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4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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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法課的教學中,已經普遍接受并采用案例教學這種方式。但是,如何才能恰當、正確地利用案例,使案例教學達到最佳效果呢?通過對法學專業問卷調查的分析和多年案例教學的實踐,筆者認為,經濟法案例教學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選取和編寫
案例是進行案例教學的基本工具,為了做好案例的積累、選取與編寫,我們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和形式來完成。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
經濟法教學案例的積累,我們組織課題組的教師從以下三個渠道收集案例。
第一,相關的案例教學教材,如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教學案例叢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礎上,將涉及經濟法內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為教學案例的素材。
第二,中央及各地方電視臺的法制節目,如中央電視臺1套的今日說法、重慶電視臺的拍案說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較多的報刊雜志,如《法制與社會》《中國法制報》《中國剪報》《法制文萃報》等。
我們將與經濟法課程內容聯系較大的案例記錄下來,作為案例教學的素材。
第三,學生畢業實習及實踐教學,教師給每位學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務,要求從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收集案例,從咨詢服務、法制宣傳以及周邊團場收集案例。
(二)教學案例的選取
教學案例的選取要符合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真實性。教學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關系內容和形式,而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則更能反映案件事實和法律規范的對應關系。
對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理論原理、法律適用的方法和原則等。此外,真實的案例有利于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啟發性和疑難性。
具有啟發性和疑難性的教學案例,有助于鍛煉和提升學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現實案例的復雜多樣性,從而培養學生全面的思維能力。三是教學案例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濃縮性。典型案例的復雜性應當服從于教學的目的與要求。
教學案例的針對性能夠強化教學行為的目的性,便于學生集中精力進行學習并適時和適當地深入。教學案例的濃縮性能使師生在剔除了無效信息的基礎上,充分展開教學。講求教學案例的針對性和濃縮性,有助于案例教學的有序開展,逐步實現教學目標。
(三)教學案例的編寫
按照教學案例的選取的要求,我們組織課題組對收集的經濟法案例素材在選取的基礎上進行編寫。在編寫中,依據統一體例、統一分析的方法、統一案例的評析、統一法條的適用,然后由課題組教師按自己專長的研究方向進行案例的編寫。編寫完后,進行交叉檢查,最后再集中討論定稿。
二、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
為了驗證編寫的教學案例的可行性,我們在法學專業2011級、2012級、2013級進行了案例教學試驗,經過案例教學的試驗和總結,我們認為,在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中應注意四個環節。
(一)案例導讀
具體就是,將編寫并印好的經濟法案例在課前1、2天發給學生,教師提出一些要求,如相關教材內容、有關法條、達到的目的、存在的疑問等,使學生在閱讀案例中,進入法官的角色,依法進行案例的判斷與思考,以此引導學生學習和思考。
(二)課堂研討
在對學生引導和啟發的基礎上,進入課堂研討。可以采用分小組討論或者全班座談討論的方式,讓學生將各種不同的想法和觀點闡述出來,大家在對這些想法和觀點的比較和思考中,得到啟發,最后達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論升華
經過案例導讀和課堂研討,教師針對案例中反映出來的相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重點分析與講解,并做系統的理論歸納。這樣,通過實踐說明理論,從而達到理論的升華。
(四)實踐引申
在學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論的基礎上,讓學生依據理論解答類似的案例,或者自己編寫案例,以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在學生把理論再運用于實踐并引申的過程中,培養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
在這四個環節中,第一、第二、第四個環節是以學生為主體,教師重在引導,第三個環節,教師成為主體,學生變為客體。在案例教學方法的運用上,一方面充分鼓勵和引導學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盡量少給學生提示,以充分發揮學生自主思維能力,同時適時適當地鼓勵學生進行深入思考,注重課堂內容的開放性。
當學生無從下手時,注意適當的提示;當學生思維陷入誤區時加以引導。另一方面針對學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結論進行評價和較正。教師在講解和評述案例時,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結果的給付,而更應當注重分析方法的講解,注意運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對不同的分析結果進行充分的論證。
三、案例的課后評估總結
為了解案例教學的實際效果,我們在課后進行了評估調查和總結。采取的形式有問卷調查、學生座談會、學生個別談話、教師討論等。通過這些形式的調查,我們對調查的各種結果進行分析,得出了案例教學和課堂講授教學的對比結果(見附表1)。
從表1中,我們可以看出,案例教學相對于課堂講授教學,學生學習的興趣濃厚了,學生思考問題的能力、理解知識的能力、語言文字的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提高了,學生課外查閱資料、課堂主動參與的意識、創新精神增強了,師生之間的互動交流也增多了。
同時,回收的問卷也顯示出,進行過案例教學,或者正在進行案例教學的班級中,有95%以上的學生喜歡案例教學這種形式,并且希望多采用或者一直采用下去。
另外,在評估調查中和調查問卷中,學生提出了一些相當好的建議,歸納起來有:(1)在案例導讀時,可以讓學生將自己編寫的案例作為導讀案例,由學生設問并主持。(2)在課堂案例教學時,引入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比如,用在全國或某地區典型的法律實例作為教學案例,由教師或學生主持設問。(3)經濟法課的考核方式應進行改革,要把平時的案例教學納入考核的內容。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選取和編寫
案例是進行案例教學的基本工具,為了做好案例的積累、選取與編寫,我們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和形式來完成。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
經濟法教學案例的積累,我們組織課題組的教師從以下三個渠道收集案例。第一,相關的案例教學教材,如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教學案例叢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礎上,將涉及經濟法內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為教學案例的素材。第二,中央及各地方電視臺的法制節目,如中央電視臺1套的今日說法、重慶電視臺的拍案說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較多的報刊雜志,如《法制與社會》《中國法制報》《中國剪報》《法制文萃報》等。我們將與經濟法課程內容聯系較大的案例記錄下來,作為案例教學的素材。第三,學生畢業實習及實踐教學,教師給每位學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務,要求從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收集案例,從咨詢服務、法制宣傳以及周邊團場收集案例。
(二)教學案例的選取
