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4 0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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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綠色首都發展
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作為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的橋梁,綠色金融不僅能夠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也已成為金融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根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金融業發展規劃》(簡稱《規劃》),對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提到“加快構建基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上市公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在內的綠色金融體系,打造綠色金融創新中心,成為首都金融發展的重要支撐。”
對于北京市發展綠色金融,從金融行業看來,具備天然的優勢和機遇。首先,作為首都,我國的綠色發展、綠色產業和綠色金融的相關政策都在這里制定,擁有其他城市無可比擬的優勢。其次,北京聚集了大量金融機構的總部,對于這些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頂層設計、管理體系、資源配置、能力建設等方面都發揮著戰略制定和推動的作用。第三,創新是綠色金融持續發展和保持生命力的源泉,北京作為全國的創新中心,在制度創新、金融創新、科技創新等維度,都有良好的基礎設施與生態系統,各種資源、人才、觀點在這里集聚和催化,成為北京發展綠色金融的獨特優勢。
“在發展定位上,我認為北京在綠色金融上應當成為頂層設計的參與者、金融資源的提供者、綠色發展的示范者、創新模式的探索者、國際合作的引領者。” 興業銀行環境金融部市場開發處處長陳亞芹表示,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下,北京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對于全國甚至全世界都是重要的推動和引領,打造宜居城市也成為北京市發展綠色金融的終極目標。近年來,北京市采取了天然氣供暖、禁止散燒煤、建筑綠色改造、嚴控工業污染、推廣清潔出行等各種手段,在推動這些政策和規劃的過程中,綠色金融在其中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關于構建首都綠色金融的具體措施,《規劃》中提到,支持在京銀行機構成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分支行,開辟綠色信貸審批專項通道。支持金融機構和民營資本發起組建綠色銀行,通過投貸聯動、股債結合等方式支持綠色項目。建立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加大對綠色項目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與在京非金融企業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進一步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以及設立北京市綠色發展基金等
陳亞芹表示,2016年8月底,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落實其中的重點舉措將能有力保障北京實現《規劃》中關于綠色金融的發展目標。此外,作為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設施”和“生態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環保信息共享、資源融通、法規完善、產學研結合等也都能為各項目標的順利完成提供支撐。
提供G色創新動力
如今綠色產業基金、綠色PPP、綠色債券、綠色資產證券化等綠色金融產品不斷涌現,不僅與綠色金融政策制定者的大力推行密不可分,同時也是市場各方主體,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創新成果。
目前我國銀行業的綠色金融正處在全面快速發展的階段,眾多銀行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通過債券承銷等直接融資方式開展節能環保、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融資。銀行貸款結構調整出現綠色化趨勢,綠色信貸規模增速高于銀行業同期公司貸款增速。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國內主要銀行機構的綠色信貸余額達到了7.3萬余元,占各項貸款的9%,今年以來,這一比例還在持續提升。與此同時,這些綠色金融項目和服務貸款的不良率僅為0.41%,低于全國銀行業平均不良貸款率。
隨著環保產業和市場的不斷放開,新的業態與商業模式也層出不窮,這對綠色金融產品與銀行體制機制的創新與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云集了眾多銀行總部,它們對于綠色金融產品的探索創新與研究成果,對整個金融業發展綠色金融都有積極的引領作用。
據了解,在前期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很多國內銀行已將發展綠色金融融入自身的戰略布局、信貸政策與制度、管理流程、產品與服務創新、能力建設等各個環節中,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綠色金融發展長效機制。
興業銀行自2006在國內推出首個能效融資產品開始,10年來在綠色金融領域創造了多項業內第一,如首推碳金融綜合服務、首發低碳信用卡、落地首筆排污權抵押貸款、首筆碳資產質押貸款、首家推出水資源利用和保護綜合解決方案等等。
在綠色金融的研究方面,2016年5月,由中國工商銀行承擔的《環境因素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影響的壓力測試研究》成果正式。這項研究不僅填補了國內銀行業在環境風險量化和傳導機制研究領域的空白,而且對全球銀行業開展綠色金融及環境風險量化研究具有指導作用。
關鍵詞:低碳經濟北京;綠色金融;發展趨勢
目前,多數金融行業在發展的時候,沒有全面了解低碳經濟背景,經常出現阻礙國家經濟建設的問題,無法提升環境保護效率,這對國家造成了較為不利的影響,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對此類問題加以重視。
1低碳經濟下國家綠色金融發展重要性
低碳經濟主要就是利用新能源、技術、金融機制等進行創新,使金融活動中所消耗的能源降至最低。在金融行業明確此類定義之后,相關管理人員就要對國家低碳經濟下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加以了解,可以看出:自從1997年開始,國外就將低碳經濟中的氣候變化情況作為重點考察內容之一,并且納入了金融行業發展責任中,推行了自然災害證券,使得環境保護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直到2002年,國外還在對金融產品進行創新,并且將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作為核心工作。在2007年的時候,已經成功地研究出新的金融機制,并且此類結構可以全面地實施碳排放交易工作,進而制定完善的體系[1]。在實際研究過程中,國家必須要借鑒國外的低碳經濟實例實施研究工作,在研究過程中可以發現,低碳經濟下的綠色金融產業,能夠有效降低國家的發展壓力,促進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效率的提升。同時,低碳經濟下的綠色金融產業的發展,有利于國家對各類矛盾進行緩解,例如:高污染與低經濟效益之間的矛盾、經濟發展與耗能之間的矛盾等。另外,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能夠幫助國家對消費形式進行調整,進而提升國家發展效率。由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在低碳經濟背景之下,國家金融行業綠色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相關管理人員與國家有關部門必須加此類問題重視起來,為其發展奠定良好基礎[2]。
