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決算審計收費標準8篇

時間:2023-08-11 09: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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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決算審計收費標準

篇1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基本建設工程技術經濟管理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xx電網35千伏及以下輸變配工程和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技術經濟管理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q/jdj 21705—XX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程序

q/jdj 220102─XX xx電業局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審計辦法

計價格[XX]10號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

《xx省電力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管理條例》

《關于頒發的通知》

關于推行<火電、送電、變電工程限額設計控制指標>的通知》

關于頒發《電網工程基本建設概(預)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規定》的通知

關于下達《xx電網35千伏及以下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3 工程立項階段投資管理

3.1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z應根據上級和局基本建設和技改的需要進行編制。在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要有投資估算書,必要時附有環境評估報告文章版權歸寫作幫手網作者所有!。工程投資估算,要根據工程建設規模、配電裝置布置形式、主要設備選用原則、自動化程度、接入系統初步方案、配套工程方案,按照現行的造價管理規定以及市場物價指數預測,列出具體投資估算表。要確保投資估算準確,避免設計任務書投資額度失控。

3.2 xx電網工程立項工作的業務歸口科室為xx縣供電局生技科。

4 設計階段費用管理

4.1 設計準備階段

為合理安排工程設計和電網建設計劃,35千伏及以下輸變配工程的設計工作根據省公司、市局、局生技科可研批復統一進行安排。

4.2 初步設計階段

4.2.1 工程勘察、設計委托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門負責,用戶工程參考執行。

4.2.2 設計單位提供的工程初步設計圖紙、資料,深度和廣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滿足工程審查、概算編制要求。

a) 變電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

必須說明土地占用面積、建筑面積、建設標準、裝修標準、土石方工程量、主要材料耗用量,并附有詳細的設備、材料清冊(包括一般電氣設備、遠動設備、通信設備、運行檢修測試設備)。

b) 輸、配電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

必須提供線路路徑所在地縣(市)規劃部門和沿途鄉(鎮)同意的路徑方案圖,說明線路長度、地形地質、導地線規格、設計氣象條件,提供主要材料清冊。

4.2.3 設計單位在提交初步設計圖紙的同時, 必須提交與工程設計圖紙相同份數的工程概算。工程概算不得超出工程可研批準總匡算的10%。

4.2.4 初步設計審查以后,設計單位必須認真按審查意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收口資料的編制工作。設計單位在上報設計審查收口資料的同時,應向工程主管部門報送電子版修正概算。

4.3 施工圖設計階段

4.3.1 施工圖設計必須提供包括各專業在內的完整的設備、材料清冊,并且獨立成冊。同時設計單位應向工程主管部門提供一定格式的電子版設備訂貨清冊。 1

4.3.2 設計單位應在提交全部施工圖后一個月內提供完整的施工圖預算8份(或按主管部門要求的份數提供)。同時提供電子版工程預算。

4.3.3 施工圖預算所列設備、主要材料品種、數量必須與施工圖設備、材料清冊相符。如施工圖設計所列設備與批準的初步設計有變動,設計單位應作出書面說明。

4.3.4 施工圖預算造價應控制在批準的工程概算投資內,如施工圖預算超概算,設計單位應書面說明原因。

4.3.5 對未編制并提供施工圖預算的工程,設計單位不得收取預算編制費。當設計單位在提供施工圖設計全部圖紙后一個月仍不提供施工圖預算的,不論設計合同是否明確由設計單位編制施工圖預算,即由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另委托編制,并相應扣除設計單位施工圖預算編制費。

4.4 工程勘察(測)工作要求

4.4.1 設計單位必須對變電所工程所址進行地質勘探,并在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時提供相同份數的地質勘探成果報告。

4.4.2 設計單位應對送電線路工程桿(塔)位地質進行鉆探取樣,對特殊地段桿塔位應進行詳細地質鉆探,以確保設計基礎地質資料的準確性。

4.5 工程設計審批階段

4.5.1 設計單位提供審查的初步設計文件,要求項目完整,概算資料齊全。

4.5.2 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工作,根據工程項目性質,必要時向xx電業局上報,須由省公司批準的,由xx局上報省電力公司進行批準。

4.5.3 工程初步設計正式審查前,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的專業人員應對設計文件(圖紙、概算)進行認真審閱,并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客觀的書面意見,在初步設計審查預備會上形成統一意見,必要時提交市局組織的初步設計審查會上審查確定。工程設計及概算一經省公司、市局審定批準,必須嚴格執行。

