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6 0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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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管理;會計信息質量;信用水平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富活力的經濟群體。在繁榮經濟、擴大就業、增加收入、推動創新、催生產業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對GDP的貢獻率超過60%,對稅收的貢獻率超過50%。然而中小企業由于規模較小,所受到的稅收管理關注程度不夠,加之中小企業人員素質、技術和管理水平相對較差,會計核算不規范,使得對中小企業的稅收管理出現力度輕、難度大等問題。研究如何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管理,對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
一、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納稅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是促進中小企業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稅務部門、銀行、工商部門,其中稅務部門的稅收管理需求成為小企業會計信息最主要的外部需求。
三是有利于提高中小企業信用水平,進一步解決融資難問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貸款難一直是制約發展的主要問題。當前中小企業資金主要來源是民間融資和自有資金,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大部分中小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足而達不到設計生產能力,因資金不足而難以擴大生產規模或進行技術改造。銀行“惜貸”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水平較低,銀行信貸風險大。中小企業信用水平的高低取決于會計信息質量水平,信用水平提高則融資難問題就會相應緩解。
二、中小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翹
(一)中小企業稅收管理難度大
表現為納稅申報率低與低申報。中小企業人員素質、技術和管理水平相對較差,對征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明確,不重視正常納稅申報.造成納稅申報率偏低,并且一些中小企業長期隱匿銷售收入、加大成本費用。偷逃稅現象嚴重,低申報、零申報,甚至負申報現象時有發生。
(二)稅務稽查檢查處罰力度小
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加上會計核算不健全,稅務稽查檢查難度較大。各地稅務機關稽查檢查的關注點是重點稅源大中型企業。對中小企業的檢查則以抽查為主、抽查戶少、檢查質量低,發現問題大多不夠處罰數量標準,實際處罰力度較小。處罰警示作用不明顯。
(三)網上辦稅普及度不高
由于網上辦稅對所需硬件和軟件設備的要求較高,對會計人員素質與會計核算水平也有一定的要求,中小企業網上辦稅普及度并不高,這也使中小企業尤其使私營企業無法享受到與大企業一樣的實行電子化辦稅的好處和便利。
(四)查賬征收范圍較小
我國現行的稅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其中查賬征收適用于生產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準確。能夠提供準確的財務報表等納稅資料的企業,后三者則適用于那些納稅人不設賬薄或賬目混亂或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企業。但從各地實踐看,查賬征收的企業數不足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中小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與稅務機關管理簡單化所致。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方式無法反映企業實際經營狀況,易造成應納稅款與實納稅款嚴重脫節。
(五)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方式征稅標準隨意性較大
地方稅務機關在稅法原則下可以根據地方發展的特點較為靈活地調整征收細則規定,如根據企業營業額的一定百分比征收營業稅等。但這種調整的度很難把握,運用不當或導致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或加重企業的負擔。地方稅務局在實際執行中征稅的標準隨意性較大,易導致不合理的征稅,加重中小企業負擔。
(六)個性化納稅服務方式較缺乏。很難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求
稅務機關宣傳的納稅服務存在一定的表面化,沒有意識到中小企業的重要性。未能根據地方發展的特點為當地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一些有針對性的納稅服務。
三、中小企業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內外原因分析
(一)內部原因分析
1.中小企業大多是私營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在企業管理中可能會出現家族式的管理。這不僅容易導致內部管理混亂,內部制度不規范,而且很難吸收家族以外優秀人員的加入.使企業在經營管理上缺乏長遠技術管理和擴張能力,更缺乏科學性和計劃性。
2.會計核算不健全,建賬不規范或不依法建賬,會計核算常有違規操作。大多數中小企業或者不建賬。或者根據需要建多套賬、建假賬,財務會計報告嚴重失真,收入、費用憑證不全與失真、記賬不規范。稅款難以查實。中小企業在購買或銷售商品時,要不要發票存在著不同的價格.若要發票價格較高。不要發票價格較低,兩者的差價是稅款。商品交易中常采用現金方式交易,交易中存在回扣、截留、不開票、多開票等問題。因此會計核算中最重要的原始憑證不真實、不合法問題嚴重,這也給稅務稽查檢查帶來難題。
(二)外部原因分析
1.我國現行的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大多以暫行條例、通知、補充規定等形式,隨意性大、人為干擾因素多,不同地區稅收政策差異較大。
2.征收管理模式不能及時適應中小企業的需求而變化,有些基層稅務機關為圖簡便,往往選擇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簡單方式.而不管企業是否設置賬簿,這種做法造成應納稅款與實納稅款嚴重脫節,也影響了中小企業建賬建制的積極性。
3.納稅服務體系存在很大的缺位。稅務機關對中小企業納稅人的服務意識不強。表現在稅務機關在處理企業稅收方面存在著“重大輕小”、“重懲罰輕服務”等觀念。
四、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中小企業方面
1.樹立依法納稅、自覺納稅的思想是提高企業信用水平的重要保證。
