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4 09:25:2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旅游景點安全管理規定,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整改內容和具體要求
(一)消防規劃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完善
*、*兩個古村落消防專項規劃年底前要完成修編審批,確保古村落的火災隱患整改更具有科學性、計劃性和可操作性。*、*、*古村落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計劃20*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盡快付諸實施。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
*鎮在東方紅水庫引水工程建設的同時要制定古村落內消防供水管網建設方案,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爭取20*年6月底建成,引水工程貫通即可連接使用。在此期間,應保障高位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古村落應在村落內和村邊修建消防水池和蓄水堤壩,并各配1-2臺消防手抬泵。水源的保護半徑為150米為宜。
(三)室內電氣線路改造
*古村落內應全面拆除改造后的舊線路。規范電話、電視等弱電線路的敷設安裝。加強用電管理,鞏固整改成果。*古村落內磚木建筑的室內電氣線路應在20*年12月20前全部按規范要求改造完畢。在此之前,所有建筑內影響安全的電線、開關、插座、電器等配件要全面檢查,及時維修更換,且必須規范安裝使用漏電保險和熔斷保險裝置。*、*、*古村落首期應對文物建筑、旅游景點電線規劃整改,20*年4月20日前完成。其它古建筑、一般磚木建筑室內電線改造可分期完成。
(四)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
在*村選擇一棟古建筑,作為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設施的試點,視情普遍推廣。*、*和*古村落的文物保護建筑、旅游景點、商業網點,20*年底前按最低標準每棟建筑配置2具3-4公斤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和*古村落內其它古建筑分期配置,20*年底前爭取配齊滅火器。
二、明確責任,強化職責
(一)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制
有關鎮政府進一步制定完善古村落火災隱患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項目、內容、措施、期限、經費、制度、職責等及整改期間的火災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鎮長為直接責任人;水利部門負責指導引水工程建設;電力公司負責電氣線路改造施工;文物部門負責指導整改期間的文物保護工作;*消防部門負責做好督查、指導和服務工作。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巡視檢查,做到嚴防死守,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各級政府、部門、責任人之間要簽訂《火災隱患限期整改責任書》,進一步明確整改責任,將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員。
(二)加強消防宣傳,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識
有關鎮人民政府要根據縣政府辦《關于轉發*局實施消防宣傳“4+1”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2004〕142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培訓、教育和滅火演練活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有關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旅游公司、文管局和建筑物管理使用者,應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履行法定職責。成立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明確具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和應急處置預案,配置建筑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開展消防宣傳和防火檢查活動,及時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建立健全單位防火檔案。
(四)多方籌集資金,加大整改經費的投入,推進整改進程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調查論證,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加大資金投入,盡快予以落實。電力、水利、*、文物、旅游、建設等部門要加大技術指導和服務力度,促進整改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三、加強督查,確保整改到位
為強化對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旅游、建設、*、安監、電力、水利、文物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及旅游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督辦整改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領導組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完善整改措施,促進整改進度,保障整改質量。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加強工作協調指導,落實逐級整改責任。
“五一”勞動節即將來臨,為了使廣大師生員工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在此保衛處溫馨提醒各位老師、同學能提高警惕,強化節日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一、各學院、部門要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防騙、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嚴格規范實驗室安全管理,切實加強實驗過程的安全教育指導。強化實驗室學生準入條件和實驗室開放期間帶教老師的責任,規范配套各類實驗保護器材,強制使用實驗防護設備和器材。
三、要認真做好安全防范的檢查,包括門、窗和水、電、煤。人員離開宿舍或辦公室一定要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上好鎖,并且妥善保管好物品和現金,以防引發火災以及偷盜事件發生。
四、重點要害部位更要著重檢查,不留隱患,做好危險物品的清理和儲存,強化管理,確保安全。
五、在宿舍內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毯及劣質插座等電器,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以防觸電引發事故;不抽煙、不點蠟燭、不在宿舍樓內焚燒雜物,不存放易燃物品、臺燈等熱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電器充電時人不能離開,人離開寢室應當斷開負載電源。
六、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搓麻將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不準留宿外人。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陌生人,遇到行跡可疑的人時要主動詢問并及時報告。
七、在校園內出行時,應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在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及其他存在視線盲區的地方要注意觀察過路車輛、確保安全后通行。校內行駛車輛一定要注意行人和轉彎,把車速控制在10km/h以下,以防交通事故發生。
八、外出時應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遵守交通規則,盡量遠離擁擠人群,遵守旅游景點、場所安全管理規定,防止被盜、踩踏和其他意外事件發生。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防火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來臨,各鎮街和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防火工作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防火工作的領導,精心搞好動員部署。針對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和薄弱環節,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因地制宜,周密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扎實、深入推進各項春防工作措施的落實,有效遏制火災事故多發勢頭,堅決杜絕重特大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結合火災特點,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各鎮街和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形成層層管理、逐級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局面,促進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落實?;馂碾[患單位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明確整改責任,加快火災隱患整改步伐。各單位特別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落實領導值班巡視檢查制度,確保萬無一失。各鎮街要制定防火公約,深入發動群眾,開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實行群防群治,多策并舉,確保我區火災形勢的基本穩定。
三、大力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
各有關單位要緊密結合春防工作特點,廣泛開展以學習掌握防、滅火常識和逃生疏散技能為主的宣傳教育,尤其要加強大風天和野外用火、吸煙安全的防火宣傳教育,規范安全用火、用電行為。各行業、各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利用宣傳欄、文化櫥窗、廣播站等各種宣傳陣地,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消防宣傳,運用典型火災案例,編寫一批說服力、感染力強的消防宣傳資料發放到基層單位和群眾手中,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火警惕性。圍繞春防工作,開展針對性、趣味性強的主題活動,組織居民、中小學生、單位職工到消防隊站觀摩學習、操作體驗,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引導廣大群眾更自覺地投入到防火工作中來。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防火的良好氛圍。
關鍵詞:國際旅游島;消防;保障
