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4 09:36:02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工業企業稅收政策,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淮南市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基本情況
淮南市位于淮河中游,面積2596平方公里,是安徽省重要的工業城市,是國家大型能源基地之一。淮南市耕地面積730萬畝,總人口246萬人,其中:城市人口114萬人,農業及非常駐人口132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54%。淮南市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數量僅為全省平均水平的47%,規模農產品加工企業產值為全省平均水平的33.5%,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農產品收購和加工企業的戶數和產值均位于全省后列。
(一)戶數及區域分布情況1、戶數情況。淮南市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數量較少,占納稅人總戶數的比例較小。2014年底,淮南市管轄的具有領購農產品收購發票資格的企業143戶。2013-2014年正常經營且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企業108戶,正常經營未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企業25戶,非正常經營狀態企業12戶。正常經營的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總戶數的3.34%,皖北部分地市這一比例在20%左右。正常經營且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108戶企業涉及行業范圍廣、類型多。其中,收購農產品批發企業19戶,分別為農副產品批發4戶,種子批發2戶,谷物豆類批發5戶,林產品批發8戶;收購農產品加工企業89戶,分別為米面加工43戶,豆制品加工8戶,農副食品加工8戶,飼料加工3戶,食用植物油加工2戶,木材加工3戶,板材制造3戶,食品制造2戶,酒制造2戶,動物飼養2戶,乳制品制造1戶,其它12戶;正常經營未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企業25戶,戶數分布在6個行業。戶數在各行業分布示意圖如圖1。2、區域分布情況。2014年,按農產品收購批發、收購加工和未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為口徑,淮南市國稅局對農產品行業的區域分布進行了統計。農產品批發企業19戶,其中:淮南市B縣6戶,C區4戶,D區、G區、H區、開發區各2戶,E區1戶。收購農產品加工企業89戶,其中:淮南市B縣36戶,H區16戶,G區12戶,D區11戶,E區8戶,C區4戶,開發區2戶。未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企業25戶,分布在7個縣區局。從區域分布情況可以看出,淮南市B縣和H區戶數最多,分別為49戶和19戶,占51%,G區和D區均為16戶,C區15戶,其他區局不足10戶。從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108戶企業分布情況可以看出,淮南市B縣和H區最多,分別為42戶和18戶,占56%,其次為G區14戶,D區13戶,E區9戶,C區8戶,開發區4戶。從行業區域分布情況可以看出,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主要集中在淮南市B縣和H區,占淮南市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的53.4%。米面加工是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中數量最大的行業,且80%以上集中在淮南市B縣和H區。豆制品加工行業8戶,集中分布在E區、G區、D區、H區。林產品批發16戶,淮南市B縣和C區各占5戶,其余較分散。戶數、行業在各區域分布如表1:
(二)稅收情況1、總體情況。淮南市是能源工業城市,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處于薄弱位置,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實現的增值稅較少,占淮南市收入的比重較低。2014年,正常經營且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108戶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2.78億元,銷項稅額1.86億元,進項稅額1.87億元,進項稅額轉出3705.26萬元,實現增值稅1818.6萬元。25戶未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企業實現銷售收入3.29億元,實現增值稅847.70萬元。133戶企業共實現銷售收入16.07億元,實現增值稅2666.30萬元。2014年,淮南市實現增值稅44.34億元,其中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實現增值稅2666.30萬元,占總收入的比重僅為0.6%。2、區域稅收情況。2014年,農產品企業實現增值稅2666.30萬元。分行業看,麥秸稈燃料發電886.72萬元,乳制品制造737.59萬元,紡織品制造401.89萬元,木材加工100.04萬元,米面加工68.28萬元,豆制品加工61.31萬元,酒制品55.31萬元,板材制造36.12萬元,其他231.32萬元。麥秸稈燃料發電、乳制品制造、紡織品制造占主要地位,稅收占比接近80%。分區域看,開發區實現增值稅1176.84萬元,G區926.77萬元,D區197.71萬元,C區106.81萬元,淮南市B縣和H區合計184.42萬元。另外,淮南市國稅局對未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農產品收購批發、收購加工企業進行了單獨統計,25戶企業實現增值稅847.70萬元,主要集中在開發區局,為845.97萬元,見表2。3、行業稅負情況。2014年,133戶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6.07億,實現增值稅2666.30萬元,稅負1.66%。涉及18個與農產品相關的行業,銷售額排在前列的行業為:米面加工5.9億元,乳制品制造5億元,紡織品制造9262.1萬元,谷物類批發7889.71萬元,麥秸稈燃料發電6493.28萬元,豆制品加工3979.31萬元,木材加工3546.23萬元,銷售額較小的為食用植物油加工行業,實現銷售額20.69萬元。實現增值稅較多的麥秸稈燃料發電、乳制品制造、紡織品制造3個行業銷售額合計為6.57億元,實現增值稅2099萬元,占78.71%。其中,麥秸稈燃料發電行業僅有1家企業,為淮南公司,購入農產品麥秸稈作為燃料進行發電。乳制品制造行業為開發區的2家企業,B公司和C公司,兩者是關聯公司,B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收購鮮奶,并銷售一部分鮮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C,C不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從2012年7月1日起,乳制品行業不再憑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進行抵扣,按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進行抵扣,并實行每年進行結算,這2家企業目前均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紡織品制造行業有2戶企業,分別為開發區和D區,其中開發區的D公司,購入棉花取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進行抵扣。農產品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銷定產,產品銷售出去才允許抵扣購進的相應成本,對防范虛開農產品發票有一定的遏制作用。通過分析稅負情況發現,銷售額較大的行業稅負反而不高,例如,米面加工5.9億元,實現增值稅77.41萬元,稅負0.13%,銷售額居行業首位,稅負靠后。谷物類批發7889.71萬元,實現增值稅0.15萬元,稅負不到0.01%,銷售額靠前,稅負居行業最后。林產品批發2989.25萬元,實現增值稅0.15萬元,稅負0.01%,稅負靠后。扣除以上農產品扣除較規范的3個行業,其他行業銷售額合計為9.49億元,實現增值稅567.3萬元,稅負僅為0.6%。農產品行業稅負情況如表3。4、銷售額排序情況。2014年,在133戶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中,有34戶企業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米面加工行業居多,有16戶,其中,淮南市B縣9戶,D區3戶,H區2戶,G區、C區各1戶。乳制品行業2戶,均位于開發區。紡織品行業2戶,分布于開發區和D區。谷物類批發行業2戶,分布于C區和淮南市B縣。從銷售額統計情況看,超過1000萬元的34戶企業申報銷售額合計14.06億元,占87.49%,實現增值稅2457.04萬元,占92.15%。未超過1000萬元的99戶企業申報銷售額合計2億元,占12.51%,實現增值稅209.26萬元,占7.85%。由此可見,農產品銷售主要集中在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34戶企業,其申報的銷售額和實現增值稅在90%左右。從稅負統計情況看,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34戶企業稅負普遍不高,除了麥秸稈燃料發電和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的企業外,大多數企業稅負不到1%。其中,13戶企業稅負超過1%,14戶企業在0.03%-0.3%稅負之間,3戶企業稅負為0。5、實現增值稅排序情況。2014年,有22戶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實現增值稅超過10萬元,111戶企業未超過10萬元,占83.46%。超過10萬元的22戶企業銷售額8.85億元,占53.1%,實現增值稅2542.66萬元,占95.37%;增值稅未超10萬元的111戶企業銷售額7.22億元,占46.9%,實現增值稅123.37萬元,占4.63%。由此可見,22戶企業銷售額占比略超50%,但實現增值稅占比超過90%,111戶企業銷售額占比近50%,但實現的增值稅占比僅5%。農產品企業實現增值稅主要集中在增值稅超10萬元的22企業,分布在麥秸稈燃料發電、乳制品、紡織品等行業,其中:E區、淮南市B縣、開發區、D區各4戶,G區3戶,C區2戶,H區1戶。
