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8 09:33:26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財政審計的意義,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當前在我國稅收征管審計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采取各種手法來對稅收完成進度加以調整
在對我國稅收征管審計的研究中發現,一些基層稅務征收機構因為受到主管部門的指示,通過手法的變換來對稅收完成進度加以調整,導致稅收審計的失真。
(二)在扣押物的處罰方面存在違規現象
很多審計部門通過低價評估查封扣押物的方式來賣給單位內部職工。這種行為不但對工作產生了嚴重影響,而且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三)缺乏科學合理的稅務主管
很多稅務部門沒有對扣押查封的資產建立臺賬,在拍賣款收到以后,沒有和納稅人進行及時的結算,在對其進行變賣或拍賣以后抵消納稅款的余額沒有及時地向被執行人進行退還;沒有將款項及時入庫,在稅票的開具方面存在不合法性,沒有監督和審核納稅人的“應交稅金”是否存在真實性,這些問題對征管審計工作產生了嚴重影響。
(四)存在違規的稅收收入組織
一些審計單位為了能夠有效完成稅收基本任務,通過違規手段來進行操作,這樣不但違反了相關規定,而且導致國家財產的大量流失。
(五)存在不實的稅收會計核算
在核算審計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稅務部門沒有對組織在各項收入征收、應征、入庫、上繳、以及提退等活動中的全過程進行核算。
(六)在地方政府中存在對企業稅務進行越權減免的問題
地方政府對稅收政策執行進行干預的問題仍然廣泛存在,地方政府存在對稅收政策執行進行干預,甚至是越權本文由收集整理減免稅等問題。
(七)仍然存在優惠政策范圍任意擴大的現象
稅務部門對優惠政策執行范圍進行擅自擴大,或者是通過對政策進行變更和違規批準的方式進行減免稅,此外,還有很多企業在納稅申報方面缺乏嚴格的審核,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二、完善財政稅收征管審計的有效策略
(一)強化稅收的審查征收方式
對于賬目健全納稅戶,經核定改為定額戶,并對其情況定期審查。對那些存在出入的單位則應進行進一步的延伸調查,以核實稅務部門是否存在照顧關系,從而有效減少財政收入的流失。
(二)確保稅收征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稅收的核算單位應對企業的欠稅余額真實情況進行客觀反映,并結合相關的規定進行欠稅登記薄的設置,按照經批準緩征、以前年度陳欠等原因進行分析和登記。并對每月欠繳稅進行明細表制定和詳細的分析說明,將其隨表上報;同時應結合國家規定的核算制度基本要求進行會計日的設置,對實際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科學的核算,對稅收資金及其運動過程進行系統、正確、科學的反映。只有將核算水平進行有效的提升,才能確保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三)建立完善的稅收征管條件和環境
在對各項稅種收入、稅收收入總量增減變化、相關經濟指標之間關系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應找出對稅收變化產生影響的政策、經濟水平、征管等因素,并協助當地政府進行產業結構的有效調整,以進一步提高區域經濟發展,將傳統的財政收入狀況進行改變,確保稅收的穩定性。只有具有良好的稅收征管條件和環境,才能提高稅收征管的有效性。
(四)進一步加強資源的戰略利用
在審計工作中,國家機關應充分發揮引導社會輿論以及協同的積極作用,把審計機構和紀檢監察部門等相關的案件線索進行傳遞和配合協調。當前應實行審計政務的公開,確保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以及群眾監督之間的有效配合,以確保經濟監督職能得到更好的履行。同時,還可以對民間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成果進行充分利用,以避免出現重復審計的情況。內部審計因為擁有足夠的審計優勢和資源,所以能夠幫助政府達到事半功倍的目的。在審計人才的合理配置、開發培訓、考評制度方面也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科學做法進行借鑒。只有有效利用資源,才能提高稅收征管的水平。
(五)定期舉辦培訓,確保征管人員綜合素質得到有效提高
財務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產生的書面證明,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原始憑證是發生經濟業務或完成時填寫的,用來證明發生的經濟業務的單據,并以此作為明確經濟責和會計核算及記賬的依據。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與核算都離不開原始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內容以及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權責都作了明確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填制或審核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果原始憑證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就不能正確、及時、完整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情況,不能予以受理。因此原始憑證只有了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才能維護醫院的財經秩序和保證醫院資金財產安全,只有在依據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進行的會計核算,才能促進醫院的經濟效益和醫院的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 對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要求如下:
辦理本法第十條(略)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第八條 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第九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第十條 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
一、醫院原始憑證的審計中常存在的問題
