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關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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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關系

篇1

關鍵詞:稅收征管模式;稅收征管轉型;思路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29-0201-02

一、對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分析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實行的是專管員管戶制度,采用的是“一員進廠、各稅統管”,集“征、管、查”職責于專管員一身的征管模式。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先后經歷了征、管、查“兩分離”或“三分離”的探索。1997年,確立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30字”稅收征管模式。2003年,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征管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淡化責任、疏于管理”問題,在“30字”模式基礎上增加了“強化管理”4個字,形成了“34字”征管模式,即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

應當說,現行征管模式基本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不可否認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完善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征管目標認識存在誤區

對于稅收征管目標,長期以來存在兩種認識上的誤區:一是把取得財政收入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二是把促進經濟發展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由于目標導向性錯誤,往往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出現各種弊端:稅務機關為完成任務,在任務輕時“藏富于民”,人為地降低稅收水平;在任務重時“寅吃卯糧”,不適當地提高稅收水平;或者為了所謂扶持企業發展而越權減、免、緩征稅,造成稅收制度的扭曲,破壞稅收法治,違背了稅收的適度、公平和效率原則。由于征管目標認識上的錯誤,造成重收入、輕法治。

(二)稅收征管信息化滯后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

(三)稅源監控乏力

一是信息來源渠道單一。現行稅收管理中納稅人的信息來源主要建立在納稅人申報納稅所提供的信息基礎上。實行集中征收后,隨著稅務人員和辦公地點的相對集中,一些零星分散的稅源、個體工商戶及邊緣山區,稅務機關無法掌握稅源情況,出現了不少漏征漏管戶。傳統的管戶制、管片制取消后,沒有從制度上拓展納稅人信息來源渠道。納稅人信息包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信息調查和第三方信息三個方面。目前,后兩方面的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后,納稅人的相關信息分散在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而稅務部門不能共享這些信息資源。二是納稅人信息的傳遞、利用效率不高。機構之間缺乏日常的信息交換、傳遞工作聯系制度。各部門從部門職責出發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信息。而許多必要的信息又難以收集。

(四)納稅服務體系建設不到位

一是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不到位,認為為納稅人服務就是解決稅務干部的工作態度問題。為納稅人服務往往停留在笑臉相迎、禮貌待客等禮節上,重視改善辦稅服務大廳的硬件設施,而忽視了實質的內容。二是服務過程缺乏系統性,服務渠道不暢。在納稅服務時間上,基本只限于8個小時工作日內,不能滿足工作時間以外納稅人的服務需要。在服務過程中,只重視對納稅人的事中服務,忽視對納稅人的事前、事后服務。在事前,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幫助方面做得不夠;在事后,如何幫助納稅人建立健全納稅管理制度方面的服務指導工作做得不夠。在服務聯系制度上,基本停留在面對面服務形式,沒有建立多元化、多功能、社會化的稅收服務體系。

二、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帶來的不良效應

(一)稅收遵從度低

當前,納稅人稅收遵從度總體不高。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國有企業的偷稅面為50%,鄉鎮企業為60%,外資企業為60%,個人為90%。另外,近年來我國稅收領域所發生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案例表明,我國目前的稅收不遵從不但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理,而且還存在擴大的趨勢。有關資料顯示,僅在2012年由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部署為期6個月的“破案會戰”專項整治行動中,全國就立涉稅犯罪案件1.31萬余起,破案近1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2萬余名。其中,立案數、破案數分別是2011年立、破案總數的1.7倍和1.6倍。

(二)納稅人滿意度不高

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國省會城市(不含拉薩)和計劃單列市的20700戶納稅人和138個國稅局、地稅局的區局辦稅服務廳進行服務滿意度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辦稅程序、規范執法、規范服務、納稅咨詢、辦稅公開、辦稅時間、法律救濟以及納稅人的需求與建議等。調查方式采取面訪、電話訪問和異地暗訪三種形式進行。據悉,本次全國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城市只有兩個。

(三)征稅成本不降反升

管理機構職能設置重復,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必然導致人力、財力、物力資源的巨大浪費與耗損,造成征收成本的虛高。據權威部門數據顯示,在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以前,征稅成本占稅收收人的比重約為3.12%,1996年這一比重上升至4.73%,此后進一步達到5%~8%。

(四)稅款流失嚴重

偷逃稅是稅收流失的最主要方式。據有關部門推算,我國每年稅收流失都在3 000億元以上,約占應納稅款的30%以上,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致使國家稅收利益蒙受巨大損失。

三、稅收征管轉型的基本思路

(一)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

專業化管理是新稅收征管模式的基本內容。推進專業化管理,就是要對管理對象進行科學分類,對管理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對管理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稅收征管的集約化水平。按照專業化管理的要求,積極推行分類分級管理。在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對不同類別納稅人按照納稅服務、稅收風險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涉稅事項進行管理,同時將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理分工,并相應設置專業化的機構,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對規模大、跨區域經營的納稅人,可適當提升管理層級,開展專業化團隊式的分析、評估和稽查。對中小企業可按行業進行管理。對個體工商戶可實施委托代征的社會化管理。對個人納稅人要加強源泉控管。此外,還需切實加強國際稅收管理體系建設,抓好反避稅工作,不斷提高跨境稅源管理水平。

(二)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

重點稅源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所強調的主體對象。重點稅源企業往往是某一地區或行業中的經營大戶,其納稅額在稅收收人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直接影響稅收收人的主要因素。同時,通過對重點稅源企業數據的分析,可以推斷地方經濟發展態勢,解釋稅收增長原因,探尋稅收增長點,為稅收征管決策提供依據。因此,加強重點稅源的有效管理和監控一直是稅務機關追求的目標。通過落實重點稅源風險管理制度,對重點稅源戶管理引人風險管理機制。著重抓稅源流失風險大的問題和環節,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完善重點稅源管理體系、調整管理職能權限、理清各層級事權職責,逐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稅源監控網絡。通過完善重點稅源管理辦法,做好重點稅源戶的信息管理、日常評估管理和收人分析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重點稅源分析,充分挖掘重點稅源潛力,提高征管質量。

(三)以信息化為支撐

信息化建設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的技術基礎。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技術保障作用,用信息技術手段取代傳統手工方式,最大程度實現稅收征管業務的網上運行。充分發揮信息化的信息支持作用,大力推行信息管稅,依法對納稅人涉稅信息進行采集、分析、利用,特別是要努力獲取第三方信息,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充分發揮信息化的引擎作用,利用技術手段改造、創新稅收征管業務,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前瞻性的研究和設計,實現業務與技術的有機融合。

(四)優化服務

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征管新模式的內在要求,貫穿于整個稅收征管活動始終。納稅服務質量,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質效。規范辦稅服務廳建設,制定全國統一的服務標準,如明確限時服務項目及限時標準、規定預約服務對象及范圍等,實行全國統一布局、統一格調、統一配置。增強納稅服務功能,完善服務管理制度,從工作內容、服務環境、行政程序等方面為納稅人減負,實現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充分發揮社會機構在納稅服務中的作用,逐步構建和完善稅務機關執法服務、稅務中介機構有償服務、社會化組織援助服務相結合的多元化、社會化納稅服務體系。

(五)加強評估

納稅評估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的核心環節,也是應對風險的重要方法。明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任務、工作職責、組織機構、業務程序、執法權限、操作標準和工作紀律等方面的內容,使納稅評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納稅評估業務流程,通過各個評估環節的相互分離制約,有效監控納稅評估的全過程,確保評估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改進納稅評估方法,逐步健全評估模型,細化指標體系,深人研究相關稅種之間的聯系,有效排查風險點。總結部分地區經驗,適當上收納稅評估的管理層級,開展專業化團隊式評估,探索試行主輔評制度,提升評估質量。

參考文獻:

[1] 張煒.對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問題的思考.中國人大網.

