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電信詐騙法律法規8篇

時間:2023-08-30 09:16:49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防范電信詐騙法律法規,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防范電信詐騙法律法規

篇1

本次“電信日”普及和宣傳范圍廣、內容具體,包括網絡安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網絡安全基礎知識,如通訊信息詐騙的主要手段和預防方法;網絡攻擊和詐騙信息的典型案例;病毒、木馬、蠕蟲、移動惡意程序、DDoS攻擊等基礎網絡攻擊手段;電信企業防范網絡攻擊和信息詐騙的工作成果等。

在“電信日”主會場武漢的活動中,各通信和網絡安全企業向與會人員散發了大量宣傳冊和宣傳單,接受了市民和觀眾的現場咨詢。許多市民和觀眾表示,通過咨詢和參觀,對當前少數犯罪分子利用通訊信息實施詐騙的手段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對如何提高預防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網絡安全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

同時,武漢市內各通信企業在主城區中心營業廳設立咨詢服務臺,向公眾發放宣傳冊和宣傳單,宣傳網絡安全知識并接受用戶現場咨詢,湖北其他地市通信企業也同步開展了咨詢和宣傳活動。當天,湖北省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廳共同舉辦了首屆湖北省網絡安全技術競賽,由湖北省內高校、通信企業、互聯網企業、網絡安全企業組成的27支代表隊參加了競賽。武漢市網信辦、市通信管理局聯合舉辦了網絡安全論壇。

篇2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金融風險防范;法律法規

一、互聯網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1)第三方支付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在現在日常生活中第三方支付成了我們最主要的支付方式,而且成功占據了小額支付市場的大半比例,除商業銀行的電子銀行外,阿里巴巴和微信是現在支付市場中的“領頭羊”,它們對第三方支付的發展齊了帶頭作用。(2)融資平臺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在網絡融資平臺融資模式的使用來看大多數人使用的是花唄借唄等網絡小額貸款。P2P借貸平臺是一種能夠快速便捷融資的網絡融資平臺,由于它辦理的手續非常簡便,所以P2P平臺出現的不法現象很多;眾籌融資平臺,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發展緩慢,但證監會已經認可了眾籌融資的合法性,只是關于眾籌融資的法律條文尚未完善。(3)大數據金融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主要是對海量非結構化的數據進行實時獲取和分析,方便快捷的向客戶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我們將其進行統計和分析可以總結出客戶的消費習慣以及做出相應的預測,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多的信息來及時抵御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在未來的發展和創新過程中,可以嘗試與大數據平臺進行合作,通過借鑒使用數據平臺的云計算平臺,來彌補自身在技術方面的不足[1]。(二)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存在的問題。(1)互聯網金融法規缺失與不明晰。目前,我國其實并沒有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這一領域制定單獨的法律法規。互聯網金融業務與現行法律的不對稱導致了交易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對稱導致不明晰,甚至會產生金融風險。對于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是否有相應的金融許可,用戶信息安全是否有保障,平臺的賬戶是否屬于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問題,現行的法律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和約束,假設出現類似于平臺破產或者是網絡詐騙等時間,不僅是平臺用戶就連平臺的權利也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2)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很短,金融監管體系還尚未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缺乏一定的依據,使得管理起來有些困難。像我國的電信部門和工商部門只是負責備案和工商登記等一般行政管理,它們不直接參與管理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具體業務。正是由于體系的不完整才會導致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網絡信貸詐騙、非法集資和平臺詐騙等風險事件[2]上述說明構建一個有法律效力的互聯網金融體系是迫在眉睫。(三)現行法律中的條款與互聯網金融存在矛盾的情況。對于傳統金融來說,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事物,它有很多創新的地方。像交易和獲利方式的改變導致以往的法律無法滿足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需要。如果想要實現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就必須要對現行法律中不匹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部分進行修改和完善,而且政府應該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得互聯網金融監管行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讓整個體系的運行更為順利。

