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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廣州市華僑房屋開發公司。
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
第三人:上海泰山陶瓷有限公司。
第三人:香港鷹德(國際)有限公司。
第三人:香港利樂東方貿易有限公司。
1993年12月3日,中實企業(深圳)有限公司與原告廣州市華僑房屋開發公司(簡稱廣僑公司)簽訂協議,約定中實企業(深圳)有限公司用其以香港鷹德(國際)有限公司(簡稱鷹德公司)的名義投資于第三人上海泰山陶瓷有限公司(簡稱泰陶公司)的全部權益抵押給廣僑公司,作為其償還所欠廣僑公司2800萬元人民幣之保證。1994年2月26日,廣僑公司與鷹德公司等在香港訂立抵押合同,再次確認上述抵押。廣僑公司將上述抵押情況傳真給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并派人專程告知。1994年5月26日,鷹德公司又將其在泰陶公司的股權轉讓給香港利樂東方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利樂公司),并與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同月28日,泰陶公司召開董事會,3位董事未到會,亦未委托他人出席。到會的6位董事一致通過鷹德公司向利樂公司轉股并形成決議。1994年6月8日,泰陶公司向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報送《關于香港鷹德(國際)有限公司在泰山陶瓷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香港利樂東方貿易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并附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經審查,認為上述轉股協議已由轉受讓雙方授權代表簽訂,并經泰陶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一致通過形成決議,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第4款、《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3條、第24條、第36條的規定,遂于1994年6月27日作出滬外資委協字(94)第712號《關于同意泰山陶瓷有限公司投資方轉讓股權的批復》,同意鷹德公司將其在泰陶公司的全部股權作價150萬美元轉讓給利樂公司,同意泰陶公司上報附件即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所簽《股權轉讓協議》。
原告廣僑公司得知該批復,于1995年7月12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原告廣僑公司訴稱:1993年12月3日,鷹德公司與其簽訂協議,將其在泰陶公司中的全部股權進行抵押,作為其償還所欠2800萬元人民幣債務的保證。1994年2月26日雙方在香港簽訂抵押合同,再次予以確認。其向被告通報了有關抵押的情況。之后鷹德公司隱瞞其股權被抵押的事實,與利樂公司簽訂轉股協議, 將其股權轉讓給利樂公司。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該轉股協議無效。其次,根據泰陶公司合同及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需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為有效。泰陶公司由出席董事會的6名董事簽名通過決議,同意鷹德公司向利樂公司轉讓股權不符合合同及章程的規定。市外資委批復同意股權轉讓不合法,請求撤銷市外資委的批復。
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辯稱:原告與鷹德公司簽訂的抵押合同,未經泰陶公司董事會同意,應屬無效。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第4款、《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3條、24條、36條的規定。要求維持其所作批復。
第三人泰陶公司述稱:鷹德公司將其股權抵押給原告的行為,未經董事會通過,公司不予認可。鷹德公司向利樂公司轉讓股權已經市外資委批準生效,應受法律保護。
第三人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沒有提出意見。
[審 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第三人鷹德公司將其在第三人泰陶公司的全部股權抵押給原告廣僑公司后,又與第三人利樂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對泰陶公司的申請未依法認真審查,僅依據泰陶公司董事會由三分之二到會董事通過的決議,同意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并批復同意轉讓的依據不足,且違反泰陶公司的有關合同、章程,應予撤銷。遂依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第4款、《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18條、第23條、第24條、第35條、第3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2)項第l目之規定,于1996年3月7日作出判決:撤銷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1994年6月27日滬外資委協字(94)第712號《關于同意泰山陶瓷有限公司有關投資方轉讓股權的批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6850元由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承擔。
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不服該判決,于1996年3月29日提出上訴。
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上訴稱:原審法院認定其未對泰陶公司報送的申請報告認真審查所依據的事實和所適用的法律錯誤;廣僑公司不是合法抵押權人,無抵押之合法權益,原審法院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為由接受廣僑公司的起訴也是錯誤,要求撤銷原審判決,維持其所作批復。同時,上訴人對原審判決中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提出異議,并申請緩交上訴案件受理費。
被上訴人廣僑公司認為抵押協議有效,上訴人批準轉股違法,原審判決正確,要求維持原審判決。
第三人泰陶公司認為: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是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到會一致通過;董事未到會視為棄權;泰陶公司該次董事會決議應當視為全體董事一致通過。
被上訴人廣僑公司與第三人泰陶公司對上訴人行使審批職權無異議。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上訴人廣僑公司已將其與第三人鷹德公司簽訂股權抵押一事告知上訴人上海市外資委,上訴人上訴中仍對此否認無依據。上訴人將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所簽轉股協議取得合資公司董事會董事同意視為取得合資他方同意的證據不足。泰陶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董事到會一致通過鷹德公司的轉股并形成決議,雖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但該實施條例第17條、第18條規定,合營企業協議、合同和章程經審批機構批準生效,審批機構對合營企業合同、章程的執行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上訴人未依該規定對泰陶公司董事會非全體董事通過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所簽訂的轉股協議,是否符合泰陶公司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文件是否真實等情況認真審查,即認定泰陶公司申請符合條件,作出批準同意申請,屬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第三人泰陶公司認為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是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到會一致通過;董事未到會視為棄權;泰陶公司該次董事會決議應當視為全體董事一致通過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審法院對第三人鷹德公司將其在第三人泰陶公司的股權抵押給被上訴人后,又與第三人利樂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的認定,超出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范圍,但尚不足以影響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認定。一審法院判決對案件受理費的收取不當。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61條第(l)項之規定,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各一百元由上訴人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負擔。
