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風險點8篇

時間:2023-06-07 0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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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風險點

篇1

2013年12月6日,樂視網(300104)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賈躍亭將其持有1580萬股股份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加上此次已用于質押部分,賈躍亭累計共質押股份 22499萬股,占其持股60.5%。類似的股權質押融資行為目前在國內比較普遍,2012年年底,超日太陽陷入債務危機,曾有媒體報道:“超日太陽外逃式減持、三信托跳入火坑”,并引發市場對股權質押融資的廣泛關注。上市后不到兩年時間,超日太陽大股東將其持股的99.95%都進行質押融資。

從法律角度來說,股權質押是一種正常融資擔保行為,但其對資本市場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值得關注,尤其要警惕股權質押以后,控股股東所承擔收益和風險發生變化,導致公司治理發生異化。股權質押的潛在風險,需要資本市場相關主體高度重視。

股權質押融資可能成為控股股東的套現手段。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通常都存在鎖定期,譬如承諾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這種鎖定期的制度安排,原本是希望公司上市之后,控股股東保持相對穩定,將控股股東與廣大流通股股東利益綁定在一起,防止控股股東利用上市高價套現,但通過股權質押融資,一手押出股票,一手拿到現錢,控股股東卻可能變相套現或“曲線”實現股權轉讓。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的資產風險。如果用實物資產質押,質權人可以占有質押對象。但股權質押之后,公司控制權仍掌握在控股股東手里,控股股東可能會利用控制權去掏空公司資產,留下爛攤子給各類債權人,就好比房東將房產證押給債權人,但卻把房子拆掉賣了然后跑路。

股權質押融資加大了經營決策的道德風險。控股股東將股權質押后,可能更傾向于從事高風險業務,因為如果冒險成功,高收益歸公司股東;如果失敗,可能將爛攤子留給債權人一走了之。從質押融資的資金融出方來說,所獲取的潛在收益是有限的,承擔風險卻是無限的。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債務放大風險。假設某自然人A有1億元資產,用該資產成立公司后,再以公司名義借款1億,則公司總資產2億元,負債1億元,公司資產負債率為50%;此時如果繼續向銀行申請借款1億元,銀行考慮到公司債務風險,可能拒絕增加授信。但如果A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質押融資1億元,對公司資產負債率沒有任何影響。而事實上,對A來說,控制資產達3億元,負債2億元,實際資產負債率已上升到66.7%,相當于A用1億元資產借款兩次,一次以資產形式抵押借款1億元,另一次用股權質押形式借款1億元,好比一只羊上剝了兩張皮,這對債權人來說,潛在風險無疑非常大。以超日太陽為例,有分析師表示,“擔保、股權質押、公司債等常用的融資方式,都被超日太陽用遍,甚至把應收款轉為融資借款較為超前的融資方式都已用到,可見其對資金的渴求已經達到不正常的地步。”如果公司本身資不抵債或陷入困境,這時股權質押基本上起不到擔保作用。

篇2

整體來看,上市公司股權平均質押比例(質押股權數占A股總股本比重)為14.05%。股權質押整體風險可控,通信、傳媒、軍工和計算機等行業質押風險較大。

什么是股權質押?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與質押方協議約定,出質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為質押物向質押方融入資金,當出質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質押方可以依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

質押率是指股權質押融資資金和質押股權市值的比值,是質押融資時質押資產的折價率。

警戒線和平倉線的算法基于如下比例:(初始交易證券市值+補充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的孳息-部分解除質押的證券市值)/(融資額+利息+其他費用)。一般來說,警戒線和平倉線分別為160%和140%(或者150%和130%)。

截至2017年5月12日,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數據,股權質押市值為5.4萬億元,占A股總市值的10.7%。其中,流通股質押規模為3.25萬億元,限售股質押規模為2.17萬億元。從板塊分布來看,主板2.76萬億元,中小板1.80萬億元,創業板0.86萬億元。

從行業分布上看,醫藥、地產、化工、傳媒和機械設備等行業股權質押市值較大,當前市值分別為0.57萬億元、0.45萬億元、0.43萬億元、0.32萬億元、0.30萬億元,占行業市值比重分別為17.6%、19.9%、13.4%、18.1%、11.8%。

整體來看,上市公司股權平均質押比例(質押股權數占A股總股本比重)為14.05%。其中,質押比例在0-10%的公司最多,公司數量達1653家,占比為52%。

從滬深兩市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數據來看,目前股權質押的平均質押率在40%左右,截至5月12日,平均質押率為42.7%。其中流通股質押率(45.1%)比限售股質押率(40.3%)要高5個百分點左右。

動態來看,2015年股災之后,股票質押的質押率大幅下降,2015年9月平均質押率為30.2%,處于歷史低點。2015年年底股市大漲,伴隨著質押率的上升。2016年年初股市大跌,也同時伴隨著質押率下降。目前股權質押的平均質押率在40%左右。

我們以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明細數據(以公告為準)為基礎,統計了股東進行股權質押時的股權質押市值(以質押日當時價格計算)。截至2017年5月12日,目前未解押的股權質押當時市值有5.29萬億元。如果按照40%的質押率來估算,通過目前未解押的股權質押共融出了2.12萬億元。

股權質押方主要有證券公司、銀行、信托和一般公司等機構,其中證券公司是主要的股權質押方,按質押日市值計算,股權質押市值的50%以上都以C券公司作為質押方。具體來說,證券公司為2.72萬億元、銀行為0.99萬億元、一般公司為0.91萬億元、信托公司為0.66萬億元。

近期市場調整促使股權質押風險加大,但只要質押股票指數不出現快速大幅下挫,股權質押風險就整體可控。

截至2017年5月12日,未解押的股權質押中的股票市值已經出現一定程度的下跌。相比于股權質押起始日,我們估算,目前股權質押整體市值下跌幅度為6.2%,離警戒線和平倉線有一定距離。

篇3

一、股權質押的概況

股權質押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是指公司股東以自己持有的股權作為自己或他人履行債務的擔保,當債務到期未得到履行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的擔保方式。

隨著近年社會融資需求的加大,銀行系統也加大了新融資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在這一發展背景下,國家于2007年推出《物權法》,以更好支持和推動融資貸款業務的發展,有效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為企業生存、發展贏得了更廣闊的空間。國家工商總局正是依據《物權法》有關股權出質的規定,于2008年9月4日正式公布了《江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以明確股權出質的登記事項。

股權質押貸款擴寬了企業抵押品的范圍,將原本不能用于抵押部分的股權釋放出來,提高企業的貸款能力,為有實際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融資開通了一個新渠道,客觀上降低企業融資準入門檻,拓寬資金獲得渠道,響應了國家加大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導向。

二、股權質押目前開展情況

(一)重點城市股權質押開展情況

1995-2008年間,股權質押貸款的實踐主要發生在上市公司群體,非上市公司,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少有涉及。根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共有1391家上市公司,其中有股權質押股權質押行為的公司有443家,占比為31.8%,業務開展相對較少,但自08年國家出臺《物權法》及《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等指導文件后,股權質押的融資貸款模式得到了大力推廣,目前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企業的數量和融資額度較前幾年有較大增長。

