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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快推動成果轉化應用,挖掘擴面潛力,創新擴面舉措,推動實現精準擴面,積極推動工業園區企業參保,進一步落實“助保貸款”政策。全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數力爭分別達到1.873萬人、0.473萬人、 9.91萬人。規范社保繳費基數,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數據傳遞和比對機制。
(二)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到位。加快推進職業年金制度實施,做好職業年金待遇補發工作,落實職業年金待遇。穩步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及扎實做好提高繳費檔次及補貼標準工作。持續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加強部門聯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參保繳費及時到賬。繼續做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發放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做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發放工作。
(三)加強社保基金風險防控。
加強基金運行風險分析研判和監控,建立社保基金運行監測預警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風險。完善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加大社保基金結算和待遇支付稽核力度,堅決查處社保基金欺詐案件。
關鍵詞:企業年金;風險管理;IS031000;受托管理風險
JEL分類號:G23 中圖分類號:F83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11-0112-04
一、企業年金風險管理分析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對基本養老保險進行補充的養老保險形式,是養老保障體系“三支柱”中的“第二支柱”。2005年以來,我國先后評審認定了來自銀行、保險、證券、基金、信托行業的兩批企業年金管理機構。截至2010年底,我國已有3.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計劃,涉及員工1300余萬,資金規模逾2800億。
風險是指不確定性對目標的影響,風險管理可以定義為一個組織對風險所采取的指揮和控制的協調活動。風險管理是與金融業發展相伴的永恒課題,關系到退休人員補充養老金問題的企業年金也不例外。
企業年金的風險管理主要關注受益人從參與年金計劃直至取得最終收益全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企業年金各管理機構間信托、委托合同關系執行中違約產生的信用風險,企業年金資產保值增值過程中投資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因為制度缺陷、人員因素、科技因素導致的操作風險等。中國市場上的企業年金風險具有多行業多機構聯合運營使風險復雜化,業務導向型市場影響企業年金健康發展,信息透明度低于公募基金等特點。
企業年金是退休人員的“養命錢”,具有強烈的低風險偏好,追求在相對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所以加強其風險管理研究和實踐的意義重大,影響到國家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設和企業年金自身的發展。本文首次將風險管理標準ISO31000引入中國企業年金研究領域,結合我國金融市場和社會保障特點,對該標準在企業年金風險管理中的應用策略展開研究。
二、ISO31000及其引入企業年金管理的論證
(一)ISO31000標準及其應用價值
ISO31000:2009《風險管理――原則與指南》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09年11月15日的國際標準。該標準的制定起步于2004年,ISO技術管理局組建了由澳大利亞專家任主席、28國專家組成的風險管理工作組(RMWG),歷經WG稿、CD稿、DIS稿、FDIS稿等版本最終定稿。標準正文包括范圍、術語與定義、原則、框架、過程共五部分。我國國家標準GB/T 24353參考了ISO31000的DIS稿。
因為全球第一個企業層面的風險管理標準AS/NZS 4360是ISO31000的起草基礎和重要參考文本。所以ISO31000在企業有很高的應用價值。雖然正式的時間不長,但ISO31000已經被中國企業關注.部分實施SOX法案404測試的企業對該標準展開了學習,某金融機構的博士后工作站也將如何應用該標準列為正式研究方向。
(二)將ISO31000引入企業年金管理的論證
在中國企業年金風險管理的研究與實踐中.有關學者和機構已經借鑒COSO、Basel、CAS、Towers Perrin展開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但ISO31000在中國企業年金管理領域尚未被引入。
第一,必要性論證。我國企業年金風險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尚未啟動,在借鑒國外風險管理的協議、框架等經驗的同時,應該適時引入風險管理的標準。中國企業年金管理機構歸屬于不同行業,僅參考行業屬性強的風險管理制度(如銀行業的Basel)不利于化解行業差異,需要一套更有通用性的標準指導管理工作。
第二,可行性論證。ISO31000是第一個面向企業風險、個人風險、公共風險等各類風險的通用性風險管理的國際標準,綜合了30多個國家/地區的風險管理標準編制經驗,淡化了行業屬性和國別色彩,能夠涵蓋企業年金管理中面對的信用、市場、操作等各類風險。
第三,應用意義。按照ISO31000的制定方針.企業年金風險管理中應用ISO31000可以使企業年金利益各方“提高實現其目標的可能性”,“鼓勵主動管理”,“提高各方識別、應對風險的意識”,“改進對機會和威脅的識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規范”.“改進信心和信任”,“為風險應對有效地配置和使用資源”,“改進運營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企業年金管理應用ISO31000的原則研究
(一)標準的性質與定位
在企業年金管理中應用ISO31000中要首先明確標準的性質。首先,1SO31000是風險管理的指南,但不具有管理要求和管理體系的性質。其次,本標準在ISO系列標準中突破性地強化原則的重要性.指出了風險管理的11項原則。再次,本標準可以用于組織內部和合同關聯方的審核或評價,但不是一個認證標準。
(二)標準的執行主體
企業年金風險管理的執行主體是年金管理機構(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同時也需要企業客戶(委托人)和監管機構的監督。監管部門設置四類管理機構,在職責隔離、相互制衡以控制風險的同時,機構間信息流、資金流的復雜走向也為風險管理增加了難度。其中,受托人作為最終責任人.承擔著風險管理標準落實核心的角色。
(三)標準實施的難點
第一,一個年金計劃往往要涉及多家機構,存在大量信息與資金交互,還存在合同到期后機構間轉移的可能,這些為ISO31000的實施增加了復雜度。第二,銷售導向型市場現狀下,年金管理機構盈利困難.實施一套完整的國際風險管理標準卻需要大量成本。第三,年金管理機構間短期內難以實現完全的數字化信息交互,系統性的信息不通暢會影響風險管理標準的具體落實。
(四)標準實施的重點
第一,年金管理機構所在的不同行業已實行風險管理的程度不同,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機構間風險管理成熟程度不同,行業管理標準不同.ISO31000是統一標準的好契機,但同時也需要在不同類型機構應用時因地制宜。第二,ISO31000因其通用性。相對抽象與籠統,需要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結合業務實務進行大量研究探索。第三,標準實施中要從四種管理資格、多類型風險、計劃執行生命周期多個階段三個維度綜合考慮。
四、基于ISO31000的企業年金風險模型設計
(一)風險模型設計
本文結合ISO31000中風險管理過程一章的思想和中國年金管理機構的管理實務,將企業年金風險管
理模型設計如圖l。建立環境、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應對、監測與評審,構成年金風險管理的完整閉環,循環于計劃建立、計劃運營、計劃終止轉移等各個階段,面向信用、市場、操作三類風險。
在建立環境環節,年金管理機構需要清楚地表達工作目標,確定內外部參數,這是管理風險和為維持風險管理過程而制定范圍、風險準則時必須考慮的。在風險識別環節,年金管理機構需要通過歷史數據、理論分析、專家意見和利益相關方需求對風險源、風險事件、風險原因和它們的潛在結果進行分析。在風險分析環節,風險管理部門應考慮分析的詳細程度及變化、與風險本身的依賴性等,可以定性、半定量、定量或采用它們的組合。在風險評價環節,以基于風險分析結果的決策為目的,根據風險需要應對和實施應對的優先順序進行決策。在風險應對環節,選擇一個或多個改變風險的方式,評估采取應對措施后殘余風險的等級是否可以容忍,如果不容忍則應提出新的風險應對。溝通與咨詢工作存在于上述各個環節。監測與評審工作可以是定期或臨時的。
(二)機構風險管理差異
除了模型中通用性管理外,根據四種管理資格間的信息流與資金流,對于不同管理資格風險管理的差異和涉及的風險管理工具總結如圖2,圖中實線為資金流,虛線為信息流。
五、企業年金管理中實施ISO31000的步驟規劃
圖3表示了年金管理機構將風險管理整合入企業年金現有管理體系和不同職能階段的過程步驟。
第一,授權與承諾。該階段對應企業年金合同管理。為確保企業年金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需要與委托人形成有效的約束合同,明確風險管理的終極目標,即以保值增值為基礎,追求年金給付時的較高收益水平.提高受益人退休后的養老金替代率。而機構管理層需要提供強有力和持續性的承諾,將風險管理提升到公司層面而非停留在風險管理部門層面。
第二,管理風險框架設計。該階段對應企業年金計劃建立。管理風險框架的設計中,首先要考慮年金管理機構所屬的行業,根據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行業的環境特點研究風險框架;年金管理機構應依據組織的目標、方針,建立風險管理方針,明確管理風險的責任、職責及處理年金計劃各方利益沖突的方式,對風險管理部分提供必要資源,確定測量和報告風險管理績效的方式:機構明確風險管理責任與責任人;將風險管理以關聯的、有效的、高效率的方式嵌入機構的年金計劃管理全過程:機構為風險管理配置適當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建立內部各管理單元的溝通機制和對管理層的報告機制;建立對客戶和監管機構等外部單位的報告機制。
第三,實施風險管理。該階段對應企業年金運營管理。年金管理機構需制定風險管理框架實施的時間計劃,加強與各方面的溝通、咨詢,掌握全面信息.加強培訓,確保風險管理框架的實施結果與計劃目標的一致。
