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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企業發展到集團公司時,集團公司總部需要對所屬企業實施有效的管控,而內部審計是提升集團公司管控力度的有效手段。因此,集團管控模式的選擇,必然影響企業管理者主要經濟責任的定位,進而會影響到企業管理者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一、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應體現企業管理者的主要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是對受托人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與評價,可以概括為四個要素,根據重要性依次是:效果性、效率性、合法性、真實性。根據權責利相統一原則,企業管理者的受托責任內容,不僅包括財務責任(財務活動的責任),而且還包括管理責任(企業運營活動的責任)。
根據受托責任的基本內容,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包括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2006年)提出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包括財務審計、績效評價和經濟責任評價,績效評價分為財務績效定量評價和管理績效定性評價。在這些審計內容中,各部分所獲得的審計重視程度是不一樣的,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應體現企業管理者的主要經濟責任,將更多審計資源投入到該責任的審計工作中,從而更加客觀的評價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突出重點,防止以偏賅全。
相對集團所屬企業的管理者而言,管控制模式所搭建的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之間的權力責任分配框架,便是受托責任來源之一,體現出企業管理者的主要經濟責任。
二、戰略管控模式對企業管理者主要經濟責任的影響
戰略管控模式是指以追求集團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和協同效應為目標而對所屬企業采取的管理模式,主要特點是“抓大放小”,集團公司負責集團的戰略規劃、體系建設、資產投資和績效考核,并審批所屬企業運營規劃和經營預算等。作為相對獨立的業務單元,各企業享有高度的經營自,也要制定自己的經營規劃,并提出相應的戰略舉措、資源需求及實施方案,但運營規劃應與集團公司的整體戰略規劃和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且重大決策要上報集團公司審批。
由此可見,在戰略管控模式下,企業管理者主要經濟責任是貫徹集團戰略和制定和落實企業運營戰略,推動集團公司整體戰略規劃的實現,即管理責任的主要部分是戰略責任。
三、在戰略管控模式下,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應該是戰略責任
目前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常常不能體現企業管理者的主要經濟責任。在審計實踐中,有的審計側重于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計,有的側重于財務收支審計,還有的側重于考核指標審計,缺乏深層次的審計,使審計內容重點不突出,而且與年度財務審計有較大的重合度。在戰略責任導向下,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任務就是評估企業管理者在貫徹集團戰略和制定落實企業運營戰略過程中,運營戰略制定是否科學,是否與集團公司戰略保持一致,各項戰略宣貫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在實際操作中,不但要重視財務審計和運營績效審計等,還需要加強以下四個方面:
(一)運營戰略制定的審計
運營戰略審計主要是審核企業是否在集團總體戰略的指導下,制定了適合本企業的運營戰略。審計內容包括:戰略分析是否科學和全面,宏觀環境和行業形勢的分析是否充分,機會、威脅、優勢、劣勢等各種因素的判斷是否合理;社會、環境、資源、文化等社會責任是否被充分考慮;戰略方案選擇標準是否科學,是否充分考慮了影響路徑依賴、風險偏好、競爭者反應等戰略因素;戰略方案內容是否有合適的戰略舉措和行動路徑,企業資源是否能有效支持戰略舉措實施;戰略目標是否與集團公司保持一致,運營規劃已經上報集團公司并獲得批準;
(二)戰略貫徹與落實的審計
通過定期審核企業目標的實現情況,評價運營戰略管理的效果,發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改進建設。審計內容包括:審查戰略實施過程是否沿著戰略目標和階段目標的方向進行;戰略控制系統是否有效運行,當發生目標和舉措偏離時,是否進行了有效的戰略控制,戰略控制行為是否遵循了既定策略,是否考慮了有關制約因素;根據形勢發展,是否及時進行了適當的戰略調整,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批準。
(三)戰略實施支持系統的審計
在企業中,戰略實施支持系統包括組織體系、制度體系、企業文化等,是企業運行的根基,是戰略規劃實現的重要保重。審計內容包括:主要是檢查和評價企業戰略實施支持系統架構是否適應企業戰略需求;體系架構是否能夠隨著戰略目標、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及時完善現有戰略實施支持系統。
總之,作為評價企業管理者履行受托責任的經濟責任審計,要與管控模式、主要經濟責任保持一致,重點審計集團戰略的貫徹情況和企業運營戰略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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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也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儼然已經成為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一個壯舉,經濟責任審計已經成為我國審計工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此對今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規模和形式來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自身的工作。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研究,不僅在理論方面得到了很大的進步,還在監督企業管理層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作用。但是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較晚,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行解決。電力企業是我國國有企業中發展較為快速的企業,但同時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通過研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控制對策,以期能夠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和作用
1.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企業的管理者在其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合理性以及效益等進行監督和審核的活動,是在企業財務審計的基礎之上,將審計結果與管理者的責任相聯系。可以說,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一般具有特定的審計對象,由企業管理者的任期時間作為審計期間,主要審查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所有經濟活動。同時,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涉及較多方面,不僅包括一般審計所具有的內容還包括其他經濟效益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企業管理者任職期內的管理行為及結果進行審計,以此來評價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水平,確定企業財務審計的真實性及合理性進行審計,并在此基礎上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以此為人事部門評價管理者提供依據。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僅能夠對評價內容提供標準,還能夠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
1.2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作用
第一,完善企業監督機制,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提高了對企業管理者的考核質量。
第二,增強企業財政監督機制,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要內容,因而能夠重點監督企業管理者的財政情況。
第三,增強企業管理者的自覺性,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管理人員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公平且客觀的審查,使水平較高的管理者能夠得到較高的評價,而違反了經濟政策的管理者則會得到查處,從而進一步促進管理者認真履行自身職責。
第四,提升企業管理效率,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進一步查清企業的資產,了解企業的效益,發現企業經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期進一步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2.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為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內容,同時審計應當以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為主要內容。
2.1 管理者任期內企業的財務合法性
企業財務合法性主要是指企業的財務核算是否符合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是否客觀、真實且合理,同時財務報告是否完整及合法,以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理且有效。
2.2 企業的資金周轉情況
企業的資金周轉狀況主要是指企業的各項經濟資源的使用效率和周轉狀況,經營狀況是否有所改良,資產的完整性如何,企業是否存在資產質量下降的狀況,且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狀況有何影響。
2.3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狀況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主要是指企業的經營決策中風險較高的投融資決策、公司經營結構、資本變革以及企業資產重組等對企業當前狀況及未來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決策。
