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履職報告8篇

時間:2022-12-18 06: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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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履職報告

篇1

一、財務總監制度的涵義及特征

(一)財務總監制度的涵義。

財務總監是指受企業所有者的委派由企業董事會聘任,對企業財務活動和會計活動進行管理和監控,最大限度地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財務總監制度是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派駐到企業,或由國有集團公司董事會派駐到企業,對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實施監督控制的一種特殊的行政管理措施。該項特殊行政管理措施實施的目的在于規范國有企業經理人的行為,維護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和增值,規范會計信息的真實披露。

(二)財務總監制度的基本特征

1.財務總監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監督經營者的行為,其報酬多少由所有者根據其監督是否盡職及效果而定。

2.財務總監的選拔非常嚴格,通常招聘具有較高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的人擔任,并采取定期考核、輪崗制度。

3.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能是財務監督,并參與財務計劃的制定,對重大經濟決策與財務收支,必須與總經理聯簽批準。

二、建立財務總監制度的現實意義和理論依據

(一)建立財務總監制度的現實意義

1.以出資人身份向企業派駐財務總監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在要求。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建立起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以確保所有者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分離的條件下仍然能夠最終控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所具有的制衡關系,反映到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上來必然表現為財務制衡關系,而所有者即資本出資人對企業的最終控制,也必然集中體現到財務控制上來。財務控制包括稅前控制和稅后控制。從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的角度來講,企業的稅前財務控制可以通過稅法和財政政策制度來規范并實施,而從國家作為資產所有者角度講,稅后財務控制同樣十分重要,因為資產收益主要體現在稅后。如果不向國有企業派駐財務總監,財務控制大權旁落,出資人甚至不能享有企業剩余資產分配權,那么,所謂出資人最終控制企業就是一句空話。

2.建立財務總監制度也是健全和強化公有資產財務監管機制的客觀需要。伴隨著企業改制大潮,公有資產權益被侵蝕的情況屢有發生,有的甚至觸目驚心。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原因之一是財務監督不力,而監督不力的原因之一又在于制度體系不健全。為此,必須加快建設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的有效管理、監督、營運體系和機制,防止國有和集體資產流失,完善和規范出資人相關制度,促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切實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的經營自。

(二)建立財務總監制度的理論依據。

1.1999年10月31日新修訂的《會計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財政……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對企業的資產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是財政部門應盡的職責。

2.國辦文件明確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對企業的資產財務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向企業派駐財務總監對其經濟財務活動進行日常的監督是財政部門的職能之一。

3.《公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國有獨資公司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4.《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根據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有關部門或者有關機構,對指定的或者其所屬的企業財產的經營管理實施監督。”

這些法律、法規規定了政府或政府授權部門,對其投資的企業進行分級分工監督和管理是一項重要的職責。財政部門受托對國有企業特別是大中型國有企業派駐財務總監,是符合以上法律法規精神的,法律依據是充分的。

5.改革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廣西1998年頒布實施財務總監派駐辦法,至1998年底共向81戶企業派駐,1999年廣西在全區大面積鋪開;深圳在1995年也頒布實施財務總監管理辦法。目前兩地財務總監派駐工作已初見成效:一是進一步規范了企業的財務行為,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財經紀律的嚴肅性,保證了會計信息完整真實,有效制止了企業盈虧不實的行為;二是財務總監針對企業的經營、財務狀況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基本都得到了企業的重視和采納,避免了不應有的損失,提高了企業經營效益;三是本著服務于企業的理念,幫助企業解決、協調問題,協助企業拒絕不合理的攤派和收費等。目前在全國實現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的還有上海、山東、廣州等地。運行幾年來,派駐財務總監的企業普遍反映良好,達到了預期效果。

三、財務總監的基本內容

(一)派駐財務總監對象

為了提高派駐企業財務總監的權威,財務總監由政府以出資人的身份委托財政部門派駐企業,依法監督企業日常財務和重大經濟活動。派駐的對象,理論上講應該是占有國有股份的所有企業。具體地講,主要包括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正在建設的重點工程項目。

(二)財務總監的職責

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是對委派單位國有資產營運和財務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具體包括:督促企業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支持企業財會、內審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監督和制止企業違法行為及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經營行為;監督、指導、協助企業健全內部資產財務、會計管理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嚴格的經濟責任制和核算制度,保證企業會計信息全面真實;參與擬訂企業資產財務方面的計劃、方案,包括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費用開支計劃,籌資融資計劃,利潤分配、虧損彌補方案等;參與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財務決策活動,包括大額資金的使用和調度、貸款擔保、對外投資、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同時,財務總監必須向派出機構(財政部門)負責,保證企業財務會計、審計活動的健康進行,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并對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對規定的重大財務事項與企業負責人進行聯簽。對參與擬訂的計劃、決策失誤所造成的企業經濟損失,對未能發現和制止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法律的行為,對企業資產的流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財務總監的任職資格和待遇

財務總監的任職資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財政部門認定,并實行資格證書制度。財務總監一般不得兼任企業以外的任何職務。財務總監要具有思想品德好,熱愛本質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原則性強,廉潔奉公;具有較全面的財會專業知識和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經濟、財會稅收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規,財會專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財會和審計實際業務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身體健康,作風正派。

財務總監享受派駐企業副廠長(副經理)級待遇。企業應為其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財務總監的工資、福利、勞保、差旅費、補助等待遇均由派出機構按規定解決。

(四)財務總監的管理

財務總監設立專職,按規定程序在財政、審計等部門選聘或在社會上進行公開招聘。財務總監有財政部門統一管理。財務總監在任職期間,除按法定規定程序成為國有控股企業董事會成員或國有全資企業的監事會成員外,不得兼任所在企業或單位實際職務。財務總監實行輪換制度,一般任期三年,在同一企業一般不得連任。

從派出財務總監的財政部門角度來看,要使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到位,必須對財務總監進行管理,促使財務總監認真履行職責,防止越權違規,。

首先,要加強對財務總監的監督。用制度和法規約束財務總監的行為,并通過下達文件、工作例會、業務學習等形式經常提醒財務總監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遏制和杜絕財務總監利用職權行私舞弊。

其次,要加強對財務總監的考核。可以通過審閱財務總監工作報告、專項抽查、所屬企業調研等方式,掌握財務總監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履職、是否越權、是否違規等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主客觀分析,既指出財務總監工作的不足,又積極為財務總監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保證財務總監到位履職。

從派駐財務總監的國有企業角度看,要使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到位,必須給予財務總監以理解和支持。要充分認識到這種做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并給予全方位的支持。

(五)報告制度

財務總監要有日常工作記錄,記錄企業重要的經濟、財務活動,按月、季、半年、全年寫出有情況、有內容、有分析、有建議的書面報告,向派出機關報告企業的資產運營和財務情況。對企業特殊、重大的經濟財務事項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派出機關報告。

(六)制定財務總監的考核和獎懲制度,定期考核、獎勵和懲罰。

篇2

【關鍵詞】 商社集團; 財務總監制度; 探索成效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1994年在經濟發達的前沿城市,如深圳、上海等相繼在國有大中型企業推行財務總監委派制。2000年7月1日中央實施新的《會計法》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國有控制企業必須設立總會計師,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并簽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簽章”。這表明我國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上提出了配套的財經法治制度建設,并在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面,把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制度擺到了一個重要位置。