[評 析]
本案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之所以敗訴,關鍵問題有二:
一、關于合資一方轉股須取得合資他方同意的審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3條規定,合營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賦予合營他方優先購買權。經審批機構批準,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因此,作為審批機關,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理應對此加以審查。但是,被告卻簡單地將鷹德公司與利樂公司所簽轉股協議取得合資公司董事會董事同意視為取得合資他方同意,系將合資公司董事與合資他方兩個不同主體的意思表示相混同。合資公司董事對轉股協議的表態是基于其董事身份對合資公司的事項行使權力,除非有明確授權,否則他不能直接代表合資他方,即使該董事是合資他方委派至合資公司的,也不能將其等同于合資他方。
二、關于對合資企業即本案第三人泰陶公司董事會決議的審查。雖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5條、第36條規定合資企業“必須有三分之二董事到會才能召開董事會,注冊資本的增加和轉讓由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但是泰陶公司的合同、章程作出了比該要求更為嚴格的規定,即對于重大問題應由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和轉讓,必須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為有效。該合同、章程均經過審批機構批準而生效,且審批機構對該合同、章程的執行負有監督檢查責任,故本案被告在審批股權轉讓時應當注意合資企業有關合同、章程的規定,而不應簡單地看法律和行政法規所作的一般要求。本案第三人泰陶公司董事會就轉股協議所作決議,只由到會的6名董事一致通過,而沒有取得董事會全體9名董事的一致通過,顯然不符合泰陶公司合同和章程的有關規定,被告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據此認為董事會決議合法而批復同意相應地違法,一審法院判決撤銷該批復,二審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是正確的。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投資天津危陋房屋改造開發建設項目,或其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共同投資興辦的企業投資天津危陋房屋改造開發建設項目,根據其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的實際情況,可按照本規定享受專項優惠待遇。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陋房屋改造,是指對市內六區成片的危陋房屋、市政和公用設施短缺的舊城區,按照城市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改造建設。
第四條 危陋房屋改造項目,應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1)成片的危陋房屋區;
(2)三至五類房屋占70%以上。
第五條 外商來津投資危陋房屋改造項目,辦理公司注冊和規劃用地、拆遷、計劃等各項事宜,可由市外國投資服務中心受理,也可直接到各主管部門辦理。凡符合條件者,在規定時限內全部辦結。
第六條 為鼓勵外商投資危陋房屋改造,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政策上享受如下優惠待遇:
(一)危陋房屋改造的項目用地可全部實行行政劃撥。投資者需要受讓土地使用權的,可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可申請分批繳納出讓金。
(二)危陋房屋改造中用于就地或異地安置被拆遷住戶的房屋,按規定提供的解困房屋,建設的非營利性的生活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均可納入改造成本。
(三)涉及危陋房屋改造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盡量給予減免(見附件),各種押金、保證金一律免收,并享受我市平房改造優惠政策。
第七條 進行危陋房屋改造,可采取各種可行方式進行籌資。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危陋房屋改造貸款可按國務院關于《〈中國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貸款辦法〉的批復》〔國函(1987)63號〕執行,其貸款方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計息期、計息辦法和國內企業享受同等的待遇;可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的《天津市抵押借款條例》〔津人發(1993)10號〕和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用已投資并獲得使用權的土地和房產作為抵押標的物設定抵押權。
受益住戶承擔房屋改善費,收費標準為合理增加居住面積建筑造價的50%。
第八條 在本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有關部門提供以下方便條件:
(一)項目計劃優先審批;
(二)使用土地優先安排和審批;
(三)改造項目自主招標;
(四)材料物資優先保證;
(五)交通運輸優先安排;
(六)基礎設施配套優先統一辦理。
第九條 對改造難度大、成本高的地塊,在編制規劃時可采取合理的措施,使規劃設計充分適應危陋房屋改造的特點。
第十條 危陋房屋改造所需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由各區政府和建設單位組織開發單位及配套專業部門共同編制配套方案,確定配套費用,并組織實施。其配套方案要向市建委備案。凡占地面積在十公頃以上的項目配套方案,要報市建委審定。
第十一條 危陋房屋改造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在投入危陋房屋改造總投資20%以后,其依法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即可轉讓。
第十二條 對介紹外商來我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的經紀人或推薦人,由接受投資的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傭金或獎金。經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批準,可適當提高標準。
第十三條 內資企業和香港、澳門、臺灣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我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者,參照本規定執行。
市內六區之外的其他區縣的城市危陋房屋改造工作,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減免收費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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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收費標準 | 危房改造收費標準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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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營業性公建配套 |75元/平方米 |原標準 |
