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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民主價值的要求,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世界上總會有一種大家都能普遍認同并向往的價值存在,不論怎么的歷史文化背景,怎樣的經濟發展水平,但總有一些是共同的。比如對自由、人權和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儒家學說中強調的:君子和而不同,正是這樣的一個道理。所以,民主作為一種價值體系是具有普世價值的,是能夠被全世界、全社會、各種族所普遍接受和認可的理念,但是具體到各國家、地區,又有不同的實現方式,作為一種政治手段的民主,其價值就不具有普適性,而是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條件因地制宜來實現的。
一、民主價值的普世性
民主作為一種社會觀念在本質上是權利意識,是社會成員對社會公權的要求與主張,他要求和主張國家權力應當屬于人民、屬于占社會主導地位的人們。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論述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平等觀時說到:“大家知道,從資產階級由封建時代的市民等級破繭而出的時候起,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無產階級不可避免的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1]恩格斯的論述說明無產階級的等級觀以與其對立的資產階級等級觀為依據,可見二者的精神實質是相通的,只不過無產階級更要求廣泛徹底的實踐。
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這兩個對立階級在平等觀上的相通性說明了人類的平等觀在不同階級之間具有普遍性。這同樣也應當適用于對民主普世性的理解,不同時代、不同社會條件下的不同階級、不同人群在思想觀念上肯定存在差別,但是不能否認其在精神上的一致性和價值取向上的共通性。這種共通性反映了人類社會在歷史進程中思想文化的進步性。民主觀念的差別是歷史與社會條件造成,而其中包含的一致性、共通性是人類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成果,我國第一本民主白皮書《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中開篇第一句話就是:“民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正是體現了這樣的共通性。
因而民主價值的普世性是指民主作為全世界所共同追求的一種信念、價值觀來說是普世的,是被大家所共同接受的。人類社會在不斷地發展,經濟的發展推動著政治文明的發展,民主價值的內涵也在不斷地被吸收、發展,從這個層面上說,民主價值具有普世性。
二、民主制度的非普適性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政治環境之下,民主制度作為一種具體的、歷史的手段是否具有普適性,或者說是否存在一種放之四海皆準的制度安排呢?美國著名政治學家塞繆爾?亨廷頓對于美國民主和西方普世主義的闡釋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亨廷頓出版的政治學經典《失衡的承諾》中,通過深入分析美國的民主政治理念和政治體制的特征,同時也分析了西方國家,甚至中國的政治文化和理想,最后得出的結論是:相信美國理想的普遍有效性,但也理解他們應用于其他社會的局限性。[2]
通過亨廷頓的論述,有兩點是可以得出的:首先,民主在世界各國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不同的政治土壤中,同時各國對民主理念的認識程度也各不相同。其次,美國的民主具有其獨特性,亨廷頓眼中的美國民主相較于世界其他國家,在自由民主的信仰和追求上比其他國家更加強烈,但在其他國家應用的過程中,其局限性暴露無遺。這兩方面說明了一個道理: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一種普遍適用的民主模式,如果說存在有這么一個模式,那自古希臘創立城邦民主制到目前為止的幾千年中,這個世界為什么沒能形成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民主制度呢?
從現代社會民主制度的發展來看,隨著政治文明、經濟水平的發展,各國民主化水平不斷提高,但各國的民主程度也不盡相同。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強力推行某種民主模式,往往會帶來南轅北轍甚至背道而馳的結果。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南歐的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等國家的民主化為開端,一個全球范圍內的民主化浪潮正在興起,西方的民主政治體制席卷南美、拉丁美洲,并來到亞洲打破了當時蘇聯的。但是這次轟轟烈烈并延續至今的照搬西方民主模式的浪潮給人民帶來的不是意料中的民主平等、自由和諧以及經濟繁榮,而是水土不服的各種后遺癥。西方的民主政體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公民權利和個人自由,但也帶來社會進一步分化,經濟停滯不前,社會動蕩不安,國家變得虛弱不堪。
因而實踐證明,西方所標榜的民主模式并不能完全移植到除西方以外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歷史環境和發展階段,決定了他們需要符合國情和發展需要的民主制度,而不是照搬西方民主模式。可見,并沒有一種放之四海皆準的民主模式可以照搬照抄,民主制度不具有普適性。
三、結語
普世性與普適性,實質是一種共性與個性的關系,任何事物都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共性寓于個性當中,個性中包含共性,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只有共性而沒有個性的事物,或者只有個性而沒有共性的事物。因而,民主價值也是如此,既有共性又有個性,是二者的統一。民主價值的普世性即是民主價值的普遍性,如民主是專制的對立物,在民,多數人決定,人民統治以及相關的平等、自由權利等。這些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價值,是不受時間、地域限制的,能夠成為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追求;另一方面民主價值的特殊性即是民主的非普適性,即各國在建立民主制度過程中,或利用民主手段進行政治統治的過程中;由于歷史文化傳統和發展階段程度不同而形成的具有不同特質的實現方式和制度模式,如城邦民主、共和民主、代議民主,競爭民主、協商民主、自治民主,以及同一民主體制的不同實現方式等。這些具有特殊性的民主價值實現形式,必然要受到不同歷史文化傳統、不同國情和不同發展階段的制約,雖然其中有的在一些條件相同的國家和社會中有共同之處,但沒有任何一種普遍適用的模式和實現方式可以為世界各國普遍接受。所以可以這樣認為,民主的一些基本價值具有普遍性,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能夠得到不同國家的不同人們的共同認可,因而具有普世性;民主的具體實現方式具有特殊性,要受到歷史文化傳統、本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的限制,不可能在不同國家實行某一種模式,因而不具有普適性。
正確并區分民主價值的普世性與民主制度的非普適性,可以為我們正確地對待民主問題提供科學的方法論。承認民主價值普世性就意味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是人類政治文明的繼承和發展,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吸收和借鑒人類以往民主政治實踐的有益成果;另一方面民主制度模式的非普適性意味著:必須拒絕照抄照搬西方資本主義民主政治模式。堅持民主普世性與非普適性的兩點論,我們才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進程中, 做到既堅定不移的走中國特色的民主化道路,又能吸收借鑒西方民主優秀、先進成果并為我所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內在統一關系 意義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
2012年11月,黨的十報告首次以24個字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了全面闡述:“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分別從國家、社會、公民三個層面提出了反映現階段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發展目標上的規定,是立足國家層面提出的要求。“富強”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實質是改變我國貧窮落后的狀況,改善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條件,創造更高水平的物質文明。民主,在社會主義價值觀中的實質是要求我國創建造高度發達的政治條件,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有當家作主的權利和自由。文明,是人們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條件下對精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體現。和諧是對社會環境建設方面的要求,是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諧相處的理想狀態。
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價值導向上的規定,是立足社會層面提出的要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 “自由”,是在全體人民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條件下,在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政治平等權利、首創精神的的基礎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各項合法權益外,讓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享有最廣泛的自由權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平等”,是通過創建平等的社會機制和價值導向,既保障公民個人享有平等的權利,也保障公民個人在基于社會貢獻的基礎上所要求得到的權利、利益和尊重。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公正”,是加快建立以權利公正、機會公正、規則公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正義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從而在更加公平正義的基點上造福全體人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法治”,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通過國家建立健全社會法制,公民學習、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的制度,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和自覺的行為習慣,讓人民群眾在法治社會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
第三、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道德準則上的規定,這是立足公民個人層面提出的要求。“愛國”是公民的義務和責任。表現為對祖國山河、歷史文化、共同理想等的熱愛之情,并能夠積極投身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去。敬業是對公民職業素質的要求,他不僅要求公民兢兢業業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也要求公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過程中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誠信是為人之本、興國之基,表現為對公民個人、人與人之間、國家之間、社會之中的道德層面的規定。友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包含善待親友、他人、社會、自然,是形成良好的人際關系、社會關系、生態關系內在統一的價值基礎。