一、商社集團財務總監制度建設

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國西部最大的商貿流通集團,國家重點培育的大型流通企業之一。連續9年躋身中國企業500強,位列2010年中國企業500強第244名(商業零售業第3名),中國連鎖百強第10位。經過十余年發展,商社集團形成了以百貨、超市、電器、汽貿等為核心,覆蓋化工、進出口貿易、農資、物流、房地產開發、酒店等領域的經營格局。2010年,商社集團成功實現核心主業上市,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重慶百貨”,銷售規模在國內零售行業資本市場上排名第2位。截至2011年底,銷售收入近500億元,資產168億元,網點325個,覆蓋西南地區,職工9萬人。

商社集團將以整體上市為新的起點,堅持“發展商社,服務社會,惠及員工”宗旨,立足重慶,拓展西部,走向全國,致力打造千億新商社,成為長江上游地區最具核心競爭力的中國一流商貿流通企業。

(一)以績效為中心,構建財務基礎制度

商社集團財務基礎制度體系如圖1所示。

1.建立以控制財務風險為重點的財務總監與會計委派制度

(1)建立垂直的財務監管制度,推行會計委派責任制度,商社集團所派遣財務總監(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均進入子公司領導班子,重在對企業實現經營上的管理。

(2)建立會計聯簽制度。對規定的企業重大財務支出和經濟活動事項,實行由財務總監(經理)或財務負責人與法定代表人聯合簽署審批,有效地完善了集團的內部控制。

(3)財務總監及委派會計負責人主要對集團董事會負責,及時向集團總會計師、財務部報告本公司重大財務事項,按季度向集團總會計師、財務部、本公司董事會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和存在問題。

以上三項制度形成了財務總監制度可操作性的基本框架。

2.推行以現金為王的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

針對存在的問題及商業行業的特征,2004年商社集團制定財務預算管理辦法。探索建立以現金流量為核心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使得八年財務預算管理從成本挖掘近7億元的利潤,商社集團實現了扭虧為盈,全面預算制度已成為企業實現經營任務的基礎性保障制度。

3.建立業績考核制度,強化薪酬激勵與約束機制

集團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同時完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突出應收賬款的年度審計與業績考核掛鉤的特點,建立每半年對壞賬工作進行通報問責制度,有效防御財務風險。

4.建立“三審合一”統一監管制度

創新提出建立:業績合同兌現、預算執行、財務決算審計“三審合一”的統一監管制度。將多頭組織、繁瑣的重要工作梳理為:一個領導小組、一套班子、一次檢查、情況共享、統一研究、統一處理。財務總監及委派會計負責人在建立與實施“三審合一”統一監管制度上承擔了直接責任。

5.建立投資管理制度,降低投資風險

以集團董事會為全集團投資項目的決策、領導結構,配套成立了招投標委員會,對集團及所屬公司重大投資項目預算、審批或備案實施監管,對投資損失責任進行追究。財務總監及委派會計負責人作為投資審查委員會負責人之一獨立發表意見,有權直接對股東反映要情。

6.建立內部模擬結算中心、銀企戰略合作及二級融資制度

八年前,面對資產負債率高、融資難、無資產抵押、短貸長用等融資難題,商社集團采取:(1)嘗試建立內部結算中心,統籌內部融資資源、降低資金成本;(2)建立二級融資制度,集團公司負責戰略發展項目資金、二級公司負責經營資金,保障集團戰略及經營發展的資金需要;(3)統一集團在銀行設立賬戶的管理機制。這三個方面的落實基本由財務總監及委派會計負責人組織開展。

(二)建立財務總監控制體系

商社集團二級公司財務總監由商社集團財務部建議,商社集團總會計師提名,經商社集團組織人事部考察后,報集團董事會批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財務總監對集團董事會負責。商社集團財務總監控制體系如圖2所示。

(三)二級公司財務總監制度的實施

二級公司按照規定設置財務總監職位,由商社集團委派符合條件的財務總監履行財務監管職責。下面簡要介紹二級公司實施財務總監制度的成果。

1.實現有效健全的企業財務制度

商社化工公司(全國商業批發行業規模前三位,年銷售70億)財務總監不斷健全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聯簽管理辦法”、“對交商品管理辦法”、“ERP業務管理流程”、“預算管理辦法”等。營造依法運行、規范管理的制度環境,以確保公司守法經營,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發展質量,為公司長遠發展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

2.對企業經營全過程實施有效監督控制

商社電器公司(重慶地區家電規模第一,年銷售40億)財務總監通過參與公司采購合同指引的制定及合同執行的過程監控,保證公司更多上游資源的到位,從而使電器公司綜合毛利率從2005年的5.8%提高到2011年的預計8%;對促銷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對促銷資源的使用和收取過程進行控制;審查成本費用開支是否按照預算執行,確保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費用支出的合理性。

3.實現企業資產質量、運營效率和經營成效大幅度提升

商社汽貿公司(重慶地區汽車規模第一,年銷售50億)在財務總監管理辦法指引下,打造一支高素質、敢擔當的財務總監隊伍。公司近幾年取得了喜人的經營成果,2011年營業收入再創新高,預計達70億元,利潤再次突破億元大關,直指2億元關口;資產質量優良;銀行授信額度合理,經營性現金流量充足,資金利潤率達14.5%。

二、財務總監制度為集團價值提升發揮了重大作用

(一)促使集團實現戰略轉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在明晰產權基礎之上的“三權”分立,即決策權(股東大會、董事會)、監督權(監事會)和經營權(經營者)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財務總監制度正是為了解決企業中存在的所有者對經營者監督不力的問題,減少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提高國有企業經濟活力和經濟效益而建立的。集團的財務總監制度通過對董事、監事和經營者等的職責和責任的詳細規定,使得各方行為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順理成章地實現對企業的有效治理。

(二)為企業資產重組、股權改革發揮應有的作用

財務總監制度為2005年重慶百貨公司整合納入商社集團,2007年新世紀引入戰略投資者,2010年集團實現整體上市其業績水平位居全國商業板塊前三位;業態上形成以百貨、超市、電器、汽貿零售為核心,化工、進出口、農業生產資料批發行業為規模,信息科技、家電維修、質檢中心、酒店為配套的綜合現代商貿集團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三)促使集團實現財務核算轉型

1.通過實施財務總監制度,建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體系

幾年來,我們始終堅持走依法治企道路,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制度管物、制度管事,解決了長期存在的制度不明、權責不清、控股不控權等問題。

從2005年起集團每年組織《商社集團財經管理制度匯編》工作,已經形成第一冊~第五冊,每冊達60—70萬字。制度匯編有以下特點:(1)組織專家對集團和二級公司制度給予了點評,可操作性更強,使匯編不僅具有工具書的功能,還能開闊管理者思維,為管理者在制度的完善上提供思路;(2)引入重要事件和法律法規導讀,提供了相當數量的分析參考資料,以拓寬管理人員了解法規、分析制度的視野;(3)收錄了當年的財經熱點事件和分析評價,對正確把握政策動向起到了很好的指示作用。