2綠色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家在實際發展過程中,與其他國家相比較,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存在較多問題,影響著國家金融行業以及環境保護的進步,對其造成了較為不利的影響。具體問題分為以下幾點。首先,國家在低碳融資方面,無法得到金融行業的認可,無法促進金融行業的進步,對國家發展造成較為不利的影響。其次,國內低碳服務方面存在較多不足之處,無法有效提升服務質量,導致出現較多影響金融行業發展的問題。最后,國家各個地區的政府部門并沒有制定相關政策,并且綠色金融產品普及、宣傳力度不夠。同時,政府對綠色金融產品的扶持力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綠色金融行業的長遠發展[3]。
3基于低碳經濟下國家綠色金融發展策略
為了能夠更好地解決國家經濟體系建設與環境保護之間出現的矛盾,必須要響應國家提出的綠色發展號召,保證能夠更好地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進金融行業的進步。在此過程中,相關管理人員要對上述問題加以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進而制定完善的綠色金融發展策略。(1)對于綠色金融內部環境情況而言,其他發達國家比我國的低碳綠色金融發展要提早很多年,由此可見,我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正處于初步階段,需要不斷地創新與學習,借鑒其他國家的優秀經驗,保證能夠在低碳經濟背景之下,更好地提升綠色金融發展效率[4]。①綠色金融的創新發展。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重視綠色金融的創新發展,不僅要響應國家號召,還要積極研究綠色金融行業創新方式,研發污水治理的技術設備,不斷促進企業調轉生產的發展,使金融企業能夠向著保護生態環境、循環經濟生產、低碳、高效的方向發展,進而提升綠色制造的轉型效率[5]。②綠色金融創新管理機制。低碳經濟背景之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需要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制定完善的管理機制,使企業在綠色金融創新的情況下養成較為良好的自律性特點。同時,對于管理制度而言,要對其進行綠色優化配置,適當地減少企業經營活動,進而降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同時,要對銀行信貸進行綠色化創新,完善管理機制,摒棄傳統的不良習慣,科學、合理地認定綠色貸款申請,避免因為管理機制過于簡單出現綠色金融創新漏洞[6]。③樹立責任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由于我國低碳經濟背景下的綠色金融行業發展較晚,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風險,主要因為其缺乏良好的責任感,不能有效提升金融行業的發展效率,并且影響綠色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相關管理人員要樹立責任意識、完善風險控制體系,保證可以有效提升綠色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將危害問題加以解決。(2)對于外部環境而言,政府要重視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加大扶持力度,不僅要在政策上進行支持,還要出臺一些保護措施,以便于能夠打破金融行業的傳統模式,在創新金融行業的過程中,避免受到經營風險的阻礙。①建立完善制度。管理人員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金融創新經驗,不斷地對我國傳統綠色金融管理制度進行更改,同時,還要對金融保險、金融信貸、金融銀行等加以聯系,使三者之間相互合作,努力將綠色保險、信貸以及證券推行在市場中,同時,還要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保證各個企業之間可以有效交流與溝通,這樣,才能保證金融行業更好地發展。②創新管理控制制度。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國家綠色金融行業要想更好地發展,就要積極引進綠色金融觀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例如:綠色車險、綠色旅游險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更好地完善國家金融產品功能。根據具體情況的分析而言,國家應該出臺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證能夠利用管理控制制度,激勵金融企業創新綠色產品,促進國家低碳經濟背景下金融產品的發展。③風險控制體系。為了能夠更好地促進國家金融行業向著綠色化的方向發展,相關管理人員要制定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保證不會出現影響國家綠色金融行業發展的問題。同時,國家還要頒布一些法律法規,然后根據金融企業的發展需求對其進行完善。對于金融行業的責任保障,必須要推行綠色化發展,以期達到預定的效果。④社會效益性研究。國家在對金融企業進行綠色化規范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起為社會帶來的經濟效益,科學、合理地分析社會效益,并且能夠使低碳環保行業能夠得到更好的風險控制,進而提升社會效益,促進低耗能的穩定發展。
4結語
在國家實際發展過程中,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重視低碳經濟背景之下,金融產品的創新與發展,使其符合綠色化要求,減少國家出現的經濟損失,為其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作者:畢偉樂 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參考文獻:
[1]鄒兆儀.低碳經濟背景下我國碳金融發展的路徑研究[D].河北經貿大學,2012.
[2]胡曉娟.碳金融發展的思考——商業銀行在低碳經濟中的作用[J].東方企業文化,2013(13):191-191.
[3]劉之鶴.低碳經濟框架下我國金融創新研究[D].吉林財經大學,2011.
[4]張永芳.“十二五”經濟轉型背景下我國碳金融發展策略研究[J].商業時代,2012(15):58-59.
關鍵詞:低碳經濟北京 綠色金融 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F2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6)08(a)-0074-02
目前,多數金融行業在發展的時候,沒有全面了解低碳經濟背景,經常出現阻礙國家經濟建設的問題,無法提升環境保護效率,這對國家造成了較為不利的影響,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對此類問題加以重視。
1 低碳經濟下國家綠色金融發展重要性
低碳經濟主要就是利用新能源、技術、金融機制等進行創新,使金融活動中所消耗的能源降至最低。在金融行業明確此類定義之后,相關管理人員就要對國家低碳經濟下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加以了解,可以看出:自從1997年開始,國外就將低碳經濟中的氣候變化情況作為重點考察內容之一,并且納入了金融行業發展責任中,推行了自然災害證券,使得環境保護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直到2002年,國外還在對金融產品進行創新,并且將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作為核心工作。在2007年的時候,已經成功地研究出新的金融機制,并且此類結構可以全面地實施碳排放交易工作,進而制定完善的體系[1]。
