這類情況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束手無策、望洋興嘆,使監管無法進行。雖然法律規定對抗拒、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可以移送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條例處罰,但在行政執法實踐中行政機關感到這種“移送”是那么的“遙遠”,只能是“望梅止渴”。對沒有實施暴力的拒絕、抗拒監督檢查行為,如其移交公安機關處罰,不如同時賦予行政機關直接處罰權力,由行政機關直接依法制裁。另外,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強制執行的手段軟弱,很難實現行政強制執行的終結。

4、行政強制的“軟”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行政強制的“濫”。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強制執行的局限性和客觀因素造成的行政決定的執行難,行政執法人員為了實現行政目的,正門行不通,走偏門強行推進,這種做法在我們這樣一個人治氣氛較濃的國家的實踐中顯得十分湊效。這就可能造成了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強制思想上的錯位和手段上的不規范。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常參加的地方政府慣用的組織多個行政機關(甚至包括非行政機關)開展的集中整治行動,就是因為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的手段有限,只有靠多部門、多人員的氣勢強力推進行政監督,在這樣的整治行動中,往往強調的是結果,而不顧過程,其中的方式和手段能否確保依法行使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行政強制的“軟”使行政處罰變成“行政協商”,處罰也流行了“折扣”,因而行政執法中常常出現討價還價的場面,失去了法律的尊嚴。

5、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作行政機關最終最有力的強制執行手段,在實踐中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程序繁瑣,時間長,特別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在行政決定的法定期限屆后(一般三個月后),時間拉得過長,容易造成執行難,影響行政效率;二是法院在處理行政強制執行案件中隨意性較大,也不能保證行政決定執行的及時和到位,有時客觀上實行了執行和解;三是由于部門利益,法院向行政機關收取費用,申請強制執行還可能增加行政機關額外開支,行政成本的增加造成行政機關往往不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不如用“土辦法”好。

篇2

(一)為提高我國高校行政管理水平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出,要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強社會建設之首。隨著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國家對于高素質人才的需求有增無減,對高校的教學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是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教學質量,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不斷發展的需要。高校要提高教學質量,除了需要建立高素質的教師人才隊伍,加強校內教學設施建設外,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學生要完成一個手續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嚴重影響到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要提高高校的教學質量,必須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組織氣氛決定了組織的發展。對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的組織氣氛維度進行研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高校行政管理組織的內部組織特點,從而為制定具體措施來改變和影響組織氣氛提供有效的理論支持。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組織氣氛維度研究具有很強的實用性

根據教育部的統計,截止2014年7月9日,我國的高等學校共計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2246所(包括民辦普通高校444所),增長率為2.18%,比2013年下降了0.63%;民辦普通高校444所,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19.77%,呈逐年增加趨勢。數據顯示,我國的高校數量非常大,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組織氣氛維度研究的結果具有非常高的實用性。另外,從2014年的我國高校數據來看,未來民辦普通高校的數量還會不斷增加,在高等學校的比重也會逐漸上升。民辦普通高校的加入推動了教育市場的改革,加大了公辦高校的競爭壓力。公辦和民辦高校要增加自身的競爭力就要重視行政管理,建立科學的行政管理制度。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組織氣氛維度的研究

(一)研究思路

首先,將國內外的組織氣氛維度的學說進行比較整合,選擇其中出現頻率比較高的氣氛維度因素。其次,根據選擇的氣氛維度因素制作調查問卷的題目。考慮到調查的深度,此次調查的維度因素控制在5個左右,調查問卷的總題目數控制在40道左右。再者,選擇合適的樣本高校,向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員發放調查問卷。最后,回收問卷進行統計,分析調查結果得出結論。

(二)研究方案

1.組織氣氛維度因素選擇。根據對國內外的學說研究中的因素進行對比,發現領導支持、領導方式、士氣、激勵、沖突、績效、人際關系、管理制度、控制過程九個因素的出現頻率比較高。本文選擇這九個因素來進行研究。然而,根據研究思路,需要縮減到5個因素,因此要對這九個因素進行研究。從性質來分析,沖突屬于人際關系中的范疇,而領導支持其實是領導方式中的一部分。從因果關系分析,士氣是激勵的結果,績效是激勵的出發點,因此沖突可以歸入人際關系當中,領導支持可以歸入領導方式中,而士氣、績效都可以歸入激勵的研究范圍。經過合并后,九個因素可以縮減成領導方式、激勵、人際關系、管理制度和控制過程五個因素。

2.調查問卷階段。首先,根據選擇的五個維度因素,制定調查問卷。調查問卷的題目設置為40道,平均每個維度因素8道題目。其次,考慮到群體組織氣氛維度在一定區域內的穩定性,調查對象要選擇同一個區域內的高校來進行,對象數量盡量比較多。最后,在進行問卷調查時,從各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群體中隨機選擇一定數量的調查對象,向調查對象發出調查問卷,記錄問卷的發出數量。回收問卷后清算問卷數量,清除不合格的問卷。在對問卷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數據結果。

三、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組織氣氛維度研究結論的應用

(一)研究結論

本文通過選取五個維度因素,采用調查問卷的方式,對一個區域內的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的組織氣氛維度進行研究。從調查的結果來看,本區域內的高校行政管理群體的組織氣氛維度對組織氣氛的影響力排比分別是:控制過程>領導方式>人際關系>管理制度>激勵。

(二)研究結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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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行政管理 行政效率

高校行政管理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以及教學創新的基本保障,能夠更為直觀的反映學校的形象,對于高校未來生存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高校行政管理主要是為高校領導決策和管理提供服務,幫助領導干部決策做好相關協調工作,確保高校內部各個部門能夠保持密切的溝通,協調配合高校工作事務的開展。如何能夠更加科學合理的做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對于提高高校教學質量,提升科研成效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新課標教育改革理念不謀而合,為素質型人才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尤其是在當前教育事業體制改革的深入,加強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如何能夠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成為首要解決問題。

一、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高校擴招政策的實施,一些生存能力較弱的高校內吞并重組,促使高校規模明顯擴大,內部組織結構人員逐漸增多,致使很多人員工作流于表面,制度難以落實到實處。良莠不齊的人員素質問題尤為突出,致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開展受到嚴重阻礙,工作流程冗雜,工作十分隨意,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總體水平偏低。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結構設置不合理

當前我國多數高校內部行政管理仍然采用傳統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組織體系過于冗雜,一級管一級,形成一種倒金字塔的形式,導致了管理層人員過多,實際工作人員較少,工作效率始終難以提升。一些部門內部工作人員工作流于表面,難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而還有一部分部門工作人員長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兩方差異較為明顯,造成工作的不平等,不利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降低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2.信息傳遞方式過于落后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主要的內容就是對文件進行接收、存檔、下發和落實,盡管近些年來互聯網的高度普及,信息技術逐漸應用在教育事業,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多是依靠計算機完成,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壓力。但是仍然大多是工作內容仍然采用開會和紙質文件下發方式是像,尤其是高校黨政機關和學院之間的工作協調,更多的是在校園官網通知或是紙質文件傳達方式溝通和協調,這種現象很容易出現學院負責人對文件理解存在偏差,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