對原始憑證的基本要素要求不全、原始憑證處理方法不統一,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經濟業務的復雜性,一方面也有財務審核不嚴造成的。醫院的原始憑證分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不論哪種原始憑證都要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都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要求。審計中常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種:
(1)原始憑證上收貨方無填制單位。
(2)開票據方僅公章,沒有寫單位名稱或沒有寫全名稱。
(3)原始支出憑證中發票填制內容不齊全,不完整,發票摘要欄內容過于簡單模糊,無具體商品名稱和明細清單,數量和單價欄均空白,只有大小寫金額。不是一個完整的原始憑證。
(4)是原始支出憑證票據審批手續不齊備。領導與會計負責人、經手人、領款人簽名不全。
(5)原始憑證填制上出現錯誤時,不符合規定涂改原始憑證發票。
(6)不規范使用自制的原始憑證,因丟失等原因沒有發票時,用作廢或過期的發票及其他自制票據代替。
二、醫院原始憑證審計中存在問題及對策
認真審核票據,只有正確認識到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的重要基礎,是財務管理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據。才能保證醫院會計工作的規范進行,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醫院財務的原始憑證包括外來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原始憑證兩種。不論哪種原始憑證都必須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都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要求。
1.醫院外來原始憑證的審計
醫院外來原始憑證的審計占財務業務比重大,數量多,而且處理方法方式多種多樣,這就要求首先審查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
(1)檢查原始票據表面有無涂改、偽造痕跡。
(2)檢查票據開票單位是否存在,所發生業務是否合法合規。
(3)開據單據的日期與經濟業務日期是否相符,票面上的單價、數量、金額是否相符,與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開票單位名稱與圖章是否相符,所經營業務是否與開票單位相符。
(5)收款單位與本單位是否相符等。
(6) 查票據的“審批手續”是否有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簽字。其他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存在問題的要求改正才能予以受理。
2.對醫院自制原始憑證的審計
醫院自制原始憑證分為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兩種,在收款憑證中有各種醫療費用的收據和預收金、押金等。醫院的掛號票、門診收據、住院收據、病歷本等其他收入票據數量非常龐大,一般來說醫院的自制收據都有專門的管理和存放制度,比如門診收據除了匯總憑證送財務科外,其票據都不進財務科保管,這就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即對門診收入要與財務部門對賬審計。
對自制的空白收據的領用保管審計。醫院自制的收據包括門診收據、住院收據、掛號票據和各種現金收據等,必須在符合規定的財務印刷廠統一印制票據,票據印刷完成制作后,要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登記后作為有價憑證保管,在使用時,要嚴格執行票據管理要求,由專人專項管理,建立領取發放銷號等級制度執行。
對醫院匯總的原始憑證審計。現在醫院門診收據基本上都實現了計算機管理,統一打印,有計算機自動匯總生成匯總憑證。但由于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多種多樣,也有許多計算機不能涵蓋的地方,醫院也同時存在傳統的手寫收據匯總,還有對退票處理部分,雖然占份額較小,但絕不能忽視審計。醫院門診和住院收據就是通過匯總憑證上報到醫院財務部門。對醫院原始憑證的審計目的就是防止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維護醫院經濟秩序良好運行。
三、對審計原始憑證中提出的建議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
(1)杜絕財務報銷審核不嚴。要求報銷的原始憑證的基本要素必須具備。
(2)財務管理自制原始憑證,管理應當統一和規范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執行,明確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規格形成及要求等。
(3)財務報銷時把好關,報銷的原始憑證符合規定的發票,對不具備統一規范的發票不予受理,不作會計處理。
(4)嚴格“審批手續”。票據要有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簽字;“一支筆”審批。
一、創新財政審計工作理念,推行財政審計一體化
所謂財政審計一體化就是在現有的人、財、物等資源條件下,對審計資源進行合理調配、整合,提升財政審計的層次和水平,力求形成一個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整體。通過推行財政審計一體化,實現對財政性資金從收入、分配、使用、效果的運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把查處問題和促進改革、完善制度結合起來,以規范各級政府的財經管理行為,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現行財政審計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及時更新、調整審計理念,更加關注體制制度、政策法規、社會效益、程序控制、監督體制等深層次問題,并從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提出為宏觀決策所需要的對策,為推進財政體制改革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
二、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對策
