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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外匯市場發展,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關鍵詞:國際金融外匯市場啟示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各國間的金融系統越來越密切,國際外匯市場成為全球金融市場中最活躍、最開放的組成部分,在開放經濟的背景下,包括新興國家在內的眾多發展中國家,外匯市場自身在傳統交易日趨活躍的同時,不斷創新的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為外匯市場的深入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國際外匯市場的最新發展
對國際外匯市場發展現狀及趨勢進行最全面、最權威考察的,是國際清算銀行(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每三年進行一次的,對各國中央銀行就外匯市場和衍生品市場發展所進行的調查。根據調查結果,當前國際外匯市場呈現出如下特點。
1、全球外匯日交易量巨大,并呈大幅回升之勢
自1995年以來,全球外匯市場各外匯交易工具的日均交易量都在一萬億美元以上,2004年4月創出20180億美元日均交易量的歷史記錄。除2001年前期相比有所下降外,其他調查年份均呈現增長勢頭,其中尤以2004年增幅較大,比2001年4月的日均12670億美元增長59%。在各交易工具中,貨幣互換的增長幅度最大,從2001年4月的日均70億美元躍升到2004年4月的210億美元,增幅為200%;期權的增長幅度位居其次,增長近一倍。(見表1)
2、外匯衍生品交易占絕對優勢,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自1995年以來,衍生品交易一直高于即期交易量,并處于穩步上升之中。衍生品占全部外匯交易量的比重,從1995年4月的58%,上升到2004年的68%,其交易量已達同期即期交易量的兩倍之多。各交易工具中,外匯互換衍生品的交易最活躍,占到全部外匯交易的49%。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目前其市場地位已趨于穩定,市場比重保持在近三分之一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外匯交易工具中,仍居第二的位置。(見表2)
3、外匯交易對手以報告交易商為主,其他金融機構的地位趨于上升。
在國際外匯市場各交易主體中,報告交易商占據主導地位,這主要是指活躍在外匯市場上的大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他們既從事外匯的自營業務,也從事業務,交易通常經由諸如EBS或路透的電子交易系統實現。盡管報告交易商的交易量比重自1995年以來呈下降之勢,但其市場份額均在一半以上,2004年4月為53%。除報告交易商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這主要指小型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政券公司,及各種基金、保險公司、中央銀行等,其市場地位正在穩步上升,交易量比重從1995年4月的20%提高到2004年4月的33%。此外,非金融類最終客戶也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他們主要是公司和政府等,其交易量比重2004年4月為14%。(見表3)4、外匯交易主要集中于歐洲和美國,亞洲也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
全球外匯交易的地理分布沒有太大的變化,主要集中在歐洲、美洲和亞洲,交易量最大的前六個國家和地區,其交易量合計占全球的比重自1995年以來,一直穩定在72%左右,2004年4月該數據為73.1%。全球四大外匯交易中心的地位十分穩固,分別為倫敦、紐約、東京和新加坡。(見表4)
5、外匯交易的集中化程度不斷提高,大銀行的市場地位越來越強。
外匯交易的機構分布呈現集中化的趨勢,少數大銀行的市場份額在不斷提升,這可以通過各個國家和地區中,擁有市場75%份額的銀行家數呈不斷下降趨勢中看出。例如,在英國,占有市場75%份額的銀行個數,從1998年的24家,減少到2004年的16家;美國同期的銀行家數則由20家減少到11家;香港的集中化趨勢更明顯,由1998年的26家降到2004年的11家;德國的集中化程度可稱得上最高,2004年4家銀行壟斷了國內75%的外匯交易,而1995年的數字是10家銀行(見表5
二、對上海外匯市場發展的啟示
以上對國際外匯市場的考察,為我們準確把握國際外匯市場的發展過程及趨勢,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上海的發展目標是建成國際金融中心,外匯是市場應該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目前人民幣還不是自由兌換貨幣,我國外匯市場的完全開放與上海成為完全自由的國際外匯市場尚有待一定時日,但浦東政府應該積極利用綜合改革試點的有利時機,大力進行金融生態環境的改造,為未來建成開放型的外匯市場準備條件。為此,我們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一)外匯市場建設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程,政府在市場發展初期的推動作用十分重要,政府應在其中積極發揮主導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外匯市場發展是一個與人民幣自由兌換進程協調一致的循環漸進過程,應積極、穩健、妥善地推進。
(二)積極準備條件支持推出外匯衍生產品。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在上世紀70年代初國際固定匯率體系崩潰之際,于1972年率先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成為國際衍生品交易所的領頭羊。我國目前僅有外匯遠期衍生品種,這顯然不能適應人民幣匯率不斷市場化的發展趨勢,上海應充分發揮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自身的優勢,適時推出其他外匯衍生品,培育出我們自己的、能與國際同行競爭的衍生品交易所。
(三)引入更多實力雄厚的外資金融機構入駐上海。實力雄厚的外資金融機構,是國際外匯市場上的活躍份子,將其引入上海,則上海的外匯資金來源與對外聯系網絡將擴大,這對活躍上海的外匯交易十分有利。
(四)增加金融機構類型,為市場提供更多服務。國際外匯市場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市場地位呈上升趨勢。我國也應積極引入更多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進入外匯市場,并可考慮設立新型的專業性金融機構,目前首先可作的是,盡早推出中外合資的貨幣經濟公司,利用國際著名貨幣經濟公司的管理經驗與服務手段,為金融機構的外匯買賣等業務提供世界一流的中介服務。
(五)加快國內金融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增強其市場競爭力。國內金融機構在開放過程中競爭力的提高,對我國金融命脈的掌控意義重大,應該充分利用上海有利的經濟、金融環境,加快國內金融機構的股份制改造與公司治理,使上海的金融機構能成為全國金融機構的排頭兵,并著力培育幾個能與國際同行抗衡的中堅力量,應對國際市場上不斷兼并、強者恒強的競爭勢態。
(六)加強上海在國內貿易口岸中的地位,把上海建成國際貿易中心。貿易往來與資金往來相輔相成,國際貿易的活躍必然帶來大量的資金交易及與之配套的服務系統。我國目前已躋身世界貿易大國之列,上海應成為中國國際貿易的重要口岸,以發揮國際貿易對國際金融發展的帶動作用,這在我國目前實現資本管制的背景下,意義尤其顯得重要。
按照國際清算銀行的分類,外匯市場按照交易工具可以分為:傳統的外匯市場和外匯衍生品市場。前者包括的交易為:現匯交易,遠期交易和外匯掉期交易;后者包括的交易為:貨幣互換交易,外匯期權交易,以及其他涉及外匯
的衍生品交易。
傳統外匯市場
從表1中可以看出:傳統外匯市場日均交易量在逐年大幅攀升,在12年的時間中日均交易量提高了將近2倍。僅以2007年為例。2007年,傳統外匯市場日均交易規模達到3.2萬億美元,2004年為1.95萬億美元,增長率為71%。2007年,現匯日均交易規模為1.005萬億美元,遠期的日均交易規模為0.362萬億美元,外匯掉期日均為1.714萬億美元;增長率最大的是外匯掉期交易,2007年比2004年增長了近95%。
從表2中可以看出:在1995~2007年中,處于前五位的交易幣種始終是:美元、歐元(或者德國馬克)、日元、英鎊和瑞士法郎,占比高于160%;而且貨幣對主要是美元和以上幾種貨幣的貨幣對,占比高于55%。僅以2007年為例。在傳統的外匯市場中,2007年,主要的交易貨幣包括:美元(86.3%),歐元(37%),日元(16.5%),英鎊(15%),瑞士法郎(6.8%),澳元(6.7%),加元(4.2%),瑞典克朗(2.8%),港元(2.8%),挪威克朗(2.2%)。交易的貨幣對中,美元貨幣對占比86%,歐元貨幣對占比僅為10%.其他貨幣對占比僅為4%.美元貨幣對主要包括:美元/歐元(27%),日元/美元(13%),美元/英鎊(12%);歐元對主要包括,日元/歐元(2%),歐元/英鎊(2%),歐元/瑞士法郎(2%)。
外匯衍生品市場
2007年,OTC外匯衍生品市場的日均交易規模為0.29萬億美元,2004年為0.14萬億美元,增長率為110%。2007年,貨幣互換交易日均規模為0.08萬億美元,外匯期權為0.212萬億美元,其中增長率最大的是貨幣互換,2007年比2004年增長了近300%。
在外匯衍生品市場,主要的貨幣對為美元貨幣對和歐元貨幣對。2007年,美元貨幣對的日均交易規模為0.233萬億美元,較2004年增長110%,其中貨幣互換0.076萬億美元,外匯期權0.158萬億美元;歐元貨幣對的交易規模為0.041萬億美元,較2004年增長95%。
中國外匯市場的交易規模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統計,2007年,中國大陸的日均交易量占國際外匯市場比重,在傳統外匯市場上為0.2%,在衍生品市場的占比為0;香港特別行政區占比分別為4.4%,0.9%;臺灣的占比分別為0.4%,0.1%。在所有的交易貨幣中,中國人民幣占比僅為0.5%,港元占比2.8%,臺幣占比為0.4%。
如表3所示:在銀行間外匯市場,2007年總的交易額超過了2萬億美元,同比提高了接近90%;外幣掉期,2007年交易總量達到0.3萬億美元;遠期交易量,2007年交易總量僅為0.02萬億美元。相對于國際外匯市場日均3.2萬億美元的交易量來講,中國外匯市場的交易規模極為有限。
在銀行間市場總交易量中,做市商的交易量占比極高,2006年做市商間交易占比達到了93%,2007年為90%。
2005年7月以來中國外匯市場的發展總結
在外幣兌外幣和人民幣外幣兩個市場都引入了做市商制度。2005年5月18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幣交易系統上線后,銀行間外幣對外幣的做市商市場逐步形成。2005年末,會員銀行30家,10家做市商(中資行3家,外資行7家)。2006年年初在人民幣外幣市場開始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提供雙邊的買賣報價,增加市場的流動性。當時,共有13家做市商,中資銀行8家,外資行5家。
交易方式方面的發展:引入了詢價交易,延長了交易時間。2006年初,即期外匯市場推出了詢價交易,詢價交易的結束時間為下午17:30,交易成本僅為競價交易的1/30,而且人民幣遠期市場也僅實行詢價交易方式。詢價交易推出之后,詢價交易的規模遠遠超過了競價的交易規模。2006年年末,銀行間外匯市場即期詢價交易量與競價交易量之比為18.3∶1,2007年全年,該比值為130∶1。2006年10月9日,統一了詢價交易和競價交易的結束時間,閉市時間統一調整為17:30。
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確定方式的變化:從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作為中間價變化為通過詢價和加權平均的方式確定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中間價。2005年6月末,前一交易日即期交易的加權平均匯率,作為下一工作日人民幣對外幣交易中間價;2005年7月21日以后,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2006年1月3日以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每個交易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并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后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其他幣種中間價確定方式:通過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和國際外匯市場各幣種當時的匯率套算得到。
