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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金融資產定價方法,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金融資產減值準則改革背景介紹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特別是IAS39――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開始被投資者、監管機構、政府質疑,G20要求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為代表的全球通用會計慣例制定機構降低金融會計準則的復雜性,完善貸款損失準備的確認盡快達成共識,統一金融資產減值準則,以盡量減少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對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和提高對金融市場的信心。
2009 年11 月12 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9――金融工具,決定將分為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減值方法、套期會計三個階段進行并最終取代現行的IAS39 的內容。為此IASB 于2009 年11 “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的征求意見稿,采用預期損失模型核算金融資產的減值。2011年1月了“金融資產減值準則的補充文件”,FASB 和IASB 提出達成共同模式將現行的已發生損失模型改為折中的預期損失模型,新的減值模型將帶來信用損失衡量方法的根本性轉變,將在會計理念上和銀行實務上帶來極具爭議的變化,雖然目前最終的正式文本尚未出臺,各國在確認金融工具減值的方式上存在著一些不同的看法,我國也應關注和研究國際會計準則變化所帶來的影響,有必要深入了解其原理,分析實施可能遇到的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二、金融資產減值模型發展
其一,金融資產減值已發生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采用實際損失法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其規定:當且僅當存在客觀證據表明一項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初始確認以后發生的一個或多個事項(“損失事項”)導致該資產發生了減值,并且該損失事項(或多個損失事項)影響了可靠估計該金融資產或該組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時,該金融資產或該組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并產生了減值損失;未來事項引起的預計損失,無論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都不予以確認。已發生損失模型以客觀證據為基礎, 具有較高的可靠性, 其應用比較廣泛。但是也有一定缺陷,減值損失的確認具有滯后性,并且該模型在經濟景氣時容易低估可能的損失而未能充分提取準備, 相反, 在經濟衰退時, 又傾向于多提準備而高估損失, 因而存在順周期性。
其二,預期損失模型 (Expected Loss model)。采用預期損失模型是《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征求意見稿正式實施的基礎。該征求意見稿適用于所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并基于預期損失模型(預期現金流量法)來支持以攤余成本計量。核心是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的初始賬面金額,應以考慮未來預期信用損失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在該方法下,確定用于金融資產后續計量的實際利率時要考慮預期信用損失,將預期信用損失作為預期現金流入的抵減項。在后續期間,企業對金融資產的預期現金流量(包括預期信用損失)進行持續評估,如果預期現金流量發生變化,則相應調整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該模型在估計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時,不僅需考慮已發生的損失,還要考慮未來的損失。新的減值模型更好地反映了貸款人進行初始貸款決策時的經濟狀況以及貸款人在資產存續期內預期賺取的利息收入, 體現了貸款的經濟實質和貸款人管理信用風險的方法。此外, 為增加信息的透明度, 提高信息質量和可比性,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詳細的列報和披露要求, 并取消了有關減值跡象的相關規定,使得信用損失大規模出現的時間與市場預期同步,使損失確認和各期利潤更為平滑, 在收入與損失的配比方面也比較合理。
其三,修正后的預期損失模型(Revised Expected Loss model)。根據IASB金融資產減值準則改革階段,IASB認為預計的信用損失可以用來確定金融資產實際利率,所以,在IASB的最原始的草稿意見中,確定用于金融資產后續計量的實際利率時要考慮預期信用損失,將預期信用損失作為預期現金流入的抵減項,因為IASB 覺得這個實際利率是最能夠反映貸款交易的經濟實質。而FASB則認為預計的損失必須能夠包括在該金融資產年限中所有的可預計的信用損失,所以FASB提出的方案是要求企業在預計自身金融資產的現金流量,只要預計其存在多大的信用損失都應該計提,因為這樣可以解決在處于經濟周期中衰退期時少計提和遲提信用損失的情況。為了解決減值模型的爭議,IASB和FASB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討論希望達成最后的共同意見。IASB在繼續強調金融資產的定價和信用損失之間的聯系時也意識到在某些情況下,過分集中在資產期限的前期預計信用損失,有可能在這些損失真正發生的時候,提取的預計的損失不足以達到真正的損失。FASB仍舊強調必須確保提取的預計損失能夠足夠的涵蓋當損失真正來臨時的損失,確認在可預見的未來確認可預見的所有信用損失。最后,達成了新的修正的預期損失模型。這個模型將金融資產分成兩種“好的(good)”和"壞的(bad)”,IASB和FASB對“壞的”金融資產是這樣定義的:即若某種金融資產或是金融組合的可收回性變得不確定,持有該資產的信用管理目的已經發生改變并且從借款人得到的固定還款已經不能彌補該金融資產的部分或者所有的成本,那么該項資產就不能再用時間為基礎的方法來分攤確認信用損失。這樣金融資產就分為兩類:若是好的,則根據IASB提出的預期損失模型計算,并且在這個模型中模引入了最小損失限額(floor),這個最小損失限額強調了FASB提出的充分的資產減值損失,不能少于在可見未來12個月的預期損失額,該種方式下則計提的信用損失是這兩種方法下計算出來的最高值;若分為壞的金融資產,則根據FASB的建議立即計提所有的可預見的信用損失,見表1。
新的修正的預期損失模型,平衡了IASB和FASB在金融資產減值模型上的分歧,給世界提供共同的金融資產減值模型,盡管IASB和FASB還未正式文件,并還在對金融資產減值模型細節進行商榷,但是這種模型的提出基本已成定局,如何在細節上進行完善,如何在世界各個國家進行推廣仍舊需以時間,其解決了FASB強調的要對風險進行完全控制,同時也滿足了IASB要在金融資產定價模型和考慮信用損失下的實際利率的平衡。新的預期損失模型提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危機下公允價值對金融波動的放大作用,簡化了金融資產減值的方法,消除了在已發生損失模型下的順周期效益,但是同時也對金融機構提供了更高的技術要求,需要更加完善的金融資產定價系統來支撐,加大了金融機構的貸款成本。而對于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完善的專業判斷能力和金融專業知識,也提高了整個審計的成本。對于我國來說,我國已經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質性趨同,金融資產減值也是我國會計實務中面臨的疑點難點,我國應密切關注國際會計準則動向,積極參加IASB關于金融資產減值的全球征稿,認真分析差異,研究國內金融工具會計實務,積極尋找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資產減值模型。
參考文獻:
[1]IASB.Exposure Draft Financial Instruments:Amortised Cost and Impairment, November 2009.