(一)要樹立財政審計“一盤棋”的觀念。充分發揮審計各專業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發揮審計機關的整體效能,為社會公眾和黨委政府提供更加豐富的審計產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要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以促進預算管理的規范性,提高財政資金的效益性為目標,在指導思想上樹立為黨委政府決策和人大常委會財經監督服務,推進公共財政審計制度的逐步完善。要圍繞預算執行,從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預算收支的合規性進行檢查,拓寬和增強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使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工作,從預算編制的源頭和預算執行結果的過程中統一起來,為人大常委會加強預算執行監督提供審計依據。要突破“同級審”、“上審下”的局限,應根據各級政府的工作重點和財政資金走向,突出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關注財政資金的走向是否符合社會公眾利益和長遠利益。
(二)要更新結合財政審計理念,逐步深化財政審計的內容。通過財政審計一體化,實現審計工作的“四個轉變”:一是從關注一般預算資金向全方位關注財政性資金轉變;二是從財政收入和支出審計并重向以財政支出審計為主轉變;三是從真實合法性審計為主向真實合法性審計與效益審計并重轉變;四是從側重解決微觀層面的問題向注重研究宏觀層面的問題轉變。財政審計的重點要轉向全方位關注預算內外所有財政性資金,關注財政性資金支出的方向,關注各部門的預算管理,關注專項資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關注財政投資的績效,以促進財政改革的深入和制度的完善,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績效,規范各級政府部門的財經管理行為。同時,要把對綜合財政預算、稅收及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作為基礎工作,力求做到審計內容完整、審計方式和結果規范;對不同年度的政府采購、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及財政部門的預算組織與管理工作等,應作為專項審計監督的重點。審計重點部門包括有經濟決策制定權、經濟調控權、資金分配權、執收執罰權的部門;重點資金包括專項資金、預算外資金、各項非稅收收入等;重點內容包括制度體制問題、與行政權力相關的經濟活動、重大損失浪費問題、資金使用結構不合理效率低下問題;重點環節包括決策環節、資金分配環節、管理環節、預算編制和執行環節等。
(三)要創新財政審計方法。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建立,財政預算執行在財政工作中的地位不斷加強。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大大加強了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分配權和資金使用的監控權。與此相適應,隨著“金財工程”和“金稅工程”的建立完善,會計信息資源高度集中到財政部門,財政管理的制度設計和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對此,各級審計機關要有充分的認識,要增強對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和審計信息化的緊迫感。財政審計部門要充分掌握財政信息資源,發揮好資源整合作用。要通過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確保財政審計的重點和質量。
一、財政專項資金效益審計的總體思路與原則
財政專項資金效益審計的總體思路是:改進傳統做法,實現審計思維模式和審計理念的轉變,強化效益審計意識,提高審計質量,堅持“四個結合”、實現“三個轉變”、突出“三個重點”,力求取得實效。
1、堅持“四個結合”即常規審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微觀審計與宏觀審計相結合。
2、實現“三個轉變”。第一,把以檢查財政專項資金活動為主向檢查資金、業務、決策、效能并重轉變。改進以查錯糾弊為主的傳統審計模式,不僅關注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對不對”,更要關注使用得“好不好”,在監督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撥付環節的同時,重點檢查項目資金的使用效果,對資金投向的正確性、使用的效益性和管理的規范性進行綜合評價;第二,轉變就賬查賬的慣性思維,充分運用審計調查手段,堅持賬內審計與賬外調查相結合,對財政專項資金的投放決策和決策落實情況與相關政策執行中存在的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情況跟蹤調查,為黨委和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信息與合理化建議;第三,從微觀入手,宏觀著眼,以點帶面對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更多的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環境去認識,從制度和機制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和規范管理,實現由單純監督型向監督服務發展型轉變,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3、財政專項資金效益審計項目選擇性上,重點應放在三個方面:一是重點對老百姓關心和社會關注的“三農”、社會保障、教育、公用事業及環保等專項資金效益進行的審計,評價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二是重點實施政府部門績效審計,分析評價政府部門履行職責時運用財政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節約高效的政府等情況;三是重點對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進行竣工決算、跟蹤、概算審計,關注決策失誤、管理混亂、損失浪費等問題,進一步規范項目管理、減少損失浪費、控制投資,提高政府投資的質量、效率和效益。
二、財政專項資金效益審計實施應抓住五個重點環節
1、審計財政預算資金分配使用的效益性。對財政預算資金分配的公允性、使用的效益性從量的分析和質的判斷角度出發,提出完善財政預算資金分配使用的意見和建議。重點關注三個環節,一要關注各類專項資金制度建設,詳細審查專項資金項目是否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管理,相關部門是否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二要關注專項資金撥付程序,審查是否存在項目的申請、批復、下達不同步,資金下達不及時,影響項目執行的情況;三要關注資金是否專款專用,配套資金是否及時到位。
2、審計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的及時性和完整性。一是采用計算分析法,將財政專項資金在各環節實際停留的時間與法定撥付時間進行對比,檢查財政專項資金有無被長時間滯留,有無被轉移、擠占和挪用。二是以資金流向為主線,依據資金性質、指標、規模、用途、撥付路徑進行跟蹤審計。通過有重點的詳查或抽查等方法,檢查各環節應到位、已到位的資金數額是否真實,揭示財政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是否按指標、計劃、進度或規定程序,及時、足額、規范地撥付資金,中間環節有無滯留、截留、擠占、挪用以及損失浪費現象。