擴大了交易主體: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公司可以申請成為銀行間市場的會員。2005年8月以來,只有2家非銀行金融機構和1家非金融公司申請為會員。1家信托投資公司在2005年下半年成為會員,中化集團在2005年10月成為會員,中化財務在2007年4月成為會員。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變動區間擴大:從0.3%變化為0.5%。2005年7月20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為0.3%;2007年5月21日,浮動幅度由0.3%變為0.5%。
增加外匯市場的交易產品:增加遠期交易、外幣掉期和貨幣掉期交易。2005年8月15日,銀行間市場正式推出遠期人民幣外匯交易業務;2006年4月24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2007年8月,人行推出了貨幣掉期交易;2007年12月10日,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正式在銀行間市場上線。
交易系統方面的發展:從多系統發展到統一的集合系統。2005年5月18日,銀行間外幣對外幣的買賣系統上線,2005年8月15日,銀行間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正式上線,遠期交易實行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詢價交易方式。2007年4月9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外匯交易系統上線,該系統集合以前的各種交易系統,各種外幣交易在這一個系統上都能夠完成。新系統支持了人民幣外匯即期、遠期和掉期交易,同時支持人民幣對外幣和外幣對外幣兩個市場,以及競價和詢價兩種交易模式。
豐富了即期外匯市場交易的貨幣對。2006年8月1日,即期外匯市場增加了人民幣兌英鎊,至此即期外匯市場共有5個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歐元和英鎊。
中國外匯市場以場內市場為主,發展剛剛起步,交易量有限、客戶結構單一、產品品種不多,但是做市商在人民幣匯率的決定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中國外匯市場的交易量相對于國際外匯市場的交易量來講,規模較小,但是中國外匯市場建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為市場進一步發展搭建了較好的平臺和基礎,而且也為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改革搭建起了一定的制度基礎,例如:人民幣外幣市場做市商制度的引入。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份,中國外匯市場總計成交1.52萬億美元,較上月環比下降32.4%。數據顯示,1月即期市場累計成交6402億美元,衍生品市場累計成交8845億美元,較上月均有明顯回落。1月銀行對客戶市場成交3101億美元,銀行間市場成交1.21萬億美元,分別較上月環比下降10.3%和36.3%。專家認為,1月份,美元指數出現一定回調,當月下跌2.7%。
隨著國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的參與程度不斷上升。截至2016年末,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投資者總計持有債券8700億元人民幣,較2015年末增加834億元人民幣。在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逐步增強的市場環境下,境外投資者持有人民幣債券存在管理外匯風險的需求。當然,境外投資者可以在境外人民幣市場進行外匯風險管理,但隨著國內外匯市場深度逐步提高,有條件支持境外投資者參與國內外匯市場,在債券和外匯市場進行綜合管理。此次《通知》,既是便利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外匯風險,也是推動債券市場和外匯市場對外開放的改革舉措。
據了解,《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具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提高外匯市場開放水平。二是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業務遵守實需交易原則,限于對沖以境外匯入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保障外匯市場秩序。三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業務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機制選擇,便利外匯風險管理。
該負責人指出,《通知》所稱參與境內外匯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6〕第3號》規定的各類境外投資者,這與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范圍保持一致。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央行類機構,主要考慮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31號》規定,目前境外央行類機構已有多種渠道參與境內外匯市場,可以便利地管理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
該負責人強調,為對沖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自主選擇辦理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等《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規定的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在國內外匯市場已有的衍生品類型內不作交易品種限制。
據介紹,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現有政策安排,結算人為境外機構投資者提供交易、結算等債券投資相關服務。因此,Y算人對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外匯衍生品業務,可以提供債券投資和外匯交易“一站式”綜合服務,更好滿足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需求。未來,外匯局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政策安排,不斷豐富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國內外匯市場的交易模式。
“我國外匯市場分為銀行間市場(也稱批發市場)和銀行柜臺市場(也稱零售市場或銀行結售匯市場)兩個層次,前者以金融機構提供市場流動性為主?!痹撠撠熑诉M一步補充道,考慮到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外匯市場主要是對沖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現階段不是市場流動性的主要提供者,因此以客戶身份參與銀行柜臺市場完全可以滿足需求。境外機構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仍遵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5〕第40號》的規定執行。
關鍵詞:金融市場 交易商戰略 匯市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770(2006)02-0036-03
20世紀90年代,特別是近年來,外匯市場經歷了深刻的結構變化:國際市場上的銀行業并購浪潮,使得外匯市場主要參與者數量下降,致使外匯交易商間市場出現一定程度萎縮;1999年歐元的出現,消除了歐洲貨幣體系內部的一些交易,導致國際外匯市場總體交易量的下降;此外,外匯交易技術也出現深刻變革,電子交易的興起、電子經紀人地位的上升,對外匯市場造成巨大沖擊。在這些結構性變化當中,外匯市場參與者結構性變動對外匯市場所產生的影響最為引人注目。而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是形形制定不同交易戰略的交易商。
一、交易商戰略概述
在實際交易活動中,交易商總是基于過去經驗、現存條件以及未來預測制定行動方案,因此,交易商的主觀判斷――信念(belief)在交易商戰略選擇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作用。在對信息的搜集和處理過程中,交易商經常出現認知偏差,這些偏差造成不同交易商對于相同信息的判斷出現差異,最終導致在交易戰略的選擇上出現分化。同時,不同交易商的信息條件不同,也導致戰略選擇出現差異。
戰略的本義是對戰爭全局的謀劃和指導,泛指指導或決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戰略是指,交易商根據自身條件和市場發展趨勢,在尋求利潤和(或)規避風險過程中所選擇的交易方式,以及為實現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舉措,這些交易方式對外匯交易商會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具體說來,交易商戰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風險控制者與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
就單個交易商而言,外匯市場上規模較小的交易商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為了控制外匯頭寸的風險暴露,他們必須根據外匯市場交易實情不斷調險頭寸。而那些規模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過程中,面臨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買入和賣出指令,由于這些指令是隨機的,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會產生不平衡,為避免破產,做市商必須保持一定的頭寸,通過交易來平衡這種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的不平衡。因此,這類以風險控制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稱為存貨控制型外匯交易。一般認為,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直接影響到外匯市場短期運行,造成外匯市場日內交易量、價差和市場波動性出現有規律運動。
(二)投機者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戰略
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商擁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們根據自己對市場的判斷進行投機,這類交易以投機為特征,其出發點是交易商的信息條件,因此被稱為信息驅動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驅動型交易也會對外匯市場起重要影響,它既可能起到穩定現有市場結構的作用,也可能驅使市場體系發展成一種新的穩定結構,這種穩定結構甚至可能會對應一種新的市場動態機制。例如,當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場運動方向達成一致意見時,就會出現一個單向市場,即:當所有交易者都認為英鎊下跌時,他們就會都想賣空英鎊,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鎊的價格會跳到一個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與正反饋交易戰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對風險資產未來收益分布形成錯誤理念,并按照這種錯誤理念選擇交易戰略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在市場中收集和處理信息以及形成預期收益的某一環節中出現了行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們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錯誤的評估了與收益相關的風險。