2.加強隊伍建設,培育合格財務總監人才

財務總監制度建立與實施關鍵在財務總監素質水平高低。重視對現有財務總監的素質提升和后備人才的培養,集團主要采取:(1)選好人(文化本科學歷,會計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五年以上擔任主管財務、審計,資產領導工作經歷是硬件);(2)用好人(豐富的工作經歷、多崗位鍛煉、每年專項述職與考核、工資垂直管理);(3)關心人(達到條件的進入董事會、黨委會、享受年薪及班子同等待遇、定期安排進修及學習)。

三、經驗與總結

(一)商社集團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的幾點經驗

財務總監制度是中國在經濟改革過程中重要的制度創新,也是對企業國有資產的有效監管方式之一。在商社集團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以來,從取得的一系列成效中可以看出,財務總監發揮應有的作用與以下三方面密不可分:

1.集團黨委和董事會的大力支持

公司財務總監由集團財務部建議,集團總會計師提名,經集團組織人事部考察后,報集團班子研究批準,財務總監認真履行職責,對董事會負責。通過對財務總監職能的準確定位以及對其工作的大力支持,明晰了財務總監的地位,保證了財務總監在工作中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2.財務總監隊伍的素質與專業化管理

財務總監在集團公司的發展過程中擔負著基礎管理、制度建設、經濟決策、風險管理和人才培養等重要職責,因此必須要求其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思想素質,集團應站在培養企業家的高度加強對財務總監隊伍的素質提升,以專業化的管理培養業務與思想素質過硬的財務總監隊伍。

3.財務總監管理辦法的系統性與完善化

為加強集團財務總監管理,集團參照國務院、市國資委等頒發的相關文件,制定了《財務總監工作職責管理暫行辦法》、《會計委派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聯簽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財務總監選拔、委派、培訓及考核管理,明確了財務總監的職位設置、職責權限、履職評價、工作責任,為財務總監制度的健全、規范及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財務總監制度的幾點思考

1.把握財務總監角色定位,正確處理各個層面的相互關系

(1)財務總監應對企業董事會負責,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2)財務總監應是企業董事長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當董事長實施的具體目標與董事會制定的終極目標發生碰撞時,必須及時加以制止、糾正。(3)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審核企業計劃、財務報表以及日常財務會計審計活動,但是不能代替企業財務主管的角色。

2.逐步完善財務總監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為了激勵財務總監相對獨立開展工作,其報酬也應獨立于企業薪酬水平,采用固定工資加獎金的結構,按貢獻大小計算酬勞,且由委派方支付。財務總監與企業效益相對脫鉤,也有助于財務總監監督企業效益更加公允和真實。

同時,通過再監督,促進財務總監履職更加盡責。可以通過定期考核和業績評價,測評財務總監履職狀況;也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提供真實、合法的審計報告,對財務總監的工作效果進行檢驗;還可以通過定期輪換,降低財務總監失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風險。

3.借鑒國際經驗,探索建立首席財務官制度

借鑒國際經驗,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首席財務官制度,完善企業治理結構。首席財務官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產物,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舉措。在探索建立企業首席財務官制度時,要明確首席財務官的資格條件、市場準入、職責權限和工作要求等,充分發揮首席財務官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的職能作用,避免虛設成為“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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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委派財務總監;選拔;制度保障;考核

1S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委派制現狀

S集團公司是當地一家規模較大的省屬國企。近年來,隨著國資國企改革的深入推進及當地政府對S集團的戰略定位日益清晰,S集團公司規模日益壯大,各類全資及控股或參股子公司數量明顯增加,對子公司管控難度也逐漸加大。為加強內部管控和財務監督,規范子公司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推進業財融合,在服務子公司經營發展的同時維護集團公司整體利益,S集團于2015年開始正式推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并獲得一定成效,但在實際施行過程中也出現各種問題,還需不斷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得失,逐步改進。

2S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委派制存在的問題

S集團公司目前財務總監委派的范圍主要為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級公司,二級公司向其所屬公司根據管理需要選擇是否委派。從目前實踐情況來看,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2.1人員選撥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下屬子公司眾多,公司內部符合選拔為外派財務總監要求條件的財務人員數量有限;且因子公司管理環境氛圍參差不齊,而集團內部人員對企業各方面情況相對了解,管理難度大、復雜程度高的公司更難有合適的人員選派。集團公司不得不通過社會招聘,以期選擇合適的人才。因集團自身發展要求,希望能招聘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對學歷、專業水平等各方面條件要求較高;并出于對干部隊伍年輕化的考慮,對年齡也有較高限制。但各方面能滿足條件要求的人才畢竟有限,難以招到真正合適的人選。另外,由于從社會新招聘的委派財務總監對集團公司此前并不太了解,入職以后便被派往下屬公司,鑒于外派財務總監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其工作受集團公司和所委派公司的雙重管理,需要同時適應和融入集團及所委派兩個公司的工作氛圍和節奏,這對多數新聘財務總監都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有些由于實在難以適應便選擇退出,集團公司只能重新選派人員,由此導致人員的頻繁變動,對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都帶來一定的困擾。

2.2制度層面存在的問題

從S集團實行的財務總監委派制度來看,也存在一些需要思考和改進的地方。

2.2.1三年固定任期可能會帶來的不利影響

S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委派制度中明確規定委派任期一般為三年,任期屆滿經考核合格實行崗位轉任。三年時間看似較長,但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也可以說是瞬忽即逝,尤其對于S集團的某些子公司,原從國資系統重組而來,本身層級較復雜、管理難度較大,且很多業務需要轉型,所需更多的是對未來戰略和各方面資源配置的思考。但由于面臨的困難較多,管理關系也一時難以理順,可能會導致委派財務總監只顧及眼前事務的應付、難以從企業的長遠發展考慮如何規范財務管理,促進企業的下一步發展。

2.2.2對委派財務總監的職責界定要求過高且缺乏相應的保障措施

S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度中對財務總監有關于內部控制建設職責及重大財務事項監管職責等要求,但其中有些要求過高,本不是財務總監所能承擔的職責卻要求財務總監承擔,導致實際工作中職責界定難以明確;另外,某些職責的履行缺乏相應的保障措施,也使其往往難以真正落實到位,也為外派財務總監的工作帶來壓力和困擾。

2.2.3委派財務總監的考評體系的建立

S集團對委派財務總監的履職考評設置了一系列考評程序和指標體系,但基本都屬于定性指標,多數基于主觀評價,難以合理量化。

3S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委派制存在問題的有關對策

3.1外派財務總監選拔過程的完善

財務管理工作更多偏重于實踐經驗的積累。年輕人學歷可能較高,后續培養潛力更大,但可能會存在實踐能力不足的問題;實踐經驗豐富、資歷較高者可能年齡、學歷條件無法達標。鑒于此種狀況,集團公司在招人選人上需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合理把握相應尺度,確定選拔外派財務總監相對合適的條件。集團公司應建立長效的財務總監人才培養機制。財務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經過充分的溝通和優選,從外部招聘財務總監儲備人才進行一定時間的培養,一方面可近距離從多方面考察所招人員的素質狀況和合適度,另一方面也可讓其利用此段時間融入集團公司整體工作氛圍和企業文化,再將其派往下屬公司,這樣對集團公司后期對外派財務總監的的管理和溝通都將會帶來不可估量的作用和良性影響。

