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方法8篇

時間:2023-06-16 09: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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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法

篇1

[關鍵詞]用友總賬系統;建設開發成本;合同管理;精細核算

目前,會計人員針對建設開發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兩種方式,一是賬外建立合同臺賬管理,另一是請軟件工程師進行二次開發出合同管理模塊。賬外建立臺賬管理的缺點是合同登記在賬外進行與賬務處理不同步,做完帳再去登記臺賬重復勞動且強度大,容易脫節,容易出錯。二次開發編制的合同管理模塊與賬務無法實現完全對接,合同前期會計人員就需要參與,合同管理人員不具備會計職能,會計人員又不具備合同管理職能,導致使用起來不流暢,且二次開發費用非常昂貴。為了使龐大的成本費用做到精細化核算,為管理決策提供詳盡的財務數據,分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對此,筆者根據自己的實踐,靈活運用總賬系統的會計科目核算、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往來核算,實現對各個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執行情況系統管理。現就開發成本合同管理的相關設置方法介紹如下。

1開發成本科目設置

一個房地產企業在一套帳內要核算幾個開發項目,在開發成本下的二級會計科目應該設置建設項目名稱,如××花園小區項目。把開發建設項目名稱作為會計科目核算對象的好處,一是可以很直觀地在一個科目下完全反映出項目成本費用,二是可以按照成本費用實際入賬時間順序反映,三是可以方便地完整打印出項目成本明細,便于審計分析。在設置開發成本二級科目的建設項目名稱時,同時掛接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輔助核算。在輔助核算選項下,分別在部門核算、供應商往來、項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內打上勾即可。

2部門輔助核算設置

要靈活運用用友軟件里的部門輔助核算,不要將部門輔助核算只理解為公司管理部門。可以將部門輔助核算作為需要的一項核算功能來使用。在軟件提供的機構設置下的部門檔案中設置一個“合同付款節點管理”部門,在這個部門下,設置“預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圖1所示。

3項目輔助核算設置

用友軟件的項目輔助核算是針對公司在一個賬套內核算多個建設項目而開發的一項非常實用的輔助核算方法,項目輔助核算設置好后,在會計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設置完成,多個建設項目共享,可以更加精細化地核算成本開支情況,可以自動分門別類歸集匯總。利用項目輔助核算的這一功能,可以將涉及建設項目成本各個類別的合同設置為項目輔助核算的項目目錄。

3.1項目輔助核算大類設置方法

進入基礎設置基礎檔案財務項目目錄,出現項目檔案設置界面,點擊上圖中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管理”,將待選的這兩個成本科目移到右邊已選科目內,意思就是這兩個成本科目在“項目管理”內進行輔助核算,點擊確定。然后,點擊項目分類定義,項目輔助核算主要用于建設項目成本輔助核算,作為房地產企業,房建成本分類遠遠大于10,因此,必須要修改項目規則,要將“項目編碼規則:1”變為2,這樣改變后就可以滿足成本的精細化分類要求了。可以在新項目大類名稱中將軟件自帶的“項目管理”改成喜歡或更直觀的名稱,如“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項目核算分類名稱設置方法

項目核算分類名稱,實際上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成本類別分類。這個分類要根據各個公司具體的會計政策、核算方法、房建工程的分包形式來確定。如果是采用全面總承包形式,成本分類就相對簡單些,如果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類就相對復雜些。以下就以工程總承包形式來研究分類名稱設置的步驟。大致分:土地及拆遷補償、前期工程費用、主體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配套工程費用。

3.3項目目錄設置方法

所謂項目目錄,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將各個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無合同費用根據費用性質在分類項下設置成項目目錄。如,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及拆遷合同費用、可研、地勘、設計等合同、××標段主體承包合同、××設備安裝采購合同等。點擊“項目目錄”,同時,點擊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大類“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點擊“維護”出現圖2所示界面。點擊菜單欄上的“增加”菜單出現圖3所示界面。“項目編碼”可以按前面的兩位數按成本大類的編碼做為合同的所屬分類編碼,后四位數是流水號。這樣會計人員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根據成本分類首先確定前面兩位數,然后按照合同到來的流水號對合同進行編碼,并可以輕松排序將成本合同進行分類。到此為止,工程建設項目成本歸集涉及到的科目設置、付款次數管理設置、“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錄設置的框架設置全部設置完畢。

4填制成本類會計憑證方法

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時,要做幾個判定:一是要判定這筆款屬于哪個建設項目,以便在開發成本下準確選擇二級科目中的建設項目;二是要判定這筆付款是第幾次付款,以便在部門核算的付款次數管理中選擇第幾次付款;三是要判定這筆合同付款屬于哪個成本類別,如果是首次付款以便將這份合同正確增加到成本分類中去;四是要確定這家單位是哪家供應商。這些基本涵蓋了合同管理的幾個基本要素了。

