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3 06: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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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的現行法律對于證券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做出了相關規定,同時也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本文在對我國現有相關制度進行分析的同時,建議加強證券私法建設,建立和完善證券民事責任制度。
[關鍵詞]證券法民事責任增強
1、證券民事責任的概念
證券民事責任是指證券法上明確規定的,在證券發行和交易過程中,證券發行人、投資者、政權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機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因違反證券法的規定,侵犯其他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雖然證券法中的法律責任有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三種,但只有證券法上民事責任是保護證券法律關系主體民事權利的重要措施。證券法上民事責任的實質是證券法對民事主體提出的一定行為要求,屬于民事責任范圍。證券法上民事責任所表現的是個人對他人和社會應當擔負的民事法律后果。證券法上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分別叢私法和公法的角度,對證券法律關系進行了調整。三者各有所長,只有協調一致,才能更好的維護證券市場的秩序;刑事責任由國家負責追究,行政責任及處罰由主管機關追究。民事責任則由蒙受損害的投資大眾根據本身的意愿從事追訴。民事責任即不能代替其他的法律責任形式,也不能由其他的法律責任形式所替代。
2、證券市場的發展亟需民事責任的確立和強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條定明了立法目的,“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207條“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交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些都強調了在證券市場對投資者進行保護的重要性。但由于《證券法》對民事責任認識不足和立法上的諸項缺陷,該宗旨沒能很好的貫徹在全部證券法中,造成股民在鄭百文虛假重組案、中科創業、紅安科技股價操縱案、銀廣夏虛構利潤案等若干侵害投資者權益的惡性證券欺詐案件中的救濟權得不到實現,嚴重影響了股民的心理平衡,損害了對證券市場的投資信心,導致證券市場危機重重。
3、證券民事責任制度建立的必然性
通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全部條文可以發現,針對證券市場違反禁止而施加的法律責任中,絕大多數都是諸如吊銷資格證書、責令停止或關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責任,以及當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時產生的刑事責任,而極少關于民事責任的規定。此種現象反映了多年來我國經濟立法中長期存在的重行政、刑事責任而轉民事責任的形式。
“無救濟,無權利。”“任何制度只有以責任作為后盾,才具有法律上之力,權利人才可借此法律之力強制義務人履行其義務或為損害賠償,以確保權利的實現。”盡管我國證券市場已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證券市場中各項制度的建設也處逐步完善之中,但由于證券法中民事責任制度并未真正建立和完善,致使許多因證券違法或違規行為而蒙受損害甚至傾家當產的投資者無法獲得法律上的救濟,違法違規行為也難于受到有效監控和遏止。我國目前證券市場中存在著諸多問題,確與民事責任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關系,長期以往,我國證券市場地發展前景的確令人擔憂。尤其是當前中國已加入WTO。證券業將面臨進一步的開放,此時建立與完善證券法中民事責任制度具有更為迫切與更為重要的意義。筆者認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證券民事責任制度的建立符合證券立法的根本宗旨,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力舉措
《證券法》第1條即強調指出其立法宗旨之一便是“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是信心市場,對其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切實保護是其源泉之一。對投資者來說,證券市場的風險再大,也大不過上當受騙后告訴無門的風險。如果投資者在遭受損失時卻被告之無法行使訴權時,保護投資者利益就是一句空話。
在證券交易這一復雜的民事活動中,中小投資者往往處于劣勢地位,而且由于交易的特殊性、大眾性和責任分析的高風險性,在發生侵權后中小投資者尋求賠償往往無從下手,難以按一般的民法原則來運作。因此,只有在證券法律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后,使他們在投資時能預見到如果發生侵權行為,其利益能受到的保護程度及追償的可操作性,這樣他們參與市場才會有安全感。由于我國證券法中缺乏民事責任的規定,因此在實踐中,對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一般都采取行政處罰的辦法解決,但對受害人卻沒有給予補償,如瓊民源虛假報告等等。這種忽視對受害者提供補救的制度,顯然是不利于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因為保護投資者是證券立法的首要目的。如果無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則會使證券市場賴以存在的基礎喪失,最終影響到他的發展。只有建立完整的證券民事責任制度,才會使可能的與現實的投資者增強信心和安全感,激起、保護公眾參與投資的熱情,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優化資金結構,發揮資金作用,真正實現社會經濟的良性循環、發展和《證券法》的社會價值。
3.2、證券民事責任制度的建立是填補損害的重要補償手段,對威懾和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起到了積極作用
填補損害的補償功能是民事責任制度的住作用所在。損害賠償是民事責任中最重要和最常見的責任形式,其實質是法律強制民事違法行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筆金錢,其目的在于禰補因違法行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損失賠償的民事責任制度,其本質就在于填補損害,以求其結果如同損害事故未發生。因此,損害賠償責任突出表現了民事責任填補損害的補償功能和性質,系治患于已然。這一功能使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明顯區別開來。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雖然都是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秩序,但只有民事責任具有救濟受害人的功能,以恢復損害發生前的狀態,維系投資大眾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因為投資大眾因為投資大眾所關心的是能否獲得投資利潤,也既是僅從經濟之觀點著眼;今雖課違法者以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但此等效果對受害人而言,并無所增益,還會影響投資大眾的投資意愿,阻礙資本的形成,進而影響證券市場的長久存在。正因為這樣,在證券法律責任中,作為維護市場秩序的手段,民事責任制度往往以優先于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制度而適用。