3.2對外派財務總監履行職責的保障措施

3.2.1對于重大事項參與權的保障

S集團公司在制度中明確委派財務總監對于公司重大投資、兼并收購、資產劃轉等重大事項具有參與權,但并未對子公司該類事項具體哪些環節需財務總監參與、參與到何種程度明確界定。鑒于委派財務總監“外部人”的特殊身份,很可能會導致子公司在某些重大事項的前期擬定過程中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避開財務總監,而在基本塵埃落定、只剩最后履行程序的會議環節才讓其參與決策。對于子公司可以說也是遵照相關規定在執行,但財務總監卻是在并不了解詳情下而被動參與形式上的決策,只能被動承擔責任。集團公司應在對子公司該類重大事項的相應管理制度和規則中明確指出財務總監應參與盡職調查、相關談判等過程管理,確保財務總監能夠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并更好地發揮專長,為公司決策提供相對更全面、客觀的意見和建議。

3.2.2對于內部控制建設職責界定的明晰

該集團在外派財務總監制度中做出規定,財務總監負責建立和有效執行與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資產的安全完整密切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根據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的相關規定,董事會負責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財務總監主要負責監督管理職能,難以承擔此職責。

3.2.3對于重大事項的聯簽

S集團公司要求委派財務總監在重大財務活動事項中實行聯簽,和所在公司總經理聯簽意見不一致時,由所在公司董事長裁決,同時向集團財務管理部報告。該集團較多子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為一人兼任,如果在此種情況下,聯簽意見不一致時會面臨無人裁決的狀況,如果只能向財務管理部報告再通過其他程序解決可能會導致大動干戈,給財務總監增加有效、平穩解決問題的難度,財務總監很有可能會出于這種心理壓力而選擇服從。集團應根據公司法和企業內部控制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并完善子公司管理架構,因特殊情況一時難以解決的,應有相應的內部控制補償措施。

3.3對委派財務總監考核評價體系的完善

集團公司對委派財務總監的履職考評指標設計中,應盡可能更多地設置量化指標,剔除較多主觀性判斷,便于合理、客觀地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業績和成果進行評價。

4結語

總體來說,S集團公司在財務總監委派制實施過程中獲益良多,既有效促進了對子公司的管控、維護了集團公司整體利益,也對子公司財務隊伍建設帶來良好的效應;在防范了子公司財務風險的同時,也借此有力地推進了集團公司業財融合的進程和步伐。與此同時,該項制度實施過程中也還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思考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進,為集團公司管控體系的有效運行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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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企業集團 財務總監 委派機制

一、財務總監及財務總監的角色定位

財務總監即CFO,指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中主管財務的領導。財務總監制度起源于西方國家,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兩權分離的企業制度下,財務總監受董事會聘任、委派,為維護企業所有者的權益,對企業經營者的行為進行監督和制約,以滿足企業所有者經濟監督的需要。

財務總監的角色定位是指財務總監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承擔著理財、控制和監督職責,包括價值管理(理財)和行為管理(控制和監督)兩個基本方面。在公司智力結構中的具體角色包括四方面:一是財務總監作為“戰略計劃管理者”,要將公司戰略與價值最大化的目標結合起來,制定建議并監督實施公司財務戰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經營戰略;二是財務總監作為“公司的價值管理者”,要將價值與財務管理融為一體,全過程參與公司價值創造戰略的制定,并與CEO一起全方位培養公司的價值管理能力;三是財務總監作為“流程系統管理”者,要負責實施與公司戰略計劃相配套的價值管理系統和流程管理策略;四是財務總監作為“公司控制管理者”,要發揮卓越的能力,集戰略管理控制能力、價值管理控制能力和業績管理控制能力于一身。

二、財務總監委派制兩種模式的比較及建議

實務中大型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委派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純監督型”財務總監,即企業集團總部向子公司委派的財務總監只負責監督,不參與子公司的決策和運營。另一種是“實職型”財務總監,即委派的財務總監既參與公司的決策和運營,又代表股東對其他經營班子成員進行財務監督,這種模式被許多股份制企業采用,特別是在上市公司采用較多。

(一)“純監督型”財務總監模式的利弊

1.“純監督型”財務總監模式的優點。(1)制度設計相對簡單。這種模式下,企業集團總部制定一整套詳細的制度,并在實施的過程中不斷加以修訂和完善,再根據子公司的實際情況對這些制度進行微調即可。(2)財務總監的獨立性相對較強。外派的財務總監只負責監督,不參與子公司的決策和運營,所以其獨立性相對較強。(3)集團總部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控力度相對較強。集團總部與委派的財務總監簽訂勞動合同,財務總監作為集團總部的員工,人事關系保留在集團總部,享受集團總部的各種工資和福利待遇,由集團總部對其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決定其績效獎金。若財務總監工作有瀆職行為,派出機構可以扣發工資和績效獎金,甚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因此,集團總部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控力度較強。(4)財務總監匯報的情況會相對客觀。由于委派財務總監不參與子公司的決策和運營,因此子公司經營業績的好壞與財務總監無直接關系,集團總部對財務總監的考核著重其工作表現,一般不與子公司經營業績好壞直接掛鉤。因此,委派財務總監的工資、獎金等切身利益與子公司經營業績的好壞無關。財務總監沒有業績粉飾的動因,匯報的情況會比較客觀。

2.“純監督型”財務總監模式的缺點。(1)“純監督型”財務總監的法律地位欠缺。《公司法》設置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三權分立,各司其責,監督職責由公司監事會承擔,而“純監督型”財務總監游離于公司法設置的法人治理機構之外,其法律地位欠缺。(2)財務總監的監督作用可能會受限。“純監督型”財務總監不參與子公司決策和運營,不分管公司的財務部門,沒有納入子公司財務管理的正常簽批流程。因此財務總監無法深入公司的內部經營管理,不能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的生產經營等實際情況,很難完全行使監督職責控制和降低企業風險,很多情況下只能起到形式上的監督和審查。(3)“純監督型”財務總監的委派可能會影響子公司經營班子的和諧和團結。“純監督型”財務總監的定位決定了其與企業經營班子其他成員處于一定的對立面,往往會被經營班子其他成員排擠和孤立,不利于企業經營班子的整體和諧和團結。這種情形下,財務總監也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和線索,無法起到真正的監督職責。(4)集團總部無法對財務總監實施有效激勵,導致財務總監隊伍穩定性較差,人員流動性過大。由于“純監督型”財務總監只負責監督,不參與企業的決策和運營,集團總部對委派財務總監的考核往往不與子公司經營業績掛鉤,而只看其工作表現,而工作表現往往又難以量化。因此,財務總監實際工作的好壞在績效考核中很難得到體現,考核所起的激勵作用非常有限。

(二)“實職型”財務總監模式的利弊

1.實職型財務總監模式的優點。(1)“實職型”財務總監法律地位明確,聘任依據充分。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過子公司董事會推薦財務總監人選,由子公司董事會進行聘任,該財務總監相當于子公司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參與企業的實際經營管理,分管公司財務工作。因此,“實職型”財務總監的聘任依據充分,法律地位明確,成為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之一。(2)“實職型”財務總監的作用能夠充分發揮。“實職型”財務總監是子公司的領導班子成員之一,相當于企業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能深入企業內部,完全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過程,全過程監督公司各項業務,能有效控制經營風險。財務總監在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時,還可對董事其他經營班子成員是否有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進行關注。(3)“實職型”財務總監有利于企業經營班子的和諧和團結。“實職型”財務總監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是公司領導班子中的核心一員,該定位避免了他與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處于對立的地位,有利于領導班子的和諧和團結,更有利于實現價值的最大化。(4)集團總部能對“實職型”財務總監實施有效的激勵,財務總監隊伍的穩定性會較好。“實職型”財務總監是子公司的領導班子成員,參與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分管企業財務,因此,財務總監工作好壞與子公司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相關。集團總部對其進行評價和量化考核比較容易,一般將其直接納入子公司領導班子的考核范圍,通過子公司董事會進行有效激勵。由于財務總監工作的好壞通過考核得到了直接體現,且其薪水與同級別的企業副總經理一致。因此,財務總監的工作積極性將得到最大程度的激發,財務總監隊伍的穩定性會較好。