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統一關系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并不是相互獨立的,他們不僅具有是統一的發展目標,而且具有內在的統一關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黨的十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宏偉目標而提出來的價值導向,首次用:“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24個字對國家、社會、個人發展目標做了的層層規劃,使他們相互聯系,共同作用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
第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立足于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對國家發展目標提出的要求。只有實現了國家富強,為人民的生活創造出更高水平物質生活條件,才能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才能為人民群眾進行民主、文明、和諧社會建設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民主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自由,是富強、文明、和諧政治保證。文明是人們精神生活方面的向往和追求,是富強、民主、和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和諧能為富強、民主、文明提供良好的環境基礎。只有進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才能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礎和環境保障;反過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又能夠促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和諧統一發展。
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立足社會現實,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出的要求。自由是廣大人民群眾最基本的人權,體現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價值。平等是人與人權利對等的一種體現,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準則。公正體現的是社會主義的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法治是人民權利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保障。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質所在,是實現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基礎,同時也是實現公民個人權利和利益的重要保證。
第三,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立足于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層面上提出的要求。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貫穿了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各個方面,是公民個人內在價值的追求。一個人只有具備最純潔、最神圣、最深厚愛國主義情感,才能對生活、對集體、對國家充滿愛并能將這種愛國主義情感轉化成自己工作的動力,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并在工作中、生活中誠懇待人,為社會營造出良好的友善的人際關系、社會關系、生態關系,才能夠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保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不僅能夠為公民實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也是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重要奠基石。
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意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以思想指導下的意識形態,既與指導思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一脈相承,同時以正確的理想信念推動著社會主義事業的前進。是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發展和完善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既是一脈相承,又是和諧統一的,二者作為意識形態統一于社會主義價值層面建設上。首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發展。黨的十八報告立足于從國家、社會、公民三個層面提出了反映現階段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在思想的指導下,以愛國主義情懷作為激勵、以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作為動力、以社會主義榮辱觀作為個人內在價值的塑造下提出來的,體現了對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一脈相承性。同時,通過個人內在價值的追求,推動社會良序運轉,進而實現國家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極大地推動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發展。其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著重從宏觀方面著手,如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國家建設的總目標等方面進行思想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方面的引導。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核心部分,主要是從微觀方面進行價值引導,在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進行抽象概括的基礎上,同時也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高度完善。
一、如何理解普世價值
“價值”一詞的出現基本在經濟學和倫理學意義上交替使用,很多時候,這兩種含義存在著混淆。一件商品相對另一件商品估價幾何,這是在政治經濟學意義上使用“價值”一詞。自休謨將“是”與“應當”問題提出后,洛采區分了事實世界,法則世界與價值世界。尼采說,重估一切價值。他不是說去估一個東西值多少,以干什么。把當作價值的東西需要重估。
本文將“普世價值”和“普適價值”在同一意義上使用,即普遍適用的價值。在哲學或倫理學意義上,普世價值即為普遍價值。中文“普遍價值”在拉丁文中對應Oecumenical value和Universal value。Oecumenical value來源于基督教會的普世教會運動,為了協調世界各地基督教內部各派別的關系,形成統一的傳教活動,后來逐漸演變為建立“以自由,和平和正義”的大社會的理念。
大家經常提及的“Universal value”,在哲學意義上,翻譯為“普遍價值”是妥當的,也是比較易于討論的。以賽亞?柏林 (Isaiah Berlin) 的定義是“普遍價值是那些被很多人在絕大多數地方和情況下、在幾乎所有的時間里、實際上共同認可的、無論是否在他們的行為中明確表現出來的價值”。
哲學上說“普遍價值”中的這種普遍性并非日常意義上的普遍性。我們說“貪污現象很普遍”,這種普遍選擇也許達到了百分之八十,甚至不足百分之三十,我們依然后說很普遍。而哲學里談到“普遍”,通常指“無例外的”,非經驗性的。哲學中,一般會區分經驗的普遍性和理性的普遍性。”
我們說,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維特根斯坦有一種說法,有兩個盒子,一只有小石子,螺絲釘各種,一只有毛線,手電各種,每只盒子裝著不同的東西,碰巧兩只都裝有一只蟲子。這是不是一種“寓于”普遍性?柏拉圖比較高深的說法是,分享或分有。我們不說蟲子被盒子分有或分享。
以上三種普遍性已經把民主制理解為一種本質的東西了,要在現象背后尋求一個絕對的公式。研究民主制,就是找到民主制的公式。就像康德找到一條普遍的道德律令,你只要把這條道德律令加以推廣就可以了。
翻譯性在狹義上是由語言系統中引申而來,指在不同的東西中建立共同的東西。比如柏拉圖說的美德,正義,智慧,勇敢,節制。你從他人身上學習或翻譯某種品質,比如勇敢,并非那種那種抽象的普遍性,你和他之間可能還沒有“勇敢”這種共同的普遍性。
抽象的普遍性極易陷入普遍主義之中,而這種普遍主義也往往是某一特定環境下對個體是普遍的。比如說,在倫理學中,我們反對亂殺無辜,這對巴勒斯坦的人民和以色列的人民都是成立的。這種反對亂殺無辜是有條件的,有范圍的,依然是一種變相的相對主義,無非一個適用范圍大一些,一個適用范圍小一些。這里的意思是,普遍主義主張有一些道德政治真理適用于全人類,而相對主義則主張每個民族的道德政治真理只適用于它自己。[1]
二 、 民主作為一種價值
“民主”一詞在中文早有的,主要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君主(如“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于成湯”,《書?多方》),一是指官吏(如“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左傳?文公十七年》)。近代,丁韙良(W.A.P.Martin)1864年翻譯的《萬國公法》中使用復合詞“民主”將“republican”翻譯成詞組“民主之國”,這與古義上的“民主”不同。
“民主”與“自由”常常連在一起使用,二者有交集也有不同之處。恰如哈耶克在《自由》中所論述的,“民主”被使用時的含義比較廣泛和模糊。但是,如果嚴格地用它來描述一種統治方式,即多數人的統治,那么顯然它涉及的是同自由主義完全不同的問題。[3] “自由”一詞或自由主義要比“民主”抽象上得多,它更像是一個龐雜的題域或綜合,各種自由主義流派都具有一種“家庭相似性”。
既然民主和自由并不天然是同一個問題,甚至二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沖突。把通向民主之路當作通向自由的說法,很可能錯把臨時性的手段當成了最終的目的了。
三、民主與普遍價值
在論證民主不適合一國特殊國情時,常見反駁為民主是一種普遍價值是適合的。其實,民主應不應該實行跟它是不是普遍價值并無必然聯系。如果民主僅僅作為手段或工具性的條件,以期達成其他比如自由的目的,我們未必要通過民主這種手段,即使它是普遍價值。
問題是,這里并沒有脫離語境在真空條件下的普遍價值,普遍價值只會有條件的普遍價值。在這種意義上,它與相對主義的主張也無實質性的區別。顯然,民主是一種價值,但民主絕不是一種脫離真實歷史語境的普遍價值。民主是一種價值,但民主并不是不對任何其他價值不可妥協的絕對價值。
上頭的論證都指向了民主不是絕對價值,不可向其他價值讓渡。我們不需要依靠用“普遍價值”的說法來論證我們的主張。如何推進民主制,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民族傳統中,各種價值排序是不相同的,一個民族可能更重視自由一些,另一個民族可能更重視安全一些,這完全是有可能的。
現在通行的或人權或自由或平等各種觀念是從西方來的,這一點并不妨礙這些觀念可以成為非西方人民普遍要求的權利。我們得清楚的是,這些普遍要求并非普世性推導出來的,相反,是這種普遍的欲求這種事實為普世性提供了支持。在一個特定的社會狀況下,問題也是特定的,我們需要不是宏大的理論架構,民主制是否有助于解決這些問題。這是,民主是不普適是個不相干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自由》 哈耶克著 楊玉生等譯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8年出版,[3] P152,[4] P148