5利用UFO報表系統自動生成各個合同執行情況統計表的設置方法

篇2

2、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合同管理人才。

3、建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

4、建立合同管理目標制度。

篇3

【關鍵詞】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方法

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施工過程中的最高的行為標準和行為準則,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核心部分。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加強合同管理,首先要牢固樹立企業形象,本著依法治理企業的要求,對于合同管理要牢固樹立其法制觀念、對于合同管理義務要自覺進行履行和熟知、對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風險要提出一系列避免措施,并制定相關方案,從而應對企業在市場中所面對的一系列競爭,有力保證企業的應變能力,保護施工企業建設工程的合法權益。其次,從施工企業的管理角度層面上講,定期組織一系列有效的檢查指導工作、監督管理措施等經濟活動,以保證合同管理游走于企業施工建設工程項目的任何一個環節,且在施工和結算正常運行的過程中不出現任何差錯和漏點,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最為有效的措施,它保證了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強化全員的管理意識

作為一項重要經濟管理工作的合同管理,它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作為如此重要的管理工作,它的設計面比較廣,因此要將合同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即人人都重視、人人都有著強化管理的意識。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和經濟管理部門要將管理意識進行規范化,確保合同管理的高度重視性,并且在全員范圍內形成合同管理的強化意識和人人參與意識。各級相關管理部門要實行管理落實到位的措施,緊密銜接好合同管理全過程,做到落實到位、控制有效、檢查到位、反饋及時,將合同管理工作全過程進行規范和管理好。

二、抓好合同管理的簽約和履約

合同管理過程必須保證是規范化管理的,并且管理措施貫穿于全過程中,規范管理主要應該做好:

1.訂立合同前的管理。施工企業建設工程在進行合同簽訂前的合同管理針對方主要是工程建設方,即對發包人的工程項目信息進行相關評審,且與經濟效益相掛鉤。施工企業要定期組織好對于項目經理、合同管理人員等的相關培訓工作,開展合同管理法的法律和法規教育,可以邀請合同管理的職能部門做此方面的培訓工作。同時,施工企業要進行合同法律法規內部宣傳工作,將重合同守信用工作進行到底。

2.合同談判簽訂的管理。發包人所對應的程序是施工企業建設合同談判和簽訂,由于發包人是企業談判的對象,所以發包人也是合同簽訂的對象。施工企業建設工程合同談判本著平等一致、協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則與發包人進行實質性的合同談判,并且在談判之前,對于發包人是做過調查和了解的,即認定其的項目工程承擔能力方進行談判。施工企業逐條研究發包人的招標文件要求,確定承諾性。鑒于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繁多的內容,大多情況下對于發包人的合同條款都是經過談判的。在與發包人談判時,在依據通用條款的條件下,結合協議書和專用條款進行,對于承包人所承擔的義務條款項,應該引起充分重視。談判后,如果雙方對于合同管理的各項條款沒有見解,并且達成一致意見,合同文件便可立即簽訂。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企業施工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所以在進行施工合同的履約方面,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必須包含在內.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要明確各自的權力和責任,對于合同管理必須依法實施,依法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為確保合同管理的圓滿完成而依法實施。(1)執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業建設部門應該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的各項目標、任務、權力和義務等,對于合同的執行情況,施工方應該定期對項目部進行反饋內容:招標文件、圖紙、招標資料和合同文本等。對于變化的合同文本,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工程洽商記錄的辦理工作,收集有關雙方的變更資料。對于項目部所反饋的信息,經營處和法規處要及時分析其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如果出現大的誤差,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匯報,收付工程款情況、合同重要內容等也要及時進行匯報,對于出現的合同違約情況是由于非施工方造成的,必須及時報送建設規劃部門,研究原因,找出責任人,具體內容將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2)合同履約過程管理。一是項目部要做好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和資金方面的控制工作,切實履行好施工方的義務。要按照合同所規定的工期時間,制定施工計劃方案、組織好有關進度的工作,如果中間出現延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可行的趕工措施,以確保合同工期的順利進行。要嚴格依據合同管理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檢查制度的執行,以應對發包人、建立的質量檢驗工作,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工作要保質保量進行供應,確保工程質量。對于施工項目的預付款和進度款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并辦理工程的竣工結算,工程款進行結清。同時,還要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供相關竣工資料并參與竣工驗收工作,此外,對于質量保修期必須履行到位。二是對于履約期間產生的一系列動態管理,必須嚴格加強和管理,以防違約事件的發生。項目部在做好各項工作的同時,必須對合同的實施和進行狀態進行跟蹤對比,及時糾正錯誤,本著效益為先的原則,提高經濟效益。在這種情況下,才能夠向施工單位提出承包價格,做到有理可依。三是加強合同履約期索賠與反索賠管理。承包商為了減少項目損失,依據合同條件的變化提出索賠要求;客戶根據合同管理規定將工期的拖延、質量問題無法彌補的和責任人事故進行反索賠。對于項目管理工作施工方必須在簽約后及時進行,對于一些技術資料等及時進行歸檔管理,重要性的資料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和客戶代表進行簽證,變更性的重要內容必須經雙方簽訂,為索賠和反索賠提供重要的保證依據。

三、建立健全網絡管理

將合同管理機構、制度和人員落實到位,以層層建立合同領導小組的方式進行,確立相關管理部門,如歸口管理部門(公司經營處)、配合部門(法律處)。研究的可行性內容是:首先,做好調查工作,即施工方主題資格性的合法調查。主要調查內容為: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依法注冊和登記。其次,做好施工方資信和履約調查工作,即施工方應該具備一定的社會信譽度和資金保障。再次,做好施工活動的合法性調查工作,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前,必須具備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進行。