(三)農產品企業發票使用情況2014年,108戶企業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124324份,開具金額9.32億元,稅額1.21億元。有25戶企業開具金額超過1000萬元,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81944份,開具金額6.66億元,稅額8656.4萬元,開具金額和稅額占全行業的七成以上。其中,米面加工14戶,谷物類批發3戶,乳制品制造、紡織品制造、林產品批發等各1戶。分布情況為:淮南市B縣12戶,D區6戶,H區4戶,C區、開發區、E區各1戶。農產品收購發票開具金額超1000萬元的25戶企業申報銷售額7.7億元,實現增值稅512.5萬元,稅負僅為0.67%。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為6.66億元,占全行業的71.46%,申報銷售額7.7億元,占47.92%。因此可見,25戶企業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較大,占全行業的70%以上,而申報銷售額與之不成正比,占比不到50%。
二、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管理中存在問題
(一)發票用量異常。從農產品收購發票使用情況看,一些企業發票使用量遠遠超過其生產經營實際需要。據統計,2014年,淮南市正常經營且領購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的108戶企業共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124324份,開具金額9.32億元,開具稅額1.21億元,戶均1151.15份,金額862.96萬元。其中25戶企業開具金額超過1000萬元,開具81944份,金額6.66億元,稅額8656.42萬元,戶均3277.76份,金額2664萬元。
(二)發票開具不合規。2014年,有3戶企業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但申報銷售額、進項稅額均為0。經調查,3戶企業銷售的農產品為免稅產品,因而申報銷售額為0,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也未抵扣進項稅。由于從農業生產者和其他個人手中購入農產品,取得發票入賬較難,企業便以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作為記賬憑證。而按照發票使用規定,零星發生業務的農業生產者和個人均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給購貨方作為記賬憑證。調查中還發現,有2戶企業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申報銷售額為0,卻抵扣了進項稅額。
(三)稅款抵扣偏大。從該行業進項稅額構成情況看,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占總進項稅額的比重普遍較大,抵扣稅款偏多。2014年,淮南市實際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達到9463.09萬元,戶均87.62萬元,占企業全部進項稅額的61.6%。其中25戶開具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實際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達到7949.24萬元,戶均317.97萬元,占企業全部進項稅額的68.63%。
(四)稅負明顯偏低。2014年,淮南市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平均稅負為1.66%,絕大多數企業稅負低于此線。其中,稅負0.5%以下的企業76戶,占57.14%;在0.5-1%的企業15戶,占11.28%;在1-2%的企業14戶,占10.53%;在2-3%的企業占15.8%;在3%以上的企業占5.25%。各企業間稅負差距較大,最高為13.66%,最低為0。稅負較高的企業大多管理較規范,如稅負為13.66%的淮南市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及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的一些行業和企業,如紡織品制造和乳制品制造等。大多數企業稅負較低,1%稅負以下的占68.42%。
(五)規模大企業集中度較高。經過對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34戶企業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25戶企業兩種口徑抽取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我們發現,銷售額和開具發票金額較大的企業集中度較高,這些企業銷售額占全行業的87.49%,開具金額占全行業的71.46%。同時,在區域分布上也存在較為集中的現象,以淮南市B縣、H區、D區居多,G區、開發區、E區、C區較少,F區無。
(六)監管難度較大。在現行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下,對農產品的收購、加工環節予以扣稅,并由收購方自行開票、自行申報抵扣,使得增值稅內在監控鏈條被割裂,加大了監管的難度。一是業務真實性核查難。經營活動中,交易方式多為現金,農產品投售人多為自產自銷的農業生產者個人,數量眾多,籍地分散;收購方的庫存農產品品種、規格、價格等差異較大,不易辨別。稅務機關難以通過銀行結算體系、實地核查等途徑確定收購業務的真實性。二是實地盤點庫存難。對于品種、規格、等級等因素差別較大,生產耗用進、銷量巨大的農產品,稅務機關缺乏有效的過程監控手段,難以分類計量和現場盤存,無法及時發現、查處和杜絕涉稅違規問題的發生。三是企業產品收購單價是影響企業進項稅額計算的關鍵因素,且收購產品價格由企業自行填開,企業可以采取故意虛增或降低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的方式來調節可抵扣進項稅額,稅務機關對此難以監控。
三、進一步強化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管理的相關建議
(一)加快推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取消農產品收購方自行開票、自行申報抵扣的購進扣稅法,加快推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據了解,我省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推廣進度在全國位于前列。目前,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及酒精、棉紗加工、精制茶加工、水果和堅果加工已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面粉、大米、中藥飲片、膠合板芯板、膠合板、一水檸檬酸、無水檸檬酸的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核定扣除試點范圍。2015年起,淮南市將新增米面加工、膠合板制造等核定扣除企業64戶,加上已實行核定扣除的6戶,核定扣除企業將達到70戶,占農產品企業52.64%。通過監控發現,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的企業,稅負有明顯增長。因此,加快推行農產品核定扣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少憑票扣除法所帶來的執法風險。
(二)嚴格發票管理對新認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發票限量限額供應制。一是測算加工企業最大生產能力。依據行業生產水平評估其生產能力和銷售數額,核定其農產品收購發票最大需求量。二是分析投入產出關系。依據行業物耗等資料,測算企業投入產出比例,再根據銷售確定其所需原料數量,以此核定其收購發票用量。對一些季節性收購為主的企業,考慮其生產經營特殊情況,在企業收購旺季,通過超限量購買發票申請的方式,增加其收購發票的供應量,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三是對實行核定扣除的企業,仍要加強發票管理。由于進項稅額的多少主要受到購進單價、購進數量等因素的影響,這些指標最直觀地反映在為購進農產品而開具的發票上,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發票環節的管理,防止納稅人通過虛增購進材料單價、虛增購貨成本等手段達到提高核定扣除標準,最終多計進項稅額的目的。另外,還應重點審核購進農產品的品種、產地是否合理,收購農產品的數量、交易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是否相符,收購發票的開票量是否異常等,防止納稅人虛開發票。
(三)加大稅源管理力度一是強化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強化涉農企業稅收監管的重要措施。自涉農企業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相關管理部門一年內不得少于6次隨機指派人員到實地查看企業是否正常生產經營、核對企業經營數據(包括廠房、生產銷售狀況、工人人數、設備臺數和功率、用電量、貨物儲存量、開票金額等),檢查企業內控機制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將核查的相關數據和情況進行認真比對分析。根據察看情況和分析比對結果,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二是強化定期核查。定期核查涉農企業的貨物流、票據流和資金流是否相符。三者之間能夠流向一致,才能保證業務的真實性。在核對“三流”過程中,尤其要注重貨物流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如運費、裝卸費、自有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等。同時督促企業遵守財務制度和資金管理規定,按要求開具發票和通過金融機構完成資金結轉,防止出現大額現金交易。
關鍵詞: 企業年金;稅收;公平;效率