這本書由著名翻譯家王太慶等譯出,商務印書館1994年出版。此書一出,恰中當時中國之需:中國社會剛剛告別絕對主義價值觀時代,逐漸步入相對主義的價值世界,人們急切想了解迅速發生的價值變遷,尋找現代價值重建的路徑。此書,由此流行。
15年過去,中國人似乎有些遺忘賓克萊此書的價值了。但國家從總體上由溫飽過渡到小康的處境變化,以及整體上遭遇現代化縱深地帶的價值難題,逼使我們依循賓克萊的相對主義思路,觀察、描述和分析當代中國人的價值變遷。
價值誤讀:描述當代
中國價值世界的前提糾謬
近30年,中國的價值世界發生了太多裂變,但不論是實證研究,還是總體判斷,都需要建立起對當代中國價值進行觀察、描述和分析的恰當前提。但正是某些前提預設,構成我們進入當代中國價值世界的障礙。
第一,從總體上看,當代中國價值變遷就是傳統價值觀崩潰、現代價值體系建立的過程。但人們似乎愈來愈期待一種獨具“中國特色”的現代價值體系。是不是存在一種區別于所有現代國家的、別具中國國家特色的價值觀?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價值世界是對現實世界的一種反饋或者提升,中國30年來社會變遷的總體趨勢,決定著中國人價值觀變遷的整體走向。在中國從傳統到現代的變遷中,市場經濟的興起、民主政治的建設和社會生活的豐富,即中國社會變遷總體上向現代格局的推進,注定了中國的價值變遷向現代價值的逼近態勢。現代價值體系的核心理念,正是借助1789年法國大革命廣被世界的“自由、平等、博愛”。就此而言,凡是試圖進入現代天地的國度,就不存在因國別建構的現代價值。中國亦不例外。中國特色,不在價值獨特性上承諾,而在運行方式上顯現。
第二,當代中國價值變遷的基本情形,顯現為中國人的價值缺失和價值紊亂。這是對當代中國價值變遷的一種否定性斷言。30年改革開放,促使中國進入了一個工商社會。與改革開放前相比,農業社會的穩定價值體系崩潰了,革命社會的價值引導力喪失了。但“舊的”價值已去,“新的”價值尚未形成。在主觀感受上,人們覺得價值徹底流失了,中國陷入了價值虛無主義的泥潭。因此催生兩種尋找現代中國價值基準的偏向,一個偏向是通過傳統的價值視角衡量現代的價值。中國的傳統價值也有兩種,一是中國古典傳統價值,一是新傳統的價值。中國古典心性傳統價值注重的是個體心性修養;強調的是集體主義。前者的現實支持力量較弱,后者的實際號召力下降。于是,我們對中國人過往的主流價值的失落感到頗為遺憾,對現實價值世界深懷一種拒斥的哀怨心態。
第三個偏向是以現代規范價值視角審視變動著的中國價值結構。對西方而言,現代價值從最初的萌生到最后的成熟,經歷了數百年的時間。西方國家對于現代價值的規范表達、體系建構,是當下中國人無法完成的價值建設任務。變遷中的中國人價值狀態是流動性的,既能夠捕捉到一些傳統信號,也能夠捕捉到一些現代信息。但是,它既不能在模式上歸結于傳統價值觀,也不能在構成特點上歸結于現代價值觀。這是我們今天對中國的價值世界進行把握、理解、概觀的時候常常有點價值失語的原因。譬如,今天中國人幾乎都追求發財,財富的理念轉化為金錢的理念,支配性地影響人們的行動,這是生存邏輯引導的價值抉擇。沒有發現這種追求背后的價值理念,就等于無視人生尊嚴的事實基礎或者物質基礎。因此,千萬不能把今天的中國單純地誤讀為一個功利社會。
當代中國人價值觀的悖反組合
當代中國人價值觀的結構性特點是可以捕捉到的。
第一,當代中國人的價值觀具有明顯的邊際性。所謂邊際性的價值觀,就是多種價值,古典的、當下的、規范的價值觀,在邊際之間尋求界定、卻又難以準確界定的價值觀。它表現出與各種既有的價值構成相類似又不足以明確歸類的狀態。因此,它不是一種規范性的價值。在中國,一切價值都在邊際游走。比如,斷言中國沒有集體關懷,但中國人對集體終究比西方人關注;比如說中國人純粹講功利,但生活中存在不少的利他行為;比如斷定中國人純粹追求個人利益,但現實中有聲勢浩大的公益活動;比如說人們對狹隘私利無比偏好,但人們在維權中體現出正義追求;比如說中國沒有制度化的平等建構,但人們對平等的強烈渴望毫無疑問已成主流。然而如果斷言自由、平等、博愛,民主、法治、科學這些基本的現代價值,已經鮮明地體現在中國的價值生活世界之中,從而可以用來衡量今天中國的價值結構,那顯然為時過早。
第二,當代中國人的價值觀體現出行為導向的模糊性。在當代中國,一個人的行動究竟是基于什么樣的價值、動機、愿望,有種說不清楚的感覺。換言之,人們對是非善惡的價值判斷,對現實世界進退的權衡,對趨利避害行動的決斷,究竟是基于一種什么樣的理念而作出的相關選擇,未曾了然于心。價值模糊化導致人們對行為價值判斷的疏離。上個世紀90年代,王蒙宣講逃避崇高,王朔演繹痞子文化,就已經體現出中國人對價值問題的距離感。這種距離感,完全是因為某種價值需求沒有得到滿足,但在行為當中又需要價值指引的悖謬態勢所導致的一種價值迷失狀態。在各種價值觀念間游走,似乎是當下中國人價值選擇的趨同景象。
當代中國人價值觀的構成性特點是邊際的、模糊的、不確定的。但這并不意味著當代中國人價值觀沒有凸顯引導人們行為選擇的核心理念。盡管凸顯而出的諸核心價值還不明晰,甚至時有悖反,然而價值觀的基本輪廓仍然嶄露出來。
首先,當代中國人表現出以自由為主流追求的價值特征。自由是人類諸價值中一個引導性的、核心性的價值理念。在中國所謂60年、100年和5000年三大傳統,即在傳統、(中國人追求的)西方現代傳統和中國古典傳統中,自由都是核心價值。三者的差別僅僅在于實現自由的方式不同。
改革開放30年中國價值觀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市場經濟把人們從日益繁重的生存性勞動中解放出來了,人性、個性與多元化變成了社會政治價值的主流。在今天的中國,自由的核心價值理念成為最重要的價值動力。沒有以自由為核心的價值追求,中國人根本難以設想自己民族的現代素質和個人選擇。在這點上,我們必須對整個30年來價值變遷的最核心、最具有內聚力、最具有感召力,而且代表這個時代特點的價值構成特點,加以緊緊地把握。長期以來,人們把自由價值當作中國人自由散漫、散沙一盤的精神導因,認定講自由就必然沒紀律,這其實是中國人價值認定的嚴重誤區。現代自由是規則下的自由,即哈耶克所謂“法治之下的自由”。從行為模式上看,個人自由地運用自己的知識、智慧和財富,促成權利與繁榮的連接,是中國近30年走上迅速發展軌道的重要原因。但從構成上講,30年以自由為核心追求的價值觀,遠沒有形成規則下的自由理念和自由價值。自由的價值導向是明晰的,但顯現為一種缺乏規則有待規范的解放狀態。
其次,當代中國人在行為價值導向上以功利為基本的價值導向。近30年的中國,在行為選擇世界中放開了狹小的、經濟選擇的價值空間,人們開始能夠明確表達和追求個人的利益和愿望。當下人們好像非常痛恨國人的功利價值導向,認為這是人欲橫流、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低俗價值取向。
對中國來講,如何集聚起持續發展的價值動力,是一個如何有效建立功利導向的問題。30年來,中國在經濟世界的活動,是人性獲得解放的主要動力源,它使人的生活獲得尊嚴,使人明確認知“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功利價值是撬動中國人重新進行價值思考的動力,而不是價值災變。
但當代中國在充分肯定功利的行為價值導向的同時,卻沒有形成平等的、規則的功利價值觀。功利是權力導向型的:或者權錢勾結,權力僅僅保障一部分人的功利追求,而另一部分人根本沒有謀求功利的契機、滿足功利要求的空間;或者竟然直接是權力自我滿足的功利,叢生的腐敗成為人們譴責功利價值取向的重要理由。今天人們對功利追求的怨恨之強烈,就是因為功利追求的不平等和不規則、分配正義的未滿足,進而導致均平價值的回流、絕對平等價值的懷舊。
民主價值已經成為中國制度建設的觀念基礎。在當代中國社會政治生活中,人們對的追求、對法治的推進、對行政體制改革的推動、對基層民主的制度化建設,都體現出中國近30年社會變遷中民主價值的政治功用。在政治理念上,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對“民主是個好東西”的積極呼應,很準確地體現了民主的價值感召力。在中國,民主曾經被視為資產階級的專利,競爭性選舉更是被當作權錢勾結的虛假民主。今天,作為“好東西”的民主也順帶給選舉民主了。人們對民主價值的認可,已經逐漸脫離意識形態的羈絆,并依托于現實社會政治生活的需要。
【摘要】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正形成利益分化和價值多元的當代政治社會。多元利益和價值的政治維護和增益,必將形成多元政治沖突。作為一種具有獨特價值理念和政治功能的民主運作方式,協商合作為政治沖突的消融提供了多維有效的民主途徑和方法。在民主政治系統將沖突轉化為合作的過程中,協商合作民主功能的發揮,將推動積極健康、團結和諧的民主政治的建構。
【關鍵詞】多元社會 政治沖突 協商合作 沖突消融 和諧政治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民利的逐步落實,當今世界正日趨形成以多元利益、多元價值、多元階層和利益集團并存為特征的社會。多元社會內涵著多元沖突。當道德習俗難以調節和消弭這些沖突時,它就會演化為政治沖突,需要新的調節手段出現。政治,作為上層建筑,既是調節這些沖突最權威的手段,也是這些沖突獲得制度性消融的有效渠道。它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處理沖突的升級和消弭沖突。所以,有學者指出“應當承認,政治就是解決沖突這一見解在政治學中是根深蒂固的”[1]。而民主政治就是要通過多種民主手段以體制化和程序性的方法消融政治沖突。在當代社會,協商合作是一種重要的民主形式[2],必將在消融多元政治沖突的政治實踐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將以其特有的矛盾調節機理(如公平的正義原則、公共理性原則等)[3]和民主運作程序(如民意整合、提煉過渡、協商決策、漸進執行等)[4],形成一套獨特的政治沖突消融機制,推動著共識合作、團結和諧的民主政治生活的構建。
一、政治沖突的學理分析
(一)政治沖突的根源
政治沖突是當代多元政治社會固有的一種政治客觀存在。分析其根源主要有三個方面:其一,多元政治主體內涵的人性矛盾是形成政治沖突的深層次主體性根源。從人的本性上看,人既是個體動物又是社會動物,既要過社會生活又要拓展個體自由。其中,個體價值的追求與社會價值的維護和增益難免會出現矛盾。因為“人類是既具有合群性又具有沖突傾向的動物;從根本上來說,生活就是一場地位斗爭,在這場斗爭中沒有人會對他周圍那些人的權力默然處之,毫不關心。”[5]不同政治主體在利益價值的引導下,一方面互相沖突,競取稀缺價值;另一方面也互相合作。沖突使具有相似性的利益價值追求不斷聚合,它“往往導致沖突群體間的結合”[6]。在此結合中也形成了群體的自我意識和理。所以,“只有存在沖突的地方才有行為意識和自我意識;只有在這樣的地方才有理的條件。”[7]由此可見,政治沖突與合作都根源于政治主體內含的人性矛盾。
其二,利益匱乏和價值多元是政治沖突形成的深層次社會根源。就人的欲望和社會對其的滿足來看,社會性的利益或價值相對于個體無窮的欲望而言總是匱乏的。這就難免形成因利益和價值爭奪而形成復雜多樣的社會沖突,乃至政治沖突。這正如有的學者所言:“只要在國家和社會中明確的物質需要——‘短缺的專制’——還統治著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就像今天在大部分所謂的第三世界中那樣),社會生產的財富分配以及與之相聯系的沖突就占據著歷史的前臺。”[8]所以,對于政治沖突也應該從經濟關系中去探求根源和獲得解釋。在現實政治生活和歷史進程中,“不是國家制約和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制約和決定國家,因而應該從經濟關系及其發展中來解釋政治及其歷史。”[9]而至于人類的價值狀況,處于不同利益環節和生存環境的群體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價值,為了維護自我的價值存在,他們都爭相擴展自我文化價值的社會性存在。這其中就隱含著沖突和對抗的可能性。在價值多元論的倡導者看來,“基本的人類價值是不可還原地多元的和‘不可公度的’,它們會而且常常會彼此沖突,使我們面臨艱難的選擇。”[10]
其三,現代社會復雜性的增強加劇了多元沖突的形成。現代社會,分工細化的同時形成多元階層和利益集團;種族覺醒的同時形成多元的價值文化。民主政治的發展帶來社會頻繁的互動合作。每個具有特殊價值和利益的團體,都要求參與價值和利益的分配,地位身份獲得應有的社會尊重。正是因為如此,政治沖突的緣起不僅在于社會利益和價值的匱乏,而且也在于現代民主政治生活中互動合作機會的增加。有學者就認為在認知政治沖突時,“應當理解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沖突主要起源于那些在政治生活一旦井然有序時就多起來的合作機會。人們所以卷入沖突,主要是因為在復雜的合作過程中,他們已經取得或分配到專門的角色,而其他人則不得不扮演配角。”[11]
其四,社會結構功能的失調是政治沖突形成的制度原因。通常而言,社會結構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以道德習俗規范有序地調節社會沖突,維持日常社會秩序。當多元社會中所隱含和爆發的沖突已經超過社會結構的調節能力,就可能因社會制度規范供給不足而導致社會沖突向政治沖突演變,需要公共權力機構介入調節,進而形成政治沖突。如此形成的政治沖突的實質就在于社會自組織系統因制度渠道的匱乏或道德習俗的失效而難以使社會中的沖突各方實現溝通。它是社會系統自我調節功能紊亂的突出表現,“是以‘對立各方之間的溝通中止’為特征的”,“斷絕溝通就是沖突的實質”。[12]