2.應自覺提高中小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中小企業應該不斷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以及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做好發票、賬簿等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建賬建制、查賬征收、納稅評估、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做好準備。
(二)稅務機關方面
1.要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定期公示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增強中小企業依法納稅、自覺納稅的意識。
2.積極推進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進程。應優化征收方式,推進查賬征收,簡化納稅環節;大力推行網上辦稅,加快信息化平臺建設。
3.積極開展中小企業納稅評估。評定與公布納稅人信譽等級。納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并采取進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為。稅務機關通過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發票使用、財務管理等依法納稅情況的評估,對納稅人信譽等級進行評定,全面對納稅人實行A、B、C、D四等級管理。應定期公布A類、D類納稅人名單,對A、B兩級企業具備準確核算能力的依法誠信納稅的企業加以宣傳與政策上支持,對一些不具備正確核算能力、有意偷逃稅款、不具備誠信納稅意識的C、D級納稅人則加大稅收檢查力度,促進C、D級納稅人提高核算能力向A、B級納稅人靠近。
關鍵詞:福利企業 設立 日常管理 退稅審批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 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 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公司體制;稅務管理;稅收籌劃風險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中國鐵路總公司的成立,使鐵路走向市場成為現實,伴隨著公司全力推進貨運組織改革的同時,我們財務系統也將面臨新的挑戰,如何適應改革需要,如何適應市場發展,對于我們來講,都是新的課題。隨著我國稅務政策的日趨完善,所有企業都希望能在遵守國家稅法的前提下,合法地減輕自己的稅收,顯然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是達到企業經濟效益利潤最大化目的的根本途徑。同時,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則使更多國外企業進入國內市場,加入原本就相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當中。鐵路企業在求生存謀發展的過程中,除了要應對原有的競爭對手,還需要與實力強大的外資企業相抗衡。如此條件下,要解決企業融資困難,提升企業資金的整體活力,稅收籌劃成為一種有效的選擇途徑。但作為一種降低企業稅負的管理手段,稅收籌劃是一把雙刃劍,在降低企業稅負成本的同時,也有可能使企業陷入稅收籌劃風險。何為稅收籌劃風險?企業稅收籌劃主要特點有哪些?而鐵路企業又該如何針對稅收籌劃的特點對其進行防范與控制呢?以下主要從這幾個方面對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問題進行簡單分析。
一、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有助于實現企業的各項財務目標,實現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一)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企業在遵守稅法和相關會計法規有關規定的基礎之上,明確企業的業務流程和財務政策的規定,做好會計核算工作,進一步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這樣才能有效降低企業的涉稅風險。如果企業沒能做好稅務管理的相關工作的話,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到有偷稅或漏稅現象的話,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因此,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有助于實現企業的各項財務目標
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需要在市場環境的公平競爭機制下取得發展,無論是工業企業還是商業企業,其經營的最終目標就是為了盈利,所以企業的各項財務目標的制定也都是圍繞如何讓企業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進行的。而稅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增加企業盈利的方式。因此,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將有助于企業的各項財務目標的順利實現。
(三)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有助于實現企業資源合理配置
企業在精通和掌握以及正確理解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的基礎上,通過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可以進行合理的投資,通過科學的籌資和先進的技術改造,進而實現企業資源的優化和合理配置,進而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有助于實現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優化。
二、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概述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稅收籌劃風險,就是現代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在未來所存在的一種不確定性。主要指納稅人在采用各種方式進行企業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可能因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等而造成的企業現金流出的風險。當然,這種風險所造成的不確定性同時包含正反兩面。從風險發生的具體情況來看,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包含多方面的內容。
1.合規性稅收籌劃風險。這種風險又稱為法律風險,主要指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所面臨的因籌劃結果的不確定性而使其承擔補繳稅款或承受偷逃稅法律處罰的風險。
2.經營性稅收籌劃風險。經營性的稅收籌劃風險是納稅人進行日常稅收籌劃活動而面臨的風險。
