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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順蠟染 ; 知識產權 ;政府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8-0066-02
孔子有言:“不謀萬世,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不足謀一域?!痹谥R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的作用凸顯,各個國家,甚至國家的地區間利用知識產權優勢展開激烈的競爭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在國家層面,各個國家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相繼出臺,我國也在2003年提出了“創新型國家”的口號并在2008年頒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在地方上,北京、上海、江蘇、杭州等東部發達城市已經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了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可以預見,未來圍繞著以知識產權為主題的地方城市競爭已經展開,誰能在發展中掌握先機誰就能在未來的知識經濟時代贏得發展的主動權。但是,靜態的知識產權制度要有動態高效的政府管理才能發揮作用。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知識產權管理不僅具有理論意義更具有實踐意義。本文擬就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政府管理進行研究,以超越知識產權制度的不足,為曾經是“東方第一染”的安順蠟染探尋新的發展路徑。
“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種產權,產權從法學的角度來說,就是權利,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就是一種生產要素和經濟資源?!眳伪螅ㄔO創新型國家背景下的知識產權保護[M].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年第101頁.隨著知識產權價值的上升,加強蠟染知識產權的政府管理就成為一種需要。所謂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是指:政府對蠟染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由專職的知識產權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利用經濟、技術、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所實施的計劃、組織、協調、領導和控制的活動。蠟染知識產權管理的特征使得它區別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蠟染知識產權的企業管理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具體而言,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1.戰略性。2007年安順市政府了《“十一五”科技發展暨2020年遠景規劃》,提出了著力打造“中國蠟染之鄉”品牌的目標。由此可見,安順蠟染的政府知識產權管理需要地方政府站在宏觀的角度,從地方的整體利益出發來制定計劃、采取符合地方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具體措施。
2.管理性。戰略包含著管理的意味。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根本的命題是:如何使產權轉化為財富,并且最大效用的轉化為財富。同上.第126頁.這就需要借助于現代管理學的知識讓蠟染傳統資源作為地方發展的優勢為社會財富創造作貢獻。
3.法律性。要想對蠟染知識產權實施有效的政府管理必須借助于法律這一工具。目前,在國際層上關于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工作進展緩慢,而貴州省卻在省政府的帶動下首先展開傳統知識的地方立法準備工作,這無疑將對安順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4.文化性。蠟染蘊含著豐富的歷史與文化,它造就了一方特別的行為與生活方式。知識產權的管理者也身處其中必然受其影響。因此蠟染知識產權的管理者對于蠟染文化及知識產權文化的認知、態度將影響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的效果。
二、安順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介入的原因
知識產權在本質上是一種私權,它通過賦予知識產權的創新者獨占性與排他性的權利來保證其在創新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獲得回報。是私權就有可能濫用和有可能被侵權,進而導致市場競爭失序,產業發展受阻。安順蠟染從輝煌走向沒落,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盜版侵權泛濫,市場失序。面對日益猖獗的盜版侵權行為,權利人的維權過程可謂漫長而艱辛。但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維權時間與從事創造的時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維權時間和精力投入過多,投入創造的時間就越少。蠟染的發展也就失去創新的源泉。如果通過政府管理的介入,對侵權進行制裁,對失序的市場進行規范,使知識產權制度功能得以發揮,市場回歸理性發展,在某種意義上也就保護蠟染創新的源泉?,F實也表明:“在一些市場經濟最為發達的國家和知識產權制度運行最為成功的國家無一例外的選擇了進一步加強在知識產權制度運行中行政權力的介入,將政府管理融入知識產權制度劉華.論知識產權制度運行中的政府管制[J].北京:中國科技論壇.2005(1):55-59.。”
此其一,其二,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只保護主體明確的權利人和法律規定的客體,對于難以界定的集體性權利和存在爭議的傳統知識客體,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無法提供保護。因而需要修正現有的的知識產權制度或進行新的傳統知識立法。而要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要想達成對傳統知識立法保護,因為國家利益的不同,勢必困難重重。因此,對傳統知識進行保護與其說是法律問題還不如說是知識產權政策問題。
三、 安順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敗的關鍵
理念決定行動及事情的結果。知識產權文化的構建和形成也是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成敗的關鍵因素。甚至有人將“知識產權文化的缺失看成是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困境所在,又把它看做是消除當前這種困境的出路”。孫運德.政府知識產權能力解讀.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09(12).因此知識產權文化的作用不言而喻。但為使文章體系緊湊本文不展開討論,而主要是從政府管理機構的角度進行分析。
1.整合現行知識產權行政機構
高效運作的組織機構是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目標達成的保障。目前,在我國涉及知識產權事物管理的部門雜而多,“雖然許多國家均沒有將不同領域知識產權的管理事物交由一個系統的行政部門來管理,像中國這樣,由多個行政管理部門分頭管理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事物,且相互之間完全獨立的體制設計則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敝袊鐣茖W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改革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28-29.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分散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職能分散、信息共享困難、行政效率低下,同時給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權利人和社會大眾帶來維權的不便。因此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整合成為必要。
2.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與執法機構的分離
在我國,由于知識產權制度起步晚,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不健全,導致知識產權行政機關曾經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發揮極大的作用,因此也形成了頗具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的“雙軌制”保護制度,即行政與司法并行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的完善,由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履行知識產權執法職能弊端顯而易見:一是使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承擔了過重的執法負擔與壓力,但卻使得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的功能發揮受到限制; 二是在未來,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或者行政管理的趨勢必然是越來越專業化,因此,管理與執法相分開的機構設置會成為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
安順蠟染陷入盜版侵權泥潭直至毀掉整個安順蠟染市場,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執法不嚴,受害者的權利得不到保護,從而失去創新的動力與信心。因此建立與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分化的專業知識產權執法隊伍是安順蠟染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措施。當然,要想一下一步到位的建立如此理想的知識產權執法隊伍,需要大量的人才,考慮到目標實施的難度現階段可以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在公安局設立專門的經濟警察負責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
四、 安順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具體運作
1.安順蠟染蠟染的技術標準管理。蠟染的生產有著繁雜的工藝過程,技術標準的高低將極大的影響產品的品質。同時為加強政府對蠟染知識產權的管理也必須依靠規范的行業標準。值得慶幸的是,在2009年9月25日,全國首個蠟染地方標準――《安順蠟染制品》獲得通過?!栋岔樝炄局破贰芬幎巳绾舞b別界定偽劣產品、規范了蠟染常規產品的生產,還為先進企業創作和生產優質產品提出了較高標準。它的出臺一是使蠟染工藝的生產有了可靠依據,為形成競爭有序的蠟染市場提供了制度上的屏障,同時也為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操作審查標準,有利于蠟染市場的行政監管。
2.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數據化管理。信息時代,政府管理信息的數據化便于部門的溝通和交流,也便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因此建立傳統知識數據庫是政府管理工作形式轉化的要求也是蠟染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傳統知識數據庫的價值在于一是為傳統知識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構提供立法研究材料;二是便于著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統一管理;為將來傳統社區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商業開發的利益分享提供比例依據和維權的證據。傳統知識數據庫分為總庫和分庫。蠟染傳統知識屬于一個分庫。蠟染傳統知識數據庫建立、資料收集、整理、登記最好由經過整合的機構統一進行和管同上,第152頁.理?;蛘咴诂F有條件下由專利、版權、工商部門分散進行,由傳統知識工作小組匯總后再建立數據庫。
3.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日常維護管理。從管理的主體上看,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是一項專業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專門并且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辦公室的組成人員的知識結構應當搭配合理,至少包括法學、管理學和文化人類學、社會學的工作人員。
從管理的工作內容上看,專門蠟染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從事的工作重要有:(1)研究提出蠟染知識產權工作方針、規劃及政策建議;(2)蠟染傳統知識數據庫的更新維護;(3)建立蠟染知識產權資訊檔案;(4)提供蠟染知識產權維權咨詢服務;(5)接受蠟染知識產權侵權投訴申請,必要時建議知識產權執法部門立即采取行動;(6)定期進行蠟染市場、企業的暗中調查,統計盜版侵權、劣質蠟染產品生產企業和個人名單,建議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清理;(7)負責與蠟染生產企業進行溝通,指導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8)負責與蠟染生產的傳統社區和蠟染協會進行定期的溝通,召開工作會議,共同探討蠟染知識產權保護新途徑;(9)借鑒廣東省知識產權工作從青少年抓起的經驗,組織“蠟染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提高全民的蠟染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4.政府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安順蠟染這一珍貴的傳統文化要延續下去的根本在于人,在于傳承人能夠沉寂下來,用心境創作所產生的不朽藝術之作。因此,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是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工作中的艱巨任務。有的學者指出安順蠟染的發展以原生態為要。筆者認為,在當今文化、信息交流激烈碰撞的社會。蠟染的原生態發展不是封閉的,即使蠟染傳承人隱居山林從事創作也會無意識的融入當今的社會,帶著當今時代的印記從事創作。因此,政府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更重要的是為蠟染的發展締造人文氛圍。而具體的措施就是設置蠟染文化街。蠟染文化街是安順蠟染向外展示的窗口,也是安順蠟染品牌形象的展示。有了它蠟染傳承人創作激情就有了依托的對象,創作心得的交流就有了更廣闊的平臺。目前,在現有條件下政府可以對蠟染集中地的中華南路進行改造,將其改造成為具有蠟染韻味和藝術美感的文化街。為打造安順歷史文化名城增加亮點。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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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劉華.論知識產權制度運行中的政府管制[J].北京:中國科技論壇.2005(1).