(二)政治沖突的界定
根據以上對政治沖突根源的分析,可以嘗試性地給民主政治共同體中的政治沖突做一界定。在民主國家中,政治沖突就是沖突各方基于根本的政治共識和政治信任,而將社會系統難以調節的利益、價值、地位爭端訴諸于政治系統而形成的對抗性政治行為。它具有一些基本特征。
第一,就前提來看,政治沖突各方對根本政治價值和秩序具有一致共識。雖然政治沖突各方在具有稀缺性或不可分割性的目標利益和價值方面,互相爭奪存在對抗。但是雙方都不謀求超越秩序而在政治體制外訴諸于暴力手段謀求獨占。相反,他們對于民主政治社會中的根本政治價值——如自由平等、公平的正義、公共的合理性等——具有深層次的情感認同和根本性的理性共識,對于民主體制也具有高度的政治信任。正是基于這種深層認同和基本共識,他們愿意將社會道德習俗無法調節的對抗性沖突通過民主體制提供的制度化渠道,訴諸于公共權威,由其依據根本政治價值及其演化的規則進行仲裁和調整。
第二,就主體來看,政治沖突是具有集體性的政治對抗行為。因為,政治沖突的主體通常而言都具有群體性。沖突不僅使具有相似利益或價值的個體獲得組織化凝結,促使相關組織更加清晰準確地把握群體的核心利益和價值,以組織形式放大個體的力量;而且,群體性的公開對抗行為也使沖突具有公共性特征,通過對公共秩序的影響而具有政治性。此外,組織化的沖突主體都企圖借助公共權威(如公共權力、公共政策等)來維護、擴張自我利益和價值,即它們都圍繞著公共權威來展開沖突對抗行為。
第三,就目標來看,政治沖突各方訴求的目標具有特定性。這里的特定性一方面強調的是沖突訴求目標具有公共性。而正是這種公共性,導致沖突牽連多方,主體多元。多元主體對于公共目標的競取爭奪,已經以沖突事件的形式浮現在社會空間之中,引起多方政治關注。另一方面強調的是訴求目標在某種程度上是公共權力管轄的內容,即它們是政治利益、政治價值、政治權力。通常而言,具有公共性的社會訴求目標本身就應該是公共權力不同程度介入調整的領域。而公共權力的介入調整使得這些沖突各方公開爭奪的東西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政治性。政治沖突進而成為對政治利益、政治價值和政治權力的對抗性競取行為。
第四,就調節力量來看,政治沖突需要公共政治權威的介入和調節。政治沖突是社會沖突的升級。社會沖突一般依靠社會道德、社會習慣、社會風俗、市場規則或沖突各方平等參與形成的社會契約等來加以規范和調整。當這些規范難以調整社會沖突時,它就演化為政治沖突。因為它需要更具權威性和強制性的調節力量(如公共權力)和調節規范(如公共政策)。這就客觀形成了公共權威對政治沖突調 節的介入。所以,王浦劬認為“政治沖突是與公共權威相關的社會沖突,它既包括圍繞政治權威展開的沖突,也包括需要以公共權威為手段加以實現或解決的沖突。”[13]
(三)政治沖突的分類
如此界定的政治沖突,其分類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其一就是按照表現形態劃分[14],政治沖突可分為政治權力沖突、政治管轄權沖突、政治參與沖突和政治發展沖突。其二就是按照沖突展開的程度,政治沖突又可分為協調型沖突、兼顧型沖突、排除型沖突和和解型沖突[15]。其三,按照沖突牽連的主體和范圍,政治沖突則又主要分為三種:即政治制度秩序內部的沖突、社會個體與國家之間的沖突和政治系統與經濟等其他系統之間的沖突[16]。
除了以上幾種劃分政治沖突的主要方法以外,我們認為還可以按照政治沖突的根源——即導致沖突的原因——來進行分類。以此為依據,政治沖突可以分為四類:第一是基于物質利益爭奪而產生的政治沖突,第二是基于文化價值擴展而引發的政治沖突,第三是基于理性認知差異而導致的政治沖突,第四是因身份差異而誘發的政治沖突。其中因身份差異而引發的政治沖突是前三種政治沖突的集中體現。這種種類劃分,有利于以協商合作為視角來審視政治沖突,探索沖突消融的多維方法。
二、政治沖突的多維協商合作調控
不同民主視角帶來不同的政治沖突消融方法。一個具有協商合作特質的政治體系會促進和推動各方進行政治對話,以加深理解和促進合作。政治對話“并不意味著人們將彼此同意,而是他們愿意以辯論而不是其他的方式解決沖突。”[17]這樣,協商合作——作為一種獨特的民主形式[18],就形成了兩類各具特色的政治沖突消融途徑。其一,以協商合作特有的精神原則或沖突調節機理消融政治沖突。在協商合作民主機制中,政治沖突各方不僅基于情感評價和理性分析而認同協商合作的精神原則,而且傾向于以此精神原則為指導產生支配他們自身行為的規范和規則。這些獲得內在認同的民主精神原則及其演化的沖突調節機理就將成為消融政治沖突的標準依據或手段途徑。其二,在協商合作過程性的展開中形成對政治沖突的程序性消融。這種程序性消融為政治沖突提供了正式或非正式的公共平臺,使政治沖突在不同的生長階段都能獲得相應的表達、調整。這樣“起初是敵意的互動常常導致后來友好的互動,沖突成為一種檢驗和了解陌生人的手段。”[19]
(一)在第一類政治沖突消融途徑中,協商合作特有的精神原則與上述第四種政治沖突分類法相結合,形成了三種具體的政治沖突消融方法。
首先,就是以公平的正義原則為依據消融因利益或價值爭奪而引發的政治沖突。現代社會,社會利益和價值紛繁復雜,多元競長。這難免誘發以此為社會根源的政治沖突的頻繁爆發和多樣存在。對于這類政治沖突的消融,必須在多元的利益和價值之間能夠找到一個為社會各方高度認同的調節原則。協商合作民主思想就提出了公平的正義原則,以此調節根源于利益和價值爭奪的政治對抗行為。因為公平的正義原則既保障了各種利益和價值的多元并存、自由發展權利,但又為其存在和發展設置了正義性的道德限制,即它們的存在和發展要有利于社會弱勢者的生存和發展,以社會弱勢者的生存和發展環境的改善維持基本的社會正義,完善整個社會的發展環境。所以,公平的正義原則既以自由和寬容精神維護了各種社會利益和價值的競相生長,又以正義精神的滲透使各個社會利益和價值主體對自我進行正義性的自律,以調節它們之間的沖突對抗行為。它的貫徹將消除多元價值的“不可公度性”問題[20]。
其次,就是以公共理性原則為標準消融因認知差異而引發的政治沖突。現實政治生活中,也存在因公共信息遮蔽導致政治主體認知上存在誤會或猜疑而引發的政治沖突和因缺乏理融各執一端而形成的政治沖突。對于這類政治沖突的消融,協商合作民主思想則為其設置了公共理性標準。公共理性標準(或公共的合理性標準)要求被公正的程序體制吸納進公共協商合作平臺的政治沖突各方,一方面要真實地陳述有關沖突目標的獨特情境化知識,以維護自我利益和價值、增強政治互信、構建有關沖突問題的全方位背景化知識圖景,最終消除因信息遮蔽誘發政治誤會或猜疑而生成的政治沖突;另一方面,政治沖突各方要在公共的協商合作平臺上為自我的意見訴求進行具有公共說服力的辯護。在此公共的理性辯護過程中,更有說服力的事實證據、邏輯推理將推動沖突各方認知偏好的轉移,形成內涵著科學真理性的理性共識。這將消除因偏見和固執而導致的政治沖突。所以,消除政治沖突也可以“通過協商、談判、說理等方法來消除雙方糾葛,明辨是非,排除障礙,達到和解,使各方都得以順利發展。”[21]
最后,就是以社會性的尊重共存消融因身份差異引發的政治沖突。身份,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社會和政治系統對具有特定利益和文化價值的社會成員的地位——內涵著權利與義務的地位——的公開承認和尊重。追根溯源,物質利益、文化價值和認知差異引發的政治沖突的高度凝聚就是身份沖突。因為“沖突通過加強群體意識和分離感而在社會系統中的各群體間建立起邊界線,由此使系統內的群體身份得以確立。”[22]協商合作民主思想對因身份差異而導致的政治沖突進行著兩個層面的調節:其一就是要求處于某一民主政治共同體的社會成員,不管其身份如何都要認同該民主政治共同體基本的政治價值理念和遵守其基本的秩序。其實這種要求,就是要以此形成各社會成員根本性的身份認同,即承認自己是該民主政治共同體的一個具有完整性的成員,充分享受權利,但也積極履行義務。其二,在此根本身份認同的基礎上,協商合作以其特有的理性回避和多元并存的方法給予不同社會身份的成員以社會性的尊重和政治性的保護,保障他們的并存共容、共生共長。這樣,根本的身份認同避免了政治沖突的激化,尊重共生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因具體身份差異引發的政治對抗。
(二)協商合作中程序性的政治沖突消融途徑,則主要是以政治沖突演化發展為線索探尋政治沖突消融的具體方法。社會沖突演化為政治沖突的過程,可以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即潛在的政治沖突、獲得提煉和初步整合的政治沖突、政治沖突的協商消融。在這三個階段中,協商合作民主程序都為它們建構了不同的溝通渠道。
首先,公共領域中非建制化協商合作[23]的展開消融了部分潛在的政治沖突。潛在的政治沖突,可以視為是競取目標具有公共性或政治性,如果在社會中無法加以消融必然滲透到政治領域的社會沖突。非建制化協商合作論壇體制,給予社會當中具有公共性的沖突問題以多維公開的協商交融平臺。而在這些公共協商平臺中,具有潛在政治性的社會沖突各方借助于內涵公平正義和公共合理性的公共道德、風俗習慣、共擬規則的引導,展開自由、平等的交流。這既可能消除誤會和猜疑,也可能在利益和價值的社會分配上達成共識。通常而言,多維多樣的非建制化協商合作,消融了大部分具有潛在政治性的社會沖突。換言之,在基層民主的社會自治過程中,公民或其群體借助于非建制化的協商合作民主方式,消融了大部分潛在的政治沖突。
其次,非建制化協商合作體制和建制化協商決策體制之間的耦合機制,使即將上升為政治沖突的社會沖突渠道化地訴諸于建制化協商決策機構。公共領域中借助非建制化協商合作論壇未能消融的少量具有政治性的社會沖突,也在很大程度上獲得了社會性的發現和初步整合,演化為政治沖突浮現在社會空間。聯結非建制化協商合作論壇和建制化協商決策機構的耦合機制,如公共權力機構邊緣地帶的各種正式的聽證會、咨議參謀機構和民意代表辦公室等,使初步整合并浮現在社會空間中的政治沖突獲得了正式的社會融渠道。在此交融渠道中,規范和理性的交流溝通,既將政治沖突控制在和平的話語沖突范圍內,又在協商合作式的話語沖突中使政治沖突的矛盾焦點、各方主張清晰化、準確化。清晰明了、準確精煉的政治沖突歸納,將為這些政治沖突進入“議會團體的公共領域”做好前期的準備。
最后,公共權力機構中的建制化公共協商決策給予政治沖突權威性的調節,規范各方的對抗行為。社會無法自我調整而訴求于公共權力調整的政治沖突,以建議案或提案等形式進入公共權力機構中的協商 決策領域。在此領域所展開的協商,為沖突各方提供了正式的意見溝通渠道;公正合理的交流使更具公共說服力的觀點獲得更大范圍的認同;偏好結構的自覺轉移使沖突的焦點在協商交流中緩慢有序地消失;理性共識的生成或協商之后的選舉票決,則使由此產生的公共政策以其內涵的科學真理性、公平正義性和程序合法性而獲得沖突各方的情感忠誠和理性認同,最終達到以協商合作、溝通互動消融政治沖突的目的。
協商合作民主程序所提供的多層次交融平臺和多元的溝通渠道,將在很大程度上達到溝通政治沖突各方,消融政治沖突的目的。協商合作所提供的非正式或正式的政治溝通,將具有防止和消除政治沖突的功用——即政治溝通可以發現政治沖突的緣由,可以消除政治共同體內的緊張和對峙,可以改變政治沖突的指向,可以以溫和的方式阻止政治沖突的發展或解決沖突。[24]因為協商合作將無序的政治沖突納入了各種層次和各種形式的程序化的理性博弈過程之中,將政治沖突有效地控制在和平、理性的政治話語沖突的范圍內。這既避免了政治話語沖突升級為政治行為沖突、非暴力政治沖突升級為暴力的武裝斗爭、協調型或和解型政治沖突演化為對抗型政治沖突,又使之在公共權威的引導下達成共識,獲得和解或政策性調整。
三、協商合作消融政治沖突的民主功能
協商合作對政治沖突的有效消融,一方面猶如為民主政治系統治病去癰。政治沖突,從其社會負作用來看,它影響了政治社會的團結、破壞了政治社會的秩序、提高了政治治理的成本。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將之視為政治系統的癰瘤或病灶。協商合作對其有效消融,就維護了民主政治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它使分化的社會群體在更高的層面上獲得了有效的民主整合。在某種意義上而言,政治沖突是社會分化的結果,是社會復雜性增加后的社會產物。但是,協商合作在引導沖突主體消除個體原子化特征并進行組織化凝結的同時,也使分化后互相對抗的群體在政治社會中獲得了協調整合。所以,實施協商合作的民主政治社會,不僅不會因為政治沖突的迭起而陷入政治衰敗的境地,而且與之相反的是政治沖突的協商整合還將使民主政治的發展受益于社會復雜性的增長,推動民主政治朝著積極健康、團結和諧的方向發展。
(一)政治沖突消融過程中廣泛真實的協商參與,營造了積極的民主政治。
對于政治沖突的功用,協商合作在看到它的負面作用的同時更加給予其積極的評價。首先,政治沖突使公民的政治參與積極主動。政治沖突的標的往往與參與沖突的主體存在和發展緊密相關。而正是這種相關性驅使沖突主體通過多種渠道去表達、維護和爭取自我的利益、價值和地位。這就使得因政治沖突而激發的政治參與積極主動,是一種內涵著真實民主性的政治參與。因為這種政治參與是自覺自愿的,具有內在的政治動力。其次,政治沖突在喚醒公民自我意識的同時凝聚而成多個積極的政治團體。政治沖突,通常使爭端焦點更加清晰。參與各方在沖突中不僅進一步明確了自我的政治訴求,形成自我政治意識和政治行為,而且為了增強自我訴求的力量而進行組織化的凝結,形成多個以共同利益、價值或地位訴求為核心的政治團體。這種“聯盟和聯合使一個個人主義化的社會組織化,并阻止它由于分化而崩潰。”[25]多元政治團體的形成,又反過來使政治沖突更加集中。在共同的價值共識和秩序的規范下,自我政治意識覺醒的政治團體參與的政治沖突,使得民主政治充滿生機和活力。從這個意義上,具有協商性的民主政治不畏懼政治沖突。因為它為政治沖突提供了獲得廣泛認同的基本價值共識和秩序規范。最后,政治沖突帶來政治互動,協商合作為其建立起多維的溝通渠道。政治沖突本身就是一種另樣的政治互動。這種政治互動在協商合作的引導下建立起了參與主體的多維溝通渠道,其中就包括建制化協商決策機構、非建制化協商合作論壇以及二者之間的耦合機制。它們為參與主體的協商互動提供了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渠道或平臺。在此多維的公共溝通渠道或平臺上,政治沖突主體——以個體或群體的政治面貌出現——進行著廣泛多元、真實自愿的積極政治參與。這就賦予協商合作視野下的民主政治以巨大的內在動力。