2008年以來,在包括《物權法》實施、中央政策引導、地方政府積極推動、企業需求旺盛等因素的影響下,股權質押貸款制度創新在各地迅猛發展。部分城市,如廣州、浙江、山東等地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發展迅猛,尤其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寬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有資料顯示,截止2009年3月底,該省共辦理股權出質登記536戶,出質數額達131.7億元(股),融資金額241.8億元。其中,杭州、浙江省本級和衢州三地股權出質登記戶數最多,分別達到150戶、121戶和96戶,占該省的68.5%;浙江省本級、杭州和寧波三地股權出質數和融資金額居前,分別占該省的63.8%和80.7%。股權出質登記戶數、出質股權數額、融資金額三項均為全國前列。山東省截止2009年2月全省銀行辦理股權質押貸款超過200億元(含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貸款)。

(二)目前我省股權質押開展情況

國家推出股權可質押貸款后,各省市均積極推廣了這一新的資金融通擔保方式,根據實際調研情況,我省自08年4季度也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我部門開展了股權質押登記備案工作,但進行相關登記備案的主要金融機構是融資擔保公司,其業務目的是作為擔保融資的反擔保措施,銀行金融系統直接作為貸款擔保方式進行備案登記的基本還未出現。

(三)昆明市目前股權質押情況落實

根據本人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調研情況反饋:我市的股權登記備案制是自08年10月開始實施的,同年省級及部分州縣也開始的股權質押工商備案登記的工作。截止09年7月在昆明市工商管理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的共有30多家企業,其中大部分質權人都是融資擔保公司,股權質押的目的主要作為對貸款申請人向銀行借款的反擔保措施,銀行直接涉及該業務的很少,僅有建設銀行于08年底辦了一筆質押登記,且該筆股權質押的背景是由于銀行放貸后,企業還款不積極,已展期3次,為了加強擔保抵押物價值而追加的擔保方式。因此針對整個昆明乃至云南市場,所謂銀行已開始實際操作該模式的說法并不確切,具體業務的開展應審慎決定。

三、開展股權質押業務的意義和必要性

(一)為企業提供新融資渠道,拓寬企業抵押范圍

股權質押貸款在上市公司早有實踐,但2008年以前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和政策指導和保障非上市公司少有涉及。08年后隨著《物權法》的頒布和實施以及國家各部位相關配套政策的執行,個地方工商管理部門的介入,使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貸款的可操作性、安全性大大提高,為企業提供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同時股權質押貸款拓寬了企業抵押品的范圍,將原本不能用于抵押部分的股權釋放出來,提高企業的貸款能力。

(二)降低企業授信準入門檻

目前國內眾多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難以提供有效的擔保方式(如房產、土地及其他有價值的不動產),因此造成企業流動資金短缺,股權質押推出后,其質押的有效性有政策的保證,在操作上也有了標準流程,因此利于擴大信貸客戶規模。

(三)增加和豐富銀行產品和業務,有利于銀行銀貸資金流向中小企業

現國內銀行業近年發展勢頭迅猛,但在業務創新及差異化產品設計方面相對發展緩慢,目前多數銀行仍在開展傳統信貸業務,仍采取房產、土地等固定資產抵押或擔保為主的授信產品,導致產品同質性明顯,目標客戶單一且集中,同業競爭愈加激烈,造成信貸資金過分集中,也存在一定得系統風險,新模式的創新也為銀行業的存量資金開通了一個新的釋放空間,既有利于市場的實際資金需求供給也有利于分散銀行信貸資金風險。

發展股權質押貸款,為銀行提供了一條新的、相對安全的放貸渠道。目前,國內經濟發達省市多家銀行都已試水股權質押貸款。此外,銀行在處理不良資產時,對于實物質押資產一般要通過拆分來處理,而對股權質押資產可通過整理轉讓的方式處理,后者的處理方式更簡便,清償率更高。

(四)風險投資可能獲得一條現實的融資渠道

目前國內還鮮少有風險投資企業拿所投企業的股權申請質押貸款。但是,從各方利益角度來看,風險投資企業在業務運行中也需要多渠道的資金融通和借貸,如其自身持有的投資股權可作為向銀行融通資金的擔保物,將極大的提高該行業的發展速度,充實其資金來源;另一方面,風司所持股份均是經過大量前期調研分析、論證后投資取得的優質資產,因此從銀行的角度看,風險投資所持有股權是相對優質且保障系數較高的資產。股權質押的進一步實施使銀行及風司在業務開展與合作上具備了~定的可操作性,未來有較大的開拓和想像空間。

(五)可以刺激產權市場發展

股權質押、股權出資等制度創新的出現,豐富了“股權”的經濟

內涵和法律內涵,對股權的流通轉讓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對產權市場發展會產生深遠影響。

從國內目前的發展情況看,包括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內的各地產權交易市場都十分關注這一發展前景,只是目前各地產權交易中心對該業務的具體開展和實施大多還在研究和探討階段,相關的標準和執行規范尚未真正建立,一旦相關交易機制完善,使質押股權的二手交易和轉讓更為便捷和可行,確保了銀行的進入和退出的機制的完備性,必將是該項業務得到長足發展。

四、股權質押存在的風險

股權抵押貸款實質是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它放大了貨幣乘數,相應的風險也加大了,并且這里的風險是多方面的。

(一)股權價值難以確定

在我國由于相關監管的缺失導致一些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注冊資本可能存在虛假注資及抽逃資金現象,容易出現資產評估價值虛高的問題。同時對于非上市公司股份的特有風險集中在股權價值評估上,非上市公司不存在所謂市值,所以更多的只能依靠計算和評估,這就存在溢價評估的可能,再加上長官意志的推動(急于給中小企業融資),很容易擴大風險。

(二)企業經營、治理風險

由于股權質押僅是公司于申請人股東持有的股權作為擔保的融資,因此企業的實際經營和管理仍在公司經營班子手中,銀行無法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也就無法真實有效的防范該類風險。

治理風險則體現為企業透明度低、投資人與注冊出資人不一致、公司治理不完善,影響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

(三)股權屬無形資產類型,其資產價值缺乏實體資產的穩定性

對于銀行來說,股權質押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質押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里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當殷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權。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后的價款不足以抵償債權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有的債務人除了股票之外,沒有其他像樣的財產可供抵債,貸款人即使繼續追討,不僅手續和程序極為繁瑣,而且最終還未必能夠完全獲得清償。

(四)股權處置風險

如果企業失去還貸能力,銀行不得不處置這批用于質押的股權,目前各地雖已成立產權交易中心,但對于股權的交易活動大多還停留在研討和試行階段,對銀行授信的退出能否順利實現目前看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唯其如此,工商銀行同志認為,產權市場的活躍是股權質押貸款大規模發展的一個前提條件。