第四,框架的監測與評審。該階段對應企業年金基金監督。年金管理機構應按照確定的指標測量風險管理績效和風險管理計劃的進展,定期評審風險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框架的持續改進。該階段對應企業年金的系統改進、客服管理。以監測和評審的結果為基礎.結合客服渠道獲得的反饋,年金管理機構對風險管理的框架、方針、計劃和信息系統進行改進。
針對企業年金管理中應用ISO31000的難點與重點,需要年金機構高度重視并從長久健康發展的角度努力研究并積極克服,主要手段包括:第一。加強不同資格年金機構間的信息溝通、數據交換標準實施、信息系統對接。第二,充分考慮我國多行業共同運營與監管企業年金的現狀,加強對各行業管理標準、發展現狀的調研與分析。第三,結合中國企業年金用戶的管理現狀、工作習慣、職工心理,加強產品設計、投資、運營的實務研究與總結。
六、受托運營風險管理的實例分析
受托人是企業年金風險管理中最重要的角色.本文選取受托運營及其面臨的操作風險為例,運用上述模型進行對其計劃建立、計劃運營、計劃終止轉移三個階段的風險管理注意事項進行具體討論。
計劃建立階段:(1)年金計劃的設計在符合法規要求的前提下,要盡量貼近客戶需求,防止偏離需求導致的服務風險隱患,從需求源頭遏制不合理要求。(2)方案設計的參數化。(3)加快處理速度,減少客戶等待時間。(4)保證計劃與合同細節的準確性。
計劃運營階段:(1)加強多個管理人間及管理人和委托人間的信息交互管理,防止信息傳遞失誤。(2)積累人工經驗,并編人計算機系統,提高業務管理系統錯誤檢查的能力。(3)加強運營差錯控制流程的監督,確保制度落實。
計劃轉移階段:(1)準確快速執行新舊管理人間的交接工作,以滿足人社部2011年11號令[8]對45日工作時限的要求。(2)客戶信息轉移的準確性、完整性和保密性。(3)新舊管理人對客戶服務的持續性,確保無縫對接。
對于運營差錯導致的操作風險,風險應對的主要手段包括:(1)查找差錯根源,及時按流程更改錯誤。(2)彌補客戶因服務問題蒙受的直接損失。(3)懲戒導致差錯的人員,對導致差錯的信息系統及時升級改進。(4)改進工作流程,加強復核和異常數據的檢查。
關鍵詞:養老金;給付風險;因素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7-0192-01
1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風險狀況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是整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其他技術歷程的晴雨表,它能反映出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和其他技術操作環節的嚴密性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給付風險可以分為制度風險和管理風險兩類。制度風險是由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所導致的養老金給付與預期目標不一致的風險。管理風險是指社會養老保險在給付環節所產生的風險,由管理不完善和管理缺乏效率而引起。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的制度風險在實際的操作中主要體現為:①我國養老金替代率實際運行約為80%左右,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制度設計的替代率偏高,這導致基金給付總額相對偏大,產生高于預期替代水平的給付風險;②退休年齡規定偏低,“低齡退休”現象普遍,與之相反的是人口預期壽命延長趨勢,因此產生高于預期支付的給付風險;③行業提前退休,產生制度設計未預期到的給付風險;④在“地方統籌、地方管理”的基礎上,部分地區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未能及時足額發放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存在拖欠情況;⑤由于社會養老保險金隨物價或工資增長率的指數調整機制的缺乏和不完善情況,導致長期處于缺乏彈性的較高位給付水平。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的管理風險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主要體現為:①由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識別能力有限,許多地區出現了不遵循給付原則的欺騙性申請、“死者”領取養老金、“企業欺騙性冒領”等各種道德風險現象;②管理系統缺少效率,不能保證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及時足額發放,同時還存在錯付情形;③由于受地方主義的相關制度規定影響,社會養老保險金未能做到隨勞動力的合理配置流動而正常轉入或轉出,使勞動者在未來退休時領取基本養老金困難重重。
2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風險因素分析
2.1 人口老齡化問題
與發達國家在“先富后老”的情況下遭遇人口老齡化問題相比,我國則是“未富先老”,在經濟發展還處于工業化初級階段的情況下進入老齡化,而且速度很快。這對我國的養老保險給付產生了巨大沖擊:離退休職工人數和職工總數的比值不斷上升,對養老金的需求越來越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負擔越來越重。且養老金給付需求的增長速度快于經濟發展速度,對企業和國家財政都產生了越來越難以承受的繳費負擔,還進一步影響和阻礙經濟的發展速度。
2.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擴面征繳困難、征繳率較低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并未能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率普遍較低。有相當部分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非公有制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游離于養老保險之外。且擴面征繳方面的法律法規尚待健全完善,對不按要求參加社會保險和惡意拖欠保險費的企業和個人,執法力度也應加強,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擴面征繳的質量還要付出巨大努力。
從管理角度來看,產生社會養老保險給付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不對稱誘發的道德風險分析。
盡管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已經逐步實行網絡化管理,但卻無法完全及時掌握退休職工真實情況,在很多方面還存在信息掌握不完全或者獲取信息滯后的狀況:①退休職工已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未及時獲取信息,可能存在“信息時滯”,在一段時間內有可能發生由別人代領現象;②個別企業虛報退休職工名單,多報人數,致使不受保障的人員非法獲利;③提前退休誘發的道德風險:行業部門通過虛報提前退休職工的年齡,將未達到退休年齡規定的職工納入退休計劃。
(2)管理缺乏效率誘發的風險分析。
由于面臨著預算約束和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管理一方面是缺乏高效率的管理信息系統,另一方面,經辦人員工作積極性和服務意識不強。目前僅上海等部分城市已建立高效率的管理信息系統,在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水平、支付效率等環節產生了重大作用。其他更多地區卻并未真正建立起這種對勞動者集工作記錄、基金管理、養老服務于一身的信息系統,反映在給付環節上就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不能及時到位和發生錯付情形。另外,經辦人員的工作效率低、服務意識差及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也是產生管理風險的因素之一。
(3)地方主義誘發的道德風險分析。
勞動力流動是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途徑。可是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過程中,由
于地方主義作祟,卻未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更不要說起到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流動的作用。地方主義傾向致使勞動者的繳費收入不能隨勞動力流動而順利、及時地轉入或轉出,影響勞動者未來退休金的領取,因此產生未來的給付風險。
3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給付風險的防范措施建議
(1)完善養老金給付制度,嚴格養老保險統籌項目,逐步統一給付標準。加強養老金的征繳管理,以及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加強監督,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將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編制社會保障預算。
(2)立足保障基本需要,切實降低養老金替代率。我國現行的養老金替代率遠遠高于發達國家40─50%左右的平均替代率。國際社會保障協會在最低社會保障標準的國際公約中指出,一個人繳費30年,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相當于繳費工資的40%。給付標準與國力的不協調違背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低標準,廣覆蓋”的原則,增加了財政的壓力,也影響了企業的競爭力。因此,可將替代率定為養老金與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之比,適當考慮物價指數,有效地控制養老金增長速度,做到退休人員養老給付的絕對值不減或有所增長的基礎上,使其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穩步下調,實現養老金替代率的逐步下降。
(3)調整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年齡,嚴格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條件。面對人口老齡化,大多數國家都選擇了提高退休年齡的做法。而根據測算,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長1年,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因此,適當調整退休年齡的做法值得我國借鑒,有利于降低贍養比、減輕養老保險金支付壓力。但在延長退休年齡的具體方案實施中,應該在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分步驟進行。嚴格養老金的領取條件,可以通過調查退休或已提前退休人員的生活狀況,對繼續就業或就業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應停發養老金,并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并且應嚴格審核統籌項目給付基數,建立基金給付的制約機制。