[2] 周瑞金.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回顧.評價與建議.新華網.

[3] 林高星.中國稅收征管戰略研究[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篇2

關鍵詞:納稅服務;優質;措施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1

一、優化納稅服務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和思想水平得到了顯著的提高。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稅收理念也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轉變以往傳統的稅收工作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納稅人的需要。當今社會怎樣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已成為稅務機關的共識和致力于實現的目標[1]。

目前,我國各個地方的稅務部門都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整體方針、要求下,對如何改善納稅服務方面做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在實際的稅收工作中得到了落實與實踐,同時也取得了良好的反響,樹立了良好的稅務工作形象。但秉著實事求是的思想態度來來說,當前我國的納稅服務工作還存在著諸多的不足,與國家和人民對稅務工作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國的納稅服務工作還得做進一步的改良與優化,這不僅是社會發展對稅收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稅收事業能夠和諧、穩步發展的基本保障。

二、強化納稅服務意識

我國以往傳統稅收工作中所使用的征管模式屬于“管制型”,也就是說在收稅人與納稅人之間存在一種強制性的監督、管理關系,但當前這種稅收征管模式已經不能再滿足社會發展與國家要求的需要。我們應該從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客戶關系管理中借鑒相關理念,將納稅服務看成是一種公共產品,將稅收看成是納稅人對此商品所付出的實際價格,這樣一來就可以將原本稅收征管工作中的管制關系轉換為一種市場經濟下的客戶關系,并用這樣的關系來作為納稅服務的基本理念,構建具體的納稅服務體系。

但要注意的是,出于對我國現階段社會狀況的考慮,在樹立起以納稅人為核心的工作思想、重視優化納稅服務的同時,也不要輕視了納稅管理,意識就是要做到“服務”與“管理”并重,這樣才能夠讓納稅人在享受到優質納稅服務的同時,保持有較高的納稅遵從度。

三、建立納稅服務法律體系

單單依靠服務思想、服務意識方面的強化與提高,還不能對納稅服務產生有效的約束力,為了保證納稅人擁有絕對的利益保障,就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體系。

第一,建立納稅服務法律體系。通過對相關政策、法律的制定,對納稅人的權利、義務進行進一步的明確,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納稅服務法律體系。

第二,建立公平稅制。目前,我國的稅制在一定程度上對公平分配、調節收入起著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各種社會現實的影響,還需進一步對其完善。所以,我們應適時進行稅制改革,公平稅制,為優化納稅服務提供基礎[2]。

四、對納稅服務進行優化與創新

與國外相比,我國納稅服務的種類與深度、廣度都還有相當大的差距[3],所以我國的納稅服務工作還需要做進一步的優化與創新。

第一,在計算機和互聯網高度發達的今天,人們生活與工作都開始對其產生了一定的依賴。所以,稅務部門有必要加強對稅務網站的建設,不斷提高電子技術政務水平。要以方便納稅人為主要網站構建思想,進行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務模塊開發,增強大眾對稅收工作的了解與監督。

第二,依舊以納稅人的需求為主,對服務熱線功能進行完善,以便隨時隨地為納稅人提供咨詢服務。同時,要將服務熱線作為一種雙向的溝通交流媒介,使納稅人的意見、看法得以在此處得到表達。

第三,進行多元化的繳款和申報方式構建。在進一步增強對稅銀聯網和網上報稅等多種現代化申報方式支持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對繳款和申報方式的研究、構建,不斷擴大受益范圍,為納稅人提供最方便、最節約成本的繳款、申報方式。

五、建立、健全納稅服務考核制度

在“以納稅人為本”的稅收征管工作思想指導下,建立起一套具有科學性、操作性與效用性的納稅服務考核制度,并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對其完善,為納稅服務的優質性提供一套可參照的標尺。并利用各種傳播、宣傳媒介,如互聯網、電子屏幕、信息張貼欄等,對大眾進行宣傳,使他們可以對各種稅收征管條列、法規以及納稅服務內容、流程和評定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與了解,方便納稅人對納稅服務進行評定與監督。要對所有稅務崗位的權、責進行明確,通過各種可行的方式構建起一套現代化的評價、考核體系,使納稅人可以真正成為納稅服務考核的“主審官”。當收到了納稅人的信息反饋過后,就要以考核結果為依據,對稅務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獎懲,以不斷提高稅務工作人員的納稅服務質量。最后,還要以電話、郵件、短信、書面問卷等方式對納稅人進行回訪與改良意見采集,并對其中合理的要求、建議加大重視。

六、提高稅務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能力

要真正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稅務工作者的業務素質能力是最核心的部分。時代在發展,稅務工作的要求也不斷被提高,它不僅需要稅務工作者具有“以納稅人為本”的工作服務態度,還需要有完善的知識結構。所以要加大對稅務工作者的在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能力。比如和稅收征管工作相關的基礎經濟學知識,各類審計技術、評估技術,以及相應的管理能力培訓。同時還要對他們展開思想道德素質培訓,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認識,確保他們在工作中能夠做到恪盡職守、廉潔奉公,這樣才能保證稅務部門在納稅人心中的良好形象。

綜上所述,為了適應社會發展和人們思想轉變給稅務工作帶來的新要求、高標準,我們稅務工作人員一定要積極的轉變工作思想觀念,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納稅人為本”展開各項納稅服務工作,不斷在探索與實踐中對納稅服務工作進行優化、改良,確保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我國稅收事業的和諧、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王一夫.對優化稅收服務的認識和思考[J].青春歲月,2010(18):146-147.

篇3

關鍵詞:納稅服務;優化;規范;完善;體系;創新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01

現今,在很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納稅服務的理念和機制已經融入了稅收征管。我國,于2001年首次將“為納稅人服務、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確定為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職責”在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及2002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體現了納稅服務工作在我國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一、納稅服務的主要內容

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稅收征收、管理、檢查和實施稅收法律救濟過程中,為納稅人依法提供無償、規范、公正的各項涉稅服務的總稱。目的是促進納稅人納稅遵從度的提升,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同時不斷提高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質效。全面推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提升國稅形象的有效手段,是稅收征管的實際需求,也是當前和今后各級稅務機關的一項重大工作任務和永恒主題。