(二)公開有序的政治沖突消融,培育了健康的民主政治。
協商合作并不諱言政治沖突的存在。相反,它認為政治社會本身是一個沖突與合作并存的社會。政治社會中,“人們越是深入探討、就會越清楚地看到沖突與合作是不可分割的,而且一個過程的每個階段總是包含這兩方面的內容。”[26]正是基于這種認識,協商合作不僅不回避政治沖突,反之將政治沖突的存在視為獲得健康——即具有穩定性和進取性的——民主政治的社會前提。其一,多元政治沖突的公開存在保護著政治社會,使之獲得一種匿名性的政治均衡。多元政治沖突的公開存在,一方面有效地避免了社會當中占據優勢地位的社會力量謀求對政治系統的掌控或操縱。如果這樣做,勢必導致政治沖突的加劇,或升級為武裝斗爭或導致政治共同體的分裂。另一方面,它使各方訴求都受到公共理性的審視,各方對抗的結果形成一種匿名性的政治均衡。各方力量不同程度地共同支配著公共權力系統。所以,在協作性社會中,“公開的對立保護著社會。”[27]其二,政治沖突的公開協商消融,形成了政治“安全閥制度”[28]。協商合作民主體制下,政治沖突被納入公共的協商交流平臺。沖突各方將敵意以沖突性的政治話語加以釋放,在減輕沖突各方心理壓力的同時使其獲得一種心理上的滿足。與此同時,內涵公平正義的協商規則又有效地規范著這種話語表達的方式和過程,使其不至于升級為行為沖突。所以,公開有序的協商消融,既降低了政治沖突對于民主政治的破壞力,又有效地阻止了沖突的升級,維護了民主政治系統的穩定性。其三,政治沖突的協商消融,有效地克服了可能存在的沖突加劇和社會碎片化現象。政治沖突使社會成員在利益、價值和身份等方面的矛盾和差異得到了社會性的放大。如果不能有效調節,它將在導致政治社會沖突加劇的同時形成碎片化的政治特征。與選舉調節方式將團體差異視作固定不移的結構特征不同,協商合作將之視為溝通的起點,認為團體差異可以給相關沖突的協商討論提供多種視角,有利于形成對于沖突癥結的整體性認識,進而導向政治合作。差異是協商的前提。所以,政治沖突中隱含的團體差異應該被“看成是基于討論的政治的必然源泉,在這種政治中,參與者的目標是合作、相互理解和尋求正義”[29]。其四,政治沖突的協商消融所形成的政治共識,奠定了政治進步的階梯。在某種意義上而言,政治沖突為政治進步提供了突破口,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某些政治結構或政治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而通過協商合作方式對政治沖突進行消融而形成的政治結果,要么是產生新的公共政策,增強了公共機構的政策供給能力;要么是生成新的政治制度,以更具復雜性、自主性、適應性和內聚性的政治制度調節著人們的政治行為;要么是生成公共機構新的政治職能,增強公共機構調節政治生活的能力。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沖突是社會的生命之所在。”[30]政治沖突在協商合作的消融過程中不僅形成政治進步的突破口,而且推動政治系統的改進。
(三)政治沖突協商消融過程中的多維合作,增強了民主政治內部的團結。
在協商合作視野下,政治沖突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沖突各方對于民主政治共同體根本的價值理念和秩序的認同。這就決定了政治沖突雖然具有政治對抗性,但是它們仍然謀求不超越現有的根本政治秩序。政治沖突的目的是在根本政治價值理念和民主秩序規導下尋求進一步的政治合作。這樣,在協商合作消融政治沖突的過程中,就形成了三個方面的政治合作:其一就是制度性合作。政治沖突各方基于對協商性民主制度的信任,愿意將爭端提交給依據相關協商民主制度所設置的協商機構。這將在推動制度性合作的同時,建構具有制度保障的政治團結。其二就是程序性或過程性合作。進入相關協商調節機構之后,政治沖突各方基于對內涵公平正義的協商程序的認同,而就沖突的協商消融展開程序性的合作交流。這將使政治團結本身也體現為一個程序化的生成過程。其三就是在協商制度中接受協商程序的規范而展開的理性合作。該理性合作要求沖突各方以公共合理性為標準對自我意見主張進行具有公共說服力的辯護。在更具公共說服力的事實證據、邏輯推理和道德力量面前,沖突各方或轉移偏好、或理融,形成理性共識,將政治團結建構在理性認同的基礎之上;或者沖突各方尊重并存,為了秩序的維護或更大的共同利益而暫時將可能危及秩序或較小的政治沖突隱沒下來,避免對政治 團結的破壞。
(四)政治沖突中多元利益和價值的協調,促進了民主政治內部的和諧。
協商合作以其特有的內部精神原則及其演化的協商規范,調節著政治沖突中多元主體對于同一利益或價值的追求。公平的正義原則一方面要求政治沖突中的多元主體都擁有平等的分享該利益或價值的機會,反對任何沖突方憑借自己的優勢地位對他者的排斥;另一方面它又要求在該利益或價值的最終政策性分割中要有利于處于弱勢社會地位的沖突方的生存和發展環境的改善。而公共理性原則則要求沖突各方在協商平臺上為自我情境遭遇、意見主張做出具有公共說服力的論辯,以便使其遭遇的獨特性和真實性能夠為沖突各方所認可,其意見訴求能獲得更大程度的政策性體現和維護。協商合作這兩個指導原則及其演化的協商規范在沖突消融過程中作用的有效發揮,將實現沖突各方利益和價值追求的政策性平衡。這種平衡由于能夠經受住公平的正義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公開拷問,將獲得沖突各方的情感忠誠和理性認同,進而促進民主政治內部的和諧。
結束語
當今世界,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使相關社會利益和階層都日趨分化。多元并存的社會力量都力圖通過政治途徑來維護和增益自我利益與價值。這就使政治沖突成為多元民主社會當中的一個必然現象。而協商合作在消融政治沖突過程中不同階段的滲透和運用,必將改善民主政治過程。它通過公共領域中的非建制化協商合作論壇促進了沖突各方意見的順暢表達和初步整合,形成了彌漫在社會空間中的社會民意;它通過聯結非建制化協商合作體制和建制化協商決策體制的耦合機制,對社會民意做了進一步的提煉,使沖突議題獲得了多維渠道以轉換為政治議題;建制化的公共協商決策領域一方面通過內部的提案審查委員會開展聽證審查確認沖突問題,另一方面通過公開的協商討論做出內含著真、善、美的公共決策;獲得多維認同的公共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以多維的協商互動形成合力,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公共政策的高效執行和修正調適。所以,以協商合作民主方式發現整合政治沖突問題、提煉上傳政治議案、確認決策起點、協商生成公共政策和執行公共政策,這整個過程也就是一個政治沖突的消融過程。也正是在此解決社會公共問題、消融政治沖突的過程中,協商合作推動了積極健康、團結和諧的民主政治的建構。
(作者:王洪樹,男,四川大學政治學院副教授,政治學博士,碩士生導師,四川大學文新學院和四川省社科院聯合招收的博士后;張明,男,四川大學政治學院20__級研究生)
(責編:童麗婷)
注 釋:
[1][11][美]查爾斯·林德布洛姆:《決策過程》,上海譯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2,5頁。
[2]虞崇勝、王洪樹:“協商合作:未來民主政治發展的主流方向”,《江漢論壇》20__年第10期。
[3]王洪樹:“協商合作民主形式研究——兼論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發展”,《中國政協·理論研究》20__年第3期。
[4]王洪樹:《協商合作視野下的民主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__年版,第193頁。
[5][美]柯林斯:“沖突理論的基礎”,《現代外國哲學社會科學文摘》,1984年第1期。
[6] Robert E. Park, “The Social Function of War”, American Journel of Sociology, XLVI(1941), p.551。
[7]Robert E. Park and Ernest W. Burgess,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ety (Chicago: Universit of Chicago Press, 1921), p.578。
[8][德]貝克:《風險社會》,譯林出版社20__年版,第16頁。
[9]《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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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2][25][美]L.科賽:《社會沖突的功能》,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9,108,18,134頁。
[13][24]王浦劬:“西方當代政治沖突理論述評”,《學術界》1991年第6期。
[14]宋衍濤:論政治沖突的表現形態[J].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__年第5期。
[15]周偉忠:《沖突論》,學林出版社20__年版,第19-22頁。
[16][加]米什拉:《資本主義社會的福利國家》,法律出版社20__年版,第13-14頁。
[17]M. Warren, “The self in discursive democracy”, in S. Warren (ed.), The Cambridge Campanion to Haberma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81。
[18]王洪樹、張玉芳:“協商合作:一種重要的民主政治運作形式”,《中國政協·理論研究》20__年第2期。
[21]周偉忠:《沖突論》,學林出版社20__年版,第22頁。
[23]它通常是指社會公共領域中的各類自發自組織性的公共協商討論,參見王洪樹:《協商合作視野下的民主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__年版,第95,257頁。
[24]王浦劬:“西方當代政治沖突理論述評”,《學術界》1991年第6期。
[26] Charles H.Cooley, Social Process (New York: Scribner’s Sons, 1918), p.39。
[27]Edward A. Ross, 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New York: The Century Co., 1920), p.162。
[28]“安全閥制度”這個術語是用以表示將敵對感情引向替代對象的制度(或為這種轉移提供替代手段的制度),而不是指這種制度可以使沖突表現出來。參見[美]L.科賽:《社會沖突的功能》,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頁。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煉;綜述
[中圖分類號]D2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2)05 — 0014 — 02
一、關于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表述
(一)從哲學角度看,目前學界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分別是任何價值體系都有兩個核心價值觀念,一個是勞動觀念,另一個是地位觀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指導思想中,以人為本的思想和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思想無疑包含極大的超越性。
(二)從政治學角度看,學界主要存在以下這些不同觀點
1.有些學者認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應納入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組成部分。
戴木才與田海艦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與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郭祖炎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概括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王艷麗與周國棟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闡述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程恩富主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濃縮為自由、民主、文明、和諧、富強五組詞。