大量調查研究發現,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饋交易行為,他們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買入,價格下跌時賣出。導致交易者選擇這種交易戰略的因素有許多。首先,從交易者對外匯資產價格的主觀預期來看,導致交易者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價格預期采用簡單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從外匯交易機制來看,在主動交易過程中,交易商買賣外匯資產的限價指令性質也可能會導致其選擇正反饋交易,因為限價指令使得在外匯資產價格下跌時,交易者加速賣出;再次,從交易模式來看,在外匯交易過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滿足債權人追加保證金要求,而被迫平倉,從而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此外,外匯交易商往往在外匯交易機制設計過程中,對交易員設置一定的頭寸限額,鼓勵其進行止損交易,這種交易結果也會導致交易商的正反饋交易。一般而言,在實踐中,投資者愿意選擇這種交易戰略,因為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其財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時,也傾向于承擔更大的風險。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 Money)戰略
除了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類外匯交易商在市場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的錯誤判斷,根據自身優勢,將外匯資產價格推回到與基本面相符的水平,這類交易者經常被稱為套利者。他們經常性的在各個外匯市場間,吞吐各類外匯資產,充當噪音交易者的對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靈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場中的各類獲利機會,往往被認為是穩定市場的力量。具體來說,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判斷不準的缺點,在后者過分樂觀,大量購買外匯資產時,向市場拋售存貨;而當噪音交易者過分悲觀,積極拋售外匯資產時,大量買進。這類建立在對市場信息有較為準確判斷基礎之上的交易戰略被稱為知情者下注戰略。
這幾類交易戰略是從不同角度來刻畫的,其中存貨控制型交易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是從交易商的交易動機出發的,它們分別對應于外匯交易商的風險控制與投機行為,因此,這兩類交易戰略是最基本的。后兩類交易戰略是從交易商行為特征來刻畫的,是前兩種交易戰略在實際交易活動中的體現。因此本文以前兩種交易戰略作為考察重點。
二、交易商戰略影響因素分析
(一)風險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投資理論認為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和交易戰略是建立在對風險和收益的判斷基礎之上的,風險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為準則。許多研究表明國際資產組合多樣化是減小風險的最有效途徑之一,作為國際間資產組合經營者,外匯交易商可以通過投資多個國際市場實現多樣化。
在外匯市場實際操作中,為了消除風險,外匯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機制、開發交易工具、加強管理等措施,推動了外匯市場的發展。但在面臨具體風險時的決策方式直接導致了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會經常性地出現認知與行為的偏差,造成外匯市場出現許多異?,F象,其中比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問題”?!氨人鲉栴}”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預期貶值之前較長的一段時間,比索就開始出現貶值的現象。盡管最后市場預期被證明是正確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實際貶值和預期貶值不一致,存在一個時間差,實際貶值提前。Krasker (1980)指出決定匯率的潛在變量較大變化有一個小概率,在無限時間的跨度內,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樣本期間內,該事件可能根本不會發生,這樣這個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檢驗的有限樣本期間內可能就反應不出來。這個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潛在發生對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和預期有重要影響?!氨人鲉栴}”表明一些外匯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外匯交易商在從事外匯交易過程中,在其認為貶值風險將要增加的情況下,決策權重發生了明顯變化,紛紛提前采取措施,導致比索提前貶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變自己的預期,最終形成羊群效應,導致整個市場波動。
(二)信息決策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活動是以其期望或預測為基礎的,他們對外匯資產價格未來運動的看法是決策關鍵。交易商對匯率運動方向的預測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數。一般而言,信息不僅包括事實,也包括評估事實所需的技術或人力資本;不僅包括新聞報道,還包括有關新聞報道的意義價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對新聞的任何舉措也都屬于信息的研究范疇。通常情況下,市場中不同的交易商所獲的信息不同,并因之產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進行交易。
交易商獲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則便沒有人會不辭勞苦、想方設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資料。如果沒有消息依據的人在市場上可以和有情報根據的人一樣應付自如,那就不會有任何人愿意閱讀媒體消息、觀看路透社行情并進行追蹤研究。正因為信息是影響交易商戰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論都以信息條件作為劃分交易商戰略特征的重要標尺。
信息對外匯市場的影響是通過交易商行為實現的。外匯市場微觀結構理論的大量實證研究發現,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高度的日內相關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相關性。他們認為形成這種相關性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外匯市場用一種有效的方式處理信息。市場將單個人的微量信息加總,以相對較快且平穩的速度傳遞給每一位交易者。外匯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比較及時,利用信息優勢,有些交易商能夠通過交易獲利,外匯市場交易商信息條件存在異質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夠產生“過度波動性”,市場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 1988; Frankel and Froot,1990)。
在外匯市場眾多的參與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現的各種市場參與者是外匯市場主導力量,他們的戰略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外匯市場的發展。資產組合理論認為,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總是根據各種資產的風險、收益以及流動性特征等來決定持有量。作為一個高度簡化的理論,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資過程中的基本行為特征。但對現實的交易來說,交易商所考慮的因素遠遠不止這些。具體說來,交易商在選擇交易戰略過程中受到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因素的影響。其中,客觀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臨的市場條件和自身條件兩個層次;主觀因素主要是指風險和信息對交易商決策所起的影響作用。后者,直接導致交易商交易行為的異質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備的條件不同、行為方式不同,才會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終形成外匯市場巨大的交易量,使外匯市場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
三、交易商戰略與我國外匯市場發展
外匯市場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體間迅速傳播、外匯資產的價格能否對信息做出充分調整、潛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轉化為現實的交易等方面。具體說來,外匯市場的發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愿意并能夠交易本外幣的個人和機構之間的網絡已經建立,愿意并能夠賣出貨幣的個人與愿意并能夠買入的個人相連接,對雙方均有益的交易不會因為缺乏連接而不能進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進行;最后,市場能發現外匯供求平衡的匯率水平,也就是市場出清。總之,外匯市場運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匯交易主體是否能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為衡量標準,而外匯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的大小正是這一標準的體現。因此,從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出發,我國外匯市場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提高外匯市場效率:
(一)有步驟、按次序地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