(4)逐步統籌協調區域之間養老金給付標準,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促進勞動力的合理配置與區域流動。由于地區差異性,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要實現區域之間養老金給付的統籌協調,有大量的現實問題需要解決,但在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和人才的流動逐步加大的情況下,勢必促使其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
對于控制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道德風險和管理低效率、地方主義等管理風險,還得要從制度環境著手,提高技術手段,增強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售房養老;反向抵押貸款;風險分析;保障機制
[中圖分類號] C913.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7)03-0125-03
[作者簡介] 童匯慧,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住房養老保障、人力資本。(浙江 杭州 310035)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醫療衛生保健技術的進步,我國居民的平均預期壽命一直呈上升趨勢,并步入了一個“老齡化”社會。生活環境的改善、生活費用標準的提高以及消費意識的變化,使得保證老年人具有穩定充足的收入頤養天年已成為非常重要的社會問題。
按照現行的養老金收繳及發放模式,居民退休后收入水平的下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這與經濟社會進步對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形成鮮明的反差。面對這一嚴峻的形式,實現養老保障觀念與制度的創新,尋找新的養老資源以加強現有的養老保障,是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
借鑒一些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經驗,住房反抵押貸款是一種有效的手段。住房反抵押貸款的基本思想是:如果一個家庭于中年期通過按揭貸款購買住房并還清全部貸款本息,考慮到該家庭成員壽終正寢時,該住房仍有相當的剩余價值,如果能預先將之套現用于晚年生活,可以有效地改善其生活水平。具體操作上,只需于退休期伊始將該住房的產權,通過某種融資變現的手段和機制,出售與某特設機構(如保險部門、社會保障機構、房地產公司或專設機構),使用權則繼續歸自己保留并長期居住。住房出售價款也由該特設機構在該家庭成員尚存活期間分期穩定持續支付,補貼該家庭的晚年養老用費。而該住房使用支配權可待該家庭成員壽終正寢后做拍賣處理,用出售款項彌補該特設機構前期的支付款項,并取得一定投資收益。
然而,作為一種長期的借貸行為,住房反抵押貸款受到實際款項支付時間長度、抵押資產的實際價值及其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從而存在著相當大的不確定性。這造成在其操作過程中貸、借雙方均存在著風險,因此可能影響其推行。了解這些風險,并采用可行的方式承擔這些風險,是這種模式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問題之一。
二、貸、借雙方的風險分析
從總體來看,貸借雙方的風險存在一種辯證統一的關系:如果貸方承擔了過大的風險,那么最終這些風險將不得不由借方來面對一個破產的、無法支付供款的特設機構。反之,如果借方的風險過大,導致大量的失敗個案,肯定會影響到潛在客戶群的選擇,其最終結果也是貸方特設機構所不愿看到的。
(一)貸方風險及其防范
按照Phillips和Gwin(1993)的分析,反抵押貸款的貸方主要面對以下幾種具體的風險:
1.預期壽命與實際壽命的差異風險。通常,在反抵押貸款的計算過程中,年度支付的價款是根據房屋的價值經乘以適當的系數后除以設定的預期壽命得出的,而實際支付卻是以借方的故去為終止點。因此,借方的實際壽命長于或短于預期壽命差異將導致支付終止時的總額超過或低于房屋價值。對于貸方來說,風險共同承擔機制可以減輕這種風險:貸方從實際壽命不足預期壽命所得利潤中用來補償實際壽命長于預期壽命所帶來的虧空。然而,這種補償關系是相當脆弱的,當相對健康的借方客戶總數超過健康狀況不好的客戶總數時,這一平衡將不復存在。而這種“逆選擇”行為,在預期存活壽命與實際存活壽命之間的預期與博弈中是極有可能出現的。
由于實際壽命的無法預知性,壽命風險的防范是十分因難的。國外通常采用結合保險及政府組織介入的方式來分散并降低這種風險:當貸方付款額接近或達到資產值時,貸方可以選擇由政府機構接手。
2.利率風險。利率風險相對較為復雜。其對反抵押貸款貸方的風險可以分為固定利率貸款以及浮動利率貸款兩種情況下考慮。在固定利率下,貸方無法控制其反抵押貸款資產價值受利率調整而產生的變化。也就是說,如果市場利率上升,這項投資的回報率將相對降低。在貸方看來,這就等同于固定利率反抵押貸款資產凈值的貶值。采用浮動利率制可以避免這一風險。然而,浮動利率制也使得貸方無法預測反抵押貸款資產準確的未來價值。
對于貸方來說,將其投資的預期利息收入進行資本化用于新的貸款,而不是使之簡單地自然累加。因此,以此計算是,既使只有很小的利率變化,也會對未來的反抵押貸款資產的投資回報率產生很大的影響,進而影響其相對價值。而且,隨著利率的增長,借方的債務總額也在不斷地快速增長,這將加大借貸關系中止時資不抵債的可能性。
由于利率風險的根本原因在于經濟形勢和國家的金融政策,其防范是十分困難的。而且,按以上的分析,各種應對手段都有其局限性,并不存在什么萬全之策。比較而言,采用浮動匯率制可能是一種雙方都可以接收的方式。
3.房屋的增值風險。這種風險可以分為普遍性增值和個別增值兩種情況。
就貸方而言,雖然用于反抵押貸款的房產價值以及它的增長率是個未知數,但貸方的贏利卻必須基于這些價值來計算。顯而易見,普遍的房產增值是風險之一。而且,這種風險難以像壽命差異風險那樣以共同承擔方式降低。當然,擁有多種類的、地理位置不同的反抵押貸款資產可以有效地防范局部經濟不景氣帶來的貶值,但仍然難以避免全國性的乃至全球性的不景氣所帶來的貶值。
在反抵押貸款資產最初估價時,對房產升值量的預期直接決定了貸方愿意提供的貸款量,而這種預期同樣也會影響借方的行為。
即使像貸方所預計的那樣,發生房屋的普遍性增值,也無法確保個別的作為反抵押貸款資產的房產具有同樣的增長率。事實上,普遍的情況是實際的升值率以平均的升值率為中心形成一種分布。具體的分布有賴于貸方在這一市場中的份額。這種特殊的房屋增值幾乎肯定會造成貸方的損失:那些處于升值率高端的個案對于房屋出售時最多僅收回貸款的貸方來說幾乎不產生任何額外的利潤;而處于資產凈值增值率低端的那些個案必然會造成貸方的大量損失。
對于現階段我國的經濟大環境來說,房屋增值風險是一種非常現實的風險:房地產市場持續火熱,對市場前景的預期日趨兩極化,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反抵押貸款中住房資產的正確估價將成為一個難題。而且,無論未來房地產市場走向如何,都將對進行中或即將進行的房屋反抵押貸款行為產生巨大的影響。而且,這種風險的防范也殊為不易,一般來說,只能通過采用保險的方式加以防范。
4.費用風險。根據美國和其他一些已經初步推行了反抵押貸款的國家相關經驗,預期的承貸方有可能在以下幾方面招致相當數量的先期費用:(1)由于多數客戶對反抵押貨款所知有限,承貸方不得不花費大量費用用于市場行銷以及對于猶豫不決客戶的說服工作;(2)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所產生的費用;(3)先期的摸索性工作以確定行之有效的監管和出售的方式。這些先期費用對于預期的承貸方肯定是一種風險,因為一旦這種反抵押貸款業務未能成功推出,一些費用是無法得到補償的。
(二)借方風險及其防范
對于借方來說,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信息不對稱風險。這一風險實際是指一些年老的反抵押貸款申請者可能并不真正了解他們是以房產的凈值做抵押,或者說,他們并未真正理解在此后他們居住在已抵押的房產全部時間范圍內,貸款的總值一直在以復利形式增加。有鑒于此,借款人有必要接受詳細的貸款前咨詢。而且,必須要求貸方清晰、明確地告知借款人所有相關的費用數額。
2.分期付款風險。這一風險是指當借款人傾向于選擇年金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時,其實際壽命短于預期壽命時產生的損失。這就要求產權所有人在選擇反抵押貸款年金支付前應仔細權衡其自身是否能夠存活足夠長時間以“耗盡”其房屋凈值。另外,產權所有人也可將其房屋凈值轉化成幾個不同的部分,如選擇部分貸款以年金形式支付,而其他部分一次性支付。采取這種方式,有以下幾種好處:首先它不僅綜合了提前支付現金和壽命差異風險的防范,而且給老年人提供一種方式保留部分房屋凈值做為以后可能的大額醫療費用,或做為遺產直接留給繼承人。
在國外,部分保險公司為健康的老人提供了一種混合型的養老年金保險:在老人身體健康時,其年金為一定值;而當老人身體狀況惡化癱瘓時,開始支付一筆額外的年金。顯然,這種新的方式可以有效地移植到反抵押貸款背景中,使老年人按照他們所希望的程度保留部分現金以供長期醫療之需。這種方式在目前我國的養老大環境下顯示出特殊重要的意義:由于醫療改革的持續推進以及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程度有限,醫療費用已成為很多老年人難以承受的負擔。以部分房屋凈值補貼醫療費用不失為一種可行的補充措施。
3.貸方破產風險。對借方來說,在反抵押貸款執行中貸方申請破產是一種很大的風險。事實上,對于選擇一次性支付方案的借方來說,這一風險并不成立。而對于選擇年金支付的借方來說,貸方的信用記錄則是至關重要的。顯而易見,提高選擇年金支付的借方對這一風險的了解程度,促使他們選擇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貸款方,是規避這一風險的重要手段。
4.稅務風險。稅務與轉讓政策可以從多個方面影響反抵押貸款,所有這些影響都將使借款人處于風險之中。例如,在一個對資本收益課稅的國家里,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所得超過其以前所付出費用的部分需被征稅。但是,如果他同時還有反抵押貸款,那么如果其凈所得少于其反抵押貸款負債時,他將有可能無法支付。另外,如果稅務政策將反抵押貸款看作是一種房屋出售所得而不是一種抵押貸款,這種收入就將被視為需課稅收入,這就增加了借款人的稅務負擔。在這種情況下,養老金收入一般略低于邊緣稅率,這就要求反抵押貸款借款方格外注意反抵押貸款收入的時間選擇,以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5.社會福利風險。這種風險存在于那些收入水平非常低的房屋擁有者中。他們可以享受政府的生活津貼以及醫療津貼,但條件是其收入必須低于某一固定水平。這樣,如果將反抵押貸款視為收入,其收入就有可能超出可以享受津貼的水平,從而喪失補貼,造成生活水平的下降。而且,如果借款人打算將部分反抵押貸款儲蓄起來,這也有可能導致其喪失享受福利的權利。總之,是否申請反抵押貸款以及獲得現金的形式,都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低收入者的福利。因此,反抵押貸款的申請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是顯得手續相對復雜。
三、綜合性防范措施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反抵押貸款的風險呈現多層次、多角度的狀態,有些風險受國家財政政策的影響,有些受國家乃至世界經濟景氣度的影響,還有些受到個人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個人偏好的左右。