[2]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rdards(IFRS),2007
關鍵詞:金融投資;套利;無套利假設
中圖分類號:F830.591文獻標識碼:A
一、套利的基本概念
套利作為金融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通常被定義為這樣的一個過程:投資者通過在多個市場上同時進行投資活動,在沒有投入實際成本的情況下卻能獲取無風險利潤。傳統意義上主要的套利方式分為三種:跨期套利(時間套利)、跨市場套利(空間套利)和跨商品套利。
跨期套利簡單來講就是當某一商品存在這種情況即:其在不同時期的價格不同(排除正常的時間價值),這時投資者就會利用這種機會本著低買高賣的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從而賺取利潤。跨市場套利是指當同種商品出現由于所處市場的制度、交易方式、法律政策等不同而導致的價格不一致時,投資者利用這種價格的不一致在價格相對較低市場買入,同時在價格較高的市場賣出,從而套取利潤。跨商品套利就是利用兩種不同的但相互關聯的商品之間的價格變動進行套期謀利。
二、金融套利的條件
套利行為的前提是套利機會,也就是存在套利條件。市場的非均衡狀態是套利行為得以進行的條件,如果市場運行保持均衡狀態,那么也就不存在套利機會。市場均衡是一個立體的全面的概念,其要求市場中的各個方面、各個要素之間達到協調。這說明市場達到均衡狀態所要求的條件是極其苛刻的,在現實經濟中市場運行的均衡狀態是偶然的、短期的,而市場的非均衡狀態則是必然的、長期的,這就為套利提供了可能。
作為金融投資者其所關注的金融市場由兩部分組成:價格形成機制和金融制度,價格形成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基礎,是金融市場運行的核心;金融制度是市場順利運行的保障。與之相對應,金融市場的非均衡主要表現在兩方面:價格的非均衡與制度的非均衡。對于金融市場來說,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是指依靠市場自身的運作,金融資產的價值能得到充分的發現,體現出合理的絕對價格和相對價格,形成一種價格均衡狀態。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能夠使市場達到并保持均衡,此時各種金融資產的價格都是合理的,因而也就不存在利用非正常的價格聯系獲取超額收益的價格套利行為。但實際金融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由于種種因素而存在缺陷,造成市場的非均衡,形成了價格間的非正常聯系,這就為價格套利提供了可能。如同價格形成機制的缺陷引起資產價格的非均衡進而產生價格套利機會一樣,金融制度的缺陷同樣會引起制度的非均衡,并為制度套利提供了機會。
三、無套利理論
(一)無套利假設。在1990年與馬科維茨、夏普一起分享諾貝爾獎的另一位經濟學家米勒。他與另一位在1985年獲得諾貝爾獎的莫迪利阿尼對于“公司的財務政策(分紅、債權/股權比等)是否會影響公司的價值”這一主題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他們創造性地提出了無套利假設并以此證明了在理想的市場條件下,公司的價值與財務政策無關的命題。即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MM定理)。以無套利假設為假設條件在金融經濟學領域出現了一系列關于金融資產的定價理論和定價模型。其中,較為成熟的如布萊克-肖爾斯期權定價理論、羅斯的無套利定價(APT)理論等。無套利假設也成為了金融經濟學定理中經典的一條。
所謂無套利假設,是指在一個完善的金融市場中,不存在套利機會(即確定的低買高賣之類的機會)。對于金融投資者通俗上來講就是市場中沒有“免費的午餐”。但是,就像市場均衡假設一樣,無套利假設成立的條件也是極其苛刻的,在現實金融市場中同時滿足其成立的所有條件是極其偶然的,但是無套利假設定理卻給金融投資者挖掘金融市場中的套利機會提供了方法支持。這就是利用無套利定價技術對金融資產進行套利可行性分析。
(二)無套利定價方法。無套利定價方法是以無套利假設為基礎從而對金融資產進行定價,由于所要取得確定的價格是在無套利假設前提下得出的,這就要求所要定價的金融資產不能與其他金融資產組合起來進行套利。從不存在套利機會出發,我們就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在完善的金融市場上,任何具有相同現金流或現金流價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必然有相同的交易價格。如果其中的一種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格是事先給定的,即認為是交易價格。那么,其他具有相同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其交易價格隨之也就確定了。這樣確定的價格應該是均衡價格。如果不是均衡價格,意味著在這樣的價格之下資產的供求不平衡,交易價格大于或小于均衡價格,所以就存在套利機會。
根據這樣的原理,就得到資產無套利定價的一種方法:將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置于一組給定價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之中,利用給定價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復制出與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相同現金流的資產組合,在不存在套利機會的假設下,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值,等于復制出的資產組合的價值,而復制出資產組合的價值是已知的,因此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值也就確定了。
我們以無套利假設為前提,以無套利定價方法對金融資產進行定價分析,從而挖掘金融市場中的套利機會。在這個過程中核心的環節就是對金融資產的復制,能否完美地復制也是對特定金融資產成功定價的前提,復制過程就是通過資產或資產組合使之具有與所要分析的金融資產相同的現金流或現金流價值。這是運用無套利定價法套利中最困難也是最關鍵的一環。
下面就期權市場我們來做一個簡單地模擬:
首先我們設定金融資產:歐式一年期買入期權(執行價格100元)即期價格為18元;某股票一股即期價格為100元(假定一年后價格為S元);一年期貸款利率為8%;歐式一年期賣出期權(執行價格100元)即期價格為10元。
我們設計如下的資產組合,如表1所示。(表1)
從現金流上分析所構成的資產組合的現金流結構表現和歐式一年期買入期權相同,但是其即期價格不一致,這就意味著出現了套利機會,即可以這樣操作,如表2所示。(表2)
這樣,每做一份相應的操作即可套利0.59元。
四、小結
現實市場中的套利自然不像我們所模擬的那樣簡單,在金融學領域中還有著龐雜的套利理論學說和模型。本文所要強調的不是如何進行套利活動,而是培養一個投資者最基礎的套利思維。無套利定價理論是金融市場定價技術中最為基礎的,其理論核心就是運用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復制技術,這種技術理論可以廣泛地運用于各種金融資產和其衍生產品,也為投資者進行套利投資行為提供了一種基本的方法論。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杰,葉永剛.存在套利收益情況下的衍生產品定價[J].經濟評論,2006.6.
[2]胡昌生,熊和平,蔡基棟.證券投資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
內容摘要:本文首先介紹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定價的起源與含義,接著分析了公允價值定價模式下的順周期效應及主要缺陷,而后介紹了應對金融危機各國管理者對公允價值定價的調整,最后提出進一步改進公允價值定價、減輕其對經濟產生順周期效應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定價
公允價值的產生與含義
在資產定價過程中,歷史成本因其可靠、客觀、易取得的特性為各類資產普遍適用。但隨著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大量金融資產不斷出現,歷史成本難以準確地反映期貨合約、利率掉期等大量復雜的金融衍生的資產價值。尤其在20世紀80年代美國儲蓄與房屋貸款危機中,部分儲蓄及房屋貸款機構利用歷史成本掩蓋問題貸款,使聯邦政府從破產金融機構接管了約1600億美元有問題的房貸資產,金融資產歷史成本定價引起普遍的爭議。