2.有些學者主張以人為本、共同富裕、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組成部分。
辛向陽把勞動優先、共同富裕和公平正義視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為要通過勞動優先、共同富裕,最終樹立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念。陳靜與周麗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述為以人為本、共同富裕和公平正義,以以人為本為價值基點、以共同富裕為價值目標、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新型價值觀。孫安武把共同富裕作為現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何建華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公平正義,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公平正義。柯題組認為以人為本、共同富裕、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團結和諧、開放包容,可以比較全面地涵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包心鑒把以人為本、民主公正有機融合起來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但是楊永志認為以人為本,民主公正不能充分反映人類文明成果,民主公正不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最高概括,以人為本,民主公正沒能體現社會主義的根本特征,以人為本,作為核心價值觀沒能準確反映社會主義的本質。他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凝練為友愛、平等、互助、共富這樣的四詞八字。
3.有學者把公正、和諧、共享等詞納入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公方彬、崔春來等認為,民主、平等、公正、互助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韓震認為?民主、公正、和諧應該是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辛鳴認為和諧、公正、仁愛、共享能進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視野,但是他認為核心價值觀應處于價值的層面,是價值性的不是工具性的,因而,一些像民主、法治、權利等內容反映奮斗目標、發展主題、政治文明建設任務等要求的具體內容不應該進入價值觀層面。張豫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述為共享共建。共享共建既是和諧社會的最大特點,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本質。
4.有學者主張集體主義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劉林元認為集體主義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只有堅持集體主義,才能為人民群眾帶來最大的利益,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凝聚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從正在進行的研究和討論來看,目前學術界研究的重點集中在用哪幾個詞組來提煉和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人本、民主、和諧、公正是提到最多的。我們認為一方面,這些表述多著眼于價值規范的層面,力求凝煉經典,陳述精華,有將其歸納成四字、八字的,也有十六字、二十四字的。但這種“公選”式的提煉,言之者越是字斟句酌,真誠而自信,就越是表現出人們在核心價值的理解上存在著標準多元、層次不一、取舍失度,從而更加陷入莫衷一是、難以決斷的尷尬局面。另一方面,從提煉的側重點來看,目前提煉的側重點主要有以下幾個:一是圍繞核心價值體系的四個方面提煉;二是注重涵蓋社會主義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價值訴求;三是側重體現和諧社會的價值要求;四是“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借鑒人類有益文明成果”,實現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結合,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顯然,這些開創性的研究各有所長,但缺乏層次性和可操作性,有些甚至脫離了四個基本內容的共同平臺。
二、 關于如何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問題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最根本的觀點、最精煉的概括、最通俗的表述。如何準確表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廣大群眾更容易理解、接納與實踐,是許多學者們深入思考的問題。在提煉和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中,理論界對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思路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一)關于如何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原則
陳延斌、鄒放鳴認為,概括、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應該堅持四個基本原則:一是應集中反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訴求;二是應集中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三是既要體現尤其是科學社會主義實質、又要與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價值觀念相承接,而且揚棄并超越資本主義的核心價值理念;四是在表述上應做到思想深邃凝煉,內涵廣泛普適,形象鮮明,義約言豐,成為激勵和引領廣大社會成員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共同奮斗的旗幟。王思敬認為凝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要體現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二是要體現傳統和現代的完美結合,三、要體現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統一,四、要體現現實和長久的辯證關系。五、要體現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
(二)關于如何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若干思路
柯緹祖提出了提煉和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遵循的基本思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價值觀;必須是國家層面、社會層面、制度層面的價值取向;應該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精神內核和根本原則;應該從黨和國家長期堅持、廣泛宣傳、已經深入人心、群眾耳熟能詳的思想理念及提法中提煉;應該代表整個進步人類的價值追求,既有同資本主義價值觀相對立、相斗爭的一面,又有同世界其他價值觀可對話、可交流的一面,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狹隘的;既應該有明確的內容和準確的含義,又可以在表述上詳略靈活,而不一定是語詞固定、一成不變的。葉小文認為在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過程中要正視六對矛盾,搞好六個結合:作為整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要求把先進性和包容性統一起來;要求把普遍性與特殊性統一起來;要求把科學清晰與適當模糊統一起來;要能對癥下藥、藥到病除;不宜局部生病、全身用藥;要有壓力驅使人付出,也要有動力誘導人獲取;要求社會存在具有凝聚和形成共識的基礎。
當然還存在與以上三種不同的獨特思路:程恩富認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凝練思路有四:一是其內涵要與現有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涵相銜接;二是要體現世情為鑒、國情為據,馬學為體、西學為用、國學為根,綜合創新的科學精神;三是簡潔性與完整性相結合,體現唯物辯證法;四是凝練詞的排列要有一定邏輯性。
以上這些觀點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學術界的積極思考,許多認識和觀點都富有借鑒和啟迪意義,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提煉和概括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基礎和前提。但是在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中,目前學術界研究的重點集中在用哪幾個詞組來提煉、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于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遵循什么樣的基本準則或者方法論原則,還涉及較少,也未達成一致意見,這不利于科學凝練和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工作的開展。
三、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近年來,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提煉和概括,特別是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以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練的研究在不斷深化。從總體上看,近年來國內學界對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觀的理論研究,無論在成果數量與質量,研究方法與視角,研究廣度與深度,還是在研究所依托的學科與隊伍建設等方面均有很大進展,取得了系列階段性成果。這為今后進一步研究奠定了較為扎實的基礎,但深入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仍需關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就是要把握層次性。的價值認同是最高層次,它主導和貫穿整個價值體系;社會主義價值認同次之,它屬于社會主導的理想和信念層;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再次之,是社會倡導的精神風貌層;到社會主義價值觀已然是涉及所有人所有領域的行為準則了。因此,在提煉的過程中把要握好層次性。第二則是增加實證研究,增強可操作性。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展開多方面、多層次和多途徑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以前關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研究大多屬于規范主義的方法,實證研究較為少見。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現實狀態研究,有助于細化和深化我們的認識,為我們把握和分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另一種途徑和模式,為理論突破搭建更為穩固的現實基礎。〔參 考 文 獻〕
〔1〕韓震. 如何凝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訪北京師范大學副校長韓震〔N〕.光明日報,2011—02—14.