中圖分類號:D92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5-0053-02
在“十二五”發展的關鍵階段,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2012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十二五”時期基本建成海島型立體化火災防控體系,基本形成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全省消防綜合實力適應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需求,重點區域消防綜合實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主要目標。本文認真研究消防發展目標,結合海南消防工作實際,提出了強化國際旅游島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的幾點措施。
一、抓住全民消防這個根本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非常強的工作,關系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和每個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我國消防工作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逗D鲜∠罈l例》規定“維護消防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只有發動各級政府、各部門、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消防工作才能不斷進步。因此要發動社會力量,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格局:堅持政府主導,各級政府要把強化消防管理,加大消防投入,推動基礎建設,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作為政府重要工作,確保消防工作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堅持部門聯動,完善職能部門聯合檢查、聯合執法、信息互通的聯動工作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嚴格依法審批,強化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堅持全警消防,公安機關組織各警種和公安派出所,完善多警聯勤的消防工作機制,構筑全警消防工作模式,合力做好消防監管工作;堅持全民參與,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團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和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工作,發展消防公益事業。
二、抓住重點防范這個關鍵
海南消防安全形勢呈現以海口為重點的中心城市高層、地下建筑和公眾聚集場所眾多,以三亞為中心的旅游高端酒店群、涉外賓館眾多,以洋浦為龍頭的工業走廊石油化工、化學危險品密集,以博鰲為代表的重大活動、重大會議、影響力大的特點,消防安全壓力逐年增大。一是提升重點地區消防管理。海口、三亞、洋浦、瓊海等地屬于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較快,具有區域性引導作用的重點地區,這些地區應當主動作為,制定和執行更加嚴格的地方消防安全標準,爭取到2015年消防綜合實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二是提升重點行業消防管理。以海南油氣化工和旅游行業為重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墻。強化石油化工消防安全規范化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齊配強石油化工火災撲救的消防裝備和滅火藥劑。研究制定旅游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評星評級內容,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星級旅游賓館、酒店、景區實施降星降級或者摘星摘牌處理。三是嚴格火災高危單位管理。火災高危單位主要是指易造成群死群傷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對于火災高危單位,不能局限于一般化的管理,必須緊盯主要致災因素,采取超常的措施和超強的手段,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制定更高的標準、運用更科學的方法,實施嚴格規范管理,提高物防技防措施。四是強化薄弱環節管理。老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偏遠農村等一直是海南消防工作的薄弱環節。要堅持常態化排查整治,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相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整治方案,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必要時采取政府掛牌督辦、媒體曝光等手段,切實解決突出問題。研究制定農村消防建設標準,明確農村消防設施配備標準,將農村消防經費列入市縣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三、抓住網格化、戶籍化這個基礎
當前受消防監督管理體制的影響和消防警力限制,村鎮、社區消防排查不到位、監管有漏洞,社會單位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被動應付等問題影響了消防安全穩定,特別是偏遠農村仍是火災的高發區,因此要注重強化火災防控基礎。一是通過“戶籍化”管理提升單位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包攬式的消防監督檢查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消防管理的需要。單位是消防工作的主體,只有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實施“戶籍化”管理,推動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提升單位自我管理能力,才能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建立信息化工作平臺,實施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即實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確立或者變更報告備案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定期報告備案制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定期自查評估報告備案制度。通過報告備案對單位實行動態監管,采取“紅、黃、綠”三色預警,有針對性的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指導服務。二是通過“網格化”管理實現消防監管全覆蓋。全省劃分消防安全三級管理網格,即:將街道鄉鎮劃分為“大網格”,社區行政村劃分為“中網格”,居(村)民樓院、村組、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小網格”,每個網格成立消防工作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并定期組織培訓,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著重解決村鎮、社區消防無人管、不會管的問題。
四、抓住旅游消防這個特色
消防工作,宣傳系于一半。海南是旅游大省,年接待游客超過3 000萬人次,做好旅游消防宣傳是服務保障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重要內容。一是社會化宣傳。報刊、廣播、電視、有新聞資質的網站等主要媒體,要定期安排時段或者版面無償開展公益消防宣傳。利用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資源,定期開展公益消防宣傳。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結合本場所特點開展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宣傳。每個市縣還應當至少建設1處消防安全教育社會實踐基地,作為常態化的消防宣傳教育載體。二是全程化宣傳。把消防宣傳滲透到游客進出島、住酒店、坐汽車、游景區、逛商場等各個環節。旅游經營單位要開展針對游客的消防宣傳。通信運營企業免費為進島游客第一時間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導游對游客開展1分鐘的消防安全提示。旅游大巴、公交車、出租車等交通工具張貼消防安全“三提示”,播放消防宣傳短片。賓館酒店等旅游接待場所設置消防安全提示標志。旅游景區景點借助電子導游牌、廣播、門票、電瓶車等載體,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景區旅游講解內容,開展對游客的消防宣傳。將消防知識編成黎族山歌、木偶戲等海南地方傳統文藝節目,在旅游景點演出,打造本土特色消防宣傳品牌。成片開發的旅游度假區應當建立消防共建、資源共享、隱患共查的區域協作機制,并依托這些景區設立與當地融為一體、風格獨特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三是多元化教育。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培訓、社會培訓、職業培訓、學校教育、員工普訓、科普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應當選聘專兼職消防輔導員,開設消防課程,開展全員應急疏散演練。加強對消防從業人員、保安員進行消防技能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考試內容。
五、抓住海島型立體化火災防控體系這個要求
海南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必須立足于自防自救,切實做大做強自己,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一是不斷提升應急救援保障水平。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海上消防力量建設,沿海市縣應當建立海陸消防站,提升水上救援能力。加強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和特勤消防力量建設,打造滅火救援的拳頭力量。加強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在海島東西南北和中部地區分別建設區域性應急救援保障中心,在部分滅火救援任務較重的市縣建設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打造全省1小時戰勤保障圈。二是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本省的重點鄉鎮、特色旅游小鎮、開發區、旅游度假區和其他大型企業、大型倉庫,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同時研究制定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建隊范圍、建設標準、車輛管理、經費保障、優惠政策和非現役消防員用工性質、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評功評烈等內容。三是強化社會聯動機制建設。立足高層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撲救和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等任務的實際需要,加大對消防信息化建設的投入,提高公安消防部隊與其他部門的協同作戰能力。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和社會聯動機制,完善滅火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跨區域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六、抓住責任落實這個保障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市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李廣義擔任,副組長由梁長濃(市府辦)、梅健敏(市安監局)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安監、工商、文廣新、旅游等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單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整治辦)設在市消防大隊,市整治辦主任由市消防大隊孫任宇同志兼任。