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對策

1.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對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是尤為重要的,主要是由于高校內部工作人員較多,工作素質良莠不齊,部分工作人員過度清閑,部分人員過度忙碌。為了能夠有效解決工作不對等的情況,應結合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員,對于一些人員較多的部門,可以適當的將工作人員調到其他部門,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防止工作人員工作態度敷衍現象出現。

2.促使行政管理工作全面信息化

行政管理工作全面信息化主要是依托于互聯網,將互聯網作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開展的主要載體,有效傳遞信息,這樣能夠降低工作人員信息傳遞強度,防止不必要的麻煩,提高信息傳遞和共享效率,逐步將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朝著電子商務方向發展,實現全面信息化管理。與此同時,應構建電子政府信息平臺,這樣高校內部事宜在信息平臺上進行溝通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傳統空間和時間的限制,進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為高校科研和實踐教學打下堅實的基礎。

綜上所述,由于高校擴張和重組,致使內部機構人員冗雜,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良莠不齊,部門之間的協調存在局限,嚴重影響到高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開展。作為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以及教學創新的基本保障,高校行政管效率高低還能夠客觀反映出整體形象,未來的發展前景,所以,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高校應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構建信息化交流平臺,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和責任意識,為高校發展創造更大價值,謀求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敏姬.從制度建設的角度思考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J].中山大學學報論叢,2012,13(7):127-130

[2]沈劉峽.從高校行政管理的弊端看提高學術管理的地位和水平[J]. 山東省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4,16(3):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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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水利行政管理 定義 內涵

中圖分類號: 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水利行政管理”的提法頗具中國特色, 因為“水利”一詞源于中國, 在西方國家中, 沒有與“水利”一詞相對應的詞匯, 一般使用“hydraulic engineering”或“water conservancy”。隨著對水資源作為一種寶貴資源的深入認識, 又稱作“water resources”, 其含義包括水資源的開發與管理 。在國內, 涉水事務的行政管理, 多數學者稱之為“水資源行政管理”或“水行政管理”, 雖然意義相近, 但“水利行政管理”的提法則相對較為少見。為彰顯中國特色, 傳承歷史傳統, 我們認為在我國使用“水利行政管理”的提法更為恰當。通過對建國以來水利行政管理活動的深入分析, 我們認為水利行政管理是指國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務員, 依據憲法和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運用國家法定的權力, 在國務院賦予的水利行政管理職能范圍內, 綜合采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或措施, 對與水利有關的各種社會公共事務所進行的一系列組織和管理活動。也是政府對社會各領域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是各級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 是當代政府不可或缺的社會職能, 是其他社會機構無法替代的公共行為。我們認為, 水利行政管理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水利行政管理的主客體

1.1 水利行政管理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明確規定: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由此可見, 國家各級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被政府授權依法行使水利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 其管理行為是國家意志和利益的體現。因此, 水利行政管理是各級政府的職責之一, 是政府一項不可或缺的社會職能。

1.2 水利行政管理的客體

客體即對象, 行政管理的客體包括國家事務、社會公共事務以及政府事務。相比行政管理的客體范圍, 水利行政管理的客體范圍要狹窄的多, 其客體是與水利有關的社會公共事務, 包括有水利行為活動的一切組織和個人。

2 水利行政管理的范圍與職能

2.1 水利行政管理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明確規定: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 防治水害, 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其范圍包括對水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以及防治水害、興建水利工程等所涉及的一切水利公共事務的管理活動。

2.2 水利行政管理的職能

水利行政管理職能是水利行政管理主體依法對與水利有關的各種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所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及作用。它對水利行政管理的組織設置、決策執行、監督機制等各個方面具有重要影響。水利行政管理作為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職能要求和行政管理一樣, 既不能“越位”, 也不能“ 缺位”。水利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包括宏觀指導、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提供社會服務四大方面。其目標是為了不斷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 強化全民的節水意識, 加強水利建設與自然的協調, 實現從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 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的歷史轉變, 最終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3 水利行政管理的特點

3.1 服務性

現代社會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組織社會經濟活動和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水利行政管理作為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 其主體是國家, 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統一行使水利行政管理職能,其肩負著水利方面的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職責, 從事著包括水源保護、水質測定、水資源利用規劃、水價調控、水利工程管理與監督、水環境檢測以及保持水生態平衡, 協調人水關系等眾多與水有關的社會服務職能。除此之外, 水利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在社會主義制度下, 扮演著“人民公仆”的角色, 其服務性特點顯而易見。

3.2 流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12 條明確規定: 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流域管理機構, 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由此可可見, 水利行政管理具有明顯的流域性管理特征。

3.3 綜合性

水利行政管理是水資源學、水科學、水環境學與管理學、行政學、經濟學、社會學交叉滲透的產物, 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匯, 具有高度的綜合性, 主要表現為對象與內容的綜合性和管理手段的綜合性等。

3.4 參與性

這里的參與主要是指公眾參與水資源管理的活動。有效的水利行政管理應該是國家權力向社會回歸, 其過程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 表現為國家與社會或者說政府與公眾之間的良好合作。從全社會來看, 有效的水利行政管理離不開政府, 更離不開公眾。水源、水環境的保護, 水資源的高效、節約利用, 水利監察等都需要全體人民的積極響應和參與, 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行的, 政府畢竟是有限政府, 不是全能政府。沒有公眾的參與, 至多只有有效的水行政, 而不會有有效的水管理。

4 水利行政管理的手段

4.1 管制手段

管制手段是一種傳統的水利行政管理手段, 是行政手段與法律手段的結合使用, 目前仍廣泛應用于各國的水利行政管理領域。其具體涵義是水利行政管理組織利用法律賦予的行政權力, 以行政命令或法規條例的形式對各種水資源活動進行直接干預, 將行為主體、行為方式、產生后果等限制在一定的時間、空間范圍內或一定的標準之內 。其具體手段包括計劃、許可、監察、禁止、制定標準、審查登記等形式。

4.2 經濟手段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價格、稅收、產權等經濟杠桿對各種與水資源相關的活動產生間接的激勵或限制, 以實現預定的行政管理目標。經濟手段也就是通常所采用的內部激勵機制, 包括建立產權、征收水資源費、排污費、押金制度、價格管制、可交易水權、排污許可權市場等。

4.3 技術手段

技術手段是水利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為水利行政部門進行科學判斷和決策提供依據。水利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設與監測, 水質的監測, 水文信息的采集與管理, 水資源價格的科學制定以及水資源信息化管理等都需要通過技術手段加以驗證和實現。水利行政部門通過制定相關技術標準, 予以規范水利事業中的技術行為。2001 年5 月8 日, 水利部組織編制的5水利技術標準體系表6正式實施, 其中水利技術標準共615 項, 其中國家標準113 項。

參考文獻:

[ 1] 俞衍升. 中國水利百科全書#水利管理分冊[M]. 北京: 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2004: 398~ 399

篇5

實行集中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這一新的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是我市積極探索大都市城市管理模式的重要步驟。實行管理與執法分離,不僅有利于行政主管部門集中精力強化行政管理職能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消除重復執法和執法空白,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而且有利于建立城市管理不同行政主體之間相互監督的工作和約束機制。但是,從理論的研究和實踐的過程來看,管理與執法相分離后,新的體制所發揮的作用和效果,仍需要我們不斷的關注和總結。