1990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在美國參議院的銀行、住宅及都市事務委員會作證,指出了歷史成本定價的財務報告對于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作用不大,首次提出了應當以公允價值作為金融資產定價依據。90年代中期,美國即開始將公允價值最先應用于金融資產,1990年SEC前主席Douglas Breeden倡導所有金融機構都采用市場價格報告金融投資,該倡導得到了歐美等多國準則制定機構的響應,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對金融資產普遍采用了公允價值定價。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2006年9月正式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第157號―公允價值計量,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報告實體所在市場的參與者之間進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收到的價格或轉移一項負債所支出的價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公允價值順周期問題的提出
公允價值定價,也稱市值計價,是指金融機構應根據當時同一金融產品或相似產品的市場價格作為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根據GAAP的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每季度用公允價值評估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
按照SFAS 157的規定,金融產品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層為有活躍市場交易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根據活躍市場報價確定;第二層為交易不活躍市場情形下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參考同類產品在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或者采用有可客觀參考支持的價值模型確定;第三層為沒有交易市場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需要管理層根據主觀判斷和市場假設建立估值模型確定。SFAS l57的規定金融產品“公允價值”計量標準適用的優先級原則,即首先看是否適用第一層的標準,在不適用的情況下再逐級向第二層、第三層順序判斷。
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后,眾多金融產品的交易市場全面冰封,“以市值計價”的產品已經沒有市場交易,眾多金融產品從估值適用的第一層直跌到第三層。而在第三層的估值中,在審計師堅持下,金融機構不得不以市場上的“揮淚甩賣價”作為次貸資產的價值,造成了巨額的資產減值。這些天文數字的“賬面損失”影響了投資者心理預期,使市場陷入恐慌性拋售持有次貸產品的金融機構股票的狂潮。
在市場大幅下跌和定價功能缺失的情況下,公允價值計量導致金融機構按市價大幅減計資產,使虧損增加,資本充足率下降,從而加大了資產拋售力度,進而形成“價格下跌-資產減計-恐慌性拋售-價格進一步下跌”的惡性循環,推動并加速惡化了金融危機,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起到了發生器與助推器作用。而在市場高漲時,較高的交易價格導致相關金融產品價值被高估,并推動金融機構繼續擴張,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定價對經濟運行產生了“助漲助跌”的順周期效應。
公允價值定價的主要缺陷
第一, 定價方法存在較大主觀性。由于在流動性緊缺、市場不活躍情況下,公允價值無法從市場價格中直接得到,此時對公允價值的估計會涉及到金融工具的定價模型和方法,嚴重依賴于模型假設和簡化條件,一些模型設計本身沒有適當把握住復雜金融產品的特性,或者模型輸入本身不是市場上可直接觀測到的變量,存在一定誤差,因而模型風險較大,定價存在很強的主觀性。第二,定價不明確化,尤其是危機時期復雜金融產品在公允價值計量三個層次下的資產重分類。由于市場的流動性緊缺,在美國GAAP公允價值計量的三個層次下,一些復雜金融資產需要進行重新分類層次,由此導致了更多奇異產品的定價出現混亂,一些抵押產品甚至出現了貸款者和借款者對其定價不一致的情況。第三,加大了銀行資產負債表、利潤和損失賬戶的波動性,提高了銀行監管資本的波動水平,進而放大了金融市場的周期性。第四,波動性的增大,可能將造成銀行管理對短期的過于強調,尤其表現在其投資決策中,避免投資于信用評級波動正不斷增大的部門。對于流動性相對稀缺的金融工具,短期決定將進一步加大其公允價值計量的偏差。
應對金融危機公允價值運用的調整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最新發表的《全球金融穩定報告》指出,采用公允價值會計準則仍然是未來的趨勢,不過該準則有待進一步改進,以減少一些估值技術夸大的影響。如果停止使用公允價值計量,短期內無法找到可以替代的方法,因此,公允價值準則不會被停止使用,但是需要對其進行完善和調整。
為了使經濟和金融界快速從這場金融危機中擺脫,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宣布從2008年7月1日起追溯調整會計準則。隨之而來的是,各國對于公允價值準則修改的浪潮。美國:2008年9月30日,美國《在不活躍市場下確定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指出在市場不活躍的情況下,管理層可以采用自己的估值模型和判斷進行計量。該方案雖可避免資產減值帶來的損失,但模型和假設參數的合理性難以確定。日本:允許企業根據買價重新估價證券。日本于2008年10月16日宣布將審查市值計價會計準則,允許企業根據買價重新估價證券。韓國:考慮修改會計準則,放松會計規定。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12月22日發表聲明,針對貨幣貶值產生的外債風險,將考慮修改會計準則,放松會計規定。允許大型企業與上市公司將外幣資產等列為避險工具,產生匯兌損益不列入當年盈利。小型企業可以按照年中的匯率來評估資產。通過對記賬匯率的選擇,企業的資產將不受匯率變化的影響,從而促進穩定,同時影響企業的資金信貸渠道,以達到給企業補血的目的。中國: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旨在防止巨額浮虧,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嚴守套期保值原則禁止投機。2009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其目的在于,金融衍生工具是企業穩定收益、對沖風險、參與國際市場經營與競爭的有效工具,但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濫用或運用不當則會放大風險,甚至造成災難性后果。
進一步完善公允價值定價的建議
(一)設立定價準備金或建立動態條款
金融機構應當為基于模型定價的復雜金融產品設置定價準備金,這些準備金應當包含在特殊市場條件下,如市場蕭條時期,公允價值記賬過程中不確定因素的確認與會計計量。這種做法可以明確的反映機構在財務報告中對產品定價過程中不確定性因素的度量,因此,提供了對金融產品更準確的價值評估。金融機構建立動態條款,即對存款性機構資產負債表上貸款組合的賬面價值進行動態調整,并均考慮貸款組合的信用風險。這兩種機制均提供了更準確和公平的價值評估,也有助于緩和當前會計準則的順周期性,以及銀行部門順周期的借貸行為。
(二)發揮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在維持金融穩定方面的作用
考慮到銀行審慎性監管和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共同存在的順周期性,可以加強監管者、會計制度制定者和中央銀行間的合作。在對會計準則制定的管理過程中,可賦予中央銀行或政策制定者以更主動的角色,使其能更好的理解準則并從宏觀金融穩定的角度對其進行考察。
(三)增加公允價值定價的披露力度和透明度