五、開展股權質押的完善條件和相關措施建議

(一)加強對股權價值認定的評估工作

除上市公司股份有市場價值及每股凈資產做價值參考外,其余公司的股權價值認定均存在價值難以核定的問題,雖有評估公司進行價值估算,但難以排除較大的人為操作和估算誤差的問題存在,因此各支行在開展相關業務時,除采用評估價值外,自身也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股權進行一定的核估。

(二)嚴控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率,并嚴格控制授信期限

這主要是因為股權價值很難評估,且無法預料其保值性如何。授信主要是根據企業的凈資產以及每股凈資產來確認企業股份的價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給予授信。在開展業務的時候,應選擇現金流充足、貸款期限較短、企業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企業。對于股權質押率嚴格按照總行的相關標準執行,貸款期限則最好控制在6~12個月內,以免企業經營面發生變化后影響其股權價值。

(三)考慮擬出質股權指向公司的行業屬性

對于銀行授信對象來說,要關注出質股權指向企業本身是否足具規模、所處行業和地方經濟發展對該企業的依存度是否較高等。從行業來看,與國家政策鼓勵方向一致的行業如交通、能源的相對風險較小,而“兩高一資”行業的風險就較高,對于以該行業公司股權做質押的應提高風險意識

(四)加強貸前調查,貸后檢查的范圍、方式和力度

鑒于股權質押的特殊性,在貸前調查和貸后檢查中除對出質人進行常規貸后檢查外,對出質股權指向的公司也應進行嚴格的貸前調查及貸后檢查,重點關注是否有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抽空企業的違法行為,其次還應關注企業的具體經營情況,以核定出質的股權是否保值增值,因此該業務的操作將加大支行貸前、貸后的各項工作,耗費更大的人力、物力。

(五)相關政府部門應盡快配套服務措施及管理制度

如工商管理部門應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增強查詢及警示功能,及時更新企業信息變化情況并與銀行實現信息同步共享,幫助銀行準確及時了解企業的情況。

產權交易中心應進一步完善、強化股權交易制度及操作流程,提供權威、規范的交易平臺以刺激相關市場的活躍性和有效性。產權市場的活躍與規范是股權質押信貸業務發展至關重要的條件。

篇4

股市委靡不振,不少上市企業紛紛將股權質押給信托公司以融資。股權質押信托產品正在成為繼銀信產品、房地產信托之后崛起的又一股力量。

“老樹迎春”是近來媒體形容股權質押類信托用的最多的詞,業內人士指出,之所以當前資本市場如此熱衷股權質押信托產品,主要是因為一方面相關企業的資金需求非常旺盛,另一方面是這類產品往往設計成固定收益率產品,操作簡單,且安全性極佳。投資者也比較認可股權質押的信托產品。

上市公司估值近底

股權質押類信托不是新產品, 簡言之就是將持有的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股權質押或將收益權轉讓給信托公司來融資,此類業務標的不限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限售股,甚至包含了未上市的金融機構。

股權質押信托的風險在于質押的股權出現貶值的情況,上市公司的股權還會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比如股價是100元,下跌了60%即目前只有40元,股價達到平倉線時,信托公司若沒有及時或者無法及時執行平倉,導致股價低于抵押價格,投資者本金就會出現虧損

那么,眼下證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如何,是否會出現大的系統性風險呢?

2月15日,中國證監會郭樹清在出席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成立大會時再次“喊話”,稱“滬深300等藍籌股的靜態市盈率不足13倍,動態市盈率為11.2倍,顯示出罕見的投資價值,投資年收益率平均可達8%左右”。目前,A股市場整體估值處于低位,大盤藍籌股估值則可以用底位來形容,滬深300成份股近10倍的動態市盈率,放在歷史上的任何時間點都顯示出極高的投資吸引力。據統計,滬深A股整體動態市盈率為13.68倍,而滬深300指數動態市盈率僅10.69倍,比1664點時的12.66倍估值還要低1.97,目前該指數的靜態市盈率為13倍。其中,有155只300成份股的動態市盈率低于20倍,占比51.67%。

近兩成大盤藍籌股估值低于10倍。數據顯示,滬深300成份股中,有53只個股的市盈率低于10倍,占成份股總數的17.66%。其中,交通銀行等15只個股的估值低于7倍。

無論從哪個角度上看,大盤股目前的投資機會是罕見的,目前的回暖完全沒有達到大盤股應有的價值水平, 因估值觸底而顯現的投資價值雖難代表真正的投資機會,卻足以證明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具備較高的安全邊際。

質押率大打折扣

既然上市公司整體市值已經處在相較安全的區域,那么購買股權質押類信托就需要考慮其質押率是否合理了。

在股權質押產品中,質押率是重要的產品安全性考量指標。

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所規定的股權質押,其質押率一般在50%―60%之間,即個股質押融得的資金相當于當前該股票市場價的5折到6折。若是限售股,質押率會更低。

近期,受股市低迷的影響,信托公司設計股票質押融資類產品時大大降低了質押率指標。目前限售股的質押率約為20%-30%,流通股的質押率也不過35%-50%;超過50%質押率的產品已經少之又少。業內人士分析,選擇股權質押類信托產品時,還要注意其補倉措施的設定。僅僅依靠一定的折扣率,保障本金安全及收益實現的效果是有限的。當然,股權質押往往只是信托產品的第二還款來源,僅在第一還款失效或者不能完全償付時,才予以啟動。雖然擁有高達40%以上的折扣措施,但股票在極端情況下巨大的波動性,也使得其保障的產品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

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選擇股權質押類信托產品時,要注意其補倉措施的設定,僅依靠一定的折扣率來保障本金安全及收益實現的效果是有限的。由于股票下跌幅度超過40%,若在下跌過程中沒有補倉措施,或無法保障安全。為了防止在極端情況下,股票巨大的跌幅造成其保障資金安全的作用失效,信托產品在設計時,一般都設有警戒線。即股價跌破一定程度(如融資金額的1.5倍),融資方需要追加保證金,或增加質押股票的數量。警戒線的設置,成為該類信托產品重要安全保障。

當然,股權質押往往只是信托產品的第二還款來源,僅在第一還款失效或不能完全償付時,才予以啟動。

穩健受益攻防合一

進入2012年以來,鑒于歐債危機的沖擊波似乎有所減弱,國內對中國2012年經濟走勢的樂觀情緒開始抬頭。特別是考慮到中國正在進入一個新的政治經濟周期,地方政府會否出現新一輪的投資沖動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擔心。相反,對中國經濟在外部環境制約下有可能繼續走低的風險意識則相對較低。在此情況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2月6日的最新報告中對中國經濟的預警就顯得尤為必要。

每一次全球經濟的系統性風險伴隨而來,往往是一次財富轉移。尤其對于大資金來說,資產取得穩健受益成為在巨大不確定性面前的最好選擇。因此,股權質押類信托將受到市場的追捧,持續火熱。

據了解,在售的信托產品中,目前設置該類產品的成本多為年息12%,其中信托產品投資者獲得的收益約為8%―10%,剩下的收益由信托公司與渠道方分享。例如,中融信托在售的一款股權質押信托貸款產品,期限為一年,固定收益率為8.9%,用益信托有關人士評價說,該產品收益率在近期同期限同類型產品中處中等水平。該信托公司在售的另一款股票質押貸款信托產品期限為2年,收益率則視投資金額不同分別為8%和8.5%。