在實際研究過程中,國家必須要借鑒國外的低碳經濟實例實施研究工作,在研究過程中可以發現,低碳經濟下的綠色金融產業,能夠有效降低國家的發展壓力,促進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效率的提升。同時,低碳經濟下的綠色金融產業的發展,有利于國家對各類矛盾進行緩解,例如:高污染與低經濟效益之間的矛盾、經濟發展與耗能之間的矛盾等。另外,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能夠幫助國家對消費形式進行調整,進而提升國家發展效率。由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在低碳經濟背景之下,國家金融行業綠色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相關管理人員與國家有關部門必須加此類問題重視起來,為其發展奠定良好基礎[2]。
2 綠色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家在實際發展過程中,與其他國家相比較,低碳經濟下綠色金融發展存在較多問題,影響著國家金融行業以及環境保護的進步,對其造成了較為不利的影響。具體問題分為以下幾點。
首先,國家在低碳融資方面,無法得到金融行業的認可,無法促進金融行業的進步,對國家發展造成較為不利的影響。其次,國內低碳服務方面存在較多不足之處,無法有效提升服務質量,導致出現較多影響金融行業發展的問題。最后,國家各個地區的政府部門并沒有制定相關政策,并且綠色金融產品普及、宣傳力度不夠。同時,政府對綠色金融產品的扶持力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綠色金融行業的長遠發展[3]。
3 基于低碳經濟下國家綠色金融發展策略
為了能夠更好地解決國家經濟體系建設與環境保護之間出現的矛盾,必須要響應國家提出的綠色發展號召,保證能夠更好地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進金融行業的進步。在此過程中,相關管理人員要對上述問題加以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進而制定完善的綠色金融發展策略。
(1)對于綠色金融內部環境情況而言,其他發達國家比我國的低碳綠色金融發展要提早很多年,由此可見,我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正處于初步階段,需要不斷地創新與學習,借鑒其他國家的優秀經驗,保證能夠在低碳經濟背景之下,更好地提升綠色金融發展效率[4]。
①綠色金融的創新發展。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重視綠色金融的創新發展,不僅要響應國家號召,還要積極研究綠色金融行業創新方式,研發污水治理的技術設備,不斷促進企業調轉生產的發展,使金融企業能夠向著保護生態環境、循環經濟生產、低碳、高效的方向發展,進而提升綠色制造的轉型效率[5]。
②綠色金融創新管理機制。低碳經濟背景之下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需要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制定完善的管理機制,使企業在綠色金融創新的情況下養成較為良好的自律性特點。同時,對于管理制度而言,要對其進行綠色優化配置,適當地減少企業經營活動,進而降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同時,要對銀行信貸進行綠色化創新,完善管理機制,摒棄傳統的不良習慣,科學、合理地認定綠色貸款申請,避免因為管理機制過于簡單出現綠色金融創新漏洞[6]。
③樹立責任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由于我國低碳經濟背景下的綠色金融行業發展較晚,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風險,主要因為其缺乏良好的責任感,不能有效提升金融行業的發展效率,并且影響綠色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相關管理人員要樹立責任意識、完善風險控制體系,保證可以有效提升綠色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將危害問題加以解決。
(2)對于外部環境而言,政府要重視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加大扶持力度,不僅要在政策上進行支持,還要出臺一些保護措施,以便于能夠打破金融行業的傳統模式,在創新金融行業的過程中,避免受到經營風險的阻礙。
①建立完善制度。管理人員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金融創新經驗,不斷地對我國傳統綠色金融管理制度進行更改,同時,還要對金融保險、金融信貸、金融銀行等加以聯系,使三者之間相互合作,努力將綠色保險、信貸以及證券推行在市場中,同時,還要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保證各個企業之間可以有效交流與溝通,這樣,才能保證金融行業更好地發展。
②創新管理控制制度。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國家綠色金融行業要想更好地發展,就要積極引進綠色金融觀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例如:綠色車險、綠色旅游險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更好地完善國家金融產品功能。根據具體情況的分析而言,國家應該出臺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證能夠利用管理控制制度,激勵金融企業創新綠色產品,促進國家低碳經濟背景下金融產品的發展。
③風險控制體系。為了能夠更好地促進國家金融行業向著綠色化的方向發展,相關管理人員要制定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保證不會出現影響國家綠色金融行業發展的問題。同時,國家還要頒布一些法律法規,然后根據金融企業的發展需求對其進行完善。對于金融行業的責任保障,必須要推行綠色化發展,以期達到預定的效果。
④社會效益性研究。國家在對金融企業進行綠色化規范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起為社會帶來的經濟效益,科學、合理地分析社會效益,并且能夠使低碳環保行業能夠得到更好的風險控制,進而提升社會效益,促進低耗能的穩定發展。
4 結語
在國家實際發展過程中,綠色金融行業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重視低碳經濟背景之下,金融產品的創新與發展,使其符合綠色化要求,減少國家出現的經濟損失,為其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1] 鄒兆儀.低碳經濟背景下我國碳金融發展的路徑研究[D].河北經貿大學,2012.
[2] 胡曉娟.碳金融發展的思考――商業銀行在低碳經濟中的作用[J].東方企業文化,2013(13):191-191.
[3] 劉之鶴.低碳經濟框架下我國金融創新研究[D].吉林財經大學,2011.
[4] 張永芳.“十二五”經濟轉型背景下我國碳金融發展策略研究[J].商業時代,2012(15):58-59.
關鍵詞:綠色經濟發展財稅金融意義背景
1綠色經濟的內涵分析
綠色經濟最早從環境經濟學角度提出的,源于英國環境經濟學家皮爾斯與1989年出版的《綠色經濟藍圖》一書。綠色經濟這一概念在全球范圍內都是有影響力的。我國的綠色經濟按照我國的國情發展綠色經濟,將綠色經濟納入到國家的社會主義規劃中。綠色經濟主要是將環境、資源納入到生產中,主要把自然資源的價值與經濟價值形成產業鏈,最終達到和諧統一。綠色經濟是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主要是協調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維護人類的生存,為子孫后代留有生活資源。綠色經濟主要是對傳統工業經濟的一種不完全否定,其實縱觀整個經濟發展狀況來說,綠色經濟是有一定歷史發展背景的,同時也是21世紀世界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會引導未來經濟的一種管理模式。對我國經濟發展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國內,不管是任何企業都應該符合時展的腳步,重視綠色經濟的發展。
2綠色經濟發展的必要性
2.1能夠提高人們對自然資源的重視
綠色經濟的發展主要是保證自然環境,自然資源與經濟發展處于和諧的關系,對環境資源采取的有效措施進行保護,合理的使用,盡可能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損害,同時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基礎,發展國家的經濟。現階段,信息時代各種消息傳播的速度之快,我們在各大網站上都能夠發現人們越來越關注環保問題,更多的人加入到環保工作中。由此可見,人們對環保的重視,不管是日常生活中,還是企業發展中,有意識地重視環保問題,這對于綠色經濟發展來說是一件好事情。