一、正確認識(界定)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關系

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貫穿于城市管理的全過程,是城市管理的兩個重要方面,兩者的目標一致,就是要把城市管理好。因此,管理與執法都必須以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一切有利于城市社會經濟的快速持久發展,有利于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目標,通過互相協作、互相配合并切實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城市的健康發展,使杭州真正成為居住的天堂、旅游的天堂、求知的天堂、創業的天堂。

研究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管理與執法,首先要明確兩者的內涵與關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對城市的發展起主導和支配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制定有關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等進行各類社會經濟行為的行政許可審批、核準、備案;培育市場、規范市場,把好市場準入關并加強監管;為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據各行業的特性,為保證城市正常運轉,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疇中合法經營、安全消費、正常活動,這種管理活動是城市發展過程中深層的、內在的要求。

行政執法的主要內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國家有關行業標準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結果等為依據,通過對社會各經濟主體的社會實踐活動行為的檢查,發現違法、違章行為并進行糾正和處罰,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經濟活動中損害國家和他人利益的違法現象。對違法事件的發現以主動巡查、受理舉報和與管理部門聯合檢查為主要途徑。因此,行政執法所表現的通常是通過對城市表層的、顯見的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制止、糾正和處罰,使其符合管理部門對城市管理設定的標準,保證城市的正常運轉。

根據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不同性質,我們認為兩者雖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即: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所處的環節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應服從、服務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針對的層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層次的內在的要求,行政執法是表層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執法講究執法的證據、執法的程序和行政處罰的合理性,行政管理為使執法定性、裁量準確,在管理中應盡量明確詳細。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實行的行政管理與執法相分離的體制,其行政執法的形式是指相對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在我國城市管理領域擁有行政處罰權的部門有公安、工商、稅務、市政、市容、規劃、綠化、環保等,這些部門對公民、法人及其它組織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維護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會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行政處罰實施過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可以減少一些弊端。為此,我市經國務院批準,相對集中了公安、工商、規劃、衛生、環保、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等7個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解決行政機關因職能交叉而出現的多頭處罰現象,從而加強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權,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規對某些行政管理領域明確規定的特定處罰權。

加深對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理論認識,有助于我們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體制時的一些模糊認識。我市的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分離實踐已有半年,在我們的實踐中無論是一些領導還是許多管理于執法人員,不同程度地還存在著一些不正確的認識,突出的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為行政處罰權集中后行政執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這顯然違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初衷。市政府169號令明確規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七個方面的行政處罰權。這表明行政執法僅僅是行使行政處罰權,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認為集中行政處罰權僅僅是行使處罰的手續。使行政執法部門變成了處理違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應管到什么程度,行政執法從哪個環節開始的問題等。行政管理應管到什么程度,行政執法從哪個環節開始這其實是一個難以界定的工作。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為有了行政執法隊伍就可以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問題。對行政執法抱有過高的期望,忽視城市管理的主導因素,致使管理部門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現的問題統統推給行政執法部門。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門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廣。因此正確認識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明確界定管理和執法的職責和關系,能夠促進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有計劃的開展工作,促進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協調機制

我市實施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時間不長,從實際效果看有積極的一面,也存在不少問題。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確保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之間的有效銜接機制,解決存在的問題。從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認識問題外,當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中存在以下問題。

1·管理與執法之間聯系溝通不夠,相互尊重配合不夠

管理部門有些行政審批的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全面地傳遞到執法部門。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要求相對人補辦手續交納賠償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時、準確、全面地反饋到管理部門。存在“以罰代批”和“該罰不罰”現象。如違法占道、挖掘,違法運輸建筑渣土,執法部門實施了處罰后,未告知當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門補辦審批手續,也未將處罰情況及時反饋給市政設施管理部門,造成執法和管理脫節;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應移交執法部門處罰的而不移送,以補收費用來了結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與執法人員之間還存在著不相互協作配合的情緒,有的部門對對方反映的情況敷衍了事,隨意應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執法內容不全面,多側重于面上的突擊,存在空白點

根據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目前行政執法尚有不少地方沒有介入。特別是不能及時消除非面上的違法現象,在燃氣、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業管理上的行政執法基本處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執法人員專業素質不夠,難以深入查處違法行為

對于一些專業性、技術性、安全性較強的違法案件,由于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業務不熟,一方面難以查處,另一方面還會造成行政管理部門,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缺少管理部門的參與和監督,在自由裁量權限范圍內確定處罰額度,執法人員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容易造成執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執法不嚴、不公、隨意執法。

4·技術手段落后造成執法不力

對一些技術性較強的違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料和設備,執法部門缺少必要的鑒定手段,造成執法困難。如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是否按規定建設、配套節約用水設施,因涉及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設備工藝的掌握較難,執法機構難以鑒定;再如各類地下管線結構與分布比較復雜,執法部門難以全面掌握,這就對地下管線上的違章確認增加了難度。

5·缺乏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

執法部門的以罰代管、管理部門發現違法事件不移交處罰,致使該補辦審批手續的不補辦,該受到處罰的不處罰的現象比較嚴重。對造成這些現象的人員尚沒有較為嚴密的監督和嚴格的制約機制。

上述問題的出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觀上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相分離的時間不長,許多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執法經驗尚不足,主觀上管理與執法分離后,存在著部門之間的推諉現象。但最主要的還是相互聯系與銜接不夠。因此做好管理與執法的協調和銜接,不僅有利于綜合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也有利于管理的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開展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后,我們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和協調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應該說還遠遠不夠。為此,今后在進一步密切管理與執法的工作上應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城市管理與執法的綜合協調

隨著形勢的發展,觀念的深化,各類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涌現,特別是關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由一家或兩家職能部門來解決常常顯得“力不從心”。管理與執法分離后更需要有一個權威的綜合協調機構。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協調小組。這個工作機構應盡快開展工作,重點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長期城市管理規劃和階段性工作重點,強化宏觀控制和協調職能;對涉及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或全局性問題提出研究課題,并組織調研;對涉及政府多個主管部門的,意見難以統一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協調,一般性問題進行會議協調;對協調會議作出的決定和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對管理部門、執法部門在工作中出現瀆職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劃定執法界限,形成廉潔、規范、高效的行政執法新體制

雖說管理與執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難以分清相互的職責。但從各自的性質要求入手,兩者還是有明顯的程序性分工。對這些分工應盡可能詳盡的劃分職責范圍,防止出現新的執法交叉或真空現象。但是職責劃分界定總是無止境的,關鍵是管理和執法雙方要相互諒解、相互支持,從工作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寧可交叉覆蓋,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確使用行政處罰程序,確保民主、公開、有效的執法

實施集中行政處罰權,除了遵循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外,還要正確適用決定程序,體現民主、公開、參與精神。要嚴格按執法程序執行,促進廉政建設,正確處理行政處罰程序違法現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協作制度

信息對稱和配合協作是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條件,目前許多管理和執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和未能有效及時配合協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別重視信息交流和配合協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資項目集中辦事中心或信息網絡技術建立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的信息傳輸渠道。(2)建立聯系單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需要對方配合銜接或告知對方的,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函告對方,并在規定期限內反饋結果。(3)建立熱線電話。行政管理或行業管理部門在現場管理或執法時,如遇急需取證或鑒定的,可通過熱線電話通知對方。當場處理后做好現場記錄。(4)建立例會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要通過例會及時解決管理與執法的不協調因素。