教學案例的選取要符合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真實性。教學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關系內容和形式,而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則更能反映案件事實和法律規范的對應關系。對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理論原理、法律適用的方法和原則等。此外,真實的案例有利于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啟發性和疑難性。具有啟發性和疑難性的教學案例,有助于鍛煉和提升學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現實案例的復雜多樣性,從而培養學生全面的思維能力。三是教學案例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濃縮性。典型案例的復雜性應當服從于教學的目的與要求。教學案例的針對性能夠強化教學行為的目的性,便于學生集中精力進行學習并適時和適當地深入。教學案例的濃縮性能使師生在剔除了無效信息的基礎上,充分展開教學。講求教學案例的針對性和濃縮性,有助于案例教學的有序開展,逐步實現教學目標。
(三)教學案例的編寫
按照教學案例的選取的要求,我們組織課題組對收集的經濟法案例素材在選取的基礎上進行編寫。在編寫中,依據統一體例、統一分析的方法、統一案例的評析、統一法條的適用,然后由課題組教師按自己專長的研究方向進行案例的編寫。編寫完后,進行交叉檢查,最后再集中討論定稿。
二、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
為了驗證編寫的教學案例的可行性,我們在法學專業2011級、2012級、2013級進行了案例教學試驗,經過案例教學的試驗和總結,我們認為,在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中應注意四個環節。
(一)案例導讀
具體就是,將編寫并印好的經濟法案例在課前1、2天發給學生,教師提出一些要求,如相關教材內容、有關法條、達到的目的、存在的疑問等,使學生在閱讀案例中,進入法官的角色,依法進行案例的判斷與思考,以此引導學生學習和思考。
(二)課堂研討
在對學生引導和啟發的基礎上,進入課堂研討。可以采用分小組討論或者全班座談討論的方式,讓學生將各種不同的想法和觀點闡述出來,大家在對這些想法和觀點的比較和思考中,得到啟發,最后達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論升華
經過案例導讀和課堂研討,教師針對案例中反映出來的相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重點分析與講解,并做系統的理論歸納。這樣,通過實踐說明理論,從而達到理論的升華。
(四)實踐引申
在學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論的基礎上,讓學生依據理論解答類似的案例,或者自己編寫案例,以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在學生把理論再運用于實踐并引申的過程中,培養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在這四個環節中,第一、第二、第四個環節是以學生為主體,教師重在引導,第三個環節,教師成為主體,學生變為客體。在案例教學方法的運用上,一方面充分鼓勵和引導學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盡量少給學生提示,以充分發揮學生自主思維能力,同時適時適當地鼓勵學生進行深入思考,注重課堂內容的開放性。當學生無從下手時,注意適當的提示;當學生思維陷入誤區時加以引導。另一方面針對學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結論進行評價和較正。教師在講解和評述案例時,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結果的給付,而更應當注重分析方法的講解,注意運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對不同的分析結果進行充分的論證。
三、案例的課后評估總結
一、《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建設的基本原則
(一)案例庫實踐教學的系統化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環境保護法案例庫除了運用于課堂開展案例教學之外,還依托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社會實踐基地、國土資源部法律評價工程重點實驗室等進行案例實踐教學,訓練學生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能、解決司法實務中的問題,成為深化和提升學生實踐能力的有效手段。為了更好地發揮環境保護法案例實踐教學的作用,應強調案例庫實踐教學的系統化,在這些不同的實踐教學過程中相互配合、綜合性使用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加強實踐教學體系內部協調,實現學校法學實踐教學體系建設的和諧一體,才能更為有效地培養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二)案例庫實踐教學的層次化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環境保護法案例庫的實踐教學包括實習基地教學、模擬法庭教學、國土資源部法律評價工程重點實驗室教學、法律診所教學等不同層次。“法學專業立體實踐教學模式的核心是,根據法學教育特點和目標,針對學生不同年級的差異,設計具有層次性、階段性的實踐教學環節,構建縱向實踐教學體系與橫向實踐教學體系相結合的立體型教學模式。”應針對不同年級的學生,圍繞著教學目的,有針對性地挑選具有典型代表性、知名度較高、貼近社會生活的最新案例,環境保護法實踐教學案例庫內容的深度,應跟隨著學生知識的積累、不斷增強難度與強度,循序漸進地培養學生社會實踐能力。
(三)案例庫實踐教學的特色化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是一所以地球科學為特色,理、工、文、管、經、法、教協調發展的多學科大學。法學專業依托本校地質、勘探、石油和環境等優勢學科,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特色方面進行了探索。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實踐教學的展開,不但要加強學生環境保護法學基礎理論學習和法律實務技能培訓,尤其要體現出土壤污染防治與土地資源保護、礦區環境與礦產資源保護、地質環境保護等特色,真正培養學生處理和解決資源糾紛的能力。
二、《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建設的程序
(一)案例的選擇
案例的選擇對案例實踐教學很重要,是案例實踐教學的前提與關鍵。對案例的選取一般應考慮如下因素:專業性、時效性、疑難性、爭議性、綜合性。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環境保護法案例實踐教學主要從如下渠道選取需用的案例:第一,與司法實務部門合作,實現案例檔案的共享機制。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與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有著長期定點實習的合作關系,同時還與國土資源部共同搭建了法律實驗室的合作平臺,可以從中篩選,獲得第一手的真實案例,進行分類整理并編輯成冊,作為案例教學的參考案例。第二,參考國外環境法領域的經典案例。第三,借鑒國內權威的環境法案例教材。案例教材以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環境法事件與案件為線索,從厘清法律事實與法律關系入手,以案例涉及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為基礎展開理性辨析,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二)案例的布置
進行案例教學都應當事先將案例發給學生,讓學生圍繞這個案例查找資料,分原告組、被告組和法官組各自準備資料,各組選小組長一名,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召集組員做好分工和資料匯總,準備上課的發言。準備資料的要求是:第一,簡要復述案情。第二,提出案例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第三,提煉案例的焦點問題和理由(證據)。第四,分析案例典型意義和借鑒。第五,完善案例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的對策。
(三)案例的討論和分析
這是案例教學的核心階段。實施環境保護法案例教學法,實踐教學的主導不再是教師,而是學生,學生按照之前準備的案例資料,開展討論,充分自己提出的見解,進行討論或辯論,教師加以引導,準確掌控案例討論和分析的節奏,這樣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提高學習效率。在案例教學中配合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教學效果必定會更加顯著。
(四)案例的點評和總結