3、審計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一是檢查財政專項資金支出依據是否充分,內容是否真實、票據是否合法,特別要關注大額支出款項,根據資金流向跟蹤延伸,向開戶銀行詢證,檢查銀行存款對賬單收付業務記錄,揭示有無已收到的專款違規流出使用單位的情況,若有則應深入進行追蹤延伸,向具體用款單位延伸審計,查清資金支出的最終結果;二是重點關注專項資金結余的分布狀態。關注結轉時間長、金額大的專項補助款。核實是否有具體真實的項目,是否有國庫資金做保證,有無以結轉為名將專項資金用于平衡預算的問題,有無因項目情況變化導致專項補助失去原有意義而造成資金閑置的問題。
4、重點項目資金效益審計。專項資金的效益審計一定要突出重點,著力關注投資數額巨大的重點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著力關注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民生工程資金的使用效益。一是通過調查、實地察看、分析等方法,審核項目立項的真實性、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可靠性,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審核項目立項依據是否充分,為進一步審計提供方向性和線索;二是重點審核項目工程預算的合法性,檢查預算標準依據是否充分、合理,決算是否真實,有無采用虛列工程量、高套定額標準,虛估冒算手段,騙取或貪污建設資金的問題;三是通過實地查看,專家咨詢等方法,審查工程質量監理和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判定工程質量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四是分析研究資金投入、產出效益。主要關注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拉動經濟與推動社會事業發展效益。
根據財政部的最新要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是財政預算管理的必經環節,在公共財政體制下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提供預算決策的參考依據,監督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和項目完成進度。它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政策性,重在規范財政投資行為和項目投資管理。因此,較為科學的財政投資評審定義應為:財政投資評審是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財政部門專職評審機構,組織專業技術力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財政性投資和專項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績效性等進行統一評價與審查的技術性管理活動。
二、完善我國財政投資評審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一)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是現代公共財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從公共財政管理和公共財政投資的特點看,公共財政領域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公共財政資金是稀缺資源,不可能滿足所有部門的資金需求,存在強烈的競爭性。在這種情況下,財政部門和財政資金的需求方會形成博弈,雙方會盡可能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財政部門要實現公共財政資金分配的公平、合理和資金使用的透明、合規、有效,而財政資金的需求方有更多的信息優勢,更加熟悉項目的造價和實際資金需求,其基于自身利益會申請超過實際需求的財政資金。在信息不對稱的博弈中,結果極有可能有利于資金需求方。財政投資評審環節中的事前評審就是要在財政投資項目動工前,借助專業技術手段,全方位多視角地了解財政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幫助財政部門掌握更多一手信息資料,減少信息不對稱,防范“逆向選擇”的出現,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通過事中和事后評審,監控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和實際進展狀況,并對支出績效做出評價,則可以抑制“道德風險”的發生。最終,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可以通過積累的經驗和數據,獲得大量反映投資需求和投資供給的基礎性信息,通過專家的研究分析,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和政策性建議。
在公共財政體制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歷史背景下,公共財政由原來的基本建設投資型逐步轉變為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投資型,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也面臨新的財政形勢和社會需求,且重要性與日俱增。因此,其職能定位和工作重心亦應做適當轉變,并大力改進和完善管理機制,使其真正成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有效保障。
(二)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是改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的必然要求
自我國建立現代公共財政制度以來,政府投資正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向三農、醫療、社會保障、教育、衛生、科研、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傾斜,財政支出和投資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社會公共事業支出的快速增長,既意味著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也對公共服務供給體系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擺脫過去財政投資評審主要針對和側重于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習慣的影響,適應評審項目向非競爭、非盈利的公共服務型投資項目擴展和公共服務型投資項目種類多元、特點各異的現實情況,大力豐富和創新投資評審方式,并相應改進和完善投資評審管理,才能切實據以提高公共財政資金的保障水平,促進財政資金的合理配置,優化財政支出和公共服務投入結構,保證資金的節約和高效使用,使有限的財政投資在增進城鄉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方面發揮最大限度的作用。