2.2倡導綠色經濟是為了子孫后代的利益
地球的資源是有限的,被人類使用完很多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就算是有可再生的資源也需要經歷千萬年的歷史才能形成,但是我們的子孫等不了,所以國家針對經濟發展的形式,也為子孫后代著想,倡導綠色經濟。短時間內因為綠色經濟的提出給企業、個體以及很多人帶來短期經濟利益的影響,但是就從長期的發展來看,節約能源如果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主要意識,那么人人獻出一分力,世界將擁有美好的明天,保護生態環境,提高了自然資源的利用率,平衡了當代人與后代人的利益,給我們的子孫后代留有更多的光明。
2.3有利于倡導產業經濟的發展,優化市場的競爭環境
綠色經濟政策的提出,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財稅金融政策鼓勵大家在經濟發展中向著綠色經濟發展,這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生產方式,能夠減少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雖然企業在生產中增加了短期的綠色成本,但是省去了一大筆處理污染的費用,這么一平衡,企業也是走可持續的道路。能夠提高生產者的環境保護意識,引導消費者綠色消費,轉變了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引導工業企業向著綠色生產的方向發展,整體上優化了市場的環境。
3綠色經濟發展中財稅金融政策支持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綠色經濟概念最早在國家上提出已經有30年的時間了,隨著我國經濟的改革開放,以至于我國現在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主體,我國也開始重視綠色經濟,并且對綠色經濟的發展也進行過很多的嘗試,但是因為綠色經濟與傳統經濟之間存在著很多矛盾點,而且綠色經濟的倡導對于很多企業單位來說,短期內是看不到經濟利益的,所以在國內全面推行綠色經濟還是存在很大的難度。同時我國雖然已經在重大國家會議上提出綠色經濟政策,但是相關的法律條文還不完善,尤其是財稅金融政策不健全,國家法律政策的缺失影響綠色經濟的發展,因此就缺少了約束力和法律依據,同時也阻礙了財稅金融政策方面對綠色經濟的作用。
3.2金融信貸等政策對綠色經濟發展支持力不足
綠色經濟體制下,應該倡導綠色信貸,但是綠色信貸的標準高,綠色信貸應該是綜合性的。但是現階段在綠色經濟中像金融信貸政策缺少的內容就很多,主要是具體的綠色信貸申請要求不全面,缺少對風險的評估機制,國家金融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所以銀行在進行信貸管理的時候,不能對企業的綠色經濟作出準確的判斷,為此銀行就會選擇減少綠色信貸的支持,降低了綠色信貸的操作,增加了企業資金周轉的問題,這種財政政策不利于企業推行可持續的綠色經濟,降低工作動力。
3.3綠色經濟的發展周期長,對綠色經濟認識片面
發展綠色經濟產業,從原材料的選擇、生產環節到加工、銷售等環節,事無巨細的都應該重視環保。所以需要更換現有的基本設備,而且投資巨大,同時更換綠色經濟的周期時間長,看到利潤的時間也就長。因為時間的問題,導致很多人不愿意選擇發展綠色經濟,尤其是現在經濟發展速度這么快,他們怕一經發展綠色經濟,很容易被市場淘汰,他們這種思想是片面的,沒有認識到綠色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只是以短期利益為主。周期長,需要大量的資金,但是財稅金融政策,尤其是銀行信貸一定會選擇那種見效快的傳統產業進行貸款等業務,對于投資人來說,也會選擇投資收益快的項目,面對這種情況,企業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問題等,這都不利于綠色經濟政策的推行。
3.4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缺少綠色經濟配套扶持財務政策
我國政府一直鼓勵企業進行投資多元化,主要是企業能夠擴展自己的經營規模,實現收益最大化。現階段綠色經濟在企業中還處于剛開始發展的階段,很多人對綠色經濟不重視,除去政府財政對綠色經濟的支持,很少有人把資金投入到綠色經濟項目中,所以綠色企業的融資渠道單一,缺少投融資的支持,更加缺少社會財力。現階段傳統企業的產業結構已經有所轉變,從“高投入,高消耗,低產能”的傳統經濟轉變為“低投入、低能耗、高產出”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企業在轉變的過程中,短期內的盈利成本會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加上財稅金融等政策是有限的,綠色經濟配套扶持的財政力度小,滿足不了一些企業綠色經濟轉變的要求。
4加快我國財政金融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建議
4.1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引導作用,構建法律條文
我國的綠色經濟發展需要有法律基礎,尤其是涉及到財稅金融政策,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對綠色經濟的背景、市場環境、經濟環境等做好分析,制定相關的財政政策,以便于在發展綠色經濟的時候有國家法律的依據。完善綠色經濟體系制度,有利于綠色經濟符合時代的發展,實現綠色經濟良好基礎。綠色經濟的提倡現在是政府行為,政府鼓勵企業進行綠色經濟的轉型,并且按照一定的要求,不斷促進企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有利于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發展。企業的發展重視財政政策,因為它涉及到企業所有經營活動的資金,政府財政的支持,能夠為企業的發展減少風險的損害,減少稅收,保證企業走向節約型的發展。
4.2發揮“綠色信貸”的調控作用
綠色信貸主要是對企業進行的信貸控制,針對的是不符合綠色信貸的企業,主要能夠遏制高消費、低產能、高污染的產品銷售等,滿足社會環保的要求,符合節能減排的工作。制定綠色信貸對銀行的發展來說,會失去一些傳統工業的企業用戶,銀行短期的經濟利潤會受到影響,但是銀行也需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為此按照長遠計劃來說,銀行需要積極的進行轉型,利用信貸等金融政策引導企業用戶發展綠色經濟,最終建立起環境友好型和節能減排的綠色企業內部發展機制,調整好企業內部的生產結構,建立長效機制發展。
4.3改變對綠色經濟發展的認識,完善綠色財政政策
企業的綠色經濟發展需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改變傳統計劃經濟對綠色經濟發展的認識,尤其是對企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影響力。企業管理者首先做表率,因為管理者的決策對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有重要的影響。認識到雖然企業的綠色經濟發展周期長,但是對于長期生存在市場競爭環境中的企業來說,意義重大。同時企業建立綠色的“GDP”核算體系,優化綠色補償領域,鼓勵綠色消費,提升綠色消費理念,促進消費者使用節能環保產品,完善補貼措施,制定合理的補貼方案。對現有的綠色稅種進行管理,重點在于資源稅、消費稅和增值稅上,重視財政和稅務的改革。
4.4擴展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加大對綠色經濟配套設施的服務政策
綠色經濟的發展改變現有的綠色融資渠道單一的狀態,加大對綠色經濟的宣傳,讓整個社會認識到綠色經濟的發展作用。對綠色經濟配套設施進行管控,進行循環企業和生態企業的發展創造更多的氛圍,國家的經濟資金投入有限,倡導其他社會資金的投入,促進企業向著低消耗,高效產能的方向發展。企業的財政資金以及一些財稅金融等政策可以減免一些綠色配套設施投入的納稅金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也要重視綠色經濟的特點。
目前,我國已把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動汽車、新材料、新醫藥、生物育種和信息產業列為重點發展的7大新興產業,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必然成為使其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它們也正是綠色金融的重點戰略支持方向。