3.效益性稅收籌劃風險。效益性稅收籌劃風險是因企業籌劃成本與收益之間的不對等而引發的風險。
4.操作性稅收籌劃風險。操作性稅收籌劃風險是指因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在操作上的不規范性而引發的造成稅收效益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
5.環境性稅收籌劃風險。環境性風險則是因企業稅收籌劃所處的宏觀及微觀環境的變化而造成的企業稅收籌劃失效的風險。
(二)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主要特點
根據從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現有的研究成果,結合近幾年所發生的各種具體案件可知,我國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主要具備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系統性與綜合性。稅收籌劃風險是企業經營活動中各種風險的一種綜合與轉化,因而具備系統性與綜合性的特點。
2.時效性與可變性。稅收籌劃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發生的,這些條件既包含企業內部環境,又包含政策及社會環境,當環境發生變化時候,稅收籌劃效果也發生變化,因而稅收籌劃風險也存在一定的時效性與可變性。
3.多樣性與層次性。所謂多樣性與層次性是指因稅收籌劃的規模較大、周期較長、涉及的范圍較廣,因而所面臨的風險也是層次各異,種類多樣。
4.客觀性與普遍性。稅收籌劃風險是一種客觀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而同時,在一定的經濟環境下,稅收籌劃風險也普遍存在于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中。
5.理念性與文化性。稅收籌劃中,對于風險的計量具有較大難度,與其將稅收籌劃看做一種衡量的標準或工具,倒不如將其看做是一種稅收籌劃活動的文化性和理念性的指導。
三、現代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針對以上對稅收籌劃風險的介紹,結合稅收籌劃風險的基本特點,現代企業稅收籌劃份的防范與控制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
(一)樹立對風險的防范意識
思想意識上的重視是保證企業稅收籌劃工作有序開展的必要條件。對很多企業而言,由于思想意識上的不足,往往使其對稅收籌劃的普遍性、客觀性及危害性了解不足。但作為一項同時涉及稅收、金融、法律、管理及會計等眾多領域的系統性工作,稅收籌劃的處理相對復雜,稍不注意便有可能使企業陷入稅收籌劃的風險之中。因而,企業要合理且有效地對稅收籌劃這一管理手段進行利用,就必須積極主動且及時地樹立起風險意識,以風險防范與控制的理念,對稅收籌劃的彈性、空間及時間等進行科學性與藝術性的選擇。
(二)嚴守底線,保證稅收籌劃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基本準則,也是企業防范稅收籌劃風險的基本要求。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嚴守底線,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范的要求,保障稅籌劃活動的合法性;其次,企業應該對國際相關法規以及行業準則的約束進行考慮;另外,企業稅收籌劃還必須對國家法律環境的變化進行密切的關注。總之,企業稅收籌劃要避免各種風險的發生,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線,決不跨越雷池半步,摒棄僥幸的心理,盡量將稅收籌劃工作與法律靠攏,進而保證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合法性。
(三)提升對籌劃環境的變化的敏銳性
基于企業管理系統風險的存在以及信息上的不對稱,使其對整個稅收環境缺乏必要的敏感性,這很容易使企業陷入環境性稅收籌劃風險。從宏觀上來講,企業稅收籌劃所處的宏觀環境保護政策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資源環境以及文化環境,所以企業要對稅收籌劃風險進行有效防范與控制,就必須對稅法的變動、宏觀經濟的走向、行業管理準則的調整、宏觀政策的導向等各種與稅收籌劃工作相關的因素的變動情況進行關注,以較強的敏銳性提高對環境的洞察力。
(四)加強對籌劃收益與成本的權衡
要通過稅收籌劃的方式實現企業經濟效益與整體價值的最大化,并體現出稅收籌劃手段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顯著性,并對風險進行有效防范與控制,企業稅收籌劃實務就必須對成本與收益的問題進行全面的權衡,以避免因收益與成本的考慮不全而使企業陷入效益性稅收籌劃風險。當然,這里所謂的成本同時包含直接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而收益則包含企業稅負的降低、管理水平的提升、罰款支出的建設以及企業形象的樹立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下發后,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貫徹執行,取得了明顯效果。同時各地也反映了一些問題,為了進一步做好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和增值稅管理工作,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緊急通知》第一條第(一)項所稱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是指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由于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尚未進行正常經營,對其一般納稅人資格,一般情況下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實際經營才能審核認定。但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180萬元以上的新辦商貿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也可認定其為一般納稅人,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嚴格按照《緊急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進行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新辦商貿批發企業不得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并售發票后一個月內,稅務機關要對企業經營和發票使用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提供服務,跟蹤管理。