根據一項統計,1981年,全球四分之三的研發投入由擁有2.5萬人以上的大公司完成,而到2001年,大公司所占的比例下降到40%,小公司則成為研發投入的主體,包括歐洲、北美等發達國家的大公司也越來越注重向發展中國家的公司尋求技術支持,這說明世界已經處于一個開放式創新的狀態,越來越多的企業依賴外部的創新資源和知識要素。總之,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全球化競爭的不斷加劇,使得技術知識流動性增強,企業商業模式日益多樣化,任何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所需的所有知識已不能僅僅局限于企業內部,而是需要跨越組織邊界獲取外部知識和創新資源。開放競爭條件下要求企業的創新模式從“封閉式創新”發展到“開放式創新”,開放式創新模式將對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產生顯著影響,并決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的相應轉變。
一、開放式創新模式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影響
知識產權管理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體現在管理復雜性程度提高、管理成本重心發生轉移以及管理風險控制難度加大等。
第一,管理復雜性程度提高。外部創意和外部市場化渠道是企業實施開放式創新的關鍵,技術合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了更高的位置。從封閉式創新到開放式創新,企業的技術創新過程從簡單的線性過程轉變為一個復雜的反饋機制,要求企業必須與包括用戶、上游供應商、競爭對手、科研院所、大學、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政府等外部創新源建立協同創新關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競爭環境的改變,每個創新源對企業的重要性將發生一定的改變,為了使外部創新源能夠與企業內部的知識和能力保持正向匹配,就必須對外部知識源進行客觀的評估和選擇。因此,在開放式創新環境下,企業知識產權成果的來源更加多樣化、知識產權利益主體更加多元化、知識產權的占有和使用形式更加豐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也就更加復雜。
第二,管理成本重心的轉移。在封閉式創新模式下,企業通過R&D獲取知識產權的目的是獲得壟斷地位和相應的壟斷利潤,并對其他企業形成進入壁壘。企業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并對外部技術保持一定的謹慎態度。而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點是應用其他企業或者機構的專利而獲益,為此,企業需要提高綜合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積極購買或者出售專利。創新理念的不同,決定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成本的差異。封閉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本主要是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本和監督控制成本,而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本則主要包括對外部知識產權的評估、選擇購買、合作共享以及風險控制等方面。
第三,管理風險控制難度加大。開放式創新要求企業跨越組織邊界和知識邊界,甚至地域邊界以獲取外部創新資源,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業對創新過程控制的難度,如果沒有建立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可能造成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紊亂,甚至導致企業喪失知識產權。此外,企業技術和創意的流動性增強,會增加創新成果產出的不確定性,增大知識產權權屬糾紛的可能性。并且,開放式創新增加高素質人員的流動性,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難度將進一步加大,容易導致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的流失。
二、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模式
作為企業經營管理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在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基礎上,通過對知識產權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獲取有關企業所需的技術研發信息、市場競爭信息等,預測未來技術和市場發展趨勢,進而謀求知識產權競爭與合作的主動權,而在知識產權領域采取的一系列行為和對策的總和。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呈現出多樣性和多元化的特征,由此決定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模式的多樣性。
第一,知識產權許可。其是指許可方將所涉及的知識產權授予被許可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活動。其中,交叉許可是知識產權許可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將各自知識產權授予對方使用。交叉許可能夠使各個公司更好地交流想法,更好地利用知識產權創造財富。如微軟實施了一套交叉許可授權計劃,不僅與交叉業務領域的幾十家公司簽署了知識產權交叉授權許可協議,還與一些沒有直接關聯的公司簽署了類似協議。再例如,同是信息技術領域的大型公司,2010年美國IBM公司擁有的專利數量高達5896件,韓國三星公司擁有的專利數量達到4551件,為了避免專利糾紛,IBM公司與三星公司在半導體、顯示器、通信等領域簽署了數個專利技術交叉許可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技術專利訴訟的幾率。
第二,知識產權聯盟。其主要指專利聯盟或專利池。建立專利聯盟有利于企業維權,并可通過專利成果共享,提升聯盟內部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擴大市場份額、提升行業質量。如我國首個家電領域的知識產權聯盟――電壓力鍋專利聯盟,該聯盟由廣東美的生活電器制造有限公司主導,整合了行業內的174項專利技術,形成專利池,極大地提高了知識產權聯盟企業的市場占有率,穩定了市場秩序,減少了知識產權糾紛。
第三,知識產權合作開發。企業合作研發是實現共性技術開發的有效組織形式,它以合作創新為目的,通過優勢資源互補,以合同契約和非正式契約約束合作研發的聯合行動。廣義的合作研發包括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入股、技術開發和技術咨詢等多種技術成果轉化活動。狹義的合作研發則指企業、大學與科研院所之間的共同研發活動。合作研發有利于實現信息、研發成果和知識產權共享,提高研發效率,降低研發外部性。
第四,知識產權免費開放。信息化要求企業在私有創新和合作創新之間尋求更多的平衡。企業未來的知識產權戰略將更多地關注利用技術領先地位和專利組合,促進合作創新。2005年,美國IBM公司承諾開放包括數據庫和操作系統的互操作性、語言處理技術等多個方面的專利技術,供從事開發源代碼工作的團體和個人免費使用,成為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專利開放行動。
上述知識產權戰略模式的具體實施和應用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和組合利用,以發揮各種模式的最佳效果。當然,我們并不否認企業通過內部研發獲取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而是強調企業需要將外部知識產權的綜合利用與內部創新過程有機結合,以此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和核心競爭力。
三、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策略
企業開放式創新的特征以及由此引致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模式的多樣性,決定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點要從“控制”轉向實現知識產權資源的優化配置、利用和增值。這就要求企業創新知識產權管理商務模式、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經營管理、制定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評估體系、開發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工具、充分培育和利用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等。
第一,創新知識產權管理商務模式,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管理。隨著開放式創新理念的不斷深入,開放式商務模式創新的重要性也已受到企業的廣泛關注,幾乎與產品和服務創新的受重視程度相當。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一種更好的商務模式比一個好的技術或創意更為重要,比如戴爾、沃爾瑪或是西南航空公司。開放式商務模式創新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建立共同發展的關系,企業的CEO和CFO應當將知識產權資產上升到公司戰略層面,將其作為一個盈利資產看待。因此,企業除了對知識產權進行產權管理以外,必須重視通過經營知識產權而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在對知識產權價值進行創造和整合的基礎上謀求更多的超額利潤。具體而言包括:直接利用優勢知識產權、通過許可和轉讓方式實現知識產權權屬轉移而獲取許可費或轉讓費、通過知識產權質押等形式獲得風險投資、利用知識產權直接投資、實施知識產權風險管控等。
第二,制定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包括寶潔、博奧生物等國內外企業的開放式創新實踐經驗表明,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避免專利糾紛的必要條件。特別是要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創新,包括風險評估制度和風險投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評估企業知識產權資源流動對企業發展的有利和不利影響,有利于企業提高知識產權成果配置效率和價值增值能力,提高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率。
第三,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評估體系,開發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工具。開放式創新要求企業能在更廣范圍搜尋外部知識資源,其基礎在于能夠客觀而準確地評估知識產權價值,因此,必須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評估體系,從而在大量可用技術當中選擇與企業自身內部知識資源和能力相匹配的最適應技術。為此,企業必須首先評估自由知識產權的范圍、特征,在與外部開展知識產權合作時,充分了解哪些技術是自己已經擁有的、哪些是急需的、哪些是非必要的等。但同時也應該看到,評估知識產權價值及其匹配性是一個極富挑戰性的工作,知識的動態性和多變性極大地提高了評估工作的難度。因此,當前企業實施有效開放式創新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開發一套系統而科學的知識產權評估方法和工具。
第四,充分培育和利用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一方面,通過財稅政策、人才政策、行業準入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培育和鼓勵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發展,逐步形成以企業依法經營為基礎、以社團自我維權為手段、以政府監督管理為保障的良性互動關系。加強對知識產權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提高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另一方面,企業要學會充分利用國內外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知識產權獲權和確權服務、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推廣應用服務、資產評估服務和信息服務等,通過中介服務機構的信息資源優勢和專業優勢,完善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制度體系,開展對企業人員的技術知識產權培訓等。
(注:本文得到第50批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產業集群開放式創新機理與路徑研究》和2012年武漢市企業博士后創新專項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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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的產權特征
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一種特殊的、受到專門法律保護的無形的智力成果權。按照我國現行《民法通則》規定,我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社會單位依法享有包括動產、不動產及智力成果的所有權。這些智力成果權包括人們常說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鄰接權、其他智力成果權如集成電路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等,還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單位所擁有的商業秘密等。
正因為知識產權屬于財產權,所以知識產權的產權特征明顯體現出與所有權同樣的“對世權”特征,也就是說,知識產權的主體即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依法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非對特定人而是對除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以外的所有人具有效力,換句話說,就是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專有權。