總的來看,綠色金融有兩層含義:一是金融業促進環保和協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第一層含義下,綠色信貸從貸款政策、對象、種類和方式上,把綠色環保產業作為重點扶持產業,將環保和貸款條件和優惠結合起來,優先支持綠色產業。在保險方面,則是通過對環境高危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后對受害人權益的保護規避環境風險,創造環保價值。在資本市場方面,綠色金融指的是優先考慮環保型企業或資源再生類企業的上市融資需求,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融資,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綠色環保產業和新興產業。
而從綠色金融的第二層含義來看,金融業要保持可持續發展,就要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過度投機行為,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支持社會整體可持續發展,否則也會影響提高資金融通效率這一目標的最終實現。
【關鍵詞】
綠色信貸;環保信息披露;新制度經濟學
一、引言
當前,我國面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任務。而綠色信貸是環境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企業節能減排、促進經濟結構轉變的重要力量。所謂綠色信貸,主要是指銀行將貸款用于國家政策所支持的一系列節能減排、保護環境、促進產業升級的項目,使其產生效益的同時,不以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為前提。
自提出以來,綠色信貸在我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在引導資金流向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今后綠色金融在我國的進一步深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綠色信貸在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后,在我國的發展也遇到了很多的問題。在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面對國外綠色信貸實施中的成功的經驗,找出我國綠色信貸實施中的問題的根源并有針對性的解決就顯得十分的重要。
二、文獻綜述
對綠色信貸的研究已經有很多學者,但是研究的方面與角度都有很大的不同,即側重看問題的視角不同。我國的學者主要集中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綠色信貸對于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及銀行可持續經營的重要意義。蘇寶梅(2009)從經濟倫理的角度,指出綠色信貸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的研究。陳光偉,胡當(2011)研究綠色信貸通過資金形成、資金導向和資金催化三大機制的作用,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和產業的高級化發展并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
對綠色信貸的環境風險的研究。陳偉光和盧麗紅(2011)環境的惡化使商業銀行面對更大的經營風險,客觀上需要建立一套銀行自身的環境風險管理系統。探討如何在實踐中完善我國的綠色信貸。張秀生和李子明(2009)通過地方政府與商業銀行的博弈模型,提出了能夠完善綠色信貸的政策主張。
綠色信貸制度的研究。李建勛(2011)提出在豐富和完善綠色信貸制度內涵的基礎上,應通過健全激勵機制,創新綠色信貸監管體系,健全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完善農村信貸制度等對策建議來推動武漢城市圈綠色信貸制度的建立。
雖然已經有很多人對綠色信貸進行了研究,但是研究的方面與角度是不同的。從制度的角度對綠色信貸實施的過程中的問題的進行分析無疑是站在一個比較獨特并且比較高的角度,這樣有利于透過現象看到本質的原因,更加有利于發現其中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的措施,使綠色信貸在我國更好的發展下去。現在站在制度的層面分析的人較少,并且研究也不構成體系。因此本文將從綠色信貸的制度方面,通過國內外綠色信貸實施中的比較,找出差異,分析我國綠色信貸制度層面上的問題,并且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提出針對性的建議。
三、國內外綠色信貸制度現狀的比較
(一)產生背景的不同
1.我國經濟發展中環境的壓力與政府的推動
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保護的巨大壓力。經過政府的一系列政策的頒布和宣傳,加大推行的力度,綠色信貸被一步步地在我國推動發展,積極創新試點,并逐步的被大家所認知,得到重視。
2.國外市場與社會責任運動的推動
節能環保法律政策為銀行業帶來壓力與機遇。隨著經濟的發展,美國、法國、日本等國充分認識到環境的重要性。因此出臺相應的法律規范以及財政金融激勵政策,通過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并鼓勵資金投入到節能環保的業務當中。
(二)實施中手段的不同
1.以行政手段為主,約束性與激勵性機制均不足是我國綠色信貸實施的特點
在綠色信貸具體的實施中,主要是以行政手段為主,以政府、銀監會、發改委這種國家部門一些限制性的或者是約束性的政策。并且很多都是原則性的規定,根本就不具有實際的操作性。
2.國外綜合運用多種手段,約束性與激勵性機制兼備
為實施綠色信貸制度,國外綜合運用了法律、經濟、技術和市場等手段,有約束性的、激勵性的措施。在法律上,有較好的法律保證環保措施的實行。同時,國外的市場機制也很健全,對綠色信貸的實施有較好的約束性。
(三)環境信息機制的不同
1.我國環境信息的收集、披露、共享、處理機制存在缺陷
盡管目前已有原國家環保總局與銀監會在2008年簽訂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協議》以及環境保護部與人民銀行在2009年下發的《關于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政策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但在實施中依然存在下列問題:
(1)銀行對企業環境信息的收集、處理能力不足。
(2)國家并沒有統一要求和規范銀行業披露“兩高”行業的貸款數據,導致銀行目前對環境信息的披露處于自愿狀態。
(3)體制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使環保部門執法不嚴,導致大部分的企業環境違法沒有披露查處,更沒有報送至人民銀行征信管理系統。
2.國外發展基礎好,環境信息的收集披露溝通機制較好
(1)金融機構重視環境金融人才、信息技術的完善。
(2)金融機構重視環境信息的披露。有些出口信貸機構受國家信息自由法律的規定約束,必須披露更多的信息。除了對公司的貸款,為政府和國企所提供的貸款的細節也應公布。
(3)由于法律責任的明確和監督機制的完善,政府環境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都有壓力和動力對環境信息進行較好地收集、披露和溝通。
四、我國綠色信貸制度中的問題
(一)約束與激勵機制不完善
1.對企業和銀行的約束機制都不完善
當前我國環保政策主要是落實到產業政策上,在沒有硬約束的情況下,這些高污染企業并不會花費高成本治理污染。在監管部門未對商業銀行采取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向高污染企業放貸是大中型商業銀行支持經濟發展甚至是同業競爭的必然結果。在外部政策法律環境不完善的情況下,企業和銀行都沒有外在的約束去落實綠色信貸。
2.對企業和銀行的激勵都幾乎沒有
對于“兩高”企業來說,在沒有足夠激勵的前提下,無論是污染治理還是產能轉換,從短期來看都是高成本、低收益投資。對于商業銀行來說,面臨綠色信貸政策操作性不強、人才和技術不足困境。在沒有相關激勵機制的情況下,商業銀行當前推行綠色信貸的動機就沒有了存在的根基。
(二)環保信息披露溝通機制不健全
1.環保信息披露不足
當前中國還未建立起完善的環保信息披露制度,現在并沒有要求銀行對貸款企業的環保信息進行披露。同時,國內商業銀行還沒有使用環境信息后的反饋機制,以及環保部門間沒有真正做到信息互通、數據共享。