2.4 企業電力銷售管理狀況
電力企業的電力銷售管理審計主要是指以評價電力銷售業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為主要內容,采取抽查驗證的方式,驗證電力銷售相關信息的狀況,為審計提供依據。
3.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風險
一是審計力量較為有限,且與審計任務相矛盾。從總體來看,審計對象較多,但是企業的審計力量較為有限。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定的,并且每年都會安排一定數量的審計工作,而審計對象的數量卻并不確定,這就導致審計力量不足。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比一般審計有更廣泛的內容,還會對被審計的管理者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
二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不夠明確。電力企業的內部審計是我國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具有信息、資源、人員及組織等優勢,電力企業通過內部審計來提升自身的經濟責任已經越來越重要。電力企業基本都制定了企業自身的內部審計制度,但是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的主體并不明確,阻礙了經濟責任審計在電力企業中的作用。
三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較難確定。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是否能夠完成各項經濟指標、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企業收支的合法性等。但是在企業實際經營狀況中有一些經濟責任難以進行劃分。
四是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統一。當前,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缺乏完善的法律規范,相關的制度并不完善。并且審計的評價主要是針對審計范圍內的特定事項,審計的職責并沒有對人的審計范圍進行規定,并且對人的評價缺乏依據。
4. 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對策
4.1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是能夠真正實現高效和統一的主要基礎。可以說,它并不是企業審計能夠單獨完成的,而是需要聯合組織、紀律監督等部門進行工作協調。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需要企業內部的組織、審計和紀律部門等能夠統一分工,共同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2 明確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目標
首先,電力企業應當設立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是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企業的短期目標則是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責任。同時,電力企業應當將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與企業發展方向相結合。可以說,只有兩種發展和改革方向相一致,才能不斷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如果企業能夠做好自身的財務審計,那么企業的經濟責任能夠更加明確,那么審計結果就可以更為明確地對相關人員進行正確評價。
4.3 明確界定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
為了消除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申風險,電力企業應當首先明確經濟責任中的前任和現任責任。同時,電力企業也應當明確直接責任與主要責任的區別。首先企業管理者應當對分工負一定的直接責任,對其余負間接責任。而對于其任期內,未經其審批而發生的重大凈問題應當由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4.4 建立完善的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構建首先應當考慮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狀況,不僅需要對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等指標進行分析,還應當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率等進行評價。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實事求是、全面反映被審計單位的主要狀況,不能主觀且片面在審計評價中,電力企業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首先應當對重要的經濟事件進行評價;其次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在進行經濟評價時,需要以事實為依據;最后應當遵循客觀的原則,以客觀、多方地角度來看問題,并且能夠客觀且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
關鍵詞: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制度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電企業的知名度,并促進供電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本文關于如何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義主要體現在理論研究意義和現實研究意義兩方面。理論研究意義表現為,本文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和作用兩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內容進行了概括,能夠為其他研究該領域的學者提供寶貴的理論基礎和依據;現實研究意義表現為,本文通過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的研究,重點探討了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措施,能夠為當前存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供電企業提供寶貴的建議。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內容概括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網絡時代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單位的相關法定代表人或是相關的企業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時間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對履行其職能所展開的經濟審計行為。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業在經營發展進程中,能夠分清企業經濟責任人任期時間內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并為企業單位相關的紀檢部門和考核部門等,提供實際的經濟參考依據,以此促進企業單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管理能力,并為企業負責人的發展決策提供相應的基礎。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在企業經營發展進程中,無論是對保護國家財產安全,還是促進企業領導廉政建設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體現在其能夠對企業的相關財務進行明確,并提高企業負責人的工作效率,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對企業相關管理者所在的部門和相關的財政收入和支出進行審計,從而達到了解企業經濟發展情況的目的,縮短下任企業管理者的適應時間。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也體現在其能夠加強對企業責任人和管理者的監督,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有效的使企業管理者在履行職務時,將定性與量性相結合,由此達到對企業相關經濟指標的考核目的。
二、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現代化社會中,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是十分重要的,對于供電企業而言,供電企業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極為必要,主要體現在其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部分供電企業的相關管理者和負責人,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益,而忽視國家和企業的整體利益,對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經濟支出進行虛假報賬,同時人為的利用自身職務的便利,調節企業的資金利潤,嚴重限制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促使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責任審計不僅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在社會經濟文化不斷發展的新時代下,物質生活和經濟的誘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自律性逐漸下降,中飽私囊的現象日益頻繁。尤其在日常的企業經營業務往來中,企業負責人為了獲取個人利益,將企業的發展目標以及經營理念,放到個人經濟利益之后,由此極大程度上造成了企業的經濟損失,并造成的現象。因此必須要實施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