4.5.4 對網內較大用戶工程的設計及概算審查要有用戶的書面委托書,經局內部工作計劃平衡后再作出時間安排。

4.6 設計更改費用管理

4.6.1 根據xx省電力局浙電基(1997)1034號文精神,屬設計單位原因造成的設計錯誤、工程漏項、設計變更等增加工程投資總額,應控制在工程基本預備費的30%幅度內。超出基本預備費的30%時,工程主管部門酌情扣罰設計單位的設計費。

4.6.2 設計單位的聯系單必須有統一的編號,有經辦、審核和領導簽字,蓋有單位有效印章。對工程費用有變化的設計變更應由設計單位技經人員會簽并做出費用增減估算。

4.6.3 要進一步加強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對已經形成初步設計批文的工程,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原則、擴大設計規模、增加工程內容、提高建設標準。

4.6.4 工程初步設計批復后,對確實需要改變設計原則的,必須由規劃計劃職能提出設計原則變更文件依據,落實工程資金,然后按規定程序上報局同意后,方可改變設計;需經市局審批的,應按規定程序上報市局同意后,方可改變設計。

4.6.5 對于土建工程已經開工、主要設備已經訂貨、工程投產期限緊迫的工程一般不考慮設計原則變更。

4.6.6 在不改變批準初步設計原則的前提下,施工圖設計應充分考慮電網的運行實際需要國網公司、省公司、市局、局對電網的“技措”、“反措”要求。為使工程設計最大限度地滿足生產、運行需要,避免無計劃設計更改,減少返工,提高工程建設質量,設計單位提交施工圖設計后,必要時由工程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召開由生技、監理、施工、運行、物資等其它部門單位和職能參加的施工圖設計交底審查會,對施工圖設計進行討論,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形成會議紀要,作為施工圖修改及增減工程費用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交底會議明確的修改內容不視為設計單位原因造成的設計修改。 2

4.6.7 工程進入正常施工以后,生產運行單位(部門)提出施工圖設計交底審查會議紀要內容以外的一般性設計更改或增加工程內容,必須費用落實并且工期許可,否則不予考慮。

4.6.8 除工程主管部門外,其他部門(單位)不得直接給設計、施工單位簽發設計、施工變更聯系單。對現場確有必要的設計變更,必須經過工程監理及主管部門審核認可后再轉發。

4.7 設計收費

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按XX版《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等有關調整文件執行。

5 工程項目開、竣工階段費用管理

5.1 工程開工管理

5.1.1 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必須具備初步設計已經通過審查批準、工程列入年度建設計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三個必備條件。

5.1.2 根據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工作要求,為了保證工程開工后順利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履行報建手續,嚴格開工條件審計制度。對不具備開工條件的工程不予開工。

5.2 工程竣工管理

5.2.1 除用戶工程以外的10 千伏及以下工程建成后全部由生技科負責運行管理。

5.2.2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初步設計批準的設計原則、施工圖設計及審查會議紀要、設計(工作)聯系單,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設備出廠技術標準、技術合同,施工圖或施工圖設計交底會議紀要明確國網公司、省公司、市局、局的“技措”、“反措”規定為依據,不得隨意要求增加施工項目、提高驗收標準,增加費用支出。

5.2.3 基建達標要以促進安全、文明生產為原則,應著重從工程造價控制,把握設備、材料進貨質量,提高施工質量和工藝水平,加強工程檔案資料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因基建達標投產而增加過多的費用投入。

6 設備、材料管理

6.1 工程設備訂貨由生技部門技術認定和技術比標后,由安裝公司上報xx電業局相關單位,按xx電業局物資部門招標單位依據設備、材料招標成果統一安排,xx局有另行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6.2 輔助材料采購應通過招投、比標的方式擇優確定生產廠家和供貨單位。

6.3 為規范設備結算工作,必須加強設備訂貨清單管理。經過核定的設備訂貨清單,抄工程主管部門及財務科,作為設備款結算的依據。

6.4 審定后的設備清單,其數量、型號、品種規格均不得隨意變更或增減。確需變更或增減,應有經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的變更聯系單為準。