對于貸方而言,雖然部分風險可以通過對貸款發放方式、不同利率方式的選擇等手段來降低,但其風險承受力也是相當有限。對于借方來說,由于這種模式針對需要養老金的老年人這一對風險承受力相對較小的群體,而且在貸款執行中,借方處于相對的弱勢,為他們提供特殊的保證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現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大背景下,GDP持續高速增長下經濟硬著陸的可能,房地產市場高速成長及其回落的可能,都使得房屋反抵押貸款中貸、借雙方的風險被顯著放大。因此,為這種養老模式提供可靠的保證成為其能否有效推行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種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采取房屋反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即借方在貸款伊始按資產估價總額交納一定比例的保險金,此后每年按固定比例對未完成的貸款凈值繼續交納少量的保險年金,按月積累至未付凈值。
對于借方來說,這種保險提供了三重保障:只要借方仍居住在房屋內,反抵押貸款就永遠不過期;如果貸方喪失了繼續償付貸款的能力,保險提供方將接手該業務,繼續償付貸款;在借方同意反抵押貸款條款之前,必須接收獨立的第三方咨詢機構提供的反抵押貸款風險咨詢。
而對于貸方來說,這一保險保證了其能夠在必須時擺脫部分可能造成“虧損”的個案。例如,如果支付的貸款總額達到了資產凈值(一般是指扣除了相關費用的總值,如總值的98%),貸方就可以選擇保險提供方繼續支付年金,直至終止。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種保險中,保險提供方實際上成為超資產凈值付款的最終承擔者,其結果必然是無利可圖。也就是說,這種保險應該成為一種政策性的、非贏利性的金融業務,由政府特設或指定機構開辦,并由政府提供資金支持。事實上,美國等國家住房反抵押貸款業務的成功舉辦,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其房屋與城市發展部(HUD)提供巨大的財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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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養老保險 基金 信托
我國社會保障建設正在日臻完善,養老保險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發展成果顯著。隨著養老保險征收覆蓋面的擴大以及支付壓力的增加,有效促進養老保險信托運營成為今后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必要性
新時期服務型政府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社會轉型時期,如何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健全的社會保障是政府的職責使命。在養老保險制度方面,近幾年政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和支付管理取得顯著成效,如參保人群擴大,養老保險基金征收規模逐年遞增,退休人員工資水平穩步提高。同時應當看到,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仍面臨諸多方面的壓力,信托運營模式的應用不僅是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我國現已步入老齡化社會,今后老齡化特征仍將進一步體現。盡管當前養老保險基金征收規模擴大,但支付壓力同步增長,適齡工作者未來將轉化為退休人員,老齡人口增加,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壓力直線上升。單純依靠現有的投資運營管理很難解決未來的支付“瓶頸”。而且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不平衡問題也很嚴重,有些地區雖然能夠實現累計結余,但追溯基金構成可以看到,財政資金支持是產生結余的根本原因。這說明養老保險基金自身運營增值的效果并不理想,政府的“輸血”還未轉變為“造血”。此外,以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案為代表的一系列違法案件也給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政府部門既負責基金使用的監管,同時又承擔投資運營工作,所有權和經營權尚未分離,管理工作暗含多種風險因素,且不利于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優化。因此,發展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模式對促進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規避管理風險、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國外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經驗也證明了信托運營的重要性。例如,美國專門設立社會保障信托基金理事會;日本將養老保險基金委托專業金融機構進行投資,專營性很強。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信托運營也應借鑒其先進經驗,應用科學的運營模式。
二、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中的問題
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作,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目前還不成熟,這是今后發展必須關注的問題。
一方面,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機構設置還不成熟。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是政府行使公共服務職能的體現,基金信托具備高度的政治性、嚴肅性。但我國尚未形成獨立的基金運營機構以及管理機構,行政經辦機構與基金運營機構未能有效分離。從本質來講,政府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所有權仍是代表人民群眾利益行使職能的體現,真正的所有權還是人民群眾。所以運營及管理機構建設不成熟,會導致職責分工的模糊,并影響到基金投資運營效率,最終影響的還是人民群眾的利益。另一方面,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監管體制還不成熟。信托運營的核心在于由專業的信托機構負責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實現更有效的保值增值。科學、專業的市場化運作是信托機構的優勢所在,但政府的監督管理很大程度上停留于行政監管,這與機構設置不夠成熟有著直接的關聯,行政管理和投資管理未能實現合理的分離。
三、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模式的發展
針對以上現實,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模式的發展應遵循以下方向:
(一)成立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專門機構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制度目前屬于現收現付制與部分積累制的結合,信托運營對應的是部分積累制下的養老保險基金。政府部門應成立專門的信托運營機構,賦予其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合法地位,將基金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合理分離,政府部門主要承擔監管職能,信托運營機構以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專業的風險管理、高效的投資運營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嚴格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法律約束
雖然信托運營模式有助于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但政府部門和信托機構的工作仍必須以嚴格的法律為依據,約束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政府部門有責任對基金信托運營的合法合規進行監管,信托機構也必須依據政府部門的戰略發展目標制定投資決策,保持投資的嚴肅性,杜絕信托運營違法違規行為。
(三)構建信托經營管理體系
為維護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嚴肅性和高效性,信托機構在遵循政府部門指導和法律法規約束的前提下,一定要從內部完善自身的管理,構建起專業化的經營管理體系。首先,信托機構應制定長遠的經營戰略,把握市場機遇,規劃中長期投資建設方向。其次,信托機構應制定養老保險基金信托運營的風險分析和決策流程,確保每項投資運營決策都建立在反復論證、擇優選取方案的基礎上。再次,信托機構應設計多元化投資結構,分散風險,提高收益。最后,信托機構應認真實施內部監管,控制財務風險,完善預警機制,保證投資運營的穩健可靠。
(四)建立健全審計監督
政府部門對信托機構的監管應圍繞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兩個方面展開。前者是養老保險領域政府提高公信力的保證,后者則是對專業化投資運營的效果分析。為此,政府部門可采取聯合監督的方式,由審計、會計、監察等部門聯合起來,組建監督評審委員會,定期對信托機構的投資運營進行審計評估,執行信息公開,提高基金運作的透明度。
四、結束語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信托運營模式是一項服務長遠的建設方略,政府部門應制定系統的管理舉措,以促進信托運營模式的良性循環發展,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經過20多年的探索實踐,我國外匯儲備已經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專業化投資運營模式。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成立專門投資管理機構,實行專業化投資管理。為推進外匯儲備實行專業化投資運營,國家于1994年成立專門投資機構,以專業化、規范化、國際化為目標,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專業化投資。其專業化主要體現在:一是投資基準的專業化。探索建立適合儲備經營原則和特點的投資基準體系,包括戰略資產配置、戰術資產配置、投資組合管理和交易執行四個層次,作為衡量某項資產或投資組合構成和收益的重要參照指標。在按照投資基準經營的同時,允許每一層次經營人員對基準進行適度偏離,積極捕捉市場機會,在既定風險下創造超出基準的收益。二是投資決策的專業化。圍繞投資基準,制定完善了一整套科學高效的投資決策和執行程序,形成以投資決策委員會為核心的多級投資決策機制,通過定期回顧、分析、制定、調整投資策略,實現儲備資產的動態配置和積極經營。三是投資流程的規范化。部門設置分前、中、后臺,前、中、后臺相互監督,構建從資產配置、組合管理、交易執行到資金清算、會計核算等完整、清晰的生產鏈條,形成高效順暢的管理結構。四是投資平臺的國際化。不斷拓展和完善全球化經營平臺,形成了以北京為中心、輻射香港、新加坡、倫敦、紐約、法蘭克福5個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經營平臺,實現了外匯儲備經營24小時全球不間斷運行,真正做到與國際金融市場同時同步。五是投資隊伍的專業化。通過拓展招聘渠道、加強專業培訓、優化人員結構等舉措,打造了一支高學歷、高素質、高能力、年輕化、專業化的投資團隊。