(三)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是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財政管理工作在實際執行中常常遇到預算編制高估冒算、預算約束不力、項目資金被挪用、截留、“三超”浪費嚴重等現象。對此,不少地方財政部門往往習慣于依據工作經驗和往年該單位申報預算額度,采取“攔腰一刀切”的辦法,這種粗放式管理方式直接影響著財政職能的發揮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完善財政投資評審,更可靠地藉此發現問題,找準癥結,對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意義重大。同時,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也是在當前全國在經濟結構轉型、產業升級、經濟新常態的經濟形勢下解決好財政收入下降與支出剛性增長的矛盾的著力點和建立現代預算管理制度的突破口。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能夠為財政投資項目提供可靠的參考意見,保證準確無誤地核減或核增財政資金投入額,倒逼各財政資金使用方合理編制預算,合規使用資金,減少資金分配的偏差,杜絕“權力尋租”和“道德風險”的發生。
三、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的基本依據
財政投資評審職能是財政投資評審運作的核心和基本指向。2014年9月,財政部黨組在將投資評審中心更名為財政部預算評審中心的同時,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充分發揮預算評審職能的總體思路:一是建立項目預算審核機制;二是建立規范統一的項目支出標準;三是建立政府預算項目績效評價制度。這一思路,指出了財政投資評審職能轉型的方向,也為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據。
(一)財政投資評審要為建立項目預算審核機制服務
公共財政投資規模龐大,項目主管單位和建設單位出于自身利益,經常發生“三超”浪費、先申報預算再設計方案、高估項目資金、預算編制不合理的現象,不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戰略的實施和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能不能管好政府的“錢袋子”,把好項目投資關,根本在預算。只有通過對項目預算評審,及時發現和剔除項目預算中不合理因素,糾正項目設計和資金安排方面的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才能有效保證財政資金的合理科學配置。之前的財政投資評審工作雖強調事前評審、事中評審和事后評審全過程跟進,但受到經濟轉軌前工作慣性的影響,各地都把事后評審當做重點,發現問題時項目已建成或資金已被使用浪費。唯有從源頭上嚴格控制部門預算的真實性、合理性和準確性,使預算評審實質性嵌入預算編制環節,才能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和效率,避免財政資金的浪費,才能為預算執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財政投資評審要為建立項目支出標準體系服務
因為基本建設項目缺少投資支出標準,有的建設單位申請財政資金時漫天要價,財政部門由于沒有可供參考的支出定額標準,要么根據經驗判斷是否合理,要么在建設資金上“一刀切”,且基本建設項目往往投資規模龐大,有效的財政監管長期以來嚴重“缺位”。當前和今后的焦點工作就是要利用財政預算基礎信息數據庫,征求各行業專家意見作為確定定額標準的參照依據。同時,通過云計算、大數據的技術手段充分發揮信息整理、數據分析的技術優勢,收集整理各地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的先進經驗,據此建立全國項目支出定額標準,為預算評審提供定量基礎。
【關鍵詞】 盤活存量 預算管理 轉移支付
一、引言
“盤活存量”最早由總理在2013年6月環渤海省份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意指“激活貨幣信貸存量”。2013年7月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將“盤活存量”的外延拓展到財政政策。2014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提出10項改革舉措,有針對性地“喚醒”趴在賬上的財政資金。為貫徹國務院會議精神,財政部分別于2013年7月15日和2015年2月17日下發了《關于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 激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和《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分別從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及清理結轉結余資金等方面明確了盤活地方財政存量資金的具體措施。為避免收回財政資金的重復列收,2015年5月18日,財政部又下發《關于收回財政存量資金預算會計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收回財政存量資金的科目使用及會計處理。至此,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從財政部門到各級預算單位,盤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斷規范財政存量資金收回程序,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良好格局。“盤活存量”將對目前地方政府一方面面臨不小的債務壓力,另一方面又有大量資金趴著賬上“沉睡”的困境起到一定的緩解作用,同時在當前財政收入增幅持續放緩、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盤活各領域財政存量資金,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財政庫存壓力,讓積極財政政策更好發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現實意義
1、在不增加社會負擔的情況下,為市場注入了活力