6.5 工程概算中屬生產運行單位使用的檢修設備,測試儀器儀表等設備,不列入統一訂貨,由工程主管部門根據工程核定的概算費用和生產運行需要另行處理。隨主設備附帶的專用工器具、備品備件,在安裝施工結束后由安裝單位負責向生產運行單位移交。

6.6 設備到貨后,物資部門應及時向局財務結算設備款。結算設備款時,必須提供訂貨合同和廠方供貨發票原件,按出廠原價進行結算。工程投產后,經生技確認滿足技術要求后,一個月內結清。

6.7 設備運雜費按國家電網公司、xx省電力公司規定計算,工程投產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

6.8 物資管理部門的設備結算情況納入局績效考核。

6.9 物資部門與廠方的經濟責任關系在訂貨合同中明確。

6.10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造成設備損壞,需要更換或處理的,物資部門應積極予以配合,有關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具體費用由物資部門提出,經工程主管部門審核后,在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時予以扣除。 『 3

6.11 工程承、發包與施工現場管理

6.12 《工程建設責任書》的簽訂

6.13 為規范電力建設管理,確保工程質量,10 千伏及以上輸變配工程必須由xx縣供電局統一安排并組織建設。

6.14 工程初步設計批復后,根據工程建設實際需要,由局與工程項目承建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明確工程建設中有關工作責任分工、費用結算、建設工期等問題。

6.15 工程發包費用管理

6.16 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要積極創造條件,對工程施工全面實行招(議)標,擇優錄取施工單位。

6.17 工程施工前應先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價應以招標價或審定后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對于工程開工急迫,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既沒有招標價又沒有施工圖預算審定價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價按批準概算相應部分投資的85%暫列,作為預付工程款的依據,待施工圖預算審定后再作調整。工程款的支付辦法在施工合同中明確。

6.18 施工承包合同由工程主管部門擬稿,經領導審批后,由局或工程主管部門代表局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簽訂必須持有法人委托書。各種施工協議(合同)書、委托書的簽字代表權不得層層下放。

6.19 施工變更、簽證費用管理

6.20 設計單位應根據工程施工情況確定工地代表長駐工地或經常深入工地,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對施工圖設計與實際施工情況不符的隱蔽工程,以及實際必須進行施工而設計未作考慮的項目,設計單位必須及時提供設計簽證或提供設計聯系單。

6.21 工程建設過程中屬設計工作范圍的技術簽證或工程量變更簽證,現場監理人員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系, 由設計單位負責簽證。現場監理人員不得擅自簽發屬設計工作職責的現場簽證。

6.22 屬設計單位應出的設計聯系單或設計簽證,設計單位不得推委或拒絕辦理。對于設計單位簽證或設計聯系單辦理不及時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視情節輕重按總設計費的1-5%扣罰設計費。

6.23 工程監理單位根據現場實際需要提出的設計變更,如涉及到技術問題的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屬監理單位的現場簽證或工作聯系單,除有現場監理人員簽字外,須經監理單位領導批準,加蓋監理單位公章。對工程費用有變動的簽證或聯系單,需經工程主管部門技經專業審查同意。對于重要簽證,現場監理人員應事先向主管部門領導請示。

6.24 對于施工圖設計有不確定因素的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 除技術問題外,還必須驗收并明確具體隱蔽工程量,以便計價結算。

6.25 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的簽證、聯系單,是施工單位內部費用結算的依據,不視為向建設單位結算費用的依據。

6.26 要提高施工圖設計的嚴肅性。對施工單位未經設計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取得書面依據,又不符合工程要求的工程變動要堅決返工或重建。屬施工單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不得納入工程結算。

6.27 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聯系單和現場簽證必須經監理單位同意,并報工程主管部門認可后轉發,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不得直接發送設計變更聯系單和現場簽證。

6.28 工程費用日常管理

6.29 工程主管部門對整個工程的費用控制、支出,和總體平衡負責。工程中所有費用支出必須經工程主管部門辦理,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工程主管部門同意都不得擅自從工程中列支費用。 〖4〗

6.30 正常的工程費用支出和工程管理費用的支出,經工程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科辦理。

6.31 根據xx省電力局浙電基(1997)1034號“關于頒發《xx省電力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管理條例》的通知”,工程主管部門有權作出單項費用在XX 元以下的工程預備費動用決定。