注意到知識產權的這個“對世權”特征,對于開展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具有直接與重大意義。因為通常而言,我們所熟悉的“現行檔案”(姑且這樣說,以便于與歷史檔案館中的“歷史檔案”相對應)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以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經濟組織等)內部形成的文件為主,其服務對象基本上是“內部人”而非“外部人”為主的。但是知識產權可以說是從其形成開始,就是針對知識產權權利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是以限制“外部人”為對象的。這或者是知識產權檔案與我們傳統意義上的“企業檔案”等檔案管理相比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二、知識產權的依法取得與保護特征
按照《民法通則》規定,人們對財產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傳來取得兩種方式,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既可以通過“生產”的原始方式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發表著作等方式取得,也可以通過對專利權轉讓、注冊商標轉讓等傳來取得方式依法取得。這是一個知識產權的明顯特征,而知識產權檔案最大的作用正在于保存知識產權取得的過程及其相應的結果――也就是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文件。
以專利權的取得為例。按照我國《專利法》與《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向我國專利管理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在接收到專利申請文件后即按照相應的程序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對于發明專利這個審查過程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只進行形式審查)以后,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具體內容對其申請分別做出駁回、補正、公開或授權決定。如果專利申請人不服專利局做出的審查決定,還可以依法提出專利復審、專利無效的行政復議,或者在中級人民法院提訟。由此可見,專利權的取得是按照我國相關法律進行的。附帶說一句,由于我國近年來專利申請的數量激增,所以雖然專利局在不斷擴大審查員數量,也仍然不能滿足需要,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往往比較長,少則一兩年,多則數年,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不考慮這個現實是不可能的。
商標權的取得與專利權有許多類似的方面,就不再多說。
著作權的取得,有一些與專利權、商標權的不同方面。各種著作權如文字、圖像、圖形(包括符合著作權規定的產品設計圖、建設物設計圖)、實物模型、計算機軟件等等,是在作品發表之后就隨之取得的。為了更有效保護作品,可以采取進行版權登記的方式進行更加有效的保護。在知識產權保護中,需要更加注意商業秘密的保護,由于商業秘密具有只有少數人知曉的特點,就更加需要及時歸檔,以保全證據。
在依法取得(包括各種取得方式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權利)知識產權之后,知識產權權利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著作權人等等)就可以依法對侵犯自己知識產權權利的人予以追究,在這種情況下,對具有法律追溯規定的方面更加需要保持檔案證據。
三、知識產權的程序性特征
簡而言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的各個單行法(專利、商標、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登記等)都屬于“程序法”,即規定知識產權各項權利的取得、使用、終止等一切活動,都必須依照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對于從事檔案管理的人員而言,意味著在收集、整理、管理知識產權檔案時,必須時刻關注知識產權的這種程序性特點。檔案管理人員所耳熟能詳的在收集整理歸檔文件的過程中,應當“尊重文件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形成特點,體現文件形成過程及結果”就具體表現在整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需要按照這種程序性特征來組織案卷和進行館藏管理。
例如,在專利的申請過程中,按照專利法的相關程序,可以把整個專利申請審查過程劃分為申請階段、審查階段、授權階段這樣三個階段。那么,在收集整理專利檔案時,就可以按照專利申請審查階段組織案卷、排列卷內文件,不能按照文書檔案中常用的按照文件形成的時間特征進行整理,這就可以保持整個專利審查程序中形成的文件完整無缺。所以,管理好知識產權檔案,就必須對知識產權法律程序特征有一個全面、完整、清晰的了解,否則的話,會給知識產權檔案的提供利用帶來不必要的混亂與麻煩。
四、知識產權依法取得經濟效益特征
我們知道,財產權都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同樣可以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例如,按照我國1998年頒布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注冊商標)、非專利技術(技術訣竅)、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同時規定,股東在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除此以外,作為一種財產權,知識產權權利人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貿易”的形式、以專利或者商標權許可、轉讓等方式取得相應的經濟效益。
現代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一個建立在自由貿易基礎上的經濟運行體制,在推崇自由貿易主義的市場經濟競爭中,法律所許可的給予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一定程度及范圍上的技術壟斷與市場壟斷行為,對于強化企業乃至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整體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擁有強大的知識產權壟斷為后盾,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其知識產權獲取直接經濟利益,例如我們所熟知的我國作為DVD生產大國,每年要向歐、美、日等DVD專利擁有者交納十幾、幾十美元的高額專利使用費,而我國企業則在除去必要的成本后,,只能獲得區區1美元的“利潤”;另一方面,企業甚至可以把自己擁有的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設法變成國際標準,從而全面引導、控制市場走向。
在我國相當多的企業中,滿足于OEM生產、重視資金積累、著眼于眼前利益的企業比比皆是,而關注自主技術創新、重視技術積累、著眼于未來市場的企業卻比較稀少,通過技術貿易獲取高額回報則更為罕見。在各種類型的技術貿易中,都需要以有效、準確、全面系統的檔案為依據,才能夠取得的。在我國引進技術的過程中,已經不止一次地發生過我國企業由于不重視或者不了解知識產權特征,而遭受嚴重損失的案例,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五、知識產權的法律性憑證特征
檔案本質特點之一就是原始憑證性或者原始證據性,而在知識產權中,對檔案所具備的這種法律特征簡直可以說是不謀而合。
知識產權權利的最大特點之一在于其法律許可性,但是這種法律許可性需要一系列的知識產權法律性文件來支持,一個覆蓋了知識產權活動全過程的、對全部有效知識產權過程形成文件予以歸檔保存的知識產權檔案,才能在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使用及依法進行維權時取得積極主動地位。
因此,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堅持做到保持知識產權法律文件的完整、系統、有效,保持知識產權文件的直接證據特征與證據鏈特征,就成為保持知識產權權利有效的基本要求,這樣,知識產權人在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合法使用自己的權利過程中,就處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反之,如果不能充分保持知識產權檔案的這種法律憑證特征,而是按照通常的檔案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必然達不到知識產權活動中的要求。
如在整理專利申請文件過程中,就需要把所有具有原始憑證作用的文件都收集完整,一些看起來沒有什么意義的文件、如寄發專利申請時的掛號信收據、專利審查機構向企業寄發專利文件時的信封、寄發各種費用(如申請費、專利申請維持費、注冊費、年費等等)時的費用憑證和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費用收據等等,實際上都應當作為專利檔案的收集內容。因為這些看起來好像沒有什么作用、但是實際上可以證明專利申請過程完整性的文件,在必要時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力證據。而那些侵權人所形成的文件是不可能具備這種完整的證據鏈特征的。
論文摘要:分析了涉農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的必要性,探討了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運行機制,提出了完善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激勵與風險報酬機制、資源配置機制、創新成果轉化機制的對策建議。
農業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密切相連,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是農業技術創新的加速器。涉農企業不僅要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更應該成為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主體,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不僅是企業科學管理水平的主要標志,而且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運行機制是涉農企業新技術形成、轉化和應用的保障和途徑。筆者分析了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的必要性,探討了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的機制,并提出了完善此運行機制的對策與建議。
1、涉農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的必要性
涉農企業技術創新是取得知識產權的前提,涉農企業以技術創新獲得技術優勢,通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版權保護以及技術秘密等形式獲得法定的專有權利,進而產生自主知識產權使企業形成核心競爭力。而涉農企業的技術能力與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密不可分,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是涉農企業技術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
1.1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有效控制農業技術創新的風險
農業技術創新離不開農業的自然狀態,農業生產過程是一個自然和經濟的交互過程,與季節、氣候、地域等客觀因素有很大的關系,對溫度、濕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賴性較強,受生態條件、自然條件的制約性大,地域性強;農業科研對象的生物性、研究環境的多樣性、研究范圍的廣泛性,農業科技成果的中試、推廣大都要在室外進行,極易擴散和流失,農業科技成果受農業生產季節性制約,屬長期性研究,效益周期短,使得農業科技成果可控性差,通用性強,保密性弱。與此同時,農業技術創新的方向、過程和最終結果的產生及推廣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些因素決定了農業技術創新的風險性。
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對技術的立項、研發和產出等環節全程控制,對可能遇到的知識產權障礙、專利和技術壁壘提出預警,緊密跟蹤農業技術領域的技術發展動態,能有效提高研發起點。通過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把農業技術創新的成果產權化并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使知識產權保護下的壟斷利益成為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激勵機制和風險報酬扒制,刺激創新成果的產出。涉農企業動態跟蹤知識產權在產業化、商品化、資本化等轉移過程中的風險因素,通過風險管理組織、項目風險管理程序進行風險管理決策,從而降低和規避農業知識產權移轉過程中的風險因素。
1.2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有效協調農業技術創新主體的利益
農業技術創新主體是涉農企業技術創新的決定因素。但是,農業技術創新周期長、環節多,涵蓋了從產出、供給到推廣的全過程,參與創新過程的角色多,農業技術創新的供給主體和需求主體之間存在著既相互依存又不易協調的復雜關系。農業技術創新的市場前景是其知識產權效益的基礎,離不開技術成果前沿參與者和應用的終端用戶—農民。由于農民對新技術認知、掌握的局限性,同時,農業技術對氣候、土壤等自然條件和地域因素的嚴格要求,創新成果的市場及收益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很大,會造成農業知識產權供求的矛盾,直接影響創新主體的收益率。
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及時跟蹤、預測市場信息,引導創新主體以市場和社會需求為導向進行研發,建立科研、生產、營銷相結合的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與運行機制。同時,在知識產權新技術的應用和轉化過程中,能明確各類主體的權屬,有效規范新技術研究開發者、投資者、應用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調整技術轉移過程中各方的利益分配,形成一定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共擔機制,保持主體的創新動力。
1.3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有效配置農業技術創新資源
農業技術創新以及知識產權的產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涉及創新主體、技術信息、市場能力、資金支持、資源條件等一系列要素。創新資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是創新成敗的重要因素。我國涉農企業創新主體分散,農業科技人才缺乏,每萬農業人口科研人員只有0.65人,其中種植業占68%。農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研究生)每年約10萬人,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平均每個企業僅有1人。我國的農業投人有限,技術儲備不足,技術情報交流不暢?!耙患乙粦簟钡霓r業承包經營方式,加大了涉農企業的技術創新及知識產權成果進人市場的成本。農業技術創新資源察賦先天不足決定了涉農企業優化配置創新資源要素的必要性。