增加公允價值計量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允價值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高層次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往往是市場中的交易價格,這種價格往往掩蓋了不確定的市場狀況和經濟環境。因此,僅僅披露公允價值的數值是不夠的,還要披露該項資產的潛在風險、估價方法與假設、市場價格的波動性與敏感性和其他重要的因素等。公允價值的披露必須說明公允價值是通過活躍市場報價確定,還是采用估價技術估算得出。
近年來,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距正在逐步縮小,部分銀行已經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會計報告。總體上看,我國金融產品單一,利率和匯率還未完全市場化,公允價值會計對金融市場影響仍非常有限。但隨著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與負債的比例上升,應不斷地從實踐中摸索和總結經驗教訓,及早防備公允價值定價的負面影響。
參考文獻:
1.高麗陽.公允價值的功與過―源于次貸危機的感想[J].經濟論壇,2009(3)
【關鍵詞】公允價值計量經濟危機會計
一、公允價值的定義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的劃分,公允價值有四個層次:第一,直接可獲得的市場價格;第二,公認模型估算的市場價格;第三,實際交易價格(無依據表明其不具有代表性);第四,企業特定數據,該數據能被合理估計,并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前面三個層次的價格幾乎完全體現了市場價格,而第四個層次,盡管數據由企業估計,但該數據還不能與市場預期沖突。在價格趨勢下行的市場中,應將資產估價提高,并表現出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二、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影響成因分析
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造成的影響可見下面的循環鏈。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跌——資產減計——股東權益減少——為滿足最低資本金要求,金融業被迫擴充資本——股價下跌,難以從股票市場籌資;負債籌資受影響——資金周轉有問題——被迫拋售金融資產——削弱投資者信心,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進一步下跌。
三、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分析
1、信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
從信息供給方來說,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確實比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更能反映企業的現時資產價值,也提高了公司間財務報表的可比性。如在歷史成本計量法下,市價波動較大的金融資產,各企業由于購入時期不同,會計報表上反映出來的數據也大相徑庭。信息使用者很難單從報表數據獲取各公司資產實際價值的信息中做出正確的判斷與決策。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各公司的相同金融資產用同一時期的市價在報表中列示,就解決了這一問題。
正如美國金融界指出的那樣,單一地按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財務報表上列示金融資產,不但加速了金融資產的減值,還加深了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現在各權威機構做出的解釋等,臨時將某些非衍生金融資產按現行市價為成本基礎進行重分類,轉而攤銷,或采取其他計價方法來反映公允價值,容易造成各企業各自為陣,對金融資產區別對待,從而誤導報表使用者。投資者無法簡單地從報表數據中看出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及判斷該價值的可靠性。
從信息需求方——報表使用者來說,并非不知道經濟衰退或繁榮對以公允價值計價的金融資產的金額會有影響,但卻不知道這種影響有多大,尤其是對企業持有的各種不同種類金融資產的影響分別有多大。將風險彈性加大,在繁榮期泡沫化和衰退期零值化的金融資產;與本身有較大成本基礎的金融資產,同時列示在報表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容易導致報表使用者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作為會計計量方式來說,最終目的是要以一種客觀的標準將資產負債的價值在企業財務報表上反映出來,為報表使用者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這種信息揭示的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財務報表的數據直接體現;二是通過財務報表附注的形式加以說明。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目的都是要讓使用者了解報表數據的實質,依據相關信息做出正確的決策。
建議措施:無論企業如何在報表中列示,都應在報表附注中明確披露各金融資產構成明細,包括品種、初始取得成本、目前市價、報表金額來源或計算方法、持有比例、持有時間、計價方法和以前期間對比數據等。因此,這些金融資產是否被高估或低估,報表使用者可以自己根據附注內容進行判斷,按照自己的風險偏好與對經濟狀況的預估進行決策。
2、資產特征與市價計量方式的矛盾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須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果資產不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者帶來的經濟利益低于其賬面價值,那么該資產就不能再予以確認或者不能以原賬面價值予以確認,否則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也無法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在經濟衰退時期,可能現時資產市價很低,但過于被低估的金融資產具有高度升值潛力,企業會選擇繼續持有該資產。同樣,在經濟高漲時期,如果存在泡沫,企業在將來的某一時點變現資產,很有可能就無法獲取現時資產市價所能帶來的收益。按現在的市價來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未實現的收益是不合理的,這違反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當金融資產的市價、未來可實現現金流量的現值中的高者都比賬面價值低,則無論該資產分類列示在哪一個項目下,都要確認減值對當期損益的影響,或以減值后的公允價值計價,或計提減值準備,以反映它的真實價值。這時僅僅重分類,而不計提減值準備,是有悖于會計準則的。
按原會計準則的規定,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等類別,規定該類金融資產只能用公允價值計量,并且交易性金融資產無法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列示于資產負債表,對資產使用范圍估計過窄,不能及時并真實準確地反映資產狀況。如果重分類時的價格無定價依據,且不進行減值測試,同樣不能反映資產的真實狀況。
建議措施:在特定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同時,由國家權威部門相關指數等指標,對企業金融資產定價進行指導,并由中介機構評估或審核。
3、資產期望價格與預期報酬率之間的矛盾
在市場衰退情況下,人們都期望資產能有一個較高的價格,但資產的預期報酬率卻在不斷下跌。
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看,Re=Rf+β×(Rm-Rf),Re:均衡的預期報酬率,Rf:無風險報酬率,Rm: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β:證券與市場的報酬相關系數。