|建設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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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管理費 |中標造價的3‰ |中標造價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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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建安工程造價的 |建安工程造價的 |
|管理費 |3‰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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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要求采取新
4|墻改基金 |8元/平方米 |4元/平方米 |型墻體材料
|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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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占道費 |0.20元/平方米 |0.1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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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道路、管線
| |建筑工程為設計 | |及其他工程
6|規劃管理費 |概算總額1-3‰ |原標準的50% |設施為設計
| | | |概算總額的
| | | |0.5-1.5‰
--|---------|----------|----------|--------
7|代辦測繪費 |見文件 |免收 |
--|---------|----------|----------|--------
8|自來水增容費 |見文件 |住宅減收20-30%|
| | |非住宅按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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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收費標準 | 危房改造收費標準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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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住宅氣源發展基金 |見文件 |原標準 |
--|---------|----------|----------|--------
10|供熱管理費 |0.02元/采暖期?|免收 |
| |平方米 | |
--|---------|----------|----------|--------
11|供電貼費 |見文件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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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樹木砍伐及綠地占 |見文件 |原標準 |
|用補償費 | | |
--|---------|----------|----------|--------
13|消防審查工本費 |2元/套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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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程合同鑒證手續費|0.3-3‰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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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外匯投資方式除了定期儲蓄外,主要分為三大類:外匯買賣、期權型存款和外匯理財產品。
外匯買賣俗稱“外匯寶”,是通過低買高賣外匯來實現獲利的一種外匯投資方式。“外匯寶”推出時間早,是市場上相當流行的投資方式,但風險較大,本金并不保障,盲目進入很容易被“套”。
外匯理財產品恰恰相反,最適合大部分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普通投資者。這類產品通常本金完全保障,投資者在承擔了有限的風險后,即可獲得高于普通存款的收益。不過外匯理財產品都有一定的期限,投資者一般不可提前支取本金,由此必然將犧牲一定的資金靈活性。
而期權型存款則介于二者之間,它的投資期較短,通常為1到3個月。投資者獲得的收益除了定期存款利息之外,還附加了較高的期權收益。但是這種外匯投資方式本金也不保障,到期時銀行可能會根據市場情況將本金和利息用另一種事先約定的貨幣支付。
從近期外匯市場走勢來看,主要呈現兩大特點:一、美元利率穩步走高;二、美元匯率低位區間震蕩。隨著美聯儲從去年6月起連續8次升息,國際市場美元短期利率已經脫離46年來的低點,開始恢復到比較“中性”的水平。目前市場的重要利率參考指標―美元6個月LIBOR在3.4%左右。根據一系列因素判斷,未來一段時間內美元利率可能還將保持穩定上升的趨勢。相反,美元匯率在到達了去年底的低谷后出現了一定的反彈,雖然美國的雙赤字問題等因素依然使美元匯率承受很大壓力,但利率的提高和美國穩定的經濟增長給美元帶來了相當利好的影響。兩方面因素導致美元匯率陷入一個區間震蕩的局面,很難再出現去年大幅下滑走勢。
因此,根據近期匯市特點來判斷,目前開展外匯理財產品和期權類存款投資較為理想,而外匯寶的操作難度則有所增加,具體如下:
外匯理財產品:相對國際市場利率,國內的美元存款利率仍然很低,但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卻能跟隨國際市場利率穩定上升。另外,如今的外匯理財產品大都期限較短,收益率又能保持較高水平,投資者在穩定獲利的同時還能擁有一定的資金流動性。
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與一般的內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不同,由于其涉及到外資,因此會比照外商直接投資的相關規定,并存在對不同行業的投資限制。實踐操作中,由于投資行業和投資方式的不同,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需受諸多監管限制。結合實踐情況,我們對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部分問題作如下分析。
主體資格條件
主體資格條件限制廢止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第6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五條及第六條,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再投資需滿足以下條件:1、注冊資本已繳清,開始盈利,依法經營、無違法經營記錄;2、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其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的50%;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根據《關于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外企字[2006]81號)(以下簡稱“《執行意見》”),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不再執行上述限制性規定。
行業資格條件限制
實踐中,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在同一領域的,應無過多限制。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在與其自身經營范圍不同的領域,則會存在限制,一般要求其具有相關行業直接或間接經驗,在某些特殊領域尤其如此。
如在醫療行業,設立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要求中外雙方均應具有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而設立中資醫療機構,則無該要求。實踐中,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設立醫療機構,應需比照設立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關于外方投資者的要求;外商投資企業若無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則較難以再投資設立醫療機構。