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要適時進行總結點評,不僅對于學生的表現進行點評,而且要對案例本身進行分析,引導學生學會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進而全面地理解和掌握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基礎原理和規則。
三、《環境保護法》案例庫的具體實施
(一)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課堂教學中的運用
為了培養法科學生的法律實務能力,就需要強化實踐性教學,案例教學在其中始終居于某種關鍵地位。在課堂教學案例的運用方面主要應注意以下幾個環節:首先教師在案例庫中精選案例,選擇與授課內容密切相關的典型案例,在課前予以布置,并提出案例思考要點和資料準備要求。加強學生對環境法案例教學實施過程中的參與和互動的力度,將學生分組進行討論,學生分為原告、被告和法官三組進行討論,在案例分析的同時掌握扎實的理論知識。教師在其中起到引導的作用,針對學生在案例分析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控或解決,在學生討論完成后及時進行點評和總結,以保證課堂案例教學的效果。
(二)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模擬法庭教學中的運用
首先,要在案例庫中選好案例,應選擇緊扣我國自然資源領域重要理論問題和社會熱點問題。如針對環境侵權中因果關系復雜不易證成的案例,或者農民出賣自家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引發糾紛的案例。其次,模擬法庭的情景應真實,現場應與真實法庭相仿,審判場所、國徽、人員服裝、多媒體投影的現場使用,讓學生置身于真情實感中。學生依據案情分為原告組、被告組和法官組,圍繞案例涉及的焦點問題進行討論。在具體庭審的過程中,要應用到哪些法律法規和哪些具體的法律制度也要心中有數,案例在哪幾個地方存在著爭議焦點也應當清楚,注重運用證據和法學理論,依法得出結論。在這個過程中,既鞏固了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又鍛煉了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再次,教師的指導是關鍵,教師的指導一定要到位,要根據需要對準備階段、預演階段、庭審階段給予充分的指導,要能從程序上實體上提出意見,要對學生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糾正,以保證模擬法庭較高的質量。教師如能邀請一些法官、檢察官、資深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參與到課堂嵌入式教學,對模擬法庭進行點評,將更好地提升學生參與模擬的積極性,產生良好教學效果。
(三)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法律診所教學中的運用
環境保護法案例庫為法律診所教學提供了案例基礎,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法律診所教育突出自然資源法學特色,充分利用學校優勢、法律資源和師生力量,使學生既擁有一般法律實務的能力,又具有環境資源法律實務方面的能力。學生通過咨詢及討論,深化對理論知識的認識,提高運作法律的技能,推進法律教育改革。具有自然資源法理論與實務特長的教師,創造條件引入診所,為學生拓寬知識領域和具體參與實踐工作提供基礎。
(四)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法學實踐基地教學中的運用
由于環境資源法制建設具有非常強的專業性、實踐性,環境資源法學特色實踐基地教學既是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科發展的需要,也能滿足社會需要。運用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法學社會實踐基地教學,應結合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科發展的規劃和設計,圍繞環境資源法制建設、環境資源糾紛以及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需求搭建實踐平臺。一方面,可以以地質資源、勘探、工程、資源型企事業單位為主,積極開拓實習基地,學生參與或見習企事業單位法律實務過程中結合案例庫中的典型案例進行,帶著問題進行實習,尋求解決方案。結合學校資源環境優勢學科,可以通過不同途徑開展社會實踐基地教學,實踐基地主要包括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司法機關。另一方面,安排學生到公檢法機關和律師事務所以及司法服務單位,接觸實際案件、特別是自然資源法案例,參與或見習司法體系運作過程,在解決實際案例涉及問題時參照案例庫中相關典型案例的做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五)環境保護法案例庫在法學實驗室教學中的運用
在法學實驗室教學中,應遵循學生實踐認識的一般規律,建立層次遞進,目標分明的實驗教學體系,最終完成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以實驗項目為核心的實驗教學必須設計項目的具體形式,并加以強制性的實施。完成實驗項目的相關實驗教材和講義時充分發揮環境保護法案例庫的作用。例如,涉及國土資源法律糾紛性質;實踐中國土資源法律糾紛的現狀;國土資源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權限、程序和面臨的問題;國土資源類違法現象的歸類與原因解析;國土資源法律糾紛解決之法律選擇與政策選擇等方面的案例,要求實驗室與地方法院共建法學教學基地的數量與運行效果,使學生能夠在基地審理真實案件,到實驗室進行庭審觀摩,保障有穩定模擬實驗的環境。學生成為實驗項目的主角,通過自覺主動的實驗過程,運用己知探究未知。在整個實驗過程中,教師只起到實驗項目組織者和協調者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董邦俊,楊光慶.多元、立體性動態法學實踐教學模式及其實施手段研究\[J\].江西科技師范學院學報,2010,(06):26.
第22屆世界 法律 大會已于2005年9月4日至10日在我國的北京、上海舉行。大會的主題是“法治與國際和諧社會”,本次會議的一項重要活動就是依照慣例設立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審理了一起虛擬的三個國家的空氣、水資源受污染而引發的糾紛案。不僅代表這三個國家出庭的律師在法庭上發表了精彩的詞,而且來自不同國家的7名法官審理了案件并做出了重要判決。鑒于模擬法庭的審判結果歷來為國際社會所高度重視,而且對我國環境保護也有強烈的借鑒意義,本文特為此做出介紹和評論,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初步探討跨國界環境污染的解決對策。
一、據以研討的案例與裁判
(一)基本案情
a國利用煤粉發電廠生產電力。通過這種方式,煤被碾成粉末,通過燃爐散播到空氣中。作為一種粉末,煤表層廣,且易于燃燒。煤粉產生的熱量可產生一種超熱量的蒸汽,從而驅動汽輪機并發電。世界上大多數煤粉發電廠都是采用煤粉燃燒的方式發電的。因為煤包括氮氣、硫磺和其他元素,煤的燃燒能導致一些污染物,如硫磺和氧化氮。b國是與a國接壤的一個小國。b國是一個非常不發達的國家,大部分電力都要靠a國提供。Www.133229.cOM根據a國和b國達成的長期協議,a國以優惠價格向b國提供電力。協議中包含了爭端解決條款,任何一方都可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
d國是距a國幾千英里的高度發達國家。d國的發電廠的電力原材料大部分都采用的是進口油。d國有很多湖泊和小溪,是其居民和世界各國 旅游 者娛樂之地。
2004年,專家在d國作了一次廣泛調查后認為,a國的煤粉發電廠不僅污染了a國國內的空氣、湖泊和溪流,而且也污染了b國和d國的空氣、湖泊和溪流。特別是a國的煤粉發電廠排放出來的汞通過氣流污染了b國和d國的空氣、湖泊、和溪流,使得湖里的魚不能安全食用。
另一個問題就是臭氧問題。臭氧是一種無色的氣體,吸入人體后會燒傷肺,加劇心臟病。當可燃性礦物燃燒后排出的氣體與油漆、溶劑,甚至是指甲油的蒸汽混合后,在太陽照射下形成臭氧。臭氧是煙霧的主要成分。
盡管一國的空氣污染會造成其他國家尤其是幾千英里以外的國家的空氣污染這一觀念已經受到質疑,但是用于監測漂浮于海洋上的污染物的最新空中和地面探測結果以及衛星搜集的最新證據證明了含有污染物的云層可從一個洲飄移到另一個洲。
d國最近采取了非常昂貴的措施使得空氣變得更加安全,水質變得清潔。但是,a國的煤粉發電廠阻礙了d國的這一系列措施的效果。如果a國關閉了這些煤粉發電廠,它的 經濟 增長速度將受到嚴重影響。另外,它也無法繼續向b國供應電力。b國也將不得不支付昂貴費用以購買電力。b國告知a國如果a國關閉這些煤粉發電廠,b國將要求a國支付電費的差價。
d國無法勸服a國關閉這些煤粉發電廠,也無法繼續支付凈化空氣的費用,將該案件起訴到國際法院。d國要求法院:
1、a國必須關閉它的煤粉發電廠;
2、a國必須向d國賠償凈化空氣的費用。
b國害怕d國的訴訟會引起a國關閉其煤粉發電廠,也向國際法院提起對a國的訴訟。b國稱,如果a國關閉發電廠,即違反了a國和b國達成的協議,a國應向b國賠償從其他渠道購買電力需支付的差價。
a國辯稱,國際法院沒有命令它關閉煤粉發電廠的管轄權,否認它對d國負有義務,也否認因為國際法院的裁定或嚴重的環境問題而被迫關閉其煤粉發電廠,而對b國承擔賠償責任。
各方都同意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的規定,國際法院對該案件享有管轄權。
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模擬法庭將就下列事宜進行討論:
1、國際法院是否享有命令a國關閉煤粉發電廠的管轄權?