二、排查整治的對象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網吧、游戲、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六)賓館和飯店;
(七)國慶期間舉辦各種大型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的場所(場館)、易發生災害事故的旅游景點、文物古建筑;
(八)**年“一暢兩會”整治中新摸查出的“三小”場所。
三、排查整治的內容
(一)檢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行政許可的情況,嚴禁未經行政許可,擅自開業經營。
(二)檢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相關審批安全條件情況,嚴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條件的場所繼續營業。
(三)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的管理設置情況;嚴禁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確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閉狀態的安全出口必須設置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系統。
(四)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落實維護保養制度情況;嚴禁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五)檢查電器線路安裝、維護情況;嚴禁電器產品安裝或者線路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定要求。
(六)檢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鑒定性檢驗情況;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燃燒性能不能確定符合要求的,應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確認;嚴禁采用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裝修、裝飾材料。
(七)檢查動用明火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八)檢查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情況;嚴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
(九)檢查遵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情況;嚴禁公共娛樂場所超額定人數營業。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治安部門要核查其營業額定人數,檢查其治安管理等情況;
(二)市安監部門要重點查處其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情況;
(三)市工商部門要重點檢查其工商行政許可、經營范圍、經營行為等情況;
(四)市文廣新部門要重點檢查其文化行政許可、場所設置選址等情況;
(五)市旅游部門要重點核查星級賓館的資格條件等情況;
(六)市公安消防部門要重點檢查其消防行政許可、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及內部裝修材料檢驗等情況。
(七)各鎮(街、場,下同)要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轄區排查整治對象的登記造冊工作。
五、工作目標
通過3個月的排查整治,促使各級政府切實掌握本地區排查整治重點場所的基本情況,并進行分類建檔造冊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市所有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進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記、逐一過關,全部落實隱患整改,及時關停不合格場所,確保全市安全形勢穩定。
六、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部署發動階段(9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各鎮要迅速召開動員會,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下發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有關部門責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各地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圍、重點、內容和要求,督促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立即開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為排查整治營造良好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12月10日前完成)
一是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發現一處、整治一處”,“誰排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加大聯合執法力度,落實責任到人,確保排查對象逐一過關,不重復,不遺漏,不留死角。二是各鎮檢查組要統一行動,各負其責開展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各有關部門必須分別依法落實單位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到位。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或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要撤銷其行政許可,責令其停產停業,落實關停措施。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在排查整治期間,市政府將適時派出工作組對各鎮開展排查整治的情況進行督導,重點檢大隱患場所和責令停產停業的單位情況。各鎮也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推進工作開展。二是在排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市政府將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得力的地方和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迎檢階段(12月16日至31日)
各鎮、各部門要及時對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市政府檢查驗收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并加以解決,制定好迎檢方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抓好當前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鎮、各部門一定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分析當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有效的措施,持續保持隱患排查整治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鐵腕整改,務必做到一抓到底。
在檢查中,各鎮、各部門要嚴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尤其是對觸及公安部“一條高壓線、三條鐵規”要求的單位,要一律依法責令關停。即: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凡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公眾聚集場所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三)落實責任,務必提升抗御火災整體水平。
各鎮、各部門要盡快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干擾、阻撓排查整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對在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堅決實行行政問責,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關鍵詞】 南京;水路客運;游輪;PEST分析;SWOT分析
1 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因素
1.1 優勢(Strength)
(1)政治法律因素(P) 南京市政府有發展游輪旅游的積極鼓勵政策?!赌暇┦腥嗣裾P于加快旅游產業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明外郭至秦淮新河風光帶旅游產品策劃,完善旅游服務設施,建設環城百里生態旅游休閑帶;加快濱江兩岸旅游環境綜合整治,開發長江沿岸水上游覽項目;貫通內外秦淮河及沿岸游覽線路,進一步提升內秦淮河旅游形象,完善外秦淮河旅游功能;有選擇地發展沿江、沿河、沿湖水上旅游交通。
(2)經濟因素(E) 當地有較大的潛在休閑旅游需求,為客運游輪發展提供了基礎條件。2011年南京市完成地區生產總值億元,比上年增長12.0%,其中第三產業增加值億元,增長12.3%;三大產業比重為2.7∶44.9∶52.4;2011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為元,比上年增長14.7%,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元,增長13.7%。南京已具備發展客運游輪的經濟條件。
(3)社會文化因素(S) 良好的城市氛圍和景區集群有利于促進客運游輪發展。南京是我國著名的四大古都及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有“六朝古都”和“十朝都會”之稱,旅游資源豐富,名勝古跡眾多,歷史積淀深厚。十大精品旅游線路涵蓋六朝懷古游、大明勝跡游、鄭和遺蹤游、民國文化游、宗教文化游、秦淮風情游、科教修學游、濱江風貌游、溫泉度假游和鄉村美景游。南京市有夫子廟秦淮河風景區和中山陵園風景區2個國家5A級景區,有世界文化遺產明孝陵,此外,還有雨花臺、南京總統府、莫愁湖、朝天宮、瞻園、燕子磯、明故宮遺址、南京鄭和寶船遺址公園、棲霞山等聞名中外的旅游景點。