5·有計劃地實行聯合執法,建立巡查互補機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應有計劃地實行聯合執法,建立巡查互補機制。執法部門以面上為主,管理部門以地下管線、設施結構及設施使用為重點,揚長補短,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特別是對疑難案件和技術性、隱蔽性專業性強的行業必須實行經常性的聯合執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確處理好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市政市容設施產權單位四者之間的關系

市政市容設施產權單位要加強自己設施的保護,定期巡查,發現違法案件及時向行業管理部門、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政執法部門舉報。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應實行“點對點”聯絡。正常情況下,行業管理部門接到舉報或在巡查中發現違法案件,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門,由行政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函告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如遇特殊情況,可直接要求行政執法部門處理。

三、加強和改進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積極適應城市管理體制的變化

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相分離,使行政管理部門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強管理中去。特別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門,在我市的集中行政處罰權中占85%的處罰內容,其工作量更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門應根據我市“構筑大都市,建設新天堂”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規體系,加強法規宣傳和貫徹工作

針對城市管理發展的新趨勢,加強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規體系的研究。近年來,先后頒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氣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法規、規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規體系。隨著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現有法規。規章的一些內容已不適應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斷加強宣傳,使廣大市民能夠了解有關法規內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

2·加大行業管理力度,強化事后的長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賦予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職責,按行業設置行政管理處室,加強對市政市容行業的行政審批、管理力度,規范行政行為。同時對局外行業管理機構實施改革,成立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衛三個監管中心,強化行業管理力度,強化審批后的長效管理。同時,要進一步修訂各項管理標準,使管理有據可依,規范管理工作;實行定期復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市場并做好規范工作。

3·加強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設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備一定的專業巡查人員。針對一些認定技術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料或設備,行政執法部門難以認定的事項,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大巡查力度,配備專業巡查人員,并通過專業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同時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證能力和可信度。另外,應充分發揮市政公用設施產權單位作用,產權單位應實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時將巡查中發現的違法案件,如地下管線安全隔離間距內違章修建建(構)筑物、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舉報。管理部門和產權單位巡查工作應以隱蔽性、專業性和結構性為重點,以地下管線、橋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橋)、泵站及閘門等為主。

4·建立和完善內外監督、舉報機制,加強監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外部監督上要增強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并定期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征求對管理工作的意見,對群眾舉報的不當審批須及時糾正。內部監督上要明確專門機構,完善監督制度,嚴格遵照執行。對于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審批過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過夫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同時,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義務監督員,對違法案件進行舉報,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使當事人覺得罰不如批,從而自覺辦理審批手續。

5·繼續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考核

篇6

一、當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價值缺失的表現

工商部門作為政府重要的市場經濟監督管理和服務部門,承擔著規范市場主體準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服務和引導市場主體規范發展等諸多公共管理職能。由于缺乏系統的公正管理價值理念的引領,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對公正管理的認識和實踐還存在許多不足。

(一)在管理關系的認知上,還存在不對等的觀念

受傳統“官本位”思想和強制性管理模式的影響,長期以來不少執法干部以“官”自居,在被管理者面前自我感覺高高在上,認為自己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管理就是“命令———服從”式的關系,習慣于自上而下進行命令強制式的管理,在管理過程中表現得盛氣凌人,反映到執法方式上就顯得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管理對象一有抵觸便認為是刁民,隨意加重處罰,威風有余而威信不足,沒有站在雙方人格平等的基礎上面對管理對象,尊重和善待行政相對人的意識不足。

(二)在管理服務的方式上,還存在不民主、不公開的狀況

由于行政機關占有大量行政資源,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信息不對稱,人民群眾在公共管理活動中往往處于被支配的地位,民主參與到公共管理領域的渠道不夠暢通。在作出涉及行政相對人的管理決策時,我們習慣從如何確保部門既定管理目標實現的角度去制定政策、措施,而沒有公正、民主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一些管理行為可能會引發執法擾民、增加群眾反感等不利后果而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實施后,公開、透明成為管理活動的一項重要原則。工商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進步,但是仍然有部分同志對公開、透明缺乏正確的認識,認為公開、透明束縛了手腳,給工作帶來了難度,在管理實踐中不愿意主動公開或有選擇地公開,逃避公眾對管理活動的監督。

(三)在管理運行的過程上,還存在不均衡管理的現狀

受現有管理資源不均衡的影響,我們的管理工作在空間、時間上還存在管理失衡的現象。從空間上來看,城區執法力量相對集中,示范街、示范店的管理較為規范,而城鄉結合部、偏遠鄉村的執法力量較為薄弱。從時間上來看,習慣于采用突擊性、專項性整治的模式,缺乏長效管理機制。

(四)在管理效果的體現上,還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公正管理最終要通過管理結果來體現。在當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了不公平的結果發生。在公共服務舉措方面,出于對經濟中心、工作重心的傾斜,我們推出的服務創新舉措,常常圍繞大企業、大項目、大投入,開展了諸如跟蹤式、預約式、加急式、全程式、保姆式的特殊服務,而對如何創新手段服務小型、微型企業及弱勢群體缺少足夠的關注和探索。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方面,盡管我們不斷努力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但限于傳統的執法理念和手段,難以保證處處執法到位。在執法的自由裁量權行使方面,由于易受人情、關系等因素的影響,同樣的違法情形卻產生不同的處理結果,造成行政處罰畸輕畸重。我們日常管理的成效與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公平訴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價值缺失的根源

(一)理念轉型滯后,公正管理的價值理念缺失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源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羈束型管理,側重于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有關經濟管理的各項政策,政策管制型的特征較為明顯。隨著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經濟主體日趨多樣,社會階層日益分化,利益訴求也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企盼愈發強烈。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加快了法治型政府和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推進新形勢下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更加注重將以人為本的公正管理作為行政管理的核心價值追求。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轉型也是伴隨著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轉型展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已由過去的“政策管制型”向“依法管理型”和“公共服務型”方向轉變。但是我們的干部隊伍管理價值理念轉型還沒有完全跟上,沒有真正樹立起公正管理的價值目標追求。

(二)目標定位模糊,公正管理作為核心價值的地位尚未確立

在現代管理活動中,存在著多元化的管理價值目標追求,公正、自由、效率、秩序等都屬于管理活動價值目標體系之一。在整個價值目標體系中,居于主導地位的價值追求是核心價值追求。但是,不同的管理領域、不同的管理階段其側重點各不相同。例如,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核心價值追求更傾向于效率,而公共管理活動領域更傾向于公正。長期以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側重于具體目標任務的落實,強調工作中執行力的到位,許多同志的思想意識中存在著行政效率優先的觀念,而缺乏對公正管理目標價值追求的審視,對公正管理的價值認識高度不夠。也有同志盡管意識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的重要意義,但僅僅停留在執法操作規范上,公正管理作為工商行政管理價值體系的核心和主導地位尚未確立。由于對管理的價值目標追求沒有準確清晰的定位,造成在工作方向上的偏差,我們的工作重點往往轉移到最能迅速體現工作成效的突破口上,有“抓大放小”、“急功近利”的工作傾向。