2、a國是否應向d國支付凈化空氣的部分費用?
3、如果a國因為國際法院的裁定或因為嚴重的環境問題而關閉其煤粉發電廠,a國是否應對b國承擔賠償責任?
(二)裁判要旨
經過合議,合議庭七位法官作出了全部一致的判決,駁回原告d國要求關閉被告a國煤粉發電廠的訴訟請求,判決不予頒發禁止令,但要求a國治理本國的煤粉發電廠逐步減少污染排放,使鄰國免受危害。在過渡期內,d國有義務向a國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解決問題。合議庭建議訴訟各方和解解決糾紛,即共同尋求通過合作的方式解決共同面臨的環境與 發展 問題。因此,這實際上是一份“建議”,而建議內容也正是訴訟各方在法庭上所表示愿意接受的,即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問題。[1]
二、本案所涉法律問題的法理分析:
(一)國際法院是否享有命令a國關閉煤粉發電廠的管轄權?
如果某一向國際法院提交的案件出現了管轄權爭議,國際法院首先要對此進行裁決。國際法院的訴訟管轄權包括對人管轄和對事管轄兩個方面。至于對事管轄權,依照《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的規定,國際法院只受理當事國各方同意由其管轄的案件,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當事國同意向國際法院提交的一切案件;2. 聯合國或現行條約及協約中所特定之一切案件;3.當事國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的規定,得隨時聲明關于具有下列性質之一切法律爭端,對于接受同樣義務之任何其他國家,承認法院之管轄為當然而具有強制性,不須另訂特別協定:(1)條約之解釋;(2)國際法之任何問題;(3)任何事實之存在,如經確定即屬違反國際義務者;(4)因違反國際義務而應予賠償之性質及其范圍。
此外,1993年,國際法院為提高解決環境事務爭端的效率,成立了由7名法官組成的環境事項分庭。國際法院要求如將爭端提交該庭解決,須得各方當事國同意。
本案中的a國、b國和d國均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同意接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權”,但它們沒有將爭端提交環境事項分庭,而是提交給國際法院全體法官裁判,作為聯合國成員國的a國、b國和d國就都必須遵守國際法院的判決。
明確國際法院的管轄權之后就要分析其是否有權命令a國關閉煤粉發電廠。該問題涉及到了國際法律責任的承擔。國際法律責任是國際法主體對國際不法行為或損害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國際法主體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是指國際法主體對自己違反所承擔的國際義務的不法行為承擔責任,即國家責任。損害責任又稱“國際賠償責任”或“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所產生的損害后果的法律責任”,是指國際法律責任主體在從事國際法不加禁止的活動中造成損害所應承擔的國際責任。[2]本案中a國利用煤粉發電廠發電是正常的經濟活動,并未違反國際義務,不構成國際不法行為,當為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只是該行為造成了跨國界環境損害。所謂“跨界損害”,根據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1996年提交的《國際法未加禁止之行為引起有害后果之國際責任草案》第2條,指的是在除起源國之外的一國領土或一國管轄或控制下的其他地方所引起的損害,不論有關國家是否擁有共同邊界。[3]
在國際環境法的發展過程中,1938年和1941年的特雷爾(trail)冶煉廠仲裁案首次確認了“國家環境主權和不損害國外環境責任原則”。案由是位于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家冶煉廠排放的二氧化硫煙霧對美國華盛頓州的財產造成了損害,仲裁庭裁定加拿大對給美國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并聲明:“任何國家無權如此使用或允許如此使用其領土,以致其煙霧在他國領土或對他國領土或其領土上的財產和生命造成損害,如果這種情況產生的后果嚴重且其損害被確鑿的證據所證實。”[4]此案是國際法 歷史 上第一起跨境損害環境責任案件,也是迄今惟一的關于跨國空氣污染的國家責任案件。此后,1949年“科孚海峽案”、1957年“拉努湖仲裁案”和1974年“核試驗案”等都體現了不損害國外環境責任的原則,它也得到國際法院1996年“關于世界衛生組織提請的威脅適用或適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咨詢意見”的承認。這一原則被后來很多國際環境文件所采納,成為一項公認的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的原則21、22首次在國際環境法律文件中確立了這一原則:“按照聯合國和國際法原則,各國有按自己的環境政策開發自己資源的主權;并且有責任保證在他們管轄或控制之內的活動,不致損害其他國家的或在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地區的環境。”“各國應進行合作,以進一步發展有關他們管轄或控制之內的活動對他們管轄以外的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環境損害的受害者承擔責任和賠償問題的國際法。”1992年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的原則2、13也對此進行了重申。
國際法院審理案件適用的法律是國際法,《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對國際法的內涵作了更為具體的規定,即:1,國際條約或公約;2,國際習慣法;3,文明國家所承認的一般法律原則;4,作為確定法律原則補充資料的司法判例和權威國際公法學家的學說;5,公允及善良原則。因此,上述“原則”或“習慣法”可以成為法院審理本案的依據。此外,當跨界環境污染行為產生時,通常行為實施國要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但也不能排除適用其他方式的可能。如《國際法未加禁止之行為引起有害后果之國際責任草案》第5條規定,對由該草案第1 條所指活動引起的重大跨界損害需負責任并應予以賠償或其他救濟。從上述分析來看,國際法院是有權發出關閉發電廠的禁止令的。但是,在國際環境法上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即“可持續發展原則”,含義是在不損害未來人類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的前提下滿足本代人類的需求。對于發展
(三)如果a國因為國際法院的裁定或因為嚴重的環境問題而關閉其煤粉發電廠,a國是否應對b國承擔賠償責任?