(4)技術因素(T) 南京已有運營客運游輪的先驅。南京在國內較早開展客運游輪觀光業務,南京秦淮風光帶水上游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河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和南京市輪渡公司已經分別在內秦淮河、外秦淮河和長江開展客運游輪觀光業務,為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奠定了基礎。同時,南京下關將建游輪專用碼頭。
此外,南京市水域廣闊、水網密布,水路客運旅游化趨勢明顯,適合發展游輪旅游。南京市境內有長江、淮河、太湖等三大水系,水系流域范圍內共有主要河道116條,河道共連接湖泊8座。南京得天獨厚的水資源優勢,為客運游輪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1.2 劣勢(Weakness)
(1)政治法律因素(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水路旅游客運安全管理法規,各地已相繼出臺水路旅游客運安全管理政策,但南京市尚未出臺相關政策以保障水上旅游旅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水上旅游客運管理和維護市場秩序。南京水域風景秀麗,但水域沿岸景觀缺乏統一規劃,不可避免地造成在水域環境綜合整治及沿岸景觀建設、管理和經營上各自為陣。
(2)經濟因素(E) 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客運游輪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市場還未完全打開,需求只是潛在需求而未變成顯性需求??瓦\游輪作為一種新興的旅游消費形態,具有較好的休閑、體驗功能,通過沿線的停留將主要觀光項目容納其中,方式比較休閑,內容比較豐富,受到青睞是必然的。目前南京客運游輪主要集中在內秦淮河,外秦淮河和長江上的客運游輪發展起色不大,秦淮新河旅游項目還未開展。要讓每條河流都釋放出自己的游覽特色,吸引消費者前來游玩,尚需要時間。
(3)社會文化因素(S) 從目前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業務的開展情況來看,主要集中在內河游船觀光方面,包括船上表演在內的眾多娛樂項目還未開展,導致旅游休閑項目單一,所創造的旅游收入也有限,亟需進一步開發。
(4)技術因素(T) 游輪經濟發展需要擁有現代化的停泊設施、碼頭和游輪中心等配套設施。南京目前專業游輪碼頭數量不多,游輪碼頭相關的基礎設施較為薄弱,游輪設備補充、廢物處理、維護和修理等難以得到充分保障。另外,由于南京客運游輪經濟還處于起步階段,沒有專業的游輪駕駛培訓機構,也沒有院校和培訓基地培養專業的游輪人才,因此游輪旅游專業人才匱乏。
1.3 機遇(Opportunity)
(1)政治法律因素(P) 近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水上旅游發展的鼓勵政策,介入水路客運和游輪管理,有利于客運游輪的發展。2008年6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促進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書明確了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思路和基本原則,提出了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并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提出了7項針對性發展措施,這是促進我國郵輪發展的第一個部委級文件。2009年3月2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次提及郵輪產業,提出要“促進和規范郵輪產業發展”。2009年國務院的《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客運游輪,將客運游輪納入國家鼓勵類產業目錄。政府有關部門已從宏觀管理上介入水路客運和游輪管理,國家相關部門已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規定》 《水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試行)》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等管理規定。
(2)經濟因素(E) 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深層次矛盾的根本舉措,也是鞏固當前經濟回升良好勢頭的迫切需要。擴大內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長期戰略方針和基本立足點,也是調整經濟結構的首要任務,應著力增強內需特別是居民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持續拉動作用。各級政府已認識到加快發展旅游業的重要性,把加快發展旅游業作為繁榮地方經濟、調整經濟結構、促進區域共同發展、擴大對外開放和改善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把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來培育和發展。
(3)社會文化因素(S)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逐漸成為人們休閑度假的主要方式之一,選擇在重大節日出去旅游的人數也不斷增加。入境游客數量和國內旅游人數都逐年增長,人們的旅游消費能力也日益增強。從我國旅游發展的趨勢來看,從觀光旅游向休閑旅游轉變是必然的趨勢。隨著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百姓生活的富足,水上度假、休閑、娛樂兼顧岸上觀光的客運游輪,必然成為越來越多旅游人士的選擇,這為水上旅游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4)技術因素(T) 目前到南京的長江主航道水深達9.7 m,3萬~5萬t級郵輪可以靠泊南京港,但南京長江大橋的凈空高度只能通過2萬t級以下的郵輪,而南京港目前的客運碼頭在大橋上游,大型郵輪無法通過大橋,只能借用新生圩等貨運碼頭靠泊,嚴重制約了郵輪的掛靠?!笆濉逼陂g,國家投巨資整治長江下游航道,12.5 m深主航道將直通南京,10萬t級郵輪可直接掛靠南京港,南京將具備作為郵輪母港的條件。打造南京郵輪母港,將對拓展南京水上客運旅游市場、提升南京城市形象和知名度起到巨大的作用。
1.4 挑戰(Threat)
(1)政治法律因素(P) 行業管理難度增加。海事局等管理部門的負擔將增加,如果管理職責不明晰,將導致管理上的盲區,即使是管理上的非盲區也會因缺乏管理經驗而存在管理、法規等方面的漏洞。
(2)經濟因素(E) 市場競爭明顯。與南京近鄰的武漢和上海較早開展了水路客運游輪業務,有一批規模大、實力強的豪華游輪公司,比如總部位于武漢的中外運長航集團旗下的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和隸屬于中外運長航集團的上海長江輪船公司游船部。另外,蘇州與南京地理位置相近,資源優勢相似,文化習俗相仿,且有太湖作為發展客運游輪的廣闊水域。南京發展水路客運游輪,必然受到來自武漢、上海和蘇州等地的競爭挑戰。
(3)技術因素(T) 生態環境易受影響。客運游輪的發展不可避免地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尤其是在經營過程中,被喻為“水上旅館”的游輪會在航行時產生大量的排放物,如油污、廢渣、廢氣和廢水,同時還會產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可能堵塞航道、污染內河淡水資源,加重內河環境壓力。此外,國際大型郵輪掛靠要求高,在港口停靠時間較長,不僅供游客上岸觀光,還要進行一定的補給及廢料處置,這對南京客運碼頭、沿岸景觀、補給、陸上旅游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分析矩陣
總結以上PEST因素嵌入SWOT分析框架,建立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的SWOT-PEST分析矩陣(見表1)。
3 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戰略
根據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的SWOT-PEST分析矩陣特點,重點提出兩組配對戰略:SO戰略(積極進攻型戰略)和WT戰略(防守型戰略)。
3.1 SO戰略
(1)以國家、江蘇省及南京市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水上旅游發展鼓勵政策為契機,搶抓機遇,制定促進水上旅游發展的政策。如設立航道、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逐年完善和保持客運游輪基礎設施;對大型郵輪掛靠南京水域的碼頭費等費用進行減免,或實施港口服務費補貼等政策。
(2)充分利用南京當地以及長江三角洲地區人均GDP高、富裕人群集中的優勢,加大在南京及長江三角洲地區游輪旅游廣告的投放力度,積極宣傳以國家級5A景區夫子廟秦淮河風景區為代表的水上旅游資源,塑造南京水城形象及秦淮河親水旅游的高端品牌。
(3)培育南京市游輪旅游骨干企業,加強游輪旅游公共信息和投融資平臺建設,加快游輪旅游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包括泛秦淮河(內外秦淮河和秦淮新河)航道疏浚和沿河岸線規整治理工程、泛秦淮河游輪碼頭及其附屬設施建設工程、泛秦淮河沿岸及部分區域景觀建設工程、下關游輪碼頭及其附屬設施建設工程、南京城區長江沿岸景觀建設工程和南京市游輪旅游景觀文化建設工程。
(4)改造下關碼頭(五馬渡碼頭和中山碼頭)為規范的國際化游輪碼頭,完成外秦淮河、秦淮新河航道和碼頭建設,以及內外秦淮河貫穿工程,逐步建造景觀船閘和河上橋梁景觀。
(5)加快建設和完善泛秦淮河及長江沿岸景觀。內秦淮河景觀重在保護,加大內秦淮河歷史文化挖掘力度,圍繞歷史文化游的定位,完善解說、船型、沿岸景觀開發和設計;外秦淮河、秦淮新河及長江景觀重在開發和建設,如秦淮新河百里風光帶建設、下關國際物流中心工程建設、河西濱江風光帶工程建設等;完善外秦淮河國家水利風景區建設,通過岸線改造、豐富沿河景觀和燈光等方式,打造客運游輪品牌。
3.2 WT戰略
(1)參考長沙市政府《關于加強旅游客運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游輪旅游船舶安全管理政策法規,出臺《南京市郵輪游船安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游輪旅游安全保障機制,完善緊急救援體系和應急處置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快推進旅游責任險統保工作,進一步完善旅游保險賠付和保障機制。
(2)政府介入水路客運和游輪管理,建議南京市政府制定《南京市水上旅游客運事業發展規劃》,并經人大討論通過后形成法規性文件。建議由南京市航運主管部門與旅游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南京市水路客運游輪發展管理辦法》,明確政府主管部門、企業經營者與游輪旅游消費者的關系,以及各個市場主體的責任、義務、權力及保障等法律關系。
(3)政府主導,制定《南京市泛秦淮河地區和長江沿岸景觀建設統一規劃》,并將其納入南京城市總體規劃,統一泛秦淮河和長江沿岸景觀建設及城市空間開發規劃,并具體落實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分期分批實施。同時通過統一規劃整合南京市水上旅游資源和岸上景觀資源,打造南京市水上旅游和游輪經濟的城市名片。
(4)為應對上海、武漢及太湖沿岸等地區游輪旅游市場的競爭,南京應突出地方特色,發展特色游輪旅游項目。內秦淮河歷史積淀深厚、文化資源豐富集中,沿河不僅有明城墻、東水關遺址公園、吳敬梓故居、桃葉渡、江南貢院、李香君故居,還有中華門城堡、孫楚酒樓等歷史文化遺存。根據對內秦淮河的市場調查報告,超過80%的游客是抱著了解秦淮河文化的目的來游覽內秦淮河的。因此,內秦淮河應定位為歷史文化游。外秦淮河是南京主城區唯一的國家級水利風景區,沿河既有明代城墻、聚寶甕城和越城故地等歷史文化景點,也有河口閘和南京水利展示館等現代文明成就。因此,外秦淮河應定位為集科普、旅游、娛樂于一體的水利風光游。秦淮新河沿岸正在建設百里風光帶,它與南京明外郭遺存部分共同組成了明外郭至秦淮新河百里風光帶。因此,秦淮新河應定位為生態休閑游。
(5)豐富水上旅游項目,突出文化元素,增加游覽、娛樂項目,將水、陸旅游資源與旅游產品進行重新組合,對老產品賦予新的活力,凸顯南京水資源特色,充分發揮潛在價值。