當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低于無風險報酬率Rf時,對于風險大的證券來說,Re的值就小。在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時,公允價值的降低帶來損益表上損益的降低,從而進一步降低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
在市場衰退到一定階段時,市場預期報酬率顯然遠低于應有水平。這時,可以考慮采用其他辦法提高市場預期報酬率。
建議措施:采用類似于通貨膨脹情況下采用的物價指數,由相關機構根據政府統計部門統計數據,用一定的數學模型測算,并做出相應預期調整后,設定一個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各企業金融資產報表數據除以該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后的數據列示。該調整指數作為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用這種方式,可以較好地加強政府宏觀調控,也可以避免各個企業各自為陣,憑借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極端市況下公允價值的狀況。
4、價格正常波動與異常波動之間的矛盾
當金融資產短期需者眾多,瘋狂抬高資產價格時,資產的價格與價值是不吻合的,甚至相互背離的。這種短期內的價格波動,屬于異常波動。此時,采取與正常波動時同樣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是不能反映金融資產的內在價值的。
建議措施:為金融資產價格變動設定區間。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金額只能在價值變動區間內才予以確認。當價格變動超過區間時,將其劃分為另一種金融資產,不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往往短期內價格波動很大,因此,對于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的部分暫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將公允價值位于賬面價值邊緣的部分另行設置表外賬簿,進行記錄。在價格回轉時,先在表外轉回相關記錄,待達到賬面價值時,再將相關金融資產轉回至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賬簿上根據公允價值記錄相關資產。若實際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一年以后仍無價格回轉趨向,應根據實際情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四、結束語
以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方式,并在實踐中經過了一定時間的檢驗,關鍵是提供了有用、可靠的信息,滿足了各方依據該信息做出正確決策的需要。各企業要在公允價值計量這條高速公路上飛速前行,一方面要筑路人,即各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加強“道路”的檢修與保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對原準則做出調整與補充;另一方面,應要求企業提高自己的車輛性能,增強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才能避免在高速路上“遇坑翻車”的局面。
【關鍵詞】公允價值計量 經濟危機 會計
一、公允價值的定義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的劃分,公允價值有四個層次:第一,直接可獲得的市場價格;第二,公認模型估算的市場價格;第三,實際交易價格(無依據表明其不具有代表性);第四,企業特定數據,該數據能被合理估計,并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前面三個層次的價格幾乎完全體現了市場價格,而第四個層次,盡管數據由企業估計,但該數據還不能與市場預期沖突。在價格趨勢下行的市場中,應將資產估價提高,并表現出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二、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影響成因分析
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造成的影響可見下面的循環鏈。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跌――資產減計――股東權益減少――為滿足最低資本金要求,金融業被迫擴充資本――股價下跌,難以從股票市場籌資;負債籌資受影響――資金周轉有問題――被迫拋售金融資產――削弱投資者信心,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進一步下跌。
三、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分析
1、信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
從信息供給方來說,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確實比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更能反映企業的現時資產價值,也提高了公司間財務報表的可比性。如在歷史成本計量法下,市價波動較大的金融資產,各企業由于購入時期不同,會計報表上反映出來的數據也大相徑庭。信息使用者很難單從報表數據獲取各公司資產實際價值的信息中做出正確的判斷與決策。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各公司的相同金融資產用同一時期的市價在報表中列示,就解決了這一問題。
正如美國金融界指出的那樣,單一地按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財務報表上列示金融資產,不但加速了金融資產的減值,還加深了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現在各權威機構做出的解釋等,臨時將某些非衍生金融資產按現行市價為成本基礎進行重分類,轉而攤銷,或采取其他計價方法來反映公允價值,容易造成各企業各自為陣,對金融資產區別對待,從而誤導報表使用者。投資者無法簡單地從報表數據中看出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及判斷該價值的可靠性。
從信息需求方――報表使用者來說,并非不知道經濟衰退或繁榮對以公允價值計價的金融資產的金額會有影響,但卻不知道這種影響有多大,尤其是對企業持有的各種不同種類金融資產的影響分別有多大。將風險彈性加大,在繁榮期泡沫化和衰退期零值化的金融資產;與本身有較大成本基礎的金融資產,同時列示在報表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容易導致報表使用者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作為會計計量方式來說,最終目的是要以一種客觀的標準將資產負債的價值在企業財務報表上反映出來,為報表使用者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這種信息揭示的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財務報表的數據直接體現;二是通過財務報表附注的形式加以說明。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目的都是要讓使用者了解報表數據的實質,依據相關信息做出正確的決策。
建議措施:無論企業如何在報表中列示,都應在報表附注中明確披露各金融資產構成明細,包括品種、初始取得成本、目前市價、報表金額來源或計算方法、持有比例、持有時間、計價方法和以前期間對比數據等。因此,這些金融資產是否被高估或低估,報表使用者可以自己根據附注內容進行判斷,按照自己的風險偏好與對經濟狀況的預估進行決策。