通過民事責任機制的建立和運行,在實現填補損害功能的同時,還同時令潛在的違法行為者不敢輕舉妄動,預防了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防范于未然。證券法上民事責任的重大性,能使招股說明書類文件的編造者或使用關系人采取違法行為時會三思而后行,這樣有利于貫徹公開原則,積極的阻止和預防違法。
3.3、證券民事責任制度的建立是協助執行法律和管理市場的手段之一,完善了監管體系
1.1學生公寓安全教育基地是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載體
目前,大多數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寄托在每年的新生入學教育課,每周的晚點名或者通過一些板報宣傳安全知識,安全講座等這些“灌溉式”的教育手段上,學生對于這些知識的接受只是停留在表面,沒有能夠深入地去學習,達到的教育效果并不是很明顯。而學生安全教育基地的建設,使得安全教育能夠有一個很實實在在的、長久的載體。
1.2學生公寓安全教育基地是聯系學校和學生的紐帶
學生是教育活動中的被教育者,他們在課堂上有專業知識的教師傳授知識,而在課后,學校和學生的互動空間就變得狹小。通過學生公寓安全教育基地的建設,學校可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還可以了解學生在學生公寓的動態和表現,為評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提供一些數據。
1.3公寓安全教育基地建設是校園文化建設的另一重要窗口
安全教育文化是校園文化的內容之一,公寓安全教育基地的為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提供一個平臺,也是展現校園文化的另一窗口。
2公寓安全教育基地建設的步驟和措施
2.1分析該校學生公寓安全教育基地建設的背景
在公寓安全教育基地建設的工作中,首要任務就是分析該校開展這個基地建設的可行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①該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現狀,特別是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分析。②該校學生公寓是否擁有建設基地所需要的空間,例如,基地的辦公地點,所需的硬件環境等。基地建設的經費來源途徑。
2.2明確基地建設的目標和原則
公寓安全教育基地建設的目的是通過基地的輻射和示范作用,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并且利用基地所特有的咨詢、交流、宣傳作用,進一步促進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
2.3設置機構
基地的建設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或者學校后勤管理部門和學院共建,并且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
2.4基地主要職能及建設內容
圍繞基地建設的目標和原則,基地的職能主要職能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作為學院及相關教育人員的基層駐地,便于其了解學生的生活狀況,思想動態以及開展各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作為學校安全教育的咨詢、交流、宣傳平臺,為學生提供各種安全知識的咨詢和宣傳,并且組織各種關于學生安全相關的活動,方便學生進行交流和學習。作為學生綜合測評體系主要陣地。基地將收集全校學生的相關檔案,記錄學生的日常生活和表現,違紀情況等等,為學生入黨和評獎評優提供一定的參考依據,讓學生時刻能夠進一步了解生活中與自己相關的法律法規,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針對以上職能,安全教育基地的建設內容有以下幾點:①硬件方面:配備相應的場地和設施。一是利用公寓的剩余空間,例如公寓樓的架空層,空宿舍等,作為基地開展活動的場地或者辦公地點。二是配備相應的辦公設備,桌椅、電腦、文具、書籍等。三是安全宣傳陣地,如安全宣傳欄、閱覽室、舞臺等。四是媒體宣傳設備,如電視、LED顯示器等。五是相應的標識物,基地牌匾,各種陣地的標識物等。六是舉行相關活動所需的器材,比如滅火器、熱的快等等。②軟件方面:一是成立基地管理組織。二是制定相關的制度,三是制定學生安全管理系統。四是制定定期的工作計劃。五是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宣傳活動。六是整理收集學生的相關信息并錄入系統。
2.5基地的管理方式
2.5.1職能管理
在基地建設中,學校學生工作部門或者后勤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有:(1)負責公寓基地建設計劃,制定和修改管理辦法。(2)組織基地的申報,評審和評估以及提供專項建設經費資助。(3)組織宣傳學校安全相關的文件精神和基地取得的成果。學生公寓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能有:(1)按照基地建設的計劃做好相關的硬件和軟件的設施配備。(2)制定公寓安全基地建設的具體工作計劃,并組織開展相關工作。(3)組織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并且支持學院組織的重大活動。(4)向學生工作部或者后勤管理部門匯報基地工作。學院的主要職能有:(1)選拔推薦學院負責人到基地開展工作。(2)配合基地開展的各項工作。
2.5.2人員管理
因為公寓安全教育基地面向的是廣大學生,為保持基地信息流通的順暢,信息點的覆蓋面廣,基地人員的組成除了學生工作部門或后勤部門的相關人員外,學生應該也納入基地工作者行列當中,為獲取信息和了解當代大學生的思想提供有效的幫助。對在基地工作的學生同樣采取嚴格的管理制度,但更多的讓他們成為安全知識的傳播者,幫助他們成長。
2.5.3經費管理
經費由學生工作部門或者后勤分批次資助。首批是基地啟動資金,用于基地的硬件設施建設,基地組長帶領基地成員負責購置,布置。由學生工作部門或后勤部門領導監督。基地啟動后,審核基地工作計劃,通過后根據預算分批資助,主要用于軟件建設、各項工作的開展以及成果的申報。學生工作部或者后勤部門每年對基地進行評估考核,檢查基地一年取得的成果,根據成果決定繼續資助經費的金額。
2.5.4成果管理
基地研究的成果主要以論文、專著、研究課題等方式表現。成果著作權由作者、學生工作部門或者后勤部門、院系共同享有。
3結語
關鍵詞:中小企業可證券化資產支撐體系
中小企業的可證券化資產
可證券化的資產要達到一定的數量條件,規模較小則需組合類似資產,構成證券化資產池。中小企業資產規模較小,可將自己在產業結構調整中閑置的、能取得長期穩定收入流的優質資產進行組合,形成證券化資產池。中小企業適合于證券化的資產主要有以下一些:
知識產權證券化。一些中小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但缺乏足夠的資金使其產業化。通過資產證券化,可將知識產權真實出售給專司資產證券化的特殊中介機構(SPV),由其將知識產權集結成資產池,用使用費收入支持發行證券,實現融資。一方面知識產權經過結構性重組和信用增級后,總體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投資者通過投資知識產權支持證券,能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收益,從而促進知識產權資產流通,加強企業的實力和競爭力。
應收賬款證券化。中小企業存在相當數量的應收賬款,可以通過真實出售,將這些應收賬款轉讓給SPV,SPV進一步將所購買的應收賬款進行結構性重組,構造成資產池,以資產池預期現金流為支持發行證券,達到最終面向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融資的目的。
商業銀行貸款證券化。中小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中小企業成為證券化操作中的原始債務人,商業銀行則是原始權益人也是資產證券化發起人。資產證券化后,中小企業貸款的證券化將有效降低銀行的商業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結構性風險。
具體項目證券化。處于成長期的中小企業,其前期項目已投入營運,能夠產生穩定的預期現金流。但由于企業尚處于初創和發展階段,自身積累有限,外部融資能力不強,缺乏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運用資產證券化,企業轉讓正常營運項目收益權,以預期現金流為支持,面向資本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獲得資金,解決企業擴大再生產面臨的資金短缺。