[關鍵詞]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賠償責任;抗辨事由;連帶責任
問題的提出
2005年5月5日原告吳文景、張愷逸與受害人張淵等17人參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組織的牛姆林二日自駕游。進入景區游覽時天色變陰,原告一行建議導游調整行程,但導游堅持帶隊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導游沒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張淵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斷的馬尾松砸傷,經醫治無效死亡。法院認為,旅游服務機構及其導游負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責任,本案導游不顧惡劣天氣堅持帶游客冒險進入林區的錯誤行為,被告牛姆林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馬尾松折斷傷人,事件發生后又未盡最大救助努力,這3個因素均是導致被害人張淵死亡后果發生的原因。判令被告康健旅行社承擔1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姆林公司承擔9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495464.22元。這是法院運用安全保障義務確定景區賠償責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該案為切入口,研究和探討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一、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是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負有的合理限度范圍內的照顧、保護他人免受人身損害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首先確認了安全保障義務,是司法解釋發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調整景區經營管理者與游客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旅游景區是指任何一個可供旅游者或來訪游客參觀游覽或開展其他休閑活動的場所,是旅游者參觀、游覽的主要場所。旅游景區以其獨特的自然、人文景觀和愉快輕松的環境帶給游客愉悅的心理感受和體驗,成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區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共空間受到各種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影響,使旅游景區的安全備受考問和挑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線,旅游景區發生的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僅給游客的人身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嚴重損害了景區旅游形象。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經營者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景區應按合同提供相應的旅游設施和服務,滿足游客的旅游休閑需求和精神滿足。為何在合同之外規定景區安全保障義務?一般認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險控制理論
經營者開發經營旅游景區,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和社會經驗使他們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設施、設備的性能、狀態,景區內部及周邊地區的情況,包括社會治安狀況、氣候、地質地貌、相關法律規定、文化狀況等等,具有預見損害的信息優勢,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減輕損害的措施。因此,“在屬于不作為責任原始形態的對他人侵權行為之責任領域內,監督者控制潛在危險的義務通常來源于他對危險的控制力”。
(二)信任理論
游客進入環境優美、景色宜人、文化厚重的景區,獲得愉快的精神享受,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景區憑借其經驗、知識、職業要求能發現潛在的危險,并采取措施避免和制止危險。這種基于雙方的合同關系及一系列宣傳的信任關系是旅游景區承擔安全保護義務的又一理由。
(三)收益與風險相一致理論
旅游景區經營者從事旅游經營活動,并從中獲得收益。而景區人員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險,景區應從其收益中支付安全成本,維持安全的旅游環境。服務安全成本是現代社會商務成本的構成要素之一,就其支付方式而言,可分為積極支付和消極支付。積極支付是經營者以性能可靠的安全設備和周到嚴密的管理,主動保障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消極支付就是經營者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對游客的人身、財產損害予以賠償所支付的費用。積極支付與消極支付呈反比關系,積極支付多則消極支付少,反之亦然。雖然資源保護型景區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但一般靠收取門票作為管理和維護費,也應承擔維護安全的成本。
我國安全保障義務確立的直接原因是,社會公眾在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場所遭受第三人侵害,因侵害人無法確定或無力賠償使受害人無法得到救濟,同時經營者未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為具有不作為的過錯,而對不作為侵權行為的法律依據缺乏使某些相同類型的案件因法官認識的差異而呈現出不同的裁判結果。為統一相關案件的裁判尺度,我國以德國侵權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義務理論和我國目前的社會發展程度為基礎,以利益平衡為方法論在司法解釋中確立安全保障義務。最高法院的《解釋》列舉的經營者未包括旅游經營者,但一般認為這里的經營者采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認定方式,即指從事社會活動并從中獲利的人,因此,應包括旅游經營者。
旅游景區安全事故類型有不同的劃分方法,李洪波、鄭向敏將旅游安全事故根據景區類型分為自然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和人文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張進福、鄭向敏將旅游安全形態總結為犯罪、交通事故、火災與爆炸、疾病或中毒及其他意外事故。根據發生原因,侵害游客人身權益的安全事故,分為人的行為造成的傷害、景區旅游服務設施設備造成的傷害、自然災害(包括動物)造成的傷害、游客自身疾病。景區的安全保障義務就是防止上述侵害后果或防止侵害后果的擴大。由于景區的義務是與特定的時空特征、環境條件相結合,因此景區義務范圍受到諸種因素的影響,如可預見性(損害事件的現實可能性)、可能結果之嚴重性、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避免危險的費用、社會的合理期待等。
1可預見性。是指“被告能合理預見到他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會對原告造成損失或損害,那么被告就被認為存在注意義務”。景區經營者應對其能預見到的損害承擔保障義務,如景區能預見到景區欄桿破損未修理,游客可能會掉下懸崖,就負有維修欄桿的義務。對于不可預見的危險如罪犯在景區對游客突然實施搶劫殺人行為,事前沒有任何征兆,具有突發性、不可預見性,不可能讓景區承擔責任。如若課以景區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景區不堪重負,將危及行業的發展。雖然景區沒有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但在事故發生后有積極救助、報警的義務。
2可能結果的嚴重性。有些危險雖然可能性很小,但一旦發生損害卻極大,應責令經營者對此承擔保障義務。如設置標志牌,雖然不設立發生損害的可能性小,但一旦游客誤入禁止區域或迷路,損害就大了。
3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有些旅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因具有娛樂和教育功能而容許其存在。如兒童冒險游樂、攀巖、蹦極、海底探險等活動均具有發生損害的危險性,旅游景點對這些危險性活動應負有較高程度的注意義務。
4避免危險的費用。在考察預防措施的合理性時也應考慮經營者的經濟負擔,不能為保護游客使景區承擔過重的負擔。如果景區要防止犯罪的發生,必須建立嚴密的監控系統,每個路段派人站崗,對進入景區的人進行嚴密的身份審查;對隨帶物品予以嚴格檢查。如果這樣,景區將不是景區而是軍營,這是景區不能承擔的。不能將景區視為保險箱,而應在危險的可能性和預防危險的費用之間加以權衡,在景區能承擔也應承擔的范圍內確定義務。
5社會的合理期待。游客進入景區,對景區的設施設備和服務的安全予以信任和合理期待,景區應在社會公眾通常的期待范圍承擔義務。如游客相信景區不存在隱蔽危險,景區經營者應對這些危險予以消除、提醒、標示等等。
旅游景區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首先來源于法律法規規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風景名勝區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條例,都對景區的安全管理作了詳細的規定。旅游經營者應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建立安全的游覽環境。安全管理規定是景區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強制性要求,違反該規定會招致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其次,安全保障義務來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道德觀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體應善意地履行義務、行使權利,不得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景區經營者應以游客為中心,為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消除任何潛在的危險,為游客提供安全和舒適的游覽環境。前例張淵案中,導游按行程帶游客上山游覽,沒有聽從游客的建議改變行程,應認為是一位盡職的旅游服務人員。但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導游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險,不考慮特定情形冒險帶游客上山,將游客置于危險境地并最終致張淵死亡,對損害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導游違反的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一個專業人員應盡到的善意的謹慎的義務。
旅游景區保障游客安全的義務總體上分為積極的防止損害發生的義務和給予提示、告知、警告等消極的防止損害的義務,具體包括:
(一)預防措施有效
1建立安全防范系統。景區必須配備與景區范圍大小、等級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并配置相應設施設備。在景區內建立報警點、巡邏點,組建巡邏隊,在景區值勤巡邏,及時發現潛在危險,維持良好的秩序。