2.環保信息溝通機制不健全
在銀行與環保部門之間沒有很好的信息溝通機制。本身銀行去進行環保的測評是不現實的,也是高成本的。但是由于信息溝通的不健全,銀行在了解貸款企業的環保信息時就存在著巨大的交易成本與低效率,這顯然是對銀行自身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礙。
(三)綠色金融支撐體系尚不健全
主要是指包含政策、技術、人員在內的綠色金融支撐體系尚不健全。在政策方面,因為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條塊分割,有些方面規定的過于粗范,甚至有些很重要的方面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在技術的層面上,由于評估環境信息有較高的技術要求,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也對技術提出了很大的挑戰。綠色信貸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更高知識的人才來適應政策的發展,積極了解國外先進的做法并且吸收加以借鑒,但是我國確實缺少這方面的人才。這些大的方面體系的不健全,成為了綠色信貸的推行的瓶頸。
五、可行性建議
(一)健全綠色信貸法律保障機制
為綠色信貸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不僅包括完善相關的環境保護立法,制定更為嚴格的節能減排要求和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也包括完善綠色信貸相關立法,對金融機構的環保義務提出更為嚴厲的要求與相應的監控懲罰措施,真正做到法律應有的約束的效力。
(二)強化激勵,完善利益平衡機制對綠色信貸的推行,不能夠只強調法律的約束,而應該約束與激勵并存。因此,必須首先明確銀行、環保部門以及企業各自的職責。對于在綠色信貸推行中旅行職責好的部門應該積極的鼓勵。不僅僅是精神方面的鼓勵。而更加應該整合政府與社會資源,通過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結合,加大正向的激勵程度,在動態均衡過程中實現社會總福利最大化。
(三)建立有效的環保信息傳導機制
由國家環保主管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組建全國統一的企業環保信息數據倉庫,明確地方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環保直屬系統和商業銀行各自在數據庫建設、維護和使用中的職責。
(四)建立“綠色人才”儲備與培訓機制
無論是進行政策與技術分析的研究型人才,還是承擔環境風險評估的復合型人才,都是商業銀行開展綠色信貸必需儲備的人才。商業銀行可以采用外部引進與內部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加強人才儲備。
六、結論
本文通過對中外綠色信貸制度層面上產生的背景、實施中的手段和環保信息機制的對比,發現我國綠色信貸在約束激勵機制,環保信息的披露共享以及綠色信貸支撐金融體系的不健全阻礙了我國綠色信貸的發展。由此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提出了加強我國法律的約束機制,提高環保信息的共享程度等可行性建議。希望能夠對我國的綠色信貸的實施與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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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成為轉型發展動力源泉
“十二五”以來,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國內經濟發展的主旋律,伴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綠色金融逐漸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以及實現綠色轉型的動力源泉。
“在當前經濟發展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建構綠色產業以及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既是實現綠色轉型的必由之路,也將成為‘十三五’期間我國經濟新的增長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認為,綠色金融既是綠色產業升級的重要推動力,也將成為“十三五”金融規劃的題中應有之意。
“以綠色產業、綠色經濟為切入,研究制定差異化的綠色信貸政策是當前金融機構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方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楊松堂介紹,郵儲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已經超過600億元,用于國家智能電網改造、水電、核電、太陽能等清潔與新能源項目建設。
“2015年是綠色金融‘元年’。”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文介紹,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宣布綠色金融將納入“十三五”發展規劃,并批準成立了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指導發展工作。
綠色債券等成創新亮點
綠色保險與綠色證券在我國目前仍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但綠色債券、社會責任投資等綠色金融創新手段將成為“十三五”金融創新的新亮點。
“綠色債券有強大的市場需求,其引入代表綠色金融發展的全新導向,既有利于環節傳統銀行綠色信貸‘單兵作戰’的局面,又可有力推動經濟結構轉型。”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可持續金融項目總監孫軼F表示,綠色債券有望成為繼綠色貸款之后最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
據《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中的估算,未來綠色產業的投資每年需要2萬億以上,占GDP的3%。不過,相較目前政府在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的投資,綠色產業所需資金尚存巨大缺口。
相比綠色信貸間接的融資方式,直接融資方式的綠色債券業務能夠有效提高社會資金的募集效率,有效解決銀行機構綠色授信的期限錯配問題,為銀行提供新的業務增長點,同時對于綠色債券有特別偏好的投資者將直接降低融資成本。
除了綠色債券之外,關注綠色金融投資端與消費端的公益綠色金融逐漸發展成熟。“公益綠色金融在追求資金來源長尾效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綠色資金利用率,滿足企業財務與社會責任的雙向需求。”宜信公司高級副總裁徐秀玲表示,目前國內公益綠色金融相關參與方組成的意愿與資金閉環正在形成。
完善“十三五”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明確綠色金融發展的戰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點領域,推動更多正向激勵的綠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成為新共識。
“全面建構綠色金融制度是實現國家綠色轉型的制度基石,在環境保護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的過程中,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作用至關重要。”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董希淼強調,需盡快建立綠色金融相關的法律體系,將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強制性環境責任保險等納入其中。
長株潭城市群是中國重工業和制造業集中的老工業基地,在長期的經濟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積累和遺留了嚴重的環境問題。