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障礙
參照國際上已有的證券化品種,資產證券化對資產池特征還有以下要求:高同質性。用于證券化的某一集合資產應基本上是同質的,以便規范操作,滿足投資人的偏好與預算;高穩定性。只有資產的收入流量可預期,該資產支持證券的價值才能確定;高套利性。資產證券化由于有較完整的流程安排與風險隔離機制,因此其成本并不低廉;低風險性。只有那些低違約記錄和低損失記錄的資產類型才符合要求。
我國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和應收賬款均難以滿足這些要求。知識產權不同質、規模小、高風險;應收賬款規模有限,不利于形成資產池,期限條件也有很大的差異,不具備同質性。一部分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來源于大型企業,但很多大型企業拖延甚至拒付中小企業應付款,導致其應收款具有較大風險。同時中小企業商業銀行貸款來源不足,資信條件也不夠,給資產證券化帶來了困難。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中小企業的資產證券化才能邁出第一步。
建立健全資產證券化的支撐體系
首先,要保證資產支持證券享有較高的信用級別,具有投資價值。加入WTO后,國內企業逐步標準化,中小企業在銀行的信用條件在改善,但提高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還得從外部對所發行證券進行信用擔保,實現信用增級。建議以政府為主導組建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加大建立信用擔保體系的力度,以量化的指標加強銀企雙方的互通,有效擴大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總規模,為啟動中小企業的商業銀行貸款證券化,促使其良性發展創造條件。
所謂政府門戶網站,是指在各政府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基礎上,建立起跨部門的、綜合的業務應用系統,使公民、企業與政府工作人員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應用、組織內容與信息,并獲得個性化的服務,使合適的人能夠在恰當的時間獲得恰當的服務。
在認識“政府門戶網站”這個概念時,必須明確下列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政府門戶網站有賴于各政府部門已有的信息化基礎條件。但是,這種基礎條件并不一定要求各政府部門已經實現了網絡化辦公,政府部門只要具備完善的內部辦公與業務信息化管理應用系統即可。
第二,政府門戶網站不僅是政務信息平臺和業務處理平臺,而且也是知識加工平臺、知識決策平臺、知識獲取平臺的集成,它使政府各部門辦公人員之間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更加流暢,通過數據挖掘、數據加工而使零散的信息成為知識,使相關人員能夠在恰當的時間使用恰當的知識,為行政決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和知識支持。
第三,后臺整合是政府門戶網站區別于其他網站的關鍵所在。
一、政府門戶網站的“前臺———后臺”關系
與互聯網門戶網站和企業門戶網站不同,政府門戶網站具有兩種“前臺———后臺”關系。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實際上是一種雙重的“前臺———后臺”關系,即:門戶網站作為連接所有政府網站的前臺,并不直接面對各政府機構的業務職能部門,它只是作為一個強大的搜索引擎,快速便捷地為客戶找到辦理相應業務的政府網站,這是第一重“前臺———后臺”關系;在此基礎上,客戶就可以通過具體的政府機構的網站直接面對業務職能部門了,在這里,政府網站與其職能部門之間構成了又一重“前臺———后臺”關系。
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是一種單一的“前臺———后臺”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客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即可直接進入業務辦理程序,客戶無須與具體的政府機構(網站)打交道,也不用知道自己是在與哪個政府機構打交道。此時,客戶似乎在通過這個門戶網站面對一個“超級政府”,因為人們通過這個門戶網站可以辦理包羅萬象的業務。
無論是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還是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都需要對后臺業務進行整合。盡管在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里,政府門戶網站僅僅是所有政府機構的網站業務連接,但是要實現這一點仍然需要對所有政府機構的業務類型進行分類與排列,通過某一主題按照邏輯關系而對所有這些業務進行整理,同時在技術上以及在管理上都對門戶網站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在政府機構之間仍然分離的情況下,門戶網站應當看作是所有經由該門戶網站的政府機構的業務監督窗口。
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超越了“電子政務”的概念,已經成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電子政府”了。在這里,所有的政府業務部門都已經按照業務流程進行了重組,傳統的政府機構已經逐步地淡出了電子政府的范疇而成為電子政府的“業務處理車間”。
因此,所有的政府門戶網站都是政府網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網站都是門戶網站;而且,政府門戶網站意義上的“政府”的含義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政府機構”了,它已經超越了現有的政府機構的含義,成為一種虛擬的“超級政府”。
二、國外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
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直接受益于互聯網門戶網站以及企業門戶網站的發展。與此同時,近些年來政府網站的泛濫也給電子政務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副作用,在如此眾多的政府網站面前,人們往往不知所措,因此,迫切需要一種“簡單、實用、重點突出”的單一政務處理入門網站。大約從2000年開始,在一些信息基礎設施條件比較完善、電子政務較為發達的國家,電子政務開始走出相互獨立、各自為“政”的舊制。這些國家已經認識到,要求民眾去瀏覽每個政府網站才能辦成一件事情是對民眾不友好的,這與現實中要求每個人必須親自到每個政府機構才能辦成事情其實沒有什么兩樣。因此,它們在一個統一的政府網站下,將比較分散的各類政府網站綜合到一個協調一致的目錄下,根據特定用戶群的需求開發一系列集成的政府服務項目。政府門戶網站開始作為提供政府服務的唯一的電子政務網站。
目前,政府門戶網站還處在發展當中,各國的做法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從發展程度來看,總體上還處于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階段,即主要是按照業務流程的需要,通過技術手段將各政府機構串聯起來。但是也還有部分業務已經實現了在線實時處理,正在向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轉變,新加坡的“電子公民”網站即是這方面的代表。就國際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來看,美國、英國和新加坡三國的做法具有典型性,包含著許多網絡條件下的政府行政管理與服務的制度創新。下面分別介紹這三個國家建設政府門戶網站的情況。
美國政府門戶網站。美國是電子政務最為發達的國家,政府網站的數量也最多,共有兩萬多個。這些政府網站的內容非常豐富,頁面數量多達幾千萬,一般的公民很難通過網絡搜索來準確快捷地獲得政府服務,這當然就需要門戶網站加以引導。
我們可以從地域屬性和權域屬性來分析美國的政府門戶網站的情況。從政府行政管理層次上來看,美國政府可以劃分為聯邦、州與市縣三級。由于實行聯邦制,三級政府在許多的行政事務管理方面相對獨立,因此政府門戶網站也就劃分為這樣三級,每級政府的門戶網站的服務內容各不相同,彼此之間存在著明確的分工。每個州政府和市(縣)政府都建立自己的單一的門戶網站,企業或公民根據業務內容,通過訪問所在地域的單一的州或市(縣)政府網站,即可獲得各種不同的服務。每一個政府門戶網站都各具特色,包括稅收、執照、注冊和護照信息以及滿足所在地域的每個居民的具體需求的信息。