2、資產特征與市價計量方式的矛盾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須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果資產不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者帶來的經濟利益低于其賬面價值,那么該資產就不能再予以確認或者不能以原賬面價值予以確認,否則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也無法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在經濟衰退時期,可能現時資產市價很低,但過于被低估的金融資產具有高度升值潛力,企業會選擇繼續持有該資產。同樣,在經濟高漲時期,如果存在泡沫,企業在將來的某一時點變現資產,很有可能就無法獲取現時資產市價所能帶來的收益。按現在的市價來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未實現的收益是不合理的,這違反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當金融資產的市價、未來可實現現金流量的現值中的高者都比賬面價值低,則無論該資產分類列示在哪一個項目下,都要確認減值對當期損益的影響,或以減值后的公允價值計價,或計提減值準備,以反映它的真實價值。這時僅僅重分類,而不計提減值準備,是有悖于會計準則的。
按原會計準則的規定,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等類別,規定該類金融資產只能用公允價值計量,并且交易性金融資產無法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列示于資產負債表,對資產使用范圍估計過窄,不能及時并真實準確地反映資產狀況。如果重分類時的價格無定價依據,且不進行減值測試,同樣不能反映資產的真實狀況。
建議措施:在特定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同時,由國家權威部門相關指數等指標,對企業金融資產定價進行指導,并由中介機構評估或審核。
3、資產期望價格與預期報酬率之間的矛盾
在市場衰退情況下,人們都期望資產能有一個較高的價格,但資產的預期報酬率卻在不斷下跌。
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看,Re=Rf+β×(Rm-Rf),Re:均衡的預期報酬率,Rf:無風險報酬率,Rm: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β:證券與市場的報酬相關系數。
當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低于無風險報酬率Rf時,對于風險大的證券來說,Re的值就小。在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時,公允價值的降低帶來損益表上損益的降低,從而進一步降低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
在市場衰退到一定階段時,市場預期報酬率顯然遠低于應有水平。這時,可以考慮采用其他辦法提高市場預期報酬率。
建議措施:采用類似于通貨膨脹情況下采用的物價指數,由相關機構根據政府統計部門統計數據,用一定的數學模型測算,并做出相應預期調整后,設定一個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各企業金融資產報表數據除以該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后的數據列示。該調整指數作為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用這種方式,可以較好地加強政府宏觀調控,也可以避免各個企業各自為陣,憑借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極端市況下公允價值的狀況。
4、價格正常波動與異常波動之間的矛盾
當金融資產短期需者眾多,瘋狂抬高資產價格時,資產的價格與價值是不吻合的,甚至相互背離的。這種短期內的價格波動,屬于異常波動。此時,采取與正常波動時同樣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是不能反映金融資產的內在價值的。
建議措施:為金融資產價格變動設定區間。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金額只能在價值變動區間內才予以確認。當價格變動超過區間時,將其劃分為另一種金融資產,不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往往短期內價格波動很大,因此,對于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的部分暫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將公允價值位于賬面價值邊緣的部分另行設置表外賬簿,進行記錄。在價格回轉時,先在表外轉回相關記錄,待達到賬面價值時,再將相關金融資產轉回至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賬簿上根據公允價值記錄相關資產。若實際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一年以后仍無價格回轉趨向,應根據實際情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四、結束語
以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方式,并在實踐中經過了一定時間的檢驗,關鍵是提供了有用、可靠的信息,滿足了各方依據該信息做出正確決策的需要。各企業要在公允價值計量這條高速公路上飛速前行,一方面要筑路人,即各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加強“道路”的檢修與保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對原準則做出調整與補充;另一方面,應要求企業提高自己的車輛性能,增強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才能避免在高速路上“遇坑翻車”的局面。
內容摘要:在金融危機中,公允價值計量被指責具有順周期效應,是金融危機產生的原因。本文認為公允價值陷入困境的原因,除了各自的利益博弈外,還包括公允價值自身的缺陷。因此,必須加大公允價值理論研究,完善非活躍市場的計價模型。
關鍵詞:金融危機 公允價值 會計準則
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因其更能反映交易、事項的經濟實質,被譽為其他計量屬性的目標。然而,自金融危機爆發后,公允價值計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公允價值計量的現實困境
金融危機產生于次貸危機。在經濟蕭條時,房價下降,利率上升,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就會有很多客戶不能支付貸款、違約,造成金融機構出現大量壞賬,而金融機構早已把這些不良資產證券化,成為金融衍生工具,其初衷是分散資產風險。然而,這些證券化的資產,會因一家借款人違約,導致多家相關機構壞賬,這樣次貸危機就產生了。加之美國居民超前的消費習慣,金融業過分追求利潤,無視風險,證券機構過寬的市場準入,監管部門的失職,金融危機就產生了。
人們在尋找對策的同時,把矛頭直指公允價值。2008年3月30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公允價值計量公告,指出交易不活躍的資產,企業管理層可以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運用自己的判斷進行計量。然后,FASB又了《FASB工作人員立場公告》,準許金融業對其處在信貸危機中的資產重新定價。2008年10月13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公告,企業可以按新準則重新歸類資產不必按市值計價。2008年10月15日歐盟議會通過了允許金融企業暫停使用公允價值的決議。同月日本、新加坡宣稱將修訂公允價值計量。2008年12月底,SEC《按市價計值會計研究報告》,認為暫停使用公允價值可能增加市場不確定性并進一步打擊投資者信心。
公允價值計量的理論困境
當前對公允價值的攻擊,主要包括順周期效應論、反饋效應論、定義假設矛盾論和降低會計信息質量論等。
順周期效應論。順周期效應論認為,從定義及計量方法的層次性看,公允價值具有市場客觀性和主觀判斷性雙重屬性,容易產生順周期效應。一是在市場高漲或低迷時,金融資產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容易被高估或低估;公允價值第三層次的估價具有模型風險。二是高估金融資產使金融業過于樂觀,低估金融資產,金融業又過于悲觀,經濟衰退時,降低金融業的抗風險能力。三是投資者會采取同向交易行為,加劇市場主體不理智情緒的共振。