二、解決互聯網金融潛在風險的對策及建議

(一)制定相應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及管理措施。首先,我們要做的是制定互聯網金融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完善立法工作。政府應該出臺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經營范圍,性質等制定有關規定,尤其對于平臺的職能范圍做出嚴格的限制。其次,要嚴格把控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準入標準和退出限制,并對現有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徹底清查,對于不符合標準、風險較高的平臺堅決予以關閉。第三,要制定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政府不僅要制定相應法律法規,還要協助相應金融機構制定金融行業規范[3]。(二)提高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能力。首先,要開展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工作,我們要對消費者進行一些列的宣傳活動,從消費者的心理出發提高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還有信息的保護意識,同時對于互聯網金融的虛假信息嚴肅查處,嚴格禁止非法吸資的活動出現。其次,互聯網金融平臺要完善自家企業的信息管理制度,如建立資金監管,制定反洗錢制度等,要巖加強風險的控制。第三,要完善和加強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個人資信透明化是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互聯網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客戶真實信息的審核力度,從而形成信息的評級市場,以至于可以對抗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第四,從第三點得到啟發,我們要加大信息的披露程度,從而構建出一個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真實的網絡安全體系,以至于構建一個信任度更高的互聯網金融市場。(三)構建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第一步先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信息平臺從而將各自監管的信息分享出去,這樣一來既提高了監管工作效率又減少了成本。第二,監管部門要成立一個專門處理風險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這個機構專門負責處理違法違規和發生風險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從制度上防止金融風險的發生。最后,更高一級的部門如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管理機關可以成立互聯網金融監管委員會,這樣一來,各個級別從低到高層層把控,共同監控互聯網金融的未來發展[4]。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顯而易見地預料到其存在著很多巨大的潛在風險,只有在這個過程中制定出相應的法律法規,使我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者有法可監管,信用體系才會更完善,我國目前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認識還停留在較淺的位置,如何更高難度的分析此體系仍需探討。

參考文獻

篇3

銀行卡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段

設置障礙。犯罪分子在自動取款機銀行卡入口處貼上雙面膠或者設置障礙,粘住取款人的銀行卡,制造吞卡假象。趁取款人離開尋求幫助時竊取自動取款機內銀行卡,然后用事先偷窺到的密碼盜走卡內現金。

設計調包。犯罪分子結伙作案,分工負責。其中一人在取款人插卡取款時借機與持卡人搭話吸引其注意力,另一人乘機修改密碼并調包換卡,得手后馬上換地方瘋狂取款。

虛假告示。犯罪分子在自動取款機旁顯眼位置貼上虛假告示,然后制造交易故障,當持卡人撥打“告示”上公布的電話尋求幫助時,不法分子即想方設法誘騙持卡人將資金轉到指定賬戶。

短信詐騙。假冒銀聯、銀行、商場、電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名義,以手機短信虛假的銀行卡消費信息或者以系統升級、返還電話費、中獎等借口,誘使持卡人回復短信或撥打指定電話,并借機套取客戶資料,進而實現詐騙目的。

竊號“克隆”。不法分子獲取銀行卡號、密碼等信息后,以高科技手段“克隆”一張相同的銀行卡,盜取卡內資金。

偽卡消費。偽造信用卡,進行大宗刷卡購物、消費行騙。

網上交易詐騙。犯罪分子趁持卡人進行網上交易或網上銀行查詢時,植入木馬程序,獲得持卡人的銀行卡賬號及密碼,然后進行資金轉賬或者網絡購物。這類犯罪分子往往具備一定的電腦網絡知識,使受害人難以取得證據,以致偵破困難。

銀行卡犯罪的特點

作案手法區域特征明顯。通過對近年來福建省發生的銀行卡案件進行綜合統計分析,大體可以發現,設置障礙、調包和張貼虛假告示等銀行卡案件以山區為主,短信、竊號“克隆”和偽造卡等具備相當科技含量的案例主要集中在沿海發達地區。

作案手段智能化,作案團伙網絡化。銀行卡案件呈現多樣性特點。案犯集結成群,流動性大,內部分工明確,盜卡、偽造卡、資金轉賬“一條龍”,流程明晰,團伙成員之間通訊隱蔽,給案件偵破帶來很大困難。

高科技犯罪金額巨大。設置障礙、調包和張貼虛假告示等銀行卡案件單筆涉案金額普遍不超過5萬元。高科技、智能型犯罪單筆涉案金額就要高得多,如晉江市多名儲戶被犯罪嫌疑人用“克隆”銀行卡盜取777萬元。

防范建議

目前我國的銀行卡大多為磁條卡,磁條卡信息通過一般設備即可讀取,并且相對來講所包含的信息比較簡單。對此,除了持卡人要加強個人防范意識外,中國銀聯和發卡機構要從管理、操作和技術三方面入手,建立一整套成熟而又完備的管理和監控體系。

加強宣傳力度,突出安全提示。一是建議發卡機構廣泛告知持卡人統一的客服電話和網上銀行地址,提醒持卡人不要輕易上當;二是要積極借助媒體力量,進行安全用卡宣傳教育。

提升銀行卡安全管理水平。中國銀聯和發卡行應加大技術研發和創新力度,及時改進和提高銀行卡防偽、網銀交易安全身份識別及確認控制技術,通過強化技術防范措施增加高科技犯罪難度和成本。

構建聯防機制。銀聯和發卡行在加強行業聯防協作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公安、司法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緊密合作機制,探討高科技犯罪的發展趨勢,形成防范、打擊金融犯罪合力。

強化風險防范管理。提醒社會公眾盡快更改原始密碼,妥善保管賬號、密碼等重要信息;登錄網銀時應留意核對登錄網址與協議書中的法定網址是否相符,并做好網銀轉賬和支付等業務的記錄;盡量避免在公用計算機上登錄網銀、泄露數字證書等機密資料。目前的銀行卡交易僅需要一級密碼確認,建議銀行設置多重身份驗證和多級審核,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健全內控建設。金融機構要積極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健全規章制度,規范銀行卡、網銀業務的資信審查、開戶、授權等操作,加大對ATM聯網機具的維護和安全巡查的管理力度。