合同的簽訂過程漏洞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減少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的漏洞,確保嚴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合同管理,采取施工合同的三權相對對立(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企業經營處人員在辦理合同談判和形式洽談權前要依據所授權的范圍,進行辦理合同權限辦理以內的合同談判;對于洽談所形成的的合同文本,施工處法規人員和顧問要進行審查,然后交由企業領導進行審批,最后由企業經濟處人員進行對外簽訂合同手續的辦理工作。

總之,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就是施工企業從上向下建立起的一支專業管理隊伍。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勢必要求更加規范化和合理化。作為建設方和發包方而言,要嚴格按照合同管理進行實施項目建設工作,確保合同管理方法得當,措施切實有效可行,嚴格化、標準化進行運作合同管理法,確保建設施工期間不必要事件的發生,使得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順利進行下去。

參 考 文 獻

[1]劉爾烈,劉戈.項目采購與合同管理.天津大學出版社,2010.(5)

篇4

[關鍵詞]裝備;采購;合同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圖分類號]E2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1

1 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環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

1.2 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一規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 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 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督工作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范和統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 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籌協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 結 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環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一化、系統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篇5

關鍵詞:設計合同 管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合同成立后,當事人雙方均需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和全面履行原則完成合同約定的本方義務。按照規范文本的規定,合同履行的管理工作應重點注意以下方面的責任。

1合同的生效與設計期限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生效。設計合同采用定金擔保,合同總價的20%為定金。設計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發包人應在合同簽字后的3日內支付筆款項,設計人收到定金為設計開工的標志。如果發包人未能按時支付,設計人有權推遲開工時間,且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1.2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是判定設計人是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標準,除了合同約定的將會設計文件(包括約定頒獎移交的設計文件)的時間外,還可能包括由于非設計人應承擔責任和風險的原因,經過雙方補充協議確定應順延的時間之和,哪設計呂發生影響設計進展的不可抗力事件;非設計人原因的設計變更;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事件對設計進度的干擾。

1.3合同終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驗收工作,或委托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完成施工安裝驗收,設計人為合同項目的服務結束。

2發包人責任的合同管理

2.1提供設計依據資料

2.1.1按時提供設計依據文件和基礎資料。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一次性或陸續向設計人提交設計的依據文件和相關資料,以保證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順延;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進行專業工程設計時,如果設計文件中需選用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應由發包人解決。

2.1.2對資料的正確性負責。盡管提供的某些資料不是發包人自己完成的,如作為設計依據的勘察資料和數據等,但就設計合同的當事人而言,發包人仍需對所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2.2提供必要的現場工作條件

由于設計人完成設計工作的主要地點不是施工現場,因此,發包人有義務為設計人在現場工作期間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便條件。發包人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的方便條件可能涉及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使得條件,以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2.3外部協調工作

設計的階段成果(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應由發包人組織鑒定和驗收,并負責向發包人的上級或有管理資質設計審批部門完成報批手續。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發包人應將施工圖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準、規范執行情況等內容的審查。發包人和設計人必須共同保證施工以下條件:

2.3.1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體系)的設計穩定、安全、可得;

2.3.2設計符合消防、節能、環保、抗震、衛生、人防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規范;

2.3.3設計的施工圖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

2.4其他相關工作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合同約定委托范圍之外的服務工作,需另行支付費用。

2.5保護設計人的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遵循合理設計周期的規律

如果發包人從施工進度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考慮,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將會設計文件時,須重復設計人同意。設計的質量是工程發揮預期效益的基本保障,發包人不應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的規律,強迫設計人不合理地縮短設計周期的時間。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的協議后,發包人應支付相應的趕工費

3設計人責任的合同管理

3.1保證工程設計質量是設計人的基本責任。

3.1.1設計人應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資料,在滿足國家規定的設計規范、規程、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按合同規定的標準完成各階段的設計任務,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質量負責。在投資限額內,鼓勵設計人采用先進的設計思想和方案。但若設計文件中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可能影響工程的質量或安全,而又沒有國家標準時,應當由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論證,并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技術專家委員會審定后方可使用。

3.1.2負責設計的建(構)筑物需注明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3.1.3對于各設計階段設計文件審查會提出的修改意見,設計人應負責修正和完善。

3.1.4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需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3.1.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均屬于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行為,要追究設計人的責任。

3.2各設計階段的工作任務

3.2.1初步設計。包括

3.2.1.1總體設計(大型工程)

3.2.1.2方案設計。主要包括:建筑設計、工藝設計、進行方案比選等工作。

3.2.1.3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主要包括:完善選定的議案;分專業設計并匯總;編制說明與概算,參加初步設計審查會議;修正初步設計。

3.2.2技術設計。包括:

3.2.2.1提出技術設計計劃。可能包括:工藝流程試驗研究;特殊設備的研制;大型建(構)筑物關鍵部位的試驗、研究。

3.2.2.2編制技術設計文件。

3.2.2.3參加初步審查,并做必要修正。

3.2.3施工圖設計。包括:

3.2.3.1建筑設計。

3.2.3.2結構設計。

3.2.3.3設備設計。

3.2.3.4專業設計的協調。

3.2.3.5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3.3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委托設計的工程中,如果有部分屬于外商提供的設計,如大型設備采用外商供應的設備,則需使用外商提供的制造圖紙,設計人應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并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3.4配合施工的義務

3.4.1設計交底。設計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前,需向施工承包人和施工監理人說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以保證施工工藝達到預期的設計水平要求。

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如果在1年內項目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應負責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設備監理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以補充協議商定。

3.4.2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設計人有義務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如屬于設計變更的范圍,按照變更原因確定費用負擔責任。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設備監理服務合同。

3.4.3工程驗收。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參加工程驗收工作。這些約定的工作可能涉及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試車驗收和竣工驗收。

3.5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4支付方面的合同管理

4.1定金的支付

設計合同由于采用定金擔保,因此合同內沒有預付款。發包人應合同簽訂后3天內,內傳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中期支付中,定金不參與結算,雙方的合同義務全部完成進行合同結算時,定金可以低作設計費或收回。

4.2合同價格

4.2.1在現行體制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工程設計費的管理規定。簽訂合同時,雙方商定合同的設計費,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4.2.2如果合同約定的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需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4.3設計費的支付與結算

4.3.1支付管原則:

4.3.1.1設計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相應報告、成果或階段的設計文件后,發包人應及時支付約定的各階段設計費;

4.3.1.2設計人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發包人應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4.3.1.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3.1.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4.3.2按設計階段支付費用的百分比;

4.3.2.1合同簽訂后3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

4.3.2.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后3天內,發包人應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

4.3.2.3施工圖階段,當設計人按合同約定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后,發包人應依據約定的支付條件、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和時間,分期分批向人支付剩余總設計費的50%。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5設計工作內容變更的合同管理

設計合同的變更,通常指設計人承接工作范圍和內容的改變。按照發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5 .1設計人的工作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5 .2委托任務范圍內的設計變更

為了維護設計文件的嚴肅性,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不應隨意變更。發包人、施工承包人、監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如果發包人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時,應當首先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過修改的設計文件仍需按設計管理程序經有關部門審批后使用。

5 .3委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的變更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發包人需要委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設計變更工作,如變更增加的設計內容專業性特點較強;超過了設計人資質條件允許承接的工作范圍;或施工期間發生的設計變更。設計人由于資源能力所限,不能在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等原因。在此情況下。發包人經原建設工程設計人書面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責任,設計人不再對修改的部分負責。

5.4發包人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違約責任的合同管理

6.1發包人違約責任

6.1.1發包人延誤支付。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1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2審批工作的延誤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合同項目停緩建,均視為發包人應承擔的風險。設計人提交合同約定的設計文件和熟讀烏煙瘴氣一,按照設計人已完成全部設計任務對待,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結清全部設計費。

6.1.3因發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暗無天日 ,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設計人的違約

6.2.1設計錯誤

作為設計人的基本義務,應對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還應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要求設計人的賠償責任按設計合同約定的工程實際損失的百分比計算。

6.2.2設計人延遲完成設計任務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規定交付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時間,每延誤1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3因設計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篇6

關鍵詞:事業單位;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方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完善,事業單位的物資供應環境市場化的傾向十分明顯,但其經濟合同管理的手段相對落后,尤其是對各種數據的處理上手工操作還占較大比例,這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很難適應。為此,探討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的方法,對于改進事業單位的財會工作迫在眉睫,至關重要。

一 完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的框架

任何一種管理形式都有其特有的框架和結構,經濟合同也不例外,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框架是以市場經濟和物資供應為前提進行的,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即思想體系、組織體系、制度體系、效益評價體系。

第一.思想體系包含了四個方面的內容:(1)體系的宏觀基礎即有秩序的市場經濟和物資供應管理體制;(2)體系的價值序列為法-理-情;(3)體系的立足點為自律和自衛;(4)體系的理論基礎即知識性,包括法律、法規、系統控制、信息論、電腦技術、效益分析;邏輯性,包括目標設立與優化、人才培訓、機構制度完善、標準化和實踐等,時間性,包括合同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后期管理等。

第二,組織體系的主干是:主體決策——業務制衡——全程控制。一是審批采購計劃和訂立合同;制訂合同管理制度;解決合同簽訂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研究決定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獎懲等。二是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承辦經濟合同管理的具體任務;三是各業務部門配備一批熟悉業務知識和具有豐富合同管理經驗的專(兼)職合同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本部門的合同,向上反饋合同管理信息等。