聯邦一級的政府門戶網站是“第一政府網站”(firstgov.gov.)。該網站于2000年6月開始建設,已經成為全球功能最為強大的超級政府網站。作為聯邦政府唯一的政府服務網站,該網站整合了聯邦政府的所有服務項目,并與許多政府部門如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建立了鏈接,同時也與各州政府和市縣政府的門戶網站都有鏈接。作為一個綜合性網絡門戶,用戶通過該網站可以接向任何政府網站,包括州和地方政府。“第一政府網站”所要達到的一個首要目標就是,要讓客戶只須點擊3下即可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各類政府信息與服務。它允許用戶同時搜索全部2,700萬網頁,使用一個由私營企業和聯邦政府一起開發的高強度搜索引擎,個人通過關鍵詞、主題或機構進行搜索,可以在不到1/4秒的時間內搜索到半兆的文件。從這個意義上講,該網站與聯邦各職能部門、州及市縣級政府網站實際上就構成了一種前臺與后臺的關系,任何企業和公民通過前臺網站即Firstgov.gov,可以找到所有美國政府部門提供的所有服務。
從內容分類來看,該網站一方面按地區劃分,囊括了全美50個州以及地方縣、市的有關材料及網站鏈接;另一方面又按農業和食品、藝術和文化、經濟與商業等行業來劃分,各行各業的有關介紹及網站也是隨點隨通。該網站的設計非常有特色,它將政府服務分為三類,即對公民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citizens)、對企業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business)以及對政府機構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governments)。每一類又分為諸多項目,如“對公民的在線服務”就包括申請護照、天氣預報、彩票中獎號碼等;“對企業的在線服務”包括在線申請專利與商標、轉包合同、商業法律與法規等;“對政府機構的在線服務”包括聯邦雇員薪水冊變化表、聯邦雇員遠程培訓以及聯邦政府職位等。這種設計簡單明確,任何一個尋求政府在線服務的人都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所需要的各種服務。
英國政府門戶網站。早在1994年英國政府就建立了一個類似于政府門戶網站的網站:open.gov.uk,其功能主要是提供政府網站的聯接,但是服務的內容很少。2000年12月,英國政府開發出一個服務內容更多、搜索更方便而功能也更為強大的單一的政府服務門戶網站系統,它由“英國在線”網站(ukonline.gov.uk)和“政府虛擬門戶”網站(gateway.gov.uk)組成。“英國在線”網站不僅將上千個政府網站連接起來,而且把政府業務按照公眾需求進行組合,使公眾能夠全天候地獲得所有政府部門的在線信息與服務。該網站的內容分為五大塊:生活頻道、快速搜索、在線交易、市民空間、新聞天地。“生活頻道”向用戶設置了11個主題的服務,用戶無須考慮各政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其他的各大塊也都包括眾多主題的服務內容。
“政府虛擬門戶”網站是一個為了讓公眾和企業獲得政府在線服務而進行登記注冊的專門網站,它可以使公眾和企業通過一個單一的入口同政府的多個部門進行溝通和實現在線辦理行政事務。已經在“政府虛擬門戶”網站運行的主要服務項目中,包含國內個人所得稅在線征收和部分增值稅的在線返還等內容。該網站是提供“集成化政府”服務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英國在線”網站形成了又一種“前臺———后臺”關系新加坡政府門戶網站。以前,新加坡也是由各政府部門單獨地建立政府網站并提供網絡服務,彼此之間沒有進行一體化的整合。1999年,新加坡的電子政務開始出現整合趨勢,一些業務不再按照部門來設置,而是按照流程做打包處理,也就是說,公民或企業在辦理網上業務時,不必再考慮要登陸各個政府站點,分別辦完各種相關手續,而是按照業務流程,一步步地在一個單一的網站上完成所有這些相關業務手續,實現了“一站式”網上辦公。
所有這些打包服務都可通過新加坡的政府門戶網站(gov.sg)找到。該政府站點就像一本政府白皮書,完全代表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個方面。例如,該網站有一項統一的接受用戶反饋的業務,用戶發往政府各個部門的意見、建議、反饋等都通過這里的統一格式進行。
與美國的first.gov不同,該中心站點將政府服務劃分為政府信息與電子服務、新聞公告、為企業的信息與電子服務、為非新加坡公民的信息與電子服務以及電子公民服務等幾大塊,雖然看過去沒有像美國的first.gov那樣將電子政務劃分為G2G、G2B、G2C三大部分那么簡潔,但是,從邏輯上看仍然清晰明了,欄目的設置讓人一目了然。就電子政務來說,最重要的是其前臺的業務流程設置與后臺不同政府機構之間的業務協調處理上。而恰恰是在這一點上,新加坡的電子政務建設別具一格,深受人們的稱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電子公民中心”(ecitizen.gov.sg)和“政府電子商務中心”(GeBiz.gov.sg)。
“電子公民中心”始建于1999年4月,其目的是將政府機構所有能以電子方式提供的服務整合在一起,并以一攬子的方式輕松便捷地提供給全體新加坡公民。“電子公民中心”將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人生過程劃分為諸多階段,在每一個階段里,你都可以得到相應的政府服務,政府部門就是你人生旅途中的一個個“驛站”。每一個“驛站”都有一組相互關聯的服務包。例如,在“就業驛站”里,你可以找到這些服務包:“雇傭員工”(專為雇主設計)、“尋找工作”(專為求職者設計)、“退休”、“提高技能”和“在新加坡工作”(專為外國人提供)等。目前“電子公民”網站里共有9個驛站,涵蓋范圍包括:商業貿易、國防、教育、就業、家庭、醫療健康、住房、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這些驛站把不同政府部門的不同服務職能巧妙地聯系在一起。例如,在“家庭”驛站里,“老人護理”服務包來自衛生部,而“結婚”服務包則來自于社區發展部。
“政府電子商務中心”于2000年12月正式開通,它實際上就是新加坡政府的采購系統,它把新加坡政府各部門和機構的財務系統與采購軟件整合到一起進行工作。政府部門的貿易伙伴可以在網上得到政府招標的邀請并購買招標文件,供應商可以在網上索要發票、檢查付款情況、提交產品目錄和競標。同私營部門的B2B交易中心一樣,它也是通過來自世界各地的眾多供應商的激烈競爭而獲得價廉物美的產品,通過網上下單而節約更多的時間,通過更低的庫存而減低成本。目前,政府通過“政府電子商務中心”采購的產品價值已經達到1.1億美元,今后還要求將80%的政府采購都搬到“政府電子商務中心”上來。
三、對我國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的建議
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主要依兩條途徑展開。一是政府上網。政府上網工程促使政府網站的數量快速增加。據最新統計,政府上網工程實施3年來,全國政府部門建立的網站已突破1萬個,3年凈增10倍。二是建立縱向的業務應用系統。我國以“金”字工程為主體的縱向業務應用系統不斷增加,由最初的3個增加到現在的12個,許多政府職能部門也在建立自己專門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并且都希望盡量能夠向“金”字工程上靠。僅僅依據這兩條途徑,其負面效應已充分暴露。一方面,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各級政府機構建設電子政務的積極性都很高,政府網站數量也快速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網站的社會應用水平卻總是提不上去,條塊分割、信息孤島的弊端盡管世人皆知卻就是解決不了,很多專網都說自己是“金”字工程,不能共享,所以,每個政府網站所提供的信息與服務數量都很有限,彼此獨立,業務流程串不起來,電子政務的快速、便捷、公開、透明的優勢自然也就顯現不出來。這種狀況嚴重地制約了電子政務的社會化應用水平,將對未來電子政務的順利發展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建設政府門戶網站能夠有效地解決這種困難局面。政府門戶網站已開始受到關注,例如,在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中就提出了建設“兩網一站四庫十二金”的內容,其中的“一站”即是指政府門戶網站。另一方面,絕大多數地方政府都在往這方面努力,開始花費很大的精力來建立自己的政府門戶網站。但是,從有關的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來看,我們對政府門戶網站的性質、特點、作用還缺乏清楚的了解,將政府門戶網站等同于一般的政府網站,對政府門戶網站與電子政務建設的其他相關問題也未作明確的安排。另外,就已經建立起來的地方政府門戶網站來看,除了北京市()和上海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外,大多數地方政府做得還很不理想,有些甚至還停留在政府上網階段。