資本自由流動、貨幣自由兌換、匯率自由波動是發達外匯市場所應具備的三大基本條件。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民幣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場,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是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外匯市場發展的前提。就外匯市場而言,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匯交易量、提高市場流動性,但同時也會導致匯率波動加劇。就后者而言,匯率波動會給一國經濟發展造成沖擊,但隨著金融體系完善,外匯市場發展,這些沖擊會得到部分化解。保羅.克魯格曼曾在《匯率的不穩定》一文中指出,對于(20世紀)80年代的浮動匯率,一個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匯率的大幅波動對真實經濟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輕微的影響。同時,對于資本過度流入和匯率過度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通過采取一些措施來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或是利用外匯儲備建立海外投資機構在國際外匯市場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匯交易商,促進外匯交易主體結構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體對外匯市場發展起不同作用。雖然說,外匯市場客戶是外匯市場最終推動者,但國際外匯市場發展表明,外匯市場交易商在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是外匯市場的主導力量。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規模大,對外匯市場的影響較大;另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創新能力和創新欲望強,容易形成實際的推動力。
交易主體的結構決定外匯市場利益分配關系,交易主體結構是否合理決定了外匯市場發展是否平穩。按外匯市場交易主體在交易中表現出的行為特征來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在外匯交易中一般充當知情交易者角色,對于穩定外匯市場、溝通外匯供求、傳遞市場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規模較小的交易主體往往充當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體的比例,及其構成對一個有效的外匯市場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匯交易機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市場參與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規則,其主要功能是將外匯市場潛在供求轉換成現實的交易。在這一轉換過程中,價格發現過程是關鍵。不同的交易機制在價格發現過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機制在所允許的指令類型、交易可能發生的時間、交易提交時投資者所能獲得的市場信息數量和質量以及對做市商提供流動性的依賴程度都有所不同,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交易商實施交易戰略的制度前提。外匯交易機制決定了外匯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實現市場效率的關鍵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對貨幣價值的確定、供求關系的協調、信息的溝通、政策的傳導等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外匯市場的發展必須要完善交易機制,提高外匯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機制具有不同特征,對外匯市場效率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按照交易機制與交易安排的關系,可以把交易機制分為集中化的市場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兩大類。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對做市商集體來說是有效的,但外匯買賣價差較大,波動性較高,而集中化的市場買賣價差較小,波動性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要比集中化的市場面臨市場崩潰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國外匯市場通過采用電子經紀系統和集中清算,緩解了信用風險,但市場流動性較差。為進一步發展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健全外匯市場運行機制,2003年9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雙向交易的通知》,決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雙向交易。允許各會員單位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在同場交易中進行買賣雙向交易。為引進了做市商機制,增強市場流動性、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四)促進外匯交易工具創新,滿易需求
在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主體對獲利要求不同,風險偏好也不同,因此,他們在交易工具的選擇上也具有多樣性。一個成熟的、有效的市場應該能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來滿易主體的不同需求。因此,為了擴大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提高外匯市場效率,必須不斷促進外匯交易工具的創新,滿足外匯交易商的各種交易需求。
(五)完善電子交易系統,改進外匯交易設施、降低交易成本
現代金融市場的發展是以計算機和網絡信息技術為保證的,電子交易方式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信息傳遞質量,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發展的潮流。就外匯市場而言,電子交易的興起改變了外匯交易方式,給其帶來了深刻的變革。例如,電子交易的發展促使傳統的OTC市場與交易所市場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兩種交易方式趨于融合。
建立完善的電子交易系統不僅是我國外匯市場發展要求,也是參與國際競爭的前提條件。我國外匯市場建立伊始,就以先進的計算機和通訊技術手段,建立起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電子競價交易系統。該系統采用上海、北京雙中心異地備份的體系結構,公共數據網與金融衛星專用網互為備份,形成了全國范圍的實時電子交易平臺,會員通過現場或遠程交易終端自主報價,以多種技術手段、多種交易方式,滿足了不同層次市場需要。隨著技術的發展,外匯市場的交易方式還會不斷有新的變化。市場參與者會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交易商戰略概述
在實際交易活動中,交易商總是基于過去經驗、現存條件以及未來預測制定行動方案,因此,交易商的主觀判斷——信念(belief)在交易商戰略選擇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作用。在對信息的搜集和處理過程中,交易商經常出現認知偏差,這些偏差造成不同交易商對于相同信息的判斷出現差異,最終導致在交易戰略的選擇上出現分化。同時,不同交易商的信息條件不同,也導致戰略選擇出現差異。
戰略的本義是對戰爭全局的謀劃和指導,泛指指導或決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戰略是指,交易商根據自身條件和市場發展趨勢,在尋求利潤和(或)規避風險過程中所選擇的交易方式,以及為實現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舉措,這些交易方式對外匯交易商會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具體說來,交易商戰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風險控制者與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
就單個交易商而言,外匯市場上規模較小的交易商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為了控制外匯頭寸的風險暴露,他們必須根據外匯市場交易實情不斷調險頭寸。而那些規模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過程中,面臨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買入和賣出指令,由于這些指令是隨機的,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會產生不平衡,為避免破產,做市商必須保持一定的頭寸,通過交易來平衡這種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的不平衡。因此,這類以風險控制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稱為存貨控制型外匯交易。一般認為,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直接影響到外匯市場短期運行,造成外匯市場日內交易量、價差和市場波動性出現有規律運動。
(二)投機者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戰略
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商擁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們根據自己對市場的判斷進行投機,這類交易以投機為特征,其出發點是交易商的信息條件,因此被稱為信息驅動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驅動型交易也會對外匯市場起重要影響,它既可能起到穩定現有市場結構的作用,也可能驅使市場體系發展成一種新的穩定結構,這種穩定結構甚至可能會對應一種新的市場動態機制。例如,當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場運動方向達成一致意見時,就會出現一個單向市場,即:當所有交易者都認為英鎊下跌時,他們就會都想賣空英鎊,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鎊的價格會跳到一個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與正反饋交易戰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對風險資產未來收益分布形成錯誤理念,并按照這種錯誤理念選擇交易戰略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在市場中收集和處理信息以及形成預期收益的某一環節中出現了行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們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錯誤的評估了與收益相關的風險。
大量調查研究發現,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饋交易行為,他們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買入,價格下跌時賣出。導致交易者選擇這種交易戰略的因素有許多。首先,從交易者對外匯資產價格的主觀預期來看,導致交易者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價格預期采用簡單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從外匯交易機制來看,在主動交易過程中,交易商買賣外匯資產的限價指令性質也可能會導致其選擇正反饋交易,因為限價指令使得在外匯資產價格下跌時,交易者加速賣出;再次,從交易模式來看,在外匯交易過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滿足債權人追加保證金要求,而被迫平倉,從而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此外,外匯交易商往往在外匯交易機制設計過程中,對交易員設置一定的頭寸限額,鼓勵其進行止損交易,這種交易結果也會導致交易商的正反饋交易。一般而言,在實踐中,投資者愿意選擇這種交易戰略,因為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其財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時,也傾向于承擔更大的風險。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Money)戰略