第三,制度體系主要包括:(1)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即對本單位合同實行由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全面統一管理合同的制度。(2)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對外簽訂合同一律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書面授權委托,授權人或復人在規定的權限、范圍、期限內簽訂合同。(3)合同審查制度,即規定各有關部門在合同審查中的職責、審查程序、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時限,保證合同正確簽訂履行的制度。(4)市場調研和市場競價制度,即在合同訂立前對合同標的價格、質量和廠家品牌等進行市場調研,了解市場行情、采取招議標訂貨、批量訂貨、等方式,優選供應廠商,努力追求物資的功能價格比最優化。(5)主體資信調查制度,即在合同訂立前對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譽情況及委托人等進行認真考察,并逐一建立起客戶檔案。資信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方單位是法人還是其他經濟組織,是個體工商戶還是農村承包經營戶;對方單位的地址、規模、性質、主管部門、成立的時間、注冊資金數額;通過審查營業執照,看合同標的是否屬于對方經營范圍,確保有履約能力;企業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品性、學識是否優良t委托人資格是否真實,合法,手續是否齊全t通過稅務部門咨詢,看對方近三年經營效益狀況,對方所持的營業執照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每年及時參加了年檢。(6)文本審查制度,文本審查是簽約的實施階段,其目的是保證合同合法、合理,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因此在文本審查時要嚴格把握。文本審查的主要內容有:看合同對方名稱是否與合同專用章一致;看合同標的條款是否明確、合法,保證不屬于禁止(或限制)流通物;看標的數量是否確定計量單位是否明確,不得含糊不清或模棱兩可;看標的質量條款標準及其代號,編碼是否正確,保質期限是否明確,看價格或酬金是否有約定,計算方法是否正確,總標的額是否正確,貨物履行期限、地點、方式是否有明確約定,結算方式、時間約定是否明確,是否合法,違約責任條款中違約金約定是否合法,如無法律規定,數額是否恰當,是否能有效地制約對方;看糾紛解決方式條款地點、機構選擇是否正確、恰當,是否對我方有利,如選擇仲裁條款書寫是否規范;雙方約定條款是否合理、合法和必要。(7)履約檢查制度,其目的是通過將履行情況與合同約定相比較,找出兩者之間的差距,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履約檢查的主要內容有:看是否按合同約定方法、時間、地點進行了標地物交付;看價款或酬金支付是否嚴格遵守合同規定,是否有逾期現象;看貨物包裝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發生違約或糾紛是否追究對方單位的違約責任,糾紛發生后是否按合同約定方式或法律法規方式解決。如需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是否在有效期內辦理起訴或申請仲裁手續。(8)限額審批制度,對于不同類別的物資采購合同在審批會簽后,規定限額以上的合同還要分別由主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簽批,再由合同部門審核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效益評價體系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1)評價的指標體系。(2)效益的評價方法。(3)合同成本的構成。

二 實行全面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時,要注意其可操作性,不脫離現狀又不停留于現狀,從現狀向既定的目標過渡。力求現實性與超前性相統一,理論性操作性與實際可操作性相統一,既滿足現實應用的要求又為以后的發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淺的表面分析、現象羅列和一般化經驗總結上,要著力于目標管理和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等現論的運用上,由此可達到以下三個目的:(1)探索一個具有科學性、可行性和階段性的管理目標;(2)制訂一個具有整體性、層次性、協調性和開放性的完整管理體系;(3)確立一個具有動態的,受信息調節而又符合法律規范的控制體系。

在事業單位的對外經濟合同中,應把所有的物資采購業務納入合同管理,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事業單位整體效益上,對反映經濟活力契約化水平的各項指標實行全額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規范使用合同文本。對合同文本使用率、合同簽訂率、合同簽證率、合同限額審批率等主要指標實行全額目標管理均力求達到100%。二是實行合同全過程管理。簽訂合同前要根據事業單位生產需要提出合同采購計劃和簽訂申請,批準后洽談、草簽合同,再提報上來進行集體審批,簽訂合同后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督促履行,合同履行后辦理結算手續;合同發生糾紛后,依法進行處理。三是運行業務合同化機制。事業單位所有的對外業務都要全部簽訂合同,做到無合同不采購,無合同不驗收,做到無合同不結算,無合同不付款。

篇7

【關鍵詞】模糊數學;工程合同;管理體系

1.引言

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承包商參與建設生產和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的要求,改進和完善內部管理系統。合同管理系統就是內部管理系統中一個關鍵因素。依照我國合同法和相關的建筑法規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等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樣本,以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目前模糊數學已應用在重要領域的開發和研究。借助這種概念對研究對象進行判斷、評價、推理和決策,人們已為模棱兩可的概念找到了一個模糊集來描述。比如模糊聚類分析、模糊模式識別、模糊綜合評價、模糊邏輯、模糊預測、模糊控制,模糊信息處理。這些方法構成了模糊系統理論,它已經在醫學、氣象、心理、經濟管理、石油、地質、環境、生物、農業、林業、化工、語言、控制、遙感、教育、體育等其諸多領域中得到應用。

模式識別是計算機應用的一個重要領域。人的大腦在有效地處理復雜的問題方面精度是較低的。模糊數學使計算機大大提高模式識別功能,它可以模擬人類神經系統活動。在工業控制領域,應用模糊數學可以使空調更加合理的控制溫度,洗衣機可以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并提高效率。模糊數學已成為現代科學管理和決策系統必然的、有效的方法。

例如,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模糊集可以描述建設項目設計階段發生的現象:1.提交不同階段的設計文件并同時支付相應階段的設計費用;2.提交施工計劃的最后一部分并進行設計費用的結算;3.用于初步設計及編制概算設計費用按實際花費支付,設計委托雙方簽署補充協議對施工圖設計的實際設計費用進行估算,在完成施工圖紙設計及施工圖預算文件編制時,實行多退少補;4.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有設計費用的準備存款。