本問題成立的前提是a國因為國際法院的裁定或因為嚴重的環境問題而關閉其煤粉發電廠。如前文分析,國際法院不會裁定關閉其煤粉發電廠。但是,在假設的情況下,分析a國如果關閉了發電廠是否應對b國承擔賠償責任還是很有意義的。
我們知道,a國與b國已經簽訂了長期雙邊協議,b國享有協議上的權利,雙方應該嚴格遵守國際法上的“條約必須遵守”原則,即締結條約以后,各方必須按照條約規定,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違反。條約必須遵守作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由國際法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國際法是各主權國家之間在自愿承擔義務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由于國際社會并沒有國內社會那種具有強制管轄權的司法機關來保證國際法的遵守與執行,因此,國際法的有效性和國際 法律 秩序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國能否善意履行其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正因為如此,長期以來的國際法理論與實踐都非常強調條約必須遵守原則的重要性,該原則的基本精神也在一系列國際法案例與文件中反復得到確認和重申。如《聯合國》第 2 條規定,“各會員國應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所擔負之義務。” 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6 條也明確規定:“凡有效之條約對各當事國有拘束力,必須由各當事國善意履行。”
但是,一個有效的條約也可能由于某種法定的原因而導致終止,對當事國喪失約束力。在本案中,如果法庭簽署判決發出禁止令,由于繼續履行協議將帶來對環境的損害,a國必須終止與b國的協議。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61條第1款,倘因實施條約所必不可少之標的物永久消失或毀壞以致不可能履行條約時,即條約嗣后履行不可能,當事國得援引不可能履行為理由終止或退出條約。又根據第64條,遇有新一般國際法強制 規律 產生時,任何現有條約之與該項規律抵觸者即成為無效而終止,即嗣后出現與條約不相容的強行法規則。在本案中,由于嗣后出現了國際法院的判決(新強行法規則),發電廠被迫被關閉,導致履約不能,雙方的協議就因此無效而終止。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71條第2款的規定,條約因與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相抵觸而失效終止后,首先解除當事國繼續履行條約之義務;其次,不影響當事國在條約終止前經由實施條約而產生之任何權利、義務或法律情勢,但嗣后此等權利、義務或情勢之保持僅以與一般國際法新強制規律不相抵觸者為限。所以,a國關閉其煤粉發電廠是終止與b國間的協議,不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我們應該看到,合議庭雖然對上述三個爭議的焦點問題作出了裁決,但它實際上建議訴訟各方和解解決糾紛,即共同尋求通過合作的方式解決共同面臨的環境與 發展 問題。這是因為采用法律方法解決國際環境糾紛有其難以克服的缺陷:國際環境糾紛一般都需要盡快解決,繁瑣的法律解決程序會使環境損害后果愈發嚴重,治理成本更高;國際環境糾紛一般涉及領土主權等敏感事項,國與國之間的 歷史 關系往往錯綜復雜;國際環境損害的致害原因具有多重性與復雜性,一般很難把損害確定的歸因于某一特定國家的行為,調查取證非常困難(如本案中d國對a國的指控,由于兩國在地理位置上存在較大的距離,d國空氣受到污染的結果就很難證明污染源自a國。只是由于兩國間是海洋,且用于監測漂浮于海洋上的污染物的最新空中和地面探測結果以及衛星搜集的最新證據證明了含有污染物的云層可從一個洲飄移到另一個洲,所以推定二者間具有因果關系)。因此,現有的國際環境法主要是“軟法”和框架公約,缺乏有效的約束力。不難想象,雖然在本案中當事國自愿選擇國際法院作為爭端解決的方式,但實際上真正通過司法或仲裁手段解決的國際環境糾紛,是很少的。[5]
關鍵詞:螺桿泵 抽油泵 潛油電泵 撞擊
一、前言
下井泵類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螺桿泵、抽油泵、潛油電泵。由于受橫向狹窄的局限,為了適應井下結構的需要,下井泵類都呈細長型:其特點是結構緊湊,單薄,內部部件間隙小,技術含量高,一旦遭到嚴重撞擊,很容易破壞其內部部件的間隙與結構,影響封閉性,令泵效降低,并縮短泵的使用壽命。
二、運用動量守恒定律對撞擊力的解釋
物體在運動過程中,其動量等于質量乘以速度,即(mv);在發生撞擊時,在撞擊的瞬間物體會接受到的撞擊力(ft)恰好與動量互相抵消,而形成的物理公式如下:
mv=ft
式中: m - 撞擊物體質量
v -碰撞速度
f-撞擊力
t - 撞擊時間
根據動量守恒定律所得出來的物體遭撞擊時的物理公式顯示,下面就下井泵類遭到撞擊后各物理量的受力情況進行分析與總結。
三、對泵管柱遭到撞擊時各物理量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
1.首先對泵管柱遭到撞擊時各物理量之間的關系進行總體分析
根據動量守恒定律f=mv/t公式顯示:碰撞物體的質量(m)和碰撞速度(v)都與撞擊力(f)成正比關系,也就是說撞擊時間(t)一定的時,質量越大,碰撞速度越快,撞擊力就越大;由于質量與碰撞速度是乘積的關系,隨著質量與碰撞速度的不斷增加,撞擊力就會成倍的增加;同時,由于碰撞速度的加快,撞擊時間必然縮短,而撞擊時間越短撞擊力就會越大。下面對泵管柱遭到撞擊時速度、質量、撞擊時間與撞擊力之間的關系逐一進行分析與總結。
2.對碰撞速度與碰撞力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與總結
根據動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顯示:撞擊速度與撞擊力成正比關系,速度越快,撞擊里就越大,這樣看來,管柱下落的速度過快,泵與井下硬組織相撞擊,就極容易遭到破壞,因此,泵管柱下放過程中速度一定要慢。
3.對碰撞物體的質量與碰撞力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與總結
根據動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顯示:質量越大,撞擊力也就越大。由于在下泵過程中,管柱的重量隨著油管的增加而在不斷的增加,因此,下泵管柱理應隨著質量的增加而不斷的減速,以減緩撞擊力。因此,得出一個全心的結論:不分輕重,一個速度下放泵管柱,是不科學的行為,一定要加以糾正。
4.對碰撞物體的撞擊時間與碰撞力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與總結
根據動量守恒定律得出的f=mv/t公式顯示:由于撞擊時間與撞擊力成反比關系,因此,撞擊時間愈長,就可以減少撞擊力,就可減輕對泵的傷害。那么,在撞擊物體的質量與速度不變的情況下來延長撞擊時間是否可能呢?