三、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首先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以創新的形式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而達到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目的。就當前我國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現狀而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在發展進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對落后和陳舊的問題,因此為了能夠有效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 一方面,要根據供電企業負責人干部監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對負責人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輪審制度,對于任職期滿兩年的負責人實施有計劃的安排審計;另一方面,要在審計工作中,充分的利用與日常審計工作有關聯的工作資料和財務成果,以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過程中,不僅要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同時也要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審計內容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準確性具有重要影響。關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體現在,其一,加強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加強企業負責人在職務期間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審查,以及對企業內控制度建立情況的審查和評價等;其二,對于企業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成績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包括管理者對供電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
(三)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目的
明確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與審計目的,是當前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要嚴格管理審計情況,明確審計工作的內容和目的,審計的目的并非是為了審計而審計,而是通過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高供電企業的經營水平,并提高供電企業的自身內控能力,進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在供電企業發展進程中,只有明確審計內容和審計的目的,才能夠實現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四)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
審計制度對于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導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須要完善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審計制度。一方面,要針對當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出臺相應的審計決定執行工作管理標準,對被審計的供電企業單位進行嚴格的考核,并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另一方面,要通過對供電企業的審計制度建立情況,落實具體的審計決定單位,并在最終考核中對供電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以此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
四、結語
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研究,不僅是當前供電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標,同時對于供電企業的未來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關于如何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內容進行了闡述,同時從經濟責任審計是供電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廉政建設的基礎兩方面,展開對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最后從轉變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式、加強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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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而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企業財務劃分為出資者財務和經營者財務,與之相對應,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劃分為出資者財務風險和經營者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包括及時籌集資金、合理安排資本投向、確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標是實現資本最大限度的增值。與出資者財務目標相對應,出資者財務風險就是企業出資者面臨的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風險是企業最基本的財務風險,且是一種靜態風險。在兩權分離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交由經營者決策和執行,出資者對企業風險的管理主要通過一系列監督機制來實現。因此,出資者重視的是企業經營的結果而非過程,所以,出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是一種靜態風險。另外,出資者財務風險也是一種制度性財務風險。所謂制度性財務風險是指由制度引發、受制度影響的風險。由于出資者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參與程度低,其對企業的管理主要通過一些制度性手段來實現。
出資者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1)資本投資風險。出資者對外投資形成了出資者與經營者的資本關系,這種資本關系也是財務關系——投資與接受投資的關系。出資者對外投資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被投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引起對外投資收益出現不確定性變動的風險,即資本投資風險。(2)資本減值風險。出資者投入資本后就要求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從廣義上看,資本保全價值包括原始資本價值和無風險收益,資本增值價值包括資本有形增值和資本無形增值等。從狹義上看,如果一個會計期間,期末所有者權益比期初所有者權益減少了,則出資者遭受了資本減值。因此,資本減值風險是出資者所投入資本同被投資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而導致起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3)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為尋求更大的資本回報、避免資本風險,需要調整資本結構,包括把資本從被投資企業轉移出去,或者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資本。這些資本轉移活動就是資本經營活動。在資本經營活動中,由于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相偏離,由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資本經營財務風險。
二、出資人財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對策
(一)構建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防范財務風險。財務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要通過進行清產核資、推行《企業會計制度》等基礎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規范企業財務報告、財務預決算管理、減值準備財務核銷、中介機構財務審計監督、已核銷不良資產管理、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
首先,以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為總攬,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資產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情況。財務決算是企業年度經營成果的綜合體現,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業決算管理不僅要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經營業績和經營成果,也要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計算與結果確認、績效評價、業績考核、收入分配、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評價等各項監管工作提供評判依據。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為重點,通過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業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非會計信息。同時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務院國資委第4號),認真編制國有資產統計報表,通過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為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掌握國有資產分布和營運狀況、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和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其次,以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為主旋律,重點關注和評價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出資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務院賦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通過對被出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借以評價企業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履行經濟職責和廉潔勤政的狀況,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企業負責人提供重要依據,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手段。