二、對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中只從事貨物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專用發票的企業(以下簡稱出口企業),為解決出口退稅問題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符合企業設立的有關規定,并有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可給予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但不發售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后企業若要經營進口業務或內貿業務要求使用專用發票,則需重新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出口企業在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供由商務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有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作為申請認定的必報資料。
對認定為上述類型一般納稅人的新辦出口企業,稅務機關管理部門要在相關批文中注明不售專用發票,并將認定情況及時反饋給進出口稅收管理部門。進出口稅收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審核辦理出口退稅。
三、《緊急通知》第一條第(二)項所稱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四、對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第一個月內首次領購專用發票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需再次領購的,稅務機關應當在第二次發售專用發票前對其進行實地查驗,核實其是否有貨物實物,是否實際從事貨物零售業務。對未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應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五、對新辦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主管稅務機關也應及時組織對納稅人的實地查驗,核實是否擁有必要的廠房、機器設備和生產人員,是否具備一般納稅人財務核算條件。經現場核實,對符合有關條件的,應及時給予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不得認定。防止不法分子假借工業企業之名騙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六、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辦理稅務登記并正常經營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商貿企業,按其實際納稅情況核算年銷售額實際達到180萬元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七、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因需要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先預繳稅款。納稅人應依據已領購并開具的正數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按4%征收率計算,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同時應將領購并已開具的專用發票自行填寫清單(格式見附件一),連同已開具專用發票的記帳聯復印件一并提交稅務機關核查。主管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供的專用發票清單與專用發票記帳聯進行核對,并確認企業已經繳納預繳稅款之后,方可允許繼續領購。
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發售發票時,須按以下公式計算本次發售發票數量:本次發售發票數量≤核定次購票量-本次申購票時結存發票數量。
八、對進入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新辦小型商貿企業不再實行原臨時一般納稅人管理。
九、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一萬元,如果開票限額確實不能滿足實際經營需要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實際經營需要,經審核,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和數量。
十、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新辦企業進行約談或實地查驗前,應及時通知納稅人,約談或實地查驗過程中,稅務機關應當如實書面記錄約談和實地查驗的內容及相關情況,存入審批檔案。
十一、稅務機關除要求新辦商貿企業按照統一規定報送有關資料外,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新辦商貿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的其它資料。
十二、失控發票電子數據按日上傳及失控發票與認證發票的雙向比對工作已于9月底在全國部署。
關于走逃戶數據上報工作,各省級單位可通過瀏覽器(IE6.0及以上版本)訪問總局網站(網址為:HTTP://130.9.1.116/zthgl/login.asp)登錄到走逃戶數據上報系統。各省級單位的用戶名及初始密碼放置在總局技術支持網站(HTTP://130.9.1.248)上,各地取得密碼后應及時登錄系統,將初始密碼變更為自己的工作用密碼并妥善保存。各地在使用過程中注意查看系統提供的使用幫助。
十三、《緊急通知》有關規定與防偽稅控系統、征管軟件相互銜接問題的解決方案,詳見《防偽稅控系統、綜合征管軟件操作流程》(附件二)。
十四、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緊急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新辦小型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和輔導期管理工作。對新辦企業的申請,要認真負責地做好資料審核,實地查驗和法定代表人約談等審查工作,按規定區別不同情況處理,不要簡單化,不搞一刀切。要切實加強輔導期管理和服務,尤其要抓住專用發票發售管理和對各種抵扣憑證先交叉稽核比對后抵扣等關鍵環節。要落實和運用好失控發票快速反應機制。要認真開展對近年來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企業的檢查,特別是對長期零負申報、大量運用海關進口繳款書和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抵扣的企業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注意收集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并將開展的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檢查工作與收集到的問題進行整理總結,形成正式報告,于2004年12月31日前上報總局流轉稅管理司和信息中心。
附件一: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清單