除了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類外匯交易商在市場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的錯誤判斷,根據自身優勢,將外匯資產價格推回到與基本面相符的水平,這類交易者經常被稱為套利者。他們經常性的在各個外匯市場間,吞吐各類外匯資產,充當噪音交易者的對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靈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場中的各類獲利機會,往往被認為是穩定市場的力量。具體來說,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判斷不準的缺點,在后者過分樂觀,大量購買外匯資產時,向市場拋售存貨;而當噪音交易者過分悲觀,積極拋售外匯資產時,大量買進。這類建立在對市場信息有較為準確判斷基礎之上的交易戰略被稱為知情者下注戰略。
這幾類交易戰略是從不同角度來刻畫的,其中存貨控制型交易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是從交易商的交易動機出發的,它們分別對應于外匯交易商的風險控制與投機行為,因此,這兩類交易戰略是最基本的。后兩類交易戰略是從交易商行為特征來刻畫的,是前兩種交易戰略在實際交易活動中的體現。因此本文以前兩種交易戰略作為考察重點。
二、交易商戰略影響因素分析
(一)風險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投資理論認為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和交易戰略是建立在對風險和收益的判斷基礎之上的,風險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為準則。許多研究表明國際資產組合多樣化是減小風險的最有效途徑之一,作為國際間資產組合經營者,外匯交易商可以通過投資多個國際市場實現多樣化。
在外匯市場實際操作中,為了消除風險,外匯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機制、開發交易工具、加強管理等措施,推動了外匯市場的發展。但在面臨具體風險時的決策方式直接導致了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會經常性地出現認知與行為的偏差,造成外匯市場出現許多異?,F象,其中比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問題”。“比索問題”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預期貶值之前較長的一段時間,比索就開始出現貶值的現象。盡管最后市場預期被證明是正確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實際貶值和預期貶值不一致,存在一個時間差,實際貶值提前。Krasker(1980)指出決定匯率的潛在變量較大變化有一個小概率,在無限時間的跨度內,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樣本期間內,該事件可能根本不會發生,這樣這個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檢驗的有限樣本期間內可能就反應不出來。這個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潛在發生對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和預期有重要影響?!氨人鲉栴}”表明一些外匯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外匯交易商在從事外匯交易過程中,在其認為貶值風險將要增加的情況下,決策權重發生了明顯變化,紛紛提前采取措施,導致比索提前貶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變自己的預期,最終形成羊群效應,導致整個市場波動。
(二)信息決策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活動是以其期望或預測為基礎的,他們對外匯資產價格未來運動的看法是決策關鍵。交易商對匯率運動方向的預測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數。一般而言,信息不僅包括事實,也包括評估事實所需的技術或人力資本;不僅包括新聞報道,還包括有關新聞報道的意義價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對新聞的任何舉措也都屬于信息的研究范疇。通常情況下,市場中不同的交易商所獲的信息不同,并因之產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進行交易。
交易商獲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則便沒有人會不辭勞苦、想方設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資料。如果沒有消息依據的人在市場上可以和有情報根據的人一樣應付自如,那就不會有任何人愿意閱讀媒體消息、觀看路透社行情并進行追蹤研究。正因為信息是影響交易商戰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論都以信息條件作為劃分交易商戰略特征的重要標尺。
信息對外匯市場的影響是通過交易商行為實現的。外匯市場微觀結構理論的大量實證研究發現,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高度的日內相關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相關性。他們認為形成這種相關性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外匯市場用一種有效的方式處理信息。市場將單個人的微量信息加總,以相對較快且平穩的速度傳遞給每一位交易者。外匯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比較及時,利用信息優勢,有些交易商能夠通過交易獲利,外匯市場交易商信息條件存在異質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夠產生“過度波動性”,市場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1988;FrankelandFroot,1990)。
在外匯市場眾多的參與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現的各種市場參與者是外匯市場主導力量,他們的戰略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外匯市場的發展。資產組合理論認為,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總是根據各種資產的風險、收益以及流動性特征等來決定持有量。作為一個高度簡化的理論,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資過程中的基本行為特征。但對現實的交易來說,交易商所考慮的因素遠遠不止這些。具體說來,交易商在選擇交易戰略過程中受到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因素的影響。其中,客觀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臨的市場條件和自身條件兩個層次;主觀因素主要是指風險和信息對交易商決策所起的影響作用。后者,直接導致交易商交易行為的異質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備的條件不同、行為方式不同,才會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終形成外匯市場巨大的交易量,使外匯市場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
三、交易商戰略與我國外匯市場發展
外匯市場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體間迅速傳播、外匯資產的價格能否對信息做出充分調整、潛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轉化為現實的交易等方面。具體說來,外匯市場的發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愿意并能夠交易本外幣的個人和機構之間的網絡已經建立,愿意并能夠賣出貨幣的個人與愿意并能夠買入的個人相連接,對雙方均有益的交易不會因為缺乏連接而不能進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進行;最后,市場能發現外匯供求平衡的匯率水平,也就是市場出清??傊鈪R市場運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匯交易主體是否能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為衡量標準,而外匯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的大小正是這一標準的體現。因此,從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出發,我國外匯市場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提高外匯市場效率:
(一)有步驟、按次序地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
資本自由流動、貨幣自由兌換、匯率自由波動是發達外匯市場所應具備的三大基本條件。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民幣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場,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是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外匯市場發展的前提。就外匯市場而言,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匯交易量、提高市場流動性,但同時也會導致匯率波動加劇。就后者而言,匯率波動會給一國經濟發展造成沖擊,但隨著金融體系完善,外匯市場發展,這些沖擊會得到部分化解。保羅.克魯格曼曾在《匯率的不穩定》一文中指出,對于(20世紀)80年代的浮動匯率,一個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匯率的大幅波動對真實經濟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輕微的影響。同時,對于資本過度流入和匯率過度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通過采取一些措施來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或是利用外匯儲備建立海外投資機構在國際外匯市場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匯交易商,促進外匯交易主體結構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體對外匯市場發展起不同作用。雖然說,外匯市場客戶是外匯市場最終推動者,但國際外匯市場發展表明,外匯市場交易商在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是外匯市場的主導力量。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規模大,對外匯市場的影響較大;另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創新能力和創新欲望強,容易形成實際的推動力。