這個收益水平在信托產品中并不算很高。但是,因為這類產品都是固定收益率,安全性比較好,所以也受到一些厭惡風險的投資者的歡迎。

除了這種股權質押信托貸款類產品外,很多股權收益類信托產品也涉及到股權質押。在這類產品中,融資方通過質押所持股票的股權收益權,融入信托資金,并按照合同的約定,到期溢價回購股票。

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選擇股權質押類信托產品時,要注意其補倉措施的設定,僅依靠一定的折扣率來保障本金安全及收益實現的效果是有限的。

Tips: 如何識別金融機構股權質押類信托的風險

首先,確定質押的股權是否上市和是否為流通股,這決定了最壞的情況下投資者能不能拿到本息。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隨時變現,而且設有警戒線和補倉線,此類信托的收益率較低,標的的質押率較高。

若質押物為上市限售股,則抵押率一般低于50%,具體要視股票自身的質地和限售期的長短而浮動。藍籌股一般在40%左右,而中小型股票一般在30%左右。如果標的是非上市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股權,一般采取收益權轉讓的形式,融資方到期回購。由于還未上市,估值主要參考市凈率。市凈率一般在0.8倍到3倍之間,視商業銀行資質而有所不同。要確定金融企業股權信托的委托人資格及信托財產資質審查: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是否是標的金融企業股權的財產持有人或者財產受益人;信托財產是否是委托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是否具有合法公開轉讓股權的資格等。并且到公證處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書。

篇5

股權質押融資在當前的市場上,漸漸成為掘金資金的一門好生意。盡管眼下信托頻頻曝出兌付風險事件,但是上市公司的信托融資卻不曾止步。

質押下的非理性

“2012年實體經濟惡化,不少上市地產公司經營資金緊張,很多大股東選擇了抵押手中的公司股權進行融資。”北京一家房地產上市公司的董秘表示,房地產企業在信托融資時,以土地抵押的房地產信托成本要高一些,并且受到一定的限制。房地產企業更偏向用上市公司股權來質押,這樣融資速度更快,而且成本也會低一些。

新時代證券公司分析師王翀煒向本刊記者介紹:“2012年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總額近萬億元,由于A股上市公司普遍面臨融資難問題,因此股權質押已成為上市公司普遍采取的融資手段。中小企業公司往往更傾向于股權質押,銀行貸款的審批流程相對復雜,且對中小企業的資信審查較為嚴格,即使中小企業能夠拿到貸款,一方面可能已經過了資金緊張時期,另一方面可能貸款額度相對較小,因此股權質押給信托公司,已成為中小企業目前主流的融資手段之一。信托的成本是融資總額的12%~15%,私募等其他融資成本更高,大概在25%左右。

業內人士告訴本刊記者,如果股票價格下跌較深,低于警戒線,質押股權的公司就需要不斷追加質押股份或資金,滿足合同約定,在資金非常緊缺和激進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風險。

本刊獲悉,超日太陽大股東倪開祿正是因此陷入“跑路門”。2011、2012年,倪開祿父女進行了17次股東股權質押,6次解除股權質押,2次解除股權質押并同時宣布再質押。就在倪氏父女將自身股權抵押殆盡后,2012年12月20日,超日太陽開始停牌,坊間傳出倪開祿已經“跑路”的消息。

此后超日太陽方面澄清倪開祿此行實際上是去海外收賬。回來后的倪開祿坦誠的對媒體講道:“不是我想全部抵押的。以前只抵押了60%。因為股價跌下來,就一直補倉,我也不知道市場這么差。”

2011-2012年由于不斷觸底A股使很多上市公司股票價格遭到了腰斬,很多大股東不得不多次追加質押股或資金。有數字顯示,2012年,A股市場中,有668家上市公司股權被質押共計1815次,較上年同期上漲37%。其中,668家上市公司中,股權被質押10次以上的16家,其中最多為新湖中寶,共有32次,共計被質押29.42億股;其次是上海萊士,共26次質押公告,涉及股權數量達1.37億股。陽光城、超日太陽、桑德環境分別被質押20次、18次及16次,質押股數分別為3.2億股、2.28億股和1.36億股。

此外,15家公司被質押股數占總股本的比例超過50%,其中,中茵股份被質押2.4億股,占總股本的74.33%,其次是萬澤股份和海潤光伏,分別被質押3.5億股和6.97億股,各占總股本的71.33%和67.25%。房地產上市公司是質押的常客,質押筆數為233次,

從行業來看,股權被質押次數最多的是房地產上市公司,不到一年就出現了233筆股權質押情況,占質押總數近13%;其次是醫藥制藥業,股權被質押132次;排在第三位的是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業,被質押107次。

銀行信托竟成“大股東”?

從當地農村信用社,到銀行、信托公司等,都參與了大股東的質押融資大戲。由于交易結構相對簡單,風險比較明確等因素,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信托也是他們比較青睞的信托品種。然而,一旦資金鏈斷裂,企業可能會發現信托公司出人意料地成為了它們的大股東。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2012年上市公司半年報顯示,共有37家信托公司現身122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其中上海信托、華寶信托、山東信托、重慶信托持股最多,37家信托公司中,同時參股控股5家及以上上市公司的信托公司有9家。

2011年5月25日首發上市的銀禧科技,其第5大股東——東莞市聯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在當年便將持有的全部750萬股分3次抵押給中信銀行東莞分行。

不過,王翀煒告訴記者,如果出質人資金鏈斷裂,不論是無股追加股權質押,還是被金融機構強制平倉,不意味銀行或信托公司將成為公司大股東。首先金融機構只是出借資金的金融機構,他們無意成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并對公司生產經營做出決策。其次,一旦所接收的質押股權跌至平倉線,金融機構未防范資產減值風險,會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拋售變現,這樣上市公司股權將面臨分散化。

當前,部分公司的股權質押風險日益凸顯,據悉,倪氏父女抵押融資所選擇的信托公司,涉及國元信托、聯華信托(后改名興業信托)、中融信托、廈門國際信托、五礦信托、山東國托、蘇州信托等。目前除興業信托外,其余公司無法全身而退。信托公司確實如坐針氈。

不過,隨著越來越多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信托產品風險的暴露,信托公司和上市公司股東也愈發謹慎。一位信托界人士指出,“一般情況下,ST股和某些創業板公司很難融到資金,給個3-4折很正常。”目前信托產品對于股權質押率的要求是主板5折以下、中小板4折以下、創業板3折以下,并要求有相應的資金和股權補倉。在新的信托產品中,甚至出現了2折左右的質押率。據悉,質押率是指融資額度和相應股權市值的比值。

有券商這樣表示,“這些原始股東持有股票的成本可能1塊錢都沒有,有的是成本甚至負的。對他們來說,真缺錢的時候,3折、4折套現不稀奇,賣了就賣了。像浙江世寶,港股價格是2.66港元,A股是17.12元,A股就是打個3折,還有5塊多。如果大股東急需用錢的話,就是打三折也賺啊。”