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通過搭建網絡化的知識產權信息系統,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資源信息平臺,綜合分析、跟蹤預測農業技術動態和市場走向,傳播農產品市場需求信息和農業技術創新情報,有效整合各種資源,使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占有、運用、管理、保護等各個環節都能得到便捷、準確、規范的全方位引導,在便捷、高效中實現農業技術創新資源的優化,降低研發成本,避免重復研究,加快知識產權產出、轉化、應用和傳播,從而加大涉農企業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成果的產出步伐。
2、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的關聯機制
農業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有機結合、循環轉化,是農業技術創新鏈的良險機制,把涉農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的運作緊密聯系起來,成為提高涉農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有效途徑。涉農企業高效率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是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并在經濟系統中保持良好運行的必要前提。
2.1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制度的關系新制度
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諾斯認為,世界經濟的發展是一個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不斷相互促進的過程,兩者之間有很強的相互依賴性,“技術變遷與制度變遷是社會經濟演進的基本核心,兩者都呈現出路線依賴性的特征”。知識產權制度以產權效益產生的利益激勵機制促成了創新主體持續創新的熱情,同時保障了技術創新功能的有效發揮;技術創新使大量生產成為可能,降低了新收人流的成本,增加了知識產權的潛在利潤,成為為知識產權產生的動力和源泉,兩者之間形成有效的聯動。“導致技術變遷的新知識的產生是制度發展過程的結果,技術變遷反過來又代表了一個對制度變遷需求的有力來源”。農業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制度有著天然的聯系,知識產權制度安排是農業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保證了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循環流轉及其應用。
2.2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對技術創新的作用機制
農業技術創新是從技術構想到研究開發并獲得實際運用產生經濟效益的過程。既包括了農業新技術的研發,又包括了農業新技術的推廣以及市場化的各個階段,充分體現了農業技術創新滿足農業生產需求和促進農業及農村經濟發展的目標,具有很強的目的性和應用性。因此,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必須融人農業技術創新的各個環節,呈現全方位、系統化的特征。
2.2.1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對農業技術篩選的導向作用。現代農業技術日新月異的更新速度及學科分化的特點,決定了對農業技術創新方向的確定和前期技術成果的選擇的復雜性。農業科技創新主要來源于企業內部的研究開發,與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研發、委托研發;企業外部的高校、科研機構的技術轉移;以及部分國際技術市場的成果。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夠為涉農企業制定具體的研究開發計劃,跟蹤農業科技動態,利用專利文獻檢索等最新技術信息情報資源,分析現有技術產品情況及自身的技術優勢和劣勢,了解競爭對手的技術狀況,預測技術的市場前景及發展動態,為企業確定選題,尋找創新的目標和方向,或者為企業技術合作、技術引進提供決策支持。
2.2.2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對農業技術研發的產權定位作用。農業技術創新不僅資金投人大,而且研發周期長,環節復雜,市場需求及收益預期難以把握。因此,對研發成果知識產權化的路徑選擇定位困難。農業技術創新過程從項目確定、研發、試驗到推廣應用中的每一個階段都可能產生專利權、新品種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商業秘密權等知識產權。在農業創新技術立項階段,經過大量的信息搜集、材料歸納、市場分析、價值判斷等可能形成對技術預測評估、行業競爭態勢、市場贏利前景等研究報告。對于此類智力成果可以通過著作權或商業秘密加以保護。對于合作開發或委托研究的項目要通過合同約定著作權權屬。在農業創新技術研發、試驗階段,對于非公開狀態下的創新技術、配方、育種方法等,或具有較強創造性不易被仿制的農業技術創新成果,可作為技術秘密進行管理;對于公開狀態下競爭對手多、易模仿的的農業技術創新成果,可以及時申請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等。在農業創新技術推廣應用及商品化階段,市場需求量越大的創新成果被競爭對手跟蹤仿制的可能性越大,此時企業應通過專利權、商標權、新品種權、著作權等多項知識產權使創新成果以產權化的形式進人市場,并對農業技術創新成果進行聯合保護和交叉保護。同時,利用知識產權許可或轉讓等方式加決扔IL技術創新成果的流通及產業化速度。
2.2.3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對農業技術創新成果推廣的保障作用。農業創新成果推廣的對象是廣大的農戶,生產環境大多是露天,農業技術具有較強的外溢性,保密性差,控制難。例如植物新品種產生后,大都需要在田間進行種植,逐步擴大品種數量和生產規模。由于持續時間長,露天作業接觸人員多,種植技術容易掌握,這種特定的生產環節為技術秘密泄露提供了便利。在以競爭性和法制化為基本特征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技術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是其商品化、產權化的前提,也是農業技術創新成果獲得保護的前提。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可以適時跟蹤企業知識產權成果的流向,把握技術擴散的市場動態,監控和防范各種侵權行為,積極應對農業知識產權的各種糾紛。
3、對策與建議
“運行機制是指一定制度安排下各構成要素之間相互聯系和作用的制約關系及其功能。在機制運行中,所構成的各要素之間的配置方式、組織形式以及調節功能不同,則運行機制的運行效率和運行結果就不同?!泵绹芾韺W家德魯克認為,創新包括2種:技術創新和社會創新,后者指的是一種新的管理機構、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的創造,它注重把科技創新成果引人生產過程所導致的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市場化的過程,通過這種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的變革,促進技術創新和經濟的增長。涉農企業要以知識產權管理作為農業技術創新及創新資源配置的杠桿,把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作為農業科技創新和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和主要指標,充分運用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運行機制,推進涉農企業技術創新和競爭力的提升。
3.1完善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激勵與風險報酬機制
知識產權制度的本質是一種具有壟斷性的私權,體現了從產權角度對人類智力成果創新的激勵與保護。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必須符合知識產權制度的本質要求,結合農業技術創新高風險的特點,建立以利益為核心的農業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的激勵與風險報酬機制。一方面,通過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保障農業創新主體和知識產權人能夠通過控制和行使自己的權利而收回農業技術創造的成本,并獲得必要的報酬;對直接參與技術創新的技術員實行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股權獎勵等激勵措施,體現社會尊重、創新成就感的署名權、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另一方面,規范涉農企業與技術創新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將農業知識產權轉移收益中的一部分,作為知識產權風險報酬基金,滾動發展,讓技術要素提供者參與企業分配,建立一種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新型分配機制,使農業技術創新的產權效益與市場效益結合起來,形成良吐的動力機制。
3.2完善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資源配置機制
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企業農業技術創新及知識產權的形成、利用、移轉的過程中的要素進行協調,優化資源配置。首先,要建立涉農企業農業技術創新及知識產權人才檔案庫,既包括直接參與技術創新的農業技術人員,也包括在創新成果推廣過程中產生技術溢出效應的示范者;既包括涉農企業自身的技術人員,也包括與其創新活動相關聯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的相關研發人員。對其研究動態、成果權屬、業績水平、技術推廣能力等進行跟蹤統計。加強產學研各個創新主體之間的聯動,建立合理的農業科研梯隊,對于重點項目集中優質人力資源,集體攻關,實行合作研究、成果共享機制。其次,建立市場化的農業科技創新及知識產權的投人機制。涉農企業應確保農業科研經費持續、穩定地投人,同時,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建立農戶科技投資的激勵機制,引導農戶參與農業科技創新投人。第三,搭建涉農企業農業技術創新及知識產權信息平臺。完善相關技術信息的儲存、聚集、傳遞和溝通系統,建立企業自己的網絡系統和知識產權數據庫,充分利用政府部門構建的知識產權信息網絡,實現信息鏈接、檢索、訂單等功能。健全涉農企業知識產權登記、歸檔、保管、使用、轉讓和分配的信息管理制度。
(一)檔案知識產權的法律認定。在檔案的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檔案信息不可避免的將會以數字形式存儲或展現在信息網絡中,并且隨著網絡的普及和發展,網絡信息的開放性與共享性使得網絡用戶能夠充分發掘和自由利用社會共有信息資源,并且信息化手段的發展和豐富,也使得數字檔案信息被利用的模式多元化,這必然要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高校檔案信息作為檔案作者的智力成果,理應受到知識產權保護,但是現實中的檔案管理工作,現有檔案在信息化建設中未經作者同意進行加工,或者作者過于濫用保護權利,都會造成檔案信息資源的浪費,這就需要對現有檔案進行知識產權的法律認定。此外,檔案信息的數字化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原始檔案知識產權的法律認定,二是檔案加工或管理工作者所享有的知識產權的法律認定,三是檔案信息化建設平臺或軟件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認定。
(二)檔案形成者、工作者與利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高校檔案管理及信息化建設中,檔案權力者往往設計到兩個方面,一是檔案的創造者,而是檔案的數字化建設者,二者對檔案信息具有智力勞動成果,并且以現在的檔案利用形式而言,數字化與信息化是檔案利用產生價值的重要手段。檔案的最初作者為檔案創建了價值,使高校檔案具有了價值,而這個價值的實現,以及價值與經濟效益之間的轉化則需要檔案管理者、開發者、信息化建設者來完成,這就使得檔案的作者與管理者之間存在了利益關系,因此檔案原始作者與檔案信息化建設者二者利益的法律確定將影響檔案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由于網絡的開放性與共享性,使得高校檔案利用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一些不當操作容易引發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比如不當傳播、復制、引用等。
(三)高新技術應用類檔案的知識產權問題。高校檔案數字化建設及信息化管理模式下,檔案信息在網絡環境下的復制而產生的二次效益不易被認定,容易引發復制品、復制行為的知識產權問題。在數字信息數據庫保護問題上,數據庫開發者與檔案建設者之間的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缺乏明確的法律認定,另外一個數據庫中設計多個檔案信息或者存在檔案信息的交叉融合現象,這種狀況的知識產權保護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高校檔案數字化建設后,有關網絡傳播、網絡出版、網絡編輯等形式的檔案信息缺乏準確的知識產權法律認定。
二、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一)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在高校檔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中,應以我國憲法為根本依據,確保檔案權利人的相關權利,并針對網絡特點制定包含網絡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借鑒《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法律體系,以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相關法規、決定、命令、指示、章程等為法律參照,完善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以法律手段保護高校檔案的知識產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第一,確立法制化建設的目標,鼓勵知識創造,突出體現社會化利用與提高科技水平的目的,明確基本法律的強制性與社會公德的引導性;第二,明確高校檔案創作者、所有者、數字化建設者、管理者、利用者等知識產權相關者的具體權利義務;第三,通過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賦予高校檔案管理機構行政權利。
(二)經濟制度的協調機制與維護。高校檔案管理及利用的目的之一就是實現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可針對這一特征建立相應的經濟制度,實現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的服務性與經濟性的統一。根據市場經濟的特征和市場需求特性,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應充分體現檔案信息服務的公共服務性,體現互聯網共享的特征,通過市場化運作來實現知識產權的利益性。此外,針對高校檔案信息化建設中涉及到的相關權利人,即原創作者、信息化建設者、檔案管理者、檔案經營者等,要建立規范各方利益關系的經濟制度。此外,結合市場經濟特性,建立經濟平衡機制,協調檔案工作信息化中知識產權中的利益問題。