二、當前納稅服務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及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總局的正確領導下,各級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有的還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納稅服務體系和機制,納稅服務工作開始步入規范化軌道。一是規范設立了辦稅服務廳,全面落實辦稅服務廳業務流程,集中為納稅人提供各項涉稅服務。二是完成了電子報稅系統的推廣應用工作,實現了財稅庫銀的橫向聯網,極大的方便了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并為稅務機關降低稅收成本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全面深入推進了辦稅公開工作,最大限度向納稅人公開各項涉稅事項辦理的法律依據和辦理流程。四是開通推廣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通過人工值機的方式,解答納稅人的問題,接受納稅人的舉報和投訴,使得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了解、認知和監督各級稅務機關的工作開展。此外,還有的稅務機關順利開通了基于省局數據集中的對外門戶網站,搭建了用于稅企溝通的稅收服務短信工作平臺等,實現了納稅服務的拓展和延伸,為進一步深化納稅服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但是,隨著社會和經濟形勢的發展和需要,納稅人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多,標準越來越高。納稅服務工作無論從思想認識、觀念提升,還是從制度、方法、手段等方面與納稅人的需求相比,與稅收發展形式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一是納稅服務理念轉變還不夠徹底。近年來,隨著納稅服務工作的不斷深化,重管理、輕服務、漠視納稅人合法權利的現象得到了有效改觀,但仍有相當部分稅務干部只注重納稅服務方式,不注重納稅服務的實效,更缺少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服務。還有的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上存在偏差,認為政策放松、淡化管理就是服務,以至于造成了執法缺位、管理偏軟的現象,在日常管理中出現了一些漏洞。二是納稅服務崗責體系還存在缺位。目前,逐步建立起來的崗責體系注重了管理和執法,但納稅服務的內容相對缺位,沒有建立起包括納稅服務崗位設置、職責義務、工作流程、責任追究、質量管理、監督控制等內容的統一、規范、系統的納稅服務崗責體系,使納稅服務工作還處在不夠系統完善的水平。三是納稅服務信息化手段沒有發揮出應有的功效。現代信息技術對于納稅服務還停留在硬件應用和數據的錄入、存儲和查詢上,納稅人對信息手段的利用也不充分。四是納稅服務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干部隊伍平均年齡偏大,知識結構單一,缺乏精通稅收會計、法律等知識的專業人才和復合型人才,與納稅人的需求相比,納稅服務還處于初級階段,打基礎階段和提高階段,如何盡快在服務認識、制度、方法、手段上迎頭趕上,是我們當前和今后一項十分緊迫而又重要的任務。

三、關于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設想和建議

納稅服務是稅收管理中的基礎性工作,是整個稅收征管體系的基礎,關系到征管工作的質效和征納關系的和諧,因此,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樹立正確的納稅服務觀念。向納稅人提供涉稅幫助是稅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應樹立公仆意識,樹立“大服務”理念,把服務理念體現在各級部門和廣大稅務干部思想意識上、制度制定上和工作部署上。把納稅服務和整個工作部署、與征管查業務、與部門協作緊密結合起來。努力做好三個轉換:一是引導稅務干部由以往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的轉換。二是實現服務工作由獨立開展向貫穿于征管查工作全過程的轉換。三是實現服務質量由重內部考核向重外部評議的轉換。

(二)建立完善的納稅服務體系。稅務機關應建立人員、組織、經費等方面相對獨立的納稅服務組織機構,同時,進一步規劃和完善稅收服務的內容、標準和原則,不斷提高納稅服務質量。一要規范執法行為,實現權力制約。稅務機關在設計征管事項和流程時,應以納稅人為中心,切實考慮納稅人的實際需求,并建立相應的制度對稅務人員行使稅收權力時加以約束。二要建立健全優化服務機制,規范統一制度服務。認真落實服務承諾制度,在探索新的納稅服務崗位職責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考核標準、評價體系和監督機制。并在門戶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實現由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征納結合監督、綜合考評和過錯責任追究為一體的納稅服務評價機制。

(三)探索創新的納稅服務形式。做好三個強化,即強化培訓輔導制度、強化建議制度和強化提醒制度。在受理環節和審批環節,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輔導工作。同時,以不定期地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一些出臺的稅收政策和征管措施進行講解,了解納稅人實際困難,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予以幫助、解決。在實施稅務檢查、評估、稽查中,針對納稅人所發生的問題提出涉稅建議,并借此機會幫助企業發現、糾正財務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增進稅企雙方的交流與溝通,提升納稅遵從度。建立涉稅事項提醒、提示制度,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日常巡查巡管實行事前告知,事中進行稅收政策宣傳以及納稅輔導,切實解決納稅人由于程序不明或者政策不清被處罰后難以接受的矛盾,同時,積極探索納稅人維權服務,讓納稅人切實了解稅務行政訴訟、復議及聽政的法律程序,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拓展廣闊的納稅服務外延。一是建設網絡服務平臺。加快以門戶網站為主體的“網絡國稅”和以“12366”為主體的“空中國稅”建設,在實現網上辦證、網上購票、網上申請等多種功能服務的基礎上,開展3G辦稅,郵寄送達稅務證件、普通發票等多種服務方式。開展對“12366”的宣傳活動,擴大知名度,打造成國稅維權“一線通”優秀服務品牌。二是規范實體辦稅平臺。打造“標準國稅”和“全時國稅”,打造外觀整齊統一、功能科學劃分、自助辦理業務、服務規范到位的樣板辦稅服務廳。三是擴大稅收宣傳氛圍。在全社會范圍內,多途徑廣泛宣傳稅收知識,使廣大人民認識到稅收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把稅收與商譽、信用緊緊聯系在一起,使人們在交易、消費及商業合作時關注對方的稅務登記辦理情況及納稅情況,形成全民納稅榮譽意識。

(五)提升完備的納稅服務能力。任何工作都是要有一定人員去完成和落實的,因此,人員素質的高低將決定各項工作開展的程度。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征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稅務人員的素質、征管能力和方法、知識水平等方面都有較高的要求。因此,為進一步做好納稅服務工作,不斷提升納稅服務工作水平,應在加大對稅務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力度的同時,注重對其征管理念、征管方法、征管技術的培訓,從而更好地為國家收好稅,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篇4

論文摘要: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建設,稅收收入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稅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但由于我國稅收法規不完善,有隨意性,彈性大,經常變動,征納雙方在稅收法規認識上就會產生偏差,對同一項納稅事宜,雙方會有不同的意見,法規有時又不明確,稅務機關執法行為不易規范,容易造成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征納矛盾。另外,我國稅收法規宣傳力度不夠, 宣傳的形式、方法、手段比較單一, 納稅人不了解稅法, 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上述種種原因導致了我國稅收法制環境較差。

1 我國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1 稅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較低,共享機制未形成,源于稅收信息化基礎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 計算 機 網絡 為依托,信息化、專業化建設為目標,但由于稅收基礎工作覆蓋面較廣,數據采集在全面性、準確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滿足稅收征管和稅源監控的需要。

1.2 稅源監控不力,征管失衡

隨著經濟的 發展 和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稅源在分布和來源上的可變性大大增加,稅源失控的問題也就不可避免。目前, 稅源監控不力主要表現在:一是征管機構設置與稅源分布不相稱, 管理職能弱化。由于機構設置不合理,稅源監控職責分工不是十分明確,對稅源產生、變化情況缺乏應有的了解和監控;另外,稅務機關管理缺位的問題仍存在,出現大量漏征漏管戶的現象,因此稅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稅源監控的協調機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 由于稅收征、管、查等環節職責不明確或者相互脫節, 以及國稅、地稅之間或稅務機關與其他部門之間缺乏配合、協調而引起稅源失控。三是稅收執法不規范, 稅法的威懾力減弱。稅務機關對查處的稅收違法案件處罰力度不夠, 企業 稅收違法的風險成本低,這是稅源失控的一個重要原因。