為適應出資人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加強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監督,客觀評價其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務院國資委先后出臺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7號)、《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國資發評價[2006]6號)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出資人所關注的已經不應局限于常規財務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該以管資產、管決策、管重要財務事項和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審計的主要內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有企業審計的主旋律,其中評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把企業經營者決策失誤、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損失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布的《兩個暫行規定》及國務院國資委7號令的要求,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審計等各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尤其注意組織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權限劃分,及審計機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事權管轄劃分,規范下達項目審計計劃。
再次,以推行全面財務預算為龍頭,實施出資人財務預算核準制度。財務預算管理是為了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實現而采取的一種財務控制方法和監督活動,是控制企業成本費用開支、監督企業利潤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確定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重要工作基礎。從出資人財務管理看,財務決算是事后監督,財務預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約束的作用。從國資監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約束遠比事后監督更重要、更直接。為此,國資監管機構要完善財務預算報表體系,細化財務預算目標,規范編制內容和要求,并與月度財務快報結合起來。通過實施企業財務預算核準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財務預算審核、分析、批復和監控工作規范,及時跟蹤風險監測和有效控制企業經營成果、成本費用、重大資本支出及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等的完成情況,推動企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第四,健全重大財務事項報備、核準及審批制度,規范企業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對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督管理,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是要對企業財務決算范圍、聘請財務審計中介機構、重大資產損失等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二是要對企業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披露事項進行備案管理;三是切實關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防止企業隨意調節業務收入及利潤;四是進一步規范委托理財、期貨等高風險投資,實行備案管理;五是要規范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掛賬、潛虧以及跨期收益轉回等特定會計核算行為要核準審批;六是發生企業對外擔保、大額資產抵押、質押等重大財務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七是企業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后,對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事項進行監管;八是規范企業重大財務事項協調和監督,幫助和服務企業協調重大財稅政策,協助債務重組、資產重整,處理債權債務等,逐步建立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為起點,建立健全企業資產損失責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業戰略規劃為發展目標,突出主業,縮短投資管理鏈條,防范財務風險。從整體看,國有企業管理層次過多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致使一些企業機構臃腫,監督管理失控,決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響競爭力的提高,甚至成為財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屬企業,減少企業管理層次,調整內部組織結構,是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出資人職責層層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發揮企業的整體優勢,推動企業按照市場導向的要求,集中優勢資源和優良資產,做強做大主業,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內部競爭,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強內部監管、提高決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規避財務風險,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的,構建適合本企業發展戰略和業務結構要求、職能定位明確、運作高效的內部組織結構。三是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確保整合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其中涉及企業資本金變動、資產處置或歸屬調整、債權債務轉移等的問題,要依法征得有關利益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避免逃廢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實行對企業負責人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防止內部人控制。現代企業,最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現代企業的兩權分離,經營者有可能存在“隱藏行動道德風險”和“隱藏信息道德風險”的問題,出資人希望通過經營獲利使資產增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卻不能直接進行管理和經營,只能通過會計信息“間接”控制;而經營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過程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及報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脫受托經濟責任并獲得期望報酬。因此決定了在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標應該是協調出資人和經營者的利益及矛盾,通過切實有效的協調,找到出資人和經營者共處的均衡點和平衡點。“約束+激勵”是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是實現現代企業雙元控制主體“協調”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辦法。出資人應規范建立并完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應建立以資本增值為核心,包括財務效益狀況、資本運營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等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全面評價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經營者的業績,明確獎懲標準與經營業績掛鉤,以激勵經營者維護出資者的利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強企業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解決國有企業問題需要深入觸動微觀機制的本質即企業的控制問題。產權及其組織結構并不是現代企業最本質的東西,最本質的是企業內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機制。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已經研究和創造出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和方法,出資人的職責就是幫助和指導企業運用先進的內部控制理論和方法,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財務會計部門是化解財務風險的重要防線。財務業務的每一項收付和債權債務的發生都會在賬面上反映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監督,會計人員應在會計核算中保證這種反映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財會部門不僅要能把業務存在的大量問題盡力查找出來,而且要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在更深層次和更大范圍內發現問題,研究對策,預測風險,并提供信息。