交易主體的結構決定外匯市場利益分配關系,交易主體結構是否合理決定了外匯市場發展是否平穩。按外匯市場交易主體在交易中表現出的行為特征來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在外匯交易中一般充當知情交易者角色,對于穩定外匯市場、溝通外匯供求、傳遞市場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規模較小的交易主體往往充當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體的比例,及其構成對一個有效的外匯市場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匯交易機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市場參與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規則,其主要功能是將外匯市場潛在供求轉換成現實的交易。在這一轉換過程中,價格發現過程是關鍵。不同的交易機制在價格發現過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機制在所允許的指令類型、交易可能發生的時間、交易提交時投資者所能獲得的市場信息數量和質量以及對做市商提供流動性的依賴程度都有所不同,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交易商實施交易戰略的制度前提。外匯交易機制決定了外匯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實現市場效率的關鍵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對貨幣價值的確定、供求關系的協調、信息的溝通、政策的傳導等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外匯市場的發展必須要完善交易機制,提高外匯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機制具有不同特征,對外匯市場效率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按照交易機制與交易安排的關系,可以把交易機制分為集中化的市場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兩大類。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對做市商集體來說是有效的,但外匯買賣價差較大,波動性較高,而集中化的市場買賣價差較小,波動性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要比集中化的市場面臨市場崩潰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國外匯市場通過采用電子經紀系統和集中清算,緩解了信用風險,但市場流動性較差。為進一步發展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健全外匯市場運行機制,2003年9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雙向交易的通知》,決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雙向交易。允許各會員單位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在同場交易中進行買賣雙向交易。為引進了做市商機制,增強市場流動性、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四)促進外匯交易工具創新,滿易需求
在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主體對獲利要求不同,風險偏好也不同,因此,他們在交易工具的選擇上也具有多樣性。一個成熟的、有效的市場應該能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來滿易主體的不同需求。因此,為了擴大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提高外匯市場效率,必須不斷促進外匯交易工具的創新,滿足外匯交易商的各種交易需求。
(五)完善電子交易系統,改進外匯交易設施、降低交易成本
【關鍵詞】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競價制度
我國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后建立了現行的銀行間外匯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是我國外匯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金融機構間通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進行人民幣和外幣之間交易的市場。在我國,經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境內金融機構可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包括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
外匯交易制度是外匯市場交易主體參與外匯交易的方式、規則的集合,它不同于匯率形成機制。外匯交易制度是國家管理當局依據我國外匯市場實際狀況制定的。而匯率形成機制則受一國國情及諸多外在因素的共同影響,不僅與市場供求有關,也與一國對外貿易調節作用有關,是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的有機結合。
一、我國引入外匯做市商制度的背景
我國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實行強制結售匯制度,它要求除個別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入和少數經批準可保留的外匯收入外,其它企業和個人手中的外匯都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而外匯指定銀行則必須把高于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頭寸額度之外的外匯在市場上賣出。央行一般充當“最后接盤人”角色,買入外匯以積累外匯儲備。在強制結售匯制度下,一方面,大多數中資企業失去了根據自身需求和未來預期調整外匯頭寸的機會,頭寸的調劑只在銀行間進行。另一方面,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嚴格的會員準入限制,這就使得市場參與成員較少,且交易集中,交易品種單一。此外,銀行所持有的頭寸比例也必須嚴格按照中央銀行的規定。外匯市場參與主體并不能主導自身所持頭寸比例,須按規定拋出多余頭寸或補進不足的頭寸。中央銀行“最后接盤人”的角色使其成為外匯市場上唯一的“做市商”,處于買方壟斷地位并完全控制匯率水平。而結售匯業務量最大的中國銀行則處于賣方壟斷地位。因此,外匯管理體制的約束使得外匯市場具有壟斷性,缺乏開放性和流動性,由此形成的匯率缺乏彈性,并不能反映真正的供需關系。
二、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制度的演進
金融交易機制根據價格形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指令驅動系統和報價驅動系統,也即競價制度和做市商制度。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制度經歷了由競價交易機制向做市商交易機制的演進。
1.集中競價交易機制
在1994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間,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的是自主報價、撮合成交的集中競價交易機制。在這種機制下,電子交易系統將交易各方的報價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交易。在我國金融體系尚不健全、匯率形成機制有待完善的背景下,競價交易機制能有效地保證市場參與主體交易行為的高度透明,確保銀行間外匯市場的正常運行,便于央行及時掌握市場缺口并予以平補。
2.做市商交易機制
做市商制度是成熟金融市場中最常用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金融市場上,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金融產品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投資者進行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并實現一定的利潤。外匯市場的做市商,是即期外匯交易的報價者與取價者。做市商制度不同于競價交易方式,一般為柜臺交易市場所采用。
2002年4月1日,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增加歐元/人民幣交易,并以此作為做市商制度試點,同年7月,又將試點擴大到港元/人民幣交易。
2005年11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暫行)》的通知,決定自2006年1月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吨敢〞盒校穼ψ鍪猩虘邆涞幕緱l件、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等做出了明確規定。2010年12月30,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推出銀行間外匯市場嘗試做市義務,降低了非做市商開展做市競爭的準入門檻。同時建立了做市商分層制度,提高遠期掉期等衍生市場流動性和交易效率。2013年4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進行了修定,將綜合做市商應具備的條件之一資本充足率條件取消,代之以《銀行間外匯市場評優辦法》的排名。修定降低和取消了一些門檻,通過擴大市場參與者來增加市場厚度,有利于強化市場競爭,降低壟斷的可能。
三、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意義
1.有利于價格發現
做市商通過不斷的雙向報價,從買賣價差中獲利。這是一個貝葉斯學習過程,做市商依據經驗及實際交易信息來推測匯率的真實水平,從而調整報價。隨著交易的進行,信息不斷在交易價格中得到反映,信息的傳播和發現過程正是匯率水平的決定過程。通過做市商不斷循環的報價過程,市場達到均衡,這就是做市商的價格發現功能。
2.有助于增加交易量,提高市場流動性
一方面,做市商不斷的買入和賣出外匯使得銀行產生空頭或多頭的敞口,需要迅速進行頭寸轉換,這意味著做市商與客戶的一筆交易會派生出更多的交易。另一方面,當做市商出現存貨失衡時,會更新報價以吸引客戶并在做市商間進行頭寸的平衡。做市商彼此間傳遞存貨的行為產生“熱番薯”效應,造成了大量的外匯交易。
此外,做市商通過不斷報價,能有效地縮短交易者等待交易及做市商自身持有頭寸的時間,減少庫存風險。做市商間的競爭性報價對于市場參與者來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這種參與反過來又增加了產品的流動性,使市場進入創造流動性的良性循環。
3.有助于促進競爭,提高價格透明度
做市商交易機制,也即報價驅動機制,每個做市商通過具有競爭力的報價來吸引參與者。做市商報價的價差與做市商數量成反比關系,當市場中存在多家做市商時,每個做市商都會為了吸引更多的買賣訂單流從而縮小報價價差,由此形成的交易價格也更接近真實的匯價。做市商間的相互競爭大大地提高了價格透明度,使得匯率的決定更加市場化、公開化。
4.有利于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進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國際收支中經常項目和資本與金融項目方面的順差產生了大量的外匯占款,導致了較大的通貨膨脹壓力和人民幣升值壓力。由此產生的匯率決定機制很難反映資本和金融項目下真實的外匯供求關系。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有利于完善人民幣的微觀形成機制,提高匯率的彈性,實現人民幣匯率決定市場化。
參考文獻
[1]曹勇.做市商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與中國外匯市場的發展[J].國際金融研究,2006(4):
67-73.
[2]林孝成.外匯做市商制度及其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影響[J].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6):25-28.
[3]任兆璋,寧忠忠.淺議人民幣匯率微觀形成機制改革[J].學術研究,2006(12):46-51.