關鍵詞:知識 知識管理 知識產權
關于知識概念的理論探討
“知識是人類通過學習、發現以及感悟所得到的對世界認識的總和,是人類經驗智慧的結晶,是智力成果的累積”。對知識的理解和分類是知識管理的基礎,常見的理解與分類有如下幾種:
第一種分類,199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報告,把人類迄今創造的所有知識分為四大形態:事實知識、原理知識、技能知識和人力知識。又將前兩類知識稱為可編碼化的知識,后兩類知識稱為隱含知識。
第二種分類,1996年Polanyi將知識區分為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和顯性知識(Explicit Knowledge)。隱性知識是主觀的、基于長期經驗積累的知識,難以規范化也不易傳遞給他人;顯性知識是可文本化的知識,可以用規范化和系統化的語言進行傳播。
第三種分類,根據知識對企業戰略性地位的支持力度,通常劃分為:核心知識、先進知識和創新知識。核心知識是企業生存所需的最小范圍和最低限度的知識,為產業內多數生產廠家共享,一般來說屬于公眾熟知、公開使用的知識。先進知識可構成企業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不僅包括先進技術,還包括關于競爭者、消費者、供應商的知識和管理經驗,通常體現在企業經營運作和企業文化中。創新知識是企業領先于其所在行業的其他競爭對手,是企業與競爭對手嚴格區分開來的知識。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涵義
知識管理
知識管理是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全新管理模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個嶄新階段的產物。知識管理是體現人的素質和智力的人力資源的主要環節,即信息技術、市場預測、經濟策略和經營戰略等,敏捷、快速和高效地統一起來,共同為企業在競爭中保持和發展競爭優勢發揮作用。
從企業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目的是使知識更好的創造價值。從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質量,增加企業利潤,增強企業核心能力,促進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具體包括解決問題、制定戰略規劃、制定決策、保護知識產權、獲取商業情報、增強市場適應能力、組織學習等。從社會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知識創新。
知識管理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知識獲取、知識轉化、知識共享、知識運用和知識創新。知識獲取指的是確定系統需要管理哪些知識。知識轉化指的是如何將個人的知識轉化為組織共有的知識,包括將虛擬組織個人的知識集成起來形成知識管理系統、對專家的知識進行表達并存入知識庫中等。知識共享的目標是采用合適的手段,在適當的時間將適當的知識及時傳遞至適當的人員,使得知識的同化和共享更加方便。知識運用是將企業積累的知識運用于生產經營實踐,實現知識價值的過程。知識創新指的是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探索發現新知識,豐富發展知識庫。
知識產權
20世紀60年代前人們把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而享有的民事權利稱為“無體財產權”,一些西方學者至今使用這個概念。我國曾沿用前蘇聯的“智力成果權”來統稱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民事權利,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正式使用“知識產權”取代“智力成果權”。1967年在瑞典簽訂了《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并成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知識產權定義為:“關于保護文藝、美術和學術作品,演員的表演、唱片和廣播,人類一切活動范圍內的發明、科學發現、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及其他一切商業標記,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產業、學術、文藝和美術界知識活動所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p>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是對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權的總稱,即人們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經驗、知識的結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知識產權的特征有五個:無體性、法定性、專有性、時效性、地域性。
無體性是由知識產權的客體的特殊性決定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知識產權的這一特性決定了知識產權同以有形物體為客體的物的所有權相區別,作為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可以被許多民事主體同時使用或反復多次使用。
法定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設定和取得需要由國家機關或國際公約認可或核準,具有法律授予的特點,即通過主管機關授予專有權或專用權。
專有性是指知識產權是一種專有性的民事權利,這種專有性表現為獨占性和排他性,意味著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對自己所創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權利,并且權利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使用自己的智力成果并獲得一定收益。
時效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財產權只在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這一特點表明,法定有效期一過,這一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人類所共同使用。知識產權時效性是它與有形財產權的主要區別之一。
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國法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在一國有效,在其他國家原則上沒有效力,但參加了國際性知識產權公約或簽訂了雙邊互惠協定的國家除外。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見圖1。
知識產權是企業知識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企業知識管理是企業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管理模式,而作為企業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可以看作企業的知識財產, 作為知識財產重要形式、并需要加以有效管理的知識產權是知識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總體目標和作用一致。他們的直接目的和作用都是獲取利潤,而他們的間接作用是提高企業核心能力,二者的目標都是促進企業以及行業的創新活動。一方面,企業知識管理通過對企業知識的有效利用和共享,激發企業集體的創新和應變能力,開發出更多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使企業擁有更多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使企業知識成果的歸屬得到了明確,使知識成果能為企業所合理的使用和推廣,大大鼓勵了企業和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是辯證統一關系。企業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是相互依存的,企業知識管理保證了知識產權在企業中作用的發揮,而知識產權充實了知識管理的內涵,沒有知識產權的知識管理將失去意義,沒有知識管理的有效機制,知識產權也難以發揮作用。同時,二者可以互相轉化。隨著知識產權管理的不斷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可以上升為知識管理,而不斷創新的知識管理經過系統化、規范化也可以轉化為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在企業知識管理中的作用
從知識產權客體的表現形式的角度,將知識產權劃分為三類:專有成果類、專有標識類、技術訣竅類。這三種類別的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如圖2所示。
專有成果包括企業所擁有的發明權、發現權、著作權,以及各種各樣的專利,專有標識包括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產品的商標等標識以及技術訣竅,技術訣竅主要指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工藝技巧。這些專有成果表現出不同的防御和進攻特性,從防御性上看,可以有效的阻止競爭對手的跟進和進攻,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競爭壁壘。從進攻性上看,專有成果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從而確立地位;專有標識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并在某種程度上獲得顧客忠誠;技術訣竅可以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經營業績,從而獲得聲譽樹立形象。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協調發展
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都是以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活動為主要目標,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徑存在差別。一方面,知識管理通過開發智力,促進知識共享,進一步激發企業員工的智力創造活動,從而產生更多新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另一方面,知識創新意味著新知識、發明、技術的涌現,這些新的無形財產只有得到法律認可、形成知識產權并得到保護,知識經濟所需要的良性知識創新機制才能真正建立起來并得以健康運行。但是,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在推動知識創新活動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織一體、相互作用的,通過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進、相互協調關系來反映。因此,企業應在開展企業知識管理的同時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 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開展企業知識管理, 使得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相互促進, 共同為完成統一的目標而發揮作用。
在知識管理背景下,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就必須運用知識管理的機制,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否則,就難免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甚至被迫退出競爭,失去生存空間。
參考文獻:
1.張潤彤,朱曉敏.知識管理學[M].中國鐵道出版社,2002
2.袁曉東.知識產權與知識管理[J].研究與發展管理,2005(1)
關鍵詞:知識產權;企業核心競爭力;耦合機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1-0205-03
一、基本概念闡述
1.耦合機理。耦合是物理學的一個基本概念,是指兩個或兩上以上的系統或運動方式之間通過各種相互作用而彼此影響以至聯合起來的現象,是在各子系統間的良性互動下,相互依賴、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動態關聯關系。例如兩個單擺之間連一根彈簧,它們的震動就彼此起伏,相互影響,這種相互作用被稱為雙擺耦合(如圖所示)。將重物1沿垂直于水平弦的方向擺出一定位置(A),然后松手,如果兩個擺有一樣的擺長,則他們以同一頻率擺動,我們說這兩個擺在諧振。在這種情況下,能量會緩慢地從重物1慢慢地轉移到重物2上,一段時間后,重物2開始擺動,第一個則暫時停止擺動,然后能量又將轉移到第一個擺上。此時,兩者之間的這種相互依賴、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關系就是一種耦合關系[1]。
2.企業核心競爭力。關于核心競爭力理論研究真正意義上的開創者當屬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麥爾(Hamel)。普拉哈拉德和哈麥爾發表的《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一文中第一次明確提出“核心競爭力”這一概念。他們指出,核心競爭力是能使企業為客戶提供附加價值的一組獨特的技能和技術的綜合體,它是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是對各種組織知識的整合與提升[2]。
現在普遍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資源經過長期有效整合而形成且蘊涵于企業內質中的獨具的、支撐企業持續競爭優勢的能力,它是支撐企業過去、現在和未來競爭優勢,并使企業長時間內在競爭環境中能取得主動的核心能力,集中體現在自主創新能力上。
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長期積累性、獨占性、價值性、動態性、無形性等特征。一般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包括企業員工的知識和技能、企業的技術開發和創新能力、企業的管理和生產經營能力、企業創造品牌和運用品牌的能力、企業獨特的文化和價值觀。
二、自主知識產權與企業核心競爭力耦合分析
雖然耦合是物理學的一個概念,但是本文的耦合應作軟科學方面常用的概念理解,它與物理學上對耦合的理解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在這里,這里耦合這一概念并不像物理學中一樣強調精確的動態傳導機制的含義,而是更多地體現和強調一種靜態關系特征,這種靜態的耦合關系其產生本身就是互動的結果,其發揮作用和效能當然也必須通過互動來實現。所以類似的,我們可以把知識產權與企業核心競爭力兩個系統通過各自的耦合元素產生相互作用彼此影響的現象定義為知識產權――企業核心競爭力耦合。