落實銀行卡實名制,建立犯罪防控體制。

篇4

論文摘要: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生成和發展是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在這一背景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電信產業信用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形成,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也處于較低的水平,當前信用缺失問題已成為妨礙中國電信產業做大做強的“瓶頸”,如何順應市場經濟前進的步伐,構建合理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建立電信業信用體系對中國電信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中國電信產業的失信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中國電信產業失信行為的表現

1.企業信用缺失。(1)企業之間競爭不規范。惡性“價格戰”愈演愈烈:擅自改變資費標準,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用戶或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散布漲價或者降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訂立價格聯盟,損害其他經營者或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2)企業之間信用無保障。互聯互通中,個別主導電信經營者出于“保住用戶陣地、維護自身利益”的狹隘意識,在與新興電信企業網間互聯時不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互聯協議的約定,而是以各種借口拖延網間業務開放,人為設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質量,損害了互聯他方及電信用戶的利益[1]。(3)企業自覺履約率低。近年來,電信運營企業在當地通信管理局或行業協會的倡導下,行業自律公約或自律協約簽了不少,但實際執行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1]。個別企業言行不一,背棄協約條款規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毀協議,在經營中仍我行我素,繼續違規,導致市場秩序混亂。

2.個人信用缺失。電信企業的欺詐行為使用戶、投資人蒙受了重大的損失。同樣,電信公司也由于各種用戶欺詐行為,如盜打電話、拖欠拒交話費、偽造身份注冊及網上商業詐騙等,蒙受巨額損失。(1)用戶的電信欠費和惡意欠費行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惡意欠費者在不同運營公司消費而得不到追究。特別是取消入網費以后,惡意欠費的欺詐行為更加難以防范,已經使電信運營企業呆賬比例增加、企業利潤不實、資產流失嚴重。(2)欺詐手段越來越多樣化。少數電信用戶或盜用他人電子密碼通過電信網絡侵害合法用戶的利益,或偽造身份證注冊和上網或盜打公用電話,或偽造電信卡使用業務,手段多樣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關鍵,起示范作用。電信改革已經走過十年的艱辛歷程,圍繞提高電信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和為公眾提供優質的電信服務兩大主題,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式的重組改革,但市場績效并沒有取得基于有效競爭的良性結果。政府在市場進入、互聯互通、電信資費、普遍服務等諸多方面的表現令廣大消費者失望:壟斷定價、限制競爭、服務低質量、“不聯不通”,嚴重損害了公眾的利益。

(二)電信產業信用缺失的深層次原因

1.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懲戒機制,是規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徑,是建立現代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保障。中國電信產業存在大量失信行為,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信息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失信違規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刑法》中也有對詐騙等犯罪行為處以刑罰的規定,但這些仍不足以對社會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和約束,誠守信用的立法明顯滯后[2]。

2.電信產業信用體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它通過對失信行為的社會聯防和適當懲戒,有效保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需要綜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環境、市場培育和中介服務、政府監管及行業自律、技術支撐體系等多個環節,全面考慮制度安排、組織形式、運作方式和技術手段等許多方面,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市場行為主體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約,是市場經濟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場信用意識淡薄,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當前電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產權制度不明晰,國家代替企業成為社會信用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直接面對市場成為自主經營主體,而由于產權邊界不清,企業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就很難使市場經濟主體自覺講信用,一大批企業會“搭便車”,坐收失信之利,卻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現了電信市場諸多誠信缺失的現象[2]。

二、構建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必要性

(一)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加快建立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是社會信用體系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電信產業乃至其他領域之所以會出現大量的經濟失信行為,關鍵在于長期以來缺少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懲戒機制,這使得市場中信用主體的失信行為幾乎不受成本約束,造成信用市場中的虛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不是僅靠道德的軟約束就可以形成的,還需要社會制度的硬約束。中國自20世紀經濟體制逐步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主體逐漸多元化。與之伴隨的就是原有的社會規范基本喪失殆盡,社會各經濟主體利益邊界模糊,市場范圍擴大的速度遠遠快于社會約束與制度建設的速度。這種不協調發展,使得那些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和承擔責任條件的市場主體大量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3]。

三、構建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和運作機理

(一)失信懲戒的內涵

失信懲戒就是對通過一系列措施、手段和辦法,對失信行為能夠及時、適當地進行懲戒,造成對失信行為人的經濟、道德或者其他約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并對其未來的預期形成巨大的威懾力和社會影響力,這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內在含義。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懲戒機制實質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記錄,通過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信用產品對失信行為進行的市場性懲戒,通過法律、法規對失信行為的司法性和行政監管性懲戒以及對失信行為人的社會性和行業性懲戒。其運行機理在于以信用記錄的形式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予以準確的記錄、保存和標識,并將其置于全社會的監督控制之下,通過市場、行政監管、法律、行業自律及社會道德等綜合懲戒機制給予失信者及時適當的懲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