企業名稱(蓋章):
稅務登記號碼:
填表人(簽字):
填寫說明:
1.《清單》按發票填開順序填寫;
2.發票分正數發票、負數發票和作廢發票三類。正數發票金額前不需填寫任何符號;負數發票金額前需填寫“—”號;作廢發票的開票日期、金額不需填寫,備注欄內填寫“作廢”字樣。合計金額填寫正負數發票的余額。
附件二
防偽稅控系統、綜合征管軟件操作流程
一、防偽稅控系統
(一)對小型商貿企業,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只需在對該企業所用的防偽稅控系統開票用金稅卡和IC卡發行時,設置發行信息中,將其“開票限額”設為“一萬元”、“月購票限量”設為核定的該企業每次購票限量(最大為“25”份,以下簡稱核定數量)即可。
操作流程:
1、在系統管理中的“一般納稅人檔案管理/企業發行信息管理”菜單中設置企業的發行信息,其中“開票限額”設為“一萬元”、“月購票限量”設為核定數量。
2、通過企業發行子系統中“企業發行/初始發行”菜單,對企業的開票金稅卡和IC卡發行即可。
(二)對商貿企業,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如果已領購的25份發票已用完,如何再次領購發票。
假定該企業的發票核定數量為25份,如果再次購票只需做“月購票限量”變更,每變更一次在原有數量基礎上再增加25份即可。
操作流程:
1、在系統管理中的“一般納稅人檔案管理/企業發行信息管理”菜單中,月購票限量設為“原數量+25”即可。
2、通過企業發行子系統中的“企業發行/變更發行/變更納稅人發行信息”操作,將已變更的月購票限量寫入發行系統數據庫。
3、在發票發售子系統中即可向該企業再銷售25份發票。
(三)核準上個月發票使用量,以確定本月應發售數量
通過防偽稅控相關菜單查詢到該企業上月未用完結余到本月的發票數量后,然后計算出本次應銷售給企業的發票數量。
操作流程:
1、企業應先進行當月報稅操作。
2、通過發票發售子系統中的“查詢統計/企業發票領用月報表/報表生成”菜單,生成該企業的企業發票領用月報表。
3、通過發票發售子系統中的“查詢統計/企業發票領用月報表/報表查詢”菜單,即可查詢到企業的“期末結存”,即未使用發票數量。
4、用該企業的核定數量減去“期末結存”的數量即為本次最大發售數量。
(四)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結束后的次日,征管部門找出未報稅企業。
通過報稅系統的“未報稅企業查詢”即可找出未報稅企業。
操作流程:
通過報稅子系統中“查詢統計/未報稅企業查詢”菜單即可查出未報稅企業明細。
二、綜合征管軟件
(一)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
稅務機關在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模塊受理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時,由稅務人員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相應資料,判斷其屬于小型商貿企業還是大型商貿企業,是否符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要求,是否符合正式一般納稅人的條件,確定是否同意將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并且明確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還是正常式一般納稅人。最后將認定結果錄入到綜合征管軟件中。對于輔導期結束,滿足正式一般納稅人條件的,也通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模塊將納稅人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發票管理
1、發票票種核定環節:稅務人員在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進行票種核定時,根據手工審批文書,按照以下原則進行票種鑒定:納稅人持票最高數量為25份,每次購票最高數量為25份。
2、發票發售環節:每月第一次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售時,要求納稅人提供上月發票使用情況,根據上月使用情況確定此次專用發票的份數,如果上月不存在未使用的專用發票,則此次發售的最高份數與上月相同,如果存在未使用的專用發票,則最高份數為票種核定時的每次最高購票量與未使用發票的差額。如果不是該月第一次專用發票發售,則要求納稅人提供上次所購專用發票的使用情況及按專用發票銷售額4%預繳的完稅憑證,根據納稅人所提供資料確定是否允許納稅人在該月增購發票。且當納稅人當月第二次進行專用發票購買時,要求納稅人首先進行發票驗舊(根據納稅人專用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結果錄入,這樣可以控制納稅人持有的發票份數不超過票種核定的納稅人持票最高數量)。
(三)對轉為一般納稅人的審批及管理
對于納稅輔導期達到6個月的一般納稅人,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稅務人員在核實納稅人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后,通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文書模塊,將納稅人認定為正常的一般納稅人;如果納稅人不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且應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則可以拒絕申請,并通過“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申請審批”文書模塊,取消納稅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對于需要延長輔導期的納稅人,可以將納稅人再次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
操作流程:
1、在“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模塊支持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對于輔導期達到6個月后,不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通過該模塊取消其輔導期一般納稅人;
2、對于需要延長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允許再次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核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
(四)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管理
摘 要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內部控制是一種必不可少的自我約束手段,也是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效益的重要途徑。銷售環節作為內部控制的工作重點,成為提高企業綜合效益的關鍵,因此如何加強企業內控,提高銷售管理水平成為企業重要的研究課題。對此,本文闡述了內控管理在企業銷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就如何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提高其銷售管理水平提出了幾點看法。