隨著多支柱體系取代單一制度成為國際養老保障改革的大趨勢,企業年金的發展已越來越受到各國關注,而它對于我國政府、企業、個人乃至金融投資市更是有非比尋常的意義。2004年5月1日《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頒布實施前后,各界均給予了極大的熱情、關注與期待。但預期的快速發展并未出現,企業表現出明顯的觀望態度。截至2008 年底,全國企業年金繳費職工人數為1038 萬人,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比例僅為4.27%,而且仍然集中在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及電力、石油石化、鐵路、金融等國有壟斷行業。
從國際經驗來看,企業年金的本質特征之一是與之相配合的稅收制度,由于企業年金大多為企業自愿舉辦,因此可以說只有稅收優惠政策的誘導才是推動企業年金蓬勃發展的“啟動引擎”。所以,要突破當前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瓶頸,當務之急是先要建立合理的稅收政策。而兼顧公平與效率,應成為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的基本原則和最終目標。
一、企業年金稅收政策中公平與效率的內涵
企業年金制,在宏觀上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組成部分,在微觀上,是企業的薪酬福利計劃、人力資源計劃和延稅計劃,所以它既有社會性,也兼具經濟性。稅收政策不但是政府發展企業年金的經濟激勵措施,也是規范企業行為,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的必要手段,必須兼顧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實現公平和效率的統一。
(一)企業年金稅收政策中的公平
稅收政策是國家對企業年金這一補充保障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因此應把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作為一個內在要求。企業年金稅收政策中的公平應該體現在:
1.計劃內公平享受稅收優惠。所有舉辦企業年金的企業及其職工都應有公平的參與權,平等的享有同等的優惠政策,尤其在企業內部,年金計劃的要一視同仁,不能偏向高收入者,不應以參加者年齡、工齡和工作業績為借口將職工排除在外。因此企業年金稅惠應當是有條件的稅惠。
2.兼顧計劃內外的利益。在稅收誘導下,高收入者和大企業會成為企業年金計劃的積極推廣者,這必然使得稅收優惠為高收入者和大企業避稅提供了方便,而高收入和行業納稅減少,同時也意味著低收入者和小企業的相對稅負增加,這將使得中小企業和低收入者在競爭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因此,企業年金稅惠必須是有限的的稅惠,將其負面影響控制在適當范圍內。
3.不同制度的稅收優惠的協調統一。企業年金制度不是一個孤立的制度,它是養老體系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與基本養老保險、商業人壽保險等不但在制度內容上要相協調,相關稅收安排也必須統籌考慮。
(二) 企業年金稅收政策中效率
企業自愿性舉辦企業年金必然是以合理延稅、避稅為出發點,給予雇員所得稅惠也將使他們對年金制持積極態度。因此,企業年金稅收政策中的效率應該體現在:
1.促使企業從經濟利益出發,積極舉辦企業年金。企業以經濟利益為其活動的準則,決定了它不可能僅僅從提高職工福利的目的出發建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必須給予企業確切的優惠待遇,使其有利可圖,才能真正把年金制作為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
2.促使職工自愿向企業年金繳費。在個人所得稅采用的是累進稅制,企業年金繳費免稅或是延稅,雇員就享受了當期應稅收入和最高稅率的雙重優惠,可以通過企業年金制及其稅惠政策使其終身收入最大化,并且實現了在職與退休后的合理分配。
3.保證投入較多者獲得較高的退休所得。多提供資本者多回報,是不能違背的效率準則。企業年金的目的不是為了收入均等化,而應通過制度的健康發展,使更多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退休保障,實現個人福利和社會福利的增加。
二、美國的企業年金稅收政策
美國是當前企業年金發展最為成熟的國家。它的企業年金制度在長期的實踐中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系和規則,其中稅收政策又是制度的核心和動力所在。美國政府通過稅收優惠待遇鼓勵雇主和雇員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戰略和策略,以及靈活運用稅收手段保證必要公平的措施,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一)享受優惠的條件
美國的企業年金計劃種類繁多,只有符合《國家稅收法》的相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的適格年金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享受稅惠應具備的主要條件有:(針對我國年金的性質,僅討論繳費確定型計劃)
1.對計劃覆蓋面的要求。根據美國稅收法和保障法的要求,資助企業年金計劃的雇主不能完全隨意決定哪些雇員可以參加,哪些不能,只有覆蓋一定數量員工的正規退休金計劃才能從稅收優惠政策中獲利,雇主也不能隨意在計劃的參加者中提供不同的福利,對年齡和工作情況的要求有最低限度的規定,對員工工作業績的考核也必須依據具體規定。
2.對雇員帳戶資金增加和雇員稅前繳費數量的限制。稅法規定個人賬戶年度繳納額不得超過40000美元(2002年,隨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進行調整)或年金計劃參加者年度報酬的100%,而稅前繳費的年度限額定為計劃參加者年薪的25%,并規定年薪以20萬美元為上限(2002年,每年有5000美元增量)。
3.對既得受益權的規定。雇員在任何時候都對由自己繳費形成的退休金部分擁有完全既得權利。當雇員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在任何情況下都對雇主繳費形成的退休金部分擁有既得的權利。除此之外,他們可以按照兩個標準實現對雇主繳費的既得受益權:一個是 5年后一次性獲得100%的記得受益權;二是3年后獲得20%的權利,然后每年增加20%,直到實現100%的權利。
(二)EET的征稅模式
一般而言,在企業年金有三個征稅環節:雇主和雇員繳費環節,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環節和退休雇員領取退休金環節。如果用T表示對其中的某一環節征稅,E表示對其中的某一環節不征稅,那么,美國以401(k)為代表的繳費確定型年金計劃采用的就是EET的征稅模式,即:雇主和雇員的繳費在規定的范圍內可在稅前扣除,年金計劃資金的投資所獲得任何投資收人全部免稅,獲得完全的既得受益權養老年金在該雇員參加計劃過程中均不被包括在其當期應稅收人之中,只有在該雇員提取養老金的時候才會有所得稅。
(三)企業年金與工薪稅制的結合
如果說雇員在年金稅制中的優稅好處,是通過所得稅實現的,那么雇主在企業年金稅惠中得到的好處則是通過工薪稅(即社會保障稅),由此第一支柱同第二支柱實現了相互協調,相互促進。
按照美國《國家稅收法》規定,雇主以繳費形式為其雇員向稅收優惠年金計劃所存入的資金,以及雇員從計劃中所提取的資金,一般都不按工薪對待,因此也就不產生聯邦社會保險稅和聯邦失業保險稅,這為雇主積極資助年金計劃和雇員積極參加雇主資助的退休金計劃,起到極大的推動和鼓勵作用。比如,某雇主支付給一個雇員的年薪為5萬美元,如果雇主在年底時另付給這位雇員1000美元獎金的話,雇主就必須要向政府為這1000美元納76.5美元的工薪稅,同時雇主還必須從雇員的1000美元中扣除同等金額的工薪稅,雇員實際上只能拿到923.5美元的獎金;如果雇主將這1000美元獎金以繳費額的形式為這位雇員存入到其所資助的年金計劃中,雇主和雇員都不用支付任何工薪稅。這一稅收政策鼓勵雇主以向年金計劃繳費的形式來支付雇員年終獎金,對雇主和雇員都有極大的吸引力,是美國年金稅收效率性的又一體現。
三、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的設計
(一)EET稅收優惠模式
稅收模式的選擇是整個收制度的核心,不同的模式代表國家對年金優惠的不同態度。考察當前各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惠模式可以看出,最為普遍采用的是EET的稅惠模式。它有利于鼓勵企業雇主和雇員進行繳費,容易推動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但是,EET征稅模式也有缺陷,主要是它會使政府減少一部分眼前的稅收收入,給政府帶來即期的財政壓力,因而這種征稅模式在財政狀況不佳的國家很難實行。權衡利弊,EET模式相對其他模式更能滿足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財政有條件實現的稅惠模式。
(二)稅收優惠限額
2004年以來,我國已有多個部門對于企業年金繳費稅惠額度有了多次調整,各地也依據不同規定制定各不相同的稅惠額度, 4%到1/12不等,如此政出多門、反復無常加大了年金需求方對企業年金發展前景預期的不確定性。從深層意義上講這是因為當前企業年金稅收優惠缺乏相關的配套政策,只能單純依靠稅惠比例高低來承擔激勵和約束兩方面作用。
合理的稅收優惠額度應該反應國家希望通過企業年金制度達到的保障程度,在此基礎上再通過享受稅惠的條件限制來保障基本公平。根據我國養老體系設計,企業年金計劃的目標替代率應達到20%,應以此測算能夠享受稅惠的繳費水平,其中還需要對工資增長率、投資收益率和繳費的年限做出預測,采用不同參數對繳費水平測算結果均會有很大影響。但可以肯定的是,以4%稅惠額度是很難達到20%的替代率的。國外一般將稅惠限額規定為15%左右,但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可以先將稅惠額度定到12%左右,這樣如果繳費滿25年,工資增長率4%,預期投資收益率8%即基本可以實現20%的替代率,既避免在目前企業年金發展不平衡情況下過高稅惠限額帶來的公平性問題,也為將來進一步調整留下了一定空間。
(三)優惠待遇與享受條件相結合
成功的稅收政策,光有各種優惠待遇是不夠的,只有同適當的享受條件相結合才能達到公平和效率兼顧的目的。可以說,有了待遇優惠政策只是為年金制度的發展增加了動力,但是政府決定它的發展方向往往是通過各項限制條件。
借鑒美國成功經驗,我國稅收政策中享受優惠的條件應包括:
1.計劃基本審查要求。應包括:計劃必須是專項資金,不得將繳費挪作他用;設立個人賬戶,計劃必須是永久性的等。
2.參加計劃的資格條件:年齡條件可參照《勞動法》中勞動年齡,工齡要求不應超過一年,而且應當充分考慮臨時工參加計劃的權利,可參照美國的做法為其設定一個年工作小時的標準,超過這一標準即可計算為工齡。同時還可引入美國最低參保率檢測和非歧視性檢測等指標體系,充分保證年金計劃的覆蓋面和公平性