(三)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運作機理

1.通過生產、銷售、購買、使用信用產品形成的市場性懲戒機制,對信用記錄好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記錄不好的企業和個人,拒絕進行交易,讓其遭受種種不便。2.通過綜合利用市場性懲戒和社會性懲戒機制,記錄和公示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和組織,通過信息的廣泛傳播,使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并形成對失信行為的威懾力量。

3.通過行政性監管性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進行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使之在財產、人身自由、資格準入等方面付出代價,同時,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減少重復建設。

4.通過行業性懲戒機制的建立,加強行業自律,對政府委托下對失信行為人進行行業資格準入的限制,甚至責令退出行業,使之在行業內難以立足。通過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約束機制,提高行業信用水平。

5.失信懲戒機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創造信用環境,因此要及時接受被失信懲戒機制處罰者的投訴和申辯,糾正記錄錯誤和幫助失信者修復信用,從而從根本上改善信用環境。

四、政策建議

(一)推進電信產業信用體系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前提條件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中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和運行要以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為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盡早建立起政府推動、以信用服務業為主體、以法律法規為保障、以企業信用管理為基礎、以行業協會為紐帶的、能夠如實反映市場交易者信用狀況和應對措施的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為失信懲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條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保障。要盡快推進《電信法》的出臺,同時制定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明確在市場經濟中,失信的法律邊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將給予何種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確失信行為的懲戒內容,失信懲戒的實施主體及其責任。

(三)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基礎條件

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環節。加強企業信用建設,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當以及因客戶違約而發生信用風險,是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基本目標。鑒于電信企業在信用管理上比較薄弱,沒有形成防范信用風險的機制,所以應該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推動企業盡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把現代信用理論和方法引入企業經營管理之中。

(四)推動行業協會建設,為失信懲戒提供客觀環境

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中間體是行業性懲戒的實施者,在失信懲戒機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行業協會按規定承擔行業性失信懲戒功能,制定行業規章制度,記錄、披露所屬企業信用行為,實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自我約束,改善業內的信用狀況。政府應當在法規建設、業務環境和人員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業協會,使協會得到培育發展,同時又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業協會能夠誠信守法、規范運作。

參考文獻:

[1]趙興源,吳燁.信用缺失已成為電信業做大做強的“瓶頸”[EB/OL]..

篇5

(一)當前中國電信產業失信行為的表現

1.企業信用缺失。(1)企業之間競爭不規范。惡性“價格戰”愈演愈烈:擅自改變資費標準,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用戶或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散布漲價或者降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訂立價格聯盟,損害其他經營者或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2)企業之間信用無保障。互聯互通中,個別主導電信經營者出于“保住用戶陣地、維護自身利益”的狹隘意識,在與新興電信企業網間互聯時不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互聯協議的約定,而是以各種借口拖延網間業務開放,人為設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質量,損害了互聯他方及電信用戶的利益[1]。(3)企業自覺履約率低。近年來,電信運營企業在當地通信管理局或行業協會的倡導下,行業自律公約或自律協約簽了不少,但實際執行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1]。個別企業言行不一,背棄協約條款規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毀協議,在經營中仍我行我素,繼續違規,導致市場秩序混亂。

2.個人信用缺失。電信企業的欺詐行為使用戶、投資人蒙受了重大的損失。同樣,電信公司也由于各種用戶欺詐行為,如盜打電話、拖欠拒交話費、偽造身份注冊及網上商業詐騙等,蒙受巨額損失。(1)用戶的電信欠費和惡意欠費行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惡意欠費者在不同運營公司消費而得不到追究。特別是取消入網費以后,惡意欠費的欺詐行為更加難以防范,已經使電信運營企業呆賬比例增加、企業利潤不實、資產流失嚴重。(2)欺詐手段越來越多樣化。少數電信用戶或盜用他人電子密碼通過電信網絡侵害合法用戶的利益,或偽造身份證注冊和上網或盜打公用電話,或偽造電信卡使用業務,手段多樣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關鍵,起示范作用。電信改革已經走過十年的艱辛歷程,圍繞提高電信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和為公眾提供優質的電信服務兩大主題,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式的重組改革,但市場績效并沒有取得基于有效競爭的良性結果。政府在市場進入、互聯互通、電信資費、普遍服務等諸多方面的表現令廣大消費者失望:壟斷定價、限制競爭、服務低質量、“不聯不通”,嚴重損害了公眾的利益。

(二)電信產業信用缺失的深層次原因

1.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懲戒機制,是規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徑,是建立現代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保障。中國電信產業存在大量失信行為,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信息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失信違規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刑法》中也有對詐騙等犯罪行為處以刑罰的規定,但這些仍不足以對社會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和約束,誠守信用的立法明顯滯后[2]。