大股東的資本游戲

行話很地劍指資本市場深渾之水,而一些具有專業背景的大額資金人士則開始自己操刀進入這一市場。獨立投資機構負責人老陳去年從大額投資中抽離來到這一市場。

“我們主要做主板的流通股股權質押項目,一般都是一年期,質押率不超過4.5折,同時設置股票市值下跌到本項目投資金額1.5倍的警戒線,1.4倍時強制平倉線,基本是零風險,一年期收益一般在11個點左右”老陳說,“因為使用了會員自己公司的信托通道,一般0.5%就能搞定,而一般信托要收取1到2個點。銀行那邊收取的渠道認購費,一般都是2個點左右。不僅給會員省下了一大筆錢,更重要的是自帶信托自己做盡職調查,對項目的風險能更好控制。很多會員都在主動咨詢我們近期會有什么新產品。”

老陳說,做流通股股權技術含量不高,現在大家搶得很火爆,最近很多信托公司因此出事。目前正在考慮進入票據承兌市場,雖然操作更復雜了點,但競爭沒那么激烈。

頻繁質押融資的背后,往往是大股東對資金的渴望。

篇6

大盤跌穿3000點之后,令上萬億規模的股權質押市場接受第二次考驗。不少投資者關心股權質押是否觸及平倉線,從而出現負反饋導致股市進一步下跌。

股權質押再引關注

近期,深交所一條“關注函”,再度引起市場對于股權質押的關注。

3月23日,深交所官網披露了關于對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監管函顯示,截至2016 年3月23日,大康牧業控股股東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欣集團”)累計質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2億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8.08%,占鵬欣集團所持有大康牧業股份的比例為99.96%。根據公告,鵬欣集團主要是為融資而進行股份擔保。

深交所對此表示高度關注。深交所稱,請公司確保在業務、財務及資產等各方面保持獨立,防范關聯方資金占用等情形的發生。另外,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持股或者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變化,請按照相關規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3月14日晚間大康牧業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開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關事項后復牌。

消息一出,股民驚呼:停牌,原來如此。

其實,早在去年6月開始的暴跌行情中,股權質押業務就一度被視為系統風險點之一,甚至還被理解為是“千股停牌”的幕后“真兇”。而在今年行情逐漸平緩后,股權質押業務也絲毫沒有冷卻的跡象。

股權質押運用普遍

記者了解到,股權質押的快速興起受益于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行情。數據顯示,去年以來一共1397只個股合計發生了6944次股權質押,涉及1869.79億股,涉及參考市值達到3.34萬億元。截至目前數據,仍有1356家上市公司合計1580.80億股未解除質押,涉及參考市值達2.81萬億元。

股權質押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缺錢時,可以將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質押給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信托等,從而獲得貸款,以緩解短期流動資金不足所帶來的壓力,這是大股東常用的一種融資手段。

但通常來說,以股權質押進行融資一般都要打折,即有質押率。目前,股票質押的質押率主板為50%到60%,小盤股或優質創業板股票為30%到40%。在實際交易中,一般而言,警戒線和平倉線主要由資金方自行確定,從綜合股權質押主要的資金方信托、銀行和券商的標準來看,一般質押警戒線設定為160%,平倉線設定為140%。

假設股價為1元,質押率為4折,預警線為150%,平倉線為130%,則預警價=1×0.4×1.5=0.6元;平倉價=1×0.4×1.3=0.52元。當股價跌至低于平倉價時,質押方有權對其進行強行平倉。

當然,在股價跌破股權質押警戒線后,融資人如果不愿意被平倉,通常有三種選擇:追加抵押證券、追加抵押現金和贖回質押股權;除此之外的第四個非正式“捷徑”,就是停牌,畢竟當賬面價值不再下降時,補倉壓力也會隨之暫緩。

股權質押與停牌是否關聯?

如此說來,在此前“千股停牌”的大戲中,盡管上市公司的理由各有不同,但股權質押一度被視為是主因之一,甚至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公開的秘密”,也不無道理。

資料顯示,去年7月7日當天一共有786家上市公司停牌,占A股上市公司近三分之一,其中有超過一半的上市公司在當年內涉及了股權質押。

一名券商人士表示,在股價快速下行時,股權質押客戶會頻繁接到追加抵押品的通知,如客戶面臨資金緊缺和已經大比例質押股權,這無疑是種巨大壓力。他表示,不排除有客戶會選擇對上市公司施加影響、讓股票暫停交易,畢竟這樣可以讓股價停止下滑,以避免觸及警戒線,減輕追加抵押品的壓力,不論對客戶還是券商都是好事。

對股價影響幾何?

那么,對于股民最為關心的股價漲跌,股權質押影響如何?

舉個例子,假設上市公司總股本為5億股,A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其20%的股份,也就是1億股。市場上質押率為40%,預警線160%,平倉線140%。

A股東要融資,想把自己的股份質押出2000萬股換取流動資金。可現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只有8元錢,按照40%的質押率,只能換到2000萬元×8×40%=6400萬元。如果股價是10元錢,就能換到8000萬元,多了1600萬元。

于是,A股東想了各種辦法,把公司股價從8元“管理”到10元,順利完成了質押,換了8000萬元流動資金。

可惜,好景不長,上市公司股票價格開始連續暴跌,A股東心里有點著急,在心里默默算了筆賬:預警價格=10×40%×160%=6.4元;平倉價格=10×40%×140%=5.6元。

某一日,上市公司股價跌至7元,離預警價格很近了,金融機構通知A股東補倉。A股東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按照質押市值不變的原則,又給了金融機構857萬股上市公司股票。

可是,市場依然不見好轉,上市公司股價仍然在下跌,A股東只能一次次地補倉,很是被動。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A股東決定采取一些積極措施,阻止股價下跌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停牌,阻止股價下跌;在停牌期間,多方籌措資金,復牌后,在二級市場回購股份,拉升股價。

最后,A股東堅定的護盤決心給市場注入了信心,終于抑制了股價下跌,A股東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護。

由此可見,股權質押前,大股東為了以相當的股份獲得更多的貸款,可能會拉升股價,進行市值管理;股權質押后,面對股價下跌,大股東可以采取停牌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停牌是把雙刃劍,雖然短期可以抑制股價下跌,但也使公司股票失去了流動性,不能頻繁使用;股權質押后,面對股價下跌,大股東可以通過回購股份等市場管理手段來保護股價,股民們可以根據這些信息判斷股價的走向;而如果股價跌至平倉線以下,大股東沒辦法補倉,又沒錢償還貸款,所質押股票的所有權將發生變化,金融機構拋售時,是會對二級市場造成一定的沖擊。

三類股需注意潛在風險

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數據,截至1月28日,證券公司開展的場內股票質押回購業務融資余額為7000余億元,整體平均履約保障比例約249%,股權質押強制平倉線,低于平倉線的融資余額為200余億元,多數借款人通過追加擔保物等措施消除了平倉風險。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表示,場內股票質押業務的違約處置一般通過協議轉讓、大宗交易或司法過戶等方式進行,對市場影響有限。雖然此項業務目前總體風險不大,但也要提醒上市公司和相關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做好風險管理,控制可能的業務風險。