2.“實職型”財務總監模式的缺點。(1)“實職型”財務總監獨立性相對較弱。由于“實職型”財務總監既參與子公司的決策和運營,又負責監督其他經營班子成員,因此,與“純監督型”財務總監相比,其獨立性相對較弱。(2)集團總部對“實職型”財務總監的直接控制力可能有所減弱。“實職型”財務總監雖然是由集團總部委派,但由于其人事關系工資薪酬在子公司,其利益關系與子公司一致。因此,集團總部對財務總監的直接控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弱。(3)財務總監的監督作用可能有所減弱。這種模式下,財務總監參與子公司的決策和運營,并且其工資、獎金等切身利益與子公司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相關。財務總監也成為“內部人”之一,有可能進一步成為“因內部人控制而損害股東權益的”一員,特別是當某些經營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與業績指標好壞相背時,財務總監就做出與其監督定位相背的職業選擇。

三、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選擇及其關鍵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投資主體逐漸多元化,從法律角度、實務角度看,“實職型”財務總監委派制是大型企業集團委派財務總監的最終選擇。“實職型”財務總監委派制在運行中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要點:

(一)財務總監設定雙重身份

雙重身份是指財務總監既是集團總部派駐子公司的財務總監,代表集團總部履行對派駐子公司財務監督的職責,同時又是派駐子公司的總會計師,組織、管理派駐子公司的所有財務活動。在履職過程中,當兩種職責發生矛盾和沖突時,財務總監要對集團總部負責。在雙重身份下,財務總監可以相對充分地行使職權,通過直接參與派駐子公司決策,促使集團總部的管理目標、管理措施得以順利實現和嚴格貫徹,及時發現派駐子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止和糾正派駐子公司的不規范行為。

(二)財務總監接受集團總部業績考核

對委派的財務總監實行有效的約束控制、業績考核及激勵機制,是集團總部對子公司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制度安排上,可采取單向考核和雙向考核兩種方式。前者是指財務總監只接受企業集團總部的業績考核,薪酬水平由企業集團總部決定并發放;后者是指財務總監同時接受企業集團總部和子公司的業績考核,但以母公司的考核為主,薪酬水平由企業集團總部根據最終考核結果決定。企業集團總部在考核和薪酬安排上的絕對話語權和決定權,是財務總監有效行使職權的重要保障,這樣能保障財務總監的財務監督職責能夠充分發揮,保障企業集團總部的管理意圖和要求貫徹和落實。

(三)執行聯簽制度

建立財務總監與總經理聯簽制度,明確需要執行聯簽的具體事項。具體事項的確定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同時要體現企業集團總部的管理意圖,可視派駐子公司的經營規模、業務特點、基礎工作水平等因素差異確定,并報企業集團總部審批通過后執行。執行聯簽的重大事項主要有:開立公司銀行賬戶;提供貸款擔保、信用擔保、債務擔保、資產抵押、質押;超過年度預算和超過費用開支標準的損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項目的款項結算;超過規定限額的提取現金和銀行轉賬結算;重大經營性墊付款項和非經營性墊付款項等。聯簽制度的執行,使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能夠形成有效的制衡。

(四)異地委派

異地委派可以保障財務總監的獨立性和執行力會更強,因為異地委派的財務總監與派駐公司之間沒有歷史關聯,不易發生串通、舞弊等行為。在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建設初期,為了使財務總監更好地履行財務監督的職責,保持其在工作中的獨立性,應考慮異地委派財務總監,不宜從派駐公司直接選派。在財務總監委派制度運行一段時期,可考慮調整異地委派的方式,使財務總監委派制度更加人性化,因為當制度執行進入相對成熟期后,財務總監對其身份的認知已更加深入,在經過異地委派后,其獨立性的職業要求得到了強化。

(五)建立定期報告制度

在集團總部與財務總監之間,應通過報告制度建立穩定、暢通的溝通渠道,以確保集團總部及時獲得派駐子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做出科學的決策。報告的內容包括:派駐子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的建立、執行及變更情況;派駐子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狀況及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派駐子公司與財務活動有關的重大經營決策程序的執行情況;派駐子公司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經營計劃和資金運作方案的實施進展和管理情況,以及派駐子公司相關經營、財務、管理等各方面情況。

(六)財務總監年度述職

年度結束后,集團總部應組織所有派駐子公司財務總監進行集體述職,由集團總部主要高管成員以及財務、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組成評委組,根據財務總監的述職情況進行評分。述職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果、財務運營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對派駐子公司目前財務狀況的整體評價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計劃。述職程序包括述職人做述職報告以及現場答辯、評委評分等環節,并根據述職報告結果進行獎懲。Z

參考文獻:

篇5

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是法定的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季。在這120天,上市公司都要把上一年的家底曬出來。曬家底的日子得靠搶:預約披露。如果預約不及時,“好”日子往往盼不到。所以,年笈露季,董秘要在交易所的系統上搶“好”日子。日子一旦確定,編制年報相關的各方就開始忙起來了:董秘忙著碼文字,財務總監忙著調數字,會計師忙著搞審計,客戶忙著去對賬,加班加點、點燈熬油仿佛成了家常便飯。一個年報披露季下來,有人胖了,有人瘦了。

實際上,獨立董事也是年報披露季的大忙人,關于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與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等事項,獨董得發表書面獨立意見;關于年報的正文,獨董得簽署書面的確認意見,而且要保證年報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保證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此外,獨董得撰寫述職報告;出席董事會,審議與年報有關的一大堆議案;出席股東大會,述職、接受股東的質詢。重要的是,上述事項都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動作,必須一一到位,來不得半點含糊。

這樣看來,獨董身上的壓力和責任,絲毫不亞于董秘、財務總監以及簽字的會計師。對一個負責任的獨董來說,在年報披露季,變胖或變瘦是有可能的,如果年報披露出現閃失的話,獨董就得吃不了兜著走:證監會或交易所的罰單可能很快降臨頭上。

所以,對披露年報這樣重大的事情,獨董要上點心,身體力行地去做些事情,該忙的時候就要忙,不要偷懶。這既是獨董應當承擔的職責,也是必須履行的義務。

獨董在年報披露季到底該忙些啥?總體上說,就是看一看、問一問、聽一聽、說一說。看一看公司現場,對公司增加一些直觀的了解和印象;聽一聽會計師的意見,對公司財務與內控有一些基本的判斷;問一問經理層的看法,發現公司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問題;審議年報的董事會上,說一說自己的觀點,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在年度股東大會上,認認真真述職,接受股東的質詢。