2.電信產業信用體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它通過對失信行為的社會聯防和適當懲戒,有效保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需要綜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環境、市場培育和中介服務、政府監管及行業自律、技術支撐體系等多個環節,全面考慮制度安排、組織形式、運作方式和技術手段等許多方面,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市場行為主體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約,是市場經濟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場信用意識淡薄,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當前電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產權制度不明晰,國家代替企業成為社會信用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直接面對市場成為自主經營主體,而由于產權邊界不清,企業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就很難使市場經濟主體自覺講信用,一大批企業會“搭便車”,坐收失信之利,卻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現了電信市場諸多誠信缺失的現象[2]。

二、構建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必要性

(一)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加快建立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是社會信用體系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電信產業乃至其他領域之所以會出現大量的經濟失信行為,關鍵在于長期以來缺少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懲戒機制,這使得市場中信用主體的失信行為幾乎不受成本約束,造成信用市場中的虛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不是僅靠道德的軟約束就可以形成的,還需要社會制度的硬約束。中國自20世紀經濟體制逐步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主體逐漸多元化。與之伴隨的就是原有的社會規范基本喪失殆盡,社會各經濟主體利益邊界模糊,市場范圍擴大的速度遠遠快于社會約束與制度建設的速度。這種不協調發展,使得那些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和承擔責任條件的市場主體大量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3]。

三、構建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和運作機理

(一)失信懲戒的內涵

失信懲戒就是對通過一系列措施、手段和辦法,對失信行為能夠及時、適當地進行懲戒,造成對失信行為人的經濟、道德或者其他約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并對其未來的預期形成巨大的威懾力和社會影響力,這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內在含義。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懲戒機制實質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記錄,通過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信用產品對失信行為進行的市場性懲戒,通過法律、法規對失信行為的司法性和行政監管性懲戒以及對失信行為人的社會性和行業性懲戒。其運行機理在于以信用記錄的形式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予以準確的記錄、保存和標識,并將其置于全社會的監督控制之下,通過市場、行政監管、法律、行業自律及社會道德等綜合懲戒機制給予失信者及時適當的懲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

(三)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運作機理

1.通過生產、銷售、購買、使用信用產品形成的市場性懲戒機制,對信用記錄好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記錄不好的企業和個人,拒絕進行交易,讓其遭受種種不便。

2.通過綜合利用市場性懲戒和社會性懲戒機制,記錄和公示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和組織,通過信息的廣泛傳播,使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并形成對失信行為的威懾力量。

3.通過行政性監管性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進行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使之在財產、人身自由、資格準入等方面付出代價,同時,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減少重復建設。

4.通過行業性懲戒機制的建立,加強行業自律,對政府委托下對失信行為人進行行業資格準入的限制,甚至責令退出行業,使之在行業內難以立足。通過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約束機制,提高行業信用水平。

5.失信懲戒機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創造信用環境,因此要及時接受被失信懲戒機制處罰者的投訴和申辯,糾正記錄錯誤和幫助失信者修復信用,從而從根本上改善信用環境。

四、政策建議

(一)推進電信產業信用體系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前提條件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中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和運行要以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為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盡早建立起政府推動、以信用服務業為主體、以法律法規為保障、以企業信用管理為基礎、以行業協會為紐帶的、能夠如實反映市場交易者信用狀況和應對措施的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為失信懲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條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保障。要盡快推進《電信法》的出臺,同時制定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明確在市場經濟中,失信的法律邊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將給予何種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確失信行為的懲戒內容,失信懲戒的實施主體及其責任。

(三)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基礎條件

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環節。加強企業信用建設,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當以及因客戶違約而發生信用風險,是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基本目標。鑒于電信企業在信用管理上比較薄弱,沒有形成防范信用風險的機制,所以應該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推動企業盡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把現代信用理論和方法引入企業經營管理之中。

(四)推動行業協會建設,為失信懲戒提供客觀環境

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中間體是行業性懲戒的實施者,在失信懲戒機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行業協會按規定承擔行業性失信懲戒功能,制定行業規章制度,記錄、披露所屬企業信用行為,實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自我約束,改善業內的信用狀況。政府應當在法規建設、業務環境和人員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業協會,使協會得到培育發展,同時又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業協會能夠誠信守法、規范運作。

參考文獻:

[1]趙興源,吳燁.信用缺失已成為電信業做大做強的“瓶頸”[EB/OL]..

[2]譚永智,李淑玲.企業信用管理實務[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

[3]薛興華.誠實為本信用為先——談培養健康的電信市場體系[J].通信世界,2002,(32):21-24.