(三)實踐探索不夠,沒有形成系統的公正管理機制

當前,我們對公正管理的實踐和探索仍處于較為初級的階段,對如何實施公正管理的經驗比較缺乏,沒有形成系統的管理機制。

1.沒有形成公正管理的學習借鑒機制。一是對發達國家在社會公共管理領域追求公正管理的先進經驗缺乏學習和利用。二是對其他公共管理部門公正管理的經驗缺乏學習借鑒。三是缺少對現代企業管理實踐中先進管理經驗的學習和借鑒。現代企業“人本管理”的思想和實踐中有許多公正管理的內容和要求,對我們從事公共行政管理應有很多啟發。

2.沒有形成公正管理的應用探索機制。日常工作中對公正管理的應用探索尚處在零星、自發的狀態,沒有系統、有組織、有意識地深入開展公正管理的實踐活動。

3.沒有形成公正管理的推動促進機制。缺乏一整套的規范和措施來激勵系統內部實施公正管理,從而不能持續有效地推進公正管理實踐的深入。

(四)資源分布不均,缺少公正管理的資源整合

公正管理的不到位,除了主觀方面缺少公正管理思想和理念的引領外,客觀上也與當前管理服務的資源配置不均有關。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工商職能也在不斷豐富與發展。管理力量及能力的相對不足與日益提高的管理要求之間的矛盾越發突出,客觀上也使得我們有限的管理資源集中運用到重點對象上去,產生了不公正的結果。而由于缺少科學的資源整合,沒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管理服務的不均衡問題。一是缺少城鄉資源的整合,城市地區管理力量相對集中,管理效果相對良好,農村地區的管理力量相對薄弱,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比較明顯。二是缺少條塊之間的整合,“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機關處室按業務條線布置任務,基層工商分局(所)以塊為單位整體承接相應任務,基層人少事多的矛盾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管理的體制、機制不夠優化。三是缺少事務投入的整合,有限的資源集中到辦大事、辦要事、辦急事上去了,沒有對全體的服務對象、全年的工作安排做到統籌兼顧。

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價值的基本要義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樹立公正管理的核心價值理念,首先要對公正管理進行全面、系統的認識,充分理解公正管理的基本要義。結合學術界公正管理的理論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特點,筆者認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的基本要義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平等對待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所謂公正(公平),它的真實意義,主要在于平等”。公正管理中的平等觀應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權利平等。平等主體平等對待,要尊重其平等的權利,給予其平等的機會。美國著名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對社會的公平正義提出的兩個層次對我們很有啟發:“作為社會公平正義,首先要保護每個公民的自由平等權利,使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生存、發展的權利。其次是要機會平等,在機會有限的情況下,機會應向全社會成員開放,每一個社會成員只要愿意,就有權利參與競爭去獲得機會。”二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平等。盡管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時具有行政優越權,但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主體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努力做到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均衡。

(二)公平合理

公正管理效果的顯現,需要達到公平合理的社會治理結果,并通過公民的切身感受和體會來實現。行使行政職權,作出行政行為,除了要遵循合法性原則外,還要遵循合理性原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機關合情、合理、恰當、適度地行使自由裁量權,不得濫用自由裁量權。公正管理追求公平合理的管理效果,要求我們既要確保實體公正,又要注重程序公正;既要實現個案的公平正義,又要兼顧人民群眾對公平合理的普遍認同。在管理中處理好法律與政策的關系,法、理、情的關系,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公開透明

公開透明是現代法治社會所必須遵循的一大原則,是現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征,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對工商工作而言,公開、透明是促使工商行政管理職權公正運行的制度保障,也是杜絕“暗箱操作”、“”等腐敗行為的有力武器。“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它能使我們的管理工作在群眾的監督下更加規范、更加公平、更加具有公信力。同時,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打破過去只能由行政機關掌握有關信息的特權,使公民能夠獲知有關自身以及社會公益的更多信息,為公民更多反映自身訴求、更多參與社會管理活動創造條件,形成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良性互動,提升我們公正管理的水平。

(四)及時高效

及時高效強調管理過程中的效率因素。傳統意義上的公正并不包含效率,但隨著公正理念內涵的不斷豐富,追求公正所付出的“成本”,對公正管理的影響愈發凸顯。正如西方古諺所云:“遲來的正義非正義”,經過曠日持久的過程才實現的公正,會使公正大打折扣。同志在紀念黨的召開30周年講話中指出:“堅持效率和公平有機結合才能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本質”。因此,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公正管理應當努力實現公平與效率的最佳結合,不應將兩者割裂、對立起來。

四、圍繞公正管理的核心價值追求,做好新時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實踐中,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公正管理的核心價值追求,并以此為指導,積極推行合理有效的公正管理。

(一)加速理念創新,促成公正管理觀的全面形成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是工作的指針。實現公正管理,必須要在廣大干部隊伍中形成全員全面的公正管理觀,真正使公正管理成為工作的價值引領和目標追求。這就需要加速理念創新,促成全員全面公正管理觀的形成。一是由權力本位、官本位、管制本位的管理理念向權利本位、民主本位、服務本位的公正管理理念加速轉變。從管理的來源、目的、本質認識上,順應現代社會管理的要求,將管理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轉到以公民的權利為本、民主為本、服務為本上來。二是使公正管理觀由簡單表層的認識向系統深入的理論體系轉變。公正管理具有深刻的理論根源和豐富的實踐成果,我們要通過學習理論、總結經驗、借鑒成果、結合實際,形成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特點的全面深入的公正管理觀。三是使公正管理觀由個別的管理觀念向全體的核心理念和價值追求轉變。加強理念教育和培訓,使全體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公正管理觀,從而內化為心中的思想和理念,并自覺運用公正理念指導管理實踐。

(二)深化依法行政,弘揚公正管理的法治精神

社會主義法律通過民主程序制定,是最廣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所體現的公正是絕大多數人公認的公正,是真正體現社會進步的公正。因此,工商部門實現公正管理的價值追求,需要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法治精神的引領下,進一步深化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使法律的本質要求真正執行到位。一方面要進一步深化公正管理中“實體正義”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法外特權,確保執法到位,依法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嚴格依照法律授權、法定依據、法定范圍公正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深化“程序正義”的法治意識,對于法律設定專門程序來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申請回避權、聽證權、行政救濟權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使當事人充分享有各項法定權利,感受到整個過程的客觀、公平、公正,從而在內心認同工商部門的管理行為,自覺服從處理決定。

(三)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公正管理行為規范化

公正管理不僅體現在外部管理活動中,同樣也體現在內部管理活動中。公正的內部管理能夠維持組織的正常運轉,激發組織的活力和保證實現組織成員的普遍受益。制度管理則是內部公正管理的根本保障。一要制定制度。按照公正的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使人事、財務、日常辦公、工作規程等有章可循,克服“人治化”的管理傾向,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公示制度。將已經制定的制度向管理對象公示,便于管理對象進行監督。三要執行制度。如果已經制定的合理的制度僅僅是掛在墻上、寫進匯編、停留在口頭上,而沒有得到有效的遵從,這樣的狀況比沒有制度還要糟糕。制度的關鍵在于執行,在內部管理中必須要樹立制度的權威,公正執行制度規定,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規范面前人人遵從。