特殊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主體資格條件
對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等特殊類型的外商投資企業,由于其為專門從事投資的企業,其設立和投資均適用關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的特殊規定。
目前,關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科學技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和外匯管理局于2003年頒布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第2號),對其設立及投資問題進行了規定。但關于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相關監管部門尚未頒布全國性的規定,僅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地方出臺了部分地方性規定。
投資領域限制
禁止類
《暫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應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進行確定。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2011年4月1日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外商投資的產業目前正處于修訂中。
限制類
根據《暫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比照執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于限制類領域的,需向商務部門申請審批;且商務部門收到申請后,按照被投資公司的經營范圍,會征求同級或國家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實踐中,行業管理部門對于外商直接投資某些領域的問題,一般會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但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該等領域的,是否需參照該等法律法規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并未明確。
如在醫療行業,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醫療機構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產業,限于合資、合作,并未規定股權比例限制。但根據《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合資、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中所占的股權比例或權益不得低于30%。根據《暫行辦法》,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設立醫療機構,只需比照《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對于中外雙方的股權比例是否需符合《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未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鑒于目前醫療機構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產業,根據《暫行規定》,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設立醫療機構,需經商務部門審批,且商務部門會征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因此行業主管部門應會比照《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因此,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于限制類外商投資產業,不僅需比照《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實踐操作中,仍需參照該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外商直接投資該領域的相關規定。
鼓勵類和允許類
根據《暫行辦法》,外商投資企業在鼓勵類或允許類再投資,向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即可,而不需商務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批。
實踐中,行業管理部門對于外商直接投資于該等鼓勵類和允許類領域可能出臺相關的規定。若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于該等領域是否需參照適用無明確的法律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可能亦無法在鼓勵類和允許類領域任意進行投資。
如在廣告行業,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廣告企業屬于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產業;根據《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要求外方需具有經營廣告業務的經驗等條件;但設立中資廣告企業,則無該等要求。因此根據《暫行規定》,由于廣告企業屬于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產業,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設立廣告企業,應只需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即可,而不需行業管理部門和商務部門審批。但實踐中,如不需參照《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則將存在通過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方式規避上述監管要求的情形。
資金來源
對一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再投資的影響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8]142號)
(以下簡稱“142號文”),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當在政府審批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除另有規定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于境內股權投資。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境內股權投資,其資本金的境內劃轉應當經外匯局核準后才可辦理。
根據上述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資金不得為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金本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需慎重考慮其資金狀況。對于人民幣資本金或人民幣利潤不足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境內再投資存在投資資金限制。
對特殊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再投資的影響
總體而言,上述外匯資金本結匯用途限制對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企業進行境內投資存在較大障礙,但在某些方面和區域,也有相對放開的趨勢。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進行境內股權投資有關問題的批復》(匯綜復
[2008]125號),經商務部批準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可在經營范圍內以外匯資本金進行境內股權投資。
根據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lO年12月的《關于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滬金融辦通[2010]38號),獲準在上海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使用外匯資金對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出資,金額不超過所募集資金總額度的5%,該部分出資不影響所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的原有屬性。外商投資股權投資試點企業可至托管銀行辦理外匯資金境內股權投資事宜。