篇6

摘要: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生成和發展是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在這一背景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電信產業信用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形成,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也處于較低的水平,當前信用缺失問題已成為妨礙中國電信產業做大做強的“瓶頸”,如何順應市場經濟前進的步伐,構建合理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建立電信業信用體系對中國電信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中國電信產業的失信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中國電信產業失信行為的表現

1.企業信用缺失。(1)企業之間競爭不規范。論文百事通惡性“價格戰”愈演愈烈:擅自改變資費標準,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用戶或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散布漲價或者降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訂立價格聯盟,損害其他經營者或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2)企業之間信用無保障。互聯互通中,個別主導電信經營者出于“保住用戶陣地、維護自身利益”的狹隘意識,在與新興電信企業網間互聯時不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互聯協議的約定,而是以各種借口拖延網間業務開放,人為設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質量,損害了互聯他方及電信用戶的利益。(3)企業自覺履約率低。近年來,電信運營企業在當地通信管理局或行業協會的倡導下,行業自律公約或自律協約簽了不少,但實際執行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個別企業言行不一,背棄協約條款規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毀協議,在經營中仍我行我素,繼續違規,導致市場秩序混亂。

2.個人信用缺失。電信企業的欺詐行為使用戶、投資人蒙受了重大的損失。同樣,電信公司也由于各種用戶欺詐行為,如盜打電話、拖欠拒交話費、偽造身份注冊及網上商業詐騙等,蒙受巨額損失。(1)用戶的電信欠費和惡意欠費行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惡意欠費者在不同運營公司消費而得不到追究。特別是取消入網費以后,惡意欠費的欺詐行為更加難以防范,已經使電信運營企業呆賬比例增加、企業利潤不實、資產流失嚴重。(2)欺詐手段越來越多樣化。少數電信用戶或盜用他人電子密碼通過電信網絡侵害合法用戶的利益,或偽造身份證注冊和上網或盜打公用電話,或偽造電信卡使用業務,手段多樣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關鍵,起示范作用。電信改革已經走過十年的艱辛歷程,圍繞提高電信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和為公眾提供優質的電信服務兩大主題,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式的重組改革,但市場績效并沒有取得基于有效競爭的良性結果。政府在市場進入、互聯互通、電信資費、普遍服務等諸多方面的表現令廣大消費者失望:壟斷定價、限制競爭、服務低質量、“不聯不通”,嚴重損害了公眾的利益。

(二)電信產業信用缺失的深層次原因

1.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懲戒機制,是規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徑,是建立現代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保障。中國電信產業存在大量失信行為,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信息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失信違規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刑法》中也有對詐騙等犯罪行為處以刑罰的規定,但這些仍不足以對社會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和約束,誠守信用的立法明顯滯后。

2.電信產業信用體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它通過對失信行為的社會聯防和適當懲戒,有效保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需要綜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環境、市場培育和中介服務、政府監管及行業自律、技術支撐體系等多個環節,全面考慮制度安排、組織形式、運作方式和技術手段等許多方面,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市場行為主體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約,是市場經濟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場信用意識淡薄,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當前電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產權制度不明晰,國家代替企業成為社會信用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直接面對市場成為自主經營主體,而由于產權邊界不清,企業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就很難使市場經濟主體自覺講信用,一大批企業會“搭便車”,坐收失信之利,卻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現了電信市場諸多誠信缺失的現象。

二、構建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必要性

(一)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加快建立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是社會信用體系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電信產業乃至其他領域之所以會出現大量的經濟失信行為,關鍵在于長期以來缺少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懲戒機制,這使得市場中信用主體的失信行為幾乎不受成本約束,造成信用市場中的虛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不是僅靠道德的軟約束就可以形成的,還需要社會制度的硬約束。中國自20世紀經濟體制逐步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主體逐漸多元化。與之伴隨的就是原有的社會規范基本喪失殆盡,社會各經濟主體利益邊界模糊,市場范圍擴大的速度遠遠快于社會約束與制度建設的速度。這種不協調發展,使得那些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和承擔責任條件的市場主體大量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三、構建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和運作機理

(一)失信懲戒的內涵

失信懲戒就是對通過一系列措施、手段和辦法,對失信行為能夠及時、適當地進行懲戒,造成對失信行為人的經濟、道德或者其他約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并對其未來的預期形成巨大的威懾力和社會影響力,這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內在含義。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懲戒機制實質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記錄,通過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信用產品對失信行為進行的市場性懲戒,通過法律、法規對失信行為的司法性和行政監管性懲戒以及對失信行為人的社會性和行業性懲戒。其運行機理在于以信用記錄的形式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予以準確的記錄、保存和標識,并將其置于全社會的監督控制之下,通過市場、行政監管、法律、行業自律及社會道德等綜合懲戒機制給予失信者及時適當的懲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

(三)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運作機理

1.通過生產、銷售、購買、使用信用產品形成的市場性懲戒機制,對信用記錄好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記錄不好的企業和個人,拒絕進行交易,讓其遭受種種不便。

2.通過綜合利用市場性懲戒和社會性懲戒機制,記錄和公示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和組織,通過信息的廣泛傳播,使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并形成對失信行為的威懾力量。