受制于經濟下行壓力及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減費政策的影響,我國財政收入增長乏力,但財政剛性支出不斷增長,庫存壓力進一步增大。為化解這種矛盾,根據以往經驗,主要會采取“開源”、“節流”的方式,但支出的“剛性”代表了“節流”的空間較小,而“開源”則意味著提高財政收入,即需提高稅、費收入。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和我國經濟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關鍵過渡時期,提高稅、費無疑會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在這種背景下我國政府審時度勢,提出了“盤活存量”這一創新的宏觀調控方式,力圖喚醒趴在賬上的財政資金,以集中有限的資源用于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該舉措能在不增加社會負擔的情況下,為市場注入活力,刺激經濟增長,滿足發展要求及群眾需求,是順應時代要求,實現多方共贏的優良舉措。
2、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支配權,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通過對2014年底我市財政存量資金的調查,發現我市財政存量資金主要為部門預算、基金預算及專項轉移支付。部門預算存量資金為已經在預算中列支,但由于預算單位沒有及時開展支出項目等原因,導致還沒有實際支出甚至是不再需要支出的財政資金。對于該部分資金,由于沒有可靠的文件依據,地方政府短期內無權支配另作他用,易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而基金預算和專項轉移支付則詳細規定了資金用途。《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2014]70號)及《關于推進地方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5]15號),對于“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應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基金結轉規模較大的,應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上級政府2013年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下級政府可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調整用于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部門預算及專項轉移支付結轉兩年以上的要做收回處理”等規定,進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支配權。地方政府可以充分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加大整合力度,在可允許范圍內重新進行資金調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在支持地方經濟增長、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3、促進了地方政府對財政資金的規范化管理
按照財政資金的管理程序,年初通過預算將資金分配到各部門、單位以及具體項目,進入預算執行環節。由于受財政收入預期值不高、優先保障民生支出等一系列因素影響,當前我國財政預算支出執行呈現明顯的保守傾向,年初及年中支出進度慢,往往40%左右的預算資金要留到四季度支出,就產生“突擊花錢”問題。如果預算安排的財政資金無法在四季度正常支出,則在年末以結余、結轉等方式留在國庫、財政專戶或者部門賬戶上,長時間累積就形成了大量的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存量的一系列措施不僅可以從思想上提高地方政府對財政資金的管理意識,同時通過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報告制度,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進一步促進了其對財政資金的規范化管理,可以減少支出的不均衡現象。
三、深層次原因分析
“盤活存量”是順應經濟形勢,應對當前困境的“時代產物”,它的出現具有不可磨滅的現實意義,但其背后所反映的財政存量資金總體居高不下、財政資金使用不均衡等問題卻是一個長久問題。“盤活存量”只能化解當前矛盾,要從根本上解決還需要立足長遠,控制新增存量,這就需要我們首先分析存量資金形成的深層次原因。
1、預算體制不夠合理
預算體制是國家預算編制、執行、決算以及實施預算監督的體制依據和法律依據,預算體制是財政管理體制的主導環節。胡祖銓(2013)認為大量的財政資金閑置,直接原因在于預算執行不到位,根本原因則是預算體制的不夠合理。那我國的預算體制是如何造成大量財政資金閑置的呢?我們以部門預算為例,從三方面逐一分析。
首先是預算編制方面。預算編制是整個預算流程的重要環節。部門預算的編制流程見圖1。我國的預算編制時間較短,財政部門預算控制數下達各部門后,各部門編報預算的時間只有10天左右。而美國從開始準備到編制完成預算開始執行往往要24個月。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根本不可能做到從基層單位逐級編報匯總,最終編制一份科學、合理、精確的預算。此外部門支出預算編制沒有標準定額,計劃彈性大,預算支出漫天要價。盡管財政部門會對預算單位提交的草案提出修改意見,但目前普遍存在的情況是受人員及專業條件限制,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或項目提出的概算很難做到精確化審核。如果財政部門已下達預算支出額度,但預算單位沒有及時支付,就形成了閑置存量財政資金。比如A市2014年底財政存量資金中約50%屬于部門預算存量資金。這樣就形成了財政部門“賬戶”資金存量較大,但“賬上”可支配資金較少的尷尬困境。
其次是預算執行方面。賈占標、殷金朋、倪志良(2014)認為預算執行進度慢、預算資金使用不規范是造成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和閑置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們正實施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變了原先財政支出“以撥代支”核算方式,各預算單位只有在實際發生支出行為時,財政資金才會流出國庫或者是財政專戶,這種方式事實上增加了財政存量,這屬于改革的必然產物,是歷史的進步。筆者認為預算執行對存量資金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于對收入預期值不高,我國預算支出存在明顯的保守傾向,將近40%的支出集中于年底最后一兩個月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形成結余;二是受預算編制粗放影響,部分預算項目沒有及時開展,甚至一些項目已經停止,導致預算資金還沒有支出或者不再需要支出,而由于在此之前,沒有可靠的文件依據及法律依據,這些資金無法及時收回用于其他項目;三是上級專項轉移支付下達不及時,地方配套資金無法使用而形成閑置存量。