第二,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的再監督及風險防范負有極其重要的責任。內部審計的“再監督”應是最后一道防線。為了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國有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能督導企業審計職能有效運行,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是為董事會實現經營目標服務的,代表董事會監督財務報告過程和內部控制,以保證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項活動的合規性,是一種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的任務就是要以先進有效的內部控制檢評方法,有計劃和有重點地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再監督,并提出改進內部控制的建設性意見,促進內部控制改進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營造一種“控制文化”。內部控制制度作為一種先進企業文化已經被實踐所證明,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不控則敗,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實質性內容就是建立強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負責建立一種控制文化,向各級人員強調和說明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中的所有員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內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而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企業財務劃分為出資者財務和經營者財務,與之相對應,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劃分為出資者財務風險和經營者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包括及時籌集資金、合理安排資本投向、確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標是實現資本最大限度的增值。與出資者財務目標相對應,出資者財務風險就是企業出資者面臨的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風險是企業最基本的財務風險,且是一種靜態風險。在兩權分離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交由經營者決策和執行,出資者對企業風險的管理主要通過一系列監督機制來實現。因此,出資者重視的是企業經營的結果而非過程,所以,出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是一種靜態風險。另外,出資者財務風險也是一種制度性財務風險。所謂制度性財務風險是指由制度引發、受制度影響的風險。由于出資者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參與程度低,其對企業的管理主要通過一些制度性手段來實現。
出資者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1)資本投資風險。出資者對外投資形成了出資者與經營者的資本關系,這種資本關系也是財務關系——投資與接受投資的關系。出資者對外投資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被投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引起對外投資收益出現不確定性變動的風險,即資本投資風險。(2)資本減值風險。出資者投入資本后就要求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從廣義上看,資本保全價值包括原始資本價值和無風險收益,資本增值價值包括資本有形增值和資本無形增值等。從狹義上看,如果一個會計期間,期末所有者權益比期初所有者權益減少了,則出資者遭受了資本減值。因此,資本減值風險是出資者所投入資本同被投資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而導致起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3)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為尋求更大的資本回報、避免資本風險,需要調整資本結構,包括把資本從被投資企業轉移出去,或者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資本。這些資本轉移活動就是資本經營活動。在資本經營活動中,由于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相偏離,由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資本經營財務風險。
二、出資人財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對策
(一)構建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防范財務風險。財務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要通過進行清產核資、推行《企業會計制度》等基礎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規范企業財務報告、財務預決算管理、減值準備財務核銷、中介機構財務審計監督、已核銷不良資產管理、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
首先,以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為總攬,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資產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情況。財務決算是企業年度經營成果的綜合體現,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業決算管理不僅要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經營業績和經營成果,也要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計算與結果確認、績效評價、業績考核、收入分配、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評價等各項監管工作提供評判依據。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為重點,通過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業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非會計信息。同時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務院國資委第4號),認真編制國有資產統計報表,通過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為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掌握國有資產分布和營運狀況、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和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其次,以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為主旋律,重點關注和評價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出資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務院賦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通過對被出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借以評價企業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履行經濟職責和廉潔勤政的狀況,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企業負責人提供重要依據,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手段。為適應出資人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加強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監督,客觀評價其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務院國資委先后出臺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7號)、《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國資發評價[2006]6號)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出資人所關注的已經不應局限于常規財務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該以管資產、管決策、管重要財務事項和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審計的主要內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有企業審計的主旋律,其中評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把企業經營者決策失誤、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損失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國辦的《兩個暫行規定》及國務院國資委7號令的要求,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審計等各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尤其注意組織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權限劃分,及審計機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事權管轄劃分,規范下達項目審計計劃。
再次,以推行全面財務預算為龍頭,實施出資人財務預算核準制度。財務預算管理是為了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實現而采取的一種財務控制方法和監督活動,是控制企業成本費用開支、監督企業利潤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確定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重要工作基礎。從出資人財務管理看,財務決算是事后監督,財務預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約束的作用。從國資監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約束遠比事后監督更重要、更直接。為此,國資監管機構要完善財務預算報表體系,細化財務預算目標,規范編制內容和要求,并與月度財務快報結合起來。