6.32 工程中的生產準備費用、綠化費用、工器具購置費、接口配套等在建過程中需要發生的費用,經工程主管部門審核后、領導批準后,并提供批函,財務科辦理。

6.33 工程結(決)算

6.34 工程結算階段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門負責;竣工決算階段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工程施工單位配合。

6.35 工程完工缺陷處理投運后,施工單位上報有關費用結算資料,進行工程量審核后,生技科出具完工通知單,通知相關單位進行工程審計和決算工作。

篇2

20xx年安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收費行為,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1864號)及省政府《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的通知》(皖政〔20xx〕9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物業服務的收費。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日常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政府提倡業主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平、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物業服務收費的種類和方式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住宅物業綜合服務費、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費、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等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住宅物業服務費等其他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住宅物業綜合服務費實行分等定價,根據物業服務的不同等級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行業平均成本和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物業服務收費分等定級辦法,明確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相應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并定期調整和向社會公布。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20%。

第九條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根據本物業的需要選擇相應的服務等級,并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的具體收費標準。物業管理企業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物業服務合同送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雙方約定不成的,可報價格主管部門審定。

第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符合規劃要求的封閉式共用車庫和專用汽車停車場(停車位),有專人24小時看管的,經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可收取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合理補償、保本微利的原則在規定的范圍內核定。

進入小區執行公務、搶修檢修、救護消防等特種車輛及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搬家車輛免收。

第十一條 裝修期間的垃圾應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負責在規定的期限內清運,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亦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統一清運,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具體標準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價格管理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指導價格及浮動幅度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其利潤率不得超過物業服務成本的5%。

第十三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自行約定。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可采取公示欄、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等方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將服務內容和收費情況進行公示,做到價目齊全、內容準確、標示醒目。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監督舉報電話等。

實行明碼標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標準等發生變化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執行新標準前一個月,將所標示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并標示新標準開始實行的日期。

第十六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

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利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節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第十七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八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半年不少于1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10日內答復。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二十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一條 前期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由建設單位按照物業服務收費分等定級辦法,根據物業特點和服務要求,確定服務項目、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并報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在確定的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進行招標或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約定預收前期物業服務收費,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應包含前期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項目、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和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雙方約定不成的,可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的收取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確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的計價單位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物業服務費用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建筑面積計算,未辦證的,暫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時房地產測繪部門實測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

物業管理企業經與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協商一致,可按月、按季度或按半年度計收費用,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半年以上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對五保戶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戶,經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雙方商定,可以減收或者免收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四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賣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已售出因業主原因暫未入住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全額交納。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任何額外費用。

第二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已接受委托實施物業服務并相應收取服務費用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二十八條 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使用人有關物業服務收費的投訴。

第二十九條 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情況、收費等級、收費標準及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收費前,到價格主管部門申領《安徽省經營收費許可證》。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物業服務合同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相關資料。價格主管部門正式受理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三十一條 物業管理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4號)予以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后開始物業服務并收費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本辦法實施前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后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本辦法實施時尚未成立業主大會,且原有收費標準高于本辦法最高收費標準的,須相應降低收費標準或提高服務等級。若收費標準低于本辦法最高收費標準的,在業主大會成立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篇3

關鍵詞:工程造價; 風險; 因素; 策略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and the status quo, primaril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measures introduced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on project cost, from the design phase, bidding phas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bidding aspects of the strategy, focus on the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hase to explore and elaborate reference for fu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experience.

Key words: project cost; risk; factors;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 TU723.3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1-0020-02

建筑工程造價在我國長期存在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現象,嚴重困擾著建設工程投資效益管理。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就是要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其目的不僅在于把項目投資控制在批準之內,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

一個建設項目,往往需要數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的資金。項目建成以后能否盈利,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這就是要求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對項目從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直至竣工驗收進行全過程跟蹤管理,使項目投資控制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即投資決策、項目設計、招標、施工及竣工決算審計等五個階段。

一、目前工程造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存在的問題

在項目建議書階段,通常由建設單位投資計劃部提出投資預算,但內容簡單易造成漏項。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設單位委托勘察、設計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編制投資估算,該投資估算經審批后將作為此項目工程造價的最高限額。但由于本階段以經濟分析和方案為主,工程量不明確,所以設計單位的投資估算準確性較差;而且建設單位通常不是投資估算和造價控制的內行,對工藝流程和方案缺乏認真研究,編制的估算準確性很低;有時建設單位為了所報項目被批準,要求設計單位在投資預算時有意低估,增加了估算的不準確性。