2設施設備和交通工具安全、有效。景區內的游樂設施、防護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纜車、索道、交通工具等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并能保證通暢運行。
3設置標志牌和警示牌。景區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規范的景區平面圖、示意圖、線路圖,使游客知曉景區地形地貌、景點布局、距離遠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險地帶、禁止區域設置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設置在明顯位置,不可有障礙物影響視線,也不可放在移動物體上。4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景區的游覽線路、設施設備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如清除有礙通行的各類路障,鏟除游道旁松動的山體危石,對森林中的危樹加固或拔除。景區服務人員對于游客不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如人員擁擠應積極疏導,不正確的操作應即刻糾正。
5旅游服務人員善意謹慎地為游客提供旅游服務。旅游服務人員本身就是旅游產品的一部分,除按職業要求完成職責外,應處處為游客想,為游客提供周到、細心和安全的服務。
(二)救助措施及時
事故發生后旅游景區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體系,景區工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積極進行疏散,將游客帶離危險區域。同時,醫療人員對受害游客進行及時的醫治,盡量將事故損害降低到最小。
二、旅游景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性質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在景區受到傷害的游客可提起違約之訴。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確立了景區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未履行該義務,致游客傷亡,應承擔侵權責任,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權之訴。
景區的侵權行為有兩種類型,一是景區因有瑕疵的設施設備或不當服務行為致游客遭受人身損害,景區的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一是景區未能制止第三人對游客的傷害,景區的不作為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間接因果關系。不管哪種情形,景區均對其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判斷景區是否有過錯的標準是看景區是否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是否善意謹慎提供旅游服務。前例張淵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證據證明折斷的馬尾松頂端是禿的,從中心開始向外朽爛,說明景區經營者疏于對被折斷的馬尾松的管理,顯然具有過錯。雖然當時景區遭受歷史罕見的強對流天氣(颮線)的襲擊,.導致馬尾松被大風刮斷,但景區經營者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
(二)責任類型
景區經營者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傷害,應承擔的責任類型有:
1全部賠償責任。景區經營者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被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是景區經營者對自己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2補充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游客的傷害是第三人侵權造成的,由實施侵權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景區在提供旅游服務過程中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這種責任與全部責任不同:首先,游客的人身損害是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不是景區經營者造成的,按照責任自負原則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其次,第三人的侵害行為與受害者的損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景區經營者只是能夠防止損害卻沒有防止,從而為第三人的侵害提供條件,加大損害發生的蓋然性,其不作為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間接的因果關系。第三,實施侵害的第三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由其賠償受害者的全部損失。只有在第三人無法確定或不能全部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由景區經營者在第三人不能賠償的范圍承擔賠償責任。第四,景區經營者的責任是過錯責任。景區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當時已經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可以不承擔責任。第五,景區經營者在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實施侵害行為的第三人追償。可見,景區經營者對由于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是對他人損害后果承擔責任,似乎有背自己責任原則。但實際上經營者是對自己能夠制止而沒有制止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當然,安全保障義務也體現了侵權行為法旨在社會營造積極救助的人文關懷氛圍的公共政策。
(三)抗辯事由
抗辯事由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得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的合法事由。事故發生后,景區經營者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和在何種情形下拒絕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的問題目前法律沒有規定,而這點涉及準確認定被告賠償責任的問題。筆者認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減輕或免除景區經營者的賠償責任。
1景區盡到了合理的保障義務
景區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對事故的救助措施。游客傷害事故的發生不是由于旅游景區的設施和旅游服務,而是由于景區不能夠預見和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景區對這些事件的發生沒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后積極救助。景區是一個公共活動空間,事件如犯罪發生的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及及時的救助,阻卻了行為的過錯性,景區不承擔責任。
2游客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游客不遵守景區規定,不聽從景區工作人員的指揮,實施危險行為導致損害發生,應由游客對其過錯承擔責任。游客作為理性之人也負有保護自己安全的責任,如果游客不遵守規定,使自己陷于危險處境,按風險自負原則應由游客自擔其責,景區當然不承擔責任。但景區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游客明知危險卻執意所為。
在實際旅游活動中,旅游環境狀態與旅游者行為之間存在雙向影響,且兩者互為因果關系…。如果游客故意或過失行為與景區不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結合造成損害,構成混合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1條“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可以根據游客過錯的大小減輕其賠償責任。為保護游客利益,使景區盡最大努力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2條規定“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為此,景區只能就游客故意和重大過失為由請求減輕賠償責任,對游客一般過失行為不能要求減輕責任。如游客因景區工作人員未說明清楚危險活動的操作規程,游客操作失當致受到損害,就屬于一般過失,不能減輕景區責任。
3第三人已經承擔了責任
如果游客所受損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為造成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第三人已經按照法律規定承擔了全部賠償責任,作為承擔第二位責任的景區就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4免責條款的效力
免責條款是當事人以協議排除或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旅游景區可否通過門票上的免責條款來免除責任?免責條款是由雙方協商的,景區未與游客協商自行擬定的要么同意要么走人的條款,為格式條款。約定免責事項的格式條款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生效,否則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旅游景區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條款;(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游客財產損失的條款;(3)格式條款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由此可見,景區不能通過免責條款免除自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責任。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雷電等自然災害傷害游客,景區自身沒有過錯,就不承擔責任。但對于自然災害,景區能預見而未預見或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景區就有過錯,就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張淵案中牛姆林景區遭受了強對流天氣(颮線)襲擊,出現雷雨、大風,樹木被折斷。如果樹木長勢良好被折斷,是不可抗力所致,可以免責;但砸傷張淵的馬尾松樹根部從中心向外部朽爛,景區顯有維護、管理不周之錯,當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責。
三、影響景區責任的其他因素
(一)動物侵襲與責任
游客在海濱浴場游玩,被海蟄毒死的情況下,景區是否有過錯?判斷的標準是按通常情形下景區是否能預見及是否采取警告、制止的措施。如果該地區從來沒有出現過海蟄,不知什么原因海蟄來到這里,景區不可能預見到,則景區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如果該地區出現過海蟄蟄人,而景區疏忽大意,既不告之游客,又不采取防止措施致游客受傷或死亡,景區就有過錯,應承擔責任。
(二)旅游景區與旅行社之間責任的劃分