針對今后電子政務及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提出以下建議:
(一)在繼續建設12個重要的業務應用系統的同時,提高政府門戶網站在未來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中的地位,將政府門戶網站看作是實現我國電子政務戰略的核心。一方面,通過“金”字工程提高那些重要部門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加強辦公資源的整合,消除“條”與“塊”之間的割裂狀況。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也就意味著,通過發展“金”字工程加強對經濟生活的監管,通過發展政府門戶網站來體現電子政務的“服務于民”的本質要求。
與此同時,有必要對政府上網工程進行調整,將工作重點轉移到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上來。因此,今后的電子政務要從重視數量轉向重視質量和效果。
(二)將政府門戶網站建設與政府機構改革相結合。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將秉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所有這些要求都與政府門戶網站一致,政府門戶網站可以作為政府機構改革的方向。
(三)分層次規劃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可以考慮在中央政府、省、市(地)層面上建立政府門戶網站,并分別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例如,就省級層面來說,要對那些廳、局已經建立起來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進行整合,對那些還沒有建立或打算建立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的職能廳局來說,一定要放在省級門戶網站的規劃內加以統籌,不應鼓勵各職能部門單獨建立自己的政府網站。再比如,在中央政府層面,可以考慮建立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統一整合各部委已經建立的政府網站,并對未來的發展進行規劃。總之,要根據政府門戶網站的要求來規劃電子政務的發展。
【論文摘要】黨的以來,我國對 農村 鄉(鎮)村管理體制進行了大的調整。由過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體制改變為“政社分設”的鄉、村、組的相對獨立和集中的管理體制。改變了過去政企不分的狀況.自治權力在基層政權體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農村基層政權建設也得到了加強。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 體制的逐步建立。農村經濟一體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國實行的條塊分割、相互封閉的鄉(鎮)村管理體制,客觀上制約了農村大市場的統一管理和規劃,人國地阻礙了區域之間、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的橫向聯系和緊密協作,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協調、健康、迅速 發展 。因此,探討我國目前鄉(鎮)村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改革和完善鄉(鎮)村管理體制,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
1.鄉鎮一級“條條”與“塊塊”互相分割,政府利益與部門利益的沖突日益加劇。條塊分割的鄉鎮管理體制與鄉鎮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適應。鄉鎮政府.作為國家在農村最基層的一級政權,承擔著管理本地區 政治 、經濟、文化和各項事務等繁重任務。繁重的任務客觀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運轉。但由于現行條塊分割的鄉鎮管理體制。鄉鎮政權的職能受到了嚴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難實現高效運作。
2.鄉鎮一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嚴重失衡。人民公社解體后。鄉村兩級組織仍然承擔著舊體制遺留下來的公共服務職能。如興辦農村 教育 、修建鄉村公路、優待軍烈屬、供養五保老人、興辦農林水基礎設施等等。此外,還有落實計劃生育國策、征收農業稅費和“三提五統”。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發展鄉鎮 企業 和小城鎮、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會治安、調節民事糾紛、組織防洪救災、實施移風易俗、舉辦民間文化娛樂活動等項工作。鄉鎮一級“小政府”與“大服務”“強政府”與“弱財政”長期并存的格局。造成鄉鎮主要領導想方設法增加鄉鎮財政收入,必然成為鄉鎮政府的第一要務。
3.鄉鎮一級“黨政企不分”與“村民自治”之間的矛盾沖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黨、政、企之間的關系還沒有完全理順,有些地方黨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現象依然存在.少數地方鄉政府還沒有完全起到一級政權的作用。總的來看.鄉鎮作為國家政權結構中最低的一級政權組織.仍未擺脫人民公社體制的影響,實際是黨政混合運作的一體性機構.具體表現在上下組織之間習慣于采取行政措施處理關系.習慣于直接指揮和控制,不善于運用各種杠桿和利益導向實行間接、彈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終處于行政和財政雙重壓力下的‘緊約束’運行狀態。”這是我國新時期的農民負擔不斷加重、社會秩序混亂、黨群干群關系日趨緊張的政治根源所在。
4.鄉鎮行政機構缺少監督系統。行政監督是權力構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減少政府行政失誤,確保政府管理暢達,高效運行的必要環節。從某種程度上說,目前我國農村鄉鎮政權建設中,卻缺少有效的行政監督系統。一是國家行政監督體系延伸到鄉鎮出現了“斷層”。中央、省、地(市)、縣都設有政府的監察機關,負責對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到鄉鎮基層政府,卻沒有設置監察機構。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機制。鄉鎮政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指令和任務。但貫徹執行的情況如何。必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須接受主人的監督。但由于耳前鄉鎮管理體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使主人對公仆的監督難以落到實處。
存在人類社會,便不斷地上演各不相同的糾紛。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是早期人類面對糾紛的普遍選擇,在后來的國家法建立的過程中和之后,盡管國家法試圖將這一領域納入到自己的治理范圍,可是調解的方式仍然頑強而富有生命力,內容逐漸豐富,方法日漸多樣化而趨成熟。
對于這些來自于現實生活中的活生生的糾紛案例,比虛擬的案例更有價值,比邏輯推理更有血色,糾紛案例所提供的信息極為豐富與真實,因而有廣闊的研究空間,吸引了眾多的學者從不同學科背景出發,去揭示糾紛案例背后所掩藏的行為邏輯。本文是對近年來國內外學者關于糾紛研究的一項研究,其中將不涉及具體案例,展現糾紛研究的不同學科、研究成果,并試圖對其進行簡單評述。
一、村落社會糾紛研究的社會背景