關鍵詞 加強 企業內部控制 銷售管理水平
銷售環節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重點,也是增加企業收入的關鍵,因其直接涉及企業產品的出入和現金流量,一旦控制不嚴,管理不善,很可能會為企業帶來損失,鑒于其關乎企業的穩定生存和健康發展,因此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提高銷售管理水平,增加企業經營效益,避免資產浪費、、風險頻發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而促進企業穩健發展。
一、內部控制在企業銷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企業內部控制概述
所謂的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了改善經營管理、增加企業收益所形成的一種管理規范,是以完善的管理制度為保障,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降低風險,減少損失。
2、企業銷售管理概述
企業銷售管理是對所有銷售活動的綜合管理,涉及銷售預算的編制和執行、訂單的接受和處理、開單發貨、收取貨款、會計核算和記錄等基本環節,而且各個環節間相互銜接,是一個有序、完整的工作流程。
3、內部控制在企業銷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當下企業的銷售管理工作存在諸多問題,資產流失、浪費現象嚴重,而且風險呈上升趨勢,營私舞弊問題較為突出,這些都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合法利益,為其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而完善的企業內控體系不僅可以優化企業的治理結構,分離不相容職務,使其相互制約,并規范銷售流程和操作,維護財務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可以督促相關人員嚴于律己、各盡其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企業收益。因此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對于提高銷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提高銷售管理水平的實現途徑
1、嚴密的銷售管理內控制度是基礎
為有效提高企業的銷售管理水平,必須制定嚴密的銷售管理內控制度,其中應明確銷售活動的業務流程,各銷售環節的操作規范和要求,關鍵崗位的設置標準和控制要求,人員輪崗的實施詳情等,針對職責分工和權責分配應予以合理、明確的規定,同時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對企業經營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并進行定期檢查和評價,通過動態控制保證銷售流程的完整性和規范性,提高銷售管理水平,從而促進經營管理目標和銷售目標盡快實現。
2、強化銷售流程的管理和控制是重點
(1)嚴格編制、審核銷售計劃
合理的銷售計劃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通常是由銷售部門在綜合考慮用戶需求、企業生產狀況和實際庫存的基礎上完成的,然后在銷售管理部門和相關領導的審查和認定后再下達至各部門。因此應嚴格審視計劃中的銷售折扣、銷售獎勵等方式的可行性、盈利性、風險性,盡量提高銷售計劃的編制質量和水平。
(2)加強銷售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企業應加強管理合同范本,實現合同管理的規范性,以降低合同簽訂風險;加強管理資質信用,針對經銷商構建誠信檔案,規避合同履約風險;加強管理合同會簽,以提高業務流程的規范性和審批合同的效率;此外通過加強管理合同履行,并對其進行統計分析,可以有效監管經營過程,提高企業的管理的精細化程度,也利于企業對自身經營進行正確分析,作出正確決策。
(3)強化開單發貨環節的管理
銷售部門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規定開具銷售通知單,經相關人員核實后合理組織發貨,若存在退貨情況,應找出貨物被退回的原因并予以妥善處理,在開設發票時應嚴格遵循相關管理制度。同時還應做好該階段的記錄工作,如實、及時填制憑證,并加強資料核對工作,包括銷售過程中的合同或協議、訂單、通知單、發貨和運輸憑證、發票、回執文件等,最好設置銷售臺賬,以便及時了解和掌握銷售的具體情況。
(4)嚴格控制賬款回收
企業在辦理收款業務時最好選擇銀行轉賬的交易方式,針對商業匯票應認真審查其合法性與真實性,受理范圍應當被明確,并且由專人負責,及時提示付款人進行付款,以此提高資金回收的可靠性與安全性。同時應加強應收賬款管理,通過進一步完善其制度,督促銷售部門及時催收賬款,由財務部門加以監督并對資金進行結算,此時還應明確劃分收款責任,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針對應收賬款中的壞賬,企業應探明原因,追究責任,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妥善處理。
3、切實執行內控制度是保障
為進一步提高銷售管理水平,應認真落實內控制度,通過相關部門對統計資料、會計信息的管理、監督和審計,實現全方位的銷售業務管理體系,同時加強對關鍵崗位和業務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執行考核制度、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制,增強崗位人員的責任感,督促其遵紀守法,提高其業務水平,從而促進銷售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三、結束語:
總之,銷售環節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只有建立完善的內控體系,規范銷售流程,使銷售各環節間相互制約,提高資金效用和貨款回收率,才能提高銷售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形勢;企業財務稅收管理;策略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在新形勢下大多數企業都開始逐漸重視起企業的財務收稅管理工作,想方設法提高企業財務稅收管理水平,實現企業資金價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財務方面的負擔。在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員通過稅收統,規劃企業財務稅收方面,利用稅收優惠服務、政府鼓勵投資等合理籌劃企業財務,減少企業財務負擔,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實現企業稅收最小化,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
一、企業財務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控制薄弱,資金難以周轉