[4]王棟.完善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J].貨幣政策,2005(5):41.
作者簡介:
關鍵詞:外匯市場遠期匯率國外經驗
一、韓國離岸遠期匯率市場
1、韓國離岸NDF市場的發展歷程簡介
韓元離岸衍生品交易開始于1996年,當時韓國國內已有以實需為原則的韓元遠期交易,但由于資本管制、匯率制度等的方面原因,相關交易并不活躍。隨著外匯交易自由化改革的不斷深入,韓國的境內金融機構和非居民于1999年4月獲許投資韓元離岸NDF交易,這意味著韓元的離岸NDF市場通過韓國銀行與韓國國內的外匯遠期、即期交易實現了融通,韓元離岸市場的交易量開始迅猛增長,離岸NDF匯率對在岸即期匯率的影響日益明顯。
2003年9月之后,由于美國奉行弱勢美元政策,導致韓元面臨較大的升值壓力。韓國政府為了應對這一危機,對外匯市場進行了強勢干預,韓元在岸匯率持續走低。與之相對應,基于對韓元升值的預期,離岸遠期匯率一路走高,且韓國國內銀行與非居民之間的日均交易量較2002年增加一倍、猛增至13.4億元。2004年初,針對離岸市場的過度投機和外匯市場的激烈震蕩,韓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國內銀行參與韓元離岸市場交易,防止了過度購入離岸美元導致韓元在離岸市場匯率進一步走高。2004年2月以后,隨著韓元升值預期的減弱,國外投資者的投機意愿大幅降低,韓國政府開始逐步放松并于當年4月最終取消了相關限制措施。目前,韓元NDF是全球交易量最大、市場深度最好的離岸遠期投資品種之一。
2、韓國發展離岸遠期匯率市場的經驗
(1)市場化程度最高的NDF市場主導貨幣定價權。通常認為,離岸NDF市場是貨幣不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未放開的產物,例如澳大利亞在推行金融自由化后,澳元離岸NDF市場在8個月內就消失了,但韓國在推行金融自由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后,離岸NDF市場和離岸NDF匯率仍然存在,并在價格發現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韓國的資本開放仍不完全、政府對韓元匯率有一定干預;另一方面NDF市場參與者以國際游資為主,投機和套利動機很強,市場對信息的消化和傳遞都非???,保證了NDF市場成為引領在岸即期匯率的信號市場,對韓元即期匯率產生重要影響。
(2)對境內機構開放NDF市場,有利于離岸遠期匯率價格發現信息的傳遞。從韓國1999年對境內開放NDF市場的效果看,有效地將國際上韓元的價格信息傳遞到國內市場,起到了融通國內外市場的作用。Chung(2000)研究發現,隨著離岸韓元NDF市場對國內的開放,離岸交易量的不斷上升,在岸市場的流動性也顯著增強,離岸市場的信息能更為迅速和有效地傳遞到即期市場;Rhee(2005)也得到了類似的結論,發現自韓國離岸市場放開后,韓元離岸遠期市場對韓元/美元的影響力越來越強。
(3)發展離岸遠期匯率市場長期不會對即期市場產生負面影響,但短期內卻容易導致即期市場的劇烈震蕩。根據Rhee(2005)的統計(見表1),韓元匯率自由浮動后,即期匯率的日間波動大約是匯率自由浮動之前的兩倍,但如果以1999年韓國國內遠期外匯交易放開實需要求、允許境內機構參與NDF交易為界,長期并無顯著變動證明外匯市場的波動性增大。然而從短期來看,2003年底至2004年初,市場對韓元的升值預期與韓國政府的穩定匯率形成強烈沖突,離岸市場成為國際熱錢投機的重要工具,并經韓國銀行傳遞至國內,造成韓元境內即期市場的動蕩,成為市場不穩定的源頭。
二、日本離岸遠期匯率市場
1、日本離岸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情況
(1)日元離岸市場發展情況的簡介
從日元衍生品發展歷程看,自20世紀70年代日本開始推行資本項目自由化起,日元即進入國際市場,但由于當時日本的外匯管制還較嚴,交易量較小,日元境外存量僅為300億美元。隨著20世紀80年代日元國際化的推進,日元離岸遠期匯率交易規模開始不斷擴大,1984年日本進一步開放資本項目、取消遠期外匯交易的實需原則和1985年日元匯率開始自由浮動,對離岸日元交易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1986至1989年日本政府進行了一系列金融自由化改革,內容包括設立東京離岸市場、國外金融遠期交易(私人賬戶)自由化、國外金融期貨(私人帳戶)自由化、居民國外存款自由化等,有效提高了日元的國際化程度,日元離岸市場開始蓬勃發展,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2010年日元外匯交易72%發生在離岸市場。
(2)東京離岸市場(Japan Offshore Market,JOM)的設立
東京離岸市場是日元國際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成立于1986年12月1日,開業時經大藏省批準,共有181家外匯銀行參加,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在歐洲交易的歐洲日元。東京離岸市場自開設后發展迅速,到1988年年底余額已超過紐約、香港和新加坡,成為位列倫敦之后的第二大離岸市場。根據日本大藏省統計,截至2008年4月底,JOM市場余額為63.8萬億日元。
(3)日元離岸遠期匯率信息向在岸即期的傳導機制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日本國內有著嚴格的外匯管制措施,離岸市場的日元衍生品匯率對在岸即期匯率影響較弱。隨著日本推行金融自由化和貨幣國際化之后,雖然日本依然奉行在岸市場、離岸市場嚴格分離的原則,希望減少國際市場對在岸市場的影響,但由于金融自由化改革使這種分離變得毫無意義。日元離岸資金大規模借道香港市場迂回流回日本本國,據測算,日元離岸資金流回國內的比例占東京離岸市場資金總量的55%以上。由于日元存在實際上從離岸市場流入日本在岸市場的渠道,導致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之間存在套利通道,在岸市場的利率和匯率變動與離岸市場相關度很高。在1998年廢除日元管制后,日元外匯市場成為全球最自由的市場之一,離岸外匯市場和在岸外匯市場進一步融合。
2、日元國際化過程中的外匯遠期市場沖擊
日元在岸遠期外匯開創于1950年,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遠期交易必須以實需為原則,保證了日本市場的穩定運行,為日本積累外匯儲備、改善國際收支、抑制投機和穩定匯率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1970年,日本成為貿易順差國,自此美日之間貿易摩擦不斷升級,日元面臨很大的升值壓力。1984年4月,在日本國內金融體制尚較為封閉和落后的前提下,日本廢止了遠期外匯交易的實需原則,5月取消了日元兌換限制。金融自由化措施在日元升值的背景下,對日元遠期市場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大量的投機資本通過各種渠道涌入日元離岸衍生品市場豪賭日元升值,日元衍生品日交易量在1984年5月底至10月中旬5個月的時間里,由2700億日元劇增至15000億日元,并在1986年達到至52000億日元。在遠期市場的瘋狂炒作下,日元即期匯率不斷升值,在1986年4月突破1美元兌160日元,1987年1月升值到150日元,并最高達到1美元兌79日元,遠遠超過了實體經濟的承受能力,日元流動性泛濫,制造業轉移境外,最終導致了金融體系的崩潰和經濟陷入長期停滯。
3、日本發展離岸遠期匯率市場的經驗
(1)離岸遠期匯率市場功能的發揮,有賴于離岸市場廣度和深度的加強。隨著日元國際化的推行,特別是在東京離岸市場建立之后,離岸日元規模開始急劇放大,對日元的定價功能也越來越顯著。從學者研究的結果來看,日元離岸外匯市場由于交易量、市場自由度均高于在岸市場,離岸遠期匯率在日元的價格發現中起到主要作用。因此,在國內市場存在外匯管制的情況下,離岸市場是否能真正發揮價格發現功能,取決于市場規模大小和交易自由化程度。
(2)加強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之間的聯系,有利于離岸市場價格發現功能與在岸市場之間的傳導。從日本金融自由化有利的一面來看,在日本在岸市場與離岸市場存在持續的資金流動后,離岸市場對匯率的價格發現通過一定資金流動能傳遞到在岸市場上,有效促進在岸市場匯率向市場化方向發展。
(3)在貨幣存在升值預期時,離岸外匯市場有可能對在岸市場造成致命沖擊。從日本離岸市場遠期匯率對在岸市場的沖擊可以發現,在存在升值預期的情況下,如果貿然向境外開放外匯市場、放松對外匯交易實需原則的要求,投機資本會大量涌入,而離岸遠期在游資的操作下會對進一步加劇這一趨勢,最終導致在岸金融市場的混亂。
三、政策建議
綜上所述,為了進一步發揮人民幣離岸遠期市場功能,穩步推進境內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避免匯率風險給我國經濟帶來的嚴重沖擊,提出如下建議:
1、擴大香港人民幣遠期的交易規模,促進香港人民幣遠期市場的發展。一是加大培育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力度,當前由于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規模較小,造成離岸遠期匯率的穩定性不強、極易受到國際游資的炒作和控制,因此擴大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規模是保證離岸外匯交易穩定性的基礎;二是鼓勵更多的市場交易者參與香港離岸人民幣遠期市場,增加市場的流動性;三是豐富外匯衍生品品種,加快人民幣離岸掉期、期貨等外匯衍生品的開發,增加離岸外匯遠期市場的廣度和深度。