1.自主知識產權與競爭企業進入成本的耦合。知識產權本身蘊涵著技術進步和工藝的創新,知識具有非消耗性,運用越多,成本越低,收益遞增,能顯著地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增加顧客的效用,從而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所以它在滿足市場需求的基礎上使得企業營運成本降低,而其排他性的特征使得其他競爭企業進入時的進入成本大大提高[3]。同時,營運成本的降低和競爭企業進入成本的提高會使得企業對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的意識更加重視。企業會加強知識產權申請保護、注重知識產權管理以及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的培育等,這種良性循環的貢獻往往具有乘數效應。
2.自主知識產權與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市場開拓的耦合。現代企業、尤其是在高科技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是有些公司著名的關鍵。知識產權給企業帶來開發新產品的機會,利用知識產權(專利權)在專利期限內享有排他的獨占權允許公司有開發和制造某種新產品的權利帶來的機會。而且知識產權給企業帶來開拓新市場的能力,企業開發未來可能給投資者帶來超額利潤的專有技術和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來占有某個市場,提高市場份額的能力。例如企業往往最先做出有關的發明創造,掌握其核心技術,并迅速將其產業化,投入到生產領域,搶占市場,以獲得“第一桶金”。待市場成熟后,就將這些技術轉讓給其他企業,技術轉讓費用就成為其獲得的“第二桶金”。此時自己再通過新一輪的技術創新已經搶占了新的技術制高點,進而占領了新的市場,如此循環反復,從而達到在競爭中的步步領先[4]。所以知識產權對企業的競爭具有戰略意義,企業也會加大對知識產權研發、管理、保護等的投入。
3.自主知識產權與自主創新的耦合。知識產權本身就是創新的一個途徑和過程,知識產權保護貫穿創新的全過程,學術界公認知識產權是自主創新的基礎和衡量標準,也是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5]。然而自主創新卻是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必由之路。創新,最有資格代表知識產權重要性的字眼,不僅引導個人的進步,也指引著國家的發展,是國家、企業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和源泉。擁有知識產權,必然要求創新先行,保護創新成果,亦離不開知識產權。然而,自主創新及其成果也很大程度的豐富和擴展了知識產權的內容和形式,同時知識產權保護自主創新成果及其權利者的權益,對不利后果進行防范與規制。所以說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激勵自主創新。
4.自主知識產權與品牌的耦合。首先,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載體和市場成果表現是企業品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培育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目的是提高在市場上直接與用戶、消費者見面的是品牌。決定產品優劣、競爭勝負的是品牌。品牌不僅意味著產品商標標志,而且還代表企業的整體形象,包括企業文化、信譽、服務、定位,以及產品的高新技術含量等。所以,品牌具有市場價值,其發展體系中內在地要求關注市場的動態需求,以市場為導向來全面提升企業服務,技術能力以及提高產品質量、工藝及其企業核心競爭力。其次,品牌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其本質屬于知識產權。從深層次上講,品牌的知識產權屬性,不只體現在商品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和牌號等直接標識上。一個著名品牌依靠先進技術的支撐、優良品質的保障、誠信經營的依托、先進文化的鋪墊,代表著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以,品牌是多種和多項知識產權的集成[6]。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只有在市場中以品牌的形式體現出來,才能為企業帶來巨額的利潤;而企業的自主品牌體系中也應當包括自主知識產權的成分,其價值才能得以提升和維持,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是相互融合的。
三、企業加強自主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的對策
1.加強培訓學習力度、 強化知識產權管理意識。知識產權作為智力勞動成功所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具有獨占性、時間性、地域性、無形性和不可復制性等特點[7]。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對企業做強做大和長遠發展的重要性。應該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對企業自身參與競爭的戰略意識,應該切實采取措施,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學習力度,積極組織企業各層員工參與各種知識產權培訓學習活動,積極配合政府開展知識產權調研。大力加強知識產權法規和其他相關知識的教育與普及工作,提高廣大企業科技人員和管理者的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采取直接面授、遠程教育、學員自學、會議交流等多種方式,有所側重地開展企業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工作。
2.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所以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借鑒國外和國內優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將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納入企業組織管理之中,積極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培育和形成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相關管理部門,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門要在運行機制上,突出工作重點,加強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政策指導和宏觀戰略研究,進一步提高科研機構和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管理水平。執法部門也應該把依法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納入自身的工作范圍,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企業要建立健全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管理的內部體系。不僅要制定專利管理辦法、商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獎勵制度,而且要明確并細化公司各部門各涉崗人員的專利商標工作任務以及職責,積極鼓勵科技人員以獲得知識產權的形式使科研成果得到保護[8]。對于侵害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要敢于提訟,保護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此外,要建立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統和預警機制,防患于未然。
3.注重自主知識產權和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開發和培養。自主知識產權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因此,企業除了適時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增強技術實力外,更應該結合自身特點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努力構建自主知識產權[9]。另外,知識產權人才的開發和培養也至關重要,創新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靈魂,企業產品創新人才是技術創新的主體,只有和產品創新人才管理耦合,知識管理才能深入到企業核心競爭力這個層面,知識才能真正成為形成企業競爭優勢的能力基礎和源泉。目前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應主要通過工作培訓、相關交流和繼續教育等形式來實現培養。建議在高等院校設立農業知識產權相關專業,培養這方面的專才。要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人才隊伍培養工作,特別是加大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明確目標,堅持 “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10],通過選拔業務骨干到國內外知名院校進行培訓、聘請專家進行專題輔導、舉辦研討會等多種形式,抓緊農業知識產權專門人才的培養。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規模宏大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4.加強知識產權創新成果的市場推廣、樹立品牌。中國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創新成果的市場推廣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利用自主知識產權為公司創造價值的措施不足,運用自主知識產權改造原有的經營方法、盈利模式、生產經營中的業務流程、技術方案均未落到實處;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市場化、商品化比例偏低。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市場推廣化流程不明確,存在著“有創新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的現象。
因此,企業應該充分利用知識產權賦予企業產品獨具的優勢,將其產業化并投入到生產領域,明確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市場推廣化流程。提高品牌觀念、加強品牌管理意識,建立自己的品牌且加強品牌的營銷,而且要有正確的品牌觀念、走自主創新之路,創建自主品牌、加快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化進程、加強品牌的創新與維護[11]。擴大它們在消費者中的影響力和認同感,運用自主知識產權改造原有的經營方法、盈利模式、生產經營中的業務流程、技術方案等落到實處。避免“有創新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的現象。
四、結束語
通過對知識產權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內涵、實質的分析,和對企業核心競爭力與自主知識產權的耦合分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企業核心競爭力就體現在知識產權上??梢哉f知識產權才是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是未來企業競爭制勝的法寶。因此,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方面應該切實加強培訓學習力度、 強化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注重自主知識產權和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開發和培養、加強知識產權創新成果的市場推廣、樹立品牌,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具有真正意義上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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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項目編號:10YJA880115);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編號:2011YBXM145/2012YBXM044)。
摘要:國內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主要圍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展開,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目前該領域在研究對象、內容、方法和應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認知偏差,對于知識產權評價的理論構建與實踐運用形成了明顯的影響和制約。從研究現狀與現實需求的角度看,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趨勢呈現出四個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向、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關鍵詞:知識產權;評價;管理;績效
中圖分類號:D91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2646(2013)05-0080-07
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新興的研究領域,鑒于其突出的交叉性、理論性與應用性,亟待探索和開拓的問題很多。知識產權評價是運用專門方法對于知識產權戰略以及知識產權價值、保護、管理和運用績效的評定和估價。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作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應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豐富知識產權學科體系、指導知識產權工作實踐、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績效意義重大。在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戰略以后,知識產權評價問題日益受到學術界、政府、企業和高校的關注,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和實踐成果,但知識產權評價研究所涉及的對象、內容、方法等基本問題仍需要進一步厘定和澄清。只有不斷深化和密切政產學研的溝通與合作,在這些核心問題上取得廣泛共識,才可能確保該領域研究和運用的健康發展。
一、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三個層面