[關鍵詞]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賠償責任;抗辨事由;連帶責任
問題的提出
2005年5月5日原告吳文景、張愷逸與受害人張淵等17人參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組織的牛姆林二日自駕游。進入景區游覽時天色變陰,原告一行建議導游調整行程,但導游堅持帶隊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導游沒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張淵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斷的馬尾松砸傷,經醫治無效死亡。法院認為,旅游服務機構及其導游負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責任,本案導游不顧惡劣天氣堅持帶游客冒險進入林區的錯誤行為,被告牛姆林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馬尾松折斷傷人,事件發生后又未盡最大救助努力,這3個因素均是導致被害人張淵死亡后果發生的原因。判令被告康健旅行社承擔1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姆林公司承擔9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495464.22元。這是法院運用安全保障義務確定景區賠償責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該案為切入口,研究和探討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一、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是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負有的合理限度范圍內的照顧、保護他人免受人身損害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首先確認了安全保障義務,是司法解釋發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調整景區經營管理者與游客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旅游景區是指任何一個可供旅游者或來訪游客參觀游覽或開展其他休閑活動的場所,是旅游者參觀、游覽的主要場所。旅游景區以其獨特的自然、人文景觀和愉快輕松的環境帶給游客愉悅的心理感受和體驗,成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區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共空間受到各種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影響,使旅游景區的安全備受考問和挑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線,旅游景區發生的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僅給游客的人身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嚴重損害了景區旅游形象。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經營者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景區應按合同提供相應的旅游設施和服務,滿足游客的旅游休閑需求和精神滿足。為何在合同之外規定景區安全保障義務?一般認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險控制理論
經營者開發經營旅游景區,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和社會經驗使他們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設施、設備的性能、狀態,景區內部及周邊地區的情況,包括社會治安狀況、氣候、地質地貌、相關法律規定、文化狀況等等,具有預見損害的信息優勢,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減輕損害的措施。因此,“在屬于不作為責任原始形態的對他人侵權行為之責任領域內,監督者控制潛在危險的義務通常來源于他對危險的控制力”。
(二)信任理論
游客進入環境優美、景色宜人、文化厚重的景區,獲得愉快的精神享受,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景區憑借其經驗、知識、職業要求能發現潛在的危險,并采取措施避免和制止危險。這種基于雙方的合同關系及一系列宣傳的信任關系是旅游景區承擔安全保護義務的又一理由。
(三)收益與風險相一致理論
旅游景區經營者從事旅游經營活動,并從中獲得收益。而景區人員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險,景區應從其收益中支付安全成本,維持安全的旅游環境。服務安全成本是現代社會商務成本的構成要素之一,就其支付方式而言,可分為積極支付和消極支付。積極支付是經營者以性能可靠的安全設備和周到嚴密的管理,主動保障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消極支付就是經營者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對游客的人身、財產損害予以賠償所支付的費用。積極支付與消極支付呈反比關系,積極支付多則消極支付少,反之亦然。雖然資源保護型景區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但一般靠收取門票作為管理和維護費,也應承擔維護安全的成本。
我國安全保障義務確立的直接原因是,社會公眾在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場所遭受第三人侵害,因侵害人無法確定或無力賠償使受害人無法得到救濟,同時經營者未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為具有不作為的過錯,而對不作為侵權行為的法律依據缺乏使某些相同類型的案件因法官認識的差異而呈現出不同的裁判結果。為統一相關案件的裁判尺度,我國以德國侵權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義務理論和我國目前的社會發展程度為基礎,以利益平衡為方法論在司法解釋中確立安全保障義務。最高法院的《解釋》列舉的經營者未包括旅游經營者,但一般認為這里的經營者采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認定方式,即指從事社會活動并從中獲利的人,因此,應包括旅游經營者。
旅游景區安全事故類型有不同的劃分方法,李洪波、鄭向敏將旅游安全事故根據景區類型分為自然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和人文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張進福、鄭向敏將旅游安全形態總結為犯罪、交通事故、火災與爆炸、疾病或中毒及其他意外事故。根據發生原因,侵害游客人身權益的安全事故,分為人的行為造成的傷害、景區旅游服務設施設備造成的傷害、自然災害(包括動物)造成的傷害、游客自身疾病。景區的安全保障義務就是防止上述侵害后果或防止侵害后果的擴大。由于景區的義務是與特定的時空特征、環境條件相結合,因此景區義務范圍受到諸種因素的影響,如可預見性(損害事件的現實可能性)、可能結果之嚴重性、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避免危險的費用、社會的合理期待等。
1可預見性。是指“被告能合理預見到他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會對原告造成損失或損害,那么被告就被認為存在注意義務”。景區經營者應對其能預見到的損害承擔保障義務,如景區能預見到景區欄桿破損未修理,游客可能會掉下懸崖,就負有維修欄桿的義務。對于不可預見的危險如罪犯在景區對游客突然實施搶劫殺人行為,事前沒有任何征兆,具有突發性、不可預見性,不可能讓景區承擔責任。如若課以景區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景區不堪重負,將危及行業的發展。雖然景區沒有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但在事故發生后有積極救助、報警的義務。
2可能結果的嚴重性。有些危險雖然可能性很小,但一旦發生損害卻極大,應責令經營者對此承擔保障義務。如設置標志牌,雖然不設立發生損害的可能性小,但一旦游客誤入禁止區域或迷路,損害就大了。
3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有些旅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因具有娛樂和教育功能而容許其存在。如兒童冒險游樂、攀巖、蹦極、海底探險等活動均具有發生損害的危險性,旅游景點對這些危險性活動應負有較高程度的注意義務。
4避免危險的費用。在考察預防措施的合理性時也應考慮經營者的經濟負擔,不能為保護游客使景區承擔過重的負擔。如果景區要防止犯罪的發生,必須建立嚴密的監控系統,每個路段派人站崗,對進入景區的人進行嚴密的身份審查;對隨帶物品予以嚴格檢查。如果這樣,景區將不是景區而是軍營,這是景區不能承擔的。不能將景區視為保險箱,而應在危險的可能性和預防危險的費用之間加以權衡,在景區能承擔也應承擔的范圍內確定義務。
5社會的合理期待。游客進入景區,對景區的設施設備和服務的安全予以信任和合理期待,景區應在社會公眾通常的期待范圍承擔義務。如游客相信景區不存在隱蔽危險,景區經營者應對這些危險予以消除、提醒、標示等等。
旅游景區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首先來源于法律法規規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風景名勝區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條例,都對景區的安全管理作了詳細的規定。旅游經營者應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建立安全的游覽環境。安全管理規定是景區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強制性要求,違反該規定會招致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其次,安全保障義務來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道德觀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體應善意地履行義務、行使權利,不得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景區經營者應以游客為中心,為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消除任何潛在的危險,為游客提供安全和舒適的游覽環境。前例張淵案中,導游按行程帶游客上山游覽,沒有聽從游客的建議改變行程,應認為是一位盡職的旅游服務人員。但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導游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險,不考慮特定情形冒險帶游客上山,將游客置于危險境地并最終致張淵死亡,對損害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導游違反的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一個專業人員應盡到的善意的謹慎的義務。
旅游景區保障游客安全的義務總體上分為積極的防止損害發生的義務和給予提示、告知、警告等消極的防止損害的義務,具體包括:
(一)預防措施有效
1建立安全防范系統。景區必須配備與景區范圍大小、等級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并配置相應設施設備。在景區內建立報警點、巡邏點,組建巡邏隊,在景區值勤巡邏,及時發現潛在危險,維持良好的秩序。