在建設工程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運用模糊數學方法,將影響質量、進度、費用等諸多復雜的、不確定和不精確的人工、材料、機械、方法及環境等因素,進行判斷、評價和決策,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并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管理和控制。

2.模糊數學方法

2.1模糊集

模糊數學是運用數學方法來處理模糊現象,即處理不確定性和不精確的新方法,它既可以用于自然科學,也可以用于社會科學。

在設計的不同階段,依照委托勘察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要求,雙方簽署各階段協議,規定一方應提交勘察設計的內容和日期等信息,另一方應將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日期,作為合同的附件,建立模糊數學公式,如公式1所示。

2.2模糊數學方法

模糊現象很難明確客觀事物之間的界限劃分。它提供了客觀事物識別和分類,并在事物的概念中得到反映。模糊現象可以作為一個明確的概念來反映明確,同時也可以作為一個模糊的概念去反映模糊。例如,高和短、美與丑、清潔和污染、富裕和貧瘠,甚至象人與猿之間,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生物和非生物等等,都是對立的概念,沒有絕對的清晰界限。

截然不同的概念是剔除模棱兩可和抽象的概念而達到精確和準確。模糊集不是簡單的放棄模棱兩可的概念,而是如實地反映了原始意義上人們使用的模糊概念。科學家從實踐活動中總結出一種交互的原則:當系統的復雜性不斷增加,我們可以使系統的功能準確,然而有意義描述的能力將會相應減少,直到它達到一個閾值,超過它的精確和有意義將呈現兩個互斥的特點。如公式2表示。

即,涵義的復雜性越高其準確性越低。復雜性意味著因素諸多,當其中的一些主要因素變化時,將很難準確的把握其變化的動向。當不能對所有的因素和過程做出準確的調查時,就抓住主要的部分而忽略次要的部分。若給出一個系統描述,往往也帶來了歧義。傳統的數學方法用于模糊系統分析將導致理論和實踐之間的較大差距。因此,運用模糊數學研究和處理模糊現象的方法就成為了必然。模糊數學用準確的數學語言來描述模糊現象,是基于概率理論的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的方法。它不同于傳統的方法論,能更好地反映客觀存在的模棱兩可的現象。使用模糊決策技術描述模糊系統顯得自然而有效。如公式3所述。

中國學者對模糊數學的研究發展的非常速度,有很強的研究團隊,建立了中國模糊集和系統學會。目前,模糊數學理論已經運用在地質勘探、環境、工商管理、生物學、心理學等領域,取得了很好的應用效果。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體系

3.1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主體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業主和承包商、監理單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在項目建設中,對合同實施管理,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預防合同糾紛,制裁侵犯他人利益,并確保項目合同的實施的一系列活動。如公式4所述。

從工程合同管理中可以看到,處于不同的工程項目合同主體,無論是甲方或是乙方,主體不同,其合同的管理方法就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如:首先,選擇相關人員參與合同的修訂,確定合同金額,因此熟悉合同的內容和理解合同條款是一致的;其次,清楚合同雙方的義務和權力,促進合同的執行,更好的實現合同的效果;最后,違反合同的一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告,獲得相應理解并及時補償對方的損失,以便更好的履行合同。

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后,合同的甲乙雙方就合同條款的選擇達成一致。乙方堅持使用ICE合同文本,這是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和聯邦土木工程承包商聯合會頒布的土木建筑合同文本,而甲方則堅持使用建設工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不完整的,不符合國際慣例,是我國強制性的合同文本。如果乙方來起草合同的文本,主要是ICE合同內容。乙方于1995年6月23日提出了合同條款,雙方在6月24日簽署該項合同。

若因甲方乙方未能就上述要求和規定的期限達成一致,甲方可以要求其他的施工單位來施工,發生的建設費用乙方有權扣除,并就支付相關費做一個簽證。

3.2適用于建設項目合同的標準、規范

工程中沒有可以適用的標準規范,當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約定。首先,業主對承包商在時間、施工技術方面提出要求,承包商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施工要求施工并得到業主的認可;如果業主需要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開發人員都負責提供中文翻譯。購買、翻譯和完善標準規范,是工程開發中的成本,由業主承擔。

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圖紙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圖紙是由業主或經工程師認可的承包商來提供以滿足所有承包商的要求(包括支持指令和信息)。工期、質量、數量和按要求提供的施工圖紙,但同時也要確保施工質量。用公式5表示。

施工項目管理系統的建設合同中的圖紙,要求業主提供的圖紙(通過設計合同,業主委托設計單位的設計)。設計合同規定,發包人應當完成以下工作:(1)發包人應按照特殊條款約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提供圖紙。(2)如果承包商需要增加圖紙或繪圖份數,發包人應當代為復制。合同復制是意味著業主應負責圖紙的正確性。(3)如果圖紙要求保密的,應當承擔安全措施的成本。