堅持多元分散的資產配置,穩步推進多元化經營戰略。多元分散是外匯儲備控制風險、獲取收益的成功之道。一是遵行分散化原則,實行風險對沖的資產配置方法。利用不同資產的風險收益特性及其相關性,以及對經濟環境的敏感性,建立優化的資產配置組合,利用在不同經濟環境下各類資產間回報的此消彼長,實現風險對沖,實現儲備收益長期穩定。二是穩步拓展投資領域。將外匯儲備由傳統的債券投資領域拓展到發達國家股票、新興市場債券、商品等領域及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另類投資。以后逐步開展了房地產等直接投資、新興市場股票投資以及對發達國家股指期貨投資。三是穩步推進多國別、多幣種、多資產投資。目前外匯儲備投資于全球主要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幾乎所有貨幣,資產類別和金融工具覆蓋了國際金融市場幾乎所有品種。由于實施了多元化、分散化投資,外匯儲備經營經受住了亞洲金融危機、次貸危機、歐債危機等一系列嚴峻考驗,在保持資產安全和流動的前提下,實現了經營收益穩定增長。堅持自主經營與委托投資相結合,不斷創新外匯儲備投資方式。外匯儲備目前實行以自主經營為主、委托投資為輔的投資方式。一是實行自主經營,直接投資。充分利用其全球化經營平臺,按照資產配置戰略,選擇適宜資產類別,構建不同投資組合,圍繞投資基準,直接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積極投資。在投資管理上,把投資決策與交易執行分開,建立投資組合管理與交易執行兩個模塊,明確職責分工、授權及相關流程,在投資組合層面爭取好于基準的超額收益,在交易執行層面形成層次量化基準,爭取以最優報價達成交易。二是實行委托投資。按照“吸收經驗、提供參照、以我為主、不斷拓展”的原則,通過建立科學評聘流程,從國際上眾多的市場專業機構中挑選出最優秀、最先進的資產管理機構,將部分儲備資產委托其進行投資。目前,已開辟上百條外聘投資通道,委托資產規模成倍增長,形成了規模大、類別全、策略多的委托投資格局。
堅持安全優先原則,實行全面科學的風險控制。外匯儲備最基本的職能是滿足對外支付需要,其對安全性、流動性的要求要遠高于對保值增值的要求,因而非常注重風險控制,確保儲備安全。一是實施全方位風險控制。建立起覆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包括資產配置、組合管理、交易執行、清算交割、會計核算和業績評估等所有經營環節在內的風險管理體系。二是實施審慎的風險管理政策。客觀評估外匯儲備投資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加強總量和結構管理,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全面界定、審慎評估外匯儲備經營面臨的各類風險及水平,加強風險分析和預警,對各類風險實施全面管理和監控。三是實施全流程的合規性檢查。建立起全覆蓋、多層次、多角度的合規監控檢查框架,對所有風險指標的執行情況和業務流程操作情況進行監控檢查,同時針對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及新業務或新產品,開展專項監控檢查,并定期回顧梳理,以查促改,督促相關部門不斷完善業務框架、操作流程和制度建設,加強工作人員的合規意識,防范操作風險。四是加強內審內控。專門成立內部審計部門,堅持獨立性原則,獨立檢查評估儲備經營執行各項法規、政策、指令、程序和經營管理目標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對資產、財務、信息和人員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并獨立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外匯儲備經營對社保基金投資的啟示
2012年底全國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75萬億元,基金利息收入831億元,年度平均收益率為2.44%,其中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結余2.39萬億元,利息收入455億元,收益率為2.6%,低于一年期銀行存款年利率(3%),與同期CPI(2.6%)持平。如此低的收益率使社保基金面臨實際減值的巨大風險,無法應對即將到來的人口老齡化高峰,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面臨重大挑戰。應當學習借鑒外匯儲備經營的有益經驗,通過設立專門投資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施專業化、多元化、分散化投資,逐步拓寬投資渠道,穩步提高投資收益率,確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成立專業化的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機構。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結余全部存入財政專戶,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協商負責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結余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低效運營的狀態。同時,在保值增值方面缺乏激勵約束機制,致使過度注重基金安全,而忽視基金保值增值。這種沒有專門機構管理運營的體制,雖然確保了基金的安全,卻嚴重削弱了基金保值增值的動力和能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社保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的方向,有效突破了社保基金投資的制度樊籬。而要實施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當前的基金管理體制難以勝任,成立專業化的投資運營機構是必然選擇。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并將過渡到省級統籌,省級政府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越來越重。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在省一級設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建立專業化投資團隊,負責對省內社保基金開展專業化投資,是最佳選擇。這不僅符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方向,也順應世界養老金投資運營的發展趨勢,世界主要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都由專業機構實施投資運營,如美國成立聯邦社保信托基金管理委員會,專門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等等。
新成立的投資運營機構應當是一個職能明確、邊界清晰、高度專業化的專門機構。所謂職能明確,就是通過建立規章制度及章程,明確其基本職責、資金來源、投資范圍、投資渠道等,為機構高效運轉奠定基礎。所謂邊界清晰,就是要明確與財政、人社及地方政府的關系,明確各相關主體在基金歸集注入、收益分配、基金監管等運轉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避免互相扯皮、影響效率。所謂高度專業化,就是要通過設立高效順暢的管理部門、組建專業化投資隊伍、構建規范化投資流程、設置先進投資基準、實施專業化投資決策,努力打造一個高度專業化的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實行直接投資與委托投資相結合的投資運營模式。從外匯儲備的經驗來看,實行直接投資與委托投資相結合的模式,既可以充分發揮直接投資貼近市場、反應靈敏、決策高效、風險可控、管理成本較低的優勢,確保投資收益,也能通過委托投資達到分散投資風險、實現投資多元化的目的,還可以通過對外部委托管理人的監督及學習,提高自身投資能力。社保基金運營機構應當學習借鑒這種投資模式,所不同的是要根據自身投資管理能力及投資的產品類型,合理搭配直接投資與委托投資所占比重。一是要以直接投資為主。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僅限于國債和定期存款,在國家放寬投資限制之前,仍應以直接投資為主。省級社保基金運營機構要構建清晰完整的投資生產線,設計高效順暢的投資流程,配備好資產配置和投資部門,充分考慮社保基金支付的時間、金額以及經濟周期變化,充分利用省級社保基金統一運營的規模優勢,科學設計社保基金投資期限組合,對定期存款和國債進行長、中、短期合理搭配、將長期、中期、短期投資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基金收益最大化。二是嘗試開展委托投資業務。2012年廣東省將1000億元養老保險結余基金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近兩年年化收益率都超過了6%。可借鑒廣東省的經驗做法,允許各省將一部分結余基金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經營,以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不因通貨膨脹而縮水并能有所增值。三是做好擴大委托投資比重的相關準備工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于明年啟動,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改革部署很快也要落地,屆時社保基金的來源將更加多元,投資范圍將逐步拓寬,完全由社保基金運營機構實行直接投資力有不逮,因而實行并不斷擴大委托投資是大勢所趨。應當未雨綢繆,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首先,要完善社保基金治理結構: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有效監督委托投資過程;建立明晰的問責機制,增強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實現有效的外部監督。其次,要研究提高資產配置能力,包括戰略資產配置和戰術資產配置,為委托投資確定基準,便于實施業績考核。第三,要研究評選優秀投資管理人。