據報道,目前北京關于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的外匯資金本結匯問題,也已獲得與上海相當的結匯額度,可在經批準的額度范圍內,利用外匯資金本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股權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直接投資問題
商務部于2011年10月12日了《關于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函[2011]第889號,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依法來華開展直接投資活動。該規定突破了目前外國投資者只能以外幣進行投資的法律限制;根據該規定及上述142號文,若外國投資者以境外合法獲得的人民幣直接在境內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則該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再投資應無上述資金來源的限制。
外資并購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相關問題
根據《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外國投資者通過其在中國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并或收購境內企業的,適用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合并與分立的相關規定和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相關規定。同時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并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的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當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方式規避上述要求。因此該等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要求與一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不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2011]6號)規定,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并通過該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境內企業股權屬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情形之一,根據其投資行業的情況需經商務部進行并購安全審查。
1家庭投資理財的方式
所謂家庭投資理財,就是針對風險進行有效投資,從而達到家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當前,各種新興的投資理財工具層出不窮,投資理財品種越來越多樣化。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主要的投資理財方式有以下幾種:
儲蓄。銀行存款是最傳統、最常用的的投資方式。與其它投資方式比較,存款最大的好處在于增值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以及操作的簡單性。儲蓄是適用于所有的家庭的理財方式。
國債。國債收益介于儲蓄和股票之間,風險小于股票。適合于理財態度比較保守的家庭。
股票。在所有的投資工具中,特別是從長期投資的角度看,股票可以說是收益率最高的投資工具之一。但是投資股票,伴隨著高收益的是高風險。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可以用于投資股票的資金數量不足以降低股市的非系統風險。所以,股票投資適用于那些能夠承擔風險,并且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家庭。
基金。基金將眾多的社會閑散資金募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托資產,交由專門機構的專業人員按照資產組合原則進行分散投資,取得收益后按出資比例分享收益。與其它投資工具相比,投資基金的優勢是專家管理、規模優勢、分散風險、收益可觀。家庭購買投資基金風險小,省時省事,是缺少時間和專業知識的家庭合適的投資工具。
房地產。購置房地產是每個家庭十分重大的投資,投資房地產應該做好理財計劃,合理安排購房資金并隨時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同時,房地產可以用作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從這個角度講,投資房地產不僅能夠保值,若用于抵押貸款,還能獲得一大筆流動資金。
保險。保險是對投保人的意外損失和經濟保障需要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方法,它不僅是一種事前的準備和事后的補救手段,也是一種投資行為。一旦災害事故發生或保障需要,可以從保險公司取得經濟補償。保險投資在家庭投資活動中是很必要的。
期貨。期貨交易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大類,投資期貨風險高,收益大,需要足夠的專業知識。家庭投資期貨要謹慎行事。
實物投資。如黃金、藝術品等。黃金在通貨膨脹時是最穩定的資產保值手段。藝術品投資方式具有風險小,保值功能強,收益率高的優點,但是缺乏流動性,其鑒別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不具有鑒定能力的家庭慎重投資藝術品。
2通脹下家庭投資理財的策略
當面臨通貨膨脹時,投資理財的主要目標,就是對抗通脹,即在保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同時,盡可能的分散投資風險,實現家庭資產的保值增值。在通脹下若要保持生活水平不下降,就需要更多的現金,這就要求家庭必須留有機動資金;從保值增值的角度來看,黃金、房產、外匯和股票,這些資產的保證增值能力要強于傳統的儲蓄和國債等低風險低收益的資產。從分散風險的角度看,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組合投資可以有效降低風險。因此,通脹下家庭的投資理財方式是:持有部分現金,組合投資黃金、房產、外匯和股票。
2.1投資黃金的可行性分析
黃金的商品與貨幣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它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品,也是民眾對抗通脹的有力武器。通貨膨脹時,投資黃金是家庭最穩定的資產保值手段。美元的持續走軟和全球性通貨膨脹更激發了人們投資黃金的熱情。目前來看,國際金價已接近歷史高位,但一系列經濟數據及官方機構的預測皆顯示,本次金融危機的影響還沒有結束,如果美國經濟疲軟,那么弱勢美元必將推動進金價上漲。
當然,黃金投資在我國也面臨著不少風險和挑戰。首先,黃金市場不完善。由于中國黃金投資市場經歷了長達50年的嚴格管制期,長期的市場封閉狀態使國內黃金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成為薄弱環節,而管理機構和經營機構又缺乏市場化運作的歷史經驗。黃金的存儲、運輸、檢驗、交割等環節非常繁瑣,缺乏一個可執行的完整體系和標準。其次,人們對黃金投資的認識不足。直到1982年,中國老百姓才被允許合法持有黃金。目前黃金主要作為消費品在市場上流通,黃金投資對于大部分人來說才剛剛開始,流通渠道還很有限,這大大削弱了黃金作為一個投資工具的角色,使得普通家庭投資黃金的知識技巧缺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實物黃金和紙黃金外,家庭投資黃金期貨時需要謹慎。由于目前個人投資者不允許參與到期黃金合約的實物交割,而移倉又會損失一些手續費,參與者主要是對黃金價格波動進行投機交易,這需要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很高的投資技巧,因此,投資黃金期貨并不適用于所有家庭。
2.2房地產、股票、外匯投資組合方式及具體操作
組合投資能夠降低風險,除了購買黃金之外,家庭還可以購買一些其他資產,如房產、外匯和股票。不同的投資品種所需的專業知識也不盡相同,投資方法也很難完全掌握,每一個家庭要根據可以根據經濟能力、實際情況作出不同的選擇、組合和調整。