4.基于模糊數學方法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

4.1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

在工程中,有一些施工圖紙的設計或臨時工程的設計可能是由承包商完成。如果在合同中約定,承包人應在允許的范圍內,按其設計資質要求并得到工程師的認可,發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在這種情況下,工程圖紙管理側重于對承包商設計的審查。使用接近程度的概念,接近度1-距離(距離設為標準)。這種“度”概念的直接反映,越接近說明水平是“高”的,所以它僅僅是一距離。模糊集的接近定義用方程6式表示。

4.2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運行效果

在建設項目的承包商和業主內部管理過程中, 合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是合同雙方的行為準則和法律基礎,雙方履行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糾紛的依據。用數學方法處理和定量描述模糊系統似乎相當復雜。用公式7表示。

模糊數學將不確定的事物作為研究對象,而模糊集是用來滿足描述復雜事情的需要且找到一種解決歧義的對象,用確切的模糊集理論來進行確定性的數學和不確定性的數學分析。如上圖所示。

分析公路設計階段重要位置的工程造價控制以及成本失控的原因,建立模糊數學理論的模糊綜合評判模型。利用模糊層次分析法確定影響因素的分析權重,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技術和經濟分析方法,有效控制建設工程成本。

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妥善保護好已完工程和購買的材料、設備以及完成十天內轉移。業主應為乙方機構撤出提供必要的便利,乙方應按要求將機械、設備和人員從建筑工地撤出。乙方未能完成轉移到未經授權的地段,應賠償所有給業主造成的損失。乙方根據要求完全退出了建筑工地,辦理完決算后進入付款程序。

甲乙雙方簽訂了工程承發包合同,乙方不得獨自轉包給第三方獲利,如果需要分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對分包商信用、質量和進度進行審查;分包給第三方的工程、場地布置、臨時用水用電、質量檢查和驗收,仍由乙方負責統一管理,并需要各方的相互配合。

5.結束語

模糊數學是一種數學工具,現實的界限并不明確,這是模糊集的一個基本特征。運用模糊數學和模糊邏輯可以處理歧義問題。模式識別應用的重要領域是計算機。人類的大腦就是以低精度地有效地處理復雜問題。模糊數學在計算機上的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模式識別能力,它可以模擬人類神經系統活動。在工業控制領域,應用模糊數學可以使空調更加合理的進行溫度控制,洗衣機可以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并提高效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利用模糊數學方法,可以使建設工程管理形成一個更有效的管理和決策系統。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實踐中的問題,提出相應控制措施,建立合同內部管理體系,以促使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適當地、完全地履行建設工程合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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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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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

近幾年,隨著高職院校的不斷發展使其已經成為高校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高職院校正在為我國培養相關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這些人才主要涉及產業升級以及經濟發展方面,來滿足國家對于以上類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有效的促進我國社會經濟以及高等教育的發展。隨著高職院校的不斷發展,其已經逐漸成為民事的主體來參與范圍更加廣的市場行為,也逐漸的加深了高職院校和其他相關機構的合作,而經濟合同在其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高職院校與外界機構聯系的基本橋梁,也在一定程度上參與著社會經濟關系的主要體現。為了有效的防范高職院校經濟合同運行管理的法律風險,需要加強經濟合同的運行管理,也能夠保障高職院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也是高職院校規范化進程的主要環節。本文首先分析了高職院校在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方面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以這樣的方式來促進高職院校規范化的健康發展。

一、高職院校經濟合同管理現狀

近幾年,隨著高職院校不斷的擴張以及合并,高職院校從辦學規模、教學設施以及教學設備方面都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高職院校在此發展過程中在市場經濟中所占的層次不斷的加深,主要涉及的經濟領域已經包括高校的建設工程、相關科研成果的轉讓、教學設備的采購工作、資產的經營以及高校的產業發展等,經濟合作作為高職院校與其他機構進行市場行為的主要形式,對其進行基本的法律風險防范以及運行管理已經逐漸成為高職院校規范化發展的重要內容。現階段,高職院校的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方面的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由于高職院校的發展是從小規模到大規模逐漸進行的過程,其實際參與的經濟事務以及領域變得越來越廣,而高職院校的相關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也是在不斷增加的過程中,對于相關的經濟事務有了越來越深層次的認識,而雙方的之間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的形式實現的,并且以合同的形式來對經濟事務進行約束,但是,總體而言相關人員對于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并不強。主要表現在對于合同訂立的重復進行,但是并不重復履行;在一定程度上重視合同的形式,但是對于合同的具體內容并不夠重視;較重視合同的價款,但是并不重視其他相關條款,這樣就會造成在經濟合同運行過程中出現一定的糾紛,也很容易出現違約問題,使得經濟合同在運行管理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法律風險。

(二)經濟合同管理職責不明確

近幾年,隨著高職院校不斷的參與經濟事務,所以越來越多的經濟合同不斷的增長,但是隨著經濟合同的不斷增長,在管理方面缺乏一定的專門的管理體系以及法律相關專業人士的管理,并不能很好的實現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法律風險的防范。具體來講比如一般的高職院校是由后勤部對建設工程合同以及維修合同進行訂立以及管理工作的,科研部門對科研成果的轉化相關的合同進行訂立以及管理工作的進行,產業處進行實施產業發展以及資產經營方面合同的訂立以及管理工作,雖然高職院校的財務部門會對相關的經濟合同進行備案處理,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僅僅只是從審計以及會計方面對經濟合同進行管理,并不會具有正對性以及整體性的對經濟合同的實質性的內容進行管理。這種經濟合同的運行管理過程只是各自為政,并且出現職責不明的現象,還會對高職院校的經濟合同的運行管理帶來一些法律風險。