1.3 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征納關系不和諧

一是沒有樹立起一種“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由于工作的出發點不是以納稅人滿意為目標,稅收法規的宣傳不到位,新的稅法政策又沒有及時送達納稅人,因此在征納過程中對納稅人的變化和需求難以做出快速反應。二是在要求納稅人“誠信納稅”的同時,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的信用體系及評價機制也不完善,難以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2 完善我國稅收管理的建議

2.1 完善稅收 法律 體系,規范稅收執法,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2.1.1 建立一個完善的稅法體系,依法治稅

完善的稅法體系是依法治稅的基礎,沒有健全的稅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稅也就成為一句空話。為此,我們要加快建立起一個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一是盡快制定和出臺《稅收基本法》。二是現行稅種的實體法予以法律化。三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四是設立稅收處罰法。對稅收違法、違章處罰作出統一的法律規定,以規范稅收處罰行為。

2.1.2 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強化稅收執法監督

一是稅務干部要深入學習和掌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治稅、規范行政的意識,要堅持依法征稅,增強執法為民的自覺性。二是認真執行稅收執法檢查規則,深入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3 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體系,加快稅收征管 現代 化進程

稅收征管軟、硬件的相協發展, 國稅、地稅征管機構之間以及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稅收征管的必要選擇。

3.1 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即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和應用軟件、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統一稅收征管應用軟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設信息網絡,實行縱橫管理。第三,建立數據處理中心,實施 科學 管理。

3.2 建立稅收征管信息化共享體系

盡快實現信息共享。首先, 建立國稅、地稅部門之間的統一信息平臺,讓納稅信息在稅務機構內部之間實現共享。其次,建立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聯網。在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財政、工商、金庫、銀行等部門) 的信息聯網, 實現信息共享。

4 實施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建立稅收征管新格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在信息化基礎上建立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4.1 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

盡快解決“征、管、查”系列人員分布、分工不合理的問題,完善崗位職責體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術,將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 計算 機及 網絡 ,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4.2 實施精細化管理

在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 企業 核算水平不高, 建立自行申報納稅制度條件還不完全具備, 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還未形成全國監控網絡, 稅收社會服務體系還不健全的現實情況下,必須依靠嚴密細致的精細化管理,來促進征收,指導稽查,完善新模式,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

5 規范服務,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

將“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征管的一種行政行為,為納稅人服務成為稅務機關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稅務機關要全面履行對納稅人的義務,必須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強化稅收服務于 經濟 社會 發展 、服務于納稅人的意識。規范納稅服務,構建和諧、誠信的稅收征納關系。

5.1 加大稅法宣傳

稅務機關進行稅收 法律 宣傳,一是注重日常稅法宣傳,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宣傳稅法,并定期召開納稅人座談會。二是規范稅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三是充分發揮納稅服務熱線的服務功能,開展“網送稅法”活動,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5.2 建立征納雙方的誠信信用體系

一是誠信納稅。在納稅人方面, 建立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等級式服務,促進企業誠信納稅。二是誠信征稅。在稅務機關方面,建立健全首問責任制、限時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約束稅務干部行為的制度,要求稅務干部遵守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 構建誠信征稅的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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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服務;管理服務;納稅評估;信息化;權益保護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0.05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10-16-03

一、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性

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是稅務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時展的要求。在新的經濟社會形勢下,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納稅服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稅務部門的執法狀況和服務水平,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是稅務部門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具體體現,也是推動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

其次,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是稅務部門的核心業務。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內容和質量直接關系到稅法遵從,只有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才能更好地引導和促進納稅人自愿遵從稅法、依法誠信納稅,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相輔相成,服務工作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

再次,納稅服務是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重要內容。只有不斷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和調控經濟、調節分配、服務科學發展的職能作用,促進稅收征納關系更加和諧。

二、當前納稅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服務觀念上:重服務、輕管理,缺乏納稅服務意識

一些稅務干部單純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或者,在思想上沒有樹立起“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沒有將服務當做是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

1、在工作實踐中,納稅服務與稅收管理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加強管理可以有效地維護和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強化納稅服務不僅不會弱化管理,相反,還會對管理產生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稅務部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是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一味地追求納稅人的滿意度而忽視了對納稅人的稅收征管質量,只能使優化納稅服務停留在形式上而非實質上。

2、在日常稅收工作中,一些干部解答咨詢問題不耐心,辦理涉稅事宜不快捷,給納稅人造成諸多不便,更不會主動替納稅人著想,了解納稅人的需求,缺乏主動服務意識,沒有將服務當做是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究其原因,都是由于服務觀念未能入腦入心,沒有堅持一以貫之,納稅服務理念有待改進。

(二)服務制度上:納稅評估制度不完善,缺乏考評體系的后續分析

這里的考評體系包含兩方面內容,不僅包括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評價,也包括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服務評價。

1、納稅評估的理論意義在于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水平。納稅評估為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制度提供全面的信息來源,根據評估結果,為高等級的納稅人提供最佳納稅服務,同時對信譽等級低的納稅人加強培訓和輔導,營造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稅收環境。納稅評估作為一項國際通行的稅收征管制度,在我國尚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納稅評估制度不完善,必將阻礙優化納稅服務的進程。

2、稅務機關開展的納稅人滿意度調查,是要通過調查看到納稅服務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從中找到更好的為納稅人服務的方法。“文明服務之星”評選、問卷調查等工作從不同角度顯現出社會公眾和廣大納稅人對納稅服務工作的滿意率、關注度、聚焦點和期望值,不僅反映了來自最基層的稅情,而且為稅務部門做好納稅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實際情況卻是,我們并未對結果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如滿意度高的為什么高,滿意度低的為什么低,如何改善和糾正等。由此可見,稅務機關沒有形成一套從制度、實施到績效評價、信息反饋、服務監督、業績考評和責任追究的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機制。

(三)服務手段上:服務信息整合度低,基礎數據來源不足

隨著納稅人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強,稅務機關納稅服務正朝著科學化、信息化和精細化的方向發展。但由于技術應用、服務理念以及管理流程等因素限制,一些地區稅務機關在開展信息化納稅服務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1、服務信息整合能力不足。一些地區稅務機關研發應用了多種稅收管理軟件和服務平臺,由于這些軟件平臺各自為政,信息共享能力不足,因此影響了稅務機關納稅服務信息的整合供給能力。在與外部機構的信息合作方面,國稅機關、地稅機關以及稅務機關與海關、銀行、國庫、工商等部門的信息交換與共享工作仍需加強。

2、數據來源不足,分析方法簡單。稅收分析作為綜合性分析,要掌握大量的、真實的、完整的涉稅信息。目前稅收分析數據主要來源于綜合征管軟件及納稅人報關的稅收資料報表,而這些數據中仍有大量的信息缺項、不真、不準,造成分析結果與實際差異較大,而基于這樣的數據作出的分析,很難得出正確的結論。由于還沒有較完善的功能齊全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使稅收分析資源不能共享,表現為獲取信息的渠道單一,查詢方式單一,分析指標不完善,缺乏篩選比對功能,信息數據應用水平低,無法指導稅源管理工作。