增加撞擊時間的方法
下面就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容易碎,而掉在海綿上不容易碎的道理來進行分析,找到延長撞擊時間的方法。
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與掉在海綿上所產生的結果不同,實際上是比較在同種條件下,玻璃杯掉在水泥地上和掉在海綿上哪一種情況受到的撞擊力大的問題。因此,我們不妨假設玻璃杯是從同一高度自由下落的,而且,撞擊后速度都為零。因而,兩種情況下玻璃杯在撞擊前后的動量變化可看成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兩種情況下玻璃杯在撞擊過程中受到的沖量大小是相同的。由于在撞擊時玻璃杯與海綿作用時間要比與堅硬的水泥地作用時間要長得多,所以玻璃杯掉在海綿要比掉在水泥地上產生出的撞擊力要小得多,當然也就不容易碎了。
由于膠皮與海綿在減緩撞擊力方面,其作用相類似,為了延長下泵管柱上遭撞擊的時間,我們不妨將有一定厚度的膠皮固定在泵容易遭到撞擊的地方,也就是泵的最下部,泵一旦與井下硬組織發生撞擊,便可增加了撞擊時間,減少了撞擊力,可以有效的保護泵的安全。
四、對泵管柱通過套管多變形區域的探討
在鉆井和采油過程中,套管起著保護井眼、加固井壁、隔絕井中的油、氣、水層及封固各種復雜地層的作用。然而隨著生產時間的不斷延長,開發方案的不斷調整和實施,以及不同的地質、工程和管理條件,令大量的油水井套管發生了損壞,給井下作業造成了嚴重后果,影響了油田的穩產和高產。目前,我國套損嚴重的地區有大慶油田、吉林油田、中原油田、勝利油田和冀東油田。其中冀東油田累計發現套損井數占投產井數的16%以上。
油田套管損壞的區域絕大多數發生在泥巖層,泥巖浸水是套管損壞的主要原因。因此,管柱在通過泥巖層區域時,下放速度必須格外放慢,否則,一旦發生撞擊,不可避免地破壞泵的質量。一般規定油管下到設計深度的最后幾根油管時,下放速度不得超過5m/min;當下大直徑工具在通過射孔井段時,下放速度不得超過5m/min。5m/min的速度,相當于汽車0.3公里的時速,也就是平常所說的輕提輕放的速度,幾乎沒有沖擊力。因此,下泵管柱在通過套管變形區域時,建議采用下放速度不得超過5m/min的規定。
一、數字化檔案館建設的信息資源數字化
1、明確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是數字化檔案館建設的首要環節
檔案資源的數字化是當前數字化檔案建設工作的基礎、關鍵,而檔案數字化數據來源以館藏檔案、電子文件為主。館藏檔案數字化就是利用各種科技手段,將紙質、聲像、縮微膠片等傳統介質檔案轉化為計算機可識別和處理,具有序結構的數字檔案信息資源庫的工作。如果無數字化檔案信息資源庫,數字化檔案館建設就沒有堅實的物質基礎,沒有檔案的信息資源數字化,后期檔案信息的網上傳遞就無從談起,而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更難以達到預期效果,至于檔案的智能化服務則形同虛設,紙上談兵。
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的目標,一是解決傳統檔案的存儲問題,二是檔案館創建自身網絡平臺,使有效意義的動態鏈接成為可能,三是提高信息傳遞速度,提供更大范圍內的利用。所以說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的實質是信息記錄方式和載體形式的變換,為其后網上資源共享打下堅實有效的物質基礎。揚子石化公司檔案館在檔案信息數字化方面,目前所做到的僅是導向數據,即以檔案題名、檢索目錄形式為主的模式,而非全面意義上的數字化,在記錄方式、載體形式上沒有實質上的改進。
2、檔案信息資源的數字化必須具有“三性”
第一、科學性。我們所說的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決不是單純的檔案信息導向數據,即以檔案題名、檢索目錄形式為主的模式,而是目錄檢索數字化與檔案全文數字化之和。這就提出在規模龐大的檔案資源中,對數字化是全部數字化還是有選擇、區分的數字化。如選前者,對于繼承和保護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肯定是最完美的,但也有美中不足。由于檔案鑒定工作長期滯后,使館藏中存在大量未經鑒定或鑒定后并未銷毀的檔案。再者,各檔案館往往具有共性意義的檔案資源,如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普發性文件等。如果將它們全部數字化,不僅會加重館藏負荷,也會增加管理和維護的負擔,更是資金的浪費。因此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應具科學性。從實際出發,通過對檔案的分析、篩選,確定數字化范圍。對檔案分輕重緩急,分階段,分層次有步驟的進行。優先對具有本館特色、專業特色、地方特色的檔案,用戶急需或利用率高的檔案進行數字化。對此,揚子石化公司檔案館的管理類文件就做到了檔案與資料的區分;石化系統文件與非石化系統文件的區分;本企業文件與普發性文件的區分等等。
第二、系統性。在進行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時,只有系統地、連續地將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才能充分發揮檔案信息資源的效用。無論是對檔案的來源,還是檔案內容的內在邏輯,又或不同檔案的關聯性等等,都應保持檔案信息外在的連貫、完整與內在的有機聯系。另外,還包括保持數字化軟硬件的系統性。即軟硬件的配置、數據庫標準等在數字化階段保持一致性,保證數字化技術、軟硬件的可繼承性,從而確保數字化系統內在的可持續發展性。
第三、特色性。當每個檔案館數字化建設完成,進入網絡后,它只是網絡中的一個數據庫,一個節點。為了避免信息的重復,各檔案館的信息資源數字化必須各具特色。特色也是檔案館信息資源數字化的生命。選擇本館獨有的、具有資源優勢的課題或項目加以攻關,進行開發、研究,最終建設具有本館特色的數字化檔案信息數據庫。如同一個有差別的市場,有利于競爭,同樣有利于產生優勢,避免重復建設,為實現網上檔案信息資源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開辟道路。
二、數字化檔案館建設要高科技化
數字化檔案館建設在工作條件上必須有高新技術的支持。數字化檔案不是在傳統檔案系統內部產生的。它的顯著特點是對技術的依賴性。如果沒有相關技術設備的支持,數字化檔案館建設將成為海市蜃樓。由此可見它是完全依賴現代通訊網絡基礎進行管理與工作,從而實現檔案館信息資源的數字化、信息傳遞網絡化、數據存儲海量化、信息資源共享化,服務快捷智能化。
1、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技術支持
主要依靠模數轉化技術,即使用數字模擬整合技術將各種檔案信息數字化,這有賴于計算機、數碼照相機、掃描儀、語音輸入等技術將檔案原件進行數字化處理,運用多媒體技術對不同載體形式與記錄方式的檔案信息進行處理并再次顯示。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之所以能夠解決檔案存儲的問題,那是有賴于海量存儲系統,因而海量存儲技術在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進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現階段主要是光盤與縮微手段。數據庫技術在檔案信息資源數字化過程中也有重要意義,它是計算機管理系統的核心,是數字檔案信息保存和利用的重要技術。它能進行資源的有效組織使之有序化便于人們的利用。
2、檔案信息傳輸的網絡化和信息資源的共享化
數字化檔案館建設還必須依賴一系列的信息基礎設施來實現信息的傳遞。這一環節要靠網絡技術與通訊技術的有效支持,以寬帶網為傳輸通道,在高速網絡化的基礎上,使檔案信息不受空間、地域的限制,為用戶服務。因此,檔案信息傳輸的網絡化不僅是數字化檔案館建設的必須條件,也是檔案信息實現信息社會化服務的基礎。揚子石化公司的內部局域網平臺為我館信息傳輸的網絡化創造了可行性的前提。鑒于各類檔案館館藏檔案信息具有自身的特色,因此所建設的數字化檔案館在高速發達的網絡上只不過是一個節點,單獨的數據庫,未必能滿足所有用戶的信息需求,所以要借助網絡的升級,使來自各地的檔案信息資源實現共享。
3、數字檔案的安全
為了保障檔案信息的原始性、保密性及網絡的安全,同樣要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加密技術確保檔案的非公開性或分等級公開;身份驗證技術確保用戶為網上合法用戶;簽署技術是證實該文確實出自作者,且內容未被他人改動;防寫技術確保用戶只能讀取信息,而不能做任何改動;防火墻技術使本機構網絡與外界之間設置障礙,是保護層,阻止外界對本機構的非法訪問,某種程度上減少了法律糾紛。
三、數字化檔案館管理的知識化