3.通過行政性監管性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進行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使之在財產、人身自由、資格準入等方面付出代價,同時,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減少重復建設。

4.通過行業性懲戒機制的建立,加強行業自律,對政府委托下對失信行為人進行行業資格準入的限制,甚至責令退出行業,使之在行業內難以立足。通過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約束機制,提高行業信用水平。

5.失信懲戒機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創造信用環境,因此要及時接受被失信懲戒機制處罰者的投訴和申辯,糾正記錄錯誤和幫助失信者修復信用,從而從根本上改善信用環境。

四、政策建議

(一)推進電信產業信用體系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前提條件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中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和運行要以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為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盡早建立起政府推動、以信用服務業為主體、以法律法規為保障、以企業信用管理為基礎、以行業協會為紐帶的、能夠如實反映市場交易者信用狀況和應對措施的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為失信懲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條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保障。要盡快推進《電信法》的出臺,同時制定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明確在市場經濟中,失信的法律邊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將給予何種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確失信行為的懲戒內容,失信懲戒的實施主體及其責任。

(三)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基礎條件

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環節。加強企業信用建設,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當以及因客戶違約而發生信用風險,是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基本目標。鑒于電信企業在信用管理上比較薄弱,沒有形成防范信用風險的機制,所以應該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推動企業盡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把現代信用理論和方法引入企業經營管理之中。

(四)推動行業協會建設,為失信懲戒提供客觀環境

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中間體是行業性懲戒的實施者,在失信懲戒機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行業協會按規定承擔行業性失信懲戒功能,制定行業規章制度,記錄、披露所屬企業信用行為,實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自我約束,改善業內的信用狀況。政府應當在法規建設、業務環境和人員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業協會,使協會得到培育發展,同時又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業協會能夠誠信守法、規范運作。

參考文獻:

[1]趙興源,吳燁.信用缺失已成為電信業做大做強的“瓶頸”

篇7

接到通知后立即召開會議,籌劃安排部署"網絡安全宣傳周"的宣傳活動工作,明確活動目的,落實責任分工,突出宣傳的思想性和實效性,全區師生,人人參與。

本次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以線上和線下活動相結合的形式開展。

一、線上活動

1、"xx市教育網"( )、"xx市教育"微信公眾號( ),新浪微博"xx市教育微博"( )將開設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專欄網絡安全微視頻、網絡安全小知識,讓全區教師、學生組織自行學習。

2、有條件的學校在微信公眾號、網站宣傳網絡安全知識、活動材料、展示活動成果。有條件的學校組織本校教師、學生參加xx市教育局主辦《測一測我的網絡安全知識》競賽。增強師生的網絡安全意識。

二、線下活動

1、懸掛網絡安全宣傳橫幅

各學校在宣傳活動期間利用LED大屏宣傳"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的內容。

2、開辦網絡安全宣傳專欄

各學校利用板報、手抄報、電子屏、廣播、展板、專欄等形式對教師、學生進行網絡安全宣傳,宣傳內容包括網絡安全知識、預防電信詐騙、活動的動態、活動相關內容以及宣傳活動所取得的成果展示。通過網絡安全宣傳周的系列活動,全區學生對網絡安全知識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能夠自覺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將良好的網絡素養和高尚的網絡道德進行到底。

3、召開網絡安全知識主題班會

各學校以班級召開"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主題班會,討論網絡安全知識、常見電信詐騙方式等,提高學生網絡安全意識,增強識別和應對網絡危險的能力。通過主題班會,使師生對網絡安全意識提高了很多,他們能快速準確的判斷出什么事該做,什么事不該做。

篇8

1.技術要求不同。網絡銀行業務的發展需要一定的技術水平做支撐,除了內部計算機以及網絡基礎外,還需要建立供客戶需要的信息服務器。服務器通常用來處理與客戶之間的業務往來,而對于客戶,則要求其對網絡使用有一定的了解。傳統銀行則比較直接,用戶只需向辦公窗口辦理業務即可。

2.開展業務的范圍不同。傳統銀行多半是通過其分支機構、營業網點來辦理業務,每個網點也需要一定的人數在進行服務。網絡以一種全新的服務方式來為客戶提供服務,只要有網絡覆蓋的地方,用戶登錄銀行網的首頁,登錄即可完成存款、支付等業務。無需排隊等候,也不受工作時間的限制。

3.服務方式的不同。與傳統銀行的商業銀行相比,網絡銀行能夠給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網絡銀行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向客戶提供服務,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快捷性。網絡上的業務品種多,便于用戶選擇。而且網上購物、證券買賣、保險理財等,客戶可以不用排隊即可辦理所有業務。