目前來說,家庭需要重點關注房地產市場的變動。房地產市場的變動會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得股市、外匯市場等產生震蕩,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如果房價下跌,就會出現投機者平倉,跟風者套牢,銀行產生大量壞賬,地方財政破產,導致經濟緊縮。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幾種:增加放貸,政府收買銀行壞賬,央行通過增發貨幣的方式,補貼地方財政。這些措施必然導致流通中的貨幣增加,極有可能引發通貨膨脹。可以預測的有兩點:第一,政府會用行政和金融手段努力支撐樓市,樓市一旦,地方財政極有可能面臨危險,隨后的挽救計劃,又可能會刺激通貨膨脹。第二,國內熱錢的外逃很難控制。如果外匯儲備迅速減少,那么人民幣的下跌的風險極大。家庭在做組合投資時要考慮到這些因素。
房地產是每個家庭的剛性重大投資,購置房地產時,應該做好理財計劃,合理安排購房資金并隨時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
對于已經有住房,但是現金不太多的家庭來說,如果理財態度比較穩健的話,適當的時候換取一些外匯。投資的具體時間的選擇和幣種的選擇,可以相機而行。當房地產價格下跌時購入外匯,看具體匯率選擇合適的幣種,歐元或美元都是不錯的選擇。如果選擇激進的投資方式,那么可以增加股票投資。但是股票投資的風險很大。假如國家繼續保持較高的貸款和財政開支,通貨膨脹以后,樓市以及股價均會上升,中央會壓制樓市多余的資金進入股市。這個情況下,投資股票的的收益率會非常驚人。但是假如國家為了壓制通脹而采取了緊縮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會對股市產生不利的影響,這種情況下,投資股市可能損失慘重。
對于沒有自住房的家庭來說,可以考慮買一套房子作為房產投資。戶型最好選擇比較小的,首付盡可能少,貸款竟可能多貸,貸款期限盡量長。家庭中留有相對豐裕的資金。例如兩套房子中,一套的價值是100元,另一套價值為200萬元,那么,盡量選擇價格100萬。假設家庭和個人的可支配資金為40萬元,可以拿出其中的20萬元來支付首付20萬即可,而不要把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資金用來繳納首付款,剩下的房款全部向銀行貸款貸款,并且盡可能選擇較長的貸款期限。比如說能貸款30年,決不貸款20年。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還款。第一種情況,經濟面臨嚴重的通貨緊縮,銀行利率會迅速上升。在這種情況下,提前還款是合理的還款方式。第二種情況,經濟嚴重的通貨膨脹,如果收入的上漲速度沒有跟上通脹的速度(實際上大多數人工資上漲速度都跟不上通脹的速度),那么當時購房支付首付后,剩下的20萬可支配資金就能夠用于補貼生活,以防萬一。另一方面手中的這一部分機動資金,還可以伺機收購便宜的資產。如果人民幣下跌,這部分資金立刻用于購買美元或者歐元等合適的外匯資產。
從理財的角度來說,手中持有流動資金是非常重要的。從上面的購房決策來看,盡管向銀行多貸款,會增加利息的負擔。但是,作為靈活機動資金的這20萬,想用同樣的代價是無法從銀行獲得的。換一個角度來看,購買較大的住房,除了支付更多的貨幣及成本,從而造成家庭或個人資金鏈緊張之外,未來還會有一個很大的隱患,就可能會出臺的物業稅。當物價上漲,而工資水平保持不變,利率上升,加上物業稅,購買大房子的家庭必然會面臨沉重的財政壓力。
3通脹下家庭投資理財的基本原則
第一,保留靈活機動資金。面臨通貨膨脹時,家庭的收入水平可能趕不上通脹速度,這個時候,手邊留有機動資金,就能補貼生活,備不時之需。或者相機而動,選擇合適的投資機會。
剛開始的時候,西蒙斯的投資方法和許多人類似:通過對宏觀基本面的分析來判斷外匯和商品的價格走勢,然后進行相應的買賣。但是投資開始還沒過兩年,西蒙斯就決定完全離開校園,全職進行投資活動。1978年,他離開石溪大學,成了專業投資人。他成立了一個叫林姆若伊的基金,專門從事各種投資,其中主要是外匯交易,但是也包括投資各種小公司的現在統稱創投基金的投資活動。10年間,林姆若伊基金的投資回報是25倍,相當于每年增長38%左右,這和后來西蒙斯管理的大獎章基金的回報差不多。那時候西蒙斯還是花很多時間來關注宏觀經濟事件,比如美聯儲什么時候加息啦、加息之后美國債券的長期利率和短期利率都分別會有什么變化啦之類的東西。他當年的投資方法是判斷型的,直到10年以后的1988年,大獎章基金鳴鑼開張,西蒙斯的投資方法才完全轉型,從判斷型轉到量化型。
這里我們要岔開話題,說說投資方法都有哪些類型。其實分起來也很容易,按照投資決策的方式,可以分成判斷型和量化型兩類。判斷型投資者根據各種信息以及個人過去的經驗來確定買賣什么、買賣多少、什么價位執行、交易如何退場(止損、止盈)等,這里面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正是西蒙斯在紐約的鄰居索羅斯。股神巴菲特也應該算是判斷型的投資者。
投資行業一般把量化型的投資稱做“黑箱”。簡單來說,量化投資者不依靠大腦的判斷,而是靠數學公式來投資。比如:量化投資者把最新的市場及其他相關信息輸入到他的秘密公式里,公式得出的結果說買中石化,量化投資者就出去買中石化。過了一段時間,一天或者個把月,也可能是幾秒之后,量化投資者又把最新的信息輸入他的秘密公式,公式的結果說賣中石化,量化投資者就賣了。量化投資者和判斷型投資者的最主要的區別在于,不用判斷,而是完全依照公式。公式的好處是它的一致性:同樣的信息輸入同樣的公式,得出的結果是一樣的,跟輸入的人是誰沒有關系。西蒙斯正是量化型投資者的代表。量化型的投資方法還很年輕,它的發展壯大也不過是最近30年的事情。
投資方法還可以根據投資決策所憑借的信息類別來分,分成基本面型和技術型兩類。基本面型的投資方法按照宏觀經濟或者公司盈利的各類指標來進行投資決策,而技術型的投資方法則一般是按照過去的價格走勢來判斷的。也有許多投資方法既不靠基本面,也不靠過去的價格走勢,為了定義的嚴謹,我們把任何使用非宏觀經濟指標和公司營運指標來分析投資的方法都歸入技術型投資之中。
據2007年的統計,全球70%的錢都是憑借基本面型的投資方法來操作的,30年之前,這個比率應該超過90%。技術型、量化型的投資雖說可以溯源到20世紀初,但是它們的發展和壯大是近30多年的事情,尤其是使用數學工具和電腦的量化投資方法。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很多投資行業受到影響,但是量化投資(包括指數投資)仍然是基金管理里面增長最快的一個部類。
綜合上面兩組分類方法,投資方法可以細分為基本面判斷法、基本面量化法、技術判斷法和技術量化法。索羅斯和巴菲特都應該屬于基本面判斷法,從目前了解的信息來判斷西蒙斯屬于技術量化法。技術判斷法的追隨者很多,它有另外一個名字:技術分析法,或者圖線法。人們對技術分析這個行當的態度其實也類似于對金庸小說的態度:有人說好得不得了,有人則不屑一顧,認為這和占星術沒什么不同。其實這類投資方法和西蒙斯的大獎章基金有很多相似之處,西蒙斯的林姆若伊基金在1978~1988年之間的投資方法很大程度上都可以歸于技術判斷方法,后來的大獎章基金也可以說繼續走技術型投資的道路。
關鍵詞:外匯儲備;走出去;外儲內用;資產負債率;注資
一、目前我國的外匯儲備及其應用
截至2009年末,中國國家外匯儲備余額為23992億美元,同比增長23.28%。2009年,全年國家外匯儲備共增加4531億美元,其中第四季度新增1266億美元,前三季的增量分別為77億美元、1779億美元和1510億美元。中國目前持有的外匯儲備位居世界第一,已占全球外匯儲備總量的1/3,相當于七國集團外儲總量的1.93倍。我國龐大的外匯儲備保障了我國的進出口外匯需求和金融安全,但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挑戰,包括外匯儲備的保值增值、投資渠道與方向、購買外匯儲備所投放的人民幣與通貨膨脹的關系等等。
中國的外匯儲備主要由人民銀行的外匯管理局(外管局)和中國投資公司(中投)兩家機構在管理。外管局是管理我國外匯儲備的主要機構,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而中投是在2007年9月由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的方式籌集15500億元人民幣從人民銀行購買外匯儲備2000億美元后注資成立的國有投資公司,此前頻頻利用外匯儲備注資國有金融機構的中央匯金公司也劃入中投旗下。中投的職能是基于經濟和財務目的,在全球范圍內對股權、固定收益以及多種形式的另類資產進行投資。從目前看,外管局管理的外匯儲備主要投資方向是美國國債、高評級金融債券和股票、少量基金金融機構和產業機構股權投資等。例如,美國財政部2010年3月15日公布,1月末中國持有美國國債余額8890億美元。而中投管理的外匯儲備主要投資方向是金融機構和產業機構的股權投資。例如,30億美元參股美國黑石投資公司,50億美元參股美國摩根士丹利,利用旗下SPV公司投資哈薩克石油企業的股份等等。
從我國的外匯儲備投資方向上看,過分集中在美元資產上。這直接帶來的問題就是我國的外匯儲備對美元的穩定性依賴較大,同時資產收益比較低。以近期美國國債利率為例,2年期國債收益率報1.051%;10年期收益率報3.855%;30年期國債收益率報4.747%,而長期國債在扣除通貨膨脹的因素后其收益也大大低于名義收益率。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2009年度觀察家年會上披露:我國的外匯儲備購買美國國債只有零點幾的年回報,回報率較低。而美元的貶值更是我國的外匯儲備“不可承受之重”,以外匯儲備中有60%的美元資產估算,美元每1%的貶值就會帶來近千億人民幣的損失。由于我國是美元資產的最大外國持有者,事實上處于一種“被美元綁架”的地位,所以在2009年,美國的弱美元政策引起了溫總理的極大擔心,提出美國應保障中國持有的美元資產安全。而進一步的問題則是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大舉借債給美國這樣的富國是否明智?我國的外匯儲備投資是否符合我國的戰略利益?如何使我國的外匯投資盡量減少美元貶值和通貨膨脹的侵蝕?