3.繳費限額和繳費基數的限定。在確定了稅惠限額百分比的條件下,為了保證稅惠的公平性,還應對繳費做進一步條件限定。一是應規定年總繳費上限,防止企業年金成為逃稅漏洞;二是應該規定繳費基數上下限,和社會保險類似的繳費安排可以實現向低收入者的適當傾斜。
4.規定既得受益權。對企業繳費部分的既得受益權可設定幾種進度表供企業年級計劃選擇,避免因企業的過分要求損害員工的利益。
5.對提前提款的限制。企業年金是以滿足老年需求為目的而建立的,提前提款都可看作是違背這一目標的行為,因此在制度中應有明確限制,否則將失去稅惠資格,甚至可以施以稅收懲罰,
(四)基本養老保險協調配合
企業年金的本質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因此,我國在制定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時,不能與基本養老金的稅收政策脫節。實際上,無論是基本養老金,還是企業年金,它們只是在舉辦的主體和方式上不同,都屬于老年人的經濟保障計劃,所以,在稅收待遇上二音不應有很大的區別。目前,在基本養老金和企業年金運行過程的三個環節中,多數國家對兩者課稅的稅負是大體相同。因此,我國在企業年金計劃的稅制設計中應充分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既不宜過分強調給予企業年金優惠稅收政策,使部分企業或個人利用企業年金計劃來進行避稅,導致企業職工收入分配的不公;也不宜過分依賴于基本養老金,忽視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的刺激作用,阻礙我國企業年金正常、健康地發展。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應本著與基本養老金制度相協調的原則,減輕國家在老齡化問題上所承受的財政支出壓力,促進收入公平分配。
除此之外,美國的經驗還告訴我們,如果說所得稅惠是激勵雇員參加企業年金制的最大動力,那么對雇主的激勵就更多的來自企業年金的社會保障稅惠。基本保障和補充保障在此接軌,如果能夠吸收美國的作法,合理安排企業年金和基本保障的稅制,就可以實現兩者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五)加強制度監管
稅收優惠和稅收漏洞就像一對孿生姊妹,它們往往相伴而來。在西方國家,人們把政府對企業年金計劃提供的稅收優惠形象地比喻為“避稅所”(taxshelt),可以說正是這種“避稅所”的功能才會刺激企業積極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稅收優惠在發揮激勵作用的同時,還可能被人們濫用。從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優惠來看,如果政府對企業年金計劃采取EET的征稅模式,就可能給人們提供一些偷稅的機會。為此我國也應當借鑒國外的經驗,在給予企業年金計劃稅收優惠的同時,也要加大監管的力度,制定一些反偷稅的條款。同時還要改革監管的手段,使用恰當的指標體系,加強監督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使我國的企業年金制能夠健康高效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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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財政 服務 非公企業
非公企業是指歸我國內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歸外商、港澳臺商所有的經濟成份占主導或相對主導地位的企業。非公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增長點,為人們的生活生產了大量的物質以及勞務產品,在滿足人民需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僅增加了社會資本,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稅金還吸納了大量人員就業,為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除此之外,非公經濟還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加快了第三產業的發展,加快了市場經濟的建立。我國非公企業眾多,它們共同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經濟鏈,構建了一個強大的經濟效益系統,對促進我國工業經濟的增長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目前我國非公企業發展主要面臨的問題
(一)缺乏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理論。
由于受各種經濟條件的約束,非公企業在科技研發方面投入低,再加上缺乏專業化的科技創新人才,導致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較低,產品研發進展緩慢。和發達國家相比,技術相差甚遠,大多數的非公企業并沒有真正掌握自主的知識產權,缺乏核心的技術力量。部分企業依然采用家族粗放式管理經營形式,管理理念落后,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二)缺乏競爭力
目前,我國很多的非公企業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大部分的非公企業都是加工型的企業,一般都以以資源型和原材料加工為主,和自主研發的企業相比,它的產業鏈流通期較短,所創造的價值不高。而且其處于產業鏈高端的企業和項目過少,難以發動品牌效應,缺乏競爭力。
二、運用稅收政策促進非公企業發展
(一)積極推進非公企業集聚化發展
堅持貫徹國家在發展非公企業的所得稅和營業稅方面的優惠政策。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其它配套措施積極引導企業創業成長和集聚發展。在此過程中,主要依靠產業區域性建設,以合購、兼并、合營等形式使非公企業集聚發展。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一些符合自身發展特色,并且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強大的發展前景、良好的經濟效益的項目。還可以引進一些先進的材料、和高效的能源等,不斷提升產品的技術含量,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競爭力。
(二)促進企業工藝優化升級和創新技術
努力貫徹國家促進節能減排等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非公企業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注重節能減排,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鼓勵企業積極開發高新技術,降低產品的污染力度,進而從這些高新低污染的產品中享受低稅率和稅收優惠。這就需要非公企業做到以下兩點:
加快改造傳統的產業非公企業技術,積極引進節水、節能、節材的新工藝進行包裝印刷、產品加工、建筑建材以及其他農副產品的加工,不斷優化生產工藝,延伸資源轉化和產業鏈,加快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
不斷引進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和農機、汽車零部件裝備制造業等新興產業和技術,并支持非公企業圍繞這些產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力培育一批技術成熟、專業性高、服務完善的非公企業,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飛速發展。
(三)提高非公企業的經營管理質量
首先,要改變落后的企業管理理念即傳統的家族粗放式管理方式,重新樹立起現代化的管理思路,認真落實質量、財務、成本、營銷、人力資源等各層次的管理。
其次,努力學習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例如相關的產業政策、稅收政策以及企業管理的規章制度,自覺依照法律的規定誠信經營,從而建立良好的信譽,獲得人民大眾的肯定。
再者,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強化對企業成本的核算,尤其是對采購,庫存、定價和拓展市場等方面的成本核算,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相關的財務信息,加強企業財務的透明度,從而增強企業財務的可信度。
最后,加強納稅輔導工作,財務部門在強化財務管理的同時,也應該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依法納稅,合法經營,并充分理解和享受稅收政策的公益性。
(四)拓寬非公企業的融資途徑
國家可以利用商業銀行等商業機構資金雄厚的特點,積極引導他們給非公企業提供一些融資服務。例如,根據各非公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為他們提品信貸服務,幫助部分非公企業渡過融資的難關,提高產品競爭力。同時,完善配套的非公企業融資擔保系統,例如,可以成立一個非公企業信用擔保基金會,通過這個基金會積累資本、提高企業競爭力,進而增強非公企業的融資能力。此外,還可以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擔保機構,利用這個機構鼓勵其他中小企業聯合組建互助合作型的擔保團體,從而拓寬了非公企業的融資渠道,加強了中小型企業的擔保力度。
三、結束語
總之,非公經濟企業在繁榮城鄉市場、方便群眾生活、有效擴大就業、提高居民收入、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以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社會發展過程中,我們必須集中一切有利的力量,利用稅收政策服務非公企業努力促進我國非公企業的發展,早日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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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稅收政策;施工企業;應對措施