通過實施企業財務預算核準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財務預算審核、分析、批復和監控工作規范,及時跟蹤風險監測和有效控制企業經營成果、成本費用、重大資本支出及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等的完成情況,推動企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第四,健全重大財務事項報備、核準及審批制度,規范企業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對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督管理,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是要對企業財務決算范圍、聘請財務審計中介機構、重大資產損失等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二是要對企業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披露事項進行備案管理;三是切實關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防止企業隨意調節業務收入及利潤;四是進一步規范委托理財、期貨等高風險投資,實行備案管理;五是要規范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掛賬、潛虧以及跨期收益轉回等特定會計核算行為要核準審批;六是發生企業對外擔保、大額資產抵押、質押等重大財務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七是企業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后,對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事項進行監管;八是規范企業重大財務事項協調和監督,幫助和服務企業協調重大財稅政策,協助債務重組、資產重整,處理債權債務等,逐步建立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為起點,建立健全企業資產損失責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業戰略規劃為發展目標,突出主業,縮短投資管理鏈條,防范財務風險。從整體看,國有企業管理層次過多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致使一些企業機構臃腫,監督管理失控,決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響競爭力的提高,甚至成為財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屬企業,減少企業管理層次,調整內部組織結構,是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出資人職責層層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發揮企業的整體優勢,推動企業按照市場導向的要求,集中優勢資源和優良資產,做強做大主業,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內部競爭,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強內部監管、提高決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規避財務風險,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的,構建適合本企業發展戰略和業務結構要求、職能定位明確、運作高效的內部組織結構。三是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確保整合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其中涉及企業資本金變動、資產處置或歸屬調整、債權債務轉移等的問題,要依法征得有關利益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避免逃廢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實行對企業負責人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防止內部人控制。現代企業,最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現代企業的兩權分離,經營者有可能存在“隱藏行動道德風險”和“隱藏信息道德風險”的問題,出資人希望通過經營獲利使資產增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卻不能直接進行管理和經營,只能通過會計信息“間接”控制;而經營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過程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及報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脫受托經濟責任并獲得期望報酬。因此決定了在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標應該是協調出資人和經營者的利益及矛盾,通過切實有效的協調,找到出資人和經營者共處的均衡點和平衡點。“約束+激勵”是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是實現現代企業雙元控制主體“協調”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辦法。出資人應規范建立并完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應建立以資本增值為核心,包括財務效益狀況、資本運營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等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全面評價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經營者的業績,明確獎懲標準與經營業績掛鉤,以激勵經營者維護出資者的利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強企業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解決國有企業問題需要深入觸動微觀機制的本質即企業的控制問題。產權及其組織結構并不是現代企業最本質的東西,最本質的是企業內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機制。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已經研究和創造出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和方法,出資人的職責就是幫助和指導企業運用先進的內部控制理論和方法,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財務會計部門是化解財務風險的重要防線。財務業務的每一項收付和債權債務的發生都會在賬面上反映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監督,會計人員應在會計核算中保證這種反映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財會部門不僅要能把業務存在的大量問題盡力查找出來,而且要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在更深層次和更大范圍內發現問題,研究對策,預測風險,并提供信息。
第二,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的再監督及風險防范負有極其重要的責任。內部審計的“再監督”應是最后一道防線。為了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國有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能督導企業審計職能有效運行,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是為董事會實現經營目標服務的,代表董事會監督財務報告過程和內部控制,以保證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項活動的合規性,是一種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的任務就是要以先進有效的內部控制檢評方法,有計劃和有重點地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再監督,并提出改進內部控制的建設性意見,促進內部控制改進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營造一種“控制文化”。內部控制制度作為一種先進企業文化已經被實踐所證明,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不控則敗,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實質性內容就是建立強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負責建立一種控制文化,向各級人員強調和說明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中的所有員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內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一、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點
針對當前國有企業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離任審計評價時應抓住以下重點:
1.對企業資產經營情況進行審計評價
隨著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國家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與企業經營者分離,企業經營者全面承擔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任務。從審計情況來看,有的企業以聯營為名,動用國有資產搞帳外經營,有的企業利用改制之機,對資產未經評估或評估不實,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因此,應加強對國有資產的審計監督,評價其保值、增值的情況,考核其資產負債率、資產利潤率、不良資產率等指標;評價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防止企業法人代表經營行為短期化,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增值。
2.對企業經營管理狀況進行審計評價
法人代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主要依賴于科學的經營管理和正確決策,強化經營管理和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關鍵。從審計情況看,企業虧損大多都是由于經營管理不善或決策失誤造成的。因此,通過審計發現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和造成失誤的原因,給經營者敲響警鐘,督促其轉換機制,抓管理,練內功。
3.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進行審計評價
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是審計的主要內容之一。當前,企業出于各種原因,采用各種手法,使有關反映資產負債的會計信息失真。通過離任審計,確認不真實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虛盈實虧數額,擠去企業經營成果中的水分,客觀評價企業法人代表的經營業績,同時避免給企業造成更大損失。
4.對企業法人代表執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審計評價
企業經營者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之一。從審計情況看,個別企業弄虛作假、偷稅漏稅、貪圖虛名,法人代表政績平庸、管理無方,有的甚至無視國家財經紀律,違法亂紀。因此,要加強對違反財經法紀問題的審計與評價,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增強法人代表的法制意識,提高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的自覺性。