委托投資模式把提高自身投資能力的任務轉換為評選出優秀外部管理人的能力,評選投資管理人由此成為委托管理的一項重要業務。因而應當盡早學習評選投資管理人的標準、流程、業績評價指標等,建立投資管理人數據庫,為全面評價專業機構投資能力打好基礎。穩步推進社保基金多元化投資。據審計署2012年審計報告,2011年底我國社保基金結余中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別占38.44%、58.01%和3.55%,即96.45%的基金結余是以銀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這與我國社保基金管理運營的政策規定基本吻合:基金結余只能存銀行和購買國債,不得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全國各地盡管采取了諸如增加定期存款期限等投資措施,但無法改變投資渠道狹窄的困境。這是導致社保基金收益低的重要原因。外匯儲備投資的一個成功經驗在于其實行多元化投資策略,有效分散了投資風險,從而保證了投資收益穩定增長。從全球養老金投資發展趨勢來看,投資范圍越來越寬,從傳統的權益類及固定收益類產品,不斷擴張到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等另類投資。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也經過多次調整,目前其境內投資范圍已擴展到銀行存款、債券、信托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股票、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等。地方社保基金要想提高投資收益率,必須要走拓寬投資渠道、實行多元化投資的路子。一是盡快把發行定向國債納入社保基金管理運作之中,由財政部或省財政定期向社保基金發行定向特別國債或地方債,并根據社保基金支出需要確定期限,較好實現基金安全與收益的匹配。二是循序漸進拓寬投資渠道。逐步將投資渠道拓展到企業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同時考慮到養老保險基金是長期資金,偏好于投資期限長的金融產品,應適時放開限制,允許其投資于基礎設施、不動產等長期性投資項目,以此推進投資渠道多元化,增強基金收益的長期性和穩定性。三是在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據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投資運營機制健全和投資管理水平提高程度,有計劃、分階段地允許部分社會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
關鍵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本市場;委托理論
一、我國養老保險入市原因分析
(一)人口老齡化的挑戰
中國養老保險入市,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要迎接老齡化社會。中國在2001年65歲以上老人就達到了7.1%,且2010年以后,65歲以上老人比重正在以每年0.3%的速度上漲,2014年比重已達到了10.1%,同時中國60歲以上老人比重為15.5%,遠高于國際老齡化社會標準(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0%,或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即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處于老齡化社會)。預計到2050年,我國60歲和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將達到4.5億和3.36億,分別占總人口的32.7%和24.4%。老年人口撫養比是從經濟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會后果的指標之一,近幾年我國的老年撫養比正在加速上漲,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分別為12.7、13.1及13.7。進而,家庭結構將會發生重大變化,“4-2—1”模式,甚至“8-4-2-1”模式都將會出現,此時子女負擔將會大大增加。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中國將會出現出老年人口增長快,規模大;高齡、失能老人增長快,社會負擔重;農村老齡問題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獨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顯五個特點。將給社會帶來重大養老壓力。
(二)養老金保值增值的壓力
我國的養老金籌資模式是現收現付與完全積累相結合的混合制,具體指的是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的基礎養老金的現收現付與個人賬戶積累的混合制,在此之外還有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補充養老保險、個人自行繳納的商業保險。現收現付是政府作為主體,將現代人交上來的養老金發放現代老年人的養老金,具有代際轉移和以收定支的特點,如果不進行增值,很難應對加速發展老齡化問題。企業年金幾年前已進入資本市場,企業年金并沒有形成強制性的制度,在養老金市場,僅僅占了一個小小的比重,中國養老錢80%以上在基礎養老保險上。此前,基本養老金只能投資于國債和銀行定期存款。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從2000年開始有統計數據,截至2014年年底,平均年化收益率僅為2.32%。基本養老金每年收益率低于一年期存款利息收益,也低于14年來的通脹水平。另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測算,基本養老保險在過去20年來,貶值將近1000億元。正是為了應對養老金巨大的貶值壓力,所以才推動了養老金入市,進行多元化投資,提高養老金保值增值的能力。
(三)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值得借鑒的相關投資經驗
在多元化投資方面,全國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已經積累起一定的經驗。從2000年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建立以來,全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已有了10多年的經驗。2014年,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率為11.7%,自其成立以來,年平均收益率在8%以上。同時,企業年金在2007-2012年期間,投資收益率也達到了8%以上。廣東省養老金早在2012年就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廣東1000億元養老金入市兩年,年收益率超過6%,利潤達110多億元。從以上兩點看來,養老金投資入市是有理論依據和實踐經驗的,在一定的程度上可能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
二、我國基礎養老保險投資運營中委托分析
據8月23日,國務院公布的《基本養老保險金投資管理辦法》中提到,基礎養老金的投資將按照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后,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托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同時規定,養老基金投資委托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托機構簽訂委托投資合同,受托機構與養老基金托管機構簽訂托管合同、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如果借鑒企業年金的投資運營經驗,養老參保人、社保機構和具體運營機構將形成如下委托關系。
(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內容分析
1.一級委托
根據國家政策,符合條件的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公民都是投保人,他們將自己的收入(職工是工資收入)一部分交給地方政府的社保機構,地方政府根據自己地區的情況預留一部分,其他資金委托給國務院委托的機構(例如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行,從而形成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級委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一級委托關系是具有強制性的委托與特點的,其強制性表現在:一方面,根據國家政策,符合條件職工是必須繳納養老保險金(一般由企業代扣代繳),符合條件的居民原則上是自愿繳納,但國家是希望每個人都繳納的。另一方面,不管投保人(居民或者職工)是否愿意將養老金交給國家授權機構,在地方政府的決定下,投保人是沒有選擇余地的,基礎養老金由地方政府交給國家指定的機構。
2.二級委托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基本養老保險金投資管理辦法》規定,養老基金投資委托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托機構簽訂委托投資合同,這個過程涉及的委托關系,是由國務院授權機構作為委托人,選擇符合條件的受托機構,代管基本養老保險的投資運行。
3.三級委托
三級委托關系中主要指受托機構與投資管理機構之間的委托關系,受托機構與托管人之間形成的委托關系。在投資管理人的選擇上采取市場化競爭的方式,使得這一級的委托關系具有市場化經營管理的特征。這里的投資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機構委托,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資產管理業績、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負責養老基金資產投資運營的專業機構。而所謂的托管人,是指接受養老基金受托機構委托,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托管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業績和社會信譽,負責安全保管養老基金資產的商業銀行。
(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特征分析
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委托鏈特點來看,明顯不同于其他資產委托風險的特征。
1.委托是多級層次,鏈冗長。初始委托人(投保人)與最終人(投資管理人)之間是多級委托的關系。通過較長的過程,實現層層委托。現在我國還沒有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公司成立,而其中間人一般為社會保險的管理機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等,而最終人不直接對初始委托人(投保人)承擔責任,只是對它的委托人(受托機構)承擔責任。