2、項目設計階段存在的問題

(1)當前推行限額設計尚有一定難度

在項目設計階段,一方面人們更多的注重技術創新,設計人員在控制工程造價上的創新卻很少得到表彰,反而要承擔更大的風險,這樣勢必挫傷他們主動控制工程造價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現行設計費率偏低和計算方法也不利于開展限額設計。限額設計是按照投資或造價的限額進行滿足技術要求的設計。它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項目的下一階段按照上一階段的投資或造價限額達到設計技術要求,另一方面是項目局部按設定投資或造價限額達到設計技術要求。嚴格實行限額設計要求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付出更多的勞動和時間,低費率的設計收費與其所付出的勞動并不匹配;經濟利益會驅使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提高工程造價,而不會主動控制和降低工程造價。

(2)經濟和技術結合不夠

在工程建設領域,工程設計和投資控制工作聯系不夠緊密是一種普遍現象。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都是設計人員根據設計委托進行現場調查,選擇方案,進行設計,造價人員根據設計方案編制預算。造價人員對工程概況、現場情況了解很少,無法將各種影響因素考慮全面。造價人員應該及時對項目設計方案的投資效益進行分析比較,反饋給設計人員,能動地指導設計,使設計方案在滿足生產要求的前提下,節約投資。

(3)設計階段成本控制不足,影響競爭能力

設計人員在設計中一般都比較注重設計產品安全實用,而忽視了設計中的經濟指標和成本控制工作。另外,現行的設計收費標準是以工程造價為取費基數,具有較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設計人員在利益驅使下也會忽視對產品造價的控制,而且現行法律法規對設計中造成的浪費缺乏明確的責任界定標準和控制措施,缺乏監管也是造成設計階段成本控制不足的原因。

3、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存在的問題

在招投標階段既有建設單位為了壓縮建設資金,在招標過程中任意壓價,導致工程造價嚴重失真的情況;也有施工單位為了中標壓低投標報價的情況。施工單位低價中標,然后通過在施工過程中設法增加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以獲得額外收入,或者偷工減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來蒙混過關,留下質量隱患。

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負責對監理目標實行控制,它承擔組織各方協作配合以及調解各方利益的職責。其監理的內容不僅是質量,還有進度,投資、合同的監理,不僅有工程質量的認可和否定權,而目有付款的認可和否決權。但是目前社會上對監理服務的認識不足,加上有的監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對合同、預算和有關規定不熟悉。目前很多建筑工程項目在施工實施階段,凡涉及到工程造價變更的問題,監理單位根本沒有發言權,往往成為虛設,這也是造成造價失控的因素之一。在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存在著以下問題:一是施工范圍建筑工程造價的控制目標制定不合理;二是材料價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購價格失真,使得占建筑工程成本60%-70%的材料費用失去控制;三是,很多中小型施工企業在施工組織方面管理控制落后導致工程造價提高;四是施工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通過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較高利潤。

4、竣工階段存在的問題

竣工結算階段,施工單位編制工程結算書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額單價、高套取費標準等提高工程造價的現象,調查資料顯示,對施工單位的結算審查核減率一般在15%-25%。

二、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

(一)項目決策階段

項目的建設規模、使用功能、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因素都是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項目施工過程中,項目建設單位如果不經論證隨意變更工程的規模、使用功能、工藝流程等必將導致造價的變更。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地質勘察成果與實際的地質情況不相符,導致設計變更和工程造價增加。

2、前期準備工作時間短,勘察設計粗糙、深度不夠,是工程變更的主要的原因。設計的深度不夠直接表現為細部節點設計不夠詳細,做法說明不夠全面,局部用料計算不合理,難以指導施工。

篇4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

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他: .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 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

3、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 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 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

2、

3、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 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

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 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 ,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其他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

2、 .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 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業主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篇6

浙江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保障收費公路的安全和暢通,維護收費公路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收費公路的建設、經營、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收費公路,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經批準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公路(含橋梁和隧道),包括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收費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

第四條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公路發展應當以非收費公路為主。

第五條全部由政府投資或者社會組織、個人捐資建設的公路,不得收取車輛通行費。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法在公路上設站(卡)收取車輛通行費。