獨董應到公司現場多看看

獨董多是兼職的,一年絕大部分時間在忙自己的事,兼顧上市公司的時間少之又少。因此,監管機構要求,獨董每年為所任職上市公司有效工作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十五個工作日,每年到上市公司的現場工作時間原則上不應少于十個工作日。年報披露季的時間占全年的1/3,獨董在這個階段,至少應為上市公司工作5天,到現場工作應不少于4天。

俗話說的好,百聞不如一見,只有到公司現場看一看,才能有更直觀的感受。看一看員工的精神狀態,嘗一嘗員工食堂的飯菜,上一上公司的衛生間,就能感受到公司管理的基本水平;看一看“三會”決議的落實情況,翻一翻“三會”檔案的整理記錄,就能感受到公司治理的基本水平;看一看公司募投資金項目的進展情況,瞧一瞧重要子公司的生產運營狀況,就能感受到公司的經營活動是否正常。

所以,獨董到公司現場多呆幾天,多走走,多看看,一定能夠掌握更多的一手資料,就會對公司的整體狀況形成一個基本的判斷,這非常必要、重要。

獨董應該向經理層多問問

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經理層天天在公司現場,管著產供銷、人財物。與獨董相比,他們對公司真實情況知道得更多。披露年報時,獨董對公司的關聯交易、關聯方資金往來、與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對外擔保等事項必須表態,所以,為摸清情況,獨董應向經理層多問問。

問一問總經理,公司的生產、采購、銷售、投資、人力資源、環保等方面的基本情況如何?從總經理的言談舉止,獨董對公司的基本狀況會有大致的了解;從總經理說話的語氣,可能體會出在某些方面公司可能還比較欠缺。

問一問董秘,公司的規范運作、投資者關系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與監管機構的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如何?從董秘不經意間的一兩句牢騷中,會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

問一問財務總監,公司的財務、投融資、關聯交易、擔保、募集資金投向等的情況如何?從財務總監欲言又止的表情,可以捕捉到公司在某些方面可能有風險、有隱患。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與經理層的問詢談話,不僅可以進一步了解公司的真實情況,還可以發現已經或潛在的風險,以及需要特別關注的事項,這對于提高獨董履職的質量有幫助,對獨董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有幫助。

獨董應多聽聽會計師意見

公司在年報里披露的財務數據都來源于《審計報告》,獨董對公司財務狀況做出判斷的依據也是審計報告,所以,在某種意義上可以把會計師當做獨董履職的助手,在審計報告出來之前,獨董要多聽聽會計師的意見,這樣做大有益處。

在會計師進場審計之前,獨董應當會同審計委員會成員,參加與年審會計師的見面會,就審計工作小組的人員構成、審計計劃、風險判斷、風險及舞弊的測試和評價方法、審計重點等事項,聽聽會計師是怎么說的。

在會計師出具初步審計意見后,獨董應當再次參加與會計師的見面會,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可能存在的影響以及風險等事項,再聽聽會計師的意見。

在審議年度報告的董事會會議上,審議議案的過程中,針對發現的一些問題,獨董可以當場聽取列席會議的會計師的解釋和意見。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會計師作為提供審計服務的中介機構人員,其提出的意見和得出的結論一般是中肯的,獨董要虛心聽取。

獨董應多講講對年報的審議意見

董事會上對年報進行討論時,由于獨董之前已經忙活了一陣子,在會上就有話可講,有感而發,既可以自信地肯定公司已經取得的成績與進步,又可以底氣十足地揭示公司存在的問題與風險,還可以進一步指出公司需要改進的地方以及如何改進的建議。

表決時,獨董對年報投什么票,心中自然有數,而不是像那些事先沒有準備的人那樣,鸚鵡學舌,人云亦云。如果投的是贊成票,獨董能夠講出贊成的理由,如果投的是反對票,能夠說清反對的原因,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獨董都能講得讓人心服口服。

篇6

【關鍵詞】國有公司;會計委派制;實踐

會計委派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管理職能對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和主管會計進行委派的一種制度,在現階段,對國有企業進行會計委派,亦即是由國家資產管理機構向國有企業派駐會計人員,委派人員代表國家資產管理機構對國有企業的各項經營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他們的各種人事考核、任免、獎懲、工資和福利待遇均由委派機構按不同形式進行管理。

為進一步完善區屬國有公司會計管理體制,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南京市下關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于2011年7月起,在區屬國有公司實行委派財務主管制度,兩年多的實踐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會計委派制的模式

從目前的會計委派形式來看,主要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和國有企業主管會計委派制兩種模式。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委派對象為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總監,委派部門為財政或財政與國資局聯合委派,財務總監以國有股東代表人身份進入監事會、向出資人負責,獨立行使財務管理監督權,并列席公司董事會。財務總監的工資、津貼及獎金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工資基金專戶,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和發放。國有企業主管會計委派制委派對象主要是財會負責人,主管會計,有的還包括出納,委派部門是財政和主管部門,一般由政府發文,財政委派,管理體制是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委派、分職任免”的辦法,對會計人員的人事檔案,職務任免晉升,工作調動統籌實行統一管理。

下關區實行的會計委派制主要采用向國有企業主管會計委派模式,區政府以國有資產所有者身份,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授權指定的國資控股公司向所投資的國有全資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委派財務主管。受委派人員代表委派部門參與被委派單位的會計行為和經濟活動,行政上受被委派單位領導,負責被委派單位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依法履行財務監督職責。

二、會計委派制的主要內容

1、成立會計委派領導小組,加強會計委派工作管理

區政府成立區屬固有企業財務主管委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區政府所屬國有控股企業實施財務主管委派工作。具體包括:委派財務人員的選派、業務培訓、工作業績考核以及履職情況監督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資辦,負責委派工作的日常管理。區國資辦下設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委派人員的人事管理、工資發放、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繳納以及業務培訓等后續管理工作。

2、明確會計委派人員資格、條件和主要工作職責

委派財務主管人員的資格和條件:有較強的政治思想覺悟,自覺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熱愛財會事業,堅持工作原則,積極進取,忠于職守,廉潔自律。掌握國家財經、稅收等法律法規政策,熟悉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有會計、審計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和5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企業經營決策知識和協調溝通能力。

委派財務主管的主要工作職責: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經法規、規章。依法組織實施企業會計核算工作,行使財務監管職能。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對企業會計核算行為進行監督,確保會計資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認真組織好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列席企業領導班子經濟工作等相關會議。參與企業經營計劃方案制定、對外投資、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方面的重要決策。對已確定的企業經營計劃、對外投資、產權轉讓及資產重組等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財務控制,履行財務監督職責。組織企業及其所屬單位會計人員學習國家財經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財會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并對企業及其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的任用、晉升、調動、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向領導小組報告制度。報告分月(季)度報告、年度報告和專項報告。報告主要對被委派單位在月(季)度、年度內的經營活動、財務收支狀況、資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客觀分析。對產權變動、對外投資及擔保等重大事項提交專項報告。對企業違紀、違規行為和可能造成公有資產損失的行為,應及時發現和制止并向領導小組書面報告。