二、“走出去”戰略與中央國有企業增資的需求
近年來,我國提出了“走出去”戰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海外投資。在近年來原材料和資源類產品價格的上漲以及我國對外經濟依存度的不斷加大的大環境下,去海外進行資源類投資和采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明顯符合國家戰略利益。從投資的專業性、成功率和實際控制運營效果來看,合適的海外投資主體應該是對應行業的產業企業。而從我國的實際國情來看,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國有企業因其實力、人才、海外業務經驗等優勢更適合充當“走出去”的主力,近年來央企頻頻海外大筆投資和收購的案例也證明了這一點。
但由于多種原因,目前相當一批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資產負債率較高。據國資委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1-11月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同比上升的達65家,負債增長高于資產增長的達69家,有44家資產負債率高于75%。電力行業和鋼鐵領域資產負債率普遍很高。電力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60%-70%,五大集團中已有三家超過了80%。走出去的企業中以中國中冶為例,這個在2008年底由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寶鋼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的我國最大的工程建設綜合企業集團,由于頻頻在全球多個礦產項目進行大手筆投資,資產負債率一直居高不下,為此不得不發放高額企業債并吸引戰略投資者以緩解資金壓力。中國中冶的負債率高達94%,且旗下公司的大量承包工程和海外礦產資源收購項目都急需資金。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國中冶的總資產1869億元,負債合計1759億元,對應每股凈資產為0.3元。而中國中鐵、中國鐵建兩家公司發行前每股凈資產分別為0.65元和0.62元,中國建筑的每股凈資產為0.71元,均低于1元凈資產。而這些高負債企業多數也具有大量的海外業務。
高負債使得企業過分依賴銀行貸款和稀釋股權再融資,加大了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降低了其在資本市場中的價值,同時也阻礙了企業的正常經營和部分有價值海外投資項目的順利進展。因此,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高負債國有企業注資是必要的。例如,2009年初,國資委對南方航空、東方航空進行注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其中對南方航空注資30億元,使其資產負債率由此前的83.26%降低到80.66%;而對東方航空注資70億元,使其資產負債率由此前的98.49%下降了8.36個百分點。目前國資委對所轄企業的增資資金來源主要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資金,2009年國資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為873.6億元人民幣,其中,有600億用于電信重組改革。而根據財政部25日公布的《關于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說明》,2010年預計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合計421億元,同時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440億元,其中向新設企業注入國有資本52.5億元、對實施聯合重組的中央企業補充國有資本130.5億元。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國資委能動用的資金和央企的注資需求還有較大的差距。
三、外匯儲備注資國企的思考
目前我國的外匯儲備投資方向較為集中,而且作為投資主體的外管局或中司都并非產業機構,所投資產品側重于金融產品和公司股權,況且即便是收購了公司股權也會因為缺乏管理經營能力而喪失實際控制力。因此這種單純的財務投資并不能切實保障和擴大我國的戰略利益,而且還會因為高度集中在金融和股權領域而容易受到國際金融市場的連鎖性沖擊,一旦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就會造成投資回旋余地狹小甚至連保本都很困難。所以,積極利用我國的外匯儲備進行符合國家戰略的多元化投資勢在必行,而利用外匯儲備注資有國際采購或海外投資業務的國有企業就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具體操作辦法可以是由中央政府機構(國資委或人民銀行)再成立一家類似匯金的公司(匯金2號),由這家公司充當投資平臺,從央企或大型國企的海外投資計劃中篩選合適的項目,在央企或大型國企負債率較高或實力不足的情況下直接將外匯儲備作為資本金注入從而獲得股權,而該筆外匯形式注入的資本金必須定向投入到海外投資項目中去,不允許在國內結匯。操作流程可以是由匯金2號公司成立項目審核小組來篩選國企的海外投資項目,國資委可以推薦,符合國家戰略利益、具有經濟效益且通過審核的項目就可以投資。接受投資的企業通過定向募集資金協議和修改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對匯金2號入股資金的優先保全、發行優先股或原價回購承諾來為匯金2號投資資金增加信用保障。匯金2號不會投資項目所需的全部資金,該國企必須也配比相應資金以降低投資風險,一旦項目出現損失將優先以該國企的配比資金進行彌虧,而且項目虧損達到一定程度時匯金2號將可以選擇行使權利要求該國企原價回購所投資金。匯金2號不干預參股企業的日常經營,甚至有些情況下可以委托國資委或大股東代行除收益外的其他股東權利。匯金2號在合適的時候(例如上市、重組)可以轉讓出售或者劃撥所持企業的股份,從而完成投資退出的全過程。