1. 大氣污染嚴重。總體上來看,三市在湖南省主要城市中均屬空氣質量最差的城市之列。影響長株潭大氣質量的主要因素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總量懸浮顆粒物。三市大氣質量差的地區主要是在開發區和工業企業集中的地帶,也就是說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工業污染。
2. 水污染嚴重。長沙主要是污水排放量大,飲用水源受糞大腸菌群、氨氮和重金屬的污染嚴重,地下水PH值常年偏低,總大腸菌群、錳污染較普遍。株洲由于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大,水質受有機物和重金屬污染,飲用水源水質也不能達標,石油類、總磷、汞、銅、砷等污染物已經超過湘江環境容量。湘潭工業廢水排放量大。
3. 土壤污染嚴重。由于三市工業在全省范圍內相對集中,所以土壤受工業三廢污染在全省最為嚴重。表層土壤中鎘、汞和鉛等元素有一定污染,它們的平均含量明顯高于湖南省和全國背景值(彭新宇,2008)。其中,以株洲市的表層土壤污染最為嚴重。除工業三廢污染外,生活垃圾,農業面源污染也是污染的主要因素。
4. 水土流失嚴重。水土流失是自然現象,但其產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長株潭地區各種開發建設,破壞了地表,擾亂了水系,加劇了水土流失。根據彭新宇(2008),該地區的的水土流失量高出全省的平均水平,其中人為流失面積占總流失面積的四分之三左右。可見人為因素是導致該地區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如上所述,長株潭環境污染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都與工業相關。可以說工業企業是三市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如何對工業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約束,成為該地區“兩型社會”建設的關
鍵之一。
二、綠色金融及其環境保護機制
資金流是企業的命脈,怎樣進行融資、投資等都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而投融資等都是存在于社會金融體系中的,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金融的作用,提倡綠色金融,利用綠色金融節能減排,轉變長株潭地區的發展方式,更好地促進“兩型社會”的建設。
(一)綠色金融的概念
“綠色金融”是一個新興概念,又稱“環境金融”或“可持續性融資”。《美國傳統字典》提供的定義為:環境金融(綠色金融)是環境經濟的一部分,研究如何使用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來保護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
綠色金融是金融領域的創新,是傳統金融意識和現代環保意識的融合。它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創新影響企業的投資取向,進而影響經濟取向。它從金融和環境的關系入手,重新審視金融,將生態觀念映入金融,改變過去高能耗、低產出,重數量、輕質量的金融增長方式,以形成有力與節約資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環境的金融增長模式(惠東旭,2002)。而“兩型社會”建設的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要求,正好與綠色金融的目的相配。所以,借助綠色金融的思想有利于保證“兩型社會”建設快速穩步地發展。
(二)綠色金融的環保機制
我國1989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通過法律途徑對環境進行保護,但為什么企業對環境的污染依然很嚴重呢?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環保問題上的市場與政府的雙失靈(熊學萍,2004)。
由于人類對自然資源采取掠奪式的開發和浪費的使用,使生態平衡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環境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這便是市場失靈,它需要政府的干預。但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過于籠統、操作性不強、且違法成本標準過低。政府的干預往往以事后處罰為主,并且會因作風、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辦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導致“政府失靈”。同時,政府制定的某些經濟發展目標,如經濟增長速度的提高等,使經濟主體片面追求經濟總量的增加而忽視質量的提高,無形之中又加重了政府和市場失靈的程度,使“生態赤字”越來越嚴重。
長株潭地區的環境問題主要是由工業企業導致的,屬于微觀問題。但是,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從宏觀層面著眼,從整個經濟層面乃至社會層面來加以防治,因此需要一個既具有宏觀協調的功能,又能夠從微觀機制入手加以防范和治理,兼具宏觀協調和微觀防治之功效的綜合治理方法,而金融手段正好具備以上特征。
同時,由于各污染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原因、形式各不相同,同時污染企業為了規避監管,逃避懲罰,往往會想出種種辦法予以應對,導致政府的事前預防工作量大、覆蓋面廣而顧及不全,出現污染事件后又往往缺乏懲治手段,起不到很好的警戒作用。但針對這些問題,金融手段會直接切中污染企業的融資命脈,運用多種多樣的金融方式和金融創新,對污染企業進行事前預防和監督。所以結合政府、社會和金融機構三者的力量,就能對污染企業起到很好的全面治理的效果。
最后,民間企業或政府部門缺乏必要的正面激勵和足夠的懲戒壓力也是環境污染問題遲遲不能很好解決的原因之一。而金融機構一旦介入到環境污染的防治問題,就有可能形成較強的激勵機制和懲罰機制,有利于環境污染問題的更好解決。
總之,金融對于環境問題的介入導致綠色金融的產生,一方面會極大地促進和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的興起和發展,另一方面又會對企業的環境污染行為產生極大的制約效應和經濟懲罰,從而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建設“兩型社會”。
三、借助綠色金融建設“兩型社會”的具體措施
要借助綠色金融建設“兩型社會”,首先要使正確的綠色金融觀念深入人心。
雖然綠色金融的倡導在中國已經歷了十年的時間,但對地處我國中部的長株潭地區的影響卻并不大,所以長株潭地區的金融業應加強認識,吸取以前“先破壞、后保護,先污染、后治理,先耗竭、后節約”的發展模式的深刻教訓。
下面提出借助綠色金融建設長株潭“兩型社會”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長株潭地區金融業自身改革
與國內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該地區的金融機構數量較少,規模有限。為更好地推行綠色金融,必須構建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新的金融組織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形成以區域央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區域商業銀行、地方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等銀行機構為基礎,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格局(吳大慶,2008)。為此,還要大量建設各類中小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多元化的渠道,以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這樣,使得金融業通過投融資方式能影響能多的企業,更好地將環保措施推行出去,達到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綠色”信貸體系