在《江村經濟》和《鄉土中國》中,對中國的鄉村社會結構及傳統文化在西方影響下的變遷過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成為了理解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結構與社會性質的經典著作{1}.先生是通過紳士權力在鄉土社會的運作的分析,揭示中國社會中央官僚制帝國與皇權不下縣的背后邏輯{2}.但是當前中國村落社會與先生所述“鄉土社會”已發生了如此巨大的變遷,以至于眾多學者著書立說,試圖揭示變遷中的村落社會的現實情景。弗里德曼的《東南中國的宗族組織》試圖通過對地域化的宗族組織的結構認識,探究中國傳統社會的構成法則,從宗族的視角揭示了漢人社區是如何實現國家與社會的關聯{3}.杜贊奇試圖從“國家政權建設”與“權力的文化網絡”來認識傳統鄉土社會的變遷、變遷中的國家與社會之間關系{4}.黃宗智則揭示國家與社會的變遷中鄉土社會是如何突破了“過密化”的運作方式{5}.事實上,這些研究將研究點放在鄉土社會,而研究的對象則是“村落”。村落成為整個中國社會的縮影,觀察、分析村落便可以折射出中國鄉土社會本色和鄉土社會的變遷。
對于是否可以將村落作為研究鄉土中國的出發點存在著不同的爭論。也有學者跳出村落,從其他方面來解釋鄉土社會的結構。魏特夫從水利的角度,認為中國鄉土社會可以通過大江大河——大水利——小水利到基本農田的灌溉形成農耕社會的圖景,從而形成了東方特有的專制主義{6}.施堅雅則從市場出發,形成了分析中國社會的市場結構理論。他認為“基層市場共同體”是中國鄉村的基本單位,由基層集鎮、中間集鎮、中心集鎮、地方城市和地區首府,構建了中國社會的圖景{7}.
盡管分析模式是多種多樣的,可是對于解釋鄉土社會的變遷,尤其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變遷對于鄉土社會的分化、解構、重建的影響,這些模式難以讓人信服。自20世紀40年代(恐怕還要往前推至20世紀初)以來,中國基層的鄉土社會事件主要有兩件:國家政權建設{8}與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賀雪峰先生在對中部以農業為主要生產生存方式的區域分析中,稱為建國以來歷次政治運動與市場經濟的化約能力一步步消釋、瓦解鄉土社會的傳統,構建新的鄉土社會,提出了“新鄉土中國”{9},從而有了重新認識中國鄉土社會的認知,研究轉型期鄉土社會的性質的學術使命與命題{10}.但是對于國家政權建設或曰吉登斯民族——國家形成與市場經濟是如何化約鄉土社會的傳統,重新構建新鄉土中國卻未展開論述。
國家政權建設與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化約與瓦解的背后是現代化,是通常所說的從傳統農業社會轉化為現代工業社會,甚至到近年來極為流行的“后現代”、“知識經濟”、“新經濟”時代。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所形成的斷裂社會中,如何在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斷裂的背景下,在由生活消費品向耐用消費品消費方式的轉變,在資源重新聚集下,底層社會(農民、農民工和下崗工人構成)形成的背景下能否實現現代化,如何實現現代化則是另一個問題{11}.
當前鄉村社會的糾紛研究所面臨的正是這一背景:現代化及現代化過程中,后發外生型國家通過國家政權建設與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而呈現的糾紛。在傳統與現代、國家與社會、國家法與民間法等相互之間呈現出紛繁復雜的新鄉土中國的景象,只是學者們知識背景不同,從不同的學科背景出發,所關注的焦點不同而已。
二、法律社會學的糾紛解決研究
就目前的研究現狀而言,法律社會學在研究糾紛解決方面,有較多的研究成果。法律社會學是將法律現象置于其社會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現象與其他社會現象的相互關系的一門社會學與法學的邊緣學科。法律社會學的研究特點在于從社會整體觀念出發,認識法律的社會基礎和社會作用,從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決社會問題。
1.關于國家法與民間法的關系的研究
這是對于糾紛解決研究中一個獨特的視角。體現這種關懷的著作或論文很多,影響較大的有:梁冶平的《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12}中的文章、范愉的“代替式糾紛解決方式(ADR研究——兼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13}、《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14}、謝暉編《民間法》{15}、何兵《現代社會的糾紛解決》{16}、高見澤磨《現代中國的糾紛與法》{17}、棚瀨孝雄《糾紛的解決與審判制度》{18}、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19}等。
杜贊奇認為:在中國,建立民族國家與實現現代化,從一開始就是同一過程的不同方面{20},“在新的民族國家成長并試圖確立其合法性的過程中,歷史被重新定義,社會被重新界定”{21}.中國由于是后發外生型的現代化國家,其社會變遷呈現出國家自上而下的推行和實現,是“規劃性的社會變遷”()。鄉土社會代表著傳統的習俗、習慣被視為舊的、落后的,而被所謂新的、先進的所替代。在國家法大規模“下鄉”的過程中,即蘇力之送法下鄉,蘊涵的正是“規劃性的社會變遷”,國家法與民間法在法制化進程中已經定下了各自不同的命運。
然而,盡管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法治、依法治國等口號下,國家法形成侵蝕之氣勢,但是伴之而來的是民間傳統、習俗復蘇的現象,如王銘銘在閩臺三村的觀察{22}.家族法規、村規民約等民間法遭遇到國家法借助政權下沉而形成的“重創”之后,逐漸退居為內在的觀念形態,但是并沒有徹底消失,而是形成“地方性知識”,并在糾紛的調解過程中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在人情、面子的關聯下{23},在秋菊打官司的分析中{24}表現出來。國家法與民間法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不同歷史命運成了糾紛觀察者的理論關懷點。
2、法治與本土資源
隨著我國社會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社會呼喚著一種新型的專業化、社會化、與當今社會政治和經濟形態相適應的小區管理模式。這種社會需要的契機,使物業管理與行政管理相結合,即專業化管理與屬地管理相合的小區管理模式應運而生。同時,由于各地情況的差異,多種管理模式并存的小區管理格局形成了。物業管理以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吻合、專業化、社會化、注重通過服務而達到管理目的之特性,而展現出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強大的生命力。
在我國現行的住宅小區管理模式中,據悉,主要以區、街辦事處為主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對小區實行管理的有:常州、無錫、蘇州等城市;主要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為主,由下屬房管所或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組織(房產經營公司、房產托管公司)實施管理的有: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主要以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為主成立的住宅小區管理服務公司或物業公司,以物業管理方式從事小區管理的有:廣州、深圳、廈門等城市。另外,尚有單位自管等形式。
第一種模式屬單純行政型管理模式,其優點在于實施管理時具有權威性和較強的約束力,政府基層組織的穩定性也有利于住宅小區管理的長期性和穩定性。但其缺陷是容易形成管委會大包大攬,忽視專業管理部門作用,形成政府干企業的事,政企不分,置政府政權組織于大量瑣碎的事務中,加重行政負擔和經濟負擔;服務功能甚差,缺乏經濟活力,不能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第二種模式雖然發揮了房地產管理部門管房之所長,但局限性較大。這種模式常因缺乏總體協調而使小區總體管理上各專業部門各自為政,不易形成合力,出現房屋管理好而環境管理差、互相扯皮的現象。