這樣操作的好處是:一是促進國家戰略利益。國家外匯儲備注資可以促進幫助國有企業“走出去”爭取符合國家戰略利益的海外項目,而且通過注資的國企進行海外采購和投資,既回避了財富基金直接投資的敏感,還因為接受注資國企的專業性加強了對項目的控制和利用,從而增大了爭取海外項目的成功率及促進了國家戰略利益。二是外匯儲備投資的安全和效益。外匯儲備多元化投資于諸如能源、原材料、礦山、港口經營、加工制造、高新技術等各個產業領域,多樣化的投資有效的分散了風險和擴大了獲益的機率,而且就算單個投資項目失敗了匯金2號手里還持有相關國企的優先股權、回購承諾和溢價轉讓的機會,所以該種形式外匯儲備投資的安全等級較高,收益也應該超過單純的美國國債利率。三是增加國企實力和資本市場價值。依據優質的海外項目對高負債國有企業增加資本金就意味著降低其資金壓力、收購優良資產、杠桿提升其在資本市場上的價值和融資能力、提高其實力和信用等級、增加上市溢價。在這個方面,中央匯金公司注資幾大銀行金融機構已經有了成功的先例,雖然性質和業務領域不完全一樣,但是也可以作為借鑒。四是外儲內用,海外投資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外匯儲備最終投向海外而沒有因注資國企在國內二次投放基礎貨幣,所以此種外儲內用會減少對通脹的壓力,而且也緩解了“窮國借錢給富國搞發展”的困境。目前國內的投資機會在減少,外貿環境日趨緊張,海外投資可以起到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緩和國際環境、增加轉口貿易、增加勞務輸出和勞動力就業、保障國內資源供應、引進高新技術等功效。
鑒于以上所述,考慮到目前外匯儲備投資有待進一步完善和目前國有企業“走出去”的目標及高負債的現狀,我國應盡快開展多元化利用外匯儲備的進一步研究,積極通過外匯投資新平臺和眾多符合條件的國企提高外匯儲備使用效率,爭取擴大“外儲內用”增加國家戰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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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匯理財產品?
銀行的外匯理財產品是專門為個人投資者推出的投資品種。該產品的銷售對象為普通外幣存款大眾,多為保本型產品。投資方式與普通儲蓄存款相似,不同的是投資者需要與銀行簽訂格式化合同,約定投資幣種、投資方式、最高投資期限、收益率、可贖回條款以及其他附加條款,一般為可終止型產品。該產品的實質是投資者投資衍生產品市場從而獲得高于普通外幣儲蓄存款的收益。
1.中國銀行:“匯聚寶”系列
中國銀行是最早開展外匯理財業務的銀行,在產品種類上和投資經驗上有著很大的優勢。下面以匯聚寶0806J-澳視群雄之五谷豐登為例,本產品屬于保本浮動收益型,投資期限為1年,認購起點金額不得低于8000澳元(合計人民幣約5萬元),以大米、白糖、大豆期貨價格為掛鉤指標。根據所有掛鉤指標到期平均表現,收益率保底在4%,絕對收益率封頂在18%。
優點:相對來說收益較高。
缺點:產品投資款起點較高,產品到期日之前,投資者不具有主動申請該產品贖回權利。
2.農業銀行:“匯利豐”系列
“匯利豐”個人外匯結構性存款業務是農業銀行在個人普通存款的基礎上,通過與匯率、利率、商品價格、股票指數或信用體的信用狀況等掛鉤,從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較高收益的產品。農行推出的美元6個月利率固定型“匯利豐”產品,最短期限為3個月,最長為6個月,客戶在第三個月末有提前終止權。選擇提前終止,則理財期限為3個月,享受收益率2.15%;如客戶選擇持有到期,則理財期限為6個月,收益率達2.30%。該產品本金安全,在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銀行將返還100%本金和當期收益,起始投資金額為1000美元(合計人民幣約7000元左右)。
優點:該產品具有期限短、起點低的特點,辦理方便,適合投資人做短期投資。
缺點:收益較低。
3.建設銀行:“匯得盈”系列
“匯得盈”是建設銀行系列個人外匯理財產品的品牌名稱,是外匯匯率或利率期權與外匯存款相結合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以“匯得盈”2008年第08期外幣理財產品――6個月歐元為例,對這一系列外匯理財產品做一說明。該產品屬于保本浮動收益結構型,本金及收益幣種均為歐元,投資起始金額5000歐元(合計人民幣約5.3萬元左右)。中國建設銀行提供保本承諾,產品保本率為100%,預期收益率為5.2%。
優點:該產品風險極低,銀行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而且提供本金保護且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極低,非常適合保守型短期投資者。
缺點:投資款的起點較高。
小貼士
外匯理財產品作為一種投資,當然也有一定的風險,比如說把這些錢存在銀行中肯定是能享受固定的利率,而外匯理財產品卻有零收益的可能性。購買外匯理財產品投資者要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各國間的匯率是在不斷變化的,即使是投資專家也不能永遠確保自己的策略一定不會失誤,所以投資者投資之前也要做好面對風險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