(三)合同條款粗漏簡單

經濟合同出現爭議的本質原因是因為經濟合同在訂立時的內容不夠嚴謹,同時合同的條款也不夠完備。具體來講,比如高職院校在對教學設施進行采購過程中簽訂的合同僅僅只是注明了采購設備的價款、型號、規格以及交貨時間,并沒有明確的注明實際的付款時間,供貨商在很短的時間內催告高職院校應付款項,這樣很容易使學校處于困境當中。在實際的經濟合同中也很容易出現不注明違約條款以及實際如果發生爭議的處理方式,或者只是進行口頭的約定,這種現象的存在都很容易帶來法律風險的出現。所以對于訂立的經濟合同的基本要求就是滿足雙反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盡量的做到條款完備。而基本條款基本包括:標的、質量、價款、地點、方式以及數量等,另外還要注明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式等。所以在實際簽訂的經濟合同時,首先高職院校要保障相關的專業人員對于合同條款是不是完備,經濟合同的內容方面是不是嚴謹,實際在實行的過程中是不是存在不能克服的困難等,要從源頭上防范法律風險的出現。

二、防控經濟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對策

經濟合同運行管理中對于法律風險的防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高職院校正常運行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對經濟合同的有效管理,對法律風險的防范是促進高職院校能夠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對于法律風險的防范一般可以從以下一個方面進行:

(一)建立和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經濟合同運行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夠有效的防范經濟合同的法律風險的出現。近年來,由于高職院校的不斷發展,大多數的管理資源一定投入到高職學生的實際日常的管理以及教學上,因為在對于經濟合同的運行管理方面并沒有實現完善的制度制定。所以,高職院校可以按照學校以及實際發展的需要,然后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對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方面進行規范以及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制定,明確簽訂經濟合同的實際范圍、職責、管理主體、程序以及權限等,并且以制度的凡是進行責任的追究以及落實,只能找不同的經濟合同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制度,是制定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完善性以及實用性等特征,希望能夠從根本上對法律風險進行完善。

(二)配備專門的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

對于經濟合同相關的制度的建立的基本要求就是需要具體落實到實際的部門以及人員身上,所以實際執行機構的落實以及素質方面的要求會對最終的結果產生直接的影響。高職院校可以針對經濟合同的需要建立專門的部門,并且明確部門的實際職能,具體來講,比如高職院校的法律事務室,也許對其的職能分工中加入對于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管一項,高職院校的財務部門的職能也可以加上對于經濟合同的擬定、備案、履行監督等項目,在高職院校的人員聘用方面,高職院校可以針對想的選擇具有一定法律背景的人員擔任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且參與對于合同價款的確定,承辦經濟合同的擬定、送審、歸檔以及履行等工作,而對于經濟合同的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以期能夠增強相關人員的L險意識,最終提升其實際的業務能力。

(三)構建經濟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完善的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機制需要在高職院校的實際發展指導中進行建立,并且還需要由學校的相關人員以及部門的參與,比如高層管理者、合同參與部門、合同管理部門以及合同的管理人員的參與,在經濟合同的訂立過程中,首先需要對法律風險進行識別,然后再進行風險的評估,最終確定法律風險,實現對法律風險進行防范、控制的目的,所以在整個防范的過程中并不存在獨立成套的制度以及流程,主要從以下三個環節進行:

1.加強事前防范

在經濟合同的簽訂前,首先需要做的是對于客戶的相關資信以及基本信息情況進行核實,具體來講就是對于客戶的商業信用、資本結構、償債能力以及基本經營信息等情況,主要核實的方式包括對財務資料的查詢、對其經營場所的參觀等,還可以通過工商部門對于客戶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實,對實際信息的真實性以及準確性進行核實以及驗證。

2.嚴格事中控制

在經濟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經濟合同的相關管理人員以及部門對于整個的履行過程實行全程的監管,并且做好整個過程中的監管記錄,對于經濟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記性嚴格的跟蹤,最主要的還是對于合同結算工作的管理。具體來講,比如,在經濟合同履行的工程中出現合同變更的情況出現,高職院校對于合同的變更內容需要進行評估以及記錄,并且形成補充協議,如果存在實際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一律按照原合同記性履行。如果出現合同履行出現困難時,經濟合同的相關管理部門以及人員應該及時的進行匯報,排除困難,以防違約情況的出現。

3.及時事后補救

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旦出現違約的情況出現,首先應該區別情況,及時的向相關的管理人員進行報告,及時的采取相P的協商、訴訟或者是仲裁的方法。事后還需要對事前以及事中的防范以及控制沒有實現預期目的的情況進行處理,為了有效的保障高職院校不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失,保障高職院校合法權益的措施之一,也是經濟合同運行管理的最后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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