第三是預算監督方面。受信息不對稱影響,及“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下賬戶分散管理、預算編制復雜,難以理解,人大對預算編制、執行的審核、監督也流于形式。此外目前對預算的監督主要是對已花出去的財政資金的審查,而對部門已獲得預算額度,但長時間不支付的情況卻缺乏有效的問責機制。這事實上就是對部門預算支出漫天叫價的一種縱容。
2、“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的固有缺陷
“國庫單一賬戶制度”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盡管只相差“體系”二字,但意義卻相差重大。“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是主張主賬戶設立在中央銀行,所有政府收入都進入這一主賬戶,所有政府支出都應從這一主賬戶撥付,收支余額存放在主賬戶中,在商業銀行只設立輔賬戶,且輔賬戶全部為零余額賬戶。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則是在中央銀行設立國庫單一賬戶,在商業銀行開設財政專戶,財政專戶的功能幾乎與國庫單一賬戶的功能相同:有收有支有余額。
我國目前執行的是“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即我國的財政資金主要以兩種形式存在:一是國庫存款,即財政部門在中央銀行國庫存放的資金;二是財政專戶存款,即各級財政部門為核算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在商業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開設資金賬戶而存放的財政存款。目前各級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各類資金賬戶多達17萬個。這種財政賬戶分散管理、資金“碎片化”存在以下兩個缺點:一是不能編制一個統一、精細的預算,或者編制的預算外行人看不懂,內行人看不明白,導致了預算透明度不高、預算監督無法有效實施;二是財政資金分散于不同的賬戶,盡管總量巨大,但各專戶可支配資金較少,財政資金無法統籌管理,易造成資源浪費。這兩項缺點均與不均衡的存量資金存在直接關系。
3、轉移支付“專項化”、“碎片化”、“到位遲”
轉移支付簡單來說就是上級財政撥付給下級財政資金。目前轉移支付形成存量資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轉移支付“專項化”。目前大部分的轉移支付都規定了資金用途,即專款專用。這就意味著,這些錢要花到什么地方,怎么花,很大程度是由上級政府替下級政府來決定的。而實際上部分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情況不夠了解,亂拍板,過多干預地方政府事權,很容易造成錢撥下去了,但地方政府沒有花出去,就形成了存量資金。二是專項轉移支付“碎片化”。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專項轉移支付下達不及時、渠道過散、規模過碎,也是造成撥錢與干事不合拍、不配套的一個重要原因。專項轉移支付“碎片化”,造成了地方政府財政專戶過多,形成的結轉結余資金分散到各個財政專戶中,無法統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財政資金的沉淀。三是轉移支付“到位遲”。據財政部門反映,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是在年底下達的,而年底又是地方財政集中撥款時期,受制于時間緊及配套資金不到位等因素影響,年底下達的上級轉移支付很容易形成結余,等待下一年執行支付。
四、相關建議
1、加快預算體制改革
預算體制改革可以控制新增財政存量資金,從源頭上減少財政資金的新沉淀,是一個立足長期、著眼治本的重要抓手。近年來,預算體制改革的呼聲非常強烈,相關改革也在不斷推進,但由于改革的難度較大,所以進度還是相對緩慢,與公眾的期望值距離較遠。當前社會各界對預算體制改革的目標已經達成了共識,就是要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但具體改革內容,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一是加強預算編制管理。深化部門預算改革,規范預算編制程序,細化預算內容,提高預算的科學性和精確性。二是引進中期預算管理,增加中期視角來統籌分配財政資金,靈活安排存量資金支出,緩解年底集中突擊花錢現象。三是建立完善的預算收回制度。對暫時不需支出的預算做收回處理,用于更緊要的支出項目,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強化預算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公開預算編制及執行,對于預算執行偏差實行嚴格的問責機制,確保財政職能有效發揮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加快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改革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制度“是我國財政資金管理過渡時期的一個產物,最終還需要借鑒國際經驗,向“國庫單一賬戶制度”轉變。而隨著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覆蓋面的不斷擴大以及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收繳等業務的深入推進,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水平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的條件已經具備,所以建議加快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改革,將所有的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實行財政資金統一管理,既可以提高財政資金預算及使用的透明度,也可以實現財政資金的集中管理,改變目前因分散分布而無法統一使用的困境。
3、加快專項轉移支付制度改革
一是減少專項轉移支付額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以此擴大地方政府對財政資金的支配范圍,減少上級對下級的財政支配干預。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提出今年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比上年要減少1/3以上。二是提高專項轉移支付的精確性。擁有專項轉移支付審批權的部門要加大調研及分析力度,提高轉移支付金額的精確性,避免其結余受“專款專用”限制而無法支付形成存量的情況。三是提高專項轉移支付的及時性。對于年初已經確定的專項轉移支付,應加快轉移支付步伐,提高財政資金的周轉率,減少年終結轉。
【參考文獻】
[1] 胡祖銓:盤活存量財政資金的現實路徑[J].財經界,2013(9).