(四)服務深度上:稅務干部業務素質不高,為納稅人維權機制不健全

納稅服務深度不僅體現在稅務工作者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也體現在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上。

1、從稅務機關本身來看,基層稅務干部業務素質不高。不少干部稅收政策水平較低,對征管程序掌握得不全面,不能總結和提高工作經驗和創新意識,缺乏扎實的業務基礎,甚至不能獨立工作。這些問題不同程度制約著干部隊伍的建設,制約著稅收事業的深入發展。因此,提高基層稅務干部的素質是當前和今后干部隊伍建設中的一項緊迫任務。

2、從納稅人角度來看,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機制不健全。稅務機關在政務公開、稅收征管過程中,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納稅人權利保護問題,但稅務人員濫用權力、侵害納稅人權利的事件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得不到及時發現和正確處置,就可能迅速擴大,使簡單問題復雜化、局部問題全局化,從而嚴重影響稅務部門和納稅人之間的融洽關系,有損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

三、優化和改進納稅服務的對策

(一)從服務觀念入手,更新納稅服務意識,向“管理服務”型轉變

1、樹立廣義納稅服務觀念。進一步拓寬視野,提升層次,從根本上改變以往的以納稅服務窗口為前臺的塔型組織機構,逐步建立每一個稅務機關都是納稅服務窗口的機構設置,使得稅務機關的每個部門、每名干部都能按照“一窗式”的標準接待納稅人,無須在區分具體職責,形成“一人承辦、轉告相關、協調共管、限時完成”的工作機制。從納稅人的角度看,稅務機關不再是一個以辦稅服務廳為窗口的立體機構,而是平面化的多功能的服務平臺體系。

2、樹立需求導向理念。每個稅務干部必須順應時代潮流,盡快實現稅收工作理念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我們要站在與納稅人平等的角度,從納稅人需求出發,科學規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活動,嚴格公正執法,規范服務行為,簡化辦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積極為他們排憂解難,扶持和促進其不斷發展。

(二)從服務制度入手,完善納稅評估制度,加強考評體系的后續分析

1、在總結國內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完善納稅評估制度。一是研究確定納稅評估工作的核心任務,把握好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關系,真正發揮納稅評估的作用;二是研究確定納稅評估的風險識別和排序、案頭審核、稅務函調、實施約談、實地核查、后續處理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和有效銜接方式,清晰賦予各環節有限責任,有效防范執法風險;三是研究確立納稅評估工作使用的文書和規范,統一報告模板。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實現納稅評估工作的流暢、有序和高效。充分發揮納稅評估在促進征納關系和諧,優化納稅服務方面的有利作用。

2、完善納稅服務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平和操作性強的納稅服務監督、評價機制,從投訴、受理、調查、檢查、處理等環節加以規范,對納稅服務工作進行獎勵和懲戒,量化考核指標,并將納稅人的評價列入考核指標,讓全體干部都要溶入服務意識,把是否對納稅人合法權益造成侵犯作為衡量標準,堅持以納稅人滿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擺正征納角色的位置,確保納稅服務工作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銜接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納稅服務評議評價機制和服務質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將納稅服務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稅收工作的主干線。

(三)從服務手段入手,完善信息化服務,加強基礎數據采集

1、整合資源,完善信息化服務平臺,豐富信息化納稅服務手段。應整合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內部信息系統和信息資源,提高稅收征管系統、出口退稅管理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系統等軟件系統的數據共享和利用能力。最終實現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務網絡化,稅務機關辦理業務“一次提交,內部流轉”,為納稅人提供“一條龍”式服務。同時,在財稅銀庫橫向聯網的基礎上,稅務機關應進一步加強與工商、質檢、社保、公安、銀行等部門的協作,實現涉稅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實時傳遞,并以此為基礎拓寬申報繳稅渠道,提升納稅信息服務能力。

2、加強基礎數據采集,逐步建立數據應用體系。建立相應的規范制度,確保各個系統的數據口徑和標準一致,便于進一步整合利用。保證數據錄入質量,加強系統內數據的邏輯性審核和合理性審核,減少人為差錯,確保基礎信息的準確、真實、完整。稅務系統應通過數據挖掘、數理統計分析等信息技術,逐步建立起數據應用體系,為稅收業務決策和戰略發展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持,對重點行業、企業未來發展風險進行預警。

(四)從服務深度上,注重自身素質提高,加強納稅人維權建設

1、提高稅務干部綜合素質。

(1)加強教育。一是要努力學習掌握稅收業務和政策法規知識,同時還要加強財會、法律、計算機、寫作、經濟、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注重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質和能力;二是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認真學習《稅務職業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進行稅務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健康心理、自信心的培養,激發稅務干部的斗志,增強稅務干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2)強化培訓。一是要結合稅收工作實際,認真抓好稅務干部的培訓工作;二是要加強與稅收工作相關的會計、金融、法律、計算機和寫作等內容的培訓,提高稅務干部的知識結構、學歷層次和專業水平;三是開展任職培訓和領導干部輪訓,提高各級干部的專業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的制度建設。稅務機關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實體法和程序法有關納稅人權益保護規定,積極推動保護納稅人權益的法律制度建設。一是建立納稅人權益保護溝通制度,充分利用納稅服務窗口、定點聯系制度和第三方調查等渠道收集納稅人對稅收管理與服務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納稅服務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對納稅人意見和投訴的快速處理機制,努力做到向納稅人及時反饋。加大納稅人民主聽證、監督評議等工作力度,充分體現納稅人的權益。

參考文獻:

[1] 謝旭人.中國稅收管理 [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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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確理解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

如何理解現代化的稅收征管體系,筆者認為其主要包含以下五個方面內容:

稅務機關引進了風險管理的概念,對不同稅收風險的納稅人實施差異化和遞進式的風險管理策略,就是要建立“統一分析、分類應對”的風險管理體系,既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納稅人分別采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手段,識別和消除納稅人的稅收風險,將事后監督轉化為事前防范,從而促進征納雙方的稅法遵從度。

通過納稅評估,運用柔性手段幫助納稅人消除稅收風險,促進納稅人稅法遵從,明確了納稅評估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更加突出納稅服務工作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把稅務稽查作為風險應對的重要手段。

實行分級分類的稅收專業性管理,以此為基礎,把重點稅源管理作為著力點。

二、企業產生涉稅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從企業稅法遵從度角度分析

稅法遵從是指納稅人在法定時間內自覺的申報應納稅款及相關資料并履行納稅義務,是即為納稅遵從,否則即為不遵從。

雖然大部分企業法律意識較強,能夠自覺遵從稅法,但由于我國原有稅收征管手段相對落后,部分企業違法行為未被發現,違法成本相對較低,致使部分企業管理層鋌而走險違反稅法,從而導致企業稅務風險大大增加。

(二)從企業內部控制稅務籌劃角度分析

部分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業務流程細節的設計更多地考慮的是業務的需要,忽視了稅務的事前籌劃從而導致涉稅風險,企業內部控制稅務籌劃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稅務風險。