〔2〕陳延斌,鄒放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若干問題研究〔J〕.南京師大學報,2008,(04).
〔3〕公方彬.民主·平等·公正·互助——支撐中華民族崛起的核心價值觀〔J〕.政工學刊,2006,(10).
〔4〕辛向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五個基本問題〔J〕.人民論壇 ,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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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熊艷,楊越,郭平. 論新時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科學提煉———兼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提煉原則〔J〕.前沿,2011,(12).
〔8〕羅文東. 關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理論思考〔J〕.山東社會科學, 2009,(12).
〔9〕黃蓉生,習蓉暉. 論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深厚基礎〔J〕. 理論前沿, 2010,(08).
〔10〕公方彬. 以中華民族核心價值觀的確立來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設〔J〕.時事報告,2010,(02).
〔11〕葉小文.論提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N〕.人民政協報,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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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柯緹祖 .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究〔N〕. 紅旗文稿,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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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楊永志. 也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凝練〔N〕.光明日報,2012—02—04.
一、自由主義邏輯與國際民主
國際政治學發軔于自由主義,但其最興盛的學派是現實主義。盡管越來越受到挑戰,但可以說直到今天,現實主義依然保有其“超主流學派”的地位。對人性的悲觀、對權力的爭奪、對相對利益的追逐、歷史的循環論判斷是現實主義堅硬的理論內核。分析其理論邏輯,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判斷:現實主義否認國際民主的存在。作為“超主流學派”的現實主義是國際政治理論中、特別是現實中的主導話語,以至于在英語國家中流行“權力政治乃口語中的國際政治”的說法。[1]但要更全面理解國際政治、更準確地研究國際民主問題,我們還需要看看硬幣的另一面。
與現實主義不同,自由主義對國際民主持樂觀的態度,從自由主義的基本理論以及其中各主要派別的思想中我們不難看出這一點。
和平是國際政治學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國際民主的基本前提,可以說自由主義對國際和平以及對國際體系持續進步性的信心從來沒有動搖過,相互依賴自由主義、制度自由主義、共和自由主義從不同的角度(經濟、制度、政體)進行研究,對于國際和平得出了殊途同歸的結論。實際上,各派別在理論上對國際民主問題也都給出了自己的證明,只不過沒有明確提及而已。相互依賴理論對權力(非對稱相互依賴產生權力)的重新發現,使人們能夠重新認識國際政治中的權力關系,小國(在某種情況下)亦可以形成對大國的權力優勢,大國與小國之間在獲得權力優勢的機會上的相對平等得到了初步證明。全球化時代,“復合相互依賴”模型的提出更是全面否定了現實主義的基本假設,說明了在存在多元行為主體的世界中,經濟等“低級政治”領域的國際互動越來越重要,軍事的作用正在不斷地減弱,各種非主權行為主體(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跨國公司等)的治理作用日益凸顯,世界事務中,更加廣泛的參與和協調成為可能。“復合相互依賴”進一步弱化了現實主義權力、等級的話語,彰顯了國際民主中平等、協調、參與的重要意義。[2]制度自由主義發現了無政府體系中的“市場失靈”現象,國家之間無法達成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并非由于現實主義所謂的國家對相對收益的計較和對權力的欲望。而國際制度能夠幫助國家解決這種由于信息缺失造成的困境,使各國之間互動的交易成本降低,讓國際合作成為可能。相互聯結的制度網絡能夠有效地制約國家特別是大國的“犯規行為”,實際上起到了保障中小國家權利的作用。共和自由主義最直接地探討了民主問題,民主和平論集中地代表了其理論研究成果。盡管民主和平論著重于討論國內民主體制與國際和平的問題,但其對民主的信仰、對民主價值的闡釋卻同樣適用于國際領域。民主和平研究存在三個分析層次:單向國家層次(monadic)、雙向互動層次(dyadic)和國際體系層次(systemic)。單向國家層次主要研究民主政體是否更具有和平性質;雙向互動層次主要專注于文化層面的研究,認為民主國家比專制國家更容易滿足現狀;國際體系層次的研究是最新的發展,理論邏輯尚不清晰,但全球層次的民主與體系沖突之間的關系是其研究的基本問題。[3]雖然民主和平論是關于民主政體與國際和平之間關系的還原主義研究,但它認為國家內部民主的政治文化、行事原則、思考邏輯會不斷地滲透到體系層次中去,并通過國家之間的交往不斷地內化于其中。
另外,自由主義開始逐步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國際機制之所以改變,不是因為國家所宣稱的客觀利益發生了轉移,或是由于權力分配的更動,亦非政府面臨的制度化條件發生了改變,而是由于人們利益觀念的改變——即由于行為者的學習所造成的。”[4]通過“學習”,國家能夠對協調、合作等國際民主價值形成比較明確的認知,營造更加濃厚的國際民主環境。然而,自由主義所說的“學習”只是溫特所謂的“簡單的因果作用”。要發現國際社會的變化,更全面地看待國際民主的現在與未來,我們還需要建構主義的幫忙。
二、建構主義邏輯與國際民主
在建構主義的理論中,“觀念”具有第一性,這樣,“人”的位置就被極大地凸顯了出來。在有人生存的世界上,不僅物質層面深深地印上了人類活動的烙印,而且整個世界也因人的存在而有“意義”,這并不是否定物質的客觀實在性,但是,如果形容物質世界是一張“黑白素描畫”的話,那么,正是觀念、文化為它涂上了“油彩”。在溫特的主流建構主義理論中,“國家也是人”,諸個人的共有知識或者說文化再造了國家作為“法人”或“團體自我”的觀念,因此,國家某種意義上也帶有身份、利益、意圖等人的特征。[5]在建構主義的世界中,人和國家不再是主流理論(理性主義主流理論)所描述的物質的傀儡,而是自己行為的主人;物欲“橫行”的世界是決定論意義的,而觀念的意義是給人們帶來了變革的希望。現實主義看不到變化的可能,它認為“過去如此,將來也是如此”,這樣,現實主義研究的就不再是真實的“規律”,而是在推導一套“應然”的結論。溫特在說明“我們今天認為是國際政治‘常識’的內容”時寫道:“某種類型的國家是國際體系中的主導行為體,這些行為體是利己的個體,因此國際體系部分地是一個自助體系;但是國家也相互承認主權,所以國家之間是競爭對手,不是敵人,國家有維持現狀的趨向,這使他們約束自己的行為,在受到外來威脅時尋求合作,因此體系部分地也是一個助人體系,這與霍布斯面臨滅頂之災式的自助邏輯有著根本不同。”[6]在建構主義論證中,我們看到了一幅國際民主發展的圖景,各國從相互廝殺的恐懼中認識到了獨立、寬容、合作、互助等國際民主價值的重要性,在不斷的交往實踐中,民主文化規范能夠成為另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隨著交往頻度的提高、時間的持續,國際民主價值的內化程度也會增加,當越過溫特所謂的“傾斜點”時,國際民主文化則會有質的提升,國際民主的價值內涵也會顯得更加豐富、具體。
三、英國學派邏輯與國際民主
英國學派是國際政治學理論中最具“多元主義”特質的一個流派,在英國學派的理論中,我們能夠看到多種思想傳統對它的影響。馬丁·懷特總結出了國際理論研究的“3R”傳統(現實主義、理性主義、革命主義),他認為單靠三種傳統中的任何一種都不足以理解國際政治學,只有把這三種都一并用上才足以理解它。[7]英國學派盡力避免在自由主義與現實主義中間“選邊站隊”,而是辟出了一條“中間路線”。這并不是說英國學派是各流派之間妥協的產物或是一個不同理論的“大拼盤”,英國學派有其獨特的研究視角與領域,它把由國家組成的世界看作是一個“社會”,我們從其論述中能夠感知英國學派對國際民主價值潛藏的態度。
與英國學派理論內涵的多元性相一致,其在國際民主問題上的態度也同樣呈現多元(矛盾或模糊)的特點。英國學派承認國際體系的特點是持續的無政府狀態,但它更愿意把國際體系看作是一個無政府社會,其中存在著把各自獨立的國家粘合成一個社會的各種共同價值,“秩序”與“正義”就是英國學派較為關注的兩個內容。赫德利·布爾認為,“國際秩序就是追求國家社會或國際社會的基本或主要目標的行為格局”,這些基本目標包括:維持國家體系和國際社會本身的生存;維護國家的獨立或外部主權;維護和平;限制暴力的使用;條約必須遵守;國家相互承認彼此的主權。[8]他認為國際社會一直存在于現代國際體系中,因為維系秩序的共同因素一直在起作用,包括:共同利益觀、規定行為模式的規則以及使這些規則發揮效力的主權國家。可以看出,英國學派認為國際制度(特別是宏觀的憲法性國際制度,如主權制度)、規則、共同利益能夠規約國家的行為并使國家尊重彼此的主權權利從而促進合作、達成協調(妥協)、規約戰爭、維護和平,這是秩序格局的基本要求;國家的獨立、自主等建立在秩序格局之上的目標更是體現了國際正義的價值要求。從這方面看國際民主作為一種價值規范與英國學派的理論內涵是相融的。然而,英國學派對秩序格局的維護還有另一層理解,即強調大國的責任與戰爭的作用。在英國學派看來,秩序具有本體論地位,它是國際社會的首要價值,是為實現國際社會的基本目標服務的,[9]大國之間的均勢以及均勢政策(包括戰爭),是國際社會追求秩序目標的重要制度或準制度。這樣,小國的主權權利與合法利益蕩然無存,強者統治的秩序不是將正義踩在腳下,就是披上了正義的外衣。在這里,英國學派接受了現實主義的邏輯,國際民主更是無從談起。這與前面分析的英國學派和國際民主的高度相融性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體現了英國學派矛盾、模糊的一面。對于秩序與正義關系這個根本問題,英國學派的早期觀點相對一致,大致都認為它們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但秩序在一般情況下或是在與正義相抵觸的情況下具有優先價值。然而從文森特開始,英國學派在涉及到人權的國際干涉問題上表現出與自由派國際主義合流的趨勢。[10]英國學派的一些新生代學者認為個人的權利、人際之間的平等具有更基礎的意義,世界正義應該優先于國際秩序,[11]這種思想在某種意義上顛覆了學派前輩對秩序與正義的理解。也許在這些新生論家看來,世界主義民主或超主權意義上的國際民主在價值排序上也應該高于國際政治民主,“人權高于主權”代表了這樣一種思考。應該說在英國學派內部就秩序與正義的關系并沒有達成一致,因此在此問題上引申出來的對國際民主的價值定位也比較曖昧和模糊。