市場人士認為,每逢出現大幅下跌,股權質押的堰塞湖都是懸在A股投資者頭上的一把劍,為防止后續質押股權“地雷”爆發,投資者可以時時關注上市公司對于質押情況的公告,未來是停牌、補充抵押物還是增持、回購等方式穩定股價或是其他方式處理,都可以作為買入或回避的參考。

分析人士認為,盡管股權質押出現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比較低,但短期仍需要注意以下三類股票潛在風險:

一是質押股份占總股本比例較大的個股。因為此類股票一旦被強平,會有巨量股票被拋售,容易引發資金踩踏。

篇7

論文摘要:本文針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在全流通的前提下從法律層面、銀行政策層面、證券政策層面和企業層面分析了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可行性,提出了解決企業融資擔保的新設想。

現代商業銀行經營傳統信貸業務的重要條件之一,是要有良好的社會誠信體系,如果商業銀行對于客戶的誠信體系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則往往需要客戶提供額外的保證來提升銀行的信心。目前,在我國,由于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商業銀行在開展信貸業務的時候,很少發放純信用的貸款,一般均需要企業提供一定的融資保證,如抵押、質押、擔保等。因此研究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保證體系,探索更多的保證途徑一直是銀行和企業追求的共同目標。2005年開始,我國證券市場開始了股權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權全流通終于由一種設想成為現實,這次改革的影響是深遠而廣泛的,不僅在證券市場上,而且在銀行融資層面也將產生巨大的影響,這就是全流通使得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的企業股權按市值質押成為可能,股權質押將成為企業到銀行融資的新途徑。

一、當前銀行信貸保證體系的缺陷

當前,我國銀行的融資體系是伴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由于信貸管理機制的不健全和誠信體系建設的滯后,我國的銀行業曾經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在此背景下,銀行系統為了提高資產質量,減少損失,對企業的信貸門檻不斷增高,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企業提供更多的保證措施。在經歷了近十年的磨合以后,目前,我國的信貸保證體系基本上是以擔保為主、抵押為輔,信用融資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講,僅僅是一種理論上的存在。從實際操作中反映的情況來看,這種常用融資保證存在著以下幾個明顯的缺陷:

1.企業可抵押資產偏少。目前企業在抵押形式的融資中遇到的一個普遍問題是可抵押資產偏少,這一現象在一些三產企業、高科技企業和中小企業中尤其顯得明顯。三產企業的特點就是固定資產偏少,流動資產較多;高科技企業往往是無形資產較多,固定資產則專業性很強,抵押率很低;許多中小企業往往以租賃廠房設備等辦法起家,幾無可抵押資產。對于銀行的抵押政策來講,往往是占地面積越大、廠房或營業用房越大者較容易獲得信貸支持,這一政策無論是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還是我國經濟政策的設計初衷(低投入多產出)是不相符的。就無錫市來講,至2006年末,無錫市企業的固定資產凈值僅為1617億元,按對折計算,在正態分布的情況下,理論上僅能為810億元銀行信貸提供抵押。由于企業的不平衡性,最終可用于抵押的560億也不到,這對于近3200億銀行融資規模的無錫市來講,依靠固定資產的抵押來解決的信貸融資的保證是不現實的。

2.內部關聯擔保的政策壁壘。在抵押不足的情況下,擔保是解決銀行信貸融資的無奈之舉,由于擔保作為一種或有負債隨時會轉變為真實債務,因此外部企業一般均不愿意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這種情況下,企業集團或家族內部的關聯擔保成為許多企業的首選,這種手續方便的擔保在一定時期曾得到企業和部分銀行的一致“歡迎”。但由于目前社會財務監督機制并不健全,這種內部關聯擔保往往只能起到形式上的擔保,對降低信貸風險的作用并不大。因此,銀監會在2005年聯合證監會了《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明確規定禁止銀行向上市公司提供關聯擔保的信貸融資,同時,銀監會對于非上市公司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并要求各商業銀行限期清理。這一政策基本上堵住了企業通過關聯擔保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途徑。

3.外部相互擔保的風險。在內部關聯擔保存在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單個企業之間的相互擔保。在內部關聯擔保被禁止之后,集團企業、家族企業之間的相互擔保比重也在逐步增加。從單筆業務來看,外部擔保的風險比內部關聯擔保要小一些,但從金融穩定的角度看,一旦某個企業出現財務危機,如果僅僅是內部關聯擔保,那么問題往往會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而如果是外部相互擔保,通過擔保鏈的傳導,象多米諾骨牌一樣,財務危機會迅速擴大,由點到面,影響更多的企業,對于整個銀行系統來講,受到的損失往往還大于內部關聯擔保,對于地方經濟而言,更是不言而喻。2005年以來,江陰市少數集團企業因突發財務危機而引發的擔保企業倒閉破產風波就是最好的例證。

4.金融創新杯水車薪。在抵押和擔保難以解決問題的情況下,通過金融創新開發出新的金融信貸產品則成為新的途徑,如近幾年各銀行推出的保理業務、倉單質押、擔保公司等。但這些業務的開展也由于受到各種情況的制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其總的業務量占全部信貸業務比重的10%還不到,所起的補充作用有限。保理業務受制于債務人的資質,銀行的選擇面并不多;倉單質押受制于質押物的品種、公共倉庫和第三方監管等,不僅選擇面不多,而且企業成本增加;而擔保公司模式僅僅是銀行風險和收益的同步轉移,擔保公司對被擔保企業風險把控條件和費率的高要求也是很多中小企業難以滿足的。在對融資企業風險產生與發展潛質的衡量上,擔保公司更多地看重風險的產生,而非企業的潛在生命力,這是與我國擔保公司現有的整體素質不高和整個市場發育不成熟有密切關系的。

由此,現有的銀行信貸保證體系所面臨的困難是客觀存在的,開辟新的融資保證途徑已經成為各銀行和企業新的共同的愿望,而全流通背景下的股權質押則成為一種全新的選擇。

二、股權質押的定義及作用表現

股權從經濟意義上講是一個統稱,既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也包括股份公司的股權或者股票。而股權質押,簡單而言,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屬于權力質押的一種,從法律上講,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最早出現在西方國家,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流行的MBO(管理層收購)或者反收購時得到了充分運用,企業管理者為了獲得企業的控股地位,通過向金融機構質押所擁有企業股權的方法來購進股權,這種模式在西方創造了大量總經理變成董事長的成功案例。在我國,股權質押幾乎同時出現于企業的生產經營領域和企業的MBO領域,但做成這些案例的往往是一些有著外資背景的投資公司,國內銀行參與的比例非常低。受政策限制,這些股權質押絕大部分是以股權對應企業的凈資產為基數,按一定比例給予融資額度,其發揮的作用有限。