現階段,國內企業在財務稅收管理方面常常會出現資金周轉不靈的問題,甚至是資金鏈斷開,風險無法抵抗,宣布破產,這與企業財務控制能力薄弱有關,忽略了財務稅收管理的重要性,企業內部財務方面的有效控制難以實現,這使得企業整體資金混亂,出現資金閑置或者應急資金未做預留準備等,導致企業正常經營難以維持、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經濟發展緩慢。
(二)存在稅收及其他財務風險
在日間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環境中,企業要占據一定的市場份額就必須要做好風險規劃工作,保證企業資產處于風險之外,防止資產難以回收導致破產的情況發生。財務稅收、其他財務存在風險,出現決策失誤時會造成企業發展延緩甚至是停止,但大多數企業在經營階段對財務稅后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聽從財務人員的經濟預算,企業經濟發展受到阻礙。
(三)企業財務稅收制度不合理
企業財務稅收管理的作用是在遵循國家稅收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規范納稅的情況下,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幫助企業減少經濟稅收負擔,實現最小稅收和最大利潤,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但目前,大部分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制度較為落后,專業性財務稅收管理人才較為缺乏,導致企業稅收工作沒有做到位,財務稅收管理水平不高。
二、提高企業財務稅收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提高對企業財務稅收管理的重視,加強企業風險防范意識
在財稅體制改革的新形勢背景下,企業領導層應提高對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視度,關注財務稅收管理中存在的風險性,在經營決策中綜合考量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內容,防止企業經濟出現問題。此外,企業應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在符合國家稅收法規的情況下做好財務稅后管理工作,降低企業基本成本,良好規劃可能出現的風險,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合理、合法納稅,維持企業經濟持續發展。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工作人員要深入研究國家財稅體制,了解新近的稅收政策,在充分考慮經濟業務和相關稅收政策的情況下做出科學的稅收籌劃,避免稅收及其他財務風險。企業在經營階段時,進行經濟業務過程應綜合考慮量稅收對企業經濟的影響,合理科學的安排經濟業務,保證所經營的經濟業務承擔相應的稅收成本。
(二)轉變財務稅收管理人員管理管觀念
對于企業來說,財務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管理工作能力直接影響企業財務發展情況,因此企業要加強財務稅收管理工作人員的招聘、培養,在這個崗位安排復合型高素質人才。在企業財務稅收管理階段,高素質財務人才必須轉變常規的管理理念,具備創新意識理念,要深入了解、詳細分析國家頒布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且能根據稅收優惠贈策和企業具體經濟發展情況有效調整和改變企業整體財務,促進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良好運行,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少企業稅收成本,維持企業資金鏈完整,實現企業資金價值的最大化,有效提升企業財務稅收管理的整體效益。此外,財務稅收管理工作人員還應掌握市場和政策風向,能夠熟練運用各種稅收優惠福利,促進企業的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完善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制度
為提高企業財務稅收管理水平,就必須要完善企業財務稅收管理制度,從完善整體資金管控制度、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信息溝通等方面著手。企業需要設立整體資金管控的相關系統性規則,實現企業資本循環有效。財務人員合理選擇稅收政策,采購人員根據納稅人規模合理選擇供應商,企業調整組織結構等降低企業整體稅負。通過財務人員應準確把握稅收體制改革,及時調整稅收計劃,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稅收籌劃,降低企業整體稅收負擔。此外,企業還應健全發票管理規章制度,針對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更新發票管理系統,明確稅務管理流程。企業應更新相關發票收款流程,更新和完善發票管理,保證營改增厚發票管理正常進行。另外,為保證發票管理的有序進行,企業還應加強內部財務人員培訓工作,展開財務培訓活動,提高財務人員對發票管理的認識。
關鍵詞:低碳經濟;火電企業;稅收;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0文獻識別碼:A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22-000175-01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環境壓力的增大,人們越來越推崇節能減排和技術創新,由于火電企業的行業特殊性,在低碳經濟背景下企業經營日顯艱難,當前火電企業在稅收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亟待解決,因此加強稅收管理對提高企業整體財務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火電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低碳經濟下越來越多的火電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管理對企業經營的重要性,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當前仍然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涉稅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內部控制不足
目前我國部分火電企業的涉稅風險防范意識比較薄弱,簡單的將稅收管理等同于稅收籌劃,沒有從戰略性角度對稅收管理進行全局規劃,缺乏必要的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無法精準地預測涉稅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并及時作出反應,給企業造成財務損失。究其原因,還是企業內部控制力不足,稅收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情況相對弱化,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完成。
(二)稅收管理基礎薄弱,缺乏合理的納稅籌劃