(三)從會計核算角度分析

會計核算工作涉及票、帳、表三個層面,會計核算結果是企業申報稅款以及稅務機關征稅的主要依據。

1、從涉稅票據層面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

票據核算是會計核算的起點,票據在會計核算中涉及量大面廣,票據上的任何問題都可能會涉及稅務風險。國家新修訂的《發票管理辦法》對發票的管理更加嚴格,但企業管理層往往對發票管理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票據的涉稅風險非常高。

2、從賬務處理層面進行分析

會計準則和稅收法律法規在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上存在差異,有些差異為時間性差異,有些差異為永久性差異,針對這些差異財務人員一定要準確理解政策,正確處理業務,防止稅務風險的發生。

3、從財務報表層面進行分析

財務報表是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最直接的企業生產經營的結果,是財務報表使用人最直接、最直觀的了解企業的途徑。財務報表的勾稽關系、財務報表與同行業對比、與上年度對比,將會產生很多財務分析指標;財務報表信息被采集到稅務征管系統后,信息處理中心將根據預設好的各種數據模型進行比較分析,對超過預警值的指標推送到基層稅務管理機關進行評估處理。

三、稅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企業能夠產生稅務風險原因多種多樣,所以企業要防范和有效控制稅務風險也應該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企業要實現稅務風險的防范和有效控制至少做到以下幾點:

(一)企業管理層要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自覺遵守稅法規定,切實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偷逃騙稅情況的發生

同時,稅務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大大的提高了發現企業稅務違法行為的幾率,所以企業管理層要自覺遵守稅法規定,避免自己主觀原因造成的稅務風險。

(二)企業管理層要加強企業日常管理,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員工素質

企業應該聘用稱職的財務人員,重視財務人員控制涉稅工作的能力提升,掌握站在稅務機關的角度識別納稅風險的方法,精通稅收政策、對行業稅收政策進行梳理、分析,稅企發生爭議時要運用掌握的稅收政策有理有據的爭取稅收利益。

企業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票、帳、表全流程涉稅風險控制,樹立“小發票、大風險”的意識,嚴格控制假發票,虛開發票,不符合規定發票入賬;通過對報表進行分析,自查有無異常業務,對異常指標能否進行合理、合法的解釋,對涉稅風險進行自我評估,進而化解涉稅風險。

(三)要充分利用稅務機關提供的各種納稅服務,重視稅企的溝通協調

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重點是將最新的稅收政策及其解讀及時告知納稅人,建立一種經常性的溝通、交流、協商機制,實現稅企之間的良性互動。企業應當充分利用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彌補稅收政策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稅務風險;通過經常性的溝通、交流、協商機制,妥善解決稅企爭議,從而避免因稅企爭議而產生的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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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稅收征管是整個稅務工作的前沿陣地和關鍵環節,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影響了征管效率。本文基于新加坡稅收管理的成功經驗,提出了完善我國稅收征管工作的借鑒措施。

關鍵詞:稅收征管 信息化 顧客戰略

收征管是稅收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發揮稅收作用的根本保證,也是確保國家稅收收入的必要環節。我國稅收征管工作在新稅制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實施以來,取得了較大成績,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稅收征管工作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稅收征管也越來越繁雜。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稅收工作的效率,使得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遠高于同期其他國家水平。以2013年為例,我國征管費用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約為2%,加上納稅成本,則可達3%―5%,一些農村地區和經濟落后地區甚至達到10%,而一些發達國家征收成本一般不到1%。

一、我國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務機構臃腫,征管效率不高

我國傳統設置稅務機構的做法,形成了過多的中間管理層次,在這種錐形化的組織結構中,不僅上下溝通過程中的信息和能量衰減很大,而且導致行政管理人員偏多,真正直接為納稅人服務的一線人員相對不足,既造成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又影響了整個組織的運轉效率。在這種稅務組織結構中,各職能部門分別獨立,工作流程相互割裂,各職能部門分別開發適合用于本部門職能的軟件系統,缺乏一體化建設規劃,在信息共享建設方面產生了許多問題,如數據集中度低,難以綜合利用;數據傳輸手段各異,方式混雜,導致稅收征管手段信息化程度不夠,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

(二)征管理念存在偏差

長期以來,這種稅務機關作為管理者高高在上、納稅人作為監管對象被動服從的思維定式根深蒂固。稅收征管定位在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自覺納稅,在這種理念下的稅收征管以監督打擊型為主,以約束納稅人的行為為目標,一切稅收征管從稅務機關自身管理的方便和需要出發,往往制定復雜而繁瑣的管理措施和流程,忽視納稅人權利和需求。

(三)稅源管理信息不對稱

掌握充分真實稅源信息是實施稅源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而當前我國稅源管理的信息不對稱現象非常嚴重。我國尚未實行納稅人終身不變的納稅人識別號、銀行賬號制度,多頭開戶現象較為普遍,稅務部門難以全面掌握和核準納稅人的經營活動、經營收入、成本費用和財產收益等情況,隨著經濟全球化以及虛擬經濟的發展,網上交易、跨國、跨地區經營日益增多,稅務征管部門全面、及時、準確掌握跨國、跨地區經營企業的信息資料難度大。

(四)納稅服務供給與需求不對稱,缺乏監督與評價

在納稅服務實踐中,稅務機關往往出于自身的考慮或需要進行納稅服務,推出的一些服務內容并非納稅人真正所需要,而納稅人真正需要的服務卻不能得到滿足,服務缺乏個性化,真正的“管理服務型”稅收征管工作理念還未樹立。同時我國的納稅服務既缺乏內部的考核監督,更缺乏外部的監督評價,對各項工作是否已經開展、開展的質量和效果,還沒有形成監督考評體系和指標,服務的整體質量難以保證。

二、新加坡稅收管理的經驗

新加坡自1959年獲得自治以來,由一個經濟十分落后、經濟結構單一、轉口貿易作為經濟支柱、工業基礎極其薄弱的貧窮國家,躋身于亞洲富國的行列。新加坡政府實施了“政府盈余全民分享計劃”,仿照企業將盈余回饋給股東的方法,以新加坡全體國民為“分紅”對象。新加坡財政盈余能有分紅,得益于政府的清廉與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稅收收入占較大比重,完善的稅收制度與稅收管理是新加坡財政收入的重要保證。新加坡稅收管理最大的亮點在于它的評稅制度,新加坡是世界上實施評稅制度最好的國家之一,有許多成功的經驗。

(一)征管機構健全,征管手段先進

新加坡是一個單層次政府,沒有地方行政機構,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項事務,稅務署則負責國內稅務,機構設置比較精簡。在內部管理方面,稅務署實行公務員制度,對各類稅務人員的等級、薪金、使用、升降、獎勵等有明確規定,并做到嚴格執行。為提高征管效率,稅務署專門建立了稅收電腦中心,負責各種稅收的征收、稅務資料的儲存及查詢,通過電腦把稅務署內部的工作運轉連成一個完整的征管系統。