第六條省、設區的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收費公路的管理。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費公路的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收費公路的管理。

發展和改革、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工商、審計、環境保護、價格、稅務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收費公路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二章建設和收費站管理

第七條新建收費公路應當符合公路發展規劃,其技術等級、規模應當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

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新建收費公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必要時,應當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省人民政府批準新建收費公路項目時,明確收費公路性質、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

第八條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向社會公布,采用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投資者。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

第九條政府還貸公路由依法設立專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進行建設、管理和養護。

第十條新建收費公路的特長隧道以及斜拉橋、懸索橋等特殊結構的大橋,應當設置安全監測設施。安全監測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十一條收費站的設置,依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收費站數量。同一主線上的非封閉式收費公路,相鄰收費站間距少于50千米的,應當在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收費站撤并工作。

第十三條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財政、價格等部門,對收費公路項目進行清理,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一)收費公路項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依法予以調整或者中止;

(二)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收費公路收費權;提前收回收費公路收費權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三)對已納入城市范圍的經營性公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回購收費權。

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由批準收費公路項目的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章權益轉讓

第十四條收費公路權益,包括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

收費公路權益可以依法轉讓,但必須嚴格控制。同一收費公路項目的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確需轉讓的,原則上應當合并進行。

對政府還貸公路轉讓為經營性公路的,應當綜合考慮轉讓的必要性、合理性、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費公路收費權不得轉讓:

(一)長度小于1000米的二車道獨立橋梁和隧道;

(二)二級公路;

(三)收費時間已超過批準收費期限三分之二的;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轉讓收費公路權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一個依法批準的收費公路項目分成若干段轉讓收費權;

(二)將收費公路權益項目與非收費公路權益項目捆綁轉讓;

(三)受讓方沒有全部承繼轉讓方原對政府和社會公眾承擔的責任、義務;

(四)將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無償劃轉給企業法人。

第十七條轉讓國道收費公路(包括國道主干線和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下同)收費權的,報國務院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國道以外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收費公路經營企業股權(份)轉讓,致使對收費公路收費權具有控股地位的股東發生變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收費公路經營企業股份通過上市交易方式轉讓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轉讓國道以外收費公路收費權的,轉讓方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該收費公路的基本情況,包括建設年限、技術等級和規模、投資來源和投資額、通車收費時間以及近三年來的收支情況。

(二)投資人、債權人、質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三)批準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文件。

(四)經審計機關或者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告。

(五)首次轉讓的,提供該收費公路竣工財務決算和竣工審計報告;再次轉讓的,提供原轉讓合同。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材料。

轉讓尚未清償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收費公路收費權的,還應當提供原利用國外貸款審批部門的書面同意意見。

第十九條在辦理轉讓審批前,轉讓方要求辦理轉讓項目立項審查的,按照國家《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轉讓政府還貸公路和有財政性資金、國有資本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權益,應當采用招標投標方式選擇受讓方。

第二十一條轉讓政府還貸公路和有財政性資金、國有資本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權益,轉讓方應當依法委托符合條件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收費公路權益價值進行評估,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經認可或者核準后,確定最低轉讓價格。

承擔收費公路權益價值評估的資產評估機構的條件和評估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單獨轉讓政府還貸公路和有財政性資金、國有資本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執行。

轉讓方應當將轉讓合同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除本辦法規定外,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程序、轉讓收入的使用管理以及轉讓后續管理,按照國家《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在收費公路交工驗收合格后,進行通車試運營;試運營期間需要收費的,應當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五條收費公路應當自試運營之日起3年內通過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合格或者逾期未通過竣工驗收的,應當停止試運營和收費。

收費公路竣工驗收合格后,其經營管理者應當向省人民政府申請批準收費的起止日期。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應當包括通車試運營期限。

第二十六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批準的收費日期、收費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并按照有關票據管理規定向交費人開具收費票據。其中,政府還貸公路應當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

第二十七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可以對貨運車輛采用計重收費的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具體辦法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價格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非封閉式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者,可以按照自愿原則,對收費站周邊單位和個人的車輛,采取定期包繳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但不得強行實施。具體辦法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價格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九條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收費公路應當實行聯網收費、統一結算和管理。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者應當根據聯網運行要求,建設通信、監控、收費等管理系統和設施,并做好管理系統和設施的維護工作,保持管理系統和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運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收費公路的收費車道數量應當與收費路段的交通流量相適應。收費車道不適應交通流量要求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增設收費車道。