《審計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終審裁決。”筆者認為,按這條規定,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難以準確劃分。如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法》第二十三條把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收支定義為財務收支。但按照審計署法制司《審計法修訂條文釋義》對該條的理解,“對社會保障基金,主要審計其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在實際工作中,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有聯系、有交叉。再加上審計機關對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后,所作出的不論是對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還是對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都是審計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都會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乃至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被審計單位不服審計機關對財政收支作出的審計決定,是在行政復議受理范圍之內的。同時,《審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上級審計機關認為下級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違反國家規定的,可以責成下級審計機關予以變更和撤銷,必要時也可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假如下級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作出維持審計決定的“最終裁定”以后(也就是說,沒有經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環節),上級審計機關認為下級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議決定又確實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內容(從審計實踐來看,并非所有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都沒有異議),這個時候下級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的“最終裁定”將會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
對此,筆者認為,既然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劃分起來的確較為困難,既難以理解和操作,又不利于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提高,甚至無謂地增加審計風險。特建議:第一,有關部門及立法機關從便于理解和操作的角度出發,考慮將現行《審計法》中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提法統稱為“財務收支”或者“財政財務收支”。第二,取消政府裁定的規定。因為現行的《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完全可以解決關于審計決定的爭議,沒有必要再在《審計法》中規定“政府裁決”等既似是而非又難以操作的審計決定救濟程序。
(摘自《現代審計》)
【關鍵詞】財政預算 執行審計 探索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作為國家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更需要加強預算審計工作,對經濟發展進行有效地規劃。在今后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需要對當前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解決,促進財政預算審計的創新,維護我國的經濟秩序。
一、當前我國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直接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的決策,但是由于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存在一些問題,嚴重影響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對于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有著十分不利的影響。
(一)財政預算審計法律法規不完善
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在我國的發展中已經有一段時間,但是我國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并不十分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我國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法規缺少一定的規范性,并且具有一定的滯后性,這嚴重影響了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另外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于違規現象描述的并不十分明確,這給執法人員造成了一定的麻煩,甚至嚴重影響了執法力度。對于一些審計工作中造成的重大失誤和重大損失并沒有進行詳細的闡述,導致一些違規行為未能得到有效地處理,或者是處理不得到,對于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未能進行良好的規范,嚴重影響了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規范性。
(二)財政預算審計執行不力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作為我國財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我國財政工作的順利進行有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是當前我國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執行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方面我國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缺少一定的獨立性,由于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是處于雙重領導的體制下,政府管理著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審計機構缺少一定的獨立性。另一方面我國的財政預算工作未能有效實行。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由于缺少一定的獨立性導致很多財政預算工作僅僅是走形式,并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未能充分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三)財政預算審計缺少相關的風險防范措施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但是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缺少相關的風險防范措施。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財政預算審計的信息缺少一定的真實性,這導致審計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另外由于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人員的失誤或者是審計工作的方法有待于完善導致的審計工作問題也是審計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審計工作的風險性對于我國的財政預算工作的開展也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
二、強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創新的探索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對于我國財政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有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和作用的發揮。在今后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需要進一步完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促進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創新。
(一)完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
由于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導致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未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今后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需要加強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法律建設。財政預算審計部門需要根據當前財政預算審計法律中不符合當前工作的條文進行研究,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針對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現狀適當的增加一些新的條款,完善財政預算審計法律法規。
(二)落實財政預算審計工作
當前我國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很多措施都未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導致財政審計工作未能發揮出作用。在今后的預算審計工作中需要落實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的執行力。一方面需要加強部門的預算審計工作。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比較多,需要對每一個部門的財政工作進行預算審計,這樣不僅僅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時還可以有效地提高財政預算工作的執行力。另一方面需要重視轉移支付資金的審計工作。政府往往會通過資金的轉移支付進行扶貧工作,加強財政的轉移資金預算審計,可以保障一些扶貧資金的正常使用,進一步促進貧困地區的發展。
(三)提高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人員的素質
財政預算工作人員的素質提高不僅僅可以提高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效率,同時還可以促進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水平的提高。當前一方面需要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審計工作人員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發展。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人員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加強對審計工作人員審計工作知識的學習,提高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水平。另外在審計工作中建立績效考核制度,這樣不僅僅可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又可以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
(四)加強對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監督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在當前的經濟建設中發揮著十分關鍵的作用,同時也是我國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今后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措施和監督制度,加強財政預算審計責任制度的建設,這樣可以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盡量減少審計工作中出現的財政信息不真實現象,大大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財政預算審計工作作為我國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是由于當前我國的財政預算審計工作并不十分完善,導致一些財政審計工作未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財政預算審計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促進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