第三種模式遵循產權與管理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建立政企分開的管理機構,發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所長,將管理與經營活動結合起來,實行有償服務,集小區內各項管理于一體,強化服務功能,經濟上具有活力,可以通過一些服務項目和小區基礎設施取得收入以彌補管理經費不足,使小區能夠形成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從根本上改變小區一年新、二年舊、三年亂的狀況。在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規劃、建設較好,住戶經濟能力較強的小區中尤應推廣這種模式。成都市棕北物業管理公司在對成都市棕北住宅小區一年多來的物業管理實踐,初步證明了內地住宅小區實行這種管理模式的可行性。
但是,無論那一種管理模式都離不開當地政府的支持與合作。小區在政府管轄范圍內,離開當地政府是不行的。實行第三種管理模式的小區巫應做好專業管理與屬地管理之結合(即物業管理與行政管理),在這個前提下,充分發揮專業部門的作用,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一管理、各負其責”。行政管理是物業管理的后盾,物業管理是行政管理的有力助手和小區建設、管理、發展的經濟基礎。二者猶如運載小區管理向前推進之兩輪,不可偏廢.政府及所屬各部門具有相關的行政職能和執法權,具有權威性和號召力,對保證貫徹執行各級、各項小區有關管理規定、規章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物業管理因其承擔了小區日常大量的策瑣的管理、服務工作,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治安保衛、公共設施管理等,可以幫助政府從事務和經濟負擔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做好應做的工作。特別是那些政府基層組織尚未建立或完善的新建小區,由于開發企業新建的物業管理單位先行介人了物業管理,可以為小區未來的各項管理、服務莫定基礎,防止小區初期管理出現“真空”。這些工作包括對小區房屋質量的監督,小區設施的進一步完善,環境的保護,在住戶入住之前和入住之初制定小區管理辦法,設計住戶居住契約,協助完成小區內水、電、氣的開通,維持小區各項秩序等.
關鍵詞:城市化 城鄉結合部 管理問題 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F29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4-021-02
一、加強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科學管理的意義
1.有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實施科學有效的管理,用科學的思想觀念和科學的方法指導城鄉結合部的發展,有利于切實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助于城鄉結合部在城市化進程中有序協調的發展,有利于構建和諧的社會。
2.有利于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三農”問題是關系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問題。沒有農村的穩定就沒有全國的穩定,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小康,沒有農民的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民經濟的現代化。城鄉結合部一方面承載了傳統鄉村的基本特征,又同時具備了城鎮生活的多種特點,加強城鄉結合部的科學有效管理,不僅能夠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國民經濟作出貢獻,同時能夠為新農村建設積累寶貴經驗。
3.有利于構建服務型政府,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政府在城鄉結合部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實施科學有效的管理,推動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務型轉變,加快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城鄉結合部管理新格局的構建,進一步提高城鄉結合部管理的整體效能。
二、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的社會管理仍然滯后。(1)流動人口多,治安管理混亂。流動性導致人口的不穩定。城鄉結合部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很難完全融入當地社會,不得不以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身份出現,增加了管理難度。外來人口中有些人素質不高,又無固定職業,由于缺乏管理,各種違法現象不斷滋生、蔓延,使城鄉結合部成為犯罪人員的聚集地,社會治安的死角,刑事案件發生率大大高于城區。同時,由于暫住人口較多,給計劃生育、子女普及教育帶來許多新的問題。(2)道路擁擠,交通管理滯后。在城鄉結合部內,很多道路沒有與城市道路相連,無法構成完整的道路系統。再加上人員流動性大,城鄉結合部經常出現道路堵塞、交通擁擠的現象。而城市交警無力去承擔城鄉結合部的交通管制,在城鄉結合部內又沒有設立相應的管理部門,長時間的道路堵塞、交通管理混亂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城市對外經濟聯系和城市化的發展。
2.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的經濟管理相對薄弱。(1)征地程序混亂,農民利益受損。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土地被城市政府大量占用,失地農民得到的補償費難以保障他們在失地后獲取與從前經營土地相當的收入。城市政府以低價征用農民土地后,以高價轉讓給開發商,謀取巨大利益。從某種意義上說,農民的利益遭到了損害。(2)經濟管理失調,產業結構失衡。大部分城鄉結合部在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變過程中,由于缺乏正確的引導和組織,出現了惡性競爭、產業結構失衡的現象。城鄉結合部的第三產業,大多以房屋出租、小型餐飲和零售商業為主,少數的實業公司也只是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技術含量低,缺乏市場競爭力。 (3)居民收入來源單一,就業困難。村民們形成的傳統思想觀念,在城市化過程中并未徹底改變,濃厚的鄉土小農意識,小富即安的思想,較低的文化水平和技術能力使得他們很難適應快節奏的城市生活,在再就業過程中很難找到滿意的工作。
3.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的規劃管理不夠完善。(1)城鄉結合部布局混亂,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大多數城鄉結合部在道路方面沒有與城市道路進行整體規劃,無法滿足人流、物流、停車及消防的基本要求,排水、排污設施不成系統。受城鄉二元管理體制的影響,城市政府對城鄉結合部的規劃工作重視不夠。有些地區雖然有比較完善的詳細性規劃,卻沒有得到嚴格執行。(2)城鄉結合部內違章建筑居多。房屋租金的沖擊、再加上政府的拆遷補償,使得城鄉結合部的房屋越蓋越高,越來越密,但房屋質量越蓋越差。(3)公共基礎設施少而且差。城鄉結合部普遍缺乏城市基礎設施,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管網線路設施不全,且布局混亂,質量差。幼兒園、小學、垃圾站、社區活動服務中心等嚴重缺乏。許多村落用地功能紊亂,缺少樹木和綠地,生活、建筑垃圾隨處可見,街道越占越窄,生態環境很差。