(二)注重數據采集和信息庫的建設

評稅制度的關鍵是納稅人信息的收集,充分了解納稅人的相關信息是稅務機構評判納稅人是否真實申報的先決條件,新加坡的稅收管理非常注重納稅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稅務機構在納稅評估時主要依托兩個信息庫,一是評稅情報庫。該數據庫資料主要是從政府各部門及金融機構等社會各界的電子信息系統調取的納稅人的相關資料。如從銀行獲取納稅人存款和賬號及基礎財務資料;從證券公司了解納稅人股票及股息資料;向房屋土地局獲取納稅人投資房產的資料;向內政部獲取納稅人親屬關系的資料,向注冊局獲取關聯公司的資料。稅務機構將這些重要的情報、信息存入稅務機構計算機系統構成評稅情報庫。二是申報信息庫。該數據庫所儲存的數據主要來源于納稅人的日常各類稅種申報表及財務報表。新加坡稅務機構主要通過評估情報庫和申報信息庫的信息進行核對比較,并根據核對結果進行判斷納稅人是否如實申報納稅。

(三)獎罰分明,以人為本

新加坡稅務署一直采取各種獎勵措施,鼓勵納稅人進行電子報稅。在2008年前,新加坡就推出了一項對電子報稅者的獎勵措施,當時的獎品是地鐵預付費用卡。最近又規定,凡是進行電子申報者,均可得到所得稅彩票,從而有機會中大獎。納稅人踴躍進行電子報稅,使新加坡電子報稅人數大增。在實施納稅獎勵的同時也加大了偷稅抗稅的懲處力度,新加坡的稅務檢查人員都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對報稅情況進行抽樣復查,對疑點進行深入追查。納稅人如故意偷逃抗稅,就會被,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還會在媒體上曝光。違法者不僅要繳納數倍于所逃稅款的罰金,而且還會被判刑,甚至落到破產、身敗名裂的地步。不過稅務機構在發現納稅人有違法事實時,一般都要先給納稅人一個主動坦白的機會,堅持“以人為本”,如納稅人仍置若罔聞,那么此事將由無知事故定性為主動事故,處理方法也由簡單罰款變為追究刑事責任。

(四)稅務機構主動服務、方便納稅人

新加坡稅務機構致力于為納稅人提供優良的服務,盡力簡化居民報稅和納稅程序;選派較高層次的稅務人員受理納稅人投訴,以確保公平、公正地解決涉稅問題;規定服務承諾目標,提高服務水平,并每年由稅務局內設的服務標準研究小組和由納稅人代表、稅務學術界人士組成的委員會進行檢查,年終公布執行情況。例如,在評稅過程中為了讓納稅人電子報稅更加方便,新加坡在報稅程序不斷改善,納稅人除了可以使用國內收入局原來發出的電子報稅密碼外,還可用公積金個人電話進行電子報稅,稅務機構還提供稅單送上門、電話和互聯網稅務問答、銀行賬戶扣稅等服務,這些做法大大減少了納稅人的許多不便,受到納稅人的普遍歡迎。

三、新加坡稅收管理的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一)優化稅務機構設置,建立績效管理體系

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重新構建組織結構和稅收征管流程,實施稅務組織結構的扁平化,盡可能地擴大組織機構的管理幅度,減少中間管理層次,最大限度滿足納稅人的需要。同時加強組織機構之間的信息網絡建設,促進信息的交流共享。績效管理是自動調節稅收管理效能的內在“穩定器”,通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管理系統,明確崗責、分解責任、過程控制、考核獎罰、實施評價,對稅收征管的全過程實施全面、高效、科學的監控,使人力資源得到最佳配置,人的能動性得到充分發揮,最大限度地提高納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是適應經濟環境變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稅收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國稅務人員應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要全面采集相關業務數據,這些數據不僅僅包括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包括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如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同時要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的大量涉稅信息資源,需要財政、工商、公安、海關、銀行、證券管理、房地產交易、車輛管理等部門的信息傳遞,實現涉稅管理信息共享。

(三)建立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

在新加坡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對于存在違法事實的納稅人,一般都要先給納稅人一個主動坦白的機會,這種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已經在全世界部分國家得以實施。針對目前我國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偷稅漏稅行為,我們也可以實施納稅人自我糾錯制度,通過給予納稅人主動坦白的機會,使其主動補報補繳所偷漏的稅款,這樣通過給予納稅人更多的信任,有利于推動全社會樹立誠信納稅意識,從而提高了稅收征管效率,節約了社會經濟管理成本。

(四)實施顧客戰略,提供優質納稅服務

在我國稅收征管中稅務機關的權力和納稅人的權利明顯失衡,過分強調稅務機關的征稅權力,單純強調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容易滋生納稅人的逆反心理,挫傷納稅人的納稅積極性。因此必須轉變稅收征管理念,把納稅人視為顧客,稅務機關應盡量讓所提供的公共產品使納稅人滿意,并且以納稅人的滿意度作為衡量稅收征管成效的標準之一,最終使征納關系從對抗性向信賴與合作性轉變,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Z

參考文獻:

1.鮑婷婷.基于西方稅收原則理論的我國稅收原則的探討[J].商業會計,2009,(10).

篇8

一、現行納稅服務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及認識誤區

當前的納稅服務體系還處于初級層次,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納稅服務意識才剛剛形成,難免會出現諸多問題。

(一)過分強調稅收征管而忽略納稅服務。

稅務人員對納稅服務重要性認識不夠,納稅服務熱情不高。歸納起來,主要存在以下幾類問題:

一是存在偷稅假設的慣性思維。在停業檢查中,假設納稅人存在虛假停業,隨意入戶檢查。在對企業檢查時,以納稅人偷稅為前提,繼而展開調查。從一定意義上說,侵犯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二是程序復雜,效率低下。稅務機關在內部推行精細化管理,但卻不是以加強內部管理來突顯精細化,而是以程序、手續的復雜化來體現精細化,給納稅人帶來諸多不便。三是重復工作。內部的征、管、查分離及外部的國、地稅分設,使同一戶納稅人,不得不接受重復管理和檢查,給征納雙方帶來了高額的稅收成本,也給稅務形象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四是侵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一些服務,明明是為納稅人提供的便利舉措,卻被納入了重點監管的范圍。如:強迫納稅人使用某種稅務機關制定的“便民”申報方式,致使一些在稅務機關附近營業的納稅人,也不能到辦稅大廳直接申報納稅,而只能到銀行去存款劃轉稅款,逾期不存,還將被視為未及時申報而被處罰。五是基層稅務干部的素質,難以達到提供優質服務的標準。特別是在稅收管理員和納稅評估制度施行后,稅收工作更為科學化、專業化,部分稅務干部不注重知識更新,自身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亟待提高,難以應付復雜多變的稅收政策,對稅收優惠掌握不全,致使宣傳缺失和政策落實的不到位。六是將服務與執法相對立。往往把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對立起來,走極端路線。把服務視為任務和負擔,因此,在提供服務時,難免會態度生硬、被動應付。把依法治稅片面地理解為“整頓”、“治理”、“稽查”、“處罰”;把納稅服務簡單地看作“笑臉相迎”、“熱情接待”。