國家的稅收政策在不斷的進行改進,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經濟,同時也是為了國家的稅收得到保證。新的稅收政策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現在改成繳納增值稅,這樣可以減少重復納稅的環節,對于一些生產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對一些企業來說在納稅方面也出現了增多的情況。營改增在范圍上不斷擴大,施工企業在新的稅收政策下如何進行企業的生產經營成為企業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施工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經濟效益,一定要找到應對的措施。
1 營改增的必要性
將營業稅改成增值稅是勢在必行的,實行新的稅收政策是為了更好的深化財政體制,這種改變可以將企業的稅負情況減少,使得企業的經濟得到更好更穩定的發展。在實行新稅收政策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同時要結合我國的國情。在進行新稅收政策的實施階段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存在著不公平的情況,為了解決稅收中出現的不公平情況,一定要進行解決,使新的稅收政策可以更好的實施。
2 實施“營改增”稅收后施工企業面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就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在新的經濟形式下,在施工企業中征收增值稅,是更加符合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原有的施工企業在納稅方面是繳納營業稅的,近年來,施工企業的發展是非常迅速的,而且施工企業已經成為了我國的重點產業,每年為國家經濟創造出了大量的產值,因此,在施工企業中實施稅制改革是非常必然的。施工企業在實施新的稅收政策的時候要面臨的問題也是非常多的,主要表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2.1 內部管理模式簡單,對資金和技術不能進行很好的管理
很多施工企業在內部管理模式上還是停留在傳統的管理階段的,這樣就使得內部管理是非常的粗放的,同時也是存在著很大的發展空間的。管理制度的落后對新的稅收政策是沒有辦法進行更好的適應的。實施營改增,施工企業一定要有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與之配套,施工企業在進行工程承包的時候采用的方式也是一種非常簡單的方式,這樣使得施工企業在管理方面是根本就無法進行的。內部管理沒有很好的管理制度,在財務管理制度上也是非常落后的,這樣就使得施工企業在內部無法對資金和技術進行管理,這樣就會使得企業的進項稅額出現管理不足的情況,這樣就會使得施工企業的稅負增加,為了更好的在施工企業中實施營改增政策,一定要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
2.2 納稅企業出現稅負增多的情況
施工企業在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時候,營業稅的金額和工程造價是有著直接的關系的,但是在實施增值稅以后,施工企業要繳納的增值稅不單和工程造價有關系,和工程項目的成本構成也是有很大的關系的。在施工企業中,成本主要包括施工中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的費用,材料的費用以及人工的費用,間接成本主要是指施工中一些與施工項目有關的費用,其中就重要的就是施工中的管理費用。施工企業在進行施工的時候要使用大量的人員進行施工,因此,施工企業也是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在施工成本中,人工成本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在現在,人工成本在不斷的增加,這樣就使得企業的施工成本在不斷地增多,而人工成本在施工中是無法進行進項稅抵扣的,這樣就使得新稅收政策下,施工企業要承擔的稅負得到了增加。在很多的施工中,施工企業會將一些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在進行施工項目分包的時候,不能確定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是否要繳納增值稅是不能確定,同時在進行項目分包的時候也是存在著進項稅無法抵扣的情況的,這樣就使得施工企業要承擔的稅負增加了很多。
2.3 對財務報表數據及指標的影響
在實行新的稅收政策以后,對施工企業的成本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在征收營業稅的情況下,企業的成本都是以價稅合計數的形式進行表示的,但是在實行增值稅以后,就要向材料的供應商索要進項稅額的專用發票,很多的材料供應商都是一些小型的企業,在進行增值稅抵扣的時候,經常會出現無法抵扣很多的情況。很多的施工企業在進行施工的時候,下游的企業都是一些房地產企業,在增值稅上也是不能進行抵扣的,這樣就會導致增值稅抵扣環節出現中斷的情況,使得企業的稅負增多。
3 實施“營改增”稅收后,施工企業應對措施
3.1 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形成合理的財務理念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體制,提高企業管理控制水平,完善財務管理理制度形成合理的財務理念。施工企業應該制定相應的發票管理,按照要求,做好相應的發票開立以及領用使用工作,從而避免在使用發票時出現不正當的手段,導致的法律風險。特別是對于承包人以及分公司應該明確其專職的辦稅人員,明確其職責,對辦稅人員應該加強其業務的培訓,拓寬理論知識,加強其保管發票的意識,從而確保取得更多有用的可抵扣稅款。
3.2 增強稅收籌劃,實現利潤最大化
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既給施工企業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機遇,應該充分抓住這個機會,對稅收進行積極地籌劃,從而降低其稅負,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主要是在適當的條件下,對資產進行及時的更新,提高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要充分認識到增值稅的條件,在選用材料的合作商時,應該選擇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合作伙伴,這樣以來,就能夠增加其利潤,降低稅負。
3.3 加強發票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對于施工企業的財務應該重點加強進項稅額抵扣的關注,需要依據進項稅額的抵扣中的相關規定從而實現其發票的管理。特別是對于分包方以及供貨方只是小型的納稅人,那么在合同中應該對增值稅加以具體的規定,從而合理的對稅負進行轉嫁。采購部門與管理部門應該積極配合財務部門的工作,對于增值稅的進項發票的抵扣問題應該加強管理。
3.4 加強資金的流通管理
在新稅收的政策下,對稅改后的資金需求應該得到特別的重視,為了適應新稅改,應該重新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統籌設計籌融資方案,保證資金的充足及合理分配使用,從而減輕資金的支付壓力。對于在合同的簽訂中,一般出現違約情況,應該加大懲罰,及時確保資金的回流,確保項目正常實施。
3.5 加強人員的增值稅理論以及實務學習
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對稅款的計算方法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必須加強增值稅理論知識,同時進行相關稅收的培訓,時刻與財務部門以及建設主管部門做到有效的溝通。對最新出臺的稅收政策應該熟練于心,以備不時之需。最后應具備對發票的開具以及取得的能力,同時具有防偽的能力。
4 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施工企業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政策,并不是簡單的轉換,而是制度的創新,與其相關的工作也應該得到相應的調整,實施“營改增”是和諧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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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分工日趨于精細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國長期存在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兩稅并存”的局面已經很難適應社會的發展,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是我國稅收改革的必然方向。“營改增”稅收政策在2013年8月1日開始向全國予以推廣,將會對社會各個行業的財務會計過早造成較大影響。本文以施工企業為例,就營改增稅收政策對施工企業財務會計的影響進行探討。
二、施工企業“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基本內容
營改增稅收政策在施工企業全面實施之后,就將用稅率為11%的增值稅來代替過去稅率為3%的營業稅。主要區別在于:營改增稅收政策改革之前,施工企業的營業稅征稅依據為施工企業提供勞務的全部收入;而營改增稅收政策改革之后,施工企業的增值稅征稅依據為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是通過施工企業在市場上購買材料、設備等獲得的增值稅發票金額來予以確定,而銷項稅額則是由施工企業向業主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予以確認。
三、“營改增”帶給施工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變化
1.兩種稅的含義不同
增值稅和營業稅雖然都屬于流轉稅,但是對于施工企業的意義卻各不相同,增值稅屬于國家所收取的款項,計稅依據是增值額;而營業稅則屬于一種納稅單位的費用,計稅依據為營業額。
2.納稅主體身份及計稅方式的變化
(1)在過去的營業稅體制下,無論納稅人的規模大小,應納稅額通過“稅率3%”乘以“營業額”即可得出。