傳統的檔案管理模式難以適應高科技支持下的數字化檔案館,需要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來取代。知識管理則向我們展示了一種嶄新的管理模式和思維方式,在數字檔案館建設中引入知識管理理念,將給數字檔案館建設以重要的啟迪作用。
1、從管理的發展趨勢看,知識管理是檔案信息管理的新發展
人們對檔案的管理從檔案的實體管理到檔案的信息管理,即側重檔案內容的開發利用,解決檔案信息的傳播,再到檔案信息資源的管理,側重對檔案信息內容及其支持工具的管理。前兩種管理方法早已不能滿足管理要求,就目前現狀,我們要完成的就是從檔案信息資源管理向知識管理的轉變。檔案信息資源管理的核心是收集整理、檢索分類、存貯、傳播和使用,但它忽略了人力資源及其主觀知識的管理,而知識管理不僅涵蓋檔案信息資源管理內容,更注重對人力資源的管理,深化了對信息技術的要求,對檔案信息的處理轉變為對知識的識別、挖掘和重組。知識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知識挖掘和知識重組,實現知識共享和知識創新。
2、知識管理為用戶提供更完善的知識服務
知識管理的基本過程是知識的創造、存貯、分配、應用。知識組織、知識應用是知識管理的基礎,知識管理最終體現知識價值和服務價值。數字化檔案館實現了檔案信息資源的數字化、檔案信息傳遞的網絡化,檔案信息利用的共享化。因而此時用戶不再擔憂信息傳遞的方便、快捷程度,而是如何從繁雜的檔案信息資源中迅速提取自身所需的知識。知識管理要求的知識組織與應用,正是在檔案信息基礎上,通過對知識的進一步挖掘、精簡、提取并發現隱含在檔案信息中的潛在知識,最終對它們分析、歸納、整合并形象的予以表達,完成知識挖掘。這正好解決用戶面臨的新問題,所以數字檔案館不僅要注重知識的組織與開發,同樣要重視知識需求與應用,以便提供更完善的知識服務。
揚子檔案館從創建開始歷經幾代管理層的交替變更,在管理模式上也有不斷地探討和實踐,從最早的實體管理到信息管理再到檔案信息資源的管理,管理方式不斷簡化,檔案的服務利用功能也達到進一步的完善。
【關鍵詞】建筑生產;安全管理;經濟激勵機制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標識碼】A
基金項目: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3年課題“建筑行業高級技工培養障礙性因素及路徑研究”(2013Z017)
引言
目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快速的發展建設時期,建筑業從業人員比例較大,因此建筑安全問題成為政府和老百姓關注的焦點。我國現階段實施強制性建筑安全管理體制,采用主管部門監管的被動安全管理模式,重點對房屋建筑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存在失控盲區。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涉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等各責任主體。有些設計單位忽視安全標準和規范,設計存在安全缺陷,有些監理單位不完全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有些施工單位安全制度沒有落到實處,對分包審查不嚴格,追求利潤最大化,安全管理投入較少,沒有積極性與主動性,安全管理往往按照強制性要求處于最低水平。另外,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民工在建筑從業人員中的人數比例迅速擴大,很多人沒有經過正規的安全培訓就上崗作業,培訓流于形式,沒有崗位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不能滿足安全施工的要求。我國目前對安全問題的法律監管和規范制定已成熟完善,但缺乏經濟手段的監管力度,安全不能與建筑企業關注的利益方面結合,導致安全管理停留在表面,不能落到企業領導與員工的意識深處。
為了從根本上提高建筑安全水平,實現長期穩定的建筑安全管理,提高自我安全管理意識和社會責任,設計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并使之有效運行非常必要。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設計過程中,建筑企業運用管理學與經濟學的原理和方法,設定適當的獎勵和懲罰形式,通過經濟手段來引導個體和組織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構建基于經濟激勵理論的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保證個體、組織、環境及社會的安全,實現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相互促進,構建建筑安全管理調整和控制的模式。
二、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構建
1、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目標
目標是個人和組織前進的動力和方向,建筑安全管理必須從各個角度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目標要有針對性、關聯性,并且能細化分解,用于測定和考核,同時要有監督保障措施。
(1)政府安全經濟激勵目標
政府建筑安全經濟激勵目標應致力于營造一種經濟激勵的氛圍和環境,增加社會責任感和安全意識,制定相關約束標準以及相應的獎懲措施,促進建筑企業不斷完善改進安全管理制度,主動采取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增加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從內部主動化解建筑安全的損失。同時政府應通過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使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手段處于合法地位,并逐步具有權威性,設立監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政策的運行進行監控,確保政策實施的有效性,監測實施效果,及時進行反饋和改進。
(2)建筑企業安全經濟激勵目標
建筑企業的經濟激勵目標是建立安全管理自我約束機制,努力增加自身的安全管理投入,減小建筑安全事故產生的損失成本。建筑企業是經濟激勵政策的實施貫徹者,因為是獨
立的市場經濟主體,基于經濟利益的選擇,建筑企業會權衡安全事故損失成本和安全投入之間的差值,構建內部安全經濟激勵目標,當建筑企業安全損失承擔成本少于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則不會采取改進措施,激勵政策無法落到實處。當安全損失承擔成本多于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則會加大安全投入用以消除不安全因素,此時經濟激勵政策效果呈現。
(3)從業人員安全經濟激勵目標
建筑企業從業人員是完成施工任務的直接操作者,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受害者,安全經濟激勵機制中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目標是確保操作規范,保證每個人的人身安全,這是構建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最高目標。建筑從業人員是安全經濟激勵政策的受益者和實施效果反饋者,同時個體又有可能是隱患的帶來者,應重視對企業員工的安全培訓,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完善發揮機制激勵效果。
2、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內容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內容應重點制定目標,尋求有效經濟激勵途徑,從各個角度構建安全激勵的環境氛圍,建筑企業提高政策執行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形成自我安全約束的方法及制度。實現安全管理的最終目標。
(1)建筑安全經濟激勵的機制主體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涉及范圍較廣,關聯到項目建設實施的各個部門,例如:財政、稅收、、投資、教育等部門,應著眼于宏觀調控及微觀層面,確立建筑安全經濟激勵的機制主體,根據實際情況設計不同的激勵機制和運行框架。
目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管理主體對象從上到下分為政府監管部門、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三個層次。所有建筑安全管理主體對象相互聯系,互為整體,是對內、對外實施的一種安全管理。如圖1:
圖1建筑安全經濟激勵三層次關系圖
(2)建筑安全經濟激勵的機制運行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的運行,在沒有形成主動行和積極性的初期階段需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建立各種安全經濟激勵的機制和措施。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是涉及多個方面的系統工程,外部要加強實施建筑安全的監管工作,內部要鼓勵建筑企業進行安全自我管理約束。例如:構建合理的稅收體系,如提高建筑安全事故傷亡標準、建筑安全風險等,多方引導,提高建筑企業安全管理的力度;建立安全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的金額與企業的安全業績直接掛鉤,安全管理較差的單位必須提交較大額度的押金,促使施工企業重視安全管理,同時要有安全抵押金退還制度;給予一定的財務優惠措施,對積極主動實施安全管理的企業,以補貼的形式進行支持,如金融貸款優惠、財政貼息、現金補助等,引導建筑企業形成安全管理經濟激勵的良性循環,同時必須做到激勵的到位性和公平性;投標綜合評分優先政策,設置安全管理加分措施,增加安全管理權重,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與職工的切身利益掛鉤,提高對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積極性。
(3)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保障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內容比較復雜,必須有相應的政策和法規確保其有效實施。因此需要完善法律法規關于安全經濟激勵的權限,加大政府監管和監督工作的力度,通過法律的權威確保經濟激勵相關手段和措施的實施。
建筑安全經濟激勵機制的實施從上到下跨度較大,必須有相應的組織保障體系,從政府層面、地方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建設企業均應成立一個專項的安全經濟激勵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和制定安全經濟激勵的政策,有效監管和保障建筑安全經激勵機制的有效運行,同時對經濟激勵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審查和反饋。
三、結語
建設經濟安全激勵機制涉及多個層面,各相關主體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目標,優化設計經濟安全激勵機制的內容,制定相關激勵政策和措施,建立各級保障體系,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確保建筑安全經激勵機制的有效運行,逐步改變安全管理的被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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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對以房地產開發為主業的西安高科(集團)公司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對房地產至關重要的兩項資源:土地和資金的獲取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例如:國家將土地轉為非農用地的審批暫停半年;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由20%調至35%;銀行進一步加強了對貸款的風險管理。凡此種種,無疑對房地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增加了不少困難。而西安高科(集團)公司是最早與西安高新區管委會“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獨特機制下一起成長起來的大型國有企業,是靠“政策扶持,貨款起步,負債經營,滾動發展”起家的。它對西安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時至今年初,資產負債率仍高達70%以上,每年的利息支付高達1.8―2億元,今年上半年僅實現利潤620萬元,嚴重影響了還貸能力,可謂不堪重負。現在又面臨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西安高科(集團)公司今后一段時期的發展道路,真是荊棘叢生。安建利先生在這種時刻出任西安高科(集團)公司總經理,真可謂臨危受命。
我們注意到:4月26日安建利上任后,首先深入基層進行調研;5月18日邀請在陜15家金融機構負責人召開了銀企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意見;5月22日召開了西安高科集團高層務虛會,廣泛聽取了意見;接著又邀請了專家召開了西安高科(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研討會;通過調研和論證,形成了《西安高科(集團)公司發展綱要及運營模式框架》;8月5日,通過媒體了“責任為重,誠信為本,穩健經營,科學管理,做令人尊敬的現代企業集團”的經營理念和發展目標。
5個多月來,安建利總經理的施政思路已清晰可見,經過幾個月的實踐,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例如:在金融政策緊縮的情況下,3個月內集中還貸9億元,沒有拖欠銀行一分錢利息,主要經營指標二季度比一季度有了顯著改善,銷售收入由一季度的5.9億元增長到8.4億元;實收貨款由一季度8.29億元增長到二季度的10.37億元;利潤總額由一季度的虧損975萬元變成二季度贏利1595萬元,相抵后上半年總體仍是贏利620萬元。
雖然西安高科(集團)公司上半年已經初戰告捷,但從長遠看,西安高科(集團)公司深層次的矛盾,并未完全解決,未來發展的前景仍不能樂觀。首先,集團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還不夠明晰;體制上的矛盾仍未完全解決,進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務還很繁重,產權結構有待優化;融資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寬;產業結構、產品結構有待進一步調整;產品的科技含量需要大大提高,科研開發和產品設計工作需要大大加強;管理工作仍需按市場經濟條件下對集團公司的要求進一步規范;高科集團總體經濟效益仍需要不斷提高。總之,前進的道路上還有“地雷陣”。
根據以上情況,筆者提出幾點粗淺看法,供決策者和高科集團總經理安建利先生參考:
首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凡事預則立,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戰略是打造“令人尊重的現代企業集團”所絕對必須的。發展戰略的制定決不能限于目標指標的制定,而要基于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業內外的發展前景、世界科技發展趨勢、產品結構和市場結構的變化,居民收入增長的預測等方面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科學的發展戰略目標,以及實現戰略目標的步驟和措施。
第二,勇闖改革難關,完善集團公司治理結構,理順產權關系,加快改革步伐,處理好與管委會和市政府的關系,以及與下屬公司之間的關系,要弱化行政紐帶,強化資金紐帶,從靠政府找資源轉變為靠市場找資源,拓寬融資渠道,大力引進資金,實現股權多元化,改變一股獨大的局面,避免改制不轉機制的現象。
第三,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產業重點和產品結構。為此,必須加強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工作。
第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一個大型企業要有發展后勁,必須在新產品開發方面走在前面。為此,必須建立擁有一流科技人員的強大研發隊伍,注入充足的資金,不斷開發出新一代產品。房地產業也絕不能滿足于按圖施工、建房賣房,作為大型房地產企業必須有自己的研發部門和設計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