(四)創新管理方式,提升公正管理效能

新時期的社會管理任務更加繁重,工商部門必須秉持社會管理領域公正優先的原則,不斷創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正管理效能,使公正的目標追求得以盡快實現。一是運用均衡式管理方式。面對不斷增加的管理任務,不能一味靠人力、物力、財力的不斷增加來解決問題,而要進行合理的資源整合。一方面要加強執法力量的整合,探索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12315統一調配制度等,有效整合人力資源。另一方面要加強工作任務的整合,科學制訂工作計劃,減少突擊性任務,實施長效監管。二是運用需求導向型管理方式。融入“以民為本”意識,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傾聽群眾意見,研究群眾需求,積極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適需對路的服務。三是運用信息化管理方式。一方面依托信息化著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完善工商部門門戶網站的各種服務功能,積極推進網上咨詢、網上投訴、網上登記、網上查詢等便民服務;另一方面依托信息化著力提高監管執法的科技水平,推動信息化手段在登記注冊、經濟戶口巡查、食品安全監管、廣告監測、公平交易執法等領域的廣泛應用。通過運用高科技的手段,實現高效能的監管。

(五)以公開促公正,提高公正管理透明度努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以民主、公開、互動的形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一是管理決策的公開透明。在政策、法規出臺前,應注意廣泛吸收群眾意見,以開展調研、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充分了解行政相對人的需求,提高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二是管理過程的公開。向公眾公開法定依據、管理程序、操作規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三是管理結果的公開透明。管理的結果向社會公示,經得起群眾的檢驗。

篇7

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貫穿于城市管理的全過程,是城市管理的兩個重要方面,兩者的目標一致,就是要把城市管理好。因此,管理與執法都必須以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一切有利于城市社會經濟的快速持久發展,有利于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目標,通過互相協作、互相配合并切實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城市的健康發展,使杭州真正成為居住的天堂、旅游的天堂、求知的天堂、創業的天堂。

研究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管理與執法,首先要明確兩者的內涵與關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對城市的發展起主導和支配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制定有關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等進行各類社會經濟行為的行政許可審批、核準、備案;培育市場、規范市場,把好市場準入關并加強監管;為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據各行業的特性,為保證城市正常運轉,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疇中合法經營、安全消費、正常活動,這種管理活動是城市發展過程中深層的、內在的要求。

行政執法的主要內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國家有關行業標準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結果等為依據,通過對社會各經濟主體的社會實踐活動行為的檢查,發現違法、違章行為并進行糾正和處罰,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經濟活動中損害國家和他人利益的違法現象。對違法事件的發現以主動巡查、受理舉報和與管理部門聯合檢查為主要途徑。因此,行政執法所表現的通常是通過對城市表層的、顯見的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制止、糾正和處罰,使其符合管理部門對城市管理設定的標準,保證城市的正常運轉。

根據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不同性質,我們認為兩者雖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即: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所處的環節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應服從、服務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針對的層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層次的內在的要求,行政執法是表層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執法講究執法的證據、執法的程序和行政處罰的合理性,行政管理為使執法定性、裁量準確,在管理中應盡量明確詳細。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實行的行政管理與執法相分離的體制,其行政執法的形式是指相對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在我國城市管理領域擁有行政處罰權的部門有公安、工商、稅務、市政、市容、規劃、綠化、環保等,這些部門對公民、法人及其它組織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維護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會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行政處罰實施過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可以減少一些弊端。為此,我市經國務院批準,相對集中了公安、工商、規劃、衛生、環保、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等7個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解決行政機關因職能交叉而出現的多頭處罰現象,從而加強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權,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規對某些行政管理領域明確規定的特定處罰權。

加深對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理論認識,有助于我們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體制時的一些模糊認識。我市的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分離實踐已有半年,在我們的實踐中無論是一些領導還是許多管理于執法人員,不同程度地還存在著一些不正確的認識,突出的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為行政處罰權集中后行政執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這顯然違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初衷。市政府169號令明確規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七個方面的行政處罰權。這表明行政執法僅僅是行使行政處罰權,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認為集中行政處罰權僅僅是行使處罰的手續。使行政執法部門變成了處理違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應管到什么程度,行政執法從哪個環節開始的問題等。行政管理應管到什么程度,行政執法從哪個環節開始這其實是一個難以界定的工作。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為有了行政執法隊伍就可以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問題。對行政執法抱有過高的期望,忽視城市管理的主導因素,致使管理部門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現的問題統統推給行政執法部門。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門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廣。因此正確認識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明確界定管理和執法的職責和關系,能夠促進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有計劃的開展工作,促進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協調機制

我市實施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時間不長,從實際效果看有積極的一面,也存在不少問題。要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確保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之間的有效銜接機制,解決存在的問題。從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認識問題外,當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中存在以下問題。

1·管理與執法之間聯系溝通不夠,相互尊重配合不夠

管理部門有些行政審批的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全面地傳遞到執法部門。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要求相對人補辦手續交納賠償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時、準確、全面地反饋到管理部門。存在“以罰代批”和“該罰不罰”現象。如違法占道、挖掘,違法運輸建筑渣土,執法部門實施了處罰后,未告知當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門補辦審批手續,也未將處罰情況及時反饋給市政設施管理部門,造成執法和管理脫節;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應移交執法部門處罰的而不移送,以補收費用來了結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與執法人員之間還存在著不相互協作配合的情緒,有的部門對對方反映的情況敷衍了事,隨意應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執法內容不全面,多側重于面上的突擊,存在空白點

根據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目前行政執法尚有不少地方沒有介入。特別是不能及時消除非面上的違法現象,在燃氣、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業管理上的行政執法基本處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執法人員專業素質不夠,難以深入查處違法行為

對于一些專業性、技術性、安全性較強的違法案件,由于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業務不熟,一方面難以查處,另一方面還會造成行政管理部門,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缺少管理部門的參與和監督,在自由裁量權限范圍內確定處罰額度,執法人員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容易造成執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執法不嚴、不公、隨意執法。

4·技術手段落后造成執法不力

對一些技術性較強的違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料和設備,執法部門缺少必要的鑒定手段,造成執法困難。如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是否按規定建設、配套節約用水設施,因涉及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設備工藝的掌握較難,執法機構難以鑒定;再如各類地下管線結構與分布比較復雜,執法部門難以全面掌握,這就對地下管線上的違章確認增加了難度。

5·缺乏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

執法部門的以罰代管、管理部門發現違法事件不移交處罰,致使該補辦審批手續的不補辦,該受到處罰的不處罰的現象比較嚴重。對造成這些現象的人員尚沒有較為嚴密的監督和嚴格的制約機制。

上述問題的出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觀上行政執法與行政管理相分離的時間不長,許多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執法經驗尚不足,主觀上管理與執法分離后,存在著部門之間的推諉現象。但最主要的還是相互聯系與銜接不夠。因此做好管理與執法的協調和銜接,不僅有利于綜合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也有利于管理的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開展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后,我們在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和協調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應該說還遠遠不夠。為此,今后在進一步密切管理與執法的工作上應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城市管理與執法的綜合協調