2.初始委托人(投保人)對人的監督是間接監督而不是直接監督。這樣導致初始委托人的利益無法通過直接監督來實現,同時作為一般居民和職工不大清楚投資運營問題,可能會出現初始委托人的監督缺失。
3.作為政府機構的中間委托人人具有雙重身份。中間政府機構作為參保人的人同時又是下一級委托層次上的委托人。這種雙重身份易導致“角色相悖”(即作為委托人努力完成中央政府交代的任務,同時作為人,又會考慮當地政府養老的情況和機構運行情況追求自身利益)。有可能出現中間委托人淡化委托人意識、忽視委托人利益而強化人利益或者與人共謀,最終犧牲受益人利益。
(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風險分析
1.存在制度性風險
一級委托關系中,參保人是第一委托人也是最終受益的被保障人,而社保機構和國務院授權機構第一人。作為最終受益人的第一委托人往往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或者相關專業知識欠缺,并且數量眾多且分散,他們無法形成凝聚的力量對政府機構關于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基本養老保險金投資管理辦法》中提到投資委托人要定期匯總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情況,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盡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但是并不能從根本上保障參保人的知情權,即使了解了投資管理情況,也沒有相關知識、能力和權力去管理,所謂的監管往往只是形式。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在基本養老保險在地方政府或部門利益的驅動下,這部分基金可能無法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甚至出現被非法擠占、挪用,使其以各種違規形式流入房地產、資本市場和基礎設施等領域。投保人作為社保基金的真正所有者,卻無法通過有效途徑對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約束,無法實行本應具有的委托權。
2.存在逆向選擇風險
在第三層委托中,受托機構在委托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對這部分基金進行投資運營時會產生逆向選擇風險。在這級委托關系中,受托機構會根據政府授權機構的要求,付出必要的成本尋找到能力最強的投資管理機構,以期能夠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最大化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會謹慎的選擇投資管理人,《基本養老保險金投資管理辦法》中提到受托機構在選擇投資基金人時英選擇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資產管理業績、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負責養老基金資產投資運營的專業機構。而作為人的投資管理機構一旦獲得這部分基金的投資運營權,就會從中獲得豐厚的管理收益、投資收益和無形的名譽收益。但是投資管理機構的信息大多屬于私人信息,受托機構在選擇的過程中可能無法準確獲得其真實資料,更多的是參考原來投資管理機構的經營業績。投資管理機構作為理性經濟人為了爭取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權,經常會隱瞞對自身不利的信息。在選擇專業投資機構的同時,還需要考慮的是資本市場的狀態,過去的經營業績不能完全代表投資管理機構的經營能力,資本市場不是一成不變的。考慮到上述條件,這樣就使得社保基金理事會無法準確掌握這些備選人的真實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社保基金理事會可能會做出選擇了低劣的投資管理機構的錯誤行為。由于社保基金自身的特殊性,社保基金理事會出于對社保基金安全性的極高要求,會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過程實行較一般性基金的更為嚴格的監督與約束,這就造成了投資管理機構管理運營成本的增加。如果投資管理機構從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中所獲得收益小于其他機會的投資收益,那么資本市場上優秀的投資管理機構可能會追求自身收益而放棄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因此,在社保基金的投資市場上,會出現留下的是投資運營能力較低的投資管理機構,這就造成了社保基金市場的逆向選擇現象。
3.存在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指雙方獲取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在簽約后的委托風險。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作的道德風險發生在投資管理機構的投資決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例如投資管理機構可能會采取委托人不易察覺的隱藏行為降低了基金的投資運營效率;投資管理機構會為了盲目追求高額的投資回報而實行激進的冒險投資行為,有悖于養老金投資的安全性原則。所以關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道德風險存在于“基金投資、交易、銷售、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
三、相關建議
(一)加強受托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市場競爭
投資管理機構熱衷于爭奪委托人的資格,動機來自于較高的手續費和由此獲得的無形名譽。完善的委托市場強調受托機構、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間有效的利益協調和制衡關系,也需要注重各個環節合理的退出機制,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效益最大化目標。
(二)運用風險補償機制
為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不僅要借鑒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經驗,也要借鑒國際經驗.確定一個最低收益保證,使養老金在時展過程中不出現貶值,要保證一定的收益。可借鑒智利的做法,建立相應的盈余準備金和風險準備金。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回報率低于最低投資回報率時,首先用盈余準備金彌補;不足用風險準備金彌補;如果仍然不足,則由政府財政來彌補基金收益率的剩余差額。
(三)建立獎懲及問責制
失獨者;養老風險;人口政策;隱性危機
1.引言
目前全國失去獨生子女群體日益龐大,“失獨家庭”超百萬,且每年新增7.6萬個,步入老年的失獨者無處可去,治病養老成了難題。如何讓失獨者走出濃重的心理陰影,如何解決他們的養老就醫等現實問題極為迫切。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全國總人口約為134735萬人,此前抽樣調查2009年中國15~29的年輕人約占總人口的21.09%。另根據衛生部的《2010中國衛生統計年鑒》所顯示的該年齡段人口疾病死亡率來推算,15~30歲年齡段的死亡率至少為40萬人。根據聯合國的預測,2100年中國人口將只有5億,未來可能有千萬失獨家庭。當下家庭人口的“421”結構初呈危機,“失獨”已經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解決這一群體的養老問題,既關系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也關系到計劃生育政策貫徹執行和國家宏觀目標的實現。本文立足風險視角,分別分析了當前中國城市、農村“失獨家庭”現狀及其養老困境與人口政策調整的關系,在指出其面臨風險的基礎上,提出了規避風險的建議。
2.文獻綜述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社會、經濟發生著巨大而深刻的變化,中國人口問題也經歷著同樣深刻的變化過程。30年的計劃生育政策使中國少生了4億多人,節約了數以萬億的社會撫養費用,緩解了人口給經濟、社會、環境的多重壓力。相應的,獨生子女家庭的隱性風險卻被人們所淡化。失獨父母,這一曾被忽略的群體,近來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盡管已逐漸成為社會的熱點,但中國到底有多少失獨家庭目前仍沒有確切的數據統計。一組反復提及的數據是:“專家估計,失獨家庭超百萬”“同時每年新增7.6萬個”。人口學專家、《大國空巢》作者易富賢根據人口普查數據推斷:中國將有1000萬家庭成為失獨家庭。易富賢的數量推斷來自于兩組數據:一個是中國從1975~2010年共產生了2.18億個獨生子女家庭;另一個是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每出生1萬人,就有360人在10歲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歲之前死亡,760人在44歲之前死亡。中國多地政府也正探索逐步加大對失獨家庭的扶助力度。事實上,早在2001年12月份出臺的《中國計劃生育條例》第27條明確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但對于這個“必要的幫助”究竟是什么,具體誰執行,執行標準且如何實施并沒有明確說明。從失獨家庭的現狀來看,政府雖然在持續推進對這個群體的關注,卻只對具體的經濟政策做一些細枝末節的修改,始終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失獨群體目前面臨的多重生活問題。“隨著中國老齡化的加速,養老問題已不單單是道德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鄭州大學社會學博士王瑩這樣說道,真正解決問題,需要一個完善的機制和體系。史柏年則提出了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齊下的辦法來幫助失獨家庭。構建更加合理的社會社會支持體系,提高失獨群體生命質量、生活質量,是應對失獨家庭養老風險的必然而理性的選擇。現有文獻僅論述研究有關獨生子女家庭未來養老保障的探究,鑒于目前對失獨家庭老人基本研究匱乏的事實,本文力圖通過詳盡的風險分析對這一群體的養老問題提出系統建議。
3.目前我國失獨家庭老人現狀分析
失獨者大多生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趕上八十年代首批執行獨生子女政策,卻到中年遭遇獨子夭折。在中國,獨生子女家庭是為控制人口總量作出貢獻的群體。有研究稱,計劃生育使中國目前的人口規模縮減了4億,這意味著中國將世界70億人口日推遲了5年。這些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的“光榮一代”,除了喪失愛子的孤苦外,如今更擔心疾病、養老等一系列現實難題,而目前相關幫扶、保障體系卻相對滯后,缺乏有力的傾斜政策,失獨老人的養老路艱澀難行。一些上了年紀的失獨家長沒法照顧自己,試圖住養老院,卻因無子女簽字屢次被拒。長期忍受著壓抑、自閉和尊嚴的精神折磨,有的失獨家庭無奈常年寄住寺廟,終日念經,與同樣的失獨群體抱團取暖,甚至造成了社會上的群體歧視。不僅僅是失獨者,更多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輩,如今都開始面對養老問題。在獨子時代,一個養老問題,就綁縛了整整兩代人。