(二)過于強調納稅服務而弱化稅收征管。

服務與監管應是相輔相承的同比關系,而不應是對立關系或反比關系。近年來,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意識有所增強,而與此同時,部分稅務機關卻出現了一些強調服務重要性而忽略監管必要性的現象。目前,各地稅務機關都在積極參與政行風測評,而參與測評打分的,多數是納稅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部分納稅人會在守法和違法的“博弈”中選擇逃避納稅義務,而逃避繳納稅款,則更是成為企業實現其利潤最大化最終目標的一種必要手段。納稅人都樂于接受稅務部門提供的稅收服務,而不樂于接受稅務部門實施的稅收監管,“予則喜、奪則怒”,正是這種不良納稅心理的集中體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單純以納稅人的觀點作為評判標準,就會出現給執法嚴格的稅務機關打分低,而給監管松弛的稅務機關打分高的現象。在這場失衡的“博弈”中,稅務部門就有可能會放松稅收監管,刻意縱容,以博得納稅人的好評。另外,一些服務更是有淡化納稅人納稅意識之嫌。例如,可以由稅務機關輔導填寫的納稅申報表,卻由稅務機關直接代為填寫。納稅申報期到來后,納稅人本來應當及時地申報納稅,卻要由辦稅大廳或稅收管理部門來提醒。這些做法,在一定層面上,都有可能會淡化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應當由納稅人辦理的事項卻由稅務機關代勞了,這樣做更不利于相關法律責任的明確。還有一些稅務機關,納稅服務項目開展得確實不少,但納稅服務層次卻比較低,形式主義嚴重,很多服務仍屬于精神文明建設或職業道德范疇,工作標準虛擬、軟化,行使的自由度很廣。一些納稅服務沒有分清便民服務與納稅服務的界線,有的甚至還超越了稅收的范圍。如,在納稅大廳中設置鞋油、鞋刷、針線包等等。而有的,更是把救助貧困學生,看望孤寡老人等,也視為納稅服務,這些提法和做法,都有可能使納稅服務偏離正確的方向。

(三)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溝通渠道不暢,稅收宣傳不到位。

不可否認的是,當前納稅人納稅意識普遍偏低,與稅務機關宣傳不到位有著直接關系。稅務部門與其他收費部門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如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等,都是可以通過繳費來直接享受到相關服務的。也就是說,這些費用的作用是顯性的。如:交了水費居民就能喝到水,交了電費馬上就可以用上電。而稅收的后續作用則是隱性的,其顯著特征就是其無償性,人們在交了稅以后,不一定就能直接看到結果。另外,因為在稅收后面還有一個支配的環節——財政,所以,稅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性就無法直觀地顯現出來。久而久之,一些納稅人自然就會形成對稅收的反感心理。這時,就需要稅務機關出面,加強對稅收基礎知識的宣傳。而目前的稅收宣傳,多停留在形象宣傳和職能宣傳上。

總之,在上述錯誤認識的指引下,一些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方面,雖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總體效果卻并不明顯。

二、優化納稅服務體系對稅收工作的促進作用

實踐證明,經過優化后的納稅服務體系,對加強稅收征管,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具體體現為:

第一,有利于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了解。

經濟形勢的復雜性決定了稅收政策的多變性。面對大量復雜多變的稅收政策,一些稅務人員都會感到頭疼,可想而知納稅人的感受。在現實工作中,由于不清楚政策而導致非主觀故意偷逃稅款的不在少數。雖然人們日常獲取稅收信息的途徑有很多,但是互動性卻很差,有的納稅人確實已經通過各類媒體對最新的稅收政策有所了解,但卻存在著主觀臆想和偏頗的理解。比如農業稅減免政策,一些農戶就認為,所有應由農民交的稅,包括工商各稅,從此都一并免掉了,而事實卻并非如此。這給稅收工作的開展帶來了諸多不便。通過優化納稅服務,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輔導,可以擴大對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解答的覆蓋面,有效避免類似問題的出現。

第二,優化納稅服務有利于促進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

便捷的辦稅條件,高效的辦稅通道,及時的納稅輔導,快速的政策指引,都可以達到提升征管質效的目的。通過優化納稅服務,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呈現和諧、良性、互動的發展態勢,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增強征納雙方的理解和溝通,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確保稅收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穩步增長。另一方面,良好的稅收軟環境,還可以吸引外商前來投資創業,對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也起著固本培源的作用。對于守法納稅人而言,相同條件下,服務質量好,便捷服務多,執法嚴格的區域,就會比其他區域有更多更優越的競爭環境和納稅環境,商戶自然就會集中到該區域中來,促進該地區基礎稅源的增長。

第三,優化納稅服務有利于加強稅收征管。

服務也是管理,服務有助于管理。在日管實踐中,一些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也往往是由于不知曉稅收政策而導致的過失違法。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納稅服務舉措,使一部分納稅人能夠依法自行申報計稅,那么,稅務機關就可以騰出更多的人力、物力,來加強對故意違法納稅人的管理,凈化征管環境,實現納稅服務與加強管理間的良性互動。

三、優化納稅服務體系的應對措施

要解決上述問題,迫切需要對現有體系加以優化,從而,構建出一整套新型的納稅服務體系,以滿足稅務機關加強納稅服務的需要。歸納起來,就是要正確處理好以下幾種關系:

一是要正確處理好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的關系。

強化納稅服務,并不是要淡化依法治稅。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是相輔相承,相互促進的關系,二者具有同一性和滲透性。如:在征收管理的同時,稅務人員向納稅人宣傳稅法,解答咨詢,就是在提供納稅服務;在辦稅大廳,對遲來繳稅的納稅人課收滯納金和罰款,這正是在嚴格執法。能夠享受到稅務機關所提供的優質、高效服務,是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的法定權利。而公正執法、依法治稅,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更高層次的納稅服務。只有對稅收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才能使守法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反之,如果放松了對違法行為的監管,提供優質服務也就成了空談,服務也就失去了意義。在設立政行風測評項目時,也應以稅務部門執法是否公正、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是否嚴格、所提供的政策咨詢服務是否到位等為重點,而不應單純以稅務人員是否微笑辦稅,是否來有迎聲、去有送聲這些禮儀常識,作為政行風的測評重點。

二是要正確處理好服務主體與服務客體間的關系。

在服務主體的確認上,應明確,納稅服務不只是辦稅服務大廳的工作,更應注重部門間的相互協調,建立起綜合服務體系。辦公室、管理科、稽查局等,都可以成為納稅服務的主體。納稅人是納稅服務的客體,作為服務主體的稅務機關,在提供納稅服務時,應適時換位思考,在提供服務前,要多考慮納稅人的感受,多為納稅人辦實事,做到“以人為本”。應拓寬宣傳渠道,利用網站、稅務論壇、800免費電話等多種形式,為納稅人提供免費、及時的政策咨詢服務。要把納稅人所關注的稅收政策、稅收優惠作為宣傳重點,多宣傳稅收為當地經濟發展和群眾帶來的實惠,少宣傳或不宣傳稅務機關的征管業績。在報刊上,開辟稅法答疑、稅法宣傳以及稅收基礎知識專欄,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獎競答活動,提高稅收宣傳的趣味性和滲透性,使之更加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在檢查和管理過程中,應多開展稅務約談和查前輔導,避免納稅人因不清楚最新稅收規定而受到處罰。在檢查同一戶納稅人時,除特殊情況下,確需單獨檢查的,應多開展綜合性的檢查,即同時對發票、停歇業情況、定額核定情況等一并進行審核,以減輕納稅人的接待負擔。在市場經濟時代,納稅人的時間非常寶貴,因此,在辦稅程序上,也應力求簡便,手續避免繁瑣,能由稅務機關內部傳遞的,決不讓納稅人上下奔波。

三是要正確處理好共與個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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