反饋效應論。經濟衰退時,市場的定價功能缺失,使用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價格偏離價值過大,金融業確認大量的(夸大的)、未實現的、未涉及現金流量的壞賬損失,這種巨額虧損引起市場恐慌,投資者會大量拋售持有的金融衍生產品。這種有限理性和非理性拋售,進一步降低金融衍生產品的價格,迫使金融業再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這種反饋效應使金融資產陷入價格下跌―計提減值準備―投資者恐慌性拋售―價格進一步下跌的惡性循環中,使金融危機進入螺旋式失控狀態。
定義假設矛盾論。公允價值計量是某一時點的計量,即計量日。經濟衰退時,很多企業都不具備可持續性,因此,公允價值計量同可持續經營假設相矛盾,此時,金融資產的交易價格不公允、不理性、不情愿,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允價值。
降低會計信息質量論。公允價值因其具有不確定性、變動性和集合性,難以滿足會計信息可靠性的要求。比如模型的運用,變量的選擇極具個別性,得出的現值不真實、不可比,市場波動,價格嚴重背離價值,公允價值計量不能反映資產價值和企業價值(不具備相關性)。估價模型需要高等數學及資產評估等專業知識,這樣信息使用人看不懂模型計算出的現值,所以,公允價值計量也不具備可理解性。
金融危機中公允價值計量陷入困境原因分析
(一)利益博弈
金融資產若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在經濟蕭條、市價大幅下跌時,惡化的財務狀況,會計報表不會反映出來,避免投資者恐慌性拋售金融資產。因此,為逃避厄運,銀行業反對公允價值計量。比如,美國銀行業危機損害國會議員的利益,議員們要求廢止公允價值的另一原因是想獲得納稅人的支持,這樣政府的救援方案似乎代價要低些。
(二)缺乏完善的理論體系
公允價值概念模糊。公允價值內涵應具備四個特點:計量基礎是市場;假想交易;計量日是報告日;公允價值是估計價格,體現風險和不確定性。IASB認為,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可見定義沒有體現市場、假想交易、估計價格等特點。
公允價值準則不完整。公允價值準則分散于國際會計準則的各個部分,內容不一致。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8號》指出公允價值以最合適價格(即詢價)表示,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9號》說公允價值計量基礎是最有利市場,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0號》又說,公允價值指最相關市場。
(三)計量方法不成熟
定價不明確化。特別是在金融危機中,一些復雜金融資產使用公允價值,因為市場不活躍,需要重分類計量層次,高盛統計,2008年第一季度,這些產品的數量增長了近40%,使大量奇異產品出現定價混亂,一些抵押產品的定價借款者與貸款者常不一致。
定價主觀性大。由于流動性緊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必須使用估價模型,其準確性取決于模型的構建及簡化條件,而模型使用人常不能把握復雜金融資產的特性,加之變量的選擇市場不可觀察,定價偏差大,存在模型風險。
短期行為。經濟漲跌,金融資產價格劇烈波動,放大了金融市場的周期性,銀行業注重短期行為,避免投資于信用評級波動增大的行業,市場不活躍的金融資產、流動性緊缺、銀行的短期行為進一步加大公允價值計量誤差。
公允價值計量困境的解決對策
(一)完善公允價值理論體系
明確公允價值的含義。市場應該是有效的、理性的和活躍的;交易必須是自愿的、公平的。建立市場非活躍、非正常條件下公允價值操作指南。如非正常情況下,對金融資產重分類,交易日價格改為平均價格,避免價格波動的影響。
引入風險披露。擴大公允價值計量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人理解公允價值,當公允價值計量需要運用復雜的評估方法時,財務信息使用人需要分層次詳細披露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對當期損益的影響。同時,引入風險披露,披露項目估價關鍵影響因素、范圍估計、置信區間及引起公允價值變化的敏感因素,并從性質上詳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潛在的風險性質和程度。
建立目標導向會計準則體系。安然事件已充分暴露了規則導向會計準則的弊端。原則導向會計準則職業判斷的空間太大,會使不同的企業產生不同的判斷,會計信息可比性降低。而目標導向會計準則既貫徹了會計目標,反映了交易的經濟實質,又有了足夠的操縱指南,使準則能在一致的基礎上得到應用,減少盈余管理的空間。
(二)完善金融體系相關規章制度
在此輪金融危機中,發生資產減記惡性循環的部分原因在于金融機構有最低資本金限制,從而產生連鎖反應。此外,銀行會盯住一個固定的杠桿比率(比如資產/權益),這會使公允價值具有順周期性特征。當金融機構的證券價格上升時,為維持固定的杠桿比率,對證券的需求增加將推高證券的價格,這反過來又會促進資產負債表的擴張。同理,當證券價格下跌時,為了維持固定的杠桿比率,將會導致過多的證券拋售,反過來又加劇了資產負債表的收縮。因此,完善金融體系相關規章制度比暫停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更為有效。
(三)加強政府監管
一個完善、公開、透明、有效的金融資產價格市場,可降低會計人員估價的主觀性,減少信息不對稱,為信息使用人利用其它參考資料分析某一公司的業績提供方便。另外,政府監管能使市場發揮最大效用。政府還應制定有關公允價值的法律,對企業違背公允價值處理規定的酌情給予行政、民事、刑事上的處罰。加強資產評估機構建設,給予政府監管技術支持。
(四)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會計人員是會計準則的使用者、執行者,會計人員專業知識、職業道德水平的高低關系到會計準則使用質量。加快會計人員素質建設,能夠使他們正確地運用公允價值,客觀地進行職業判斷。
參考文獻:
1.魏明海,龔凱頌.會計理論.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
套期保值(以下簡稱套期),是指企業為規避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指定一項或一項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預期抵消被套期項目全部或部分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
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公允價值套期的價值變動源于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現金流量套期的現金流量變動源于已確認資產或負債、很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有關的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
公允價值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公允價值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對于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一部分的利率風險公允價值套期,企業對被套期項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可按下列方法處理: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資產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資產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負債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負債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