3、委派會計實行崗位輪換制度,明確勞務雙方權利和義務

委派企業財務主管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委派期限為3-5年。輪換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區國資辦與被委派企業簽訂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確立勞務報酬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派財務人員的勞動合同由本人與管理公司簽定。管理公司負責委派人員的人事管理、工資發放、繳納社會養老統籌、公積金及醫療保險統籌等。委派人員工資實行績效考核工資制度。委派人員調離該委派崗位后即予以調整或取消。基礎工資、崗位津貼由管理公司按月發放;績效獎勵由領導小組根據委派人員年終績效考核情況發放。委派財務主管人員不得領取被委派單位工資獎金及任何福利待遇。

4、委派會計人員的監管

委派企業有權向領導小組或管理公司反映、舉報委派財務主管人員的越權、違法和失職等行為。

區國資辦、管理公司要加強對委派財務主管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不定期地組織其參加財會理論、會計業務和資產監管等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

委派財務主管人員在任期內須接受管理公司的年度任期考核,并按照考核結果實行獎懲。考核工作由管理公司負責組織,被委派單位予以配合。委派財務主管人員未能通過年度考核或因違紀、失職等原因,管理公司應及時終止該委派人員繼續履職,調整其工作崗位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重新委派財務主管。

三、會計委派制實施的成效

下關區會計委派制已實施2年多的時間,通過委派會計審核不合理開支近千余份。會計委派制的實施擺脫了會計人員與單位之間的依附關系,強化了會計監督職能,將監督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全過程,促進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對違法違規的行為起到了較好的監督作用,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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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對國有大型企業委派財務總監探索[J].財務與會計,2000:17-18.

篇7

財務總監年終述職報告【一】

我叫XXX,今年月被調任為公司財務總監一職。在我擔任財務總監這三個月以來,在公司領導的關懷和全體財務工作者的幫助、支持下,我勤奮努力,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工作上奮發努力,作風上務實創新,寬容待人、寬厚用人,各方面的能力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較好地完成了領導交給我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20**年工作回顧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自擔任財務總監以來,我一直自覺堅持把政治理論學習放在首位。我深感不學習就要落后,不學習就趕不上時代潮流,不學習就不能創先爭優。因此,我堅持和全體干部成員一起學習公司制定的財管理規定,會計核算暫行辦法,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熟練掌握會計核算的各個環節,認真學習新企業會計制度,研討新問題,努力提高自身獨立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

(二)履行職責,強化服務

工作中,作為財務總監,我率先垂范,樹立競爭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質量。

一是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提高財務信息質量

根據我公司原制定的各類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為進一步規范財務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對原定財務管理制度體系進行了完善,包括:財務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財務核算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發票管理制度、欠費管理制度。通過對財務人員的職責分工,對我公司的各類報表從報送時間及時性、數據準確性、報表格式規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從而逐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為領導決策和管理者進行財務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時通過開展的交流會的形式,解決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規范各項財務行為,使財務工作的各個環節按一定的財務規則、程序有效地運行和控制。

二是加強預算核算管理,提高財務工作執行力

20**年,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指導下,采取四項措施,強化財務預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財務工作的執行力。一是一是加強預算執行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建章立制,把預算管理工作切實抓好,確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務;二是準確編報用款計劃。加快了項目工作進度,全面完成項目基建預算。在部門預算編制的基礎上,按時完成了20**年公司采購實施計劃草案編報工作,全面完成了20**年度預算編報工作,認真做好了集中支付賬戶用款計劃編報工作,將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計劃合理分配,力求達到均衡預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

將上級主管部門的“支出控制預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財務工作中,做到時時監控、提醒。定期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對影響預算執行進度的潛在問題有預見性和應對措施;四是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嚴格履行財務支出審批程序,按照本公司擬定的《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對每月發生的人員工資和日常公用開支以外支出項目均嚴格執行事前審批手續,且支出票據統一要有經手人、審核人、主管財務人三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及時清理應付未付款項,按月或按季結算各項支出,當期費用在當期結算。需要履行公司采購程序的支出項目,早做準備,按時支付款項,確保公司采購的順利實施。

三是運用財務管理軟件,做好會計輔助核算工作

扎實做好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會計輔助核算業務仿真演練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會計輔助核算業務操作流程,熟練業務操作方法;結合實際擬定我公司會計輔助核算業務項目,充分利用計算機資源和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及時進行憑證錄入、記賬、報表數據生成上報工作,認真地進行季度預算執行分析,關注日常公用支出增減變化原因,強化財務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優化了核算流程。通過使用會計輔助核算模塊,堅持“優先保證”原則,優先安排了人員基本支出和保運轉的日常公用開支,嚴格壓縮招待費、會議費、車輛費用支出,力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達到了科學管理,提高效益,減少行政運行成本、推選定額管理的目的。

四是加強日常的財務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

根據公司年初下達的經濟責任指標,我們在分解收入指標的同時,下達了我公司成本費用計劃。隨著我公司新業務的不斷推陳出新,業務規模不斷擴大,無形中增加了財務的工作量,應收帳款、費用及各項開支不斷增大,對財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門加強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1.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堅持收支兩條線,加強財務核算和財務監督。加強了日常公用經費管理,壓縮三項經費,落實減排節能工作。堅決杜絕不合理開支,加強應收款項的回收,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為我公司增收節支。在實際工作中做到每周出應收報表,各類流水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與市場部人員緊密配合,積極有效的回收資金。2.各項收支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支出要考慮合理性,做到出有憑,入有據,費用報銷具有實效性,做到監督有力。在實際工作中,大額報銷實行提前早通知,報銷金額與票據符合。倡導大家明白一個道理,集體的利益高于一切,集體與員工是同呼吸共命運的,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過集體的成長來體現的。從而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人人為增收節支,開源節流做貢獻。3.嚴格執行我公司成本定額管理辦法,每季通報,加強了考核,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有效控制了支出。

五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陽光”財務建設

積極按照公司年度審計計劃安排,組織專人全面完成財務審計自查任務,及時上報財務審計自查報告。并就審計的問題和建議認真地進行剖析,找出存在問題原因,及時地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公司財務科。成立專門的“小金庫”清理自查領導小組,扎實做好“小金庫”自查自糾及“回頭看”工作。根據公司年初制定的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實現“陽光”財務建設,對財務管理的重大問題和干部關心的重要事項按照省公司財務公開辦法中明確的財務公開程序、范圍、時限要求,通過會議傳達、公司內網站等多種形式適時進行公開,提高財務工作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益,實現財務管理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相結合,切實加強對財務項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六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認真做好固定資產清理工作

加強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基礎。健全了固定資產管理帳簿、憑證、報表,認真執行固定資產購進、出售、調入、調出、報廢、等手續,切實加強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對公司符合條件的財產均納入固定資產進行管理,正確運用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中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進行業務核算,定期報送固定資產報表。優化公司資產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年度內凡是符合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新增資產,當月一律按其購置發票或資產調撥單登記固定資產賬簿進行管理使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顧一年的工作,工作中的風風雨雨時時在眼前隱現,我不僅能在工作時埋下頭去忘我地工作,吃苦耐勞,富有團隊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交際能力,且面對困難從不氣餒,能夠冷靜、果斷和全面的去處理,有著強烈的上進心和永不服輸的干勁。雖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我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個人方面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還不夠,學習上還不夠,業務上缺少創新。財政部門方面主要是:一是隨著公司做大、做強,各項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風險控制力度欠缺。三是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銜接不緊密,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四是外部銀行、稅務關系有待進一步改善。