在香港,股權質押曾經創造了許多經典的經營案例,如榮智健收購中信泰富、包玉剛收購九龍倉等,這些收購過程中,收購方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均通過股權質押的辦法得到了銀行的大力支持,但與目前大陸實行的以凈資產為基礎的融資方式不同,這些股權質押額度卻是以企業的股價為基礎來進行測算的,其融資額遠遠大于前者。

三、可流通法人股權質押的可行性分析

我國推出的股權分置改革,對于廣大上市公司的股東企業來講,是一個全新的機會,但在全流通條件下這些股權是否可以質押,法律和政策層面是否存在障礙,銀行是否接受需要進一步的分析論證。

1.相關法律規定。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或者地區對于股權質押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法國的《商事公司法》,德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日本的《有限公司法》和《商法》均對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股權質押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股權質押的定義雖然不是很明確,但并不影響股權質押業務的開展。我國《擔保法》第75條第2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質押,第78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從這兩個條款可以看出,《擔保法》沒有明確股份或股票出質的主體,但結合我國其他相關法律的習慣表述,我們可以確認,只有涉及到股份有限公司才會使用“股份和股票”的概念。所以,雖然嚴格意義上講,我國的《擔保法》并沒有對股份公司的股權質押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無論是銀行、證券公司或者企業均已把《擔保法》的條款認可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從法律上講,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并不存在法律障礙。

2.銀行的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商業銀行是否允許開辦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相關規定目前已經比較清晰。《商業銀行法》第42條規定“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押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以此可以確認,《商業銀行法》雖然沒有具體規定股權質押貸款,但在42條對股權質押進行了認可。

而《貸款通則》第9條第5款規定“質押貸款,系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者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由此,結合《擔保法》可以確定,商業銀行是可以開辦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的。銀監會公布的“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10章僅僅對開辦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業務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但沒有涉及其他類型企業的股權或股票質押貸款,由此基本可以確認商業銀行開辦其他類型企業的股權或股票質押貸款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并不需要經過行政許可。

3.證券管理部門的政策規定。目前,我國證券管理機構對股權質押的規定只要集中在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專門出臺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具有較強的操作性。但對其他企業的股權質押融資規定不是很明確,目前僅僅依靠《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但相關規定中均沒有明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非證券公司企業是否允許或者不允許質押其所持有的股票。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一章第八節第3項第13款規定較明確“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或者設定信托”為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需要對外披露。

由此可以認定,對于上市公司的股權被質押,證券管理層面持認可態度。

由此可以確認,雖然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條文對股權質押進行明確的規定,但從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條文中可以確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的企業,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作質押從銀行獲取融資這一行為,在法律或者業務管理上并不存在障礙。

四、可流通法人股權質押的優缺點

對于擁有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而言,股權質押相對傳統的抵押而言有著較強的優勢。即便在全流通之前,雖然只能按持有上市公司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進行抵押,但由于目前我國企業的資產中往往流動資產大于固定資產。所以企業即便按股權對應的凈資產抵押得到的融資額度,也遠大于按固定資產抵押獲得的融資額度。但由于當時的法人股無法在市場上流通,轉讓也很困難,銀行即便取得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也無法迅速變現,因此,銀行對于股權質押融資的興趣不是很大。在全流通以后,上市公司母公司持有的股票逐步取消了限售限制,這一最大的障礙解除后,銀行能夠在需要的時候可以通過證券市場把質押的法人股迅速變現,因此,全流通為企業融資保證創造出了全新的途徑,其優點是很明顯的:

對銀行來講,該擔保方式最大的優點是流動性和變現能力強。相對于固定資產抵押和外部擔保,可流通的法人股權質押一旦需要,企業或者銀行均可通過在證券市場上出售一定的股票來獲得現金流,雖然涉及到需要通過證券交易所的登記和對外披露,但相對處置固定資產或者向外部擔保主張權利來講,這種方式要容易很多。

對企業來講,該擔保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放大了融資額度。相對于原來按凈資產計算的質押方式,按股價計算的質押融資方式能較大地放大融資額度,按2007年前上證A股中報平均市凈率5.85倍計算,假設原來按凈資產計算時融資額為凈資產的70%,按股價計算時融資額為股價的30%-50%,融資額也能放大為原來的2.5倍—4倍,如與固定資產抵押的融資額度相比,則將放大7-15倍,按現在企業融資中固定資產抵押不到30%計算,股權質押融資基本可以替代原有的外部擔保融資方式。以無錫轄內的江陰板塊為例,僅僅A股市場14家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按其市值計算達600多億,如果被用來作為股權質押,即便按30%計算,200億的保證額度基本可以解決這些股東公司的全部銀行融資,其作用將相當明顯。

對金融穩定來講,該融資方式最大的好處就是切斷了企業之間的相互擔保鏈,有效防范了企業財務風險引發的相互擔保危機,避免了一個企業出問題而引發一堆企業出問題的多米諾骨牌效應。而且,在證券市場的外部市場監督下,公開、透明的運作方式不僅有利于銀行加強對企業監控,能進一步增強企業的責任心,即便出了問題,單一企業的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處理起來比多個企業方便的多。

當然,股權質押也存在一個明顯的缺點,作為質押物,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市場等多種因素而不斷變化的。即便在質押融資時按30%—50%計算,一旦遇到股市的巨變其質押的股票價格迅速貶值帶來的風險是巨大的。而且,股市的價格并不完全取決于企業自身的經營,各種外部因素甚至簡單的謠傳也能導致股價的異動,屆時,企業要么增加更多的抵質押物,要么降低融資額度,而一旦到了需要拋售股票來歸還銀行融資的地步,很容易陷入一個惡性循環。因此,如果要推行股票質押,無論是對銀行來講還是對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來講,都將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五、股權質押融資實現的基本條件

對于股東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進行融資的流程,目前各方面均沒有明確的規定,綜合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做法,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幾個部分:股東向股東大會提出申請——股東大會批準——股東向銀行提出股權質押申請——銀行通過審批——引入證券公司作為第三方監管——在證券交易所登記——對外股權質押公告。當然在上述流程框架內,銀行在許多地方還可以進行創新,例如股權質押期內融資品種、額度和次數的設計等,整個流程的核心是股東大會的批準、銀行的審批以及質押融資機制的建立與完善。

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無法實現股權在資本市場的迅速變現和流通,很難實現股權質押,但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并不是沒有可能。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首先具備良好的社會誠信體系和會計監督體系,能確保對企業的股權及其對應的凈資產進行真實性評估,其次是擁有較為完善的第三方股權登記和交易機構,一個有形的產權登記和交易市場。在上述幾個基本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銀行根據企業股權的凈資產情況,接受其股權質押是有可能的。而在當前的條件下,非上市公司實現股權質押的可能途徑是以其股權質押給擔保公司或者其他企業,以此來獲得對方的融資擔保,但擔保公司對質押股權的再融資效能必須具備足夠的評估能力,并能在相關法律框架內有效處分所質押的股權。因此,加快我國股權融資立法和建立股權融資的多元化平臺是很重要的,也是大勢所趨。