隨著形勢的發展,觀念的深化,各類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涌現,特別是關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由一家或兩家職能部門來解決常常顯得“力不從心”。管理與執法分離后更需要有一個權威的綜合協調機構。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協調小組。這個工作機構應盡快開展工作,重點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長期城市管理規劃和階段性工作重點,強化宏觀控制和協調職能;對涉及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或全局性問題提出研究課題,并組織調研;對涉及政府多個主管部門的,意見難以統一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協調,一般性問題進行會議協調;對協調會議作出的決定和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對管理部門、執法部門在工作中出現瀆職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劃定執法界限,形成廉潔、規范、高效的行政執法新體制

雖說管理與執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難以分清相互的職責。但從各自的性質要求入手,兩者還是有明顯的程序性分工。對這些分工應盡可能詳盡的劃分職責范圍,防止出現新的執法交叉或真空現象。但是職責劃分界定總是無止境的,關鍵是管理和執法雙方要相互諒解、相互支持,從工作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寧可交叉覆蓋,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確使用行政處罰程序,確保民主、公開、有效的執法

實施集中行政處罰權,除了遵循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外,還要正確適用決定程序,體現民主、公開、參與精神。要嚴格按執法程序執行,促進廉政建設,正確處理行政處罰程序違法現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協作制度

信息對稱和配合協作是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條件,目前許多管理和執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和未能有效及時配合協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別重視信息交流和配合協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資項目集中辦事中心或信息網絡技術建立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的信息傳輸渠道。(2)建立聯系單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需要對方配合銜接或告知對方的,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函告對方,并在規定期限內反饋結果。(3)建立熱線電話。行政管理或行業管理部門在現場管理或執法時,如遇急需取證或鑒定的,可通過熱線電話通知對方。當場處理后做好現場記錄。(4)建立例會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要通過例會及時解決管理與執法的不協調因素。

5·有計劃地實行聯合執法,建立巡查互補機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應有計劃地實行聯合執法,建立巡查互補機制。執法部門以面上為主,管理部門以地下管線、設施結構及設施使用為重點,揚長補短,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特別是對疑難案件和技術性、隱蔽性專業性強的行業必須實行經常性的聯合執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確處理好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市政市容設施產權單位四者之間的關系

市政市容設施產權單位要加強自己設施的保護,定期巡查,發現違法案件及時向行業管理部門、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政執法部門舉報。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應實行“點對點”聯絡。正常情況下,行業管理部門接到舉報或在巡查中發現違法案件,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門,由行政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函告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如遇特殊情況,可直接要求行政執法部門處理。

三、加強和改進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積極適應城市管理體制的變化

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相分離,使行政管理部門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強管理中去。特別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門,在我市的集中行政處罰權中占85%的處罰內容,其工作量更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門應根據我市“構筑大都市,建設新天堂”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規體系,加強法規宣傳和貫徹工作

針對城市管理發展的新趨勢,加強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規體系的研究。近年來,先后頒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氣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法規、規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規體系。隨著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現有法規。規章的一些內容已不適應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斷加強宣傳,使廣大市民能夠了解有關法規內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

2·加大行業管理力度,強化事后的長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賦予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職責,按行業設置行政管理處室,加強對市政市容行業的行政審批、管理力度,規范行政行為。同時對局外行業管理機構實施改革,成立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衛三個監管中心,強化行業管理力度,強化審批后的長效管理。同時,要進一步修訂各項管理標準,使管理有據可依,規范管理工作;實行定期復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市場并做好規范工作。

3·加強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設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備一定的專業巡查人員。針對一些認定技術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料或設備,行政執法部門難以認定的事項,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大巡查力度,配備專業巡查人員,并通過專業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同時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證能力和可信度。另外,應充分發揮市政公用設施產權單位作用,產權單位應實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時將巡查中發現的違法案件,如地下管線安全隔離間距內違章修建建(構)筑物、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舉報。管理部門和產權單位巡查工作應以隱蔽性、專業性和結構性為重點,以地下管線、橋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橋)、泵站及閘門等為主。

4·建立和完善內外監督、舉報機制,加強監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外部監督上要增強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并定期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征求對管理工作的意見,對群眾舉報的不當審批須及時糾正。內部監督上要明確專門機構,完善監督制度,嚴格遵照執行。對于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審批過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過夫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同時,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義務監督員,對違法案件進行舉報,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使當事人覺得罰不如批,從而自覺辦理審批手續。

5·繼續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考核

全面理清與本部門行政執法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弄清執法依據,明確職責、權限,按照法定職責和權限,提出本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制定依法行政目標責任制,做到執法工作程序化,執法文書規范化,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化,保障行政執法活動合法、高效、規范。要加強對行政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素質教育和必要的考試,使行政管理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了解和掌握本部門,本崗位貫徹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職責、權限和責任。要加強對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內部監督機制,清除亂審批、亂管理現象,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的正確率,減少和防止違法行政行為的發生。

只要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始終以同志“三個代表”的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二為服務”的方針,在各項工作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就一定能把杭城建設得更美好,管理得更有序,使杭州真正成為人間的“天堂”。

篇8

研究對象與方法

1.研究對象。對南京市某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進行調查,發放105份問卷,收回96份,有效問卷為87份,卷有效率為82.9%。對該院的醫生進行隨機抽樣,共發放95份,回收83份,有效問卷75份,卷有效率為79.0%。按同樣的方式,在該院的護士中發放95份問卷,回收89份,有效問卷81份,卷有效率為85.3%。

2.研究工具。本研究以黃希庭和張志杰(2001)編制的青少年時間管理傾向量表為原型,由于測量群體差異性而進行了適當修改。問卷采用Likert5點自評式量表,從“完全不符合”至“完全符合”分別評定為1-5分。量表有44道題,由3個分量表構成,包括時間價值感量表、時間監控觀量表和時間效能感量表。通過調查獲得的數據對新量表的信度進行檢驗,測得α系數如表1所示,可見該表信度良好,可以反應該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的特征。此外,要求研究對象填寫性別、年齡、工齡、學歷、是否兼職臨床工作等資料。3.數據處理。采用epidata對數據進行錄入,并用SPSS17.0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

研究結果

1.該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各因子上的得分。

1.1該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時間管理傾向均值為3.9060,得分較高,時間管理情況較好。

1.2在時間價值感維度上,個人取向和社會取向得分均較高,說明他們普遍有較為正確的時間價值觀,已經意識到時間的短暫性,重視時間對個人以及社會的價值。

1.3與其他兩個維度相比,在時間監控觀維度上,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得分相對較低。在其中五個因子中,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設置目標和反饋性兩個因子上的得分較低,說明他們目標不清晰,反饋性較差。優先級和時間分配兩因子的得分較高,說明他們能比較好的認識事情的優先順序,也能做出合理分配。而計劃這個因子則處于中間。

1.4在時間效能感上,得分也較高,表示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對時間管理的信心較強,對時間管理行為能力的估計也較為充分。

2.分別以性別和是否兼行政工作作為自變量,以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的得分為因變量,進行獨立樣本T檢驗。如表3和表4所示,經方差方程的Levene檢驗得男女兩組、是否兼行政兩組在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上的得分均滿足方差齊性;進一步分析得該院不同性別的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管理傾向及時間監控觀、時間效能感兩維度上的得分存在顯著差異,在時間價值感維度上的得分不存在顯著差異;是否兼臨床則對該院行政人員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的得分沒有影響。