第三十一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開足收費車道,配足收費人員,避免車輛擁擠、堵塞;因未開足收費車道而造成收費車道待交費車輛嚴重堵塞的,應當免費放行。

第三十二條因公路嚴重損毀、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車輛通行安全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情況,依法采取限速通行、關閉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及時將有關交通管制的信息向通行車輛提示。

因嚴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需要收費公路快速免費放行的,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令免費通行。

第三十三條遇有公路損壞、施工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等影響車輛正常安全行駛的情形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在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在收費公路入口處進行限速、警示提示,或者利用收費公路沿線可變信息板等設施予以公告;造成交通堵塞時,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疏導車輛。

第三十四條車輛進入收費站時,應當按照交通標志和信號燈指示,減速慢行,主動領取通行憑證或者交納車輛通行費。免交通行費的車輛,應當出示免費車輛憑證,經確認后通行。任何車輛不得沖卡。

第三十五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并要求其補交應當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人員和車輛不得故意滯留收費車道,妨礙車輛正常通行。對滯留收費車道堵塞交通,經勸導無效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必要時,可以采取措施將車輛移離收費車道。

第三十六條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妥善保管通行憑證。對無通行憑證、通行憑證損壞的車輛,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可以要求其補交應當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對調換通行憑證、使用偽造通行憑證、沖卡以及無法識別駛入站或者在高速公路同一收費站進出的車輛,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可以以本省路網內距離本收費站最遠里程的另一收費站作為駛入站,計收車輛通行費。

第三十七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有《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行為的,通行車輛有權拒絕交納車輛通行費。

第三十八條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政府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

依照前款規定,收費公路終止收費的,由省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告,明確規定終止收費的日期,接受社會監督。

收費公路終止收費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進行鑒定、驗收,辦理公路移交手續,拆除收費設施。

第五章養護管理

第三十九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國家和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對收費公路進行養護,保證收費公路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條高速公路養護質量指數應當保持在85以上,其中路面平整度指數平均值保持在2.5以下;其他等級的收費公路養護質量指數應當保持在80以上。

第四十一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落實具有養護資質的養護單位進行日常養護,并根據公路養護質量要求合理安排年度養護資金。

第四十二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做好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水土保持和綠化工作;對收費公路、進出口匝道以及沿線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第四十三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將收費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等施工信息在施工前5日內通過媒介向社會公布;施工時,應當在收費公路入口處公告施工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道路交通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落實養護作業現場監督管理責任,保證車輛安全通行。

第四十四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發現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受到損壞的,應當立即報告公路管理機構,并及時進行修復;因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中斷通行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通與修復。

公路管理機構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收費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受到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進行修復。

第四十五條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收費公路養護質量監督制度,督促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依法履行養護義務。

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將收費公路養護質量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以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批準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的;

(二)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完成收費站撤并工作的;

(三)違反本辦法規定批準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

(四)未依照本辦法規定督促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履行養護義務,嚴重影響收費公路安全和暢通的;

(五)非法干預收費公路經營管理,或者擠占、挪用車輛通行費的;

(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四十八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設置特長隧道以及斜拉橋、懸索橋等特殊結構大橋的安全監測設施的,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轉讓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行為無效;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停止試運營的,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一條收費公路養護質量未達到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要求的,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達到要求的,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其他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養護,養護費用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承擔;拒不承擔養護費用的,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而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他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活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給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造成損失或者造成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公路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浙政發〔1997〕72號)同時廢止。

收費公路的原則1、公益性原則

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公路屬于應當全部由政府無償提供的公益性設施是根深蒂固的。雖然說收費公路成為解決當前乃至以后公路建設與養護資金的權宜之計,但不能就此推卸政府作為公共部門有義務幫助社會免費提供公共產品的責任。收費公路最終還是要回到公共產品的屬性上來,收費公路只是公共產品發展的特殊階段或者有益補充。

2、金融屬性原則

收費公路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商品,理所當然具有金融屬性,也應當按照商品價值規律運作,接受市場的調節。收費公路從大的方面來講,也是政府購買行為,只不過購買商品(收費公路)的人是那些收費公路使用者。正因為收費公路具有金融屬性,收費公路就可以質押貸款,打包上市融資。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XX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XX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

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篇8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

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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