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系統工程,圍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展開。宏觀上,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發展的總體戰略規劃;中觀上,是特定區域或行業發展的戰略布局;微觀上,是地方政府、企業、高?;蚩蒲性核膽鹇詫嵤?。無論那一個層面的戰略,其規劃、布局和運行效能的高低,都需要得到科學評價,以確保戰略的正確制定和有效實施。
1. 基于宏觀層面的評價
宏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主要是關于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和實施的績效評定和估價,可以簡稱為國家戰略評價。由于《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頒布剛過五年,目前相關的評價研究還不夠充分。從文獻梳理結果看,這類研究目前還處在對歐美等發達國家或國際組織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介紹以及對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一般原則、基本方法、主要指標等問題的分析與討論階段,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和公認的應用模型。
最具權威性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機構當屬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研究院(簡稱IMD)。該機構自1986年起,每年發表《世界競爭力年鑒》(簡稱《洛桑年鑒》)。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評價指標是構成《洛桑年鑒》對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競爭力進行分析評價和排名的主要指標之一。因此,我國學者在論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問題時,《洛桑年鑒》中的有關評價原則、指標通常被看作是基本參考依據之一。陳昌柏在對《洛桑年鑒》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進行簡要分析后提出,評價我國知識產權的國際競爭力狀況可以依照該年鑒中的指標體系[1],即按照R&D支出、R&D人員、技術管理、科學環境、知識產權等5個子體系設計國家知識產權國際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相麗玲等人從知識競爭力的層面對包括《洛桑年鑒》在內的國際知名的三大競爭力評價體系(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洛桑國際管理發展研究院的《世界競爭力年鑒》以及羅伯特?哈金斯協會的《世界知識競爭力指數》)進行了比較分析[2],并力圖重構知識競爭力模型。
國內學者對于日美等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研究較多。例如,唐杰等人通過對日本知識產權戰略指標研究的歷史演進及其具體應用進行了系統考察和梳理,對其處于特定歷史階段的積極意義與不足作出了比較深入的剖析[3],以期為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評價及方案調整提供理論支持。陳昌柏也對日本2004年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指標》進行了介紹,并切合《洛桑年鑒》的指標體系,著重就國家宏觀層面的知識產權戰略指標作出了細致闡述。馬慧民等人則對日本1999年版知識產權戰略指標進行了簡要介紹,同時還介紹了美國知識產權咨詢公司(CHI)專利評價指標和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主辦的《企業技術評論》雜志在CHI專利評價指標的基礎上提出的專利評價指標體系――《專利記分牌》[4]。
在消化吸收國外有關知識產權戰略評價體系的理論與實踐成果的同時,國內學者也在積極探索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相關問題。易玉[5]、唐杰、陳昌柏、顏[6]等學者都主張,其指標體系應由政府主導構建,并納入官方統計體系,以確保其權威性和導向性。在有關知識產權評價指標的構建上,易玉提出了一個知識產權戰略績效評估的三級指標體系,該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39個三級指標構成;在一項關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軟環境評價研究中,孟奇勛等人[7]也提出了一個三級指標體系,該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41個三級指標構成。雖然這兩個指標體系有許多共同之處,但分歧之處還十分明顯。在有關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的模型構建上,國內學者大都傾向于使用綜合評價的方法,提及最多的是層次分析法(AHP)[8],另外還有模糊綜合評價法[9]、綜合評價指數(IPSCAI)[8]、Black-Scholes模型[10]等。同其它相關問題類似,有關模型構建的方法研究目前還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
2. 基于中觀層面的評價
所謂中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有關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二是特定行業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三是關于知識產權特定構成部分的戰略評價研究。
楊晨等人[11]關于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探討和雒園園等人[12]關于區域知識產權競爭力及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是此類研究的代表。前者在對區域知識產權戰略績效進行界定的基礎上,運用實證研究遴選出了區域知識產權戰略績效評價的基本因素,并嘗試構建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后者則在梳理國內外相關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知識產權競爭力的組成要素及其評價指標體系。此外,趙莉曉等人[13]對環渤海區域知識產權現狀評價以及屠文娟等人[14]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示范省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對于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也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關于特定行業知識產權評價問題,有兩項研究成果值得關注:一是原國家信息產業部電子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中心的一項有關信息技術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狀況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15];二是陳潤生等人[16]的一項關于軍工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研究。前者對自主知識產權進行了界定,并從質量和數量兩個層面提出了自主知識產權的評價指標體系;后者則針對軍工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借助相關案例,提出了軍工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特征、范圍和方法。
知識產權一般由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權力構成。目前大量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專利評價這個方面。專利評價研究既有涉及專利價值、專利保護、專利運用、專利管理、專利人才隊伍與培養等各個方面的整體性評價,也有單就其中某一個方面的評價。
3. 基于微觀層面的評價
微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管理部門、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對于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績效的評量。理論上說,微觀層面的評價主要包含地方政府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績效評價,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的價值評價、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和管理的績效評價,高?;蚩蒲性核R產權創造的價值評價和知識產權運用的績效評價等內容。
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評價研究主要指向于三個方面:一是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總體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與運用研究;二是關于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研究;三是關于知識產權實施或管理績效的評價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張陽對于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的特點、意義、問題以及注意要素等問題進行了理論探討[17];郭秋梅、李迎波等人運用理論建構和實證檢驗相結合的研究方法,系統探討了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運用和績效的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和評估方法等問題[18] [19];張濤等人提出了企業知識產權價值來源問題[20],并提出知識產權的價值評價的指標體系以及基于實物期權的知識產權價值定量評價模型[21];企業知識產權實施或管理的運用研究在近幾年受到普遍重視,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部和國防科工委的科技攻關或基礎研究項目都在支持相關課題的研究工作,出現了一批質量較高的研究成果,如洪少枝等人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系統研究”[22]、李迎波的“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研究”[23]、杜曉君等人的“高科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績效模糊綜合評價” [24]研究、徐建中等人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性績效評價模型研究” [25]以及唐杰等人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績效評價研究” [26]等。
高校是知識產權創造的重要主體,高校知識產權評價工作也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但同企業相比,高校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相對滯后,目前可以找到的有一定影響的研究主要有郭秋梅和李迎波等人有關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研究[27],該研究結論同她們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評價的研究成果近似,在此不再贅述。
二、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制約因素
縱觀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研究現狀可以看出,該領域研究在對象、內容、方法以及對于知識產權管理實踐的指導作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認識上的分歧,對于知識產權評價的理論構建與實踐運用構成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1. 知識產權評價與專利評價
專利申請與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領域最先引起重視的一項工作。專利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也是最完備的。與此相對應,涉及專利保護、應用、管理和評價等方面的研究起步也最早。從我國知識產權研究文獻和研究項目的分類分析可以看出,有關專利工作的研究文獻和項目不僅起步最早,而且總量、層級和水平也最高。知識產權工作其它方面的內容,如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的研究則相對滯后,成果數量和水平也相對較低。
事實上,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學者的研究視角已經逐步由分類研究轉向知識產權工作理論與實踐的整體性研究。在這類研究中,盡管一部分學者致力于將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其它一些新興智力財產權作為統一的對象來研究,但是限于知識背景或認識原因,這類研究依然存在重專利權輕其它知識產權的傾向。以知識產權評價為例,相當一部分研究主要建立在對于專利評價的基礎之上,部分研究甚至以專利評價代替知識產權評價。即使是那些注意到著作權和商標權評價的研究中,其在整個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權重也相當低,分析和探討的篇幅和深度也十分有限。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與研究者的知識背景和經驗積累有關,因為專利權的研究起步較早,學者們關注時間較長,因此容易出現重專利權輕其它知識產權的傾向;另一方面與其它知識產權受重視程度較低有關。僅從國家和省市級基礎項目立項情況看,有關專利權方面的研究項目和支持力度遠遠大于對商標權或著作權的支持強度,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后者的研究層次和水平。
顯然,知識產權不等于專利權,知識產權評價也不等于專利評價,這是一個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須加以澄清的重要問題。解決知識產權評價體系中的畸重畸輕問題,一方面要求學者的研究必須轉變觀念、更新知識、注重學科的交叉滲透;另一方面要求各級主管和應用部門必須切實加強協調,提高對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其它知識產權研究的支持力度。
2. 法律、制度與管理