3.學歷、年齡、工齡與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得分的相關分析該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學歷與其時間管理傾向、時間監控觀的得分存在顯著相關,而與時間價值感、時間效能感的得分不存在顯著相關;該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年齡、工齡與其時間管理傾向及各子維度的得分不存在顯著相關。

4.該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醫生和護士在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上的差異。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管理傾向及其子維度上的得分高于該院的醫生和護士組得分。由表7和表8可知,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管理傾向上的得分與醫生和護士兩組的得分存在顯著差異,而后兩組間不存在顯著差異。同理,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價值感、時間監控觀和時間效能感上的得分與醫生和護士兩組的得分存在顯著差異,醫生與護士組間不存在顯著差異,此處不再贅述。

討論

1.時間監控觀有待提高。該院行政管理人員普遍重視時間的價值,有較強的信心利用好時間,對時間管理行為的估計也較為充分,但他們在時間監控方面的表現卻不盡如人意。時間監控觀是個體利用和運籌時間的觀念和能力,是時間管理傾向這三個維度中可操作性最強的一個,是一個人進行時間管理的具體的實施階段,它體現在一系列外顯的活動中,時間管理的技巧正是在這一階段中具體體現出來[6]。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監控觀上的問題,正意味著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時間管理技巧有待完善。

2.性別差異。該院行政管理人員中,男性在時間管理傾向及時間監控觀、時間效能感兩維度上的得分顯著高于女性。雖然同在公立醫院的行政管理崗位,但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存在一定差異,決策層中男性的比例較高,負責制定目標和安排任務,而女性更多的是處于執行層,較多地是執行上層指派的任務,實際運籌和管理時間的能力相對較弱,也較少得到鍛煉。另外,由于生理和社會分工的差異性,相對男性而言,女性花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在家庭方面,時間緊迫感更甚,用于制定目標、交流反饋等的時間更是擠不出來,時間管理情況自然要比男性稍差一些。

3.學歷影響。本次調查顯示,該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學歷與其時間管理傾向、時間監控觀的得分存在顯著正相關,而與時間價值感、時間效能感的得分不存在顯著相關。學歷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個體的知識儲備,掌握信息的主動權,學歷越高的人可能更容易接受和運用新知識,思維更具開闊性,自我控制能力可能也較高,能運用較為系統的知識妥善處理各事務之間的關系,更善于安排計劃和設置目標等,故而在時間監控觀維度上的表現要較低學歷者更勝一籌。

4.該院行政管理人員的時間管理能力優于醫生與護士組。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管理傾向上及子維度上的得分顯著高于醫生和護士組,說明較臨床工作人員而言,他們更加重視時間對于個人和社會的價值,管理時間的能力和信心都更強。正所謂“術業有專攻”,他們作為管理人員對于“時間”這一管理要素自然掌握更多的知識和技巧,也更能為自己所用。他們也會在非工作時間自主學習更多的管理知識以更新自己的知識儲備,這正響應了公立醫院改革中倡導的管理隊伍職業化的要求。

建議

時間管理理論的核心是人的自我管理,學習時間管理的目的,是加強自身管理,而不是單純地提高工作效率。個體的時間管理傾向是遺傳與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時間管理上的行為習慣也是在長期的生活中形成的[5]。時間管理研究已經證明,可以在后天的培養學習過程中不斷改善時間管理傾向。試圖將該院行政管理人員在時間監控觀上的問題迅速解決是不切實際的,時間管理技巧的培養應是一個長期且循序漸進的過程,可以從個體和醫院兩個角度來培養他們建立適當的時間管理策略,著重用時間管理知識武裝自己,從而提高他們的時間管理能力。

1.加強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對時間的自我管理

1.1明確目標。通過調查顯示,該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目標不清晰,甚至沒有目標。漢語字典中,對于目標的解釋是:想要達到的境地或標準。沒有明確的目標,則往往缺乏導向性和內部動力,這是造成該院行政管理人員時間利用效率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制定目標往往需要結合自身能力、性格和科室工作特點等多方面因素考慮,應當遵循SMART法則:specific明確的:即目標的范圍是明確的而不是寬泛的;measurable可度量的:即最終實施的目標需簡化為實際的、可衡量的小目標;attainable可實現的:目標應當是可實現的而不是理想化的;result-based結果導向的:目標應該基于結果而非基于行動或過程;Time-based時效性:即目標應當有時間限制。

1.2制定計劃。眾所周知,管理是有計劃、有目的過程,制訂科學合理的計劃可以大大節省時間。任務分析是制定計劃過程中頗為關鍵的一步。可以運用“色拉米戰略”,將任務分成多個單獨的部分,根據每個部分所需的時間及其重要性安排出處理的先后順序,然后逐步完成任務。對于各類工作的具體協調和處理,則應當學會運用艾森豪威爾原則,即:(1)對于重要又緊急的突發事件,要管理者本人親自、立刻處理;(2)對于重要而不緊急的,則要管理者本人花最多的時間去進行戰略規劃;(3)對于緊急而不重要的工作,要減少對其所花費的時間,也可以酌情委托給下屬去處理;(4)對于不緊急也不重要的工作則可以不去處理。在分析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初步估計每項工作需要耗費的時間,進行時間定量分配,制訂出時間消耗標準。最后將時間分段,盡量將需要集中精力、重點的、難度大的事情安排在精力旺盛的時段完成。

1.3實施控制。有了計劃之后,需要控制行為予以支持,確保所制定的目標和工作計劃得以落實。彼得.德魯克提出通過記錄自己的時間、管理自己的時間和集中自己的時間來進行時間管理。時間管理的起點是明確了解時間消費的現狀,利用記事本將每天的時間花銷記錄下來,如同記賬一樣,按時間先后做成時間表,使得工作內容和時間花費都有案可查;同時也要保持時間利用的連續性,管理好電話和電腦等通訊工具,避免不必要的干擾。

1.4增強反饋性。每天工作結束后,檢查記錄時間消耗的記事本,對全天的工作進行整體回顧,反思工作完成情況,與原工作計劃的差異,剖析時間的使用情況,評價時間花費的有效性等等。積極找出其中的問題,在必要的地方進行及時修正和調整。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可以利用醫院內部網加強同事之間的合作交流,學習借鑒彼此的時間管理技巧,相互監督,減少工作中不必要的時間消耗。

2.醫院在促進時間管理方面的作用。環境對于個體時間能力的培養至關重要,公立醫院應該加強對行政管理人員時間管理的教育活動,提供平臺來指導他們對時間進行妥善管理,并規范其時間管理行為。

2.1強調制度建設。目前,在對公立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指標中,還沒有針對時間管理行為的內容。時間管理能力的優劣應作為考核行政管理人員的指標之一,對于表現優異的職工可采取一些激勵措施,強化其改善時間管理行為的內部動機。在醫院行政管理中應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做到用制度管人,使行政管理人員的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公立醫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有其特殊的周期性,醫院每年的教研活動和聘用工作等都會呈規律性、周期性變化,通過制定詳細的制度來指導和規范各項管理工作,可以幫助行政管理人員節約大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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