(2)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納稅人應該要首先予以納稅資格的認定。第一,資格認定標準。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國家稅務部門基于納稅人的規模大小來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的納稅人,以及高于500萬元人民幣的其他個人;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高于500萬元人民幣的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個體工商戶、企業,以及非企業性單位均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納稅人不能轉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小規模納稅人若所提供的稅務資料準確、會計核算健全,那么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第二,計稅方式。小規模納稅人:計稅方式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不得對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應納稅額為增值稅征收率和銷售額一同計算出來的增值稅額。一般納稅人:計稅方式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應納稅額為當期進項稅額被當期銷項稅額抵扣之后所剩余下來的余額。
3.稅率的變化
在過去的營業稅體制下,無論納稅人的規模大小,應納稅率均為“稅率3%”。而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率為“稅率3%”,而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率為“稅率11%”。
4.收入和稅負確認的變化
本文舉例說明收入和稅負確認的變化,合同總價款設定為9990萬元人民幣。在過去的營業稅體制下,營業稅=9990萬元×3%=299.7萬元。再加上3%教育費、7%城建稅共計29.97萬元,那么實際稅負率為3.3%,本項稅負為329.67萬元。而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首先要進行價稅分離,分兩種情況:(1)若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9990萬元除以(1+3%),可得出確認收入為9699萬元,那么增值稅額=9699×3%=290.97萬元,再加上3%教育費、7%城建稅共計29.097萬元,那么合計本項稅負為320.067萬元,實際稅負率為3,204%。(2)若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那么9990萬元除以(1+11%),可得出確認收入為9000萬元,那么增值銷項稅額=9000×11%=990萬元,而實際稅負率則由納稅人所擁有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來決定。經過相應計算,營業稅及附加稅負=增值稅及附加的實際稅負,只有在“6.91%×合同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下才可成立;若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小于“6.91%×合同額”,那么營業稅及附加稅負>增值稅及附加的實際稅負;若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大于“6.91%×合同額”,那么營業稅及附加稅負<增值稅及附加的實際稅負。
5.涉稅申報所需設備有重大變化
營業稅申報是不會特殊要求軟件設備及硬件設備,但是若申報增值稅,那么一般納稅人在具有通用的掃描儀、打印機、計算機等設備之外,還需要有專用設備,包括報稅盤、金稅卡、讀卡器金稅盤、IC卡等。按國家財稅機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專用發票。
四、結語
關鍵詞:公共財政;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選擇
稅收政策選擇的有效性是對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的重點。公共財政下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選擇,要轉變政府觀念,從根本上著力于營造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環境,推進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專門服務的市場體系建設;有效改進企業自主創新的具體稅收激勵政策,優化稅收激勵政策手段,強化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的管理,對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的執行效果有所提高。
1.我國現行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1設計缺乏系統性
我國現行的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更多的是表現為各項稅收優惠措施的簡單羅列,部分稅收法規因臨時性需要而倉促出臺,沒有總體上的規劃,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指導性。現行優惠政策還存在著有關條款措辭含混?政策彈性較大的問題,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中有關“技術密集?知識密集項目”?“先進技術”等規定,缺乏明確的標準和認定方法,內容雜散且不明確,加大了稅收法規的主觀隨意性,不利于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開展。政策規定散且亂,缺乏內在協調,存在顧此失彼的現象。這樣使得稅收優惠效應大打折扣,政策性的弱化直接削弱了稅收優惠政策的發揮。
1.2企業自主創新的進程被現行生產型增值稅所制約
我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制度,只允許企業抵扣購進原材料所含進項稅金,不允許抵扣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金,存在對資本品重復征稅問題,影響了企業投資的積極性。增值稅實行憑發票抵扣制度,而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是無形資產和開發過程中的人力資本投入比較大,可抵扣項目比較少,如引進和購買專有或者專利技術的支出?人力支出等不能享受增值稅抵扣。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高新技術產業增值稅負擔偏重,不利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企業自主創新的投入,嚴重制約了該類企業的發展,降低了創新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1.3內資企業的發展是企業所得稅改革前遺留的問題所影響的
當前,內資企業?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兩法合并”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剛剛審議,為內資企業能和外資企業同臺競技提供了較好的契機,但從企業所得稅改革方案的通過到滲透到具體執行需要一段時間過渡。如根據草案,按原稅法規定享受15%和24%等低稅率優惠的老企業,在新稅法實施后五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的稅率;對按原稅法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新稅法實施后可以按原稅法規定繼續享受尚未享受完的優惠。
1.4“特惠制”的稅收政策不利于鼓勵內資企業自主創新
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大都是以“特惠制”為特征的。所謂“特惠制”是指針對某一性質的企業?某一行業或某一區域內的企業等,為了加快其技術創新的步伐,給予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以“特惠制”為特征的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局限和弱化了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方面的作用,表現為“區域特惠”?“行業特惠”?“企業規模特惠”。
2.公共財政下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選擇
2.1政府觀念的轉變
2.1.1對經濟發展的思路進行轉變,把急功近利為了增長而增長的短期行為徹底根除。企業創新是對經濟增長促進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進行實施,新興工業化道路,要丟棄簡單的投資規模擴大的粗放式經濟增長模式,經濟增長模式要對技術進步有牢固的依靠的集約式。
2.1.2市場換技術,合資方式對技術進行引進作為技術進步的思想要進行堅決的克服。不可能有真正的先進技術引進,不允許的不僅是外國政府,就算是外國企業也不可能把自己真正的先進技術拿來進行合資。要對盲目數量型外資的引進,外資引進越多越好的觀念進行拋棄,要把從技術先進上對外資進行引進作為重點,必須走自主創新的道路,才能從制造業大國、大省轉變為制造業強國、強省有所實現,才能對技術上被別人限制造成的億萬國人替外國""打工""僅賺得微薄的加工費還經常遭到""反傾銷調查""的局面有所改變。
2.1.3要有自主創新的的緊迫感,克服坐等企業自主創新,以為企業自主創新投入大,風險大,現在沒有實力進行自主創新,要等到未來經濟實力更加強大了再來搞自主創新的消極思想.自主創新是全方位的,經濟發展水平高時可以搞,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時同樣可以搞.大企業可以搞,小企業也可以搞,而且很多企業都是依靠自主創新從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的,60%的專利技術也是由小企業創造的.
2.1.4樹立只有民營經濟才是自主創新的真正主體,才有自主創新的永恒動力的思想,把民營經濟作為自主創新的真正主體來培養.改革開放近30年的經濟增長奇跡可以說是民營經濟創造的.而且如果沒有政府政策管制,沒有民營經濟不能從事的經濟活動.因此,要拋棄政府主導經濟增長、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的思想,樹立市場主導經濟增長、民營經濟是國民經濟支柱的思想.