二、網絡銀行業務主要面臨的法律問題

(一)網絡銀行和客戶之間的法律關系

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可以歸結于合同關系。這里的合同關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關系。主要特點有,其一,當事人之間無需紙質的合同書。其二,銀行與客戶之間訂立合同,往往以預先告知為前提,客戶只需準備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請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戶辦理業務時間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關系中,銀行掌握主動權,信息,規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話語權。網絡銀行對整個金融體系穩定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創新與信息發展的產物,比監管傳統銀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費者權益問題

1.個人信息保護不足。在現代社會的,個人信息保護越來越重要。網絡支付主要包括兩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網絡信息面臨的威脅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網絡的開放性,在互聯網上存在相關人對用戶的信息進行竊取、傳播、公開使用等行為。由于技術水平的有限,他人進人系統,破解密碼,最終客戶的信息就會受到損害威脅。二是網絡銀行工作人員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戶的個人信息。在客戶開通某項業務時,需要填寫大量個人信息,這些信息很難說是開通某項業務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臺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網絡技術工具跟蹤分析用戶的網絡行為。網絡技術的發展,使支付平臺能更容易收集、監控、鎖定、描繪、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戶的個人信息,用戶的個人信息的保護變的異常重要。

2.虛假支付網站的問題。隨之網絡支付越來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買欲望,網絡購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風險。加之網絡監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網絡釣魚”是一種詐騙手段。不少網友受到詐騙,而且即使報案,追討時間長,難取證也是一大問題。

(三)網絡支付責任承擔的問題

網絡支付與支付差錯相聯系。一旦支付出現差錯,就可能產生兩方面問題:一是發現損失后,客戶與網絡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樣的權利,如何能避免損失和減少損失。二是對于無法避免的損失,如何在客戶和網絡支付方進行合理分配。這兩方面問題需要在既要兼顧效率又要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平衡。

三、我國網上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現狀考察

(一)我國網上銀行現有法律框架

我國法律監管體系已經不斷發展,不斷完善中。我國銀行業監管對網絡銀行業務監管也很重視,一般是有國務院銀行業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網上銀行的監管,以及制定相應的規章來履行職責。大體上,我國的網上銀行監管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對傳統銀行沒有做太大改變,依然延續先前的管理原則。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修正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時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對傳統法律的規制主要適用,如出現新的問題,將會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來調整。我國的網上銀行仍然延續著傳統銀行的特征,因而,這一部分法律也會對傳統銀行起著規范與指導作用,因而不能忽視。二是規范電子支付以及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通過。2014年5月28日工商總局關于《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電子簽名法》和《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相關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主要針對互聯網所帶來的問題而制定的,因而對網上操作有重要的規范作用。三是適用于對網上銀行監管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通常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有所變化,進而去影響社會。從而應有相應的規范去指引它們沿著合法的道路前進。這類法律比較多,如《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另外還有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2012年12月28日《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201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等。

(二)我國網絡銀行監督主體分析

我國監管主體的發展歷程來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監管主體為中國人民銀行。我國人民銀行早在199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就確立了相應職責。職責之一就是對金融業和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對金融市場的監控和各類金融機構的審批,促進建立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和嚴格管理的金融市場體系。2001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為規范我國網絡銀行的長遠發展,有效防范網絡風險,公布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隨后相應地公布了關于落實《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通知。這些規定彌補了我國對網上銀行監管方面的空白。在監管制度方面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它對于網上銀行在細節方面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對我國網絡銀行能沿著正確、健康的發展提供了指導。但擁有我國網絡銀行發展還在初始階段,很多交易類型、業務品種還沒有出現,因此,法律的適用方面得到了制約。第二個階段,以中國銀監會為代表的監督主體。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完善,銀行業主體的變更,網上銀行發展又有了新的變化。為了有效地履行監管職責,銀監會作為全國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管者,負有重大的職責。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在法律授權的范圍內,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銀行業監管的部門規章。《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有明確規定。《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和《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對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細致。不但對市場準人和退出、風險責任方面有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而且對業務外包管理、跨境業務活動管理有了明確規定。對于網上銀行越來越對信息技術重視,為了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業銀行信息風險管理指引》。

四、解決金融監管的建議

(一)網絡銀行加快了金融創新的步伐,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手段有可能越來越落后于網絡銀行業務的發展和進步。但面對新問題,我國法律保護的遠遠不足,金融監管法律的出臺往往是等到出現問題的時候,網絡的迅速性,也在檢驗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網絡資金監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據,阻礙了監管權的有效執行。完善電子金融體系,增強防范金融風險能力。加快對網絡發展出現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應法律法規,規范第三方支付企業的行為,避免出現集體“跑路”的現象。

推薦期刊
九九热国产视频精品,免费国产不卡一级αⅴ片,欧美日韩蜜桃在线播放,精品国内自产拍99在线观看
久久亚洲国产精品五月天婷 | 日本国产中文字幕欧美 | 最新国产成年人小视频 | 中文字幕在线观看亚洲日韩 | 香蕉日本视频线播放 | 尤物AⅤ国产在线精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