加強稅收的日常管理是提升稅收管理工作水平的基礎,但目前大部分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基礎工作相對比較薄弱,對于稅務的日常管理也僅限于財務核算、納稅申報等稅務部門要求的基礎性業務,企業本身沒有建立科學規范的稅收管理機制。在納稅籌劃方面,事先沒有充分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合理的納稅評估,稅務籌劃手段落后,不利于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稅收管理觀念陳舊,涉稅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現在很多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觀念比較陳舊,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掌握不及時不到位,不能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優惠為企業經營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甚至存在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給企業信譽帶來不良影響。稅收管理的工作人員整體業務水平也有待提高,需要進一步通過培訓指導提升涉稅人員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職業素養,從而為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二、低碳經濟下加強火電企業稅收管理的對策
針對火電企業當前在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可采取以下幾方面對策加以完善:
(一)合理設計內控,做好對稅務風險的識別和預警
企業的涉稅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合理設計內控,做好稅務風險的識別和預警對提高火電企業經濟效益至關重要。一方面企業要強化稅收管理內部控制,規范企業納稅行為,從經營籌資、會計核算、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多方面多層次進行控制防范,做到從源頭上遏制稅務風險的發生。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定期對企業內部進行自查活動,及時識別稅務風險,并做好風險應急預案,一旦風險觸發,力爭將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二)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科學選擇納稅方案
低碳經濟下,針對火電企業的稅收政策實時都在更新,在稅收管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常常因為政策把握不準而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因此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對火電企業的稅收管理尤為重要。一方面企業要通過積極的與稅務部門聯系及時了解新的稅收政策動態,進而根據大環境的變化做好企業稅收內控;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地方稅務部門的職能分工以及運作流程,促進納稅行為能夠合法、規范、順利地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在透徹地理解有關稅務政策和規范辦法之后,企業要結合自身發展目標科學的選擇納稅方案,以發揮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充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傾斜政策,實現在合法納稅的同時緩解企業納稅壓力。
(三)完善企業稅務管理機制,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綜合素質
稅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火電企業經營各個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稅務管理體系是做好稅務工作的基礎。一方面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需要,完善各項稅務管理機制,包括稅務日常管理辦法、稅務籌劃流程,稅務風險預警機制、稅務管理控制機制以及反饋機制等等,確保火電企業的稅務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規范性。另一方面要不斷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的綜合素質,為企業稅務管理提供優良的人力資源保障,一是設立獨立的稅務管理部門或稅務專職人員,專門承擔稅收有關工作,結合當前的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進行統一的納稅籌劃和管理;二是通過定期培訓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業務和政策理論掌握水平以及職業道德素養,為企業稅務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四)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強化風險分析,合理進行稅務籌劃
新形勢下,隨著企業的涉稅項目越來越多,受專業限制,火電企業自身在稅務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盲點,因此可以加強同中介機構的合作與溝通,借助第三方機構(如稅務師事務所)的專業服務優勢,對企業的稅收管理進行綜合性、系統性的評估和籌劃,強化風險分析,并結合實際選擇合理的風險解決方案,達到識別風險、規避風險的目的。合理的稅務籌劃是企業做好稅收管理的關鍵環節,是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火電企業要做好前期納稅評估工作,以風險內控為前提,制定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在充分結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后,選擇最優稅務籌劃措施,提高企業稅收管理水平。
三、總結
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火電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合理高效的稅收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加強稅務管理對火電企業經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企業可通過規范機制、合理設計內控、加強風險預控等多方面提高稅收管理水平,相信未來在不斷總結經驗和改革創新的基礎上,火電企業在稅收管理問題上一定會取得更多成效。
參考文獻:
[1]陳石.加強企業稅務管理的途徑探析[J].中國總會計師,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