2.2對企業自主創新的微觀稅收政策環境進行營造
2.2.1對自主創新的企業主體進行營造
第一,把國有企業塑造成自主創新的企業主體。由于相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國有企業總體上缺乏自主創新的動力。為此必須繼續大力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改組,加快國有經濟退出不需要政策壟斷的行業,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新空間;第二,把民營企業塑造成自主創新的企業主體。強化對自主創新產權的保護,堅決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嚴厲打擊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強化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國家法律、政府政策法規在民營企業的執行,有效根除部分民營企業依靠不履行國家法律、政府政策法規規定的法定責任來謀生存現象。迫使所有民營企業都只能依靠自主創新而不是非法經營來謀發展。
2.2.2推進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專門服務的市場體系建設
第一,加快建設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融資服務的風險資本市場,激勵風險投資基金公司的發展,建立為中小科技企業上市融資的證券市場;第二,加快建設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人才市場、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服務的各種技術創新服務機構、技術評估機構以及技術經紀機構等中介市場,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高效率的市場服務平臺。
參考資料:
[關鍵詞] 中小企業 稅收 政策
一、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成就。中小企業在此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具體表現在:
1.中小企業成為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廣泛分布于許多領域,是一個十分龐大的企業群體。截止2004年,我國工業企業登記注冊數1375263家,其中,中小型企業占99.84%。2004年,中小型工業企業資產總額、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分別占全部工業企業的67%以上,利潤總額占全部工業企業利潤總額的57.6%。2000年至2004年中小型工業企業在全部工業企業中的比重指標如下圖所示:
此外,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6%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當前,我國食品、造紙和印刷行業產值的70%以上,服裝、皮革、文體用品和塑料制品、金屬制品行業產值的80%以上,木材和家具行業產值的90%以上,都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中小企業在擴大出口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視。近幾年來,在我國出口總額中,中小企業約占60%。上述數據表明,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總量中占據半壁江山,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2.中小企業成為安置就業的主體。中小企業大多數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容易吸收較多的勞動力,能夠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吸納就業。2004年,中小型工業企業年平均從業人員7926萬人,占工業企業全部從業人數的85.19%;商業零售業占90%,建筑施工業占65%以上。另外,中小企業在吸納安置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分流人員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已經成為解決我國就業和再就業問題的主要渠道。因此,中小企業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3.中小企業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和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我國中小企業是地方經濟的重要基礎,構成了縣級經濟重要支柱和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中小企業完成的稅收占我國全部稅收收入的43.2%,各級地方財政收入的80%來源于中小企業,因此,中小企業的發展對緩解地方財政困難、保持社會穩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4.中小企業發展有利于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結構優化、推動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規模上的優勢,使得改革成本較低,操作較便利,影響范圍較小,新機制進退較容易。這些特點使中小企業成為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試驗者和推動者,同時也成為市場經濟改革中重點、難點的突破口。同時,中小企業改革,能為創造出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和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局面提供寶貴的經驗,逐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二、現行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與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相比,它在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中所得到的重視程度是遠遠不能相比的。稅收政策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杠桿,對于調整經濟結構,體現國家宏觀發展戰略都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現行的稅收政策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還有待改善,具體表現在:
1.政策目標不明確,支持力度不夠。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側重于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忽視了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政策的制定既沒有考慮中小企業自身的特殊性,也沒有考慮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正是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的首要問題,應該是政策扶持的重點。現行的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在這方面的扶持力度顯然不夠。
2.稅收優惠量過大,難以規范和系統化。稅收優惠的管理權限雖集中在中央,但實際操作中,許多地方各級政府為了吸引投資企業、發展本地經濟,仍以種種形式和手段,越權減免稅,使稅收優惠規模難以控制。優惠內容多、補充規定散,而且政策調整過于頻繁。這不僅導致了稅收的大量流失,提高了稅收的征收成本,而且也影響了中小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的制定。
3.稅收優惠偏重于直接形式,以減免形式為主,很少運用加速折舊、加計扣除、投資抵免等間接優惠形式。優惠對象也僅限于取得收益的企業,而且一些稅收優惠是以所有制性質和企業屬地來界定優惠對象的,沒有真正體現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原則。間接優惠方式運用較少,不利于鼓勵中小企業對投資規模大、經營周期長、見效慢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交通能源建設、農業開發等項目的投資。不利于提高稅收優惠的效益。
4.稅收優惠政策設計不合理。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由于設計不合理,效果不明顯,沒有真正起到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例如,企業所得稅實行的18%和27%的優惠稅率,由于采用了全額累進稅率的設計,使得兩檔稅率的臨界點近稅負增長過快,稅負不合理,抵消了低稅率的作用,使中小企業的稅后收益降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業增加投資、擴大規模,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5.稅收優惠的范圍不科學。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小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較多,拉大了沿海發達地區與經濟落后地區的發展差距,不利于地區經濟的均衡發展。
6.現行優惠政策導向不明,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稅收優惠政策應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要體現鼓勵、允許和限制精神,引導中小企業的資金、資源流向國家亟需發展的產業,而現行的優惠政策未體現導向性原則。
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設計
1.建立和規范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的法律、法規。對目前正在執行的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并逐步建立起統一明確的以中小企業為受惠對象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要體現企業公平、稅賦平等、稅負從輕、便于征管、促進發展的原則。以增強政策的規范性、穩定性和透明度,使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具有有效的法律保證。
2.實施遵循適度原則和經濟效益原則的稅收優惠政策。一要盡量大幅度減少優惠總量,對需要保留的優惠政策,必須經過充分的科學論證,突出優惠重點;二要調整稅收優惠方向,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三要轉變優惠形式,盡量減少定期減免稅,多采用間接方式,如加速折舊、加計扣除、稅收抵免等多種形式,以提高經濟運行效率,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3.提供政策咨詢,加強稅收服務。當前稅務部門應適時糾正服務上“重大輕小”的傾向,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及時為中小企業辦理涉稅事宜,積極推行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制度,充分發揮稅務機構的作用,盡量減少納稅人因為不了解納稅細則而造成的納稅申報中的失誤。同時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稅務中介機構的管理,提高稅務水平,減輕中小企業涉稅負擔,從而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4.堅決清理不合理收費。(1)要給中小企業經營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必須進行政府部門的改革。目前中小企業負擔的各種收費太多,關鍵是要端正政府的行為,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都必須堅決打擊,同時呼吁社會各界予以監督。(2) 要加快“費改稅”的步伐,明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費用都應主要由稅收來承擔,不應再向使用單位或受益者收取額外費用。取消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而由政府一次性征收,杜絕各部門、各方面向中小企業亂攤派的行為,切實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3)要降低小企業的進入門檻,簡化新成立小企業的審批手續,降低登記費,對最低注冊資金的要求應降低,同時,對小企業的各種報表在時間和內容上要予以簡化和規范化,以利于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5.提高中小企業的稅后收益率。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缺乏吸引外部投資的能力和進行股權融資的機會,融資渠道受到限制,所以內部融資對中小企業來講意義重大。恰當的稅收政策可以提高中小企業的稅后收益率,增強其內部融資能力。