四、國際民主:不同側重與共同呼聲
1980年,阿爾蒙德和維巴主編出版了《重訪公民文化》一書,阿爾蒙德對他的公民文化概念做出了進一步深入論證,維巴在該書中也為公民文化在實證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對該領域研究的影響作了審慎的說明。這以后,拉塞爾•達爾頓等對工業民主國家經濟發展與民主基礎轉型關系的延續調查研究,以及羅伯特•帕特南《使民主運轉起來》對意大利不同地區文化與民主運行績效關系的長期跟蹤調查研究,都對公民文化概念的缺陷進行了修正和彌補。公民文化概念的界定目前政治學界對于公民文化的定義紛繁復雜,有從文化學角度下的定義,有從政治學角度下的定義,也有從社會學角度下的定義,因此,要想在研究公民文化的基礎上推動民主政治建設與發展,給公民文化下一個科學的定義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西方學者那里,公民文化是一種西方政治研究范式,是政治文化研究領域中公認的理論和研究方法。羅伯特•帕特南的“社會資本”理論突破民族國家的界限,將公民共同體抽象為自由平等而又積極的公共精神。哈貝馬斯致力于尋求公民和國家關系新的界定,認為公民通過公共領域參與國家、社會公共事務需要具有以批判精神、公共理性以及積極參與態度為內容的公民文化。而漢娜•阿倫特的公民文化觀則建立在“積極參與”這一公民共和主義傳統的基本價值之上,并以對抗極權全能政府的需要為出發點,是一種“理性———積極參與”模式的公民文化觀。政治文化研究領域的集大成者阿爾蒙德對于公民文化概念的界定則是從研究調查西方五個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德國、英國、意大利、墨西哥)公民的政治態度出發,得出研究成果,并給公民文化下了定義,認為公民文化作為一種成熟的政治文化,在平衡公民與國家、責任與權力的關系上發揮著不可低估的作用,特別強調公民文化具有參與性,認為沒有參與就構不成公民文化;認為公民文化是一種忠誠的參與文化,參與對于民主政治、對于公民個人、對于政治體系來說都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其次,在我國學者的研究視域中,公民文化的定義也是多種多樣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政治學科的建設得以復興,許多學者開始把研究視角轉向了政治文化,公民文化研究也因此得到了重視,對于公民文化概念的界定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意見。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第一種意見從政治文化的角度出發,認為公民文化是一種成熟的混合型政治文化,這種觀點主要繼承了阿爾蒙德關于公民文化的觀點。如,張華青、李衛華等基本上繼承了阿爾蒙德對于公民文化的定義,認為公民文化是一種忠誠的平衡的參與者文化,這種政治文化與政治結構相互協調。第二種意見從公民文化與民主政治之間的相互關系出發,認為公民文化是適應民主政治制度發展的一種成熟政治文化。例如曾慶亮就認為公民文化是衡量政治文明程度的內在標度,是一種為了穩定民主制度的心理分析理論。第三種意見從政治、經濟與文化的相互關系角度出發,從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來界定公民文化,認為公民文化的產生是特定經濟基礎的產物。黃湘蓮認為公民文化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與民主政治文化相聯系的一種文化形態,是人們權利義務關系中的民主自覺意識。還有學者從我國具體國情與政治實踐出發,對我國公民文化進行界定,認為中國公民文化是在充分結合中國國情,繼承我國優良的傳統文化,并在充分吸收與融合現代文化與西方文化中的優秀因子與特質的基礎上發育起來的一種和諧、中庸、具有較強溝通、協調與平衡機制的政治文化。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公民文化是一種能夠很好適應現代民主政治發展需要的參與型主導的混合多元政治文化,是一種自由自覺的主體文化,是一種動態開放的公共文化,是一種價值通約的多元文化。公民文化以獨立人格為根基,以平等、傳統、寬容和理性為基本交往模式,以權責關系為核心價值。在經濟上,以市場經濟為自身存在發展的土壤;在政治上,強調公民對于國家政治生活的積極參與以及對于民主自覺權力的積極行使;在文化上,強調高度的角色意識、社會責任感和公共意識,主張個人價值與國家、社會價值的統一,是個人自由主義與國家整體主義的高度統一。
公民文化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系
當代民主政治實踐對民主理論的認知主要來源于古希臘時期的城邦民主制、古羅馬時期的共和主義民主制以及資本主義民主制建立以來的精英主義、多元主義等多種民主理論的積累與探索,因此說,民主政治是一種政治文化的積淀。同時,公民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并不是一個偶然的歷史現象,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之上、受到一定政治制度制約并受特定文化模式影響而形成的一種政治文化。孕育著公民文化的土壤無疑是民主政治本身才有的獨特功能,作為上層建筑,公民文化與民主政治是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意識形態和相應的政治制度,公民文化作為意識形態的范疇與隸屬于政治上層建筑范疇的民主政治之間具有辯證統一的關系。首先,政治上層建筑是在一定的意識形態指導下建立起來的,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其次,政治上層建筑一旦形成,就成為一種現實的力量,影響并制約著人們的思想觀念。因此,公民文化與民主政治之間具有一種互動的辯證關系。民主政治的建設實質上需要公民文化的指導,而成熟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建成對于公民文化的發展與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民主政治是公民文化產生、發展的社會政治基礎公民文化的形成與發展離不開原有的文化根基,但是作為適應現代政治發展的新型現代政治文化,公民文化的一系列價值追求,如溫和的政治參與態度、穩定的政治認同、自發的政治責任感以及公民主體意識,離不開民主政治的支持與保障。世界上諸多的政治實踐告訴我們在沒有成熟的公民文化的條件下,民主政治制度可以建立起來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維持,但是如果沒有民主政治的基礎,成熟的公民文化是難以想象的。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大環境中,公民才能夠樹立起一種民主人格、一種自治意識、一種權利認知以及政治參與的思維和習慣,從而公民文化才得以發展成熟。當代世界政治實踐過程中的民主政治制度有兩種產生方式,先發型民主與后發型民主。在前者的類型中諸如美國、英國以及一些北歐國家,民主制度與公民文化大體上是同步進行的,即一部分先進人士有了民主的意識并爭取到有限的民主,在有限民主制度下,公民文化逐漸發展成熟,從而進一步擴大了民主的范圍。而對于后發型的民主國家來說,由于嚴重缺乏民主文化的土壤,不可能有先發型民主國家得天獨厚的優勢,其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往往不是自然的和自發的過程,后發型民主國家中公民文化是典型的建立于民主政治的基礎之上。一個社會從理性上接受民主并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是如何把這種民主的意識內化于政治系統運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去則是一個艱難而持久的歷程。在完善成熟的民主制度中,公民的政治思維、政治習慣以及政治心理都會深深體現出民主政治中崇尚法治、崇尚自由、崇尚民主的價值取向并形成一種權利政治觀。通過在成熟的民主政治系統中參與政治,養成一種成熟穩定的政治心理,公民文化才能夠得以真正建立起來。(二)公民文化是民主政治發展、完善的思想文化保障公民文化作為一種成熟的政治文化,能夠適應現代政治發展的需要,在維持政治穩定的前提下促進政治發展。從公民文化對政治實踐的作用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公民文化能夠促使人們形成現代政治人格和政治能力。公民文化的核心價值內化為一種合理有序的政治行為規范影響和支配著人們對于政治生活的認知、評價和取向,并指導著人們的政治行為。公民文化中人們所形成的現代政治人格和政治能力是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礎條件。第二,公民文化提高了公民政治參與的熱情。政治文化中包含著對政治前景的期望,公民文化中的政治態度與政治愿景符合政治發展規律,能夠激發人們努力通過政治實踐推動政治發展。同時,民主政治的基石,正是公民積極有效的政治參與,公民文化能夠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第三,公民文化能夠培養公民成熟的政治心理。作為一種以寬容、守法、理性為核心價值的多元政治文化,公民文化更側重于確立公民的主體意識,強化公民的政治參與意識,樹立公民的政治監督意識,催生公民的法治意識,營造公民的政治寬容意識。從而培養一種成熟的公民政治心理,這種政治心理更加有利于民主政治的發展與完善。第四,公民文化的培養能夠緩解社會轉型帶來的震蕩。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政治文化本身的建設也處于轉型之中。傳統政治文化的合法效力正在逐漸降低,而現代政治文化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發揮,在這期間各種新思潮的出現加劇了對人們固有思維模式的沖擊,培養其成熟的公民文化有助于公民盡快認知自己的政治角色,有利于緩和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的沖突,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設在轉型過程中平穩地向前推進。因此,在傳統政治文化資源無法提供強大而有力的文化支持的前提下,以開放與包容的姿態培養出一種適合民主政治發展的公民文化,使之成為支持政治穩定發展、政治現代化、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的非制度性力量,不僅對于民主政治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而且也有利于一個國家形成整體性合力,以適應世界政治經濟變化不斷帶來的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