2、逐步放松國內投資者進入離岸NDF市場的管制,進一步暢通境外離岸市場對人民幣匯率的價格發現傳導渠道。在目前資本項目尚存在管制、境內機構直接進入香港離岸人民幣遠期市場可行性較低的情況下,建議適機放開對境內機構進入人民幣離岸NDF市場的限制,充分發揮離岸NDF市場在價格發現上的優勢,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之間價格信息的傳導渠道。
3、有序推進人民幣離岸遠期匯率市場與在岸即期匯率市場之間價格信息傳導渠道的建立,把握開放匯率市場的節奏,不宜貿然放開境內外匯交易的實需原則,防范匯率沖擊風險。
參考文獻:
[1]陳蓉,楊偉,鄭振龍:韓圓NDF市場發展的深層思考及對我國的經驗借鑒.財經問題研究,2009.7
[2]陳暉:日元國際化的經驗與教訓.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3]李曉,上川孝夫:人民幣、日元與亞洲貨幣合作-中日學者的對話.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4]鄭振龍,陳蓉,陳淼鑫,鄧戈威:外匯衍生市場:國際經驗與借鑒.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
[5]Chung J,Yang:Foreign exchange market liberalization:the case of korea .Korea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 Working Papers,2000
關鍵詞:外匯衍生品;外匯市場;匯率改革
中圖分類號:F830.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5-000-01
一、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情況
我國外匯衍生品交易最早于1982年開始試點。后來伴隨中國金融市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金融機構和企業法人經監管部門批準可在一定范圍內按照規定條件,開展特定的衍生交易。中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外匯衍生品交易市場的發展更為緩慢。對于外匯衍生品,我國監管部門始終保持謹慎監管的政策取向。
二、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金融業的發展相對發達國家比較滯后,并且由于我國外匯市場有限的開放性和匯率制度的原因,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還處于起步不久的階段。具體而言我國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交易品種較少。目前,我國外匯衍生品種主要包括:人民幣與外匯間的衍生品即遠期結售匯交易、外匯間衍生品交易、離岸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匯率交易(NDF)、銀行間遠期交易和掉期交易。目前仍以遠期結售匯交易為主,這一品種的交易量也不大,市場化程度不高,交易量較小。2011年4月,銀行對客戶市場和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開展期權交易。而國際上普遍存在的外匯期貨至今未推出。(2)交易規模較小。由于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各品種的交易量都不大。2011年,銀行間遠期外匯衍生品市場累計成交2146億美元、日均成交8.8億美元,不足全球交易額的2‰。(3)市場參與主體少。目前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進行交易的主要是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及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等銀行類金融機構,很多非銀行金融機構、大型機構投資者和大型企業都未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4)商業銀行職能受到抑制。由于目前我國銀行在外匯業務中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商業銀行只能定位在保障政府結售匯制度順利實施、協助官方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上。就外匯衍生品交易者來說,我國交易主體均是在銀行與企業或個人之間進行的,商業銀行扮演屬于零售、的角色,這與國際金融市場上商業銀行的主導地位相去甚遠。
三、國際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特點
目前,外匯市場是全球最大而且最活躍的金融市場。從國際清算銀行對外匯與衍生品的調查報告結果可以看出,國際外匯衍生品市場有以下特點:(1)外匯衍生品市場國際化趨勢明顯。2010年4月的統計數據表明跨境交易占外匯衍生品市場份額的65%,而35%的本地區交易量是歷史水平最低的。(2)場外市場交易占絕大比重。2001年、2004年、2007年和2010年的場外衍生品交易量分別占全部外匯衍生品交易量的99%、98%、97%、93%。(3)在外匯交易的主體構成上,“其他金融機構”交易量增長迅速①,根據2007和2010年的統計數據,“其他金融機構”的交易額從2007年4月的1.3萬億發展到2010年4月的1.9萬億,增長率為42%。
四、國際外匯衍生品市場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目前的現狀,由于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后,應利用自己的后發優勢,促成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具體來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繼續完善“傳統”外匯衍生產品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的推出是遵循著遠期、掉期、期貨和期權這樣的步驟向前推進的。其中,外匯遠期和掉期是市場的主體,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數據進行統計2010年外匯遠期和外匯掉期交易量在OTC市場的比重為91%。完善人民幣遠期市場對于其他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的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完善、協調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場內和場外交易
從國際經驗來看,與商品衍生品等市場主要采取場內交易不同,外匯衍生品市場主要采取場外交易方式,因該交易方式更靈活,可以滿足更多企業客戶非標準化的需求。我國處于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人民幣遠期和掉期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都將是匯率衍生品市場上的主導產品,場外交易的組織形式是一個必然的現實選擇。但是結合我國國情,在外匯管制以及外匯市場全球化程度非常有限的條件下,當前的任務依然是完善場內市場。
(三)擴大市場交易主體,完善商業銀行職能
在歐美成熟金融市場上,機構投資者是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參與主體,多元化的市場參與主體可以平衡市場供求,有利于均衡價格的形成。我國目前銀行間遠期市場施行會員制度,市場參與主體僅為中外資商業銀行,參與主體需求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導致市場交易不活躍。應鼓勵各種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培育包括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和大型財務公司等多元化的交易主體,提高市場活躍性。
注釋:
①其他金融機構包括對沖基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險公司和中央銀行。
參考文獻:
[1]triennial central bank survey report on global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activity in 2010. BIS monetary and economic department.2010,12.
[2]高揚,何帆.中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的次序[M].財貿經濟,2005(10).
[3]外匯管理局.美國、墨西哥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和借鑒價值[J].當代金融家,2005(03).
[4]邢瑩瑩,生潔,等.全球外匯衍生品交易的發展特點及啟示[J].中國貨幣市場,2010(05).
[5]張琳.中國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發展研究[D].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6,4.
[6]馬千里.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J].商場現代化,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