三、20**年工作計劃

(一)個人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努力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并在回過頭的時候,對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進行檢查核對,對工作的經驗進行總結分析,從怎樣節約時間,如何提高效率,提高工作業績,總結經驗,從而在百尺桿頭更進一步,更好地開展今后的工作。

(二)財務部門工作方面:一是當好領導的參謀,確保完成各項指標。重點圍繞盤活資產,減少資金占用率,提高企業資產周轉速度。二是開展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活動,提高公司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三是做好風險防范管理,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四是加強與銀行、稅務機關的溝通,建立良好的銀企、稅企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銀行及稅務支持。

總之,在這三個月以來。我和財務部全體成員一起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深知,自己的履職情況,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著力加以改進,更加嚴格要求,嚴肅紀律,同時,也懇請各位領導和職工多提出批評意見。今后我將繼續努力與公司職工一道,創造更優異的成績。

財務總監年終述職報告【二】

過去的一年,對我而言,是非常特殊而又有意義的一年,在這一年我邁進人生一個新的里程碑,在這一年我率領計財部的各位同仁,在行領導的關心、愛護、支持下,以高度的責任感,恪守職責,務實開拓,將支行的發展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以下是我在20**年個人工作述職如下:

一、 從基礎入手,著力于人員素質培養,保障支行的穩健經營。

1.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奠定會計出納工作的基礎。今年我根據業務發展變化和管理的要求,對責任、制度修舊補新,明確責任、目標,并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補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對支行強化內控、防范風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特別是針對七、八月差錯率高居不下,及時組織、制訂、出臺了“”,有效地遏制了風險的蔓延。

2. 加強監督檢查,做好會計出納工作的保證。年內一方面加強考核,實行工效掛鉤的機制,按月考核差錯率,并督促整改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加大檢查力度,改變會計檢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規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工作中的難點、重點,再對癥下藥,解決問題,有效地防范了經營風險。

3. 以人為本,加強會計、出納專業人員的素質培訓,進一步實現了會計、出納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年內主要做了以下七點工作:1.主動、積極地抓好服務工作,堅持不懈地搞好優質文明服務,樹立服務意識;2.堅持業務學習制度,統一學習新文件,從實際操作出發,將遇到的問題及難點列舉出來,通過研究討論,尋求解決途徑;3.堅持考核與經濟效益指標掛鉤。

4.成立了以骨干為主的結算小組;

5.積極地組織柜員上崗考試。

6.培養一線員工自覺養成對傳票審查的習慣。

7.開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識競賽,加強對員工綜合能力的培養,提高結算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 做好財務工作計劃,強化成本意識,規范財務管理,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財務工作,我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等規定,認真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及時完整準確的進行各項財務資料的報送,并于每季、年末進行詳細地財務分析;在資產購置上做到了先審批后購置,在固定費用上,全年準確的計算計提并上繳了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養老保險金、醫藥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固定資產折舊、長期待攤資產的攤銷、應付利息等,并按照營業費用子目規范列支。

2.費用支出實行了專戶、專項管理,在臨時存款科目中設 置了營業費用專戶,專門核算營業費用支出,建立了相應的手工臺賬,實行了一支筆審批制度,嚴格區分了業務經營支出資金和費用支出資金。在費用使用上壓縮了不必要的開支,厲行節約,用最少的資金獲得最大利潤。2002年開支費用總額為萬元,較上年增加了萬元,增幅為%;實現收入萬元,較上年增加萬元,增幅為%。從以上的數據可知,收入的增長速度是費用增長速度的2倍。在費用的管理上,根據下發的《》等文件精神,嚴格費用指標控制,認真執行審批制度,做好日常的賬務處理,并將費用使用情況及財務制度中規定比例列支的費用項目進行說明,以便行領導掌握費用開支去向。全年按總部費用率的考核標準,支行實際費用率為%,節約費用5個百分點,費用總額沒有突破下達的年度費用控制指標。

三、 恪盡職守,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我在抓好管理的同時,切實注重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駕馭工作能力。一是加強學習,不斷增強工作的原則性和預見性。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的作風,堅持抵制和反對腐敗消極現象,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幫助解決問題,靠老老實實的做人態度,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三是加強團結合作,不搞個 人主義。

四、 明年的工作構想及要點:

1.挖掘人力資源,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立足在現有人員的基礎上,根據目前人員的知識結構、素質況狀確定培訓重點,豐富培訓形式,加大培訓力度,特別是對業務骨干的專項培訓。

2.降低成本費用,促進效益的穩步增長。一是加強成本管理,減少成本性資金流失。二是加強結算管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可用資金。三是合理調配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認真匡算資金流量,盡可能地壓縮無效資金和低效資金占用,力求收益最大化。四是降低費用開支,增強盈利水平。五是準確做好各項財務測算,為行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篇8

建設高效的董事會核心機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核心,是提升企業競爭力最重要的基礎。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承擔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為提升董事會履職能力,泰州農商銀行重點突出了董事會戰略管理職能建設。

首先是戰略制訂。董事會初步形成了《泰州農商銀行2013~2017年轉型升級五年發展規劃》,確立了戰略轉型階段資產和負債的結構、質態、運營、金融增加值、核心競爭力等10個方面的總體目標,通過推進組織架構、管理模式、業務發展、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的轉型,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其次是戰略實施。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在推進決策的貫徹執行中,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建設。一是突出董事會辦公室建設。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的常設秘書機構,負責董事會決策和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反饋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務會建設。董事會辦公室每月牽頭召開一次以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行長室以及財務總監、審計稽核部總經理參加的行務會。三是突出董事會非決策性會議制度建設。董事會按月召開非決策性會議,聽取董事會辦公室以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匯報;圍繞年度工作重點和經營層及監督層的熱點、難點問題,不定期召開非決策性會議,對經營層、監督層工作進行分析與探討。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農商銀行從優化董事團隊結構入手,引進在經濟、金融、國際商務等方面具有多年從業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企業高管人員,組成董事和獨立董事團隊。同時,根據各位董事的專業能力、技能和經驗等,對專門委員會委員進行合理搭配。此外,強化董事履職培訓,保證董事們始終能保持履職意識、履職能力,擁有較高的履職水平。

完善“三會一層”運行機制

泰州農商銀行成立后,通過構建“三會一層”制衡機制、強化履職評價,保障“三會一層”既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執行效率和運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會一層”職責邊界。在決策、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對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并以《章程》和《議事規則》的形式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作出更加清晰、嚴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負其責、協調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運行模式。

二是暢通“三會一層”溝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經營管理層面向董事會的經營報告制度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報送財務、風險、經營信息,不定期報送相關專題分析報告,及時報送重大事項落實情況。此外還建立了董事會調研檢查機制。

三是強化“三會一層”履職評價。從建立高管人員履職盡職考評制度入手,對高管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辦法,將管理人員薪酬收入與管理水平、經營業績掛鉤。同時,在考核中著重增加了內部風險控制等內容,引導高管層重視資產風險、內部控制、綜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監督機制

從健全“三會一層”監督機制入手,泰州農商銀行著力構建保障全體股東利益和促進銀行安全穩健運行的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股東大會外部監督約束機制建設。泰州農商銀行進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權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障股東大會對董事會、董事會對高管層、高管層對條線部門和網點充分授權,同時進一步明晰了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權責,規范信息披露,使廣大股東、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及時了解和掌握銀行的業務經營和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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