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首先,為保證評價的客觀公正性,在進行定性評價時,注意評價用語的尺度,特別是對審計結果的定性評價,需要更加慎重,把握分寸,恰當評價。在定量評價時,注意選用評價指標,提高評價方法的恰當性.此外,還要注意從實際出發,決定是采用歷史評價法,還是現實評價法。
【關鍵詞】 指標法 審計 應用
1. 指標法含義及應用的必要性
1.1指標法的定義
指標法是指通過幾個最具本質意義、最具象征性,而且便于統計分析的個別指標反映和描述事物特征,亦可指通過一組與審計密切相關指標的分析來發現問題,以達到審計的目的。
1.2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經營者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經濟責任所進行審計監督﹑鑒證和評價活動。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對于有效制約和監督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3指標法應用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指標法的應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一是在審計之前,我們可以對企業量化和非量化的指標進行分析、對比,了解企業的行業特點以及近年來企業的發展情況,為審計實施階段打下基礎;二是,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通過被審計單位幾年數據的對比,根據比較結果,能夠更快捷地發現企業存在問題的糾結點,確定審計側重點,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三是在審計評價中,單單通過審計人員的判斷來評價一個企業經營結果的真實性等情況很困難且評價依據難以確定,這時指標的定性和定量顯示為審計評價提供一個良好的平臺,使審計評價更具有科學性和有效性。
2. 指標法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
2.1指標法在審計準備階段中的應用
對于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我們首先需要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了解這些考核指標的制定依據,適用的范圍,考核的思路,采取的方式和所遵循的原則。了解這些情況后,我們還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進行分類,一般來說,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分為基礎指標和資產收益率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指標。
2.2指標法在審計實施階段中的應用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選取指標有助于我們進一步確定審計側重點,找出審計突破口。例如審計人員可將兩個年度的基礎指標單獨進行分析,如審計人員發現被審計單位的收入增加而成本減少,那就應該關注其收入是否有虛增,而成本是否有虛減問題,通過指標比較,審計人員還可將關注點側重于企業經營成果方面,進一步關注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和核算的完整、準確性,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等問題。如通過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周轉率數值較低的情況,審計人員應關注總資產中應收賬款的比重,是否有較多歷史遺留問題,同時重點關注新增拖欠的合理性與可回收性,通過分析和職業判斷,得出企業整體債權情況的結論,分清是經營問題還是管理問題。
2.3指標法在審計報告階段中的應用
在書寫審計報告時,審計人員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整體情況進行評價,如何科學準確地進行評價是審計人員一直思考的難點問題。其實,在審計評價中審計人員可以充分利用指標法,增加審計評價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通常情況下,審計人員可以將審計評價的內容進行分類,如分為內部控制、會計信息、資產質量、獲利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等六方面內容。若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人員還可以加入重大決策、遵紀守法等兩方面內容。針對這些方面的內容,審計人員可以逐項的進行分析、評價。通過對這些指標的比較和分析,審計人員可以更好地分析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做出更為準確的審計評價。
2.4指標選取的具體應用
2.4.1企業經營成果的真實性。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效強化企業的財務行為與財務預算、核算能力,幫助企業不斷規范企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企業負責人在行使經營管理職權時,如何科學、合理、有效地組織和利用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積極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努力提高經營效益等方面應承擔的經營責任就成為了現代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2.4.2經營量指標的審核。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工作人員通過對經營量指標的審核,來判定企業的盈虧狀況,而經營量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當期財務狀況、業務管理賬套、檢查會計核算、統計財務報表,抽查會計憑證,通過這些數據的比對,剖析其合理性及形成原因。
2.4.3利潤指標的審核。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通過對企業當期利潤、支出費用相應指標的審核,來判定企業是否合格。而在指標審核的過程中,主要是對檢查審計期間企業收入、毛利、費用進行確認,同時對賬目進行核算和比對,查明有無虛開發票、收據,編造或隱匿收入、費用等問題收入、費用核算是否符合配比原則等。
2.4.4任職期前后對比,找出原因。在企業經營中,可以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將任職前后的經濟總量、人均值進行對比,通過對經營者任職期初和任職期末營銷網絡運營情況和經營量的分析及數據的統計,來判定經營的成功與否。
3. 指標法在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3.1深入了解行業知識
盡管每個被審計單位的主要工作都比較穩定,但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行業知識涵蓋了許多方方面面的內容,涉及許多非財務知識,我們可以稱其為“背景知識”,而審計人員大都是學財務會計的,要運用其他相關知識從事比較細微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困難。所以審計人員要在平時的學習中多了解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不斷的自學,擴充知識面,保障知識的更新,審計中緊密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做出專業的判斷,有針對性的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標進行分析、比較。
3.2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
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往往是通過審前調查、審中和相關人員交談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但是也產生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審計人員要到被審計單位辦公場所進行實地查看,觀察被審計單位辦公場所的情況,如有無閑置租賃,電梯間有無移動傳媒廣告等情況,因為按照市場運作機制,這些情況都有可能為被審計單位帶來額外的收入,盡管有些收入比較少,但是這些都為審計提供了線索,有助于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
3.3職業判斷貫穿審計始終
審計人員不管是在如何確定使用的指標,還是在對指標進行分析等方面都離不開職業判斷,即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貫穿于指標法應用的始終。我們知道審計人員良好的職業判斷是保證指標法充分應用的強大支撐,只有充分運用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才能在審計中靈活應用這些指標,為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只能通過長期的審計工作來積累經驗,進一步處理好各個指標之間互助或互斥的關系,得出準確的結論。
3.4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很廣,對審計人員能力要求很高,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備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和審計、會計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就會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質量。所以,要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風險分析與控制能力,遵守職業道德保持謹慎的職業態度,嚴格遵守審計程序。
參考文獻:
[1] 中天恒會計師事務所.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精要與案例.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5.
[2] 郝黎坤.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初探.山西: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1年2月.
加入WTO 后,外資和民營企業將會有一個較大,混合經濟的成份會增加,資本市場、資金市場、產權市場會更加開放,出現企業產權的多元化,經濟利益主體的多元化,資產經營委托聯系的多樣化,經營者報酬以現金股份等形式多樣化,經濟資源的流動組合的市場化等情況。為防止腐敗和舞弊,提高經濟效益,維護體制轉型過程的經濟秩序,強化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經濟責任就要加強審計監督,同時要改變計劃經濟模式下企業審計單純查處財務收支中的違法違紀的傾向,將審計的重點放在大型骨干國有企業的經常性審計監督和對重大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監督。審計的對象和要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國有企業審計的國際慣例