全流通條件下的股權(股票)質押,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是一種常規的融資方式,而在我國還是一項在探索中的全新的融資保證方式,它對于我們國家有效化解現代企業制度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無疑是一條新的有效途徑。當然我們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不可能一帆風順,但只要各方共同努力,這種新的融資保證方式必將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發揮出特有而積極的作用。

篇8

股權質押作為資本市場不斷發展的產物,被越來越普遍的用來融資,我國存在大股東股權質押行為的上市公司超過三分之一。大股東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出去,以獲得一定的資金,是一種常見的選擇,一般不會對上市公司經營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在上市公司再融資出現縮水、現金流趨緊的情況下,大股東若將股權質押融資,一定程度上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經營發展。但是,大股東的股權質押的背后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二、股權質押的概念

股權質押,是指以公司的股權為權利標的,債權人因擔保其債權而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股票,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就以其所占有股票的價值優先于其他債權人受償。所以股權質押的實質是股東(股權及其相關經濟權利的擁有者)將股權及相關的經濟權利作為質押物質押給債權人以獲得貸款,如果到期后股東無力歸還,該股權及其相關經濟權利將歸債權人所有。因為股權具有價值,兼具財產性和可轉讓性兩個基本條件,所以它才能被用來擔保,成為質押關系中適合的標的物,股權價值的大小最終決定股權擔保功能的大小。由于股權質押后僅僅是限制了這部分股權的自由轉讓,并不視為出售,所以大股東通過股權質押獲得資金后,其他相關的權利并沒有因此減少。大股東仍然是股權的擁有者,對公司的控制權沒有受到影響,其大股東地位也并未發生變化。

三、大股東股權質押的動因

1、資金需求

(l)大股東利用股權質押開辟融資渠道。第一,股權質押簡單快捷。股權價值的評估一般以股票市場價值為準,不像動產、不動產需要通過專業的評估機構,相對簡單,企業和銀行都比較容易操作,較之不動產質押,股權質押的手續更簡便快捷。第二,《公司法》股份轉讓的限制使其無法通過出售股票取得資金。第三,銀行對于中小企業的信貸政策相對比較嚴格。中小企業資產較少、規模不大,抗風險能力不強,股權質押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方式,將會拓寬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大大增加它們的融資機會。

(2)大股東利用股權質押增加企業的融資額度。資產等于負債加所有者權益,一個正常經營的公司其產權比率一般為1.2,也就是說如果以公司的資產抵押或是質押,其獲得的最高借款不超過凈資產的2.2倍,再打個7折,大股東可獲得約1.5倍凈資產的貸款,而按股價計算的股權質押融資方式能較大地放大融資額度。

2、維持或增加控制權

大股東采用股權質押的方式維持或增加其對公司控制權是由股權質押本身的特點決定的,因為將所持股權進行質押后,出質股東仍然保留持股公司的控制權。面對好的賺錢機會,投資者都會義無反顧參與其中,大股東會選擇在二級市場上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變現,以獲得發展所需資金。但如果該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為獲得投資資金而處置該股票就不亞于割肉了。若大股東采用股票質押的方式,不僅可以獲得充裕現金,還可以降低因公司股權減少導致喪失對公司經營控制權的風險。有些公司在二級市場上可能會面臨著惡性收購的情況,為增加控制權,大股東必須取得資金進入股市護盤。當市場穩定時再將增持股份拋出償還貸款,大股東就可以在不動用自有資金、不影響自身經營的情況下化威脅于無形。

3、風險轉移

具有經濟利益關系的企業為解決融資難題而相互擔保或是進行關聯擔保,形成的關聯就是擔保鏈和互保網,它在我國廣泛存在。一旦擔保鏈或互保網上的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可能帶來該網上其他企業多米諾骨牌式的倒塌。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融資,可以減少或有負債,從而降低擔保鏈和互保網引發的風險。

股權質押賦予股東一個選擇權:還款贖回股權,或不還款將股權變相轉讓給受質人,而最終選擇取決于這兩個選項給大股東帶來的收益對比。當公司股價上升時,股權價值大于借款,大股東選擇還款取得股權是理性的;當公司股價下降時,大股東是否還款則要看股價下跌程度,一旦跌破借款金額,大股東就會放棄股權。這意味著大股東一方面將控制權保留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卻將與股權相關聯的風險悉數轉移給受質人。

4、利益侵占

大股東在股價高位將股權進行質押,不僅可以套現獲得現金,還可以不喪失控制權,致使現金權和控制權分離。大股東以承擔持股比例部分的損失換來全部的控制權收益,這大大降低了大股東的掏空成本,當股權價值下降到低于質押融資所獲得的貸款金額時,大股東掏空成本幾乎為零,他會選擇放棄此部分已經貶值股權,將其轉讓給債權人。這會加深現金流權與控制權的偏離程度,進一步降低掏空成本,從而加劇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

四、大股東股權質押的后果

1、大股東股權質押中可能蘊含著掏空行為

大股東通過股權質押將股權套現獲得現金,還能夠保留控制權,即股東可得到全部的控制權收益,而僅僅承擔現金流權部分的成本。這就是現金流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它降低了大股東的掏空成本。當股權價值下降到低于質押融資所獲得的貸款金額時,他會選擇放棄此部分股權,將已經貶值的股權轉讓給債權銀行,此時會加劇控制權與現金流權的偏離程度,掏空成本將進一步降低,幾乎為零,從而加劇對上市公司的掏空行為。股權質押使得大股東在不增加掏空成本的同時提高掏空收益,給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種新的途徑。

2、大股東股權質押影響著公司價值

根據信號傳遞理論,公司內部管理者的行為能傳遞出公司狀況的信號;根據信息不對稱理論,目標公司內部人員能獲得的目標公司信息往往比外部投資者多,所以是否值得投資要將二者結合判斷。作為上市公司的內部成員,大股東得到的企業未來獲利能力信息比外部投資者更完整。如果大股東連續且大量質押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表示大股東對企業前景不看好,在變相套現或者是把融得資金轉移投資方向。因此,投資者從大股東的股權質押行為中接收到的是消極信號,企業未來的發展與獲利能力不好。由于大股東股權質押這一行為的信號傳遞效應,必然使得投資者喪失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引發資本市場上的紛紛拋售,造成公司股價的不穩定甚至是嚴重下跌,損害公司價值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所以上市公司的股價在公告大股東股權質押后的連續幾日內,均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下跌。

大股東取得質押貸款后必須有效運作,提高經營效率,解決財務危機,否則公司就會在未來的資金周轉和營運發展上出現問題,造成違約,導致公司股權被凍結、拍賣,引起控制權的轉移。大股東是上市公司的“核心”,處于主導地位,大股東地位穩定是上市公司戰略穩定、經營有序的基本保證。大股東的變更不可避免地帶來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企業文化和主營業務更改,影響公司戰略、經營策略、管理策劃等方面的持續性和穩定性,造成公司經營不連貫,從而導致上市公司的動蕩,降低公司整體業績。在中國資本市場上,控制權的非正常變更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中小股東利益的最大傷害,其負面影響要遠遠高于大股東對中小股東利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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