6.支持中小企業人力資源開發。人才缺乏是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又一大難題,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力較低,培訓員工的意愿較低。在提高中小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力,降低員工培訓成本,增強培訓員工的意愿等方面稅收政策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馬海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分析.財會月刊,2005年 08期
[2]魏曉冉:認清中小企業戰略地位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市場論壇,2005年03期
關鍵詞:營改增;工業企業;稅收籌劃;稅收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1-0087-02
引言
2011年,中國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擬定了關于“營改增”試點方案,到2012年年初,中國的交通運輸業開展“營改增”的試點。經過中國財政部門以及稅務不斷的改革和嘗試,直到2013年8月,中國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關于部分現代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的營改增試點。隨著營改增制度在中國部分行業的試點安排后發現,在營改增試點的部分企業出現了一定的稅負的降低,但是,還是存在部分的企業出現了稅負增加的情況。據統計數據可得,2012 年9 月至 2013 年 1 月,中國營改增試點期間內,中國的部分工業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的賦稅減少了將近4 000 萬元,同比下降了將近 42%;而工業企業的一般納稅人的賦稅減少了大概1 500 萬元,同比下降了將近16%。據不完全統計,納入“營改增”試點的682家交通運輸行業的一般納稅人中,有將近450家企業稅負有所上升。“營改增”的目的是通過稅制改革在一定程度地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由此促進中國各個企業的持續發展。所謂的稅收籌劃是中國市場經濟體制有的一種管理方式,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結合法律、財務、會計、稅務等多方面的知識,通過對企業的組織架構、投資經營方式、營銷方式、管理方式進行有效的整合,以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節約成本的目的。由于,中國“營改增”的時間較短,不少企業沒有適應“營改增”政策下的稅收規定,因此,企業單位應該根據自身企業所在的行業以及企業自身的特點出發,重視稅務理念的創新,不斷提高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的能力,并且必須要做好隨手籌劃的風險的防范工作,加強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技能的培養,才能有效地做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一、“營改增”給工業企業帶來的一些影響
(一)部分的工業企業對稅收籌劃重視不足
據調查可知,中國的不少的工業企業對企業自身的制造工作、銷售工作等等非常的重視,將絕大多數的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生產和銷售上面,往往忽略了對企業的財務管理以及稅收管理的工作。在某些工業企業中,這些企業的領導者缺乏必要的稅收意識,不少的工業企業很少設置專業的辦稅員,這些工業企業的管理者對工業企業的納稅方式以及稅收核定情況了解非常的不足。不少的工業企業的管理者認為,稅務工作只要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進行交納就可以,不需要另外進行籌劃工作。甚至,某些工業企業的管理者誤以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企業沒有必要為了節約一定稅務做違法的事情。這種想法是正確的,但是對稅收籌劃的理解有很大的偏差。從中國的工業企業發展的總體情況可以看出,中國絕大多數的工業企業對稅收籌劃的理解還處在初步階段,他們并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來支撐其必要的稅收籌劃工作,更是無法足夠的規范、足夠的細致地完成工業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工作。
(二)工業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負稅有所增加
隨著部分的工業企業納入“營改增”試點以來,工業企業的一般納稅人所需要交納的稅負有了一定的提高。首先,“營改增”之后,中國工業企業的成本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通常情況下,中國工業企業的成本主要是勞務成本、原材料成本、制造機械成本、機械維修成本、財務費用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等等。工業企業在進行“營改增”之后,“營改增”的政策規定工業企業的成本構成中,只可以根據當期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來計算的工業企業的稅金,并不包括營業稅的稅金。對于某些工業企業來說,增值稅抵扣的項目主要是工業企業的原材料等基礎的成本以及企業的購買的器械等等,但是,對于不少的工業企業來說,原材料雖然是工業企業很大的一部分的支出成本,但是,原材料可抵扣增值稅的部分非常的少,而工業企業的制造機械是企業購置成本非常高,并且需要長期攤銷的費用之一,企業很少購買,因此,可以抵扣的機會也比較的少。按照“營改增”之后的稅收政策,工業企業在進行新設備、新技術的投資活動,不能享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導致工業企業的成本會偏高。再加上工業企業的人力成本,企業廠房租金等費用并不屬于增值稅抵扣的內容。因此,不少的工業企業“營改增”后稅負反而增加了一些。
(三)中國不少的工業企業缺乏對稅收籌劃的風險管理
由于工業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許多不可預計的問題,因此,無論是多么專業,如何精密的稅收籌劃工作,都有可能面臨一定的稅收籌劃的風險。對于工業企業來說,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很有可能受到企業內部或者說來自企業外部的各種稅務因素的影響。由于受到來自企業內外的各種因素的干擾,很有可能導致這些工業企業在預先進行的稅收籌劃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或者說按照工業企業預算設置的稅收籌劃卻難以達到預計的效果,甚至可能因為受到內外因素的干擾,導致稅收籌劃失敗,造成企業難以承受的經營損失。現階段,中國的工業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以及在實施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需要面臨諸多的問題。首先,由于工業企業對稅收籌劃的目標以及稅收籌劃的處理方式上有一定的差異,導致了工業企業稅收籌劃有一定的風險。因為如果工業企業的稅務人員對“營改增”之后的稅收條款的了解存在一定差異,他們制定的稅收籌劃很有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其次,如果工業企業的稅務人員的稅務相關知識存在一定的問題,容易導致工業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缺乏可操作性,也容易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四)不少工業企業缺乏專業的稅務人員
稅收籌劃和普通的會計處理不同,稅收籌劃屬于較難的財務管理工作,一個專業的稅務人員來說,不僅僅需要對現階段的稅收制度有足夠的了解,更多的是需要對相關的稅收政策以及稅務動態有足夠的了解。在“營改增”之后,工業企業的稅務人員必須要轉變原有的稅收籌劃的觀念,重新去學習和了解全新的稅收制度以及新的稅收籌劃理念。由于“營改增”的時間比較短,工業企業的財務人員對新的稅收政策的了解不足,在繳稅的過程中被動地接受稅務局給出的稅務計算,并沒有形成全新的稅收籌劃意識,給工業企業的稅務人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二、給中國工業企業在“營改增”之后的稅收籌劃的建議
(一)提高工業企業管理者的稅收籌劃的意識
對于一個工業企業來說,生產和銷售對于企業的經營、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對于工業企業來說,有效的財務管理是一項非常系統化的工作,無論是企業的財務預算、財務成本控制以及稅收籌劃等等是一項非常系統的工作。因此,對于工業企業來說,有效的稅收籌劃是企業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僅僅涉及到部分的稅務成本的減少,更多的是對企業發展戰略的調整。因此,工業企業的領導者需要提高對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將工業企業的稅收籌劃作為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中。將工業企業的稅收籌劃意識融合與工業企業的日常工作的過程中,并且要加強工業企業的領導層對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只有提高對工業企業的稅務籌劃以及管理意識,才能夠將稅收籌劃與工業企業的管理的貫徹實施落實到位。
(二)應該充分了解部分工業企業“營改增”后負稅反增的原因
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部分的工業企業的負稅增加了不少,但是,從數據上看,并不是每一個工業企業的負稅都有所增加。因此,工業企業在面對稅負增加的情況,不應該盲目地排斥“營改增”的制度,而是應該從多個方面去了解“營改增”制度,對“增值稅”的征收政策進行學習和分析。由于“營改增”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降低工業企業的負稅,降低工業企業的成本,提高工業企業的競爭力。因此,從根本上來說“營改增”政策是為了維護工業企業的利益而設立的。只要工業企業對“營改增”后的負稅增加的原因進行分析,并且,針對分析得來的原因、工業企業自身經營情況、行業情況以及最新的負稅制度和“營改增”后的各種征收政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從工業企業內部管理的角度來降低企業的稅負,最后就可以降低工業企業自身的成本,提高工業企業的競爭力。
(三)加強工業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
首先,工業企業應該將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提上工作議程,建立專業的稅收籌劃小組,在進行企業稅收籌劃工作中增加風險評估以及執行監督等基本的環節。其次,稅收籌劃小組的納稅方案必須要結合工業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必須要有針對性,要兼顧企業的資源配置、成本核算、發展戰略等多個方面。工業企業可以構建一個合理有效的風險防范體系,并且通過小組的人員配備來做到安全的保障。再次,可以納稅方案制定的稍微有靈活性一點,或者設置一些備選的方案,方便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工業企業可以在最短的時間選擇應對政策。
(四)加強對工業企業稅務人員的培養
首先,應該提高對企業相關稅務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稅務人員對“營改增”后的稅收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其次,應該將工業企業的稅負管理納入稅務人員的績效考核中,提高稅務人員的工作的積極性。再次,應該加強其稅務小組與財務部門、采購部門以及銷售部門等部門的溝通,保障納稅方案的實施。最后,財務人員應該做好會計核算工作,給稅務人員稅收籌劃一個良好的基礎。現階段稅負有所增加的工業企業應該從企業自身出發,加強稅收籌劃,保障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