4.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管理體制還比較落后。(1)城鄉結合部基層政權管理問題。村委會、黨委會政權建設不力,在村委會和黨支部進行選舉時存在許多問題,如選人標準過于籠統,有些村民不能正確行使權利等,影響基層政權建設。城鄉結合部基層政權組成人員普遍文化素質低,領導素質低,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低。一些基層干部的群眾觀念相當淡薄,群眾基礎較差。(2)城鄉行政管理體制交錯。由于行政管理體制的制約,使城鄉結合部存在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不統一的問題。盡管在自然屬性上城鄉結合部產業非農化,居民職業構成也非農化,但在社會屬性上依然將其農村部分定位為農村社區。行政體制改革滯后和屬性的不統一,導致城鄉結合部行政管理權力交錯,管理混亂。一方面它必須接受以管理城市為主的“區”的領導,但又沒有實施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另一方面它雖然是農村社區的組成部分,但大部分的勞動力轉向了非農產業,許多農村政策失去了貫徹對象,城市的各種優惠政策也難以進入城鄉結合部地區。近年來城市政府已經介入城鄉結合部的管理,鄉鎮領導和街道管理的地域交錯、職責不清,在實際工作上常常相互推托責任,很多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三、完善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管理的對策建議
1.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實現管理觀念的轉變。在新型的管理觀念中,管理就是服務,只有提供優質的服務才能更好的實現城市管理。就城鄉結合部管理而言,要引進“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重視對人的“改造”。管理者要急群眾之所急,利群眾之所需,做好宣傳、說服和維穩等工作,提高城鄉結合部群眾對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政府發展方案要承諾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城鄉結合部群眾的文化技能水平,以適應城市化發展的需要。
2.完善管理方式,注重實際問題的解決。為了城鄉結合部城市化更好的發展,需要轉變傳統的政府管理方式,整合行政資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政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社會公示、社會聽證等制度,讓城鄉結合部人民群眾更廣泛地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在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要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確保農民自主決策、自主建設、自主管理、自主發展;大膽改革創新,根據各村實際實行“一村一策”,創造性地解決遇到的問題;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拆除違法建設。還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管理方式向民主、透明、便民、效能和法制等方面轉變。
3.創新管理手段,更好的實施公共服務。(1)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重視城市整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充實城市整體規劃的內涵。做好鄉鎮企業特色工業園區規劃,確保鄉鎮企業合理布局。做好農村點規劃工作,改變城鄉結合部環境“散、亂、差”的局面。(2)建立城鄉結合部居民勞動再就業體系。大力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就業政策,千方百計增加就業機會,拓寬就業渠道,打造就業平臺,完善就業服務,加快推動促進就業的政府責任體系、政策扶持體系、管理服務體系及技能培訓網絡等向城鄉結合部延伸,推進城鄉結合部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和現代農業轉移,積極促進被征地農民和下崗職工就業。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更具導向性、操作性的鼓勵扶持創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創業培訓,降低創業門檻,優化創業環境,激發創業活力,引導和促進更多的人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自主創業增加經營性收入,帶動和增加社會就業。(3)注重產業結構的提升。使城鄉要素在城鄉結合部區域內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真正發揮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作用;把高效優質農業生產投入品引入城鄉結合部,引導和幫助農民科學種田、精細養殖;把科技人才、科研機構和科技成果積極引入城鄉結合部,開展產品研發、技術攻關和推廣應用,協助培養新型農民,增強農民的科技和創新意識,提高新農村建設主體的綜合能力,促進城鄉結合部第一、二、三產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深化管理體制改革,以求城鄉結合部協調可持續發展。(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劃分,而以居住地為主要標準,并按常住人口、暫住戶口、寄住人口進行戶口登記管理,建立城鄉居民自由遷徙和政策調控相結合的戶口遷徙制度,逐步放開城鎮戶口限制,積極推進農村人口的城市化。按照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原則,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特別要結合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建設,加快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著力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就學等問題,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2)構建全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擴大城鄉住房、就業、醫療、養老等各類保障的覆蓋范圍,穩步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增加居民保障性收入,讓農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進一步增加農民資產性、保障性收入,促進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要更加重視解決重病、殘疾、孤寡、喪失勞動力等特殊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不斷加大對他們的救助幫扶力度,讓他們更多地享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熱情和溫暖。(3)實施具有特色的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在城鄉結合部進行管理體制改革,其核心和基本內容就是在城鄉結合部打破城鄉分割架構,從根本上解決城鄉結合部二元結構體制,取消農村社區管理體制,農民改為居民,村委會改為居委會,集體經濟改為股份公司,土地村集體所有改為土地國家所有,實施單一的城市社區管理體制,使其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城區。(4)完善城鄉結合部土地開發管理機制。政府首先應對地方政府的征地權進行必要和適當的控制,使政府征地權的行使建立在為公共目的的基礎之上,而對非公共目的使用集體土地則應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其次,無論公共目的用地還是非公共目的用地,均以農地非農化市場價格定價;第三,要建立公開競爭的土地有形市場,完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通過市場機制決定土地價格,以糾正價格扭曲和降低市場運行的效率損失。
[項目資助: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FIB060370);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227);河南師范大學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200806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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