被套期項目是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工具的,按照準則對被套期項目賬面價值所作的調整,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間內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對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的相關項目,也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相關的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的期間內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不切實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上述調整金額應當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攤銷完畢;對于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應當于相關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前攤銷完畢。
被套期項目為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相關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購買資產或承擔負債的確定承諾的公允價值套期中,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已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應當調整履行該確定承諾所取得的資產或承擔的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在稅務處理上,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損失,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應當允許扣除。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被套期項目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應當按照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處置境外經營時,上述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在稅務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有別于現金流量套期的處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按照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因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在企業收回或實際處置時,才允許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的計稅基礎。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公允價值套期的價值變動源于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現金流量套期的現金流量變動源于已確認資產或負債、很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有關的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
公允價值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公允價值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對于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一部分的利率風險公允價值套期,企業對被套期項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可按下列方法處理: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資產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資產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負債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負債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
被套期項目是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工具的,按照準則對被套期項目賬面價值所作的調整,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間內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對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的相關項目,也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相關的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的期間內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不切實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上述調整金額應當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攤銷完畢;對于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應當于相關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前攤銷完畢。
被套期項目為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相關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購買資產或承擔負債的確定承諾的公允價值套期中,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已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應當調整履行該確定承諾所取得的資產或承擔的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在稅務處理上,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損失,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應當允許扣除。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被套期項目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應當按照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處置境外經營時,上述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在稅務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有別于現金流量套期的處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按照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因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在企業收回或實際處置時,才允許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的計稅基礎。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