首先對企業、銀行、投融資公司可以把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投資和風險評判體系中,對環境有污染的企業的貸款可以提高利率;對有嚴重污染的企業不對其貸款;對貸款之后才發現有環境污染問題的企業停止對其貸款,并提前收回已貸的款項;而對有良好環保記錄的普通企業則提供優惠貸款;對企業貸款用于改善環境污染問題的貸款項應該予以支持等等。通過以上一系列措施,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能很好的引導企業走上環保之路。同時,對于銀行和投融資公司來說,把環境因素考慮在風險評判體系內并不是單單為了支持國家的環保政策。從長遠來看,環境友好型企業更能長期成長,盈利。而從短期情況來看,由于國家對長株潭地區的“兩型社會”的重點建設,勢必對該地區環保產業的投資加大,環保的總需求變大,導致環保產業產值變大,更能使銀行,投融資機構對環保產業的貸款成為優質貸款。
其次對個人,要鼓勵其“綠色消費”。雖然,國家為了擴大內需鼓勵個人消費信貸,但是,站在環保的角度,并不是對所有消費品的信貸都一視同仁。對公眾購買環保型消費品,如環保汽車、家電等,銀行可聯手商家推出貼息甚至免息的消費貸款鼓勵其消費;但是,如果是購買對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則可以不予貸款從而抑制消費。
(三)進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首先,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可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對于一些社會效益較好但卻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可由銀行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環保債券來解決。所籌資金可通過優惠貸款提供給企業,支持其研發綠色產品,從事生態農業生產,實現生態工業加工,開展綠色營銷活動。
對企業來講,在當前環保意識還不是很強的背景下,企業可以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縮小新一代能源(如生物能源,太陽能,潮汐能)的高貸款利率與普通項目的貸款利率,降低企業成本。這類債券在國外已有成功先例,如根據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經濟商務室(2008)提供的信息,加拿大醞釀發行“綠色債券”,而2007年6月份,歐盟曾發行過“綠色”的“氣候意識債券”,籌資約合15億加元。
其次,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推出綠色基金。綠色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專門投資于能夠促進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事業發展的公司股票的共同基金。
雖然從短期來看,綠色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可能不如一般的投資基金,但從長遠來看,由于這類基金的投資目標更加合理,并且能夠規避環境風險,因此從長期來看總的投資收益反而有可能高于一般投資基金。國外的很多的實證研究已證明了這一點。所以這類基金在國外已經取得了迅速的發展。
再次,可以開發綠色金融衍生產品。相對于發達國家,中國金融衍生產品種類是比較少的,地處中部的長株潭地區則更少。但這也說明該地區開發金融衍生產品的潛力大。與建“兩型社會”密切相關的就是綠色金融衍生產品,例如排放減少信用。排污單位通過治理污染,其實際排污量低于允許排污量,該排污單位可以向主管機構申請排放減少信用(等于實際排污量與允許排污量之間的差額)。在美國,法律已賦予排污權(排放減少信用)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地位,允許其以有價證券的方式在銀行存儲,并且儲存的信用可以用于出售轉移到其他工廠。類似的產品還有天氣衍生品。國外的天氣衍生品市場得到快速發展,交易量顯著增長,交易品種日益多樣化,成為金融衍生品市場中最具活力的市場之一。現在國內已經在進行有關天氣衍生品和排放減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試驗(魏加寧,2008),長株潭地區應加快步伐,結合“兩型社會”建設實際情況,開發出更多的綠色金融衍生產品。
除上述金融創新外,還可推出綠色保險產品和發行綠色彩票。
綠色保險是企業就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它能跳出傳統的“企業賺錢、政府買單、群眾受害”的怪圈。同時,保險公司可以聘請專家,幫助企業預防和控制環境風險,從而實現相關各方的多贏。在國際上,綠色保險已經是一個通行保險品種,國內2008年上半年也出臺了相應環境經濟政策,而作為“兩型社會”建設的另一個區域的武漢城市圈也于前不久開始實行綠色保險。長株潭三市應該加快腳步,吸取國外成熟的經驗,按照國家政策法規,推出綠色保險產品,以加快建設“兩型社會”的步伐。
彩票是國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是政府籌資的一種非常好的方式,它不需要還本付息。同福利、體育、足球彩票一樣,長株潭地區可以考慮發行綠色彩票,為生態建設投資,所籌的資金,除上交國家稅收和以資金形式返還消費者及部分成本外,其余的全部用于國土綠化、建設生態工程,專款專用;同時,審計、財稅、林業、監察等部門要依法監督檢查,保證用好所籌資金,為“兩型社會”的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保證。
(四)支持綠色產業企業的股票優先上市
發行股票作為上市企業的一種主要的融資手段,對還沒上市的企業具有很強的誘惑力,如果把環境質量評估作為企業上市評估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有很大的市場導向作用。例如,存在嚴重污染的企業,即使其他指標都達到了,還是不允許上市;而在同等條件下的環保企業可以考慮優先上市;對已經上市,但出現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考慮停牌等等。同時還可以發行綠色優先股,用于專門建立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體系。這樣就能在環保方面,約束所有的上市和期待上市的公司。
(五)建立相應的金融機構的監督機構
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機讓人們認識到金融機構監管的重要性。目前,對于國家2007年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只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少數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落實較好。這就會導致污染企業即使在上述銀行貸不到款,也能轉移到其他銀行進行貸款,達不到真正地對污染企業進行約束的目的。所以,應建立相關機構來監督金融機構的環保意識、環保措施和環保行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機構環境信用評級,對相關措施落實到位的金融機構評較高的信用評級,反之,則降低其信用等級。這樣就從融資環節對金融機構施加了壓力,迫使金融機構更好地為“兩型社會”建設提供服務。
面對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機,中央政府提出了4萬億元的經濟的刺激計劃,但是,截止到2008年底,就各地已公布的數據看,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已公布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已逾10萬億元,遠遠超出國務院所設想的計劃目標。在這種背景下,強調有效的金融監管是十分必要的。
四、結論
本文通過分析長株潭地區的環境現狀,發現企業污染是導致該地區環境狀況不佳的首要原因,然后結合新興的綠色金融的思想,提出了該地區“兩型社會”建設的切實可行的措施。
當然,要地方政府完全憑自己的力量做到以上的措施,是不大可能的。這就需要國家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時,也要認識到,要建設好“兩型社會”,單單只靠金融方面的措施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從社會的各個方面著手,多管齊下,發動全民參與到建設“兩型社會”的運動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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