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是什么?這是一個看似明確但卻存在不少認知偏差的問題。知識產權工作包括對于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應用,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但就目前我國的現狀看,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還主要停留在保護層面――后以來,我國先后頒布并修訂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多部其它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在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中還明文規定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司法機構對于知識產權違法案件的受理數量不斷增多,處理能力和力度也逐漸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僅做到了有法可依,而且也表現出了相當的積極的態度和較高的水平,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部分肯定。
保護無疑是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卻不是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從戰略視角考量,將知識產權視為國家進步和發展的核心推動力,其重心實際是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實踐證明,只有自主知識產權在數量上和技術含量上得到穩步提升,才可能為國家的科技實力和水平的提高奠定穩固的基礎;只有那些高技術含量的自主知識產權能夠為產業所充分利用,才可能使知識產權的價值得以真正實現。此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那么,究竟應該怎樣搞好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這首先讓人聯想到的可能是諸如研發力量、資金投入、政策導向、制度保障等影響因素。顯然,科技研發中智力資源的培養、組織、引導以及政府與企業對于科技研發資金投入的力度和導向等無疑都將直接影響知識產權的創造;同樣地,知識產權的應用需要國家宏觀政策提供指引,需要相關制度規范作為保障。換言之,搞好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的關鍵是管理。
盡管知識產權管理通常被看是是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部分同創造、保護和應用并列,但實際上,知識產權管理不能同其它三項工作分割開來,而是貫穿于創造、保護和應用的全過程。知識產權管理是對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應用的管理。管理績效的高低直接影響知識產權其它工作,尤其是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的效能和水平。
3. 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
知識產權管理是管理學的一個新興交叉領域,該領域既涉及公共管理,又涉及企業管理。換言之,知識產權管理既是政府相關部門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又是企業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管理既相互關聯又存在一定的區別。其主要區別是二者的管理目標和任務的側重不同:前者屬于宏觀管理的范疇,強調引導、協調和規范;后者屬于微觀管理的范疇,強調具體組織和運行。其共同點至少包括兩個方面:首先,二者都涉及對于知識產權全過程的管理;其次,二者的運行效能都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其知識產權戰略績效的高低以及戰略目標的達成。這也就是說,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抑或是高?;蚩蒲袡C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知識產權管理的有效性。
績效評價是衡量知識產權工作有效性的主要途徑。前文涉及的宏觀、中觀和微觀評價是對知識產權工作或知識產權戰略績效的評價,但其評價的結果實質是知識產權管理有效性的一種直接或間接的反映。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知識產權評價的核心主要圍繞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展開。
在方法學上,知識產權評價不外乎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兩種取向。就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實踐而言,主要采取的是定性評價的模式;但在理論探究的層面,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定量評價的研究取向。譬如我國目前各級政府在對基層知識產權工作的評價中,通常采取看總結、聽匯報、調研、訪談等定性的方法,根據評估組成員的主觀判斷進行評價;但在一些學者的研究項目和發表的論文著述中,較多倡導采用量化指標的分析、數據采集和模型建構的方式進行“客觀”評價。眾所周知,定性和定量各有利弊。前者簡單易行,容易掌握,對于評價者專門知識的要求不高,缺點是主觀性太強,可比性較差;后者相對繁瑣、復雜,對評價者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要求較高,屬于專家型評價方式,不易為一般管理者掌握,其優點是相對客觀、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之間存在明顯的脫節現象,定性和定量取向分別存在于管理實踐和理論研究兩個領域,尚未出現彼此融合和促進的良性互動局面。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要加速理論界和實踐領域的溝通和互動,既不能不顧現實盲目追求純粹定量的評價體系,也不能因為存在某些主客觀困難而排斥定量評價的作用,以一種著眼現實的、循序漸進的方式促進定性和定量評價的有效融合。
4. 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知識產權評價的方法論取向在理論研究和實踐運用之間呈現出的脫節或分離現象,根源于評價方法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之間的分野。理論研究強調科學性,實踐運用則更重視可操作性。當代西方社會科學強調“科學性”的基本表征便是研究的客觀性,亦即研究對象可觀測、研究內容可量化、研究結果可重復。我國當前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也不可避免的沿循著這種客觀性路徑追求其研究的科學性。但在實踐運用領域,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研究機構的知識產權評價工作,目前都無法完全實現這種客觀性訴求。這一方面是由實踐運用的現實需求決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實踐運用領域人力資源的素質決定的,同時還與理論研究的成熟程度存在密切關聯。首先,知識產權評價實踐要求評價工作易于掌握、便于操作、行之有效;其次,從事評價工作的人員大都是各類組織中的管理人員,他們大多對于數理統計、模型建構、因素分析等專門知識涉獵不深,更談不上綜合運用,從而限制了客觀性訴求的實現;第三,從當前理論研究的進展情況看,還沒有形成一個相對完備的、為多數人認可的、對實踐應用具有指導作用的理論體系。
實際上,在西方后現代主義文化思潮的沖擊下,客觀性、科學性等理念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質疑和反思。后現代主義者主張,可觀測的、可量化的、可重復的未必就是客觀的,客觀的未必就是科學的。而在實踐應用領域,一個不爭的現實是科學的未必就是可操作的。這是理論研究和實踐運用脫節或分野的根本原因所在?;氐街R產權評價上來,以客觀性、科學性為指導形成評價體系和方法,其基本特征便是評價指標的量化、全面、權威,評價方法的數理化、抽象化和模型化。這種“完美”的方法、體系和模型往往難以得到應用實踐的支撐――研究者通常無法從知識產權工作實踐中獲得全部甚至大部分必要的采樣和數據,實現模型的執行或驗證,其結果便使得那些“完美”的方法、體系和模型停留于理論層面,無法指導知識產權評價和管理工作實踐。
解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脫節與分離局面的基本路徑是要轉變兩類隊伍的思想理念,即研究者隊伍中的唯科學性理念和管理者隊伍的唯可操作性理念。唯科學性取向容易令研究者無視客觀現實和管理需要,片面追求“完美”,而陷入曲高和寡的窘境;唯可操作性取向則可能使管理者輕視評價工作科學性與合理性的基本準則,片面追求實用性與可行性,而陷入長官意志與形式主義的泥沼。這也就是說,要使科學性與可操作性達成有效的融合和互動,理論研究必須關注實踐應用對可操作性的關切,實踐應用則必須努力體現理論研究對科學性的訴求。
三、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方向
從目前知識產權評價的現實需求以及研究進展情況分析,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方向體現出四個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向、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1. 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勢
所謂整合化趨勢包含兩層含義:其一是知識產權評價三個層面的系統化發展趨勢;其二是以知識產權為統領的專利權評價、商標權評價、著作權評價的一體化發展趨勢。首先,盡管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研究已經涉及到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但這三個者間的研究還缺乏足夠的關聯性,各自研究的進展狀況不同,其中微觀評價研究起步最早,成果相對較多;宏觀評價研究起步最晚,成果相對較少;中觀評價居于二者之間。隨著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之后,基于宏觀層面的評價研究必將受到高度重視,以期對中觀和微觀層面的評價發揮應有的引領和導向作用。但是,無論是宏觀層面還是中觀或微觀層面的評價,彼此是一種相互依存、彼此促進的關系,不可能相互獨立、自成體系,因此這三個層面的研究必將走上系統化發展的道路。其次,眾所周知,知識產權是一個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它新興智力財產權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的總稱,但正如前面已經提到的那樣,在知識產權評價的研究與實踐中,重專利評價輕其它知識產權評價的傾向卻是十分明顯的,這對于知識產權工作,乃至知識產權戰略都會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因此,知識產權評價必然要走向專利權評價、商標權評價、著作權評價的一體化發展道路。當然,無論是整合化還是一體化,都必須建立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變革基礎之上。簡言之,一方面就是要改變目前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管理分置的狀況;另一方面就是要轉變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與管理平臺的局面。
2. 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
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發端于專利價值評價,隨著知識產權概念的提出,專利價值評價研究隨之轉向于知識產權價值評價。除了價值評價外,隨著相關法律規章的建立和落實,知識產權保護評價研究也隨之得到一定的加強。但是,知識產權工作是一個集知識產權創造、保護、應用和管理于一體的系統工程,隨著人們對于知識產權事務認識和理解的不斷加深,其工作的重心開始由單一化逐漸走向多元化,知識產權的管理和應用日漸受到重視,尤其是在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之后,知識產權管理問題便成了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相關研究亦隨之得到了普遍加強。畢竟無論是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還是應用或產業化,都離不開各級各類組織的有效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知識產權管理,將無法真正使知識產權戰略得以有效實施。因而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作為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核心組成部分必然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并將成為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一個重心。實際上,這種趨勢已經在理論界和管理實踐中初露端倪,近兩年一些經濟管理和公共管理期刊開始創立相關欄目,研究成果也開始出現在一些學術刊物上,一些研究機構和基金組織也開始將其納入的項目指南??梢灶A期,在未來的五年左右,我國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研究將會取得一些突破性進展。
3. 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
在理論研究領域,知識產權評價已經開始由質化研究走向量化分析階段。在經歷了對發達國家知識產權評價理論和方法的消化吸收階段之后,運用調查研究、數理分析、模型建構等量化方法構建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方法論體系,已經成為當前該領域研究的總體走向。當然,由于不同學者的知識背景和理論基礎不同,現有的研究成果還缺乏共通的對話平臺,對于管理實踐的指導作用還不夠強。在實踐應用領域,知識產權管理隊伍限于專業知識和技能局限,知識產權評價的主要以定性的質化方法為主。顯然,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的這種相互隔離的局面應該也必須被打破。其核心就是在評價方法上尋求量化和質化的融合,其基礎就是理論研究與實踐應用領域的彼此關注和相互促進。簡言之,質化與量化的結合是知識產權評價方法的基本取向。
4. 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盡管目前知識產權評價主要集中于理論的、應然的研究層面,但其能否取得具有突破意義的進展,關鍵要看研究成果能否得到管理實踐的檢驗和應用――那些不能引起政府、企業等知識產權管理組織關注或者不能對其管理實踐發揮借鑒或指導作用的研究成果,就不會獲得重視和支持,研究的價值或生命力也會隨之喪失。換言之,要使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由開創階段逐步走向提高和成熟階段,其研究的視角必須轉變。這種轉變的基本方向是由重視應然的、理論化的研究轉向重視實然的、應用性的研究。所謂重視實然的研究,就是要求研究者重視知識產權評價實踐的基本現狀,基于現實狀況和現實需求,提出迎應之道。唯有如此,才可能為研究奠定堅實的基礎,也才可能以此為起點,建構反映實然的理論方法并用以改造現實、指導實踐。所謂重視實踐性的研究,要求研究者走出書齋,走向政府、企業以及相關公共組織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了解他們的需求和關切,同他們一起探究知識產權價值、保護、應用和管理評價的現實狀況、困境與瓶頸,同他們一起尋求問題解決的可行路徑和創新對策。唯有如此,才可能使理論界和實務部門在知識產權評價工作中的分離局面得以解決,使理論和應用達成真正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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