解決失獨老人的養老保障問題,是當前中國社會、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2007年8月,中國正式出臺了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當年在全國10個省市試點,并于此后向全國推行。近期,國務院新聞辦于9月20日日舉行會,介紹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進展情況,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可參照“三無”老人,來解決失獨家庭的一些問題。此后,在剛剛召開的“十”中,面對養老議題,擔任與社會服務相關工作的黨的十代表趙廣軍、華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勞動和社會保障系主任張開云等訪談嘉賓均對新快報記者表示,除了要關注城鄉養老制度的與時俱進,應對“老有所養”提出更高要求:除了老有所養,老年人應當“老有所醫”、“老有所事”,并在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下享受更高質量的晚年生活。這些政策說明,政府正逐步加大養老保障力度,現今失獨家庭養老保障體系也正面臨重大的精神層面和物質保障的困境與隱性風險。
農村失獨家庭面臨的養老困境。從風險的存在形式上看,農村失去獨生子女的父母面臨著比城市失獨家庭更加嚴重的經濟基本保障風險和精神慰藉的非經濟養老風險。隨著近年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相應的生活方式、生育觀念、家庭結構、意識形態觀念等都發生著改變。農村獨子家庭群體日益龐大,農村子女進城讀書、務工成為普遍趨勢,大部分的農村居民依靠家庭、子女和經營土地收入來解決養老問題。對于農村失獨家庭來說,依靠子女,無疑加大了獨子家庭的經濟保障風險。依靠土地,土地必須和勞動力結合才能創造養老資源,而隨著失獨老人年齡的增大,勞動能力必然下降,依靠土地根本無法滿足基本生活安全;另一方面,隨著城鎮化的加快,農民的人均耕地必將減少,加之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失獨老人依靠土地養老風險更為嚴峻。
城市失獨家庭面臨的養老困境。與農村失獨家庭相比,城市失獨家庭在家庭結構居住方式等方面呈現出典型性特征,城市獨生子女家庭主要受到獨生子女家庭規模和少子老齡化因素的影響。系統論認為,結構決定功能,結構的不穩定性或非常態性決定了其風險性[1]。在談到獨生子女家庭時,一個核心的問題是獨生子女家庭的典型結構。而“四二一”三代共存的家庭的典型結構。嚴格意義上的“四二一”結構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三代共存,二是第二代是獨生子女而且結婚,三是第三代也是獨生子女[2]。現今的人口政策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那么或許未來在政策連續的前提下,城市結構將進而出現“四二二”結構,相較下“四二一”家庭結構的失獨家庭將面臨更大的養老風險。
中國失獨老人數量發展趨勢分析。在中國的社會文化背景下,失獨老人的基本生活狀況對于人們的生育決策和行為有可能產生某種啟示或導向作用。根據2000年普查0.95‰抽樣數據計算,若按存活子女口徑衡量,2000年全國獨生子女數達到9300萬左右,在生育率穩定在一個較低水平而死亡率概率變化不大的前提下,失獨老人的數量風險呈增長趨勢。由于無法繼續生育,失獨老人的增加最明顯的結果之一就是對公共養老體系的巨大挑戰,進而將給國家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帶來空前壓力。
4.失獨家庭的養老風險形式
養老的基本含義是指度過老年生活,廣義的養老基本上涉及到老年人生活需要的全部;而狹義的養老指的則是經濟保障、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和精神保障[3]。對于原本寄希望于獨生子女身上的父母來說,突然的變故無疑是生活的重創,龐大的失獨家庭群體的情感依賴和養老保障漸變為凸顯的社會問題,計劃生育政策為中國的發展減輕了人炸的風險,但同時為這些獨生子女家庭埋下了沉重的生活風險。
經濟保障風險。經濟支撐是養老的基本保證和核心問題。據《人口研究》-《新空巢家庭》研究,大部分的獨生子女父母的實際收入水平并不會太高。在教育支出增長的今天,父母傾其一生培養下一代,對于孩子的撫養成本遠遠超乎經濟儲存成本。大多數城市居民可以通過住房實現整合,而農村僅有低水平的養老保障制度和一小部分處于貧困地區的居民可享受政府的社會救助,這些都僅是停留在生存層面上的滿足。對于失獨群體,經濟保障風險無可避免。
生活照料風險。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人的平均壽命為18年,而平均預期帶病期大約為13年,這意味著一種長期潛在或現實的生活照料和醫療護理的需求[4]。對于失獨家庭的老人來說更是雪上添霜。失獨老人只能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獲得照料:住養老院(護理員);請保姆;兩位老人健在相互照料。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滿足自身的生存需要都還是問題,住養老院、請保姆的方式更無從滿足,城市失獨老人也需要有足夠的經濟條件支撐才能獲得。此外,現有很多的養老機構拒絕接受失獨老人,理由為沒有監護人(都為子女)簽字。而第三種方式也僅適合于低齡老人,且身體健康,不難斷言,隨著老人的身體每況愈下互相照料的能力也隨之衰弱。因此,對于失獨老人來說,生活照料風險更為嚴重。
精神慰藉風險。精神贍養是我國進入老年社會不得不面臨的重大社會問題。農村普遍生活水平不高,再加上失去子女的痛苦使失獨父母更是絕望而無奈的活著,農村社會生活形式單一,精神慰藉取得方式局限,僅是鄰里瑣事,隨著年邁無力,一日三餐都見成為現實問題,由此可見,農村失獨老人面臨著絕望的精神慰藉需求。相比之下,城市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需求更偏重于心靈的空虛和自我價值感的喪失,生活在單元樓里的高齡失獨老人,與外界接觸減少,親朋之間有因代際分離傾向和激烈的社會競爭,可以說是一種心靈上的的慢性自殺。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風險是重大的社會問題,往往因為經濟保障風險的突出性而相對弱化,仍需社會給予必要的心理關懷、社會服務以及臨終陪護。
5.失獨家庭養老問題的規避策略
發揮政府的主導、協調、推動作用。政府應承擔起計劃生育補償的國家責任。國家整體考慮,制定一個面向失獨者的全面關懷制度,給予針對性的服務。首先,對于當前的相關法律條文中定義不清的部分,重新審視、完善,明確權益。讓這一群體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其次,政府部門下設專門負責失獨群體的組織機構,給予他們精神慰藉、物質保障、和生活照料的全面服務,計生、工會、婦聯等部門聯合幫扶失獨者與社會的聯系;此外,設立政府失獨家庭專項養老金,增加政府養老資金的財政投入,減少失獨家庭的經濟保障風險,支撐國家養老保障的順利進行。
建立專業性的失獨家庭養老院,預防失獨者生活照料風險。建立一個專屬于失獨者的養老院,這樣既切實的解決了監護人簽字問題,又減少了失獨老人因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時的精神壓力。把失獨者組織起來,重拾生活的信心,互相幫助。對于養老院社工進行定期定向培訓,建立一支服務職業化、專業化的養老隊伍;完善失獨養老院床位設置、人員提供、老年用品、健身設施等方面的資源匱乏,完善養老院服務體系,提高養老服務的能力。
建立失獨家庭關懷基金,面對失獨者精神慰藉風險。通過公共媒介,引導媒體輿論,募集社會各界的救濟,為失獨家庭重建精神家園。聯合公共事業組織、企業慈善組織,慈善人士,成立全國性的失獨者援助發展基金。同時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志愿者親情撫慰活動,舉辦失獨者聯誼會,充實失獨老人的老年生活,在非政府的組織參與下籌募資金,逐步各種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共同解決失獨老人面對的養老風險,讓失獨者不孤獨,正是考量一個國家社會文明的體現。
未雨綢繆,培養老人獨立養老意識。當前的人口政策以及國家環境決定著我國獨生子女家庭在近段時間內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這就要求我們要盡快轉變“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為應對步入老年的各種風險做好精神、經濟、健康儲蓄,培養自身積極的社會心態和精神狀態,延長自我養老時間,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負責。
此外,適度調整人口政策,解決結構性危機。失獨家庭的養老風險,從根本上說是由于家庭結構的不穩定性造成的,由此引起的經濟保障風險、生活照料風險、精神慰藉風險都是結構風險的派生形式和表現形式。若想從根本上解決失獨家庭的養老風險,還應從結構根源著手。值得探究的是,在當前中國國情下,是堅持“一家一孩”還是“開放二胎”,還應由國家從長計議,因時制宜。
6.結論
本文透過失獨家庭面臨的養老風險分析,詳盡的解析了改革開放以來計劃生育政策與失獨老人養老保障的因果關系,當前失獨群體群體面臨著絕望困境及其發展趨勢最終導致的隱性危機,系統提出應對經濟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困境的建議。針對研究,希望失獨群體得到更多的精神支持與援助。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為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穩定的根基。
本文研究存在一些局限。反映的是失獨老人群體總體的情況,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在實踐中掩蓋了個體的差異,失獨家庭的風險,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分擔,我們將共同期待政府作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并給予援助,讓“失獨者”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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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穆光宗.老齡人口的精神贍養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4.04
[6]段世江,張嶺泉.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風險分析.西北人口,2007.03
[7]李建民.建立農村計劃生育夫婦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重大的民生問題[J].人口與計劃生育,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