國際最高審計組織利馬宣言指出“公共資金的管理意味著一種委托關系,因此,有公共財務管理就一定要有審計”。東京宣言指出“隨著公共部門活動和政府為追求發展所用開支的增加,隨著公共企業的發展和地方行政當局自主權的擴大以及某些國家私有化趨勢的加劇,公共責任制的特性、范圍和廣度現在已擴大到更廣的領域”。不同國家的經濟制度和情況盡管不同,但隨著政府為追求經濟發展進行大量投資和公營企業活動的不斷增長,政府更加重視對公營企業的管理,為提高經營效益,其中一個有效的辦法是在明確公營企業與政府投資者的經濟責任、財產權利、經營自主權和績效目標的基礎上,對公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經營績效進行定期審計監督,審查企業的財務報表,檢查會計和績效標準及法紀的執行情況,評價受托經管公共財產的經濟、效率和效果,以促使公營部門的財務信息和全面經濟責任得到改進。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化,我國國有企業制度將與國際上的公營企業制度接軌,進一步明確國家對企業以投入資本額為限的財產責任和企業對獨立支配的法人財產及其凈資產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完善國有資產投資主體和法人財產運營主體之間的責任關系,從過去政府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向對國有資產經營責任的監督轉變,客觀上要求參照國際慣例,一方面政府審計要站在國家出資者的角度,加強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濟責任的全面審計監督。另一方面社會審計組織面向社會公眾以獨立審計的角度鑒證、監督所有企業財務報表的公允、合法、一致性。
三、對策
(一)改進企業審計方法國有企業占有、利用國家有限的資源,在進行經營的過程中,不僅要遵守財經法規,以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和國家權益,更為重要的還要看其對資產經營的有效性,這都是企業經營者及法人代表應承擔的經營責任。當前,我國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偷漏截留國家稅收利潤等違紀問題,屢查屢犯,屢禁不止,有些企業甚至瀕臨破產,而經營眷卻不承擔經濟責任,有的還易地升官。這與缺乏經濟責任觀念和對經濟責任的有效監督有很大的關系。這就要求政府審計在監督企業財務收支合法性、合規性的基礎上,應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的審計監督,以促使其提高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益,增加資本積累。
要加強對企業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一是結合推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使經濟責任人格化,明確企業法人代表及主要經營者對企業全部法人財產及其凈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承擔經營責任,改變以往集體負責,實質人人都不愿負責的模糊責任虛置狀態。明確審計的對象是企業的財務收支及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并在審計通知書和審計報告中予以明確,通過定期審計和離任審計形成制度,以加強責任監督,增強責任觀念。二是明確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及審計監督的。國有資產包含國家對國有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以及投資收益形成或經依法認定取得的國家所有者權益和其它國有財產。在財務報告中具體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末分配利潤等。國有資產保值是指企業在考核期內期末國家所有者權益等于期初國家所有者權益,如果期末額小于期初額,實質就是蝕本。國有資產增值是指企業在考核期內期末國家所有者權益大于期初國家所有者權益。評價保值增值的狀況及實現的途徑和潛力,還應國有資產的經營效益指標;凈資產收益率(稅后凈利除以所有者權益);總資產報酬率(稅后凈利加利息支出除以資產總額);成本費用率(利潤總額除以成本費用總額)以及資本結構指標;產權負債比率(負債總額除以所有者權益)。
審計資產保值增值的經濟責任時,首先要通過財務審計審查企業財務報告中反映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是否真實。其次,在財務報告反映信息真實性的基礎上,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和國有資產的經營效益指標,并同近期財政部通知的“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指標”以及授權監督機構批準的考核標準相對照,確認企業保值增值指標的完成情況,作出評價,提出建議,同時對企業法人代表的經營業績作出評價,并寫進審計報告,以解脫或明確企業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作為確定其年薪、升降、留任和獎懲的依據。再次,增加審計產權責任的內容,國家審計機關當前對企業審計的重點應放在摸清家底,清產核資,強化對企業產權改革的審計監督,以明晰企業產權關系,促使企業政企分開,促進產權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核實企業資產、負債、權益的真實性,評價企業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狀況;繼續加強對企業遵守財經法規情況的審計,突出對占有和使用國有資產數額較多、虧損較大和接受國家財政補貼較多企業的審計監督,檢查有無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邊續兩年虧損或虛盈實虧而虧損額繼續增加的問題和股權轉讓、資產處置、對外投資中的不公平交易隱藏的腐敗和瀆職問題,及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二)加強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再監督隨著產權多元化、融資渠道多樣化,客觀要求社會審計獨立、公正地審計、鑒證企業財務報表,需要全面推行注冊會計師對所有企業財務報表審計,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為投資人、債權人服務;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系列服務。
由于我國從計劃轉向市場經濟的經濟轉軌時期較短,事務所缺乏長期觀念,短期經濟利益的驅動促使違背職業道德和原則,中介機構數量繁多,同業惡性競爭,再加上轉制后,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未發揮有效的權力制衡作用,存在“內部人控制”,企業總經理等負責人可能要求事務所欺騙股東,偷漏稅收,審計僅是為應付行政法規的例行要求,審計委托和付費者不是股東,而是企業經營者,拿誰的錢,按誰的意愿辦事。委托業務本身缺乏強制真實性的內在動機。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存在混亂、作假。在目前的經濟轉軌、企業轉制過渡階段,客觀上需要具有高度獨立性、權威性、專業性并和被審計企業無收費利益關系的國家審計機關對審計組織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驗資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和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作假違紀問題,到委托企業進行審計調查。代表國家行使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再監督,提高社會審計的質量,維護國家及社會公眾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結合企業改制的新問題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隨著投資形式的多樣化,經濟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分配形式的多樣化,企業資金流轉的環節多,資金關系復雜,財務管理的漏洞多,控制的難度加大,相應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會跟不上,出現傾向性的問題,如多環節、多渠道投資轉移國有資產,截留私分資產收益,利用企業資金炒股,私分收益,虛假上市,私分炒買原始股,低價出售轉移國有產權及資產,幕后交易損公肥私,企業負責人弄虛作假,騙取效益年薪或股票期權,貪污、挪用國有資金等問題。為防止腐敗,加強對企業產權代表和經營者的個人經營行為的監督,就要加強財經法紀的專項審計。為及時調控宏觀經濟,及時發現企業的新問題,提出對策,也要有針對性地對傾向性的問題開展專題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正確處理經濟責任審計與傳統財務審計的關系保值增值責任審計是在傳統財務審計基礎上的擴展和審計目標的深化,需要正確處理以下幾種關系:
一是合法性審計與真實性審計相結合。市場經濟下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化要求財務信息滿足社會公眾決策的多方面需要,首先考慮的是真實性。但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必須建立在符合統一的財經法規和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因此,當前審計的重點是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要在過去重點對財務收支和收益分配的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國外的機輔助審計,抽樣審計、性復核、函證查詢、抽盤存貨、倒軋銷貨成本等審計,加強對存量資產的盤存審計和長期投資和投資收益、股權變動等方面的審計。
二是財務審計與效績審計相結合。
按照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的要求,一方面企業必須遵守國家財經法規,自主經營;另一方面要求企業對國家投入的資源充分利用,高度重視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把經濟效益放在首位,使資金不斷增值。績效審計主要檢查資源利用的經濟性,即節約資源;效率性,即以較少的投入得到較大的產出;效果性,即把使用價值達到預期的經營目標和政府核定的績效指標。所以,對保值增值的經濟責任的監督和經營者業績的評價最終要落實到績效審計上。績效審計只有在通過財務審計核實信息的基礎上才能有效進行,否則會出現虛盈實虧、假數虛算的不良現象,這都依賴于財務審計。目前,需確定績效審計準則和標準,審計部門事前要參與資產管理部門對企業責任指標及考核方法的確定,事中結合資產經營監督機構批準的保值增值考核指標,在年度審計計劃和審計報告中增加對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審計評價的內容。在具體審計項目別要重視對成本審計,以及實物和股權投資的效益審計,以經營成本和投資成本為龍頭,投入產出和成本效益分析做好資產經營績效審計。事后出具權威性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三是財務審計與內控制度審計相結合。
推行資產經營責任制后,圍繞資產增值的經營目標,企業管理將以資金管理和成本管理為中心,更加重視財務控制。企業內控制度是一個完整的財務控制體系,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審計的一個重要標志是審計時對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和評價,確定重點審計范圍并幫助被審企業完善內控制度,加強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做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工作,保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