2設施設備和交通工具安全、有效。景區內的游樂設施、防護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纜車、索道、交通工具等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并能保證通暢運行。
3設置標志牌和警示牌。景區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規范的景區平面圖、示意圖、線路圖,使游客知曉景區地形地貌、景點布局、距離遠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險地帶、禁止區域設置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設置在明顯位置,不可有障礙物影響視線,也不可放在移動物體上。轉4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景區的游覽線路、設施設備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如清除有礙通行的各類路障,鏟除游道旁松動的山體危石,對森林中的危樹加固或拔除。景區服務人員對于游客不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如人員擁擠應積極疏導,不正確的操作應即刻糾正。
5旅游服務人員善意謹慎地為游客提供旅游服務。旅游服務人員本身就是旅游產品的一部分,除按職業要求完成職責外,應處處為游客想,為游客提供周到、細心和安全的服務。
(二)救助措施及時
事故發生后旅游景區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體系,景區工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積極進行疏散,將游客帶離危險區域。同時,醫療人員對受害游客進行及時的醫治,盡量將事故損害降低到最小。
二、旅游景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性質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在景區受到傷害的游客可提起違約之訴。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確立了景區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未履行該義務,致游客傷亡,應承擔侵權責任,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權之訴。
景區的侵權行為有兩種類型,一是景區因有瑕疵的設施設備或不當服務行為致游客遭受人身損害,景區的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一是景區未能制止第三人對游客的傷害,景區的不作為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間接因果關系。不管哪種情形,景區均對其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判斷景區是否有過錯的標準是看景區是否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是否善意謹慎提供旅游服務。前例張淵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證據證明折斷的馬尾松頂端是禿的,從中心開始向外朽爛,說明景區經營者疏于對被折斷的馬尾松的管理,顯然具有過錯。雖然當時景區遭受歷史罕見的強對流天氣(颮線)的襲擊,.導致馬尾松被大風刮斷,但景區經營者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
(二)責任類型
景區經營者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傷害,應承擔的責任類型有:
1全部賠償責任。景區經營者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被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是景區經營者對自己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2補充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游客的傷害是第三人侵權造成的,由實施侵權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景區在提供旅游服務過程中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這種責任與全部責任不同:首先,游客的人身損害是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不是景區經營者造成的,按照責任自負原則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其次,第三人的侵害行為與受害者的損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景區經營者只是能夠防止損害卻沒有防止,從而為第三人的侵害提供條件,加大損害發生的蓋然性,其不作為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間接的因果關系。第三,實施侵害的第三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由其賠償受害者的全部損失。只有在第三人無法確定或不能全部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由景區經營者在第三人不能賠償的范圍承擔賠償責任。第四,景區經營者的責任是過錯責任。景區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當時已經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可以不承擔責任。第五,景區經營者在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實施侵害行為的第三人追償??梢姡皡^經營者對由于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是對他人損害后果承擔責任,似乎有背自己責任原則。但實際上經營者是對自己能夠制止而沒有制止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當然,安全保障義務也體現了侵權行為法旨在社會營造積極救助的人文關懷氛圍的公共政策。
(三)抗辯事由
抗辯事由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得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的合法事由。事故發生后,景區經營者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和在何種情形下拒絕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的問題目前法律沒有規定,而這點涉及準確認定被告賠償責任的問題。筆者認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減輕或免除景區經營者的賠償責任。
1景區盡到了合理的保障義務
景區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對事故的救助措施。游客傷害事故的發生不是由于旅游景區的設施和旅游服務,而是由于景區不能夠預見和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景區對這些事件的發生沒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后積極救助。景區是一個公共活動空間,事件如犯罪發生的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及及時的救助,阻卻了行為的過錯性,景區不承擔責任。
2游客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游客不遵守景區規定,不聽從景區工作人員的指揮,實施危險行為導致損害發生,應由游客對其過錯承擔責任。游客作為理性之人也負有保護自己安全的責任,如果游客不遵守規定,使自己陷于危險處境,按風險自負原則應由游客自擔其責,景區當然不承擔責任。但景區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游客明知危險卻執意所為。
在實際旅游活動中,旅游環境狀態與旅游者行為之間存在雙向影響,且兩者互為因果關系…。如果游客故意或過失行為與景區不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結合造成損害,構成混合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1條“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可以根據游客過錯的大小減輕其賠償責任。為保護游客利益,使景區盡最大努力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2條規定“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為此,景區只能就游客故意和重大過失為由請求減輕賠償責任,對游客一般過失行為不能要求減輕責任。如游客因景區工作人員未說明清楚危險活動的操作規程,游客操作失當致受到損害,就屬于一般過失,不能減輕景區責任。
3第三人已經承擔了責任
如果游客所受損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為造成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第三人已經按照法律規定承擔了全部賠償責任,作為承擔第二位責任的景區就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4免責條款的效力
免責條款是當事人以協議排除或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旅游景區可否通過門票上的免責條款來免除責任?免責條款是由雙方協商的,景區未與游客協商自行擬定的要么同意要么走人的條款,為格式條款。約定免責事項的格式條款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生效,否則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旅游景區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條款;(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游客財產損失的條款;(3)格式條款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由此可見,景區不能通過免責條款免除自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責任。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雷電等自然災害傷害游客,景區自身沒有過錯,就不承擔責任。但對于自然災害,景區能預見而未預見或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景區就有過錯,就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張淵案中牛姆林景區遭受了強對流天氣(颮線)襲擊,出現雷雨、大風,樹木被折斷。如果樹木長勢良好被折斷,是不可抗力所致,可以免責;但砸傷張淵的馬尾松樹根部從中心向外部朽爛,景區顯有維護、管理不周之錯,當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責。
三、影響景區責任的其他因素
(一)動物侵襲與責任
游客在海濱浴場游玩,被海蟄毒死的情況下,景區是否有過錯?判斷的標準是按通常情形下景區是否能預見及是否采取警告、制止的措施。如果該地區從來沒有出現過海蟄,不知什么原因海蟄來到這里,景區不可能預見到,則景區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如果該地區出現過海蟄蟄人,而景區疏忽大意,既不告之游客,又不采取防止措施致游客受傷或死亡,景區就有過錯,應承擔